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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五项指标要求。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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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知识考试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库 一、填空题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2、建设项目用地实行 (分级) 预审、备案制度。 3、建设项目控制指标必须同时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五项指标要求。 4、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5、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 6、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8.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的建设规划)。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划分土地利用区)。 10、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11、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1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14、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 ( 二年 ) 。 1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16、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7、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18、权属调查包括(土地权利人状况、宗地权属性质、界址位置、用途)等。 19、土地统计的主要包括(土地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 20、土地统计以县级行政辖区为统计单元,建立(地统计台帐和统计簿)逐级统计汇总上报统计结果。 21、土地确权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审查并确定某一宗地的(现状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利类型及其范围)。 22、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它项权利)争议的调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23、土地调查是对(土地的权属、土地利用类型、面积、质量、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的调查。 24、地籍调查实行全国统一分类。分为(村庄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 25、城镇地籍调查的比例尺为(1:500)。 26、村庄地籍调查的比例尺为(1:500—1:2000)。 27、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28、地籍调查方法以(宗地)为单元。 29、(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土地登记工作。 30、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提交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31、土地权利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土地登记簿)一致。 32、不予土地登记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33、土地权利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享有(土地权利)的证明。 34、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35、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书、主债权债务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抵押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36、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7、土地登记簿以物的编成为基础,以街道为单位,按(街坊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 38、土地登记卡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或进行初始、变更、注销和其他登记的,在(土地登记卡续表)上进行登记。 39、土地归户卡以(土地权利人)为单位填写。 40、一个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使用或拥有两宗以上土地的,按(宗地)分别填写申请书。 41、一宗地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使用的,可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 4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 43、《土地复垦规定》是(1989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 44、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原则, 45、土地开发整理补助项目是指国家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46、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47、土地整理按对象分为(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 48、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和个人,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情节,处以每亩 (二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 49、《矿产资源法》于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于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又于(1996年8月29日)修正。 50、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5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52、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的原则。 53、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54、探矿权、采矿权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55、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 56、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采矿权。 57、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范围以经纬度1′×1′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区块。 58、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允许登记的最大勘查范围为(40)个基本单位区块。 58、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 60、探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 61、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按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其标准为:第一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2000)元,第二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5000)元,从第三个勘查年度起,每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10000)元。 62、自勘查许可证注销之日起(90)日内,原探矿权人不得申请已经注销的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 63、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 64、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65、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66、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67、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68、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 69、矿山企业的“三率”是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70、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70、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 72、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73、未核定开采回采率和难以计算实际开采回采率的矿山企业,其开采回采率系数按(1.5)计算。 74、金的补偿费费率为(4%)。 75、《陕西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所称矿产资源含量是指经地质勘查证实的具有利用价值的矿产资源(蕴藏量)。 76、(储量规模为小型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 77、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矿山布局提高采矿权市场准入条件的通知》(陕国土资矿发,2007,38号)规定:(矿产资源规划和采矿权设置方案)是设立采矿权的依据之一。一个井田(矿床)原则上只设置(1)个采矿权主体。 78、新建矿山的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需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且矿山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年以上。 79、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探矿权市场化配置和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矿发,2008,33号)规定: 80、申请从事能源类矿产地质勘查的企业(事业),其企业(事业)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从事其它矿产勘查的,其企业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 81、每年新设立(探矿权)总数应与我省区地质矿产环境、市场容量、退出数量等相适应。 82、每一个探矿权,原则上在5年内必须完成从(普查、详查到勘探)三个阶段的全部地质勘查工作,提交资源储量报告,转入划定矿区范围和矿产资源开采。对大中型矿床,勘查周期可延长到(7)年。 83、严格探矿权转让审批条件,原则上一个探矿权从取得到转入开发只准转让(一)次;未经勘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备案的合作、合资勘查,属(非法转让探矿权)行为。 84、各探矿人和地勘单位,要认真执行勘查项目(季、年报和成果报告)制度,按时报告相关情况。 85、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 征用 )。 86、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87、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挂牌开始日前 ( 20 )日前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 88、挂牌时间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89、《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是经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2 年7月1日)起施行的。 90、土地估价报告分为(《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91、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92、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时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93、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4、影响低价因素分析为 (一般因素分析、区域因素分析、个别因素分析)。 95、土地估价报告有效期为(壹)年。 9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9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98、国家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 99、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10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 101、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02、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103、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104、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 105、我县原有27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5.12地震次生(13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106、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界定。 107、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保护斜坡环境、防治滑坡灾害的责任,有权对破坏斜坡环境、诱发滑坡灾害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108、在斜坡地带生产、生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斜面坡稳定,防止(滑坡)灾害发生。 109、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与治理。 110、发生重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11、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112、《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对无证采矿并处罚款标准是(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13、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违法开采)的矿产品。 114、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115、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 116、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117、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118、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判断题 1、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对) 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并进行变更登记。(错 )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本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协商后,即可进行易地开垦。(错 ) 4、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 则。 (对) 6、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必须高于公布的该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错) 7、征收农民的土地,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 对 ) 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对 ) 9、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年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错 ) 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错) 11、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修改。