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GB 50690—2011
宣贯讲义
二〇一二年七月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确保非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按照石化行业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单位专业分工习惯划分,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包括配管工程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非金属管道应用在给水排水工程中相对更多一些。
(2)根据SH3051-2004《石油化工配管工程术语》中的定义:
配管(piping)是按
工艺
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车尿素生产工艺流程自动玻璃钢生产工艺2工艺纪律检查制度q345焊接工艺规程
流程、安全生产、操作、施工、维修等要求进行的管道组装。(2.1.1)
工艺管道(process piping)是输送原料、中间物料、成品、催化剂、添加剂等工艺介质的管道。(2.2.27)
公用物料管道(utility piping)是工艺管道以外的辅助性管道,包括水、蒸汽、压缩空气、惰性气体等的管道。(2.2.28)
(3)根据SH3533-2003《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包括下列管道和管道构筑物:
a)管道:
1)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2)消防管道;
3)循环用水管道;
4)生产及生活污水管道;
5)雨水管道;
6)水质处理及循环冷却设施中的管道。
b)管道构筑物:
1)给水排水井室;
2)取(排)水口;
3)支(挡)墩。
(4)与装置运转无直接关系,基于建筑物内部的生活给水排水管道,可采用国标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玻璃钢管、塑料管、玻璃钢塑料复合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等非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包括的种类繁多,本规范仅包括玻璃钢管、塑料管、玻璃钢塑料复合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四大类常用的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这四大类涵盖了大部分工程应用,混凝土管在给水排水管道中应用较多,其施工验收主要执行SH3533-2003《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其他的诸如橡胶、搪瓷、石墨、玻璃等非金属材料在石油化工管道工程中应用极少。
(2)根据SH3051-2004《石油化工配管工程术语》中的定义:
非金属管(non-metallic pipe)——用玻璃、陶瓷、石墨、塑料、橡胶、石棉水泥等非金属材料制成的管子。(2.2.71)
(3)石油化工管道工程中使用非金属,与金属材料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a.化学稳定性好,耐腐蚀,这是它能够代替金属而用在一些强腐蚀介质环境中的最主要原因。对于某些操作介质,用金属材料是不耐腐蚀的,或者用高合金金属材料是不经济的,此时就需要用非金属材料;
b.易加工成型。无论是机械加工还是热加工,都要比金属材料容易得多;
c.密度小,强度高。以工程塑料为例,其密度一般只有金属材料的1/8~l/4,但其强度有的可以与普通金属媲美;
d. 内壁光滑,且不随使用时间变化,压力损失比钢管约小30%,可选用比钢管小的口径;不会积垢、不易阻塞;
e. 良好的电绝缘性和极小的介电损耗;
f. 良好的弹性、耐磨性和耐寒性等。
但是,多数非金属材料的强度和刚度都比金属材料低,且其耐热性较差,热胀系数较大,工程塑料还有冷流、老化等问题。因此,非金属材料常常仅用于金属材料无法抗腐蚀或选用高级金属材料抗腐蚀投资太高的场合。
(4)由于非金属材料的不足,SH/T 3161-2011《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技术规范》中规定,非金属管道不得用于有剧烈振动和剧烈循环的场合;非金属管道不得用于输送可燃、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的介质;非金属管道不宜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内的地上敷设;硬聚氯乙烯管道(PVC-U)不得用于输送气体介质。
a.根据SH3051-2004《石油化工配管工程术语》中的定义:
剧烈循环条件(severe cyclic condition)——指管道计算的最大位移应力范围超过0.8倍许用的位移应力范围和当量循环数大于7 000或由设计确定的产生相等效果的条件。(2.1.6)
b.根据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甲
<10%(体积)
乙
≥10%(体积)
常见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类别
名称
甲
乙炔,环氧乙烷,氢气,合成气,硫化氢,乙烯,氰化氢,丙烯,丁烯,丁二烯,顺丁烯,反丁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丙二烯,环丙烷,甲胺,环丁烷,甲醛,甲醚,氯甲烷,氯乙烯,异丁烷
乙
一氧化碳,氨,嗅甲烷
c. 根据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名称
特征
甲
A
液化烃
15℃时的蒸汽压力>0.1 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B
可
燃
液
体
甲A类以外,闪点<28℃
乙
A
闪点≥28℃至≤45℃
B
闪点>45℃至<60℃
丙
A
闪点≥60℃至≤120℃
B
闪点>120℃
常见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类别
名称
甲
A
液化甲烷,液化天然气,液化氯甲烷,液化顺式2一丁烯,液化乙烯,液化乙烷,液化反式2一丁烯,液化环丙烷,液化丙烯,液化丙烷,液化环丁烷,液化新戊烷,液化丁烯,液化丁烷,液化氯乙烯,液化环氧乙烷,液化丁二烯,液化异丁烷,液化石油气,二甲胺
