首页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doc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doc

举报
开通vip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doc水文缆道测验规范.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初 稿) 2007-××-××发布 200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和代号 3 缆道建设使用的一般规定 3.1 缆道建设的一般规定 3.2 缆道使用的一般规定 4 缆道的组成 4.1 结构形式 4.2 索、柱、锚系统 4.3 铅鱼 4.4 驱动系统 4.5 控制系统 4.6 缆道房 5缆道测流 5.1 信号系统 5.2 缆道测距 5.3 缆道测深 5....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doc
水文缆道测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初 稿) 2007-××-××发布 200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和代号 3 缆道建设使用的一般规定 3.1 缆道建设的一般规定 3.2 缆道使用的一般规定 4 缆道的组成 4.1 结构形式 4.2 索、柱、锚系统 4.3 铅鱼 4.4 驱动系统 4.5 控制系统 4.6 缆道房 5缆道测流 5.1 信号系统 5.2 缆道测距 5.3 缆道测深 5.4 测点位置的确定 5.5 铅鱼悬吊 5.6 测速方法 6 缆道采样 6.1 悬移质泥沙采样方式 6.2 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6.3 信号控制 6.4 悬移质输沙率测验 6.5 悬移质颗粒级配取样 7 缆道自动测控系统 7.1 系统组成 7.2 系统功能与技术指标 7.3 硬件设施与设备 7.4 软件功能及要求 7.5 系统安装 8 缆道防雷 8.1 一般规定 8.2 防直击雷 8.3 防雷电波 8.4 防雷电磁脉冲 8.5 电涌保护器与其他设施 8.6 防雷施工 8.7 防雷施工验收 9 缆道养护与维修 9.1 缆道设施的养护维修 9.2 驱动设备的养护维修 9.3 仪器仪表的养护维修 9.4 防雷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 附录A 水文缆道建设技术要求 附录B 水文缆道考证簿 附录C 偏角改正表 附录D 率定用表 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 则 1.0.1 为统一全国水文缆道测验的技术标准,适应水文缆道技术的发展,提高缆道测验技术水平和测验精度,为防汛测报、江河治理、水资源配置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提供可靠的流量、泥沙信息,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水文单位和其他单位的水文缆道建设和水文缆道测验。 1.0.3 水文缆道建设应根据测站特性、测验任务和地形条件等情况,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其建设标准应符合《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的有关规定。 1.0.4 水文缆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1.0.5 水文缆道投产前的比测和各项目的测验记录以及成果表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6 水文缆道测验采用的各种仪器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7 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标准: 2.术语、符号和代号 K2.0.1 —安全系数 mS2.0.2 —受载—跨加载拉力最大时的主索长度()。 S0m2.0.3 —爱载—跨空载(多跨缆道各跨空载)时的主索长度()。 mL2.0.4 —缆道跨度(多跨缆道按最大的主槽—跨计算)() Hkg02.0.5 —主索空载拉力() qkg/m2.0.6 —主索钢丝绳每米自重量() kg/mw2.0.7 —主索上每米长度的水平风力() pkgv2.0.8 —主索垂直集中荷载()、(铅鱼、行车、铅鱼等重量) pkgz2.0.9 —主索水平集中荷载()、(水对悬索、铅鱼、仪器的冲力)。 f2.0.10 —主索空载垂度。 0 T2.0.11 —承载索破断拉力(kg) j H2.0.12 —承载索拉力(kg) Tkg2.0.13 —牵引索的设计拉力() X T2.0.14 —牵引索的破断拉力() kgXj 2.0.15 f—主索加载垂度() mv 2' 2.0.16 —岩石抗剪强度(公斤/) cmRp H 2.0.17 —桩锚上的水平荷载 L 2.0.18 —桩锚锚杆边缘距边坡最短距离() mx h 2.0.19 —桩锚埋深() my 2.0.20 —夹角(度) , 2.0.21 —锚块自重() kgG 2.0.22 —板锚水平方向拉力()() kgHH,KTcos,jj VV,KTsin, 2.0.23 —板锚垂直方向拉力()() kgjj T 2.0.24 —锚拉杆设计拉力() kg E 2.0.25 —锚块后方主动土压力() kg1 E 2.0.26 —锚块前方被动土压力() kg2 2.0.27 —土壤与混凝土的磨擦系数 f G 2.0.28 —板锚上方土锥体重() kg0 2.0.29 —锚杆直径() cmd T 2.0.30 —锚杆设计拉力() kg 2,,,kg/cm 2.0.31 —钢材允许拉应力() 拉 p 2.0.32 —铅鱼重量(kg) qkg/m 2.0.33 —悬索上单位长度的水流冲(阻)力() a qkg/m 2.0.34 —拉偏索上单位长度的水流冲(阻)力() b 2.0.35 —设计水深(m) h V 2.0.36 —垂线最大流速() m/sm 24kg,s/m,,,102 2.0.37 —水体密度(),一般情况 2d 2.0.38 —悬索直径() ma 2d 2.0.39 —拉偏索直径() mb KK,0.8 2.0.40 —悬索阻水体系数() aa KK,0.4 2.0.41 —拉偏索阻水体系数() bb 2.0.42 q—牵引索单位长度自重() kg/mX 2.0.43 —功率() NKW p 2.0.44 —超重负荷() kg 2.0.45 —循环、升降运行速度() Vm/s 2.0.46 —功率换算系数() 1KW,102kg,m/s102 3 缆道建设与使用的一般规定 3.1缆道建设的一般规定 3.1.1 水文缆道应按照查勘、设计、施工、调试率定、验收投产等步骤进行建设。查勘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收集有关水文、气象、地质、地形等资料,如最高洪水位、最大流速、最大水深、最大风速、最低最高气温、最大水面宽、河岸崩坍、土壤地质、河床组成、通航、漂浮物、雷电活动、电源、交通等情况。 2 选定缆道断面位置,确定缆道型式与跨度。 3 选定缆道机房、操作室位置及缆索布设方式。 3.1.2 水文缆道设计标准与有关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洪标准: 1) 大河重要控制站:100年一遇,或不低于近50年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大河一 般控制站:50年一遇至100年一遇,或不低于近30年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区 域代表站或小河站:30年一遇至50年一遇。 2) 测验河段有堤防的站,缆道机房、支架、锚定等主要设施应建在堤顶上或防洪标 准洪水水位以上。 3) 通航河流应保证船只航行要求。 2 测洪标准: 1) 大河重要控制站建设的铅鱼或吊船缆道,应按实测50年一遇至100年一遇洪水 的标准,或不低于当地和下游保护区防洪标准进行设计;吊船缆道的设计流速不 宜超过5.00m/s。 2) 大河一般控制站建设的铅鱼或吊船缆道,应按实测高于3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或不低于当地和下游保护区防洪标准进行设计;吊船缆道的设计流速不宜超过 5.00m/s。 3) 区域代表站或小河站所建的铅鱼或吊船缆道,一般应按实测20年一遇至30年一 遇洪水的标准进行设计;吊船缆道的设计流速不宜超过5.00m/s。 34) 吊箱缆道的设计流量不宜超过2000m/s,设计流速不宜超过3.00m/s,设计水深 不宜超过5m。 5) 浮标缆道是一种高洪测验设施,应按实测超标洪水的标准进行设计。 3 加载垂度可按下式确定: f=(1/50-1/20)L (3.1.2) v 式中 L—跨度。 4 荷载组合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分析,合理取用,可选择其中两种不利因素组合, 作为设计依据;超载系数可采用1.1-1.2。 5 主要构件安全系数: 1) 工作索(循环索、起重索):不应小于2.5。 2) 主索、地锚:不应小于2.5,3.0。 3) 支架:不应小于2.5,3.0,钢结构等按材料允许应力计算。 3.1.3 缆道设计应尽可能采用具有无级变频控制、智能测距、测深、测速、流量计算机合成等功能的控制系统。 3.1.4 缆道设计应严格审批程序,设计成果审批程序,由流域机构、省(市)、自治区水文 部门自行规定。 3.1.5 施工组织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文缆道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组织、管理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应照图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未经审批单位同意,不得变更设计或降低设计标准。 3 工程竣工后,应进行技术总结,编制竣工报告,绘制竣工图纸。 3.1.6 水文缆道建成投产前,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缆道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调试和鉴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应包括: 1 检验缆道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检验缆道测验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3 确定缆道测验运行参数。 4 对使用人员进行缆道操作、维护技术培训。 3.1.7 验收投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流域机构、省(市)、自治区水文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与施工项目、图纸、技术要求、工程质量等,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制工程验收单;未达到设计标准者,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缆道建成后,应通过调试率定、验收,达到以下要求,报上级批准方可投产,测验成果才能作为正式记录。 1) 缆道设施牢固,构件在受载变形稳定后无异变情况。 2)缆道设备运转正常,操作安全可靠。 3)信号清晰,计数准确。 4)起点距、水深、流速及流量测验成果精度符合规范要求。 3.2缆道使用的一般规定 3.2.1 缆道投产前应进行率定比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进行起点距、水深、流速等流量要素的率定和比测工作。其目的是寻求缆道测验记录值与真值之间的关系和误差。 2 缆道投产后,仍应进行率定和比测工作,宜每年1,,次,分布在汛前、汛中进行。 3 每次率定比测不宜少于30点,且均匀分布在全断面。 4 当主索垂度调整、更换铅鱼(吊箱)、循环索、起重索、传感轮及改变信号装置时,应及时重新率定比测。 3.2.2 经比测,缆道各项测验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起点距:垂线定位误差不应大于河宽的0.5,或绝对误差不超过1.0m,累计误差不应大于河宽的1,。 2 水深:累计频率为,5,的误差不应大于水深的,,,,,水深在,.0m以下及河底不平时不应大于水深的3,5,,系统误差不应大于1,。水深小于1.0m时绝对误差不应大于0.05m。 3 流量:累计频率为,5,的误差不应大于5,,系统误差不应大于1,。 4 含沙量:采用积时式悬沙采样器时,进口流速系数,5,以上的测点在0.9,1.1之 3间;多沙河流含沙量大于30kg/m时,进口流速系数可由流域机构、省(市)、自治区水文部门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积时式采样器与横式采样器所测含沙量及颗粒级配应有一定的关系,以保证前后资料的衔接。 