(对) 12、县级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家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等。(对) 13、建设项目申请用地的,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错) 14、复垦的土地优先用于林果业。(错) 15、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由省政府批准。(错) 16、征用地地的补偿是指国家征用土地对原土地所有者和原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所给予的经济上产补偿。(对) 17、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三级审批的原则,即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和(地)市级人民政府。(错) 18、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不抵押。(错) 19、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 20、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实行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管理,跨年度结转使用计划指标必须严格规范。(错) 2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对) 22、土地登记以地块为基本单元。(错) 23、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对) 24、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必须在出让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出让登记手续。(对) 25、土地收购储备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不同方式进行。(对) 2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对) 27、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可以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错)、 28、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不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和出具书面证明。(错) 29、房产权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对) 30、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购。(错) 31、地质灾害治理戒备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对) 32、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错) 33、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批准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错) 34、地质灾害属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范畴。(对) 35、矿产资源属于国家、集体、单位所有。(错) 36、国有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国有矿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 37、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但是,国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对) 38、探矿权延续登记和变更登记,其勘查年度、探矿权使用费和最低勘查投入连续计算。(对) 39、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对) 40、采矿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工作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进行。采矿权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年检报告。(错) 41、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个人不得开采。(对) 42、地产、房地产、不动产都是财产权的概念。(对) 43、地租是土地所有权错以实现的经济形式。(对) 44、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对) 45、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错) 46、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对) 47、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对) 48、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对) 49、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均应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对) 50、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勘查出资人经批准取得探矿权之后,即可直接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不需要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错) 5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依法必须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审批。(对 ) 5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开采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对 ) 53、对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对受让方按无证勘查、开采予以处罚。(对 ) 54、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错) 55、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 (对) 56、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第年600元。(错) 57、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可以申请延长3次,每次不得超过2年。(错) 58、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对) 59、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采矿权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错) 60、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进行的勘查、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 (对) 61、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矿产资源前,应当委托持有相应矿山设计证书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和用作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也不例外。 (错) 62、矿产储量规划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家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国土资源部)规定。(对) 63、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分为行业开发规划和地区开发规划,行业开发规划应当报送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地区开发规划应当报送省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错) 64、个体采矿者只能采挖零星分散的小矿体或者矿点。(错) 65采矿权使用费由登记机关收取,并部分纳入国家预算管理。 (错) 66、采矿权人停办矿山的申请,须经原批准开办矿山的主管部门批准、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有关证、照注销手续。(对) 三、选择题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 B ) A 10年 B 15年 C 20年 D 30年 2、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 D )A农村的土地 B城市郊区的土地C 城市市区的土地 D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在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前,须经 ( A ) A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B村民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或者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C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D村民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我省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面积限额为 ( B ) A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B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C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260平方米 D占用基本农田的,每户不得超过90平方米 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 A )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6、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C ) A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B土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C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D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使用最长期限为( A ) A 50年 B 60年 C 30年 D 70年 8、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裁决,裁决机关是 ( C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国务院 9、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其办理审批手续表述正确的是( D ) A 用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属国家和省重要建设项目的,由国务院审批 B 用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C用地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批 D在依法批准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范围内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10、 (A) 是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的管理的依据。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农用地转用计划 C、土地利用项目规划 D、建设用地计划 11、基本农田保护区以 (B) 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A、以村、组 B、乡镇 C、土地用途 D、同一级地貌类型 12、临时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耕地的,审批权限为 (C) 。 A、县级人民政府 B、市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13、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 (C) 内恢复种植条件。 A、3个月 B、半年 C、1年 D、2年 14、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C) 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A、限制 B、允许 C、禁止 D、鼓励 1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 (A) 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A、2 B、3 C、4 D、5 1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 (C) 年 A、5 B、10 C、15 D、20 17、国土资源部2004年11月1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7号)自 (C) 起施行。 A、2004年11月1日 B、2004年11月15日 C、2004年12月1日 D、2005年1月1日 18、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 (C) 以上。 A、70% B、75% C、80% D、85% 19、征用 (C) 的,由国务院批准。 A、基本农田;其他土地超过五十公顷; B、基本农田;其他土地超过三十公顷; C、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 20、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属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灾情结束后 (C) 个月内申请补办审批手续。 A、3个月 B、5个月 C、6个月 D、8个月 21、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A、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B、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C、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D、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 B )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A乡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设区市人民政府 D省级人民政府 23、下列处置集体土地的行为中,无须经过人民政府审批的是(A )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C国家建设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设立乡(镇)企业 24、个人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 C )处理。 A乡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设区市人民政府 25、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 C ) A 半年 B 1年 C 2年 D 3年 2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以(D )为指导方针,坚决防止借规划修编名义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A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耕地 B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C切实保护耕地,依法依规用地 D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 27、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营利为目的出租,地上建有房屋的,缴纳土地收益的比例是(B ) A按租金的10% B按租金的15% C按租金的20% D按租金的30% 2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倍的规定,自( C )开始实施。 