B
异戊二烯,异戊烷,汽油,戊烷,二硫化碳,异己烷,己烷,石油醚,异庚烷,环己烷,辛烷,异辛烷,苯,庚烷,石脑油,原油,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异丁醇,乙醚,乙醛,环氧丙烷,甲酸甲醋,乙胺,二乙胺,丙酮,丁醛,二氯甲烷,三乙胺,醋酸乙烯,甲乙酮,丙烯睛,醋酸乙醋,醋酸异丙醋,二氯乙烯,甲醇,异丙醇,乙醇,醋酸丙醋,丙醇,醋酸异丁醋,甲酸丁醋,砒啶,二氯乙烷,醋酸丁醋,醋酸异戊醋,甲酸戊醋,丙烯酸甲醋
乙
A
丙苯,环氧氯丙烷,苯乙烯,喷气燃料,煤油,丁醇,氯苯,乙二胺,戊醇,环己酮,冰醋酸,异戊醇
B
-35号轻柴油,环戊烷,硅酸乙醋,氯乙醇,氯丙醇,二甲基甲酰胺
丙
A
轻柴油,重柴油,苯胺,锭子油,酚,甲酚,糠醛,20号重油,苯甲醛,环己醇,甲基丙烯酸,甲酸,乙二醇丁醚,甲醛,糠醇,辛醇,乙醇胺,丙二醇,乙二醇,二甲基乙酰胺
B
蜡油,100号重油,渣油,变压器油,润滑油,二乙二醇醚,三乙二醇醚,邻苯二甲酸二丁醋,甘油,联苯-联苯醚混合物
d. 火灾危险环境是指存在火灾危险物质以致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有:
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铝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丝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合成纤维等。
e.爆炸危险区域是指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预防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的区域。
f. 介质毒性程度的分级应当符合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规定,以急性毒性、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患病状况、慢性中毒后果、致癌性和最高容许浓度等六项指标为基础的定级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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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规定,毒物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毒危害和轻度危害四个等级:
指 标
分级
Ⅰ
(极度危害)
Ⅱ
(高度危害)
Ⅲ
(中度危害)
Ⅳ
(轻度危害)
急性
毒性
吸入LC50,mg/m3
经皮LD50,mg/kg
经口LD50,mg/kg
<200
<100
<25
200~<2000
100~<500
25~<500
2000~≤20000
500~≤2500
500~≤5000
>20000
>2500
>5000
急性中毒发病状况
生产中易发生中毒,后果严重
生产中可发生中毒,预后良好
偶可发生中毒
迄今未见急性中毒,但有急性影响
慢性中毒患病状况
患病率高(≥5%)
患病率较高(<5%)或症状发生率高(≥20%)
偶有中毒病例发生或症状发生率较高(≥10%)
无慢性中毒而有慢性影响
慢性中毒后果
脱离接触后,继续进展或不能治愈
脱离接触后,可基本治愈
脱离接触后,可恢复,不致严重后果
脱离接触后,自行恢复,无不良后果
致癌性
人体致癌物
可疑人体致癌物
实验动物致癌物
无致癌性
最高容许浓度mg/m3
<0.1
0.1~<1.0
1.0~≤10
>10
常见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级 别
毒物名称
极度危害
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无机化合物①,氯乙烯,铬酸盐,重铬酸盐,黄磷,铍及其化合物,对硫磷,默基镍,八氟异丁烯,氯甲醚,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氰化物,苯
高度危害
三硝基甲苯,铅及其化合物,二硫化碳,氯,丙烯睛,四氯化碳,硫化氢,甲醛,苯胺,氟化氢,五氯酚及其钠盐,镉及其化合物,敌百虫,氯丙烯,钒及其化合物,嗅甲烷,硫酸二甲醋,金属镍,甲苯二异氰酸醋,环氧氯丙烷,砷化氢,敌敌畏,光气,氯丁二烯,一氧化碳,硝基苯
中度危害
苯乙烯,甲醇,硝酸,硫酸,盐酸,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酞胺,六氟丙烯,苯酚,氮氧化物
轻度危害
溶剂汽油,丙酮,氢氧化钠,四氟乙烯,氨
注:①非致癌的无机砷化合物除外。
②接触多种毒物时,以产生危害程度最大的毒物的级别为准。
(5)塑料是以高聚物为主要成分,并在加工为成品的某阶段可流动成型的材料。按照受热呈现的基本行为,塑料可分为热固性塑料和热塑性塑料两大类。热塑性塑料加热时变软以至熔融流动、冷却时凝固变硬,这种过程是可逆的,可以反复进行;热固性塑料在通过加热或其他方法固化后,变成不溶、不熔产物,再加热不再具有塑性。绝大多数的塑料管道都是热塑性塑料管道,热固性塑料管的主要品种是玻璃钢管。本规范为表述方便,结合通常说法,在不至引起歧义的前提下,将热塑性塑料管道以塑料管道表述(因此,本规范中的塑料管道不包括热固性塑料管),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道以通俗的玻璃钢管道表述,并在条文中将石油化工常用非金属管道种类列出。本规范如此表述,也与设计规范SH/T 3161-2011《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技术规范》相一致。
a.根据GB/T 2035一2008/ISO 472:1999《塑料术语及其定义》中的定义:
塑料(plastic)——以高聚物为主要成分,并在加工为成品的某阶段可流动成型的材料。(2.689)
注:弹性材料也可流动成型,但不认为是塑料。
热塑性塑料(thermoplastic)——具有热塑性的塑料。(2.1058)
热塑性的(thcrmoplastlc)——在塑料整个特征温度范围内,能反复加热软化和反复冷却硬化,且在软化状态采用模塑、挤塑或二次成型通过流动能反复模塑为制品的。(2.1057)
热固性塑料(thermosetting plastic)——具有热固性的塑料。(2.1064)
热固性(thermosetting)——通过加热或其他方法,如辐射、催化等固化时,能变成基本不溶、不熔产物的性能。(2.1063)
b.玻璃钢管
玻璃钢即玻璃纤维增强塑料(FRP),是用玻璃纤维作为增强材料,不饱和树脂、环氧树脂作为基体复合而成的材料。因为它的增强纤维是玻璃,而强度又可同钢相比,1958年在国内推广应用后,受到普遍重视,当时建材工业部部长赖际发提议将它定名为“玻璃钢”。
