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房地产
开
发
合
同
编 号: 20030
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
200 年 月 日
委 托 方:宣城市房地产 (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建设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 目 名 称: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省政府129 号令《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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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的规定及《宣城市房地产开发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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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本合同条款组织实施,未经规划部门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乙方如变更规划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报规划部门审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开发建设内容。
第三条 乙方应按 批准的详细规划及市建委 规划调整 要求建成(规划图编号 ,单体工程建筑图应经规划部门审查签章),并完成下列开发建设:
1、项目建设地址: ;
2、规划用地面积: 公顷;
3、建设四至范围: ;
4、建筑容积率: ;
5、总建筑面积: m2,共 幢房屋,幢号为: ;单体建筑节能应符合规范和有关规定。
6、建筑密度: %;
7、绿地率: %;
8、市政及基础设施
项目四周道路:东侧 路及南侧 路人行道(彩色道面板);①小区内道路全部为砼路面,主干道面层厚不小于180mm、支路面层厚不小于150mm;②小区内主干道每隔20-30米设置不锈钢杆式路灯;③给水户表外至市管网应按市建委建城[2003]84号文件要求进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施工;供电应按照宣城供电局XDY2001-1标准进行一户一表施工;天然气主管埋设到户;④排水按详规施工;⑤小区内宽带网(五类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网等管线均埋设到户、不得架设;楼内管线由应纳入单项工程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和施工,小区内的上述管线应与中国电信、铁通、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等运营商签订接入协议,并报甲方备案;优先考虑综合布线;⑥小区应按照市综治办、公安局、建委 宣综治办[2005]25号《宣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暂行办法》要求配备安全技防设施;⑦所有管线均暗敷、不得明设(天然气管线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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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⑧。
9、公用服务配套设施:按规定配置物业和社区用房;按规定配置公共自行车停车库,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5%;住宅楼底层宜设计为停车库或储藏室;如不配置公共停车库,应将住宅楼底层全部设置为停车库或储藏室,每户一间(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且与住宅配套销售,不得拆分销售,确保每套住宅有一间停车库或储藏室。。
10、消防设施: 按详细规划要求在用地范围内设立 个消防栓, 个消防池等。
11、其他配套设施:小区门卫、小品、停车场、幼儿园、市政排水、河道等。
第四条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乙方应到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拆迁许可证手续,必须按期完成下列拆迁安置指标。
1、拆迁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2、拆除范围:规划用地范围内全部拆除。
3、安置方式和期限: 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
4、回迁的房屋及超面积的房屋,乙方均应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后壹个月内与回迁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根据本合同第三条内容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期规定,乙方应按下列期限完成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任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同意乙方开发建设的房屋及基础设施质量应全部达合格要求,各专业(消防、环保、绿化、公用设施等)项目均应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单项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乙方应将各单项验收合格的资料报甲方备案。
第七条 项目投资及资金落实方式
1、项目建设总投资: 万元;
2、本项目资本金已按市建委建城[2001]448号文件要求办理;
本项目资本金由乙方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的商业银行,并按照《宣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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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监督使用。
商品房应按照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销(预)售,预售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及时在网上进行登记、备案,预售款必须用于本项目的建设。
第八条 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管理模式: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预售商品房前按规定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报甲方备案 ;
2、物业管理方式:在预售商品房前按照有关规定用招投标方式选聘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第九条 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以下资料,并指导乙方办理前期各项审批手续。
提供资料: 。
第十条 房地产项目、小区、组团、楼宇等命名应符合《宣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住宅小区内道路等命名权属甲方。
第十一条 公用服务配套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1、公共设施: m2水冲式厕所;自行车库不小于 m2,在 #楼 室。均由乙方无偿提供,产权属业主共有;
2、配套用房:监控室用房在 ,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的,物业及社区用房不小于 m2,在 楼 ,均由乙方无偿提供给业主,产权属业主共有。
...........
以上产权均由市物业办申办产权证。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甲方如违反第九条规定影响工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如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或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将收回乙方项目开发权和追究相应的责任,,并从乙方已交存的资本金中抵扣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开发建设;
2、私自转让项目开发权
3、出卖资质证书给他人挂靠开发的;
4、未按本合同条款落实配套建设项目的。
第十三条 乙应及时将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在网上进行登记,网上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开发项目、单项工程、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开发统计(每月10日前填报上月报表)等。认真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定期(每季)报甲方核查。
第十四条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报主管部门一份,乙方三份,分别报送主管部门和土地、规划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委托方(甲方)盖章 开发建设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