A 2006年1月1日 B 2006年10月1日 C 2007年1月1日 D 2007年10月1日 29、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规定土地出让合同中必须明确的内容,下列错误的是( D ) A 约定土地投资强度 B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C 开工及竣工时限D “花园式”工厂设计方案 30、对于耕地保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B ) A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B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C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D承包经营耕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31、临时使用土地期限期满需要延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于期满前( B )提出延期申请。 A 1个月内 B 2个月内 C 3个月内 D 6个月内 32、因灾害等造成(A)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A、土地权利 B、土地使用权 C、土地所有权 33、土地他项权利包括(ABD)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A、抵押权 B、承租权 C、使用权 D、地役权 34、中国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对(ABC)进行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土地权利人颁发土地证书。 A、国有土地使用权 B集体土地所有权 C、集体土地使用权 35、土地权利证书包括(ABCD) A、国有土地使用证 B、集体土地所有证 C、集体土地使用证 D、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36、土地登记分为(ABCD) A、土地总登记 B、初始登记 C、变更登记 D、注销登记 37、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的材料有(ABCD) A、土地登记申请书 B、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C、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D、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38、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受理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并按照(ABCD)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A、根据对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簿 B、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 C、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证书 D、对共有一宗土地的,应当为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分别填写土地权利证书。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ABCD) A、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B、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 C、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 D、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0、土地登记薄由每宗地的(ABC)组成。 A、土地登记卡 B、土地登记卡续表 C、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 41、我国陆地国土总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陆地面积不到世界的( A ) 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六分之一 42、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B)制度。 A有偿使用 B登记发证 C备案管理 D无偿使用 4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为( D ) A地表、地上分别设立 B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C地表、地下分别设立 D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44、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A ) A土地所有权 B土地使用权 C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D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45、国家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这项制度是指:( C ) A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 B 国家实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的制度 C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的制度 46、国有土地包括(ABCDEF) A、城市市区的土地 B、农村或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C、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D、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E、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F、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47、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有(ABCDEF) A、合法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维护国家利益原则 D、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E、保护土地森林资源和合理开发利用原则 F、有利于团结稳定原则 48、土地确权的一般原则有(ABCDE) A、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B、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C、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D、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E、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49、土地分为(ABC A、农用地、B、建设用地、C、未利用地 2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书生效之日起(C)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A、7 B、10 C、15 D、30 50、土地所有权和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承办。 5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 C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A、市级 B、省级 C、县级 D、乡镇级 52、新《土地分类》将土地分为( C ) A、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 B、8个一级类,46个二级类 C、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 D、5个一级类,25个二级类 5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 B )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 A、3 B、7 C、10 D、15 54、城镇土地定级单元面积为( A ) A、5—25公顷 B、5—25平方公里 C、10—20公顷D、10—20平方公里 55、土地登记程序有(ACDE) A、土地登记申请B、地籍调查C、权属审核D、注册登记E、颁发或者更换证书 56、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 ( B ) A 钨、锡、锑、离子型稀土、萤石 B 钨、锡、锑、离子型稀土、黄金 C 钨、锡、锑、离子型稀土、铀 57、个人不得开采的矿产资源是指: ( C ) A 国务院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B 列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C 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 58、《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所称矿区范围是指:( C ) A 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 B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预留的矿区范围 C 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 59、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这里的矿产品是指: ( C ) A 矿产资源经过开采后的原矿产品 B 矿产资源经过采选后的精矿产品 C 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 60、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 ( C ) A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B 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C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61、《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 C ) A 地质资料的汇交 B 地质资料的利用 C 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 62、《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是 指: ( C ) A 资源利用率、资金回收率、劳动生产率 B 能源消耗率、资金利用率、投入产出率 C 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63、申请在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或者申请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必须经以下部门批准: ( C ) A 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B 省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 C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64、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是: ( B )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考古主管部门 65、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制度中的“区块“是指:( A ) A 按经纬度的一定间隔划成的范围 B 按行政区域的一定间隔划成的范围 C 按矿区大小的一定间隔划成的范围 66、矿产资源登记统计是指: ( A ) A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矿产资源统计 B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和矿山企业统计 C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矿产勘查行业统计 67、依法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证估的情况是指:( A ) A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 B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 68、矿产资源是指: ( A ) A 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B 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 C 国家保障其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的自然资源 69、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不得再申请采矿权的期限是: ( C ) A 半年之内 B 1年之内 C 2年之内 70、探矿权人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的,自勘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不得再申请探矿权的期限是: ( A ) A 半年之内 B 1年之内 C 2年之内 71、采矿权人因故需中途歇业,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歇业手续的中途歇业期限 是: ( A ) A 半年以上 B 1年以上 C 2年以上 72、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施工的法定期限是: ( A ) A 半年之内 B 1年之内 C 2年之内 73、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C )个等级。 A2 B3 C4 D 74、关闭矿山,必须提出( A )及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 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 A矿山闭坑报告 B矿山闭坑条件 C矿山闭坑时间 75、矿产资源普查在完成主要矿种普查任务的同时,应当对工作区内包括共生或者伴生矿产的(C)作出初步综合 评价。 A矿产资源普查规划和计划 B特定矿种的种类和发展前景 C成矿地质条件和矿床工业远景 76、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D)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A地质 B勘查 C地质勘查 D地质勘查储量 77、国家对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实行的方针是(B ) A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综合利用 B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C积极扶持、统一规划,综合利用 D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78、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职权组织听证的情形有 (AD ) A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和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B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 C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 D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9、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土地可用于从事( ABC )等经营活动。