根据GB/T 3961-2009《纤维增强塑料术语》中的定义: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glass fibre reinforced plastics,GFRP)——以玻璃纤维为增强体,以聚合物为基体的复合材料。(3.1.1)
复合材料(composites)——由粘结材料(基体)和纤维状、粒状或其他形状材料,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复合而成的一种多相固体材料。(3.1.11)
不饱和聚醋树脂(unsaturated polyester resin)——分子链上含有碳一碳不饱和双键的,能与不饱和单体或预聚体发生交联的一类聚酪树脂。(3.3.1)
环氧树脂(epoxy resin)——分子链上含有两个或多个能够交联的环氧基团的一类树脂。(3.3.8)
玻璃纤维(glass fibre)——一般指硅酸盐熔体制成的玻璃态纤维或丝状物。(3.2.2)
产品标准为HG/T 21633《玻璃钢管和管件》。
c.本规范中的塑料管仅指热塑性塑料管,主要包括硬聚氯乙烯(PVC-U)管、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管、增强聚丙烯(FRPP)管、聚乙烯(PE)管和聚丙烯(PP)管等。
产品标准分别为:
GB/T 4219.1《工业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子》
QB/T 3802《化工用硬聚氯乙烯管件》
GB/T 20207.1《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压力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子》
GB/T 20207.2《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压力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件》
ISO 15494《Plastics pipeline systems for industrial applications-Polybutene (PB),polyethylene(PE) and polypropylene(PP)-Specifications for components and the system-Metric series》
HG 20539《增强聚丙烯(FRPP)管和管件》
d. 本规范中的玻璃钢塑料复合管主要为玻璃钢/聚氯乙烯复合(FRP/PVC)管和聚丙烯/玻璃钢复合(PP/FRP)管。
产品标准分别为
HG/T 21636《玻璃钢/聚氯乙烯(FRP /PVC)复合管和管件》
HG/T 21579《聚丙烯/玻璃钢(PP/FRP)复合管及管件》
e. 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产品标准为:
HG/T 3690《工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HG/T 3691《工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
(6)塑料管道的力学性质
a.塑料管道区别于金属管道的力学性能表现:
材料的力学特性是指材料在外力的作用下,产生变形、流动与破坏的性质,反映材料基本力学性质的物理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反映材料变形情况的量,如模量或柔度、泊松比;另一类是反映材料破坏过程的量,如比例极限、拉伸强度、屈服应力、断裂伸长等。材料应变对于应力的响应特征可分为3类:弹性的、塑性的和黏性的。实际工程材料视具体条件的不同,可以只具有一种基本变形,或者是两种基本变形的组合。理想弹性体服从虎克定律,理想黏流体服从牛顿流动定律,塑料与金属力学性能的根本差异就在于金属在使用状态下可按弹性结构处理,表现为弹性性能;而塑料介于理想的弹性固体和黏性液体之间,是一种黏弹性材料。
塑料材料对各种载荷(包括冲击和疲劳等动态应力在内)的感应与金属比较,在机理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而塑料及塑料管道的力学性能表现与金属及金属管道显著不同。
b.塑料管道产品主要性能包括:
拉伸性能:材料的性能和强度重要体现;
冲击性能:材料和产品抵抗外界冲击的能力;
密度:典型物理参数,非正常添加的重要检验指标;
纵向回缩率:加工工艺(挤出和牵引速度)的重要考核指标;
维卡软化温度(VST):无定形塑料的重要物理参数,反应了耐热性能,但不等于使用温度;
热烘箱试验:注塑产品工艺、模具、配方考核的方法;
碳黑含量和碳黑分散:PE类管道产品耐候型的重要参数;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 典型物理参数,与分子量及分布、加工及焊接性能相关;
热氧化诱导时间(OIT):热稳定性,评价聚烯烃(PO)类材料成型加工、焊接和使用中耐热能力的指标。
(7)选取非金属管道材料时通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a.根据介质特性考虑管子对介质的耐受性,即介质的腐蚀性、浓度、氧化性、溶剂性等特性对管子的影响;
b.根据管道的工作条件选择管子,即工作温度、工作压力、环境温度等选用管子;
c.应向供货商索取其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
根据SH/T 3161-2011《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技术规范》的规定,各种常用非金属材料的耐化学腐蚀性能如下:
介质
浓度
%
温度
℃
玻璃钢管FRP
硬聚氯乙烯管
PVC-U
聚乙烯管
PE
聚丙烯管
PP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管ABS
汽油
-
20
耐
耐
耐
尚耐
不耐
甲醛
37
20
尚耐
耐
耐
耐
耐
苯酚
5
20
尚耐
-
-
-
-
丙酮
-
20
尚耐
不耐
耐
耐
不耐
乙醇
96
20
尚耐
耐
耐
耐
-
80
尚耐
-
-
耐
-
二氯乙烷
-
20
不耐
不耐
尚耐
尚耐
不耐
硫酸
30
20
尚耐
耐
耐
耐
耐
80
耐
-
-
-
-
80
20
不耐
耐
耐
耐
不耐
96
20
-
耐
不耐
不耐
不耐
硝酸
5
20
耐
耐
耐
耐
耐
80
尚耐
-
-
-
-
20
20
尚耐
-
-
-
-
65
20
-
尚耐
尚耐
不耐
不耐
盐酸
5
20
耐
