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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状的格式行政上诉状的格式 精品文档 行政上诉状的格式 《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行政上诉状的格式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格式: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 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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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状的格式 精品文档 行政上诉状的格式 《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行政上诉状的格式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格式: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 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 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提起上诉,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如果一审原告、被告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则都列为上诉人) 上诉人因×××××一案(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所列的案由),不服×× ×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判决(或者裁定),现提出上诉。 1 / 40 精品文档 上诉请求: (写明要求上诉审法院解决的事由,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 上诉理由: (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正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范文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xx,女,生于xx年2月19日,汉族,驾驶员,住xx市xx区xx路末端xx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xx区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区运管处)。 上诉人因诉被上诉人请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xxx)字第20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2 / 40 精品文档 (xxx)字第20号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2、由被告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1、一审判决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向市政府请示,。。。。。。xx市人民政府对请示批复同意”,其审批程序合法。上诉人认为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按照国办发(xxx)81号规定:“对出租车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对于“审批程序”国办发(1999)94号早就有规定是“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分别征得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同意”,由此可见“批准”和“同意”是不同的概念的行政程序,不能用“同意”代替“批准”。xx市人民政府应当是行使批准权,而不是同意。因此万州区人民政府就万州区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方案的审批程序是不合法。 2、一审法院认定“万州区人民政府在xxx年清理和规范本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关问题”即属于“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不属于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政策”。对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这一认定是错误的。从被告出具的证据来看,万州区出台过三次出租车经营权政策,即第一次是1996年10月,出让期限是5年,出让金额是3万元,准入条件是:凡开业从事出租车客运的单位和个 3 / 40 精品文档 人;第二次是xxx2年,出让时间是 1月1日起,出让期限是8年,出让价格5万元,准入条件是:出让给有资质的经营条件的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第三次是xxx年7月,出让方式是:在本区104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总量内,将xxx3年底前投放的每三个到期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和协议、承诺给公司尚未履行兑现的每3个经营权指标换取1个经营期限为24年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每个经营权指标有偿使用费7万元。准入条件是:个体经营、出租汽车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从上列情形看来,每一次出台的政策从出让的期限、到下次出让时间的衔接、出让价格、准入条件以及出让的方式上都完全不同。根本没有政策上的连续性,完全属于新政策出台。 