3.2.3 缆道测验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与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缆道操作规程 1)操作步骤、程序及对操作人员的要求; 2)运行规则。如严禁违章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用缆道作交通工具等; 3)注意事项。如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缆道运行时应注意缆下行人、过往船只及漂浮物等。 2 管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1) 缆道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 交接班制度; 3) 备维修养护制度; 4)培训和技术考核制度。 3.2.4 为确保缆道操作运行安全,缆道站应根据需要配备以下装置: 1 水平、垂直运行系统的制动装置; 2 极高、极远、极近的标志或限位保护装置; 3 通航河流在进行测验时,应按航道部门规定,设置明显的测量标志; 4 夜测时的照明装置。 3.2.5 缆道站应建立缆道技术档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填制水文缆道考证表(见附录一),作为测站考证表的组成部分。 2 设计书、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纸。 3 竣工报告或施工总结、工程验收单。 4 各项比测率定成果、试验资料及分析报告等。 4. 缆道的组成 4.1 结构形式 4.1.1 水文缆道结构形式,以悬吊部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悬索式缆道、吊箱式缆道、吊船式缆道和多跨式缆道。 4.1.2 水文缆道结构选型应根据测站地形、自然环境、断面状况、水位变幅、流速大小以及测流、取沙方式等确定。 4.1.3 水文缆道结构形式的选择应做到结构牢固、布设合理、运行平稳、定位准确、成果可靠、经济安全。 4.1.4 悬索式缆道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悬索式缆道由承载索(主索)、牵引索(循环索、起重索)、支柱(架)、拉线、地锚、1 转(导)向滑轮、运载行车、驱动绞车、运行控制设备、信号传输系统等组成。 2 悬索式缆道按绕线方式区分为开口游轮和闭口游轮两种方式,宜采用开口游轮并结合平衡锤装置和动滑轮组方式绕线。 3 悬索式缆道有拉偏式和不拉偏式两种,采用何种形式应根据测流断面流速大小及悬吊铅鱼设计重量选定。 4 悬索式缆道可以使用悬杆法施测。必要时可在悬杆下端悬吊垂锤,以保证洪水时减小垂线偏角。 5 悬索式缆道设计,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0。 4.1.5 吊箱式缆道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吊箱结构应牢固,四周通视条件好,具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和物品存放空间。 2 吊箱的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由操作室人员操控制时,应配置相应的通讯工具并制定严格的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确保箱内人员生命安全。 3 吊箱式缆道设计,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5。 4.1.6 吊船式缆道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应结合悬吊测船的吨位大小、测船船形、吃水线深度、流速大小、水位变幅综合考虑。 2 为使测船准确定位于垂线位置,在缆道架设时应同步架设断面垂线位置标志牌。 3 测船在实施水文测验时,应根据航道管理要求悬挂锚球或相应标志,以明示测船在河道中的航行状态。 4.1.7 多跨式缆道适用于断面有分岔、多槽的测站。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多跨式缆道循环索按“开口轮加平衡锤”型式布设,循环索应按水平方向“平面成圈”走线,使循环索循回于中间支柱(架)的上、下游两侧。 2多跨式缆道行车应采用“L”形结构,行车下部悬臂应有足够的长度,确保循环索在水平运行和垂直运行中不发生磨擦。 3 多跨式缆道行车上部两个水平运行滑轮直径应不小于22cm,方能满足滑轮在通过主索中间索鞍时不发生跳槽现象。 4.2 索、支架(柱)、锚系统 4.2.1 主索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测站地形,在确保缆道安全和河道船舶通航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的缩小跨度,降低缆道高度。缆道主跨两端点应在同一水平线上,受条件限制不能等高时,两端点连线与水平线的夹角应小于3?。 2 主索长度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132222 S,L,[L(q,W),3L(p,p),3L(qp,Wp)]vzvz224H 238ql2 S,L,f,L,0023L24H0 ff,L/50f,L/303 主索加载垂度中小河流宜采用,大跨度河流采用,为L/35vvv 宜。 4 主索的设计拉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KHT? j KK式中:—主索安全系数 (?2.0) 4.2.2 牵引索(工作索) 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文缆道的循环索,起重索、平衡索,拉偏索都是牵引索,其拉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TKT ? xjx KK式中:—牵引索安全系数 (?2.5) 牵引索在平面和立面上应严格分开设置,在运行中不允许产生相互磨擦。 2 3 牵引索的布设应尽量减少导向滑轮使用个数和钢丝绳的使用长度。因受地形地物限制造成绞车与支架(柱)之间跨度过大时,应安装滑轮支索架,以减小牵引索垂度。 4.2.3 水文缆道支架(柱)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架(柱)架设高度: 1)通航河流支架(柱)的设计高度应大于停航水位+船桅高度+安全超高(2,2.5m) f,,,,,f+吊载仪器至行车高度(0.8,1.0m)+载垂度()。 vv 2)不通航河流支架(柱)的设计高度应大于设计测洪水位+安全超高(2,2.5m)+ f,,,,,f吊载仪器垂行车所需高度(0.8,1.0m)和+载垂度()。 vv 2 支架(柱)可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构件组成。其中钢结构应采用“容许应力法设计”,“钢筋混凝土”构件应采用“砖损阶段”法设计,支架(柱)设计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0。 3 缆道龙架(柱)的允许长细比不宜超过170、大于此限时应按多层拉线设计,确保其强度、稳定度和安全性。 4.2.4 基础和锚碇布设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文缆道基础具体应根据测站所处位置地质条件,支架(柱)材料构件,缆道承载力 分布等因素确定基础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三向尺寸的设计。 2 水文缆道锚座分钢筋混凝土桩锚和块锚两种,设计时应进行稳定与强度验算。 3 钢筋混凝土桩锚的稳定可按岩石抗剪强度验算: KHp' ? ,p2Lhxy K取2.0K取3.0式中:-安全系数(基础岩石坚硬时,基础硬度一般,)。 K4.0ppp 4 钢筋混凝土板锚稳定验算: 1)当锚杆入地角,45?,水平方向拉力最大时,应采用立式板锚。其稳定性应满, 足: HE,E 水平稳定性:? j21 VG,(2E,H)f 垂直稳定性:? j1j 2)当锚杆入地角,45?,垂直方向拉力最大时,应采用平式板锚,其稳定性应满足: , VG,G ? j0 5 混凝土方块锚采用非配筋混凝土,可在混凝土中加入40%的大块(卵)石浇铸。为节 省工料且拉力达到最大,其三向尺寸比例可按a:h:b=4:3:2设计。 d 6 锚栓设计尺寸应符合混凝土抗压、抗剪和抗弯的要求。 7 锚杆直径的设计可按下式计算: 4Td, ,[,]拉 考虑腐蚀,实际采用直径应比计算值大15,20%。 4.3 铅 鱼 4.3.1 铅鱼的造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铅鱼表面光滑,阻力小、定向灵活,尾翼在各种流速下应能保持平衡的流线型。 2 为确保信号的传输,其表面与水体接触电阻小。 3 尽量降低悬吊点距铅鱼重心的高度。 4 各种附属装置的安装应尽量减小对水流流态的影响,有条件的应将其装入铅鱼体内。 4.3.2 铅鱼的重量应满足缆道测速、测距、测深的精度要求,其重量可按以下条件选择: 1 拉偏缆道铅鱼重量的设计和选取: p,(2.58q,0.5q),h ab 12其中: q,K,dvaaam2 12 q,K,dvbbbm2 2 不拉偏缆道铅鱼重量的计算和选取: p,10,qxl 4.3.3 铅鱼重量除按以上要求计算外,应保证在洪水时的测深、测速最大偏角在30?至35?以下。 4.4 驱动系统 4.4.1 水文缆道的驱动方式分电动、机动、人力三种。 4.4.2 电动缆道应为建设的首选方案。在交流变频调速控制系统逐步推广使用的情况下,凡有照明用电(220v)以上供电保证的测站均可使用。对用电无保证的测站可配置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其发电机输出功率应大于电动机动率的2,3倍。 4.4.3 机动缆道可用于无外接电源,偏僻地区的测站。 4.4.4 人力缆道适用于跨度小于100m,悬吊铅鱼不超过100kg、且有平衡锤装置的小河站。 4.4.5 电动机(或柴油机)的功率应根据荷载及运行速度按下式计算: ,pvN, 102,,60 4.4.6 缆道绞车分200、300、400、500、750kg电动型及手摇型六种,按电动机配置有双电机和单电机两种,设计时可根据需要选用。 4.4.7 缆道绞车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牢固,安装紧凑,操作方便,运转灵活,便于维修,设计负荷按2,2.5倍悬吊铅鱼重量计算。 2 采用滚筒方式收放索的应增加分线轮装置,并适当加大 轴负荷。采用凹槽园盘方式收放索的,其凹槽宽度不应小于15mm,以防止钢丝绳在槽内相互挤压磨擦。 3 各类型绞车应配有增、减速变速箱,制动、离合、测距、测深计数和手摇装置,以满足不同需求站点的选用。 4.4.8 自行设计的绞车应有相关部门的质检认证方能使用。 4.4.9 钢丝绳和滑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各类钢丝绳应选用抗锈蚀、强度高、柔性强的,抗拉强度应大于160kg/mm。 2 拉线应选用弹性模量较高的钢绞线。 3 导向滑轮,行车滑轮应采用双轴承且油封性能好的。导向滑轮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40倍,行车滑轮直径应大于主索直径的10,20倍,并应有防止“跳槽”装置。 4.5控制系统 4.5.1控制设备分滑差电机(电磁转差离合器装置),可控硅直流调速控制装置(晶闸管直流调速系统)和交流变频调速三种。设计时应结合水文站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选用。 4.5.2 滑差交流电机调速控制设备采用异步交流电机,三相交流供电。该设备在低速运行时功耗相对过大,效率低,当运转方向发生改变时,需要一定的滞后时间,对正反方向转向频 繁的水文站不宜使用。 4.5.3可控硅调速控制设备分开环单相半控桥、闭环单相全控桥,闭环三相半控桥和闭环三相全控桥三种。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闭环三相半控整流电路组成的调速控制系统。 2 直流电机应对整流装置和强电开关等电器设备进行金属屏蔽。 3 可控硅直流调速控制装置是系统的核心部份,应购置标准定型产品。 4 直流电机应对电机进行断相和过热保护。 4.5.4交流变频调速控制设备按其处理的方式又分为电压源型和电流源型两种,电压源型多用于不经常起、制动、且对高速性能要求不高的水文缆道。电流源型逆变器回路不需附加设备即可实现电机的四象限运动,适用于对加、减速频繁和变动负载的缆道。 4.5.5 交流频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贮能元件,以缓冲无功能量。 2 应对控制箱实施金属屏蔽,外壳严格联接入地,并与测验仪表隔离。 4.6缆道房 4.6.1 缆道房应由操作室和绞车机房两部份组成,并结合成一主体结构。操作室结构应牢固,通视条件好。 4.6.2 缆道房应修建在水文缆道支架(柱)上游一侧,并应尽可能避免与缆道受力索、支架(柱)直接发生应力关系。 4.6.3 缆道房内输配电线路及电器安装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4.6.4 缆道房建筑面积标准应严格执行《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规定要求。 