A种植业 B林业 C畜牧业 D旅游业 80、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ABCD ) A没收违法所得 B限期拆除或没上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C可以并处罚款 D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1、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建设用地,都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下列除外的情形有 (ACD ) A兴办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B兴办跨省区的大型农产品流通公司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C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D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82、下列有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中,土地使用权人可获得适当补偿的情形有 ( AB ) 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C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D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83、属于非法批准用地,批准文件无效的行为有 (ABCD ) A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用地 B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用地 C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 D违反法律规定程序批准用地 84、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按规定足额安排的费用有( AB ) A拆迁补偿费 B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 C廉租住房建设D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 CD ) A土地补偿费 B安置补助费C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 D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86、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应告知被征地农民的情况有( ABCD) A拟征地的用途 B拟征地的位置 C补偿标准 D安置途径 87、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有 (ACD ) A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B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五亩以上的 C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D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获利100万元以上的 88、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有(ABCD) A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B建设用地使用权互换 C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 D建设用地使用权赠与 89、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ABCD) A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 B基本农田的地力等级 C保护措施 D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90、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ABD) A绝对数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 B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 C山地少,平地多 D宜开发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91、《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办法,表述正确的是(ACD) A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按规定的标准就地全额缴入国库。 B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由国库按规定的比例就地分成划缴,但情况特殊时可予以适当减免。 C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严格按法定用途使用由中央支配的部分 ,要向粮食生产区倾斜。 D探索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遏制片面追求土地收益的短期行为。 92、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向查询机关提供(BCD) A土地登记申请书 B本人的身份证明 C填写查询申请表 D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单位的证明文件 93、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 CDE) A 资源税 B 资源补偿费 C 探矿权使用费D 采矿权使用费 E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94、我国现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的方式主要包括:(ABCDE) A 批准申请出让 B 协议出让 C 招标出让 D 拍卖出让 E 挂牌出让 95、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依法应当计算的内容包括: (BCD ) A 矿产品开采数量 B 矿产品销售收入 C 补偿费费率 C开采回采率系数 96、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包 括: (ABCD) A 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 B 改变勘查工作对象 C 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 D 探矿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 97、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包 括: ( ABDEF ) A 变更矿区范围的 B 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C 变更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D 变更开采方式的E 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F 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98、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情形包括:、(CD ) A 吊销采矿许可证的 B 矿山企业停产整顿的C 停办矿山的 D 关闭矿山的 99、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应当办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情形包 括: (ABCDEFG ) A 探矿权人在不同勘查阶段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 B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的 C 采矿权人因变更矿区范围等调整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的 D 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后有残留或者剩余矿产资源的 E 工程建设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的 F 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储量 G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需要登记的采矿权人占用矿产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后新计算的矿产资源储量 10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以下地区列入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中的防护重 点: (ABCD) A 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 B 风景名胜区 C 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D 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 E 党政机关所在地 10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9号司法解释,“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情形包括: ( ABCDE) A 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B 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C 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D 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E 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10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采矿罪的,按照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程序,分别处以的刑罚为: (AB ) A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B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03、未依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 ( ABC) A 由负责接收地质资料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汇交B 逾期不汇交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 C 自发布通报之日起至逾期未汇交的资料全部汇交之日止,该汇交人不得申请新的探矿权、采矿权,不得承担国家出资的地质工作项目 104、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ABCDE) A 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B 采矿权属无争议 C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D 国有矿山企业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E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5、采矿权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为: ( ABCDE ) A 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B 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C 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D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E 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106、将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矿产品运出矿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决定的行政处罚为: ( AB )A 没收矿产品 B 可以并处运出的矿产品价值50%以下的罚款C 吊销采矿许可证 107、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的措施为: (ABC ) A 责令其限期改正 B 可处以相当于矿石损失50%以下的罚款 C 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吊销采矿许可证 108、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或者引发地质灾害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和进行恢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决定的行政处罚为: (ABC ) A 责令限期改正B 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C 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109、未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给他人开采矿产资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决定的行政处罚为: (ABCD) A 责令改正 B 没收违法所得C 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D 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110、违反《江西省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无采矿许可证和无计划开采凭证开采的保护性矿种矿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决定的行政处罚为:(AC ) A 责令停止运输 B 没收运输的矿产品C 对运输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11、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包括: (ABCDEF) A 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B 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C 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 D 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E 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 F 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进行专项整治 112、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包括:(ABCDEF ) A 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 B 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 C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D 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 E 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 F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 113、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的方针是(ABCDE) A统一规划 B合理布局 C综合勘查 D合理开采E综合利用 F科学技术研究 G推广先进技术 114、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下列情况进行审查(ABCDE) A矿区范围 B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C生产技术条件 D安全措施 E环境保护措施 115、行政机关作出(A)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行政拘留 C、没收10000元以上财物 116、违法行为在(C)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117、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D) A、违法事实确凿 B、有法定依据 C、符合当场处罚范围 D、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无异议 118、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C)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119、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A)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B、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C、警告或者3日以下拘留 D、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 120、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B),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A、一人 B、两人 C、三人 D、四人 121、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B)A、审批 B、备案 C、批准 D、审核 122、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B)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123、被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B)加处罚款。 A、1% B、3% C、5% D、6% 124、行政执法人员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A)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125、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是(D) A、100元以下罚款 B、50元以下罚款C、30元以下罚款 D、20元以下罚款 126、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公民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数额是(B)。 A、50元 B、50元以下 C、100元 D、当事人同意较小数额的罚款 127、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罚款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C)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A、县财政部门 B、市财政部门 C、省财政部门 D、执法部门 128、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D)。