耐
耐
耐
耐
80
尚耐
-
-
尚耐
-
30
20
尚耐
耐
耐
耐
尚耐
80
尚耐
-
-
-
-
铬酸
30
20
不耐
-
-
-
-
50
20
-
尚耐
尚耐
尚耐
不耐
铜电解液
-
20
尚耐
耐
耐
耐
耐
80
耐
-
-
-
-
磷酸
30
20
耐
耐
耐
耐
耐
80
耐
-
-
耐
-
85
20
耐
耐
耐
耐
耐
80
耐
-
-
耐
-
草酸
饱和溶液
20
耐
耐
耐
耐
80
尚耐
-
-
-
-
冰醋酸
-
20
不耐
尚耐
耐
耐
不耐
醋酸
5
20
耐
耐
耐
耐
耐
10
20
-
耐
耐
耐
耐
80
-
-
-
耐
-
50
20
-
耐
耐
耐
不耐
80
20
不耐
-
-
-
-
自来水
-
20
耐
耐
耐
耐
耐
80
尚耐
-
-
耐
-
氯化钠
全部水溶液
20
耐
耐
耐
耐
耐
80
耐
-
-
耐
-
碳酸钠
饱和溶液
20
耐
耐
耐
耐
耐
80
耐
-
-
耐
-
氢氧化钠
10
20
-
耐
耐
耐
耐
30
20
尚耐
耐
耐
耐
耐
80
不耐
-
-
-
-
40
20
-
耐
耐
耐
耐
丙烯腈
工业纯
20
-
不耐
耐
耐
不耐
氨
气体
20
-
耐
耐
耐
不耐
80
-
-
-
-
-
氯化铵
10
20
-
耐
耐
耐
耐
80
-
-
-
耐
-
1.0.3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当需要修改时,应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1)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按设计文件施工,是工程施工的一项基本原则。设计图纸的修改责任与权力属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当因设计错误、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异常或合理化建议需要变更设计文件时,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应确认手续。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单位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从事设计工作,施工单位没有设计资质,没有资格修改设计文件。
1.0.4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主要包括(不仅限)以下标准:
(1)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尚应执行SH3533-2003《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与装置运转无直接关系,基于建筑物内部的生活给水排水管道,可执行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施工安全技术应遵守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绝热施工质量应符合GB50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5)交工技术文件和过程记录应符合SH/T350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和SH/T354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的有关规定;
(6)有特殊要求的阀门,尚应符合SH3518《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本章术语均是针对连接方式的,主要参考ASME B31.3,结合行业习惯制定的。除此之外,对于塑料和玻璃钢的术语,可分别见GB/T 2035-2008 《塑料术语及定义》和GB/T 3961-2009《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2.0.1 对接-缠绕连接 butt-and-wrapped joint
接头端面靠紧,并在其上面缠绕多层浸透树脂的加强纤维织物形成接头的方式。
对接-缠绕连接是玻璃钢管道缠绕连接施工中的一种方式,对于缠绕连接,也有叫胶合连接的,主要包括对接-缠绕连接和承插-缠绕连接。
2.0.2 热熔连接 heat fusion joint
用专用加热工具加热连接部位,使其熔融后并加压熔合形成接头的方式。
热熔连接包括热熔对接连接、热熔承插连接和热熔鞍形连接。
2.0.3 电熔连接 electrofusion joint
管子或管件的连接部位插入内埋电阻丝的专用电熔管件内,通电加热,使连接部位熔融后形成接头的方式。
(1)电熔连接包括电熔承插连接和电熔鞍形连接。
(2)电熔连接的特点是连接方便,迅速,接头质量好,外界因素干扰小,在口径较小的管道上应用比较经济。
(3)热熔连接和电熔连接,可以保证接头材质、结构与管体本身的同一性,实现了接头与管道的一体化,并保证了接头的致密。
2.0.4 热风焊连接 hot gas welded joint
用热空气或热的惰性气体加热被连接的表面,然后将两表面压在一起并添加填充材料达到熔合形成接头的方式。
(1)热风焊接具有使用方便,操作简单等特点,特别适用于塑料板材的焊接,这种加工方法是将压缩空气(或惰性气体)经过焊枪的加热器,被加热到焊接塑料所需的温度,然后用这种经过预热的气体加热焊件和焊条,使之达到熔融状态,从而在不大的压力下使焊接得以结合。
(2)热风焊接原理及其影响因素:热风焊接的主要设备有供气系统,加热系统组成。供气系统的作用是提供干净纯净的、具有一定稳定低压力和大流量的空气。压缩空气的压力一般控制在2800Pa~0.01MPa,压力过小供气量不足,影响焊接速度和焊枪的寿命;压力过大会使焊缝表面发毛和枪芯寿命的。对于易变热氧化分解的塑料,如PVC、PA,供气源用氮气和二氧化碳等,焊接表面效果会更好。加热系统由加热元件和控制部分构成,以保证压缩空气通过加热元件后,压缩空气的温度可以在100~700℃之间调节并稳定,以适应各种不同的塑料。热风焊接的焊接强度,主要取决于焊件和焊条的品种,焊缝结构和焊接技术。焊缝结构应根据材料的厚度,制品结构特点,使用场合,焊接的方便等进行选择。焊缝的结构形式分为对接、搭接、角接和T型焊接等。
3 管道组成件验收、存放和搬运
3.1 一般规定