5 缆道测流 5.1 信号系统 5.1.1 缆道测流信号由水下流速、水面、河底等信号组成,其参数应满足相应的测验精度要求。 5.1.2 流速信号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下测速信号由流速传感器中的开关控制产生与流速大小成正比的开关信号,仅使用流速信号时,可直接使用其开关信号控制产生直流脉冲,通过有线或缆道传回室内;若使用多个水下信号时,应使用其开关信号控制产生不同频率的音频脉冲或由音频调制的数码等信号方式,通过有线或缆道传回室内。 2 流速水下音频振荡频率,宜为1000Hz?10%,5000Hz?10%。 3 水下信号源信号输出功率(在输出阻抗?10Ω时)应大于60mW。 4 测流控制信号控制装置接收灵敏度,交流宜优于10mV,直流宜优于300mV。 5.1.3 水面与河底信号,应在铅鱼上安装水阻、磁浮开关和托板式磁簧开关,二者配合使用,其信号装置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水面信号应安装在铅鱼或采样器与流速仪水平轴线高度相同的位置。 2 河底托板的重量应适应河床变化和仪器入水时水流顶托的影响。多沙河流,托板应具备漏沙槽或孔,防止砂石卡塞,托板触点行程应控制在10?以内。 3 接触式水面、河底信号应接触灵敏、可靠。 4缆道有线传输的水面、河底接触信号可采用直流脉冲信号;不绝缘缆道应采用不同音频的交流信号(为缆道的安全应尽可能采用不绝缘缆道)。 5 水面、河底音频信号的频率应在3000Hz-5000Hz之间。 6 信号输出功率(在输出阻抗?10Ω时)应大于60mW。 5.1.4 测距、测深信号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能正确计量循环索和起重索的运行长度,分别显示起点距和水深测量数据。 2 起点距测量分辨率为dm,水深测量分辨率为cm。 3 测距仪应采用具有智能计算功能的装置进行测距计数显示,具有对计数轮不准确度和循环索、起重索垂弧度的自动修正计算的功能,并能对铅鱼水平和垂直行车的最大行程越位报警,保障行车安全。 4 数字显示仪表宜使用数字电子表。 5.1.5 水文缆道测验信号接收的仪器类型有音响器、流速测算仪、综合测量仪和微机测流系统。信号接收与数据处理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音响器应能适用于各种不同型式流速仪信号的接收,所发出的音响应清晰可辨。 2 流速测算仪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接收流速仪调制发出的交流音频或者直流脉冲信号,按指定测速历时,累计信号总数,按流速仪流速计算公式,计算测点流速。 2)接收灵敏度应有一定的调节范围,以适应各种不同类型水文缆道的要求。 3)硬件应采用抗干扰电路,并应与软件配合,识别真伪信号,提高抗干扰能力。 4)计时、计数精度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K、C值和测速历时等需要保持的参数,具有掉电保持的功能。 5)测量结果应有数字显示。 3 综合测量仪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二次仪表在软件支持下应能现场采集起点距、水深和流速信号,具有计算出测点水深和测点流速等功能,其结果以数字显示,并具有RS232或RS485接口,便于与终端机联 机。 2)应具有控制水下仪器的信号装置。 4 微机测流系统的性能与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能计算、显示数据和图形分析,有助于现场“四随”分析,应能观察施测全过程,以保证测验成果的精度。 2)应能现场采集水位、起点距、水深、流速等项目的数据或信号,自动计算水面宽、部分流量、全断面流量。 3)每条垂线测量完成后的数据应立即存入微机,并能现场对垂线进行复测,复测结果自动覆盖本垂线前面的测量结果。 4) 应能按有关规范的格式打印输出单次测验成果表,表格栏内的各种数据可自动计算。 5 信号接收与数据处理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测速范围:0.01,10.00m/s; 2)测速历时:1,999.9s; 3)计时精度:优于0.01s; 4)输入信号速率:用于干簧管类流速仪时应不大于100次/s,用于接触丝类流速仪时应不大于2.5次/s; 5)信号接收灵敏度:缆道输出阻抗不小于10Ω时,直流信号幅度优于100mv,交流音频信号优于1mv; 6)电源:AC 220V?20%或DC 12V?10%; 7)环境温度:-10,45?; 8)相对湿度:95%。 5.2 缆道测距 5.2.1 测量缆道垂线起点距的方法宜采用测定循环索运行长度法, 5.2.2.计数显示范围应为:-99.9m,999.9m , 分辨率:0.1m。 5.2.3 应建立计数器读数与实测值的关系,并对测距计数器进行率定。率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将行车悬吊常用的铅鱼开至断面不同的位置处,用经纬仪交会法(或者其他方法)分段测得起点距,与计数器读数建立关系,确定各测速(深)垂线位置的计数器读数。 2 每年汛前应率定一次。 5.2.4. 起点距比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测速(深)垂线位置的计数器读数确定后,再将行车按顺序开往各垂线位置处,用经纬仪交会法测量行车的起点距与率定起点距比较,若误差超过了允许值,则应重新率定。 2 计数显示:-99.90,99.90m 分辨率:0.01m(水面为0)。 3 用测量循环索运行长度法确定起点距,可在缆道两岸高水部位,增设固定起点距标志桩作为经常性检验的依据。 4 比测时限:宜在汛前、汛后各进行一次。 5.2.5 测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距前将行车开至断面起点距为零处,用铅鱼对准零点,同时将测距计数器读数置为零。 2 测距时铅鱼宜按测速垂线号顺序进行。在设有可逆计数器的站可中途回车,但回车次数不宜过多,以免因回转差积累产生系统误差。 3 测量完毕后应将行车开回至断面起点距为零处,检查计数器是否回零,若回零误差超 过河宽的2%,应查明原因,并改正施测值。 4 装有自动定位装置的站,应在主索远端已知水平距离处安装止动点,以检验自动定位装置的可靠性。 5.3缆道测深 5.3.1 铅鱼测深应在铅鱼入水后偏角小于5?内进行,偏角大于5?时不得使用铅鱼测全水深,测相对测点深时应加入偏角改正作为参考水深。 5.3.2 铅鱼测深计数显示范围应为-99.99m,99.99m , 分辨率0.01m。 5.3.3 铅鱼测深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通过岸上的传感装置(含铅鱼上安装的水面、河底信号装置)和数字显示仪表来测量铅鱼由水面至河底运行时起重索收、放长度并换算为水深。 2 测深(绳长)记数器的测量范围和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数器容量应满足测量最大水深的要求; 2)计数误差:不大于水深的?1%?3?的保证率大于95%; 3)分辨力0.01m。 3 测深计数器的率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测站应根据本站缆道使用效率,一年内宜安排1,2次率定。遇缆道调整、更换计数轮、起重索等应及时进行率定。 2)率定时应用钢尺量读起重索一段长度,作出尺寸标志,起动绞车,测记已量定的起重索运行长度及计数器读数,两者相比较,计算其相对误差(以钢尺量读数作为参照数),在规定的率定长度内的不同长度段内重复20次以上,系统误差在1%以内可使用,系统误差大于1%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或进行改正。 3)率定长度应大于传感轮周长的5,10倍。 4)测深改正数:计数器率定后,应在无偏角的情况下率定计数器读数与实测水深的关系,率定方法可采用本条中的方法,也可以在悬索(测深杆)上作尺寸标志,用望远镜直接观读水深,并同时测记水深记数器读数等方法。当计数器率定系统误差大于1%时,按下式计算实测水深。 H实测=H计数×K (5.3.3 — 1) 式中 H实测 — 实测水深(m); H计数 — 计数器计数水深; K—改正系数。 4 水深比测是计数水深与实测水深相比较,可在无偏角和有偏角时分别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偏角时水深比测,应经过测深改正数率定后,计数水深与直接观读水深相比较。 2)有偏角时水深比测,应将计数水深经过干绳、湿绳、位移改正后的水深(改正方法:见本规范5.3.2)与实测悬索湿绳长度经过湿绳改正的水深或与超声波测深仪测得的水深相比较。 3)水深比测的允许误差:当河底比较平整或水深大于3m时,相对随机不确定度不得超过2%;河底不平整或水深小于3m时,相对随机不确定不得超过4%;相对系统误差应控制在?1%范围内;水深小于1m时,绝对误差不得超过0.05m,不同水深的比测垂线数,不应少于30条,并应均匀分布,当比测结果超过上述限差范围时,应查明原因,予以改正。 5 比测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出车前应仔细检查铅鱼悬吊情况,线路联结、导线绝缘情况,以及水面、河底信号的灵敏度等,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行车开至预定位置,下放铅鱼至水面,当水面信号到时开始计数,铅鱼继续匀速下放至河底,河底信号到时即停止计数;进行上提测深,当河底信号结束时开始记数,水面信号到来时停止计数。计数水深一般取其下放、上提测深的平均值作为一次测深成果。上下两次不符值一般不应超过1,3%,河底不平或水深不小于3m时不超过5%,发现有不合理的现象,应予重测。困难情况下,可采用单程测深。 3)水深小于5.0m记至0.01m,水深大于5.0m记至0.1m. 4) 测深时应分别读记水面,河底的悬索偏角,每点连续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偏角器平面与断面方向垂直,观测精度为?1?。 5.3.4 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计算分拉偏和无拉偏,拉偏时当悬索偏角小于5?,比测精度符合要求可不作偏角改正;无拉偏的偏角改正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偏角大于5?时,应分别进行悬索干绳和缆索位移改正;偏角大于10?时应进行湿绳改正。 2)铅鱼测深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H=H计–?干-?位-?湿 (5.3.4—1) 直接测得湿绳长度时: H=LH–?湿 (5.3.4—2) 式中 LH—湿绳长度(m); ?干—悬索干绳改正数(m); ?湿—悬索湿绳改正数(m); ?位—缆索位移改正数(m)。 ?干、?湿、?位可分别查本规范附表,对微机测流系统,也可根据公式直接进行计算。 2 当水面偏角大于5?时,应进行干绳改正,干绳改正数可按下式计算: ?干=Z(SecθH-Secθ0) (5.3.4— 3) 式中 Z—行车距水面高差(m); θH—铅鱼下放至河底时的悬索偏角(?); θ0—铅鱼下放至水面时的悬索偏角(?)。 3 湿绳改正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冲力分配参数β※ 查本规范附表,冲力分配参数可按下式计算: 2/3G,,0.4*d无导线: (5.3.4—4) 2/3G,,0.3*d有导线: 铅鱼采用铁铸成时: 2/3G ,,0.5*d (5.3.4—5) 式中 G—铅鱼重量(?); d—悬索直径(?)。 2)对微机测流系统,湿绳改正数可按下式计算: 12L,H1,(tg)d,,HH,1,0 ,L,H1湿HK,,,1,H12LLHH1,(,tg,)dH1,0, (5.3.4—6) p2,,(1,)3,,1,1,p*(1,),(1,p)3H 式中 LH — 湿绳长度(m); H — 水深(m); θ — 悬索偏角(?); η — 相对水深; KH — 改正系数; ?湿 — 湿绳改正值(m); p —(椭圆)流速分布公式参数(p=0.6); β*—冲力参数。 4 当铅鱼重量一定时,缆道位移改正数可按下式计算: 122,,mf(tg,,tg,)xH0位2 (5.3.4—7) f2maxm,(1,4)KL (5.3.4—8) GK,(ql/2,P)V (5.3.4—9) fql'maxPFG,,,(1,4)VL2 (5.3.4—10) 式中 m — 缆道参数; K — 偏角系数; fx — 为x处垂度(m); fmax — 最大垂度(m); L — 主索跨度(m); Pv — 集中荷重(?); q — 主索单位长度重量(?/m); q′— 工作索单位长度重量(?/m); F — 行车及附属物重量(?); G — 铅鱼重量(?)。 ?位 也可根据缆道参数m,查本规范附表。 5当更换主索、工作索、铅鱼及调整主索垂度时,应重新计算缆道参数m和偏角系数K。 5.3.5 采用超声测深仪测深,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仪器水下部分有超声换能器、收发控制电路及水下电源、信号传输采用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 2 超声换能器应置于铅鱼或采样器的水平翼上,水下电路部分应置于能承受大于300KPa压力的密封金属盒内,外形应为流线形,并应牢固地安装在阻水影响较小的位置上。 