A、抗辩权 B、辩论权 C、回避权 D、陈述权 129、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D)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15日 B、30日 C、2个月 D、3个月 四、简答题 1、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国策是什么,如何落实, 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我国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是什么, 答: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 4、预审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3)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答:(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平衡。 6、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答: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7、划入基本农田的范围是什么, 答:(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8、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包括哪些,答: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9、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包括哪些内容, 答: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四至,责任人,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等方面的内容。 10、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二是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四是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五是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11、为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宅基地审批工作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请问“三到场”的内容是什么, 答:(1)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2)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3)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12、《土地管理法》对保护耕地质量提出了哪些要求, :(1)维护排灌工程设施;(2)改良土壤,提高地力;(3)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13、什么是土地用途管理制制度, 答: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1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要求是什么, 答: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15、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征地要坚持哪4个必须,一、必须按规划、计划征地 二、必须征求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三、必须在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才能动工建设 四、必须公开征地政策、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 16、地籍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地籍管理主要包括土地登记、土地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17、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内容, 答: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内容有以行政村为单位调查每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及分布;确定权属界限,划分集体、国有土地权属范围,进行土地登记、统计。 18、什么是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答: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就是应用现代技术,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输入、存储、组织、管理,并不断更新地籍日常管理方面的信息。 19、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义, 答:通过对地籍管理数据资料的分析和整理,及时、快速、准确地为政府部门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服务;运用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等,实现了地籍管理有关数据资料公开查询,为发展社会经济提供服务。 20、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基本原则, 答: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 2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哪些, 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补助项目。 22、为什么要搞土地开发整理, 答:土地开发整理可以有效提高改善基本农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能力,解决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农民长远生计,也是保护耕地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占补平衡的重要措施。 2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要严格实行哪五制, 答: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 24、什么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答: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要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的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上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的制度。 25、什么是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答:为了保证每年的耕地做到占补平衡,国家对计划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的具体安排。 26、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分为哪几类, 答:分为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 27、土地整理按内容分包括什么,答: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28、国家对开垦未利用土地有何规定, 答 :开垦未利用地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29、土地整理的概念是什么, 答:土地整理主要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30、土地复垦的概念是什么, 答:土地复垦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1、土地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答:土地开发是指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草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 32、耕地开发、复垦专项资金应集中使用,主要用于耕地开发的资金有什么, 答:(1)、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地方留存部分;(2)耕地开垦费,菜地、精养鱼塘开发基金,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3)耕地占用税应当用于耕地开发的部分。 33、申请采矿权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答:申请采矿权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和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两个步骤。 34、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经储量评审机构评审的地质报告及相关备案证明;?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无需委托书,只需身份证复印件);?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矿区范围图(以大于等于1:1万的地形图或地形图为底图,标明拐点号及拐点坐标);?若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应出具“成交确认书”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的证明。 35、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答:?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及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相应章程(协议);?法人委托书;?具备陕国土资矿发,2007,38号文相应的资金人员条件条件,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要附其资格证书复印件;?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提交申请区内勘查许可证的注销文件;?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安全设施方面的审查意见;?矿产资源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大于等于1:1万的地形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标明拐点号和国家直角坐标,并带有崩落范围);(11)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6、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答:?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委托书;?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规情况的证明;?采矿许可证年检结果;?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基建矿山由县安监部门出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报告;?有效期内有矿山开采现状图(带矿区范围图,非煤矿山需提供纵投影图且标明采空区,煤矿要提供采掘平面图(比例尺1:2000以上)图纸需负责年检的国土资源部门加盖印章;)?已完成储量检测并已备案的,还需提供检测报告,图件及备案证明(只提供一次);(11)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7、有哪些情形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答:?变更矿区范围的;?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变更开采方式的;?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38、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采矿权属无争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39、有哪些情形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答:?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 40、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探矿权属无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41、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因素诱发的除地震以外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42、什么是地质环境, 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城市、农村、矿山的地表及地下空间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地质灾害等。 43、什么是崩塌, 是指陡峭斜坡上的岩体或者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发生崩落、滚落的现象或者过程。 44、什么是滑坡, 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的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许多山区群众形象的把滑坡称为“走山”。 45、什么是泥石流, 是指山区或者山地坡面上,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介于挟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的土、水、气混合流。 46、什么是地面沉降, 是指地表岩体或者土体受自然作用或者认为活动影响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而造成灾害的现象或者过程。 47、什么是地裂缝, 是指在一定地质自然环境下,由于自然或者人为因素,地表岩土体开裂,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地质现象。 48、什么是地面塌陷, 是指在一定的地表面积内所发生的地面水平降低的现象。 49、地质遗迹指的是什么, 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50、什么是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每年汛期前必须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这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一项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 51、什么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是指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建立防灾制度等手段,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调查、巡查和简易监测,实现对灾害的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的一种主动减灾措施。 52、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 (1)地质灾害发生地点,乡镇、村、组或单位;(2)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伤亡人数、初步估算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地质灾害类型、规模、诱发因素;(4)地质灾害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 5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3)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54、基层国土所应掌握的“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内容是什么, 四应有: 应有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突发性应急预案和重要隐患点防、抢、撤预案; 应有防治值班、监测、巡查、速报制度; 应有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名单;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 四应知: 应知辖区内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 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 应知灾情速报程序和内容; 应知隐患点监测和次数。 四应会: 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 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 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 应会指导和应急处置。 