3.1.1 管道组成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1) 为防止不合格材料及假冒伪劣产品使用到工程上,强调两点:一是生产制造厂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二是用于工程上的管道组成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是材料质量证明(检验文件)的一种形式,由制造厂生产部门以外的独立授权部门或人员,按照标准及合同的规定,按批在交货产品上(或取样)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注明结果的检验文件。产品合格证一般包括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应当有制造单位质量检验人员和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实行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元件,还应当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产品上应有 “许可标志” 和制造单位的许可证号。
(3) 出厂检验是批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检测的目的为检验生产的连续性和质量的一致性;在第三方检验(如相关国家检测中心)结果,仅为验证自己的生产水平和检验水平,不可替代出厂检验。
(4)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用主要产品标准包括:
《玻璃钢管和管件》HG/T 21633
《工业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子》GB/T 4219.1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压力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子》GB/T 20207.1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压力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件》GB/T 20207.2
《工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HG/T 3690
《工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HG/T 3691
《增强聚丙烯(FRPP)管和管件》HG 20539
《聚丙烯/玻璃钢(PP/FRP)复合管及管件》HG/T 21579
《玻璃钢/聚氯乙烯(FRP /PVC)复合管和管件》HG/T 21636
《化工用硬聚氯乙烯管件》QB/T 3802
《Plastics pipeline systems for industrial applications-Polybutene (PB),polyethylene(PE) and polypropylene(PP)-Specifications for components and the system-Metric series》ISO 15494
(5)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一般为:外观(表面性能)、尺寸(外径、壁厚和椭圆度)、静液压试验等和生产工艺相关的性能等,不同产品的性能数据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6) 根据SH3051-2004《石油化工配管工程术语》中的定义:
管道(piping)——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吊架等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或控制流体流动。(2.2.2)
管道组成件(piping components)——用于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的元件。(2.2.4)
管道组成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及膨胀接头、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和分离器等。
3.1.2 当管道组成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在问题和异议未解决前不得使用:
1 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订货技术条件;
2 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性能数据有异议;
3 实物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标识不符;
4 要求复验的材料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
防止不合格材料及假冒伪劣产品使用到工程上。
3.1.3 管道组成件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保持标识的清晰和完整。
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上。
3.2 验收
3.2.1 实物标识应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标识不符的材料,在问题和异议未解决前不得用于工程上。
3.2.2 管子、管件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制造厂名称及制造日期;
2 产品名称、标准、规格及材料;
3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检测试验数据;
4 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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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质量检验员的签字及检验日期;
6 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的公章。
本条对管子、管件的质量证明书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根据SH3051-2004《石油化工配管工程术语》中的定义:
管子pipe——一般为长度远大于直径的圆筒体,是管道的主要组成部分。(2.2.1)