3 换能器频率宜在30,200kHz范围内选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选用200kHz,100kHz,48kHz;特殊情况下,可选用30kHz,10kHz。 4 仪器的信号发射和接收电路,不同的缆道上均应能控制信号发射和数据接收,水下控制信号可采用顺序单脉冲或数码编程控制。 5 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若为单片机结构,应能用软件识别真假信号,提高读数可靠性。 6 具有较高精度的数据处理措施,若为单片机结构,应采用软件设置中值筛选法或信息叠加法提取测深值,使水深读数可信度提高到95%以上。 7 具有自动或手动温度补偿功能,提高测深精度。 8 测深数据显示装置应有数据输出接口或打印输出接口,若为单片机结构应有RS232或RS485接口。 9 电源应具备交直流两用,直流供电容量应有24h以上的使用时间,水下仪器电源可采用直流供电,电压可采用12V。 10 测深范围(清水中):单向应不小于30m,双向应不小于60m,分辨力1?,误差?1%?3?的保证率应不小于95%。 11 环境温度:主机-10ºс,+45ºс,水下装置045ºс,+40ºс,相对湿度:95%。 5.3.6 采用超声测深仪测深的水深比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深仪比测宜在无偏角时选择在断面上较大水深处进行。比测方法可选用在悬索上作尺寸标志,安装在铅鱼上的换能器,向水面发射,将铅鱼下放到一定深度,用经过温度校正后的测深仪测量铅鱼入水深度,与铅鱼入水深度相比较,依次测量15,30点。 2 比测允许误差:累计频率为75%的误差不大于水深的1,3%,水深在3.0m以下及河底不平时不大于水深的3,5%,系统误差不大于1%,水深小于1.0m时绝对误差不大于0.05m。 3 测深仪在使用中的比测每年应不少于2,3次,当发现测深仪误差较大,应送检定单位检修率定。 4 测深比测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次采用测深仪进行水深测量时均应进行测深比测检查。 2)测深比测检查方法,在垂直距离换能器向上发射面3m或5m处的钢绳上绑好红线作为标记。在水流平缓的地方下放铅鱼至红线处,用前置仪开始向上测深,测出的数据应吻合。 5.3.7 采用超声测深仪测深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仪器操作应按说明书进行。 2 根据测站的水质、含沙量、断面流速,水深条件等选用频率适宜的测深仪。 3 含沙量、断面流速、水深较大或具有泡旋水流的测站,宜选用大功率、低频率的测深仪。 4 水深较浅宜选用盲区较小频率较高的测深仪。 5 施测前应观测水温并进行声速校正,水温测量应在流水里水深不小于1m的深度上进行。 6 采用数字显示的仪器,每次测深应连续读取5次以上的读数,取其平均值。 5.3.8 测深杆测深 5.4 测点位置的确定 5.4.1 测点定位应使仪器入水后在垂线上的位置等于(或尽量接近于)预定的测点深度。 5.4.2 测点定位可采用直接观读法、相对计数水深法、一次定位法、试错法,各方法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偏角较小(一般小于5º)时,实测水深可采用直接观读法;当断面稳定,借用水深时各测点的定位也可采用本方法。 2 相对计数水深法:在偏角较大,产生干绳、湿绳及位移改正值时,测出湿绳长度后,各测点的定位深度: hη=ηLH (5.4.2—1) 式中 hη,测线某一相对位置的测点深; η,相对位置0.2、0.6、0.8等; LH,施测垂线湿绳总长度。 (水面、河底测点的湿绳长度可直接观测,其余测点的湿绳长度应等于该点的相对水深与湿绳总长度的乘积。冰期的冰底、冰花底及河底测点的湿绳长度可直接观测,其余测点的湿绳长度应等于该点自冰底或冰花底算起的相对水深,与有效湿绳长度的乘积,再加水浸冰及冰花总厚度之和。) 3 一次定位法:在知道施测垂线的水深(实测或者借用断面)及偏角的情况下,确定测点计数水深时,测点深计数器读数为: hη=ηh+λ (5.4.2—2) λ=Δ干+Δ位+Δ湿 4试错法:当不能采用铅鱼实测水深,借用上一次断面成果查算水深,且悬索偏角大于10º时,水面以下各测点的位置应采用“试错法”确定。如测速是由河底测向水面时,先根据各相邻测点湿绳长度之差初步定出逐点转移测点位置时,计数器读数减少的数值,并据此初步算出仪器放至各测点附近时计数器的读数,把仪器提放至初步算出的预定位置上,量出新的悬索偏角,与前一测点的偏角对比,如有变化,应根据新偏角的干绳改正数与前一测点偏角的干绳改正数之差调整仪器的位置(偏角减小时上提,偏角加大时下放),再次量出新的悬索偏角,与上一次量得的偏角比较,如基本一致(相差不超过测角器的最小刻度单位)时即可定位测量,否则应按上述方法继续调整仪器位置,直至最后两次量得的偏角基本一致为止。 5.5 铅鱼悬吊 5.5.1 铅鱼悬吊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铅鱼宜采用单点悬吊或“八字型”悬吊,用“八字型”悬吊时,悬吊点不宜用固接方式联结,以保证铅鱼重心能自由调整。 2 铅鱼悬吊后,应在水中保持水平,铅鱼轴线与水平线夹角不得大于3º,铅鱼入水后应保持稳定,如有摆动现象,应适当加长尾翼长度。 5.5.2 流速仪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流速仪应安装在铅鱼头部前方,流速仪距铅鱼头部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应大于二倍铅鱼最大直径。 2 流速仪在水中应保持水平状态,并能自由转动。 3 拉偏缆道的流速仪应不受拉偏索的影响。 4 在浅水低速的情况下,流速仪应安装在特制的低速悬杆上,并安装应符合本条其他要求。 5.6测速方法 5.6.1 流速仪法测速常采用选点法、积深法、积宽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各种方法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 选点法:缆道测速的主要方法,是在断面的各条垂线上将流速仪放在不同的水深点处(0.2h,0.6h,0.8h等)测速,然后计算流速、流量,垂线上测速点的数目由流量?型误差试验资料确定,且垂线水深应满足测点能准确定位的要求。 2 积深法:流速仪沿测速垂线均匀升降,连续地直接测得垂线平均流速,特殊情况下使用。 3 积宽法:流速仪在预定深度处,沿断面方向横渡,测记流速仪总转数,总历时以计算积宽段平均流速的方法,特殊情况下使用。 5.6.2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法测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使用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采用定点法施测,即将安装有ADCP的铅鱼定位在传统流速仪法测速垂线上,采集垂线流速历时100s,整理计算出垂线平均流速。 2 使用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ADCP)采用横渡法(也称走航法)施测,即将安装有ADCP的铅鱼沿断面方向横渡测得断面流量的方法。 5.6.3 非接触表面流速仪法 所谓非接触表面流速仪法是指,在具备使用电波流速仪条件的测站断面上,将电波流速仪置于铅鱼前上方,测流时只测每条垂线的水面流速,根据标定系数计算出该垂线平均流速,从而达到计算整个断面流量的目的。 5.6.4 浮标法 6 缆道采样 6.1 悬移质泥沙采样方式 6.1.1 选点式 6.1.2 积点式 6.1.3 积深法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样仪器应等速提放。 2 当水深小于或等于10m时,提放速度应小于垂线平均流速的1/5;当水深大于10m时,提放速度应小于垂线平均流速的1/3。 3 用积深法取样时,一类站的水深不宜小于2.0m,二、三类站的水深应大于1.0m。 4 仪器处于开启状态时,不得在河底停留。 5 仪器的悬吊方式,应保证仪器进水管嘴正对流向。 6 单程积深应从水面测向河底,到河底时关闭采样器,上提时不再进水。 6.1.4积时式 6.2 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6.2.1 缆道悬移质泥沙采样器分积时式采样器,横式采样器、瓶式采样器、皮囊式采样器及不采样的直读测沙仪,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用。 6.2.2 积时式采样器,主要用于含沙量小于30?/m3的河流,其主要特点是能在不同水深的条件下,自动调整仪器水样仓的压力,保证进口流速与天然流速基本一致。 6.2.3 积时式采样器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样时无突然灌注现象,进口流速应接近天然流速,进口流速系数为0.9,1.1的保证率应达到75%以上。 2 调压历时越短越好,一般情况下宜使用瞬时调压的积时式采样器。 3 管嘴应伸出头部一段距离,保证进口处流速不受干扰。 4 管嘴不宜有淤沙现象。 6.2.4 积时式采样器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密封检查 1)开关:关闭开关,用5,10m水头从管嘴射开关,开关应不漏水;或口吹进水管嘴,没有漏气现象。 2)调压仓:关闭开关,放入最大水深处,停5min后提出水面,检查水样仓是否漏水,检查次数不应少于3次。 3)水样仓与调压仓之间交换水量:关闭开关,选一深水位置,快速下放和上提,检查水样仓内有无交换水量,检查次数不应少于3次。 2 开关灵敏度检查:岸上检查20次,不同水深处检查20次,可靠率在95%以上。 3 进口流速系数检查:在流速变化有一定梯度的条件下,新仪器测点数不应少于30点,经常使用的仪器测点数不应少于10点,进口流速系数在0.9,1.1的保证率应在75%以上。 6.2.5 积时式采样器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使用积时式采样器取样,其取样容积应小于有效容积,取样容积与计算容积之比应大于0.7。 2 积时式采样器水样仓容积,有效容积,计算容积,有效容积通常取水样仓容积的0.9倍,计算容积应取有效容积的0.7倍。 3 高洪大沙时,积时式采样器取样容积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第一次所取水样的容积不符合要求,应复测一次,若复测的容积符合要求,应舍去第一次所取水样。 2)若两次测得的容积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将两次测得的水样正式编号,分别测量容积,作为两次正式资料计算整理;并记录准确取样时间,说明情况。 4 积时式采样器每次倒水样后,应将水样仓冲洗干净,将冲选出的泥沙水样倒入量过容积的水样中。 6.2.3横式采样器: 6.2.4 瓶式采样器:主要用于水深1.0,5.0m的双程积深法和水深10m范围内的单程积深法取样。其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垂线平均流速小于或等于1.0m/s时,应选用管径为6?的进水管嘴。 2 垂线平均流速大于1.0m/s时,应选用管径为4?的进水管嘴。 3 仪器排气管嘴的直径,均应小于进水管嘴的直径。 6.2.5 皮囊式采样器: 6.2.6直读测沙仪: 6.3 信号控制 6.4悬移质输沙率测验 6.4.1 采用积时式采样器施测悬移质输沙率的取样方法有垂线混合法,全断面混合法及选点法。可根据情况采用。 6.4.2 采用垂线混合法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取样位置、历时见表6.4.2。 表6.4.2 积时式采样器垂线混合法取样历时表 取样方法 取样位置 各测点取样历时t(s) 两点法 0.2H、0.8H 0.5t、0.5t 三点法 0.2H、0.6H、0.8H t/3、t/3、t/3 五点法 水面、0.2H、0.6H、0.8H、河底 0.1t、0.3t、0.3t、0.2t、0.1t 2 采用垂线混合法取样时,应同时施测测线平均流速。 6.4.3 全断面混合法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采样器水样仓有效容积、进水管口截面积、断面平均流速,计算全断面取样总历时: W水,T aV (6.4.3) 式中 T—全断面取样总历时(s); W水—采样器水样仓有效容积(ml); α—采样器进水管口截面积(?2); V — 断面平均流速(?/s)。 2 取样总历时确定后,将全断面分成以测沙垂线平均含沙量所代表的相应部分面积,见图6.4.3,按水位线求出每条测沙垂线的面积权重系数Ci;然后求出每条垂线取样历时:t1=C1T;t2=C2T„„tn=CnT。 n321 a4 a2a3a1 图6.4.3 断面取样垂线权重划分示意图 C1=a1/A、C2=a2/A、C3=a3/A„„Cn=an/A 式中 C1、C2„„Cn为各条垂线的面积权重系数; a1、a2„„an为各条垂线所代表的部分面积(?2); A—断面面积。 6.4.4 采用选点法取样时,应同时施测各测点流速,各选点法的测点位置应符合表6.4.4的规定。 表6.4.4 各种选点法的测点位置 河流情况 方法名称 测点的相对位置 五点法 水面、0.2、0.6、0.8及河底 畅流期 三点法 0.2、0.6、0.8 两点法 0.2、0.8 一点法 0.6 六点法 冰底(冰花底)0.2、0.4、0.6及河底 封冻期 二点法 0.15、0.85 一点法 0.5 6.4.5 简测法:指施测较少的垂线和测点,当积累一定资料,通过精简分析,与多线多点法施测的断沙有一定关系,其比值在0.98,1.02之间,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作为断沙的一种简测法,若含沙量分布发生变化时,应停止使用。 