3、一审法院认为:《xx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xx道条)属于地方法规,符合《行政许可法》地方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不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对此上诉人认为,《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设立形式只能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即设立权的主体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其他任何机关无权设立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因此,《xx道条》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是相抵触的。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无效”。由此可见《xx道条》与《行政许可法》相抵 4 / 40 精品文档 触的条款,已无法律效力,更不能作为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的依据。 4、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行为。被告没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而是根据“万州区人民政府(xxx)124号文件精神”。“万州区人民政府(xxx)124号文件”不是《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实施具体行政许可的依据。因此被告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导致作出不公正、不合法的判决。为此,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上诉,望撤销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xxx年八月十一日(xxx)字第20号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 此呈 xx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年八月五日 附: 本上诉状副本二份 以下是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诉讼上诉状经典实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政诉讼上诉状经典实例1 上诉人:廖xx,男,43 5 / 40 精品文档 岁,农民,家住xx市xx区xx镇xx村x号,电话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韩xx,职务:局长 住所地:xx市xx区xx镇体育路 上诉人因治安行政处罚纠纷案,不服湖北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华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撤销湖北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华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并改判; 二、请求撤销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xx公(xx所)先决字[xxx]第10号、第5x号行政处罚决定,或确认其违法;请求确认被上诉人强行拘留上诉人时,民警粗暴殴打上诉人及亲属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并向上诉人赔礼道歉、予以赔偿;由于被上诉人错误对上诉人拘留,导致上诉人家中钱财被盗,请求被上诉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上诉的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在采信证据过程中违反相关法规,采用双重标准,枉法袒护被上诉人,显失中立、公平、公正原则: 1、上诉人所提交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信访接待室的路条,不是一审法院所认定的“宣传册”,其来源于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它不只是“只能证明廖xx到过北京”,它 6 / 40 精品文档 足以证明上诉人是遵守《信访条例》的规定到达指定的信访场所(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上访,上诉人将要到达的上访地点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被上诉人提供的视频资料和询问笔录互相印证以上事实。被上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处罚法〉)第x4条(对行为人提出的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的规定,对上诉人提出的证据、事实未曾依法进行复核。一审法院苛求上诉人的登记表应有内容和单位公章。可记有“廖xx”名字的《查获上访人员审查登记表》在北京公安局天安门分局的档案袋中,上诉人质证时,申辩没有调查职权,不可能合法取得该证据,一审法院不听取上诉人不具有调查职权的申辩,对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一律不予采信,违反《证据规定》第5x条“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证据形成的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证据是否为原件、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的规定。 2、一审法院采信xx市驻京办“关于廖xx进京上访情况说明”,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x3条第1项“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的规定,没有“数个证据”对比,仅仅因为该证据是依职权制作的而采信,太过牵强!不合立法宗旨;庭审中上诉人提出如下质疑:该证据何人调查?