管件pipe fittings (fittings)——管道系统中用于直接连接、转弯、分支、变径以及用作端部等的零部件。(2.3.1)
注:包括弯头、三通、四通、异径管、管箍、内外螺纹接头、活接头、快速软管接头、螺纹短节、支管座(台)、丝堵(骨堵)、管帽、盲板等,不包括阀门、法兰、紧固件、垫片。
3.2.3 管子、管件的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品名称;
2 规格型号;
3 产品标准号;
4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 制造日期;
6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1)本条对管子、管件的标识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对于不同产品,其相应标准规定的出厂标识内容也不同,除本条已明确列出的项目,对于工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和管件,HG/T 3690和HG/T 3691规定还应标识公称压力和连接方式;对于增强聚丙烯(FRPP)管和管件、聚丙烯/玻璃钢(PP/FRP)复合管及管件、玻璃钢管和管件,HG 20539、HG/T 21579及HG/T 21633规定还应标识压力等级;对于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管子和管件,ISO 15494规定还应标识 Nominal wall thickness (en) or pipe series (S) or standard dimension ratio (SDR) or nominal pressure (PN),对于法兰连接的管件,还应标识Nominal size (DN)。
根据GB/T 19278-2003《热塑性塑料管材、管件及阀门通用术语及其定义》中的定义:
标准尺寸比(standard dimension ratio,SDR)——管材的公称外径(3.5)与公称壁厚(3.16)的比值,由下式计算并按一定规则圆整:
SDR=dn/en
式中:dn——管材公称外径(3.5);
en——公称壁厚(3.16)。 (6.7)
公称外径(nominal outside diameter,dn)——管材或管件插口外径的规定数值,单位为㎜。(3.5)
注:与管材外径相配合的管件的公称直径也用管材公称外径表示。
公称壁厚(nominal wall thickness,en)——管材壁厚的规定值,等于最小允许壁厚ey,min,单位为㎜。(3.16)
管系列(pipe series,S)——与公称外径(3.5)和公称壁厚(3.16)有关的无量纲数,可用于指导管材规格的选用。S值可由下列任一公式计算,并按一定规则圆整:
S=(dn- en)/2en
S=(SDR-1)/2
S=σ/p
式中:dn——管材公称外径(3.5);
en——公称壁厚(3.16);
SDR——标准尺寸比(6.7);
p——管材内压;
σ——诱导应力(6.9) (6.8)
环向应力(hoop stress,σ),诱导应力induced stress,应力(替代)——内压在管壁中引起的沿管材圆周方向的应力。(6.9)
公称压力(nominal pressure,PN)——与管道系统部件耐压能力有关的参考数值,为便于使用,通常取R10系列的优先数。(6.12)
公称尺寸(nominal size,DN)——表示部件尺寸的名义数值。(3.4)
根据ISO 15494《Plastics pipeline systems for industrial applications-Polybutene (PB),polyethylene(PE) and polypropylene(PP)-Specifications for components and the system-Metric series》中的定义:
nominal wall thickness(en)-wall thickness, in millimetres, corresponding to the minimum wall thickness, emin.(3.1.7)
pipe series(S)-dimensionless number related to the nominal outside diameter, dn, and the nominal wall thickness, en (3.1.9)
NOTE 1 The pipe series S is related to the pipe geometry as shown in equation (1):
S=(dn- en)/2en (1)
NOTE 2 Flanges are designated on the basis of PN.
nominal outside diameter(dn)-specified outside diameter of a component, which is identical to the minimum mean outside diameter, dem,min, in millimeters. (3.1.1)
NOTE The nominal inside diameter of a socket is equal to the nominal outside diameter of the corresponding pipe.
standard dimension ratio(SDR)-ratio of the nominal outside diameter,dn,of a pipe to its nominal wall thickness, en. (3.1.10)
NOTE In accordance with ISO 4065, the standard dimension ratio SDR and the pipe series S are related as shown in equation (2).
SDR=2S+1 (2)
nominal pressure(PN)-numerical designation used for reference purposes and related to the mecha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mponents of a piping system. (3.4.1)
NOTE 1 A pressure, in bars, numerically equal to PN is identical to the maximum allowable pressure, PS, as defined by EU Directive 97/23/ECC (PED), if both pressures are taken at 20 ℃.