6.4.6 相应单沙取样,在测断沙过程中,用积时式采样器采取单位水样时,可根据含沙量变化情况,选用以下操作程序。 1 单沙?—断沙—单沙?:相应单沙=(单沙?+单沙?)/2 2 遇含沙量变化大,连续取样时: 单沙?—断沙1—单沙?—断沙2—单沙? 则 断沙1的相应单沙为(单沙?+单沙?)/2 断沙2的相应单沙为(单沙?+单沙?)/2 6.5悬移质泥沙颗粒分析取样 6.5.1采用三线九点混合法,可按等部分面积、流量或输沙率布线,也可按含沙量横向变化适当布线,每线在相对位置0.2、0.6、0.8处取样混合;测点取样方法、历时同第6.4.2条。 6.5.2采用十字线法,可在断面上选取测沙垂线(一般与断沙的测沙垂线相同),中泓一线在相对位置水面、0.2、0.6、0.8、河底取样,其余垂线在相对位置0.6处取样。 6.5.3 采用分层混合法,应在每条测沙垂线上,分别采取相对位置的水面、0.2、0.6、0.8,河底五层水样,将每层各点水样混合,得出五个水样,分别进行颗粒分析;各条垂线的取样方法、历时同第6.4.2条。 7、缆道自动测控系统 7.1(系统组成 7.1.1缆道自动测控系统结构应由计算机系列、前置机、调速系统、水下信号源等部分组成。 7.1.2 计算机系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计算机系列应包括基本配置的台式机或便携机、打印机。 2 计算机应配有控制、计算等功能的缆道自动测控系统软件。 3 应通过RS232口、RS485口或USB口控制前置机进行数据交换,并实现对铅鱼的水平和垂直状态的运行控制。 7.1.3 前置机应由单片机及相关的辅助电路组成,主要包含水深、起点距的计数,流速信号的计时、计数等功能,同时应具备与计算机通信的功能,能控制外设的运行。 7.1.4 调速系统宜采用变频调速系统。 7.1.5 自动测控系统的水下信号源(水下一次仪表)应满足水面、水底、流速信号的传输要求,并应兼顾超声、压力测深、取沙信号等信号的传输要求,具备较强的通道选择功能。 7.2系统功能与技术指标 7.2.1 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水文测验规范要求可进行现场“四随”分析、计算,显示数据和分析图形,并能随机观察施测全过程以保证测验成果的精度。 2 应能现场采集水位、起点距、水深、流速等项目的数据或信号,自动计算水面宽、部分流量、全断面流量。 3 应能根据水情,随时增减测线、测点或重测,每线测完后自动存盘。 4 软件界面应采用菜单方式,可根据工作内容自由选择菜单完成测验项目。 5 应具备端口测试功能。自动测流前可有选择地通过端口测试数据口和控制口的功能状态。 6 自动测量过程中应能实时显示铅鱼、流速仪等设备的运行情况;系统出错时,应具备应急措施处理功能。 7 应具备水位、水深、断面河床型式(复式与非复式河床)等测量方式的选择功能,能根据不同测站的具体情况选择较适应的测量模式。 8 应具备各类参数预置和修改、大断面资料、起点距、水深等数据的输入、编辑和校正 功能。 9 测量结果的数据格式不经转换可直接与整编程序衔接。 10 现场打印各类表格。 11 系统应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 7.2.2 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流速: 1)测速范围:0.1,10m/s; )测速历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预置(一般情况下为100秒); 2 3)计时精度:100秒内误差小于?0.1秒 ; 4)信号模式:1000Hz的音频信号或方波、直流信号; 5)灵敏度:音频信号优于5mV,直流信号优于100mV。 2 测深: 1)测深范围:0 m,99.99m; 2)分辨率:0.01m; 3)测深精度:相对误差??1%,(?0.03m)。 3 测距: 1)测距范围:0,999.9m ; 2)分辨率:0.1m ; 3)测距精度:相对误差??1%,(?0.3m)。 4 抗干扰性:冲击电钻近距离干扰无影响。 5 接口数据传输误码率:优于1×10-5。 6 通道选择功能: 1)通道状态选择; 2)通道状态维持。 7 具备半自动、全自动测量功能。 7.3 硬件设施与设备 7.3.1 前置机(也称接口)应由水深光电编码计数部分、起点距光电编码计数部分、流速计 时、计数及处理部分、水面信号及水底信号接收处理、数据通讯等部分组成。并应具备下列 功能: 1 流速信号的接收、放大和采集处理。 2 起点距的计数、显示、校正与采集处理。 3 水深(湿绳长)的计数、显示、校正与采集处理。 4 水面信号与水底信号的接收处理。 5 执行不同操作时相应状态和数据的显示。 6 抗干扰处理。 7 控制水下信号的开关状态,选通各类水下信号传输通道。 与计算机通过RS232或RS485通信、传输外设各类数据,执行动力控制命令,自动8 控制铅鱼的运行。 9 超声信号的接收与处理。 10 取沙采样信号的接收与判断。 7.3.2 变频调速系统应由动力控制器、变频器、电机、铅鱼等部分组成。并具备下列功能: 1 具备欠压、过压、过流、过载、过热、短路等安全保护和故障诊断、报警等功能。 2 具备多种用途的控制信号接口,可构成闭环控制系统或计算机控制系统。 3 低速运行时具备恒转距、恒功率调速特性,控制功能灵活。 4 具备较硬的机械特性。 5 控制方式简单,操作简便,可自动平滑地加速和减速。 7.3.3 水下信号源由基本信号水面信号、水底信号、流速仪信号与配套信号超声测深信号、 压力测深信号、流速仪比测信号及取沙采样信号组成。并具备下列功能: 1 以时序方式(水面、水底、流速)组成的水下信号源的时序控制准确,水面信号与水底信号可靠,保证过程控制的精确度。 2 以磁浮开关作水面信号传感装置,浮子应能克服漂浮物的影响。此方式一般适应于污染相对较重或含沙量偏轻的河流。 3 以水阻(极板)作水面信号传感装置的水下信号源控制灵敏度应适中。此方式一般适应于污染相对较轻或含沙量相对偏重的河流。 4 水下信号源应选择耗电省、功能强的元器件构成,应以水面信号作为水下信号源主要部分电源的开关信号,保证水下信号源的工作时限。 5 水下信号源应密封、可靠,根据适用范围,出厂前应作密封检测并应保证不低于200,400Kpa的压力下,水下信号筒保持2分钟不漏水。 6水下信号源如属智能型(水下控制开关),应使水下信号接收控制灵敏度高、抗干扰 能力强,控制可靠、准确。 7.4软件功能与要求 7.4.1 缆道自动测控系统软件应由端口测试、测量作业、数据维护、数据处理、打印等功能模块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每个模块应依事件激发完成某一特定任务,可独立地理解、编程、测试、排错和修改,1 并以功能总线的形式实现对各功能模块的调试,从而保证系统的柔性。 2 软件应具备操作安全性和软件抗干扰。 7.4.2 端口测试及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验作业前应进行端口测试,检查控制仪各部件的状态是否正常,测试包括控制口测试和数据口测试。当测试全部通过后方可进入测验作业。测试未通过,应参照相关资料进行故障排除。 2 控制口测试应测试设备的控制功能。检查变频调速系统操作台上控制铅鱼运动的按钮指示灯与测试项动作的一致性。 3 数据口测试应测试设备的数据通讯是否正确。测试内容应包括起点距、水位、水面、水底、水深、流速仪及超声波信号等。 7.4.3 测量作业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量作业宜包括全自动、半自动、自动转人工、全人工等内容。 2 全自动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动控制铅鱼的水平和垂直运行并自动完成垂线测点的准确定位。 2) 对测速垂线应能按需要根据水深值自动判别测速方法。 3) 在流速不正常时,应具备重测功能,如遇流速仪损坏,应具备更换流速仪并继续测量的功能。 4) 软件界面应具备前几次测量和本次测量的流速分布曲线,并具备大断面图线和上次测量的河底高程图线以便进行对比分析。 5) 软件界面应具备流速垂线分布图,以便进行垂线流速的对比及合理性分析。 6) 测量过程中遇意外情况使自动测控系统无法运行时,应具备中断返回或自动转人工处理功能。 7) 测量完成时,系统应能根据拟合的铅鱼运行轨迹自动将铅鱼提升到一定高度并安全地返回到原处。 3 半自动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工选择欲测量的起点距,系统应能自动控制铅鱼准确定位。 2),6)应符合全自动测量部分。 7) 选择超声测深仪作配套设备,系统应具备超声测全水深和校验相对位置(也可选择不校验)的功能。 8) 返回过程及最后提升的安全高度应人工进行干涉。 4 自动转人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动测量中断时,测量的所有数据应保存完整。 可采用其他设备接着中断处继续测量,并将测验数据通过人机接口输入到系统中。 2) 3) 自动测量部分的数据与人工测量的数据可合并成一份完整的流量测验资料。 在测量作业菜单下选择自动转人工测量时,与全人工测量方法相同。 4) 5 全人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启用原有设备进行测验,并将数据导入系统中。 2) 应具备必要的人工操作热点提示,尽量减少人工输入和计算的工作量。 3) 与自动测量的原始资料一样具备资料的连续性。 4) 保证全年资料的完整性。 7.4.4 数据维护应包括:修改测站设置、编辑月初资料、编辑大断面、校验起点距、校验水深、流速仪使用种类、校正缆道主索垂度、铅鱼提升运动轨迹曲线拟合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站名称决定软件的归属,根据各测站测验项目的区别软件将提供相应的功能。 2 大断面资料的准确输入,可用于自动测量时的实时显示及计算时的依据。 3 断面河床较稳定时可依据月初断面(上次)资料数据通过水深借用方式进行测量。 4 通过校正缆道主索垂度来准确校正偏角引起的水深测量误差。 5通过水深、起点距的光电计数值与实际值的对应关系由系统自动进行分段线性化处理,得到准确的起点距和水深的数据(前置机具备此功能则数据维护可省略此项)。 6 具备全自动测量功能的测站,可根据主索垂度、起点距及测站水位等参数设定铅鱼自动返回轨迹上的几个特殊点,使铅鱼自动安全地返回。 7.4.5 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验作业完成后,测验人员应及时对测验数据进行校对。 2 满足原始数据需要校正、修正的条件。 3 对于有测沙任务的测站,通过悬沙资料输入可保持资料的完整性。 4 按整编要求对全年测验成果进行统计时,数据应转换为水文资料整编程序要求的文本 格式(按规范的整编程序要求),直接用于整编。 7.4.6 输出应具备下列功能: 1 输出当次和历次测验记载计算表; 2 输出现场分析图(不超过5根图线); 3 输出实测成果表:流量成果表和悬移质输沙率成果表; 4 输出资料封面。 7.5 系 统 安 装 7.5.1 缆道自动测控系统正常运行前应进行系统安装,安装包括系统硬件安装和系统软件安 装。 7.5.2 系统硬件安装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缆道机械循环系统已安装完成(主索、循环索、绞关等部分已完成),能够手摇绞关 进行垂直、水平方向的运行。 2 具备基本的防雷、避雷条件,电源避雷和信号避雷设施完备。 3 避雷地应与保护地网和信号地线分离开并保持适当的距离。 4 具备三相380V的交流电源或备有发电机组。 7.5.3 硬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连接电机与变频器间的连线。 2 连接变频器与动力控制器的连线。 3 连接动力控制器与前置机的连线。 4 正确连接计算机与前置机间的串行通信线。 5 安装水下信号源各部分装置并正确连线。 6 连接缆道信号线和信号地线至前置机,并将操作台与保护地网相接。 7 手工操作动力控制器铅鱼能动作时,应正确调整铅鱼的运行方向。 8 分别校验起点距、水深光电计数器的计数值。 9 校验流速计时、计数功能。 10 检测水下信号源各部分功能。 11 在软件安装完成后,应通过端口测试口检测各部分的功能状态。 7.5.4 系统软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软件运行环境: 1)配置奔腾586及以上机型、16Mb以上内存、硬盘2GB、彩显、光驱、3.5英寸软驱、标准键盘、鼠标及打印机。 )具有windows98/me操作系统或windowsXP操作系统。 2 2 软件的安装: 1)软件安装盘可采用CD光盘,也可采用3.5英寸软盘。安装软件之前,应阅读安装 盘目录下的Readme文件。 2)安装方法可采用Windows 98/Me或windowsXP的[控制面板]窗口执行[添加/删除 ]选项,单击“安装”按键,选择Setup文件所在的路径安装。也可采用Windows 程序 98/Me或windowsXP的[资源管理器]或[我的电脑]图标,找到Setup所在的路径, 运行Setup即可。 8 缆道防雷 8.1 一般规定 8.1.1 预计雷击次数N?0.06次/a的和国家、省重点水文站的缆道房应按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标准》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防雷设计;主索长度L?100m和支承主索的塔、 ?15m的 缆道塔、柱、索系统应进行防直接雷设计。 