为何不依法作询问笔录?何人所写?为何没有证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7 / 40 精品文档 被上诉人的代理人无言以对。一审法院采信证据时采用双重标准,对没有侦查职能的上诉人提供的登记表,苛求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采信,对具有侦查职能的被上诉人调查驻京办工作人员的证据,即使不符合询问笔录的法定形式,也能违法采信。这太不公平了!廖xx所写的证词可以证明,驻京办熊涛等人是在马家楼救济中心见到上诉人的,这证明驻京办的证据中“每次上访直奔府右街”不是驻京办工作人员所陈述的亲历的具体事实,这只不过是根据经历所作的推测,该证据不具有证据的真实性,根据《证据规定》第4x条的规定,这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一审法院不听取以上质证意见而采信该证据,将其作为主要证据,明显违反了《证据规定》第4x条、第53条的规定(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3、根据《程序规定》第x条的规定,北京公安局应当将训诫书移交给xx分局而不是驻京办,并附有北京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驻京办因为不具备治安案件的管辖权和处分权,接受并转交训诫书的主体不合法,可见该证据来源不合法;在没有取得相关游行示威、上访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证据的前提下,北京警方对我的训诫,违反了“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这是北京警方程序上的违法;庭审中,上诉人质问:“训诫的定义是什么?其法律依据是什么?”被上诉人的代理人竟然无言相对,上诉人只得代为回答,训诫是 8 / 40 精品文档 一种批评教育方式,适用对象是小于14周岁的人,训诫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该条例早在xxxx年3月1日已经废止,现行的《治安处罚法》中没有“训诫”一词,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来“训诫”大于14周岁的上诉人,可见训诫的依据错误!对此回答,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默认,以上的法庭调查可以证明训诫书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训诫书从其内容、形式看不应叫训诫书而应更准确地叫《告知书》,因为第1段告知什么地方不能游行、示威,第2段告知不听制止的几种后果,第3段告知走访应去的场所和不得冲击的目标,第4段告知中南海地区或天安门广场不是信访场所,不能走访和滞留,应到指定的部门走访,不听劝阻且情节严重的,将受法律制裁。该证据的内容和照片均不能证明上诉人已经参与游行或上访,也没有证明上诉人带着上访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到中南海地区或天安门广场上访的事实,因此北京公安局的训诫书不具证据的真实性;经过北京公安局审查后,没有发现上诉人有违法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处理结果是送马家楼接济管理中心。以上处理结果是北京公安局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处分权的结果。一审法院采信北京市公安局训诫书,违反《证据规定》第5x条“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定。 4、证人廖xx、吴雄、姜松如出庭作证,他们见到上诉人的地点是驻京办,不是中南海或天安门广场;不在中南海 9 / 40 精品文档 或天安门广场的上述证人却证明了上诉人在中南海和天安门广场上访,说好听点这只是推测,说难听点这叫陷害!这证明xx镇的这些干部道德沦丧!报复陷害上访人廖xx的事实铁证如山!一审法院采信其证言,明显违反《证据规定》第4x条“证人的判断、推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的规定! 5、飞机票、火车票均不能达到证明上诉人扰乱了北京的公共秩序目的,不能明确证明上诉人到北京是旅游还是上访,所以不具证据的关联性,一审法院采信该证据,违反《证据规定》第4x条“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对与案件没有关联的证据材料,应予排除并说明理由”的规定。 x、视频证据14可以证实上诉人离开派出所的情形是被公安粗暴执法,强行拘留,双手被反扭被抬高使得上诉人肩关节被扭伤(至今左肩关节仍然疼痛),一群警察推搡,边拖边打地将上诉人打上警车,时间是xxx年1月2x日14时43分50秒至45分,上诉人在车旁边和在车上挨打的镜头被遮盖;14时4x分15秒至4x分,上诉人的妻子被一群警察推搡并被打伤,14时51分左右上诉人的老亲娘向派出所所长刘俊陈述自己被打伤头部及警察殴打上诉人的情节,刘俊向上诉人的老亲娘解释派出所门外和办公大楼外有几处监控可以证明警察没打人;该视频同时证实:上诉人被打上警车前后,警察没有拿出传唤证让上诉人签上离开派出所时间(证明传唤证不具真实性,法院采信传唤证不合法),警察没有 10 / 40 精品文档 拿出〈通知家属记录〉给当时在场的上诉人家属签字(证明〈通知家属记录〉不具真实性,法院采信〈通知家属记录〉不合法);被拘留前警察并没有拿出《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让上诉人签字(这证明这两份书证不具真实性,法院采信就不合法);被上诉人拒绝听取、拒绝记录上诉人的陈述和申辩,更别说到北京去复核上诉人所提出到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上访及相关路条等证据,这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处罚前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规定。