NOTE 2 For plastics piping systems conveying water, PN corresponds to the maximum continous operating pressure in bars which can be sustained for water at 20℃ for 50 years, based on the minimum overall service (design) coefficient and calculated using the following equation:
where
——σs is expressed in N/㎜2;
——PN is expressed in bars2);
2) 1 bar=0.1 MPa=105N/mm2.
nominal size of flange(DN)-numerical designation for the size of a flange for reference purposes, related to the manufactured dimension in millimeters.(3.1.5)
(2)对于不同产品,其直径D含义不同,其中:玻璃钢管(FRP)及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的直径以公称内径表示,硬聚氯乙烯管(PVC-U)、聚乙烯管(PE)、聚丙烯管(PP)、增强聚丙烯管(FRPP)、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管(ABS)等塑料管的直径以公称外径表示,玻璃钢/聚氯乙烯复合管(FRP/PVC)的直径以公称直径表示,聚丙烯/玻璃钢复合管(PP/FRP)的直径以公称通径表示。
3.2.4 管道组成件应按相应标准逐件进行表面质量检查,管子和管件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气泡、裂口、裂纹、凹陷、分层、杂质、颜色不匀、分解变色等影响质量的缺陷。
对本标准规定的所有类型的非金属管子和管件表面质量的共同要求,3.2.5~3.2.8是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材料的特殊要求。
3.2.5 塑料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表面伤痕深度不应超过管子壁厚的10%,且不大于0.5㎜;玻璃钢管和玻璃钢塑料复合管不得有表面伤痕。
本条是对管子表面伤痕的规定,需要注意:由于PVC-U管的脆性,其管子和管件不得有表面划痕。
3.2.6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表面不得有钢丝裸露,端口封口环不得有裂纹或脱落。
本条是对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外观的特殊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钢骨架暴露在输送介质中,所输送的介质就会沿着复合管中的经线和纬线渗入到整个复合管壁中去,这样既会腐蚀钢骨架,又会降低复合管的压力性能,因此,必须对管端进行封口,防止钢丝裸露。封口环若脱落或有裂纹,就失去了保护作用。
3.2.7 玻璃钢制品的纤维应浸透树脂,纤维不得外露,不得有划痕、层间分层、脱层、树脂瘤、异物夹杂、色泽明显不均匀等影响质量的缺陷。
本条是对玻璃钢制品外观的特殊要求。
3.2.8 玻璃钢塑料复合管的玻璃钢层应与塑料管粘结成整体,不得有分裂、脱壳现象。
本条是对玻璃钢复合管外观的特殊要求。
3.2.9 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挠曲,不得有径向划痕等缺陷。
本条是对法兰的外观质量要求。
3.2.10 管道组成件的几何尺寸应按每批(同厂家、同材料、同规格、同时到货)5%且不少于一件进行抽样检查,几何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2.11 抽样检查时,若有不合格,应按原规定数加倍抽检;若仍有不合格,则该批管道组成件不得验收,并应做好标识和隔离。
(1)3.2.10和3.2.11是对抽样检查的规定。
(2)同厂家、同材料、同规格、同时到货为一批。
3.2.12 阀门应逐个进行外观目测检查,阀体表面应无裂纹、气泡、划痕等影响质量的缺陷。
(1)本条是对阀体表面的质量要求。
(2)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中用到的阀门包括金属阀门和塑料阀门,对于金属阀门,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相关的产品标准及SH3518《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SH3533-2003《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的规定。
(3)常用的塑料阀门主要有球阀、蝶阀、止回阀、闸阀、截止阀等,主体原料品种主要有ABS、PVC-U、PVC-C(氯化聚氯乙烯)、PB、PE、PP、PVDF等。塑料阀门具有质量轻、耐腐蚀、不吸附水垢、可与塑料管路一体化连接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在给水(尤其是热水与采暖)和工业用其他流体的塑料管路系统中,其应用方面的优势是其他阀门无法相比的。随着塑料管路在冷热给水和工业管道工程应用中所占比例的不断提高,塑料管道系统中塑料阀门的质量控制越来越显得尤其重要。
(4)我国塑料阀门的国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在塑料阀门产品的国际标准中,首先是对生产阀门所用原料进行要求,其原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符合塑料管道产品标准的蠕变破坏曲线;同时对塑料阀门的密封试验、阀体试验、整体阀门的长期性能试验、疲劳强度试验和操作扭矩等都进行了规定。
(5)塑料阀门上所有与介质接触的部件,都应满足耐介质腐蚀和系统运行温度与压力的要求。
3.2.13 有特殊要求的阀门,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SH3518的有关规定。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阀门,还应根据SH3518的规定进行相关检查与试验,例如:对于合金钢阀门应采用光谱分析或其他方法对阀体材质进行复查;对于奥氏体不锈钢阀门,试验时水中氯化物含量不得超过100mg/L等。