柱高度H 8.1.2 当主索从缆道房顶上方跨过时,其主索与缆道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不小于3m,支承主索的塔、柱距缆道房最小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m。 8.1.3 当主索塔、柱与缆道房水平距离小于12m时,塔、柱与缆道房的接地体应进行等电位连接,组成一组共用接地体;当主索塔、柱与缆道房水平距离大于12m时,塔、柱与缆道房的接地体应分开设置。 8.1.4 按140KA作为防直接雷设计标准。 8.1.5 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8.1.6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文缆道机房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信息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SPD)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2 接地线应从共用接地装置引至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通过接地干线引至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并引至设备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应与预留的楼2层主钢筋接地端子连接。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 mm。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3 防雷接地应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4 接地装置应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5 当设置人工接地体时,人工接地体宜在建筑物四周散水坡外大于1m 处埋设成环形接地体,并可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使用。 8.1.7 进、出缆道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8.1.8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盘(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应采用TN-S系统。 8.1.9 缆道防雷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等有关办法、规范和标准。 8.2防直击雷 8.2.1防直击雷宜采用装设在缆道房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平屋面的缆道房,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8.2.2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全自动和半自动缆道应不大于5Ω,一般缆道不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应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 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应小于0.5m。 8.2.3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缆道房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m。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度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m。 8.2.4 防雷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针长1m以下的圆钢不应小于12mm;钢管不应小于20mm。针长1m,2m的圆钢不应小于16mm;钢管不应小于25mm。 2 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应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 2截面不应小于48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23 架空避雷线和避雷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 mm的镀锌钢绞线。 4 缆道房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除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应热镀锌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5 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它防腐措施。 6 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2小于48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7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 2mm。 2)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和作等电位连接用。 3)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8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2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 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 mm。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接地线应与水平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9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 10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降低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1)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 2)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3)采用降阻剂; 4)更换为电阻率低的土壤。 11 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 12 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装置,其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在焊接处作防腐处理。 8.3 防雷电波 8.3.1 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应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8.3.2 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8.3.3 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它型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8.3.4 进出缆道房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8.4 防雷电磁脉冲 8.4.1 应采用屏蔽减少电磁脉冲的干扰,屏蔽层的二端应分别做等电位连接。屏蔽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筑物和房间的外部应采用屏蔽措施,以合适的路径敷设线路,线路屏蔽,并宜联合使用。 2所有与建筑物组合在一起的大尺寸金属件均应等电位连接在一起,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8.4.2 在建筑物或房间的大空间屏蔽是由诸如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组成时,这些构件构成一个格栅形大空间屏蔽,穿入这类屏蔽的导电金属物应就近与其做等电位连接。 8.4.3 共用接地系统的等电位连接应采用S型星形结构和M型网形结构两种基本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时,信息系统的所有金属组件,除等电位连接点外,应与 、1.2/50μs的绝缘。 共用接地系统的各组件有大于10kV 2 当采用M型等电位连接网络时,系统的各金属组件不应与共用接地系统各组件绝缘。M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应通过多点连接组合到共用接地系统中去,并形成M型等电位连接。 m 8.5 电涌保护器与其他设施 8.5.1 电涌保护器应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并能满足通过电涌时的最大箝压,有能力熄灭在雷电流通过后产生的工频续流。 8.5.2 浪涌保护器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 8.5.3 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位,其设备应远离外墙结构柱,设置在雷电防护区的高级别区域内。 2 金属导体、电缆屏蔽层及金属线槽(架)等进入机房时,应做等电位连接。 3 当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为非金属外壳,且机房屏蔽未达到设备电磁环境要求时,应设金属屏蔽网或金属屏蔽室。金属屏蔽网、金属屏蔽室应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 8.5.4 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要保护的信号线缆,宜采用屏蔽电缆,应在屏蔽层两端及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2 当采用非屏蔽电缆时,应敷设在金属管道内并埋地引入,金属管应电气导通,幷应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幷接地。其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 3 当建筑物之间采用屏蔽电缆互联,且电缆屏蔽层能承载可预见的雷电流时,电缆可不敷设在金属管道内。 4 光缆的所有金属接头、金属挡潮层、金属加强芯等,应在入户处直接接地。 8.5.5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主干线的金属线槽宜敷设在电气竖井内。 2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其它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5.3.3-1 的规定。 3 布置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缆的路由走向时,应尽量减小由线缆自身形成的感应环路面积。 4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5.3.3-2 的规定。 5 电子信息系统线缆与配电箱、变电室、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之间最小的净距为:配电箱1.00,变电室2.00,电梯机房2.00,空调机房2.00。 