55、违反《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有哪些情形由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诱发地质灾害活动的;(2)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者,不履行治理责任的;(3)故意发布虚假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社会不安定和经济损失的;(4)侵占、盗窃、损坏或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5)不按防灾预案要求承担监测任务的;(6)阻碍防治地质灾害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的。 56、如何判定滑坡的危险性,(1)滑坡山坡上有明显的裂缝,裂缝在近期不断加长、加宽、增多现象,特别是当滑坡后缘出现贯通性弧形张裂缝,并且明显下座时,说明即将发生整体滑坡。(2)滑坡体上出现有不均匀沉降陷,局部台阶下座,参差不齐。(3)滑坡体上多处房屋、道路、田坝、水渠出现变形拉裂现象。(4)滑坡体上电杆、烟囱、树木、高塔出现歪斜,说明滑坡正在蠕滑。(5)滑坡前缘出现鼓胀变形或挤压脊背,说明滑坡变形加剧。 57、如何识别崩塌危险性, (1)坡度大于45?,且高差较大,或坡体成孤立山嘴,或为凹形陡坡。(2)坡体内部裂隙发育,尤其产生垂直或平行斜坡方向的陡裂缝,并且切割坡体的裂隙、裂缝即将贯通,使之与母体形成了分离之势。(3)坡体前端存在临空空间,或有崩塌物发育,这说明曾经发生过崩塌,今后还可能再次发生。 58、如何识别泥石流易发沟谷, (1)松散土石丰富。(2)地形地貌便于集水、集物。(3)沟内能迅速汇集大量水源。 59、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方针是什么,答:是“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 60、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恰当;?符合法宝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61、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程序有哪些, 答:?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案件终结及归档。 62、国土资源监察机构的权利有哪些, 答:?检查权;?调查权;?制止权;?监督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处分建议权;?移送权。 63、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证据有哪几类, 答:?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查笔录和现场笔录。 64、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制裁种类有几种, 答:?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65、矿产违法行为种类有几种,答:?矿产行政违法行为;?矿产民事违法行为;?矿产刑事违法行为。 一‘填空题20分) 1、依照第 三十九 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 四十四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5、无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0%至50%的罚款。 6、将无证开采的矿产品运出矿区的,没收矿产品,可以并处运出的矿产品价值50%以下的罚款。 7、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 二、选择题(20分) 1、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以多少元以下的罚款, A、5000 B、10000 C、30000 D、50000 答案:A 2、探矿权人每次延续探矿权勘查许可证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年, A、1 B、2 C、3 D、4 答案:B 3、探矿权使用费标准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多少元, A、200 B、300 C、400 D、500 答案:D 4、探矿权人不依法按期缴纳探矿权使用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多少比例的滞纳金, A、千分之一 B、千分之二 C、千分之三 D、千分之四 答案:B 5、采矿权人自矿山企业投入生产满多长时间后可以转让采矿权, A、180天 B、1年 C、2年 D、3年 答案:B 6、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A、7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答案:B 7、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无论受理还是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都应当采用哪种方式进行告知, A、口头通知B、电子邮件C、书面D、信函电报 答案:C 8、属于法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情形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谁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A、许可申请人B、许可受益人C、利害关系人D、相关当事人 答案:C 9、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哪部法律的规定给予赔偿, A、国家赔偿法B、行政处罚法C、行政复议法D、民法通则 答案:A 10、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什么权利, A、听证 B、复议 C、重新调查 D、诉讼 答案:A 三、判断题(30分) 1、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错) 2、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六年以下有期行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错) 3、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对) 4、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式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生态的自然资源。(错) 5、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逐年缴纳。(对) 6、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错,) 7、探矿权人在探矿权保留期间不应当缴纳探矿权使用费。(错,) 8、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可以办理勘查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错,) 9、探矿权人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逾期不改正的,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10、1、哪个部门可以对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 11、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对) 12、采矿权人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错,30日) 13、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 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对) 14、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时还应当提交有关管理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对) 15、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对) 16、采矿权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错,60) 17、审批管理机关不批准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可以说明理由。 (错,应当) 18、采矿权转让后,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进行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对) 19、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 20、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行政许可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听证。(错,20日) 四、简答题(30分) 1、什么是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所附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均属矿产资源。 2、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内容,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3、矿产资源法第十九条内容,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资源管理常见知识问题解答 第一部份:土地违法行为及追究的相关责任 哪些违法行为是土地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342条、第410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是土地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 (2)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违法行为。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 非法开发、使用土地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属非法批地行为,应如何处理, 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视其超越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数量和其他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处分。 土地违法的11种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1种;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破坏耕地; 3、非法占用土地; 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5、非法批准用地; 6、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 7、拒不交还土地; 8、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9、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10、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1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一旦相关人员违反了以上规定,将被处以相应惩罚: (1)没收违法所得。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罚款。 (5)行政处分。 (6)刑事责任。对以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情节严重,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样处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依照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部份:土地征用及农用地转用问题 征收土地的批准程序 当你耕种的土地遇到被征收时,你一定要了解征收土地批准程序。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是基本农田;二是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是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如何使用,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而引发争议的,应如何解决, 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而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建设用地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是否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新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都属于农用地范围。因此,建设占用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原则,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部份:耕地保护 《土地管理法》对闲置、荒芜耕地作出了哪些处罚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并对闲置、荒芜土地作了具体的处罚规定: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的,要缴闲置费,二年以上未用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还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怎样处罚破坏耕地的行为, (1)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即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违法者自行纠正其违法行为,并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以减轻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这是一种补救性质的处罚,其目的在于使用被破坏的耕地得以恢复,保证现有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2)罚款。对于破坏耕地的行为,可以并处罚款,但是否处以罚款,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视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来定。罚款的具体标准和幅度,应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作出明确规定。 (3)承担刑事责任。当破坏耕地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时,即构成破坏耕地罪,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 ,依照《刑法》第342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 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 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 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农村村民修建自有住宅占用耕地应履行哪些义务, 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一补一”法定义务,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用地手续,如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县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开垦。 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1)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以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临时用地由哪个机关批准,如占用耕地是否需交纳耕地开垦费, 临时用地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和一次性占用10公顷以上临时用地的由省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不需缴纳耕地开垦费,但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后,必须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的,必须交纳复垦费。临时用地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第四部份:农民建房及农村集体土地管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除直接为种植业、畜牧业服务的基础建设用地以外,其他建设用地,都是非农业建设用地。利用农产品和畜产品开办的加工工业也属于非农业建设用地。