视频证据14同时违反《证据规定》第12条第2项的规定,没有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这说明该证据不具合法性;视频证据14属于第十一通道,这证明被上诉人所掌握的监控证据不少于11份,从该证据的起始时间14时看,该证据中上诉人进入派出所的时间在x时至14时这一段在制作时未被复制到证据14当中,这证明被上诉人违反《证据规定》第1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的规定,上诉人一审开庭前申请法院调取全部视频资料、庭审中要求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供xxx年1月2x日x时至15时、包含至少11个监控资料,但是法院未曾调取,被上诉人也未曾向法庭提供这些证据,因为这些资料能够完整、全面、客观记录被上诉人如何违反行政处罚法:拒绝听取并记录上诉人的陈述和申辩,没按法规到 11 / 40 精品文档 北京去复核上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及提出的证据,不及时将传唤和拘留通知书送达给上诉人家属,却伪造上诉人不签字的各种伪证的犯罪事实,根据《证据规定》第xx条“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的规定,可以推定上诉人的上述主张成立。对于上诉人及家属在各时间段遭到殴打的控诉,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并没有反驳,若当庭对质,将视频资料播放几分钟就可以证实谁是谁非了。一审法院片面采信该证据的拘留过程,对该证据证明在拘留过程中上诉人及亲属被殴打的事实,一审法院却认定“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实”、“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对被上诉人拒绝听取上诉人陈述和申辩的事实,一审法院避而不谈;一审法院片面采信证据的行为实属没有职业道德!违反《证据规定》第53条、54条、5x条的规定。 证据x是关于询问廖xx的同步录音录像,它能证实:与它同步的笔录没有依法如实记录;从询问开始到结束,警察没拿传唤证给上诉人签字(这证明传唤证不具真实性,法院采信传唤证不合法),也没将传唤和拘留的通知家属记录拿给上诉人签字(这证明通知家属记录不具真实性,法院采信通知家属记录不合法),也没把笔交给上诉人并让上诉人在询问笔录上补充和签名(剥夺了上诉人补充更正权),也没看见王、余二警官在笔录上填写上诉人拒绝签名的情形(证 12 / 40 精品文档 明询问笔录中“注:廖xx无故不在本笔录上签字”是警察作伪证,法院采信这份询问笔录不合法);办案民警对上诉人的陈述、申辩没依法到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室和北京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去复核,这违反《程序规定》第5x条的规定;该视频同时证明:被告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上诉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这证明被告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该证据没有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等,也没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这违反《证据规定》第12条的规定,经法庭质证,上诉人对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证据规定》第x4条的规定,该复制件与原件不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一审开庭前和庭审中上诉人均要求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供该证据的原件或包含上诉人离开的全部视频,但被上诉人拒不提供。但已提供在案的该证据明显证明被上诉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前未曾履行告知义务、未曾听取上诉人陈述和申辩(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处罚不能成立)等诸多程序违法的事实成立。一审法院在判决时简单地采信该证据,却不采信该证据证明被上诉人以上违法的事实。一审法院的行为违反《证据规定》第53条: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13 / 40 精品文档 x、姜xx、廖xx、廖xx等人见到上诉人的地点是驻京办而不是中南海周边,他们证明上诉人在中南海地区上访不真实,北京的训诫书并没有记载上诉人在中南海地区上访或游行,这些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有违法上访的事实,对没有违法事实的行为进行处罚,第00001号和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了“先有违法事实,后才能进行处罚”的程序规定,另外处罚前未曾依法告知、且又拒绝听取上诉人陈述和申辩(这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处罚不能成立),处罚决定书无上诉人签字,也没依法送达,第10号处罚还没有释放证明书,一审法院不顾上述质证事实,采信第00001号和第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证据规定》第4x条“证人的推测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定,同时违反第5x条“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定;上诉人在起诉书上和法庭上控诉北京公安“钓鱼执法”,北京公安利用女上访人作“钩子”,诱导上诉人和 “钩子”手举上访材料上访,公安则用摄像机违法取证2分钟,上诉人与“钩子”互相为对方作证却说“手举上访材料上访长达25分钟”,如果公安依职权劝阻或强行带离现场,会有“手举上访材料上访长达25分钟”的情形吗?在摄像资料与证人证词存在矛盾且无法合理排除的情况下,与上诉人一样被警方诱导上访的女证人为何没与上诉人一样受到行政拘留呢?一审法院采信朝阳分局的处罚决定书,违反《证据规定》第5x、5x条 14 / 40 精品文档 “用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规定。 