8.5.6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级分类试验的开关型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2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3 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8.5.7 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或直击雷防护区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并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线对应接地。 2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型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 护器。 8.6 防雷施工 8.6.1 缆道防雷施工一般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已批准的设计施工文件进行。 2 防雷工程中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3 电工、焊工和电气调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 测试仪表、量具,应鉴定合格,并应在有效期内。 8.6.2 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 m,当受场地限制时可适当减小,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5m,宜埋设在冻土层以下。水平接地体应挖沟埋设,钢质垂直接地体宜直接打入地沟内,铜质和石墨材料接地体宜挖坑埋设。 2 垂直接地体坑内、水平接地体沟内宜用低电阻率土壤回填并分层夯实。 接地装置宜采用热镀锌钢质材料。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宜采用换土法、降阻剂法或3 其它新技术、新材料降低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4 钢质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连接。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 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2)圆钢与圆钢的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 倍,双面施焊; 3)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 倍,双面施焊; 4)扁钢和圆钢与钢管、角钢、互相焊接时,除应在接触部位两侧施焊外,还应增加圆钢搭接件; 5)焊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 5 铜质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或熔接,钢质和铜质接地装置之间连接应采用熔接方法连接,连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 6 接地装置连接应可靠,连接处不应松动、脱焊、接触不良。 7 接地装置施工完工后,测试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部分应有检查验收合格记录。 8.6.3 接地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接地装置应在不同处采用两根连接导体与室内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相连接。 2 接地装置与室内总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截面积,铜质接地线不应小于50mm2,钢质接地线不应小于80mm2。 3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其连接导线截面积应采用不小于16mm2 的多股铜芯导线,穿钢管敷设。 4 铜质接地线的连接应焊接或压接,并应保证有可靠的电气接触。钢质接地线应采用焊接。 5 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安全保护地线(PE)与接地端子板的连接应可靠,连接处应有防松动或防腐蚀措施。 6 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等自然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如焊接有困难时,可采用卡箍连接,但应有良好的导电性和防腐措施。 8.6.4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或直击雷防护区与第一防护区的界面处应安装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材料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与接地装置连接。 2 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宜在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第一防护区与第二防护区界面处预埋与房屋结构内主钢筋相连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1)机房采用S 型等电位连接网络时,宜使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的铜排作为单点连接的接地基准点。 22)机房采用M 型等电位连接网络时,宜使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 的铜带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构成铜带接地网格。 3 砖混结构建筑物,宜在其四周埋设环形接地装置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构成共用接地2系统。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的铜带安装局部等电位连接带,并采用2截面积不小于35mm的绝缘铜芯导线穿钢管,与总等电位连接带相连。 4 等电位连接网络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熔接或压接。连接导体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进行热搪锡处理。 5 等电位连接导线应使用具有黄绿相间色标的铜质绝缘导线。 对于暗敷的等电位连接导线及其连接处,应作隐蔽记录,并在竣工图上注明其实际部6 位走向。 7 等电位连接带表面应无毛刺、明显伤痕、残余焊渣,安装应平整端正、连接牢固,绝缘导线的绝缘层无老化龟裂现象。 8.6.5 浪涌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源线路的各级浪涌保护器(SPD)应分别安装在被保护设备电源线路的前端,浪涌保护器各接线端应分别与配电箱内线路的同名端相线连接。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与配电箱的保护接地线(PE)接地端子板连接,配电箱接地端子板应与所处防雷区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各级浪涌保护器(SPD)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超过0.5m。 带有接线端子的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应采用压接;带有接线柱的浪涌保护器宜采用线鼻子与接线柱连接。 浪涌保护器(SPD)的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宜符合表6 .5.1的规定。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SPD 应串接于天馈线与被保护设备之间,宜安装在机房内设备附2 近或机架上,也可以直接连接在设备馈线接口上。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SPD 的接地端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铜芯导线就近连接到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0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接地线应平直。 3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SPD 应连接在被保护设备的信号端口上。浪涌保护器SPD输出端与被保护设备的端口相连。浪涌保护器SPD也可以安装在机柜内,固定在设备机架上或附近支撑物上。 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SPD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铜芯导线与设备机房内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接地线应平直。 4 浪涌保护器SPD 应安装牢固,其位置及布线正确。 8.6.6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地线在穿越墙壁、楼板和地坪时应套钢管或其它非金属的保护套管,钢管应与接地1 线做电气连通。 2 线槽或线架上的线缆,其绑扎间距应均匀合理,绑扎线扣应整齐,松紧合适;绑扎线头宜隐藏而不外露。 3 接地线、信号线缆的敷设应平直、整齐。若转弯时,弯曲半径应大于导线直径的10 倍。 8.7 防雷施工验收 8.7.1 施工各项目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接地装置验收: 1)接地装置的结构和安装位置。 2)接地体的埋设间距、深度、安装方法。 3)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4)接地装置的材质、连接方法、防腐处理。 5)随工检测及隐蔽工程记录。 2 接地线验收: 1)接地装置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导体规格和连接方法。 2)接地干线的规格、敷设方法及其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方法。 3)接地线之间的连接方法。 4)接地线与接地体、金属管道之间的连接方法。 3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等电位连接带)验收: 1)等电位连接带的安装位置、材料规格和连接方法。 2)等电位连接网络的安装位置、材料规格和连接方法。 3)电子信息系统的导电物体、各种线路、金属管道以及信息设备的等电位连接。 绝缘导线和绝缘层。 4 屏蔽设施验收: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和设备屏蔽设施的安装。 2)进出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缆的路由布置。 3)进出建筑物线缆屏蔽设施的安装。 浪涌保护器验收: 5 1)浪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连接方法和连接导线规格。 2)浪涌保护器接地线的导线长度、截面积。 3)电源线路各级浪涌保护器的参数选择及能量配合。 6 线缆敷设验收: 1)接地线的截面积、敷设路由、安装方法。 2)电源线缆、信号线缆的敷设。 3)接地线在穿越墙体、楼板和地坪时加装的保护管。 8.7.2 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雷施工结束后,应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 2 防雷项目竣工验收时,凡经随工检测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再重复检验。如果验收组认 为有必要时,可进行复检。 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3 4 防雷项目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由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装质 量作出评价。竣工验收报告,宜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施工安装; 3) 浪涌保护器(SPD)的性能; 4) 接地装置的形式和敷设; 5) 外部防雷装置的位置、连接及防腐蚀措施; 6) 接地电阻以及有关参数的测试数据和测试仪器; 7) 等电位连接带及屏蔽设施; 8) 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9)结论和评价。 