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田间道路和种植大棚、养殖棚圈等属于农业建设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况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能否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宅基地是否可以抵押, 农村村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生活所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农村村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7条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不得抵押。 《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宅基地有何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并且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就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可在原宅基地改建,或退出原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宅基地达到标准的也不得买住宅。但对由于房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做处理,但房屋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退出多余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还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没有宅基地的,也不得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之间调剂,经批准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如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一般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如果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承包经营权,确需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农村村民修建自用住房的用地面积如何计算,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其标准面积为:每人20~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占地面积应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5人以上的户最多不超过150平方米)。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修建自用住房由哪个提出申请, 只能由农村村民每户的户主提出申请,而不是家庭其他成员,每户的户主,以公安部门的户籍登记为准。 农村村民迁建住宅后,原旧宅基地如何处理, 农村村民迁建住宅后,原旧房必须自行拆除,能复耕的必须复耕,土地收归集体统一安排使用。 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申请集体土地修建住宅,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修建住宅,更不准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凡需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后,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农村村民修建自用住房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交村、社讨论同意,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张榜公布,期满无异议的,送所在片区国土资源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统一由片区国土资源站上报县政务中心转交国土资源局审查,由国土资源局统一转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后,由国土资源站派员实地定点放线。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代县人民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转报市人民政府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再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村民建房占地收费标准是多少, 农村村民利用旧宅基地原址改建住宅的,在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情况下,不收任何费用,但必须办理用地手续;新建、扩建、迁建住宅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在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情况下,也不交纳费用。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一补一”法定义务。没有条件开垦耕地的,可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国土部门统一开垦。耕地开垦费标准为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2倍。 农村村民修建自用住房占用土地由哪个部门收费, 只能由国土资源部门依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收取。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村民宅基地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农村村民宅基地包括农村村民居住的寝室、堂屋、粮食堆房、厨房、厕所用地。 农村村民如何申请宅基地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申请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国土站实地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政府审批;?颁发证书。所需材料:?申请;?户籍复印件;?交款凭证复印件;?原土地证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补充耕地委托书;?其他材料。农村村民建房占地,只能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涉及收费的只能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 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收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村民到该集体经济组织内建房占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进行建设的,应当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使用国有土地。 第五部份:土地登记及权属争议问题 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土地登记, 下列情况下,不能进行土地登记: (1)对于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得登记; (2)对于经营性土地没有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不得登记; (3)对于协议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得登记; (4)对于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得登记; (5)对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不得登记。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怎么解决, 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按照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理决定予以确权登记。 土地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土地登记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登记。这种效力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依法登记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当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给予保护;二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犯他人已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建设竣工后,必须依法登记,否则按非法占地论处。 第六部份:地质灾害知识及防灾措施 什么是地质灾害, 通常是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6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类型: 地震、火山喷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地裂缝)等。 什么是崩塌, 指陡峭斜坡上的岩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根据运动形式,崩塌包括倾倒、坠落、垮塌等类型。根据岩土体成份,可划分为岩崩和土崩两大类。崩塌的运动速度极快,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崩塌的规模大到数亿立方米(山崩),小到数十立方厘米(落石),崩落距离可达数千米。 什么是泥石流, 指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化或库塘溃坝等水源激发的,形成的一种夹带大量的泥砂、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往往突然暴发,浑浊的流体沿着陡峻的山沟奔腾咆哮而下,山谷犹如雷鸣,在很短时间内将大量泥砂石块冲出沟外,在宽阔的堆积区横冲直撞、漫流堆积,常常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按流域的沟谷地貌形态可分为沟谷型泥石流和坡面型泥石流。 什么是滑坡, 指在山坡岩体或土体顺斜坡向下滑动的现象。一般由降雨、河流冲刷、地震、融雪等自然因素引起。近年来,由于斜坡前缘切坡、后缘弃土加载、庄稼灌溉等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比例明显增加。在农村,滑坡也俗称“地滑”、“走山”、“垮山”和“山剥皮”等。滑坡的科学分类非常复杂,国际上将它作为斜坡运动的统称,包括了5大类13种类型。滑坡的规模小到数立方米,大到10多亿立方米,滑动距离可达数千米。 发生地质灾害怎么办, 若发生地质灾害,受灾害的人必须层层向社、村、乡报告灾情,并紧急采取敲锣、打盆等警示,组织先撤离人员的避让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哪些属矿产资源, 国家目前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有155种,分能源矿产(如煤、天然气等)、 金属矿产(如铁、金等)、非金属矿产(如页岩、石灰石等)和水气矿(如地下水、矿泉水等)四类。我县常见矿产资源种类有:煤、天然气、铁、铝土矿、硫铁矿、石灰石、页岩、河道砂石、石料等。 村镇和房屋选址的安全影响因素有哪些, (1)地形因素。新建房屋选址首先应选择在常年洪水位以上一定高位的平缓平地。尽可能避开江、河、湖(水库)、沟切割的陡坡。但在山区,当新址不得不选择在靠山或沿江地带时,应该察看后山的地形,尽可能留出安全空间。当后山斜坡为圈椅状的地形时,通常是古老滑坡分布区,应进一步察看是否有滑坡陡坎、裂隙等其他现象,以便确认。圈椅状地形也容易汇集降雨形成的地表水流,造成斜坡地表土蠕动,形成浅层滑坡。当后山是陡崖、陡坡地形,应注意可能的山体崩塌。当形成类似“大肚子”的凸起地形时,滑坡稳定性差。当新址位于沟边时,应该设置在一定高度的斜坡上。位于岸边时,应注意水位高度,避免洪水掏空斜坡形成滑塌等灾害。应避免直接坐落在沟谷口,以防泥石流灾害。有条件的地段、新址与岩边应保持,—,,米的安全距离。没有条件设安全距离的,要注意察看岸边是否稳定,对岸坡进行适当的防护,对建筑物基础与基地进行加固处理。 (2)岩土体因素。在工程地质中,一般可以将岩土类型分为基岩、松散堆积体、土体等。基岩大多形成于数千万年以前,稳定性通常较好;松散堆积体成因复杂,如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形成的堆积体稳定性差,切坡或排水等人为扰动后易形成新的滑动;土体可分为黄土、红粘土、残坡积土等多种类型。一般来讲,分布在平缓地带的土体稳定性较好,不会发生严重的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但是,分布在斜坡地带的土体稳定性往往较差,特别是开挖或暴雨期间,易产生严重的灾害。 (3)降雨和水文条件。降雨往往是触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首要因素。因此,当新址位于沟口时,应了解堆积区的形成历史,查看古老或历史泥石流的发生特征;当新址位于沟口边缘或行洪区时,必须详细了解该区的地表汇流条件,注意收集了解历史洪水位或泥位迹印,将新址置于较高的位置;当新址后部紧邻陡坡时,应细心查看斜坡的松散堆积物分布以及产生坡面泥石流和滑坡的可能性。 (4)人为不合理工程活动。在新址附近,应调查人为工程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应了解修路、采矿等在沟谷中弃渣诱发泥石流的可能;了解斜坡后缘堆载或前缘开挖切脚诱发滑坡的可能;了解农业灌溉、水渠和水池的漫溢和漏水、废水排放等加剧滑坡的可能;了解沟谷和斜坡随意堆弃渣土和垃圾引发泥石流的可能。 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注意些什么, (1)乱挖乱填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对新农村而言,保留一定的地形起伏,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地质生态环境,保留泥石流等的行洪通道,还可以使建筑物错落有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新农村品位。过度追求场地的绝对平整,不仅会增加建设费用,而且因之形成的挖、填方边坡还可能成为滑坡隐患,填方厚度较大时,还可能导致地面和建构筑物基础不均匀沉降问题。南方不少农村经常在植被茂密但岩层风化强烈的斜坡地段开挖,形成圈椅状边坡围成的场地,而又不采取必要的支护,暴雨时,极易遭受滑坡灾害。 (2)人为改变河道路径可能引发山洪与泥石流地质灾害。天然河道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经由内外地质动力综合作用的结果,或弯或直遵循的是自然规律。未经专业人员科学合理论证,都不宜大兴工程,人为改变河道的自然状态。山水相依才是适合人居的自然环境,自然山水功能用人造山水功能无法替代, 优美的自然环境可遇不可“造”。由于山区可供建设用地资源非常宝贵,因此常常在山洪泥石流的行洪区或堆积区,人为地缩小河道宽度,或改变流通方向,致使山洪地质灾害加剧。 (3)随意兴建池塘也会诱发地质灾害。在村镇建设中,为了生活、生产用水的需要,常常新建不少池塘,也美化了乡村景色。由于未经过合理的选址和设计,这些池塘往往建设在滑坡体或不稳定的斜坡上。当滑坡体或不稳定斜坡发生变形拉裂时,池塘的水体极易渗入,加剧了滑坡的形成,带来严重的地质灾害。因此,应该合理地选择池塘的位置,特别是位于房屋后部斜坡上时更应该注意,同时,也要控制池塘的规模。 (4)轻视基础设施建设将会诱发地质灾害。在许多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中,往往对房屋建筑设施较重视,但对生活废水和雨水的排放设施重视不够,形成了常年不断的入渗水源,致使坡体稳定性大大降低,地面裂缝增加增大;乡村的排水设施,特别是位于后山的拦山揠等地基处理较差,很快拉裂破坏,暴雨时不仅发挥不了排水的作用,反而起到汇集地表水渗入坡内的恶果;场平或道路切坡后,未能对边坡合理加固,引发了较大范围的滑动。 滑坡体作为建设用地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1)不可在滑坡前缘随意开挖坡脚。在滑坡体上修房、筑路、场地平整、挖砂采石和取土等活动中,不能随意开挖滑坡体坡脚。如果必须开挖且挖方规模较大时,就事先由相关专业部门制定开挖施工方案,并经过专业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方能开挖。坡脚开挖后,应根据施工方案和开挖后的实际情况对边坡进行及时支挡。 (2)不得随意在滑坡后缘堆弃土石。对岩土工程活动中形成的废石、废土,不能随意顺坡堆放,特别是不能堆砌在乡镇上方的斜坡地段。若废弃土石量较大时,必须设置专门的弃土场。最好的办法是把弃土石从环境负担变为可用资源,在整地、造田、修路等需要填土的工程中带回 以充分利用。 (3)管理好引排水沟渠和蓄水池塘。在滑坡上部布置的引水系统最好采用管道输水,避免渠道开挖时渠水入渗引发山坡失稳。管道一旦发生漏水时,也比较容易监控。生产、生活废水排放系统要保证安全、有效,避免堵塞沟渠、污水渗漏和冲蚀或渗入滑坡体。山坡低凹处降雨形成的积水应及时排干,否则当坡体变形时极易引发池塘拉裂,导致地表水入渗滑坡体内,加剧变形破坏。 (4)注意控制滑坡体上的建筑密度。古老滑坡体在自然状态下具有一定的地质环境容量,随意地扩大建筑规模,将可能超过古滑坡有限的载重量,导致稳定性的降低,引发局部甚至整体的滑动,造成严重的损失。在滑坡体上规划新村镇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程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程序,请专业队伍进行专门的地质工作,并报请政府部门审批。 滑坡裂缝简易监测有几种方法, (1)埋桩法。埋桩法适合对滑坡体上发生裂缝进行观测。在斜坡上横跨裂缝两侧埋桩,用钢卷尺测量桩之间的距离,可以了解滑坡体变形滑运过程。 (2)埋钉法。在建筑裂缝两则各钉上一颗钉子,通过测量两侧两颗钉子之间的距离变化来判断滑坡体的变形滑动。这种方法对于临灾前兆的判断是非常有效的。 (3)贴片法。在横跨建筑物裂缝粘贴水泥砂浆片或纸片,如果纸被拉断,说明滑坡体发生了明显变形,须严加防范。与上面两种方法相比,这种方法是定性的,但是,可以非常直接地判断滑坡的突然变化情况。 灾后应急自救措施有哪些, (1)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当滑坡、崩塌发生后,后山斜坡并未立即稳定下来,仍不时发生崩石、滑坍,甚至还会继续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坡、崩塌。