x、判决中“被告在开庭前,将包括立案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传唤审批表、行政拘留执行回执、被行政拘留人家属通知书在内的《治安管理处罚卷》共两本向法庭提供备查,该组证据系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程序,亦均能证实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一审法院如此草率地采信该组证据不合法,违反《证据规定》第x1条的规定(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行政诉讼起诉书尾部按有上诉人指纹的“xxx年x月11日”,证明上诉人向法庭提交起诉书的日期是x月11日,被上诉人在x月2x日开庭前才将上述证据提交给法庭,时间上明显超过10天的举证期,一审法院采信该组证据,明显违反《证据规定》第1条“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的规定;一审法院认定“该组证据系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程序,亦均能证实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说明该组证据符合《证据规定》第1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提供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是证明被上诉人拘留上诉人全部证据中的一部分,一审法院将其视为内部管理程序的证据不经法庭质证而直接采信,违反了《证据规 15 / 40 精品文档 定》第35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该组证据中立案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传唤审批表等证据未依法质证);另外,该组证据中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被行政拘留人家属通知书等只有两名警察作伪证的法律文书,一审法院和被上诉人均将其作为内部管理程序的证据,是因为内部管理的文书只能是主管领导及其下属私下里签名,随意性很大,内部事务外人又不能见到也不能监督,作伪证的机会最多,只要是作伪证的警察在开庭前任何时间签字就可以制成,象上诉人和审判人员都算是外人,都是不可能见到这类文书的签字过程,这样的证据根本没有可信度;质证时参与审判的人却都听见上诉人没有见过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文书的陈述,上诉人质问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你们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通知上诉人的家属陈四英的”,对方无言以对,上班的陈四英是听到上诉人的手机电话,才从服装厂赶到派出所,这是上诉人在法庭上澄清的事实真相,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于是无理狡辩说,反正法律规定两名警察签字就可以证明上诉人不签字的事实,上诉人根据《证据规定》第x1条第2、第x、第x项的规定认定:签字的两名警察因为作伪证对上诉人不利,这样的证据上诉人在庭审中又不予认可,在没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依该法条这类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于是要求被上诉人 16 / 40 精品文档 的代理人依法拿出所掌握的全面、完整的视频资料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观看被上诉人的证据14,从“通道十一”可以推断被上诉人所掌握的监控资料不少于十一个,从时间上看,证据14不能证明当日九时到中午关押上诉人的情形,证据x不能证明上诉人到达和离开派出所的情形),x月22日上诉人通过短信向严仲开法官申请法院调取这些证据,之后又书面向法庭申请调取这些证据,一审法院违反《证据规定》第25条的规定,没有及时调取,也没依法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调取的理由;根据《证据规定》第xx条的规定(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所以依法可推定上诉人没有见过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文书的主张成立,一审法院应根据《证据规定》第5x条的规定审查只有两名警察签名的所有证据的真实性:从证据形成的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提供证据的人是否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如果一审法院严格依照〈证据规定〉第五章的规定审核认定证据,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成员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客观公正地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判断,确定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外部干扰,不偏听偏信被上诉人一面之词,一审法院就不会采信以上证据,也不会导致错误认定案件事实,也就不会违法判决。 x、xx行复决字[xxx]第001号、第003号行政复议决定 17 / 40 精品文档 是违法决定,上诉人在起诉书中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听证时对上诉人有利的视频资料不举证,证人不依法质证,对案件争论焦点“是路过中南海地区、还是到那儿上访”不依法进行辩论,主持听证的田区长公开站在利益集团的立场,信口雌黄地宣布鄂公通[xxx]2x号是公开发布的,还剥夺了上诉人最后陈述和核对笔录的权利,对复议机关违反《湖北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的事实,法庭调查时上诉人和盘托出,被上诉人无能反驳,表示默认,一审法院却不顾法庭调查的事实,对行政复议决定居然采信,这严重违反《证据规定》第53条“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的规定! 二、、鄂公通[xxx]2x号意见是答辩和行政复议时作为被上诉人行使管辖权,处罚上诉人的依据,上诉人对它的质证意见是:一不是人大制定的法律,二不是国务院及其部、委、署制定的部门规章,三不是本省制定的政府规章,所以该意见不是“依据法律、法规,参照部门规章”的参照对象;该意见第5条、第x条设立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违反《行政处罚法》第x条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该项意见未向社会公布(何时、何会议通过?