5 防雷施工项目竣工,应由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 2)防雷装置安装竣工图; 3)接地线敷设竣工图; 4)接地装置安装竣工图; 5)等电位连接带安装竣工图; 6)屏蔽设施安装竣工图。 7)被保护设备一览表。 8)变更设计的说明书或施工洽谈单。 9)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10)重要事宜纪录。 9 缆道养护与维修 9.1 缆道设施的养护维修 9.1.1 钢丝绳的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索应每年擦油1次,工作索每年不应少于2,3次,经常入水部分应适当增加擦油次数,其他运行钢丝绳每年不应少于2,3次。 2 绳索与锚碇接头部分,可涂柏油或黄油,并每年至少检查1次。 3 锚杆与螺旋扣(即花兰螺丝)联结处,应高出地面。缆索与锚杆联结处应加大型衬圈(俗名“牛眼”)。采用混凝土桩锚的,绕绳应整齐,不可挤压,并配用足够数目的钢丝夹头。夹头的松紧,以压扁索径的1/3为度(夹头的数量及间距照表9.1.1-1使用。 表9.1.1-1 钢丝绳夹头数目及间距表 钢丝绳直径(mm) 夹头只数(只) 夹头间距(cm) 10,15 ?3 8,10 15,20 4,5 12,14 20,30 5,6 15,20 注 夹头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索直径的6倍。 4钢丝绳断股和扭环不能解开时,可将扭环损伤部分截去,采用插股编结方法进行编结。编结最少长度见表9.1.1-2 表9.1.1-2 钢丝绳编结最少长度表 钢丝绳直径(mm) 5~10 12~14 16~18 22~26 编结段长度(mm) 60 90 120 150 钢丝绳接头应尽量减少,接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5 对支架顶部的钢丝绳长年与滑轮接触受到挤压变形者,维修时应作错位处理。 9.1.2钢丝绳报废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道主索、工作索及起重滑轮组钢丝绳等,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1)钢丝绳每一年搓绕节距(钢丝绳拧一周的长度)长度内,断丝根数顺捻超过5%;交捻超过10%时(见表9.1.2-1 ); 表9.1.2-1 钢丝绳报废标准表 钢丝索构造 搓绕型式 一搓绕节距长度内断丝根数 交绕 12 6×19+1 顺绕 6 交绕 22 6×37+1 顺绕 11 交绕 36 6×61+1 顺绕 18 2) 钢丝索中有一股折断时; 3) 钢丝索疲劳现象严重,使用时断丝数目增多很快时; 4) 使用达一定的年限时。使用年限由流域机构、省(市)、自治区水文局(总站)按照本区域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9.1.3 每年对主索擦油时,结合检查并记录断丝、断股、锈蚀、直径等变化情况作为更换主索的参考。 9.1.4 支架、锚碇的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架应保证按设计结构不变形。每年汛前全面检查1次。 2 凡有拉线的支架,应经常检查调节拉线的松紧度,保证拉线处于拉紧状态,使支架在各方向的拉力均衡。拉线每年应全面检查调整2,3次,大洪水期应检查1,2次。 3 钢支架的测站,除镀锌钢架外,应每隔l,2年进行除锈、油漆养护,除锈后,先涂红丹,再涂油漆。对混凝土支架的钢结构部分,也应作相应处理。 4 水泥支柱的测站,应每年检查1次支柱有无裂缝。当发现支柱有裂缝时,应立即更换。 5 应定期检查支架基础有无沉陷,架柱有无位移变化,联结螺栓是否有松动,混凝土基础有无裂缝等,如不符合要求,要及时检修。 6 应定期检查锚碇有无位移,锚碇附近土壤有无裂纹、崩坍、沉陷等现象。钢丝绳夹头是否松动,锚杆是否生锈。锚碇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9.2 驱动设备的养护维修 9.2.1 动力设备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变压器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定期检查其油面和油质,及时补充或更换变压器油。 2 柴油机及发电机组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技术保养。 3 电动机应经常检查电动机发热情况,温升超过6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电动机应接地。 4 发现电动机有异样声响时,应即停车,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测量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 凡经常与人和物体碰、触的动力线,宜用管套保护,导线接头处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禁止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 9.2.2 绞车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年汛前、后应各检查1次。 2 应经常检查绞车运转情况,若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车检修。 3 应经常保持绞车轴承、转动部件油滑及表面清洁。尽可能避免超负荷进行。 9.2.3 滑轮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汛前应全面检修1次,洪水测验时应随时监视各滑轮运动情况。 2 应经常检查各导向滑轮、游轮、行车等运转情况,发现运转不正常应及时检修。 3 应定期检查滑轮中的轴承,若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并保持油润,不允许钢丝绳在滑轮上滑动、擦边、跳槽,若有上述问题存在应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9.3 仪器仪表的养护维修 9.3.1各种记录仪表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种记录仪表应按仪表说明书使用、养护。 2 各种记录仪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清洁和不受腐蚀气体侵蚀的地方。有条件的测站宜设置操作台,整合仪表布局。 3 主要电子、电器记录仪表应设有接地装置,防止雷电感应短路而烧坏仪器。 9.3.2 缆道测站应建立和认真执行必要的维修制度,内容应包括: 1 贵重和比较复杂的仪器,应由熟悉此项仪器性能的人员负责使用和维修。 2 改装定型的仪器设备应经上级批准后改装和投入使用。 3 测站应根据需要备有一定数量的电子元件和电工器材,以便检修使用。 9.4 防雷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 9.4.1 防雷设置施工完毕后应进行验收检查,并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接闪器、引下线、连接条及接地装置是否使用规定的导体截面,以及是否按规定的位置安装,每个焊接点是否达到所要求的焊接面积及长度,焊接点有无气化壳及焊水饱满与否。 2 检查引下线与连接条的弯曲情况。以及上下楼层相接地点的跨越处理情况。 3 检查各处接闪器、引下线、支持点的机械强度是否达到要求,以及利用结构钢材作接闪器或引下线的焊接和连接情况。并检查是否因此影响结构的应力。 4 检查引下线明装地点的绝缘处理及绳卡的接触情况。 5 检查接地装置的填土情况,测量接地装置的散流电阻。 9.4.2 防雷设置检查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年雷雨季节以前,应作定期检查养护1次; 2 在每次雷雨过后,应检查避雷器有无损坏。 3 检查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及变化,如因挖土敷设其它管道时而挖断接地装置等应及时恢复。 4 各处明装导体、引下线距地2米一段的绝缘保护应完好。 5 每次雷电后,接闪器应无熔化或折断情况,接闪器支架无腐朽现象,断接卡子接触良好,避雷器无损坏。 6 绝缘处理后的工作索引入缆道房时,宜在室外将该悬索与接地之间加间隙放电装置。 7 应将缆道房内较大的金属设备联线后与接地体连接或加设避雷器装置。 8 保护间隙的间距应无变动,如变动应立即调整。 9 接地体应埋设在人们少去的地方,并埋深0.5m;接地体不宜涂绝缘防腐剂。 10 测量全部接地装置的散流电阻,如发现接地装置的电阻值有很大变化时,应对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11避雷针的针尖上或避雷线不应悬挂收音机、电视机天线或晒衣服的铅丝(天线在雷雨时应该接地)。在装有防雷引下线的墙壁上,离引下线很近的地方不应有架空进户线。 条文说明 2.1.2 水文缆道根据所建位置、结构型式与河道水流条件不同,其测洪标准也不尽相同。 吊箱缆道是一种中低水测验设施,其测洪标准相对较低 7.3.2前置机是自控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计算机与外设联系的纽带,外设控制功能的实现,各种数据与信息的交换过程都是通过前置机来完成的。前置机除充当计算机与外设的中枢外,还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可单独作为一种仪器设备使用。 7.3.3动力控制器是指控制交流变频器运行并具备水平与垂直运行状态指示的电器控制设备,一般与交流变频器和前置机相接。计算机通过RS232或RS485口控制前置机,从而通过动力控制器控制变频器的运行。 7.4.1 操作安全性,指所有操作均需要有“热点”提示和操作向导。软件抗干扰指程序采用分时间片处理,以防系统锁死。 7.4.3 自动转人工测量是自动测量情况下,系统因停电或雷击等其它原因无法继续进行下去而设计的一种处理方法。它既具备自动测量的功能,也具备人工测量的特点。8.1.6 自然接地体:具有兼作接地功能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大地有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埋地金属管道和设施等的统称。 8.2.2 “信息系统”,因为信息系统防雷击电磁脉冲时接地必须连接在一起才能起到保护效果,而且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8.4.1 因为仅一端做等电位连接和另一端悬浮时,它只能防静电感应,防不了磁场强度变化所感应的电压。 8.4.3 通常,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可用于相对较小、限定于局部的系统,而且所有设施管线和电缆宜从接地基准点ERP处附近进入该信息系统。 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应仅通过唯一的一点,即接地基准点ERP组合到共用接地系统中去形成S型等电位连接。在这种情况下,设备之间的所有线路和电缆当无屏蔽时宜按星形结s 构与各等电位连接线平行敷设,以免产生感应环路。用于限制从线路传导来的过电压的电涌保护器,其引线的连接点应使加到被保护设备上的电涌电压最小。 通常,M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宜用于延伸较大的开环系统,而且在设备之间敷设许多线路和电缆,以及设施和电缆从若干点进入该信息系统。 在复杂系统中,M型和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这两种型式的优点可组合在一起。一个S型局部等电位连接网络可与一个M型网形结构组合在一起。一个M型局部等电位连接网络可仅经一接地基准点ERP与共用接地系统相连,该网络的所有金属组件和设备应与共用接地系统各组件有大于10kV、1.2/50μs的绝缘,而且所有设施和电缆应从接地基准点附近进入该信息系统,低频率和杂散分布电容起次要影响的系统可采用这种方法。 8.5.1在建筑物进线处和其它防雷区界面处的最大电涌电压,即电涌保护器的最大箝压加上其两端引线的感应电压应与所属系统的基本绝缘水平和设备允许的最大电涌电压协调一致。为使最大电涌电压足够低,其两端的引线应做到最短。 9.html:该标准互联网上找不到可用下载,您可以联系管理员代购官 方正版电子版管理员QQ:2495859895
本文档为【水文缆道测验规范.doc】,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96623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15KB
软件:Word
页数:63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8-02-02
浏览量: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