因此,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去挖掘和搜寻财物。 (2)立即派人将灾情报告政府。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发生后,道路、通讯毁坏,无法与外界沟通。应该尽快派人将灾情向政府报告,以便尽快开展救援。 (3)迅速组织人员查看是否还有滑坡、崩塌发生的危险。灾害发生后,在专业队伍到达之前,应该迅速组织力量巡查滑坡、崩塌斜坡区是否还存在较大的危岩体和滑坡隐患,并应迅速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进入。 (4)查看天气,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关注是否还有暴雨。根据多年的经验,并注意收听广播、收 看电视,了解近期是否还会发生暴雨的可能。如果将有暴雨发生,应该尽快对临居住的地区进行巡查,建 立防灾应急预案,指定专门的人员时刻监视斜坡和沟谷情况,避免新的灾害发生。 (5)有组织地搜寻附近受伤和被困人员。撤离灾害地段后,要迅速清点人员,了解伤亡情况。对于 失踪人员要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查找搜寻。 (上述常用知识问题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编写,解释权归县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上岗考试复习题 第一部分:土地管理 1、现行《土地管理法》颁布及实施时间, 1998年8月29日公布,1999年1 月1日施行。 2、我国土地实行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我国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4、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1)绝对数量较大,人均占有量小; (2)山地多,平地少; (3)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 (4)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5、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制的,由谁经营、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6、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向谁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向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7、土地承包经营期限是多少年, 30年 8、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整,必须履行哪些程序, 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 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9、申请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遵循哪些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耕地相平衡。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几年, 一般为15年。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二)确定规划目标。(三)土地供需分析。(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五) 编制规划供选方案。 13、什么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1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哪些内容,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1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条件; (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几年, 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17、土地调查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土地权属;(2)土地利用现状;(3)土地条件。 18、哪些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19、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比率是多少, 百分之80 20、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是什么, 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 21、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应包含哪些内容, 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四至、责任人、基本农田“五不准”等方面的内容。 22、请说出基本农田“五不准”的内容, (1)不准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地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13、什么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1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哪些内容,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1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条件; (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几年, 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17、土地调查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土地权属;(2)土地利用现状;(3)土地条件。 18、哪些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19、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比率是多少, 百分之80 20、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是什么, 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 21、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应包含哪些内容, 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四至、责任人、基本农田“五不准”等方面的内容。 22、请说出基本农田“五不准”的内容, (1)不准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地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23、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市、县每年报批,应控制在几个批次内, 5个 24、家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几年, 2年 25、征收哪些土地,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1)35公顷以下耕地(基本农田除外); (2)70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 26、请说出,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哪几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7、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如何计算, 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28、征地方案经批准后,应在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哪些内容, 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征收土地的面积以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 口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土地征收方案,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 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 安置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29、请说出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两公告一登记”的具体内容, “两公告”,是指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发布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登记”是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征地补偿登记。 30、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为多长, 一般不超过2年。 31、农村村民建住宅,如何办理手续,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3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有哪几种,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国有土地租赁;(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33、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协议和竞价。竞价包括招标、拍卖、挂牌。 34、居住用地作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70年 3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书。 36、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作用权,如何确定竞得人, 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37、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拟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界址、用途、面积、年限、土地使用条件、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时间等。 38、土地登记按时间可分为哪两种, 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 39、土地登记以什么为基本单位, 宗地 40、土地登记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1)土地登记申请;(2)土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或更换土地证。 41、哪些情形,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暂缓土地登记, (1)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2)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在处理的;(3)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4)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 42、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应当在几日内结案, 从立案之日起30日内。 43、非法批准征收耕地30亩,对责任人员可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开除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4、我国《刑法》规定了哪几种土地犯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45、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耕地30亩的,如何定罪量刑, 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46、哪些情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 (1)拟定或修改基准地价; (2)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3)拟定或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47、主管部门对应当组织听证的事项,应在举行听证会几日前向社会公告, 30日 4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2)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3)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4)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5)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责任制度。 4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是如何划分, 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有能力和责任在中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力和利益在地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负主要责任。 50、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针对征地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征地“四个必须”的内容是什么, 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必须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的意见;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后才能动工用地;必须公开地程序、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及管理情况。 51、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由哪级人民政府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52、各省的土地利用年度规划建议,应当什么时间上报国土资源部, 每年的10月31日前。 53、哪几种情形,应当减少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1)未经批准超计划批地的;(2)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3)没有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 54、什么是建设用地预审, 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55、请说出建设用地预审应当遵循的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3)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56、需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谁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57、土地等级几年调整一次, 6年 58、近年来,我省因地制宜,不断拓宽失地农民安置渠道,积极探索失地农民长效安置机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除货币安置外, 列出5种以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 (1)调地安置;(2)土地开发整理安置;(3)就业安置(4)留地安置;(5)征地补偿费入股分**置;(6) 社会保险安置;(7)发放生活费安置;(8)发放养老费安置。 59、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多长时间全额支付, 3个月内。 60、哪些情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 (1)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2)拟定非农用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3)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4)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5)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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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英语四级
上传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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