3.2.14 阀门的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体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时间不得少于5 min,以阀体和填料无渗漏为合格;密封试验以阀门公称压力进行,以阀瓣密封面不漏为合格;
2 对于设计压力大于1MPa或者输送有毒、可燃介质管道的阀门,应逐个进行阀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 对于设计压力等于或者小于1MPa的阀门,应从每批中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进行阀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2.11条的规定;
4 试验合格的阀门,应及时排净内部积水,并吹干,两端封闭后,做出合格标识,并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SH/T3503的有关要求填写阀门试验记录。
本条是对塑料阀门试验的具体的要求,金属阀门执行SH3518的规定。
3.3 存放
3.3.1 管道组成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做好标识,并按产品种类、材质及规格型号分类存放。
本条是物资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质量保证体系中关于材料验收和存放的基本规定,避免因材料混乱存放造成混淆引起工程上的材料错用。
3.3.2 管道组成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40℃的库房或棚内,且应远离热源。堆放场所不得有可能损伤管道组成件的尖锐硬物,且不得曝晒和雨淋。
(1)本条规定了管道组成件的存放条件,以免长期受热出现热变形,产生热老化;曝晒和雨淋会使管道组成件产生光老化和化学物质侵蚀,导致管道组成件使用寿命的降低,因此,在户外临时堆放时应有遮盖物防止阳光曝晒和雨淋。
(2)非金属材料在加工、贮存、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光、热、氧、水、生物、应力等外来因素的综合作用,性能会随时间变坏出现老化现象。暴露于户外大气环境中,性能会随时间变坏出现气候老化现象。最常见的气候老化因素为热及紫外光。
(3)非金属材料的一个明显弱点就是对温度的敏感性,除应防止温度过高出现的老化现象,还应注意避免材料的低温脆化。
(4)根据GB/T 2035一2008/ISO 472:1999《塑料术语及其定义》中的定义:
老化(ageing)——随时间推移,材料中发生的各种不可逆的化学和物理过程的总称。(2.22)
劣化(deterioration)——变质,塑料因某些性能受损所表现出的物理性能的永久变化。(2.273)
气候老化(weathering)——材料暴露于室外条件下产生的各种不可逆变化。(2.1129)
(5)随温度的升高,塑料的大部分性能变坏,具体如拉伸强度、压缩强度、弯曲强度、刚性、硬度、耐蠕变、耐磨性、耐溶剂性、体积电阻、介电强度、介电损耗等;也有少部分性能变好,如断裂伸长率、冲击强度、介电常数等。当然,随温度的下降,塑料的上述性能变化与温度升高正好相反。当温度升高(下降)到某一特定值(热变形温度以下)时,虽然制品没发生变形,但材料的性能随之下降到某一临界值;低于临界值时材料的性能则满足不了制品的需要,习惯上将升高到临界值时对应的温度称为塑料制品的使用温度,而将温度下降到临界值时对应的温度称为塑料制品的脆化温度。例如,在严寒的冬季,由于温度十分低,往往造成塑料的冲击强度满足不了需要,制品变得十分脆,丧失了使用价值;此时,造成破坏的为脆化温度。
(6)根据SH3533-2003《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橡胶、塑料等非金属密封面的阀门、衬里部件、塑料及复合管道等材料验收后,储存和保管应防止曝晒、冷冻、挤压等造成的老化、变质和变形。(4.1.11)
(7)还应注意不能同金属管混放。
3.3.3 管道组成件不得与油类或化学品混合存放。
防止发生化学腐蚀、变质或老化,避免影响管道使用寿命。
3.3.4 管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或地面上。
(1)规定管子的堆放场地,是为了防止管子因变形在自身重量作用下产生破坏,并防止管子滚动。若使用支撑物,以连续支撑为最佳。
(2)根据GB 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料场堆放、取用管材时,应防止管材滚落。(8. 4. 1)
3.3.5 当管子采用三角形式堆放或两侧加支撑保护的矩形堆放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且堆放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径等于或大于300㎜时,不宜超过3层;
2 直径小于300㎜时,不宜超过5层。
(1)规定管子的堆放高度,是为了防止管子因自身重量而产生破坏或出现较大变形,影响使用,且易倒塌。
(2)在底层及层与层之间应采取措施防止管子损伤和移动。若使用支撑条,应是比管子软的材料。
(3)堆放时不得以墙、其他材料和设备做侧支撑体。
3.3.6 当管子采用分层货架存放时,每层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m,堆放总高度不宜超过3m。
便于拿取和库房管理,堆放过高还易倒塌,造成伤人或损坏管子。
3.3.7 管件可成箱存放或在货架上存放,当在地面堆放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便于拿取和库房管理,堆放过高还易倒塌,摔坏管件或伤人。
3.3.8 管道组成件应在贮存有效期内使用。
(1)长期存放可能会出现老化或变质,使管道使用寿命降低。
(2)对于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管道组成件,超出贮存期后不得使用,例如:《工业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HG/T 3691、《聚丙烯/玻璃钢(PP/FRP)复合管及管件》HG/T 21579及《化工用硬聚氯乙烯管件》QB/T 3802等标准中均规定,产品自出厂之日起,贮存期限为2年。
3.4 搬运
3.4.1 管道组成件在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抛、摔、滚、拖,不得与尖锐物品碰触。
(1)非金属材料表面容易被划伤,因此,在搬运时应避免抛摔的剧烈撞击对管道组成件造成硬创伤和沿地滚拖造成划伤,从而影响使用。
(2)尤其是冬季,更应特别注意,管子和管件在低温状态下受到剧烈撞击容易使其在碰撞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