何人公布、何时施行?),被上诉人将其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3项的规定,可见该意见不合法,被上诉人以这不合法的意见的第 18 / 40 精品文档 1条,认定上诉人到国家指定的信访部门上访时路过中南海和天安门广场的行为是非正常的上访,以其第3条“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被上诉人具有管辖权,以其第5条、第x条对上访人员违法进行迫害(拘留、劳教);复议听证和法庭调查中,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一再强调第x条:对进京上访有过激行为的,有关地方、部门(当然包括xx分局)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不听制止的,上访人员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强行带离现场,法庭辩论时上诉人反问,“xx分局最快也得半天时间赶到北京,怎么可能及时制止和强行带离呢?湖北省制定的该意见总不会规范北京公安机关的行为吧!”对上诉人有理有据的辩驳,被上诉人的代理人无力反驳,一审法院应当根据法庭调查和辩论结果,依法裁判被上诉人依据鄂公通[xxx]2x号意见行使管辖权和处罚权不合法,一审法院却对此避而不谈,公然包庇被上诉人,如此枉法裁判,违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 三、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管辖权的依据还包括《行政处罚法》第20条、《治安处罚法》第x条、《程序规定》第x条,这三条法律法规确定了管辖地域的特定性,每一个行政主体只能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行政事务享有管辖权,行政职权的运用不能超越地域的限定,行政主体只有在法定权限地域内行使职权的行政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就构成地域范围上的超越职权,也是无效的行政行为,这就是说, 19 / 40 精品文档 北京公安局负责北京市的治安管理工作,对北京市内的违法行为行使管辖权,xx区分局对xx区内的违法行为行使管辖权,它不能对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北京市内的违法行为行使管辖权,否则就构成地域范围上的超越职权,也是无效的行政行为,因此对“廖xx赴京上访的违法行为”的管辖是北京公安局而不是xx分局。中南海地区和天安门广场都有北京公安局的民警执勤,对来来往往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管辖,该劝阻的劝阻,该制止的制止,经调查属治安案件的按治安案件处分。只要在北京市内违法,北京公安局不会因为违法人员是外来人员,案件又没有涉及卖淫、嫖娼就不能行使管辖权,这是北京公安局行使管辖权和处罚权的合法行为,即使北京公安局处罚的人是xx区的人,xx区分局无权代替,对此也无权干涉。综合案件,比照《程序规定》第x条规定,可以理解为:上诉人“廖xx赴京上访的违法行为”由北京市公安局管辖,由居住地xx分局管辖更为适宜的,由xx分局管辖;对北京公安局移交xx分局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北京公安局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配合xx分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围绕管辖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展开激烈争辩,被上诉人的代理人片面强调“由居住地xx分局管辖更为适宜的,由xx分局管辖”,上诉人强调指出,xx分局行使管辖权必须是北京公安局向xx分局移交管辖权,并在移交前及时收集 20 / 40 精品文档 固定“廖xx赴京上访的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配合xx分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这就是说xx分局的执法民警不能在北京巡逻,也不能在北京盘查xx区的上访人员廖xx,也没有职权在北京的违法现场收集固定廖xx违法上访的证据,xx分局只有在北京公安局移交管辖权和移送其已经收集固定的证据时,xx分局才能行使管辖权。庭审中上诉人要求对方出示北京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北京公安局收集固定的《程序规定》中的八种证据,被上诉人的代理人没能出示这些证据,却出示了北京公安局的训诫书,上诉人表示抗议:训诫书不属于《程序规定》中的八种证据,它仅仅算作是告知书,它不能证明上诉人如何参与游行、上访等扰乱秩序的经过和危害后果,训诫书不是北京公安移交的证据,说明其来源不合法;上诉人进一步指出,由xx分局行使管辖权违背“先查处原则”(《程序规定》第10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乘飞机最快也得半天时间的地方民警,对上诉人在北京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也不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也不能及时固定收集证据,不能及时出现在违法现场,xx分局又如何行使管辖权呢?北京公安每次对上诉人进行盘查,均未曾发现上诉人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于是将上诉人送到马家楼接济中心而不是拘留所,这是北京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将没有违法活动的上访人劝返回当地的结果,对此处理结果,xx区分 21 / 40 精品文档 局不xx意,对被劝返回地方的上诉人重新又进行处理,超越地域管辖范围,以污告陷害的证据,用“莫须有”的罪名,对上诉人两次违法处罚,目的是迫使上诉人不再到北京上访,xx区分局最好建议撤销北京各接访部门,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到北京上访统统当成非法上访。xx分局滥用职权,严重地侵犯了宪法赋予上诉人的控告申诉权。一审法院不顾法庭调查中查明的事实,偏听偏信被上诉人的一面之词,对被上诉人违法行使管辖权给予支持,违反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原则! 四、在今年x月22日1x时04分上诉人向本案审判员严仲开法官发了这样一条短信:“严法官,我是廖xx,我申请被告提供今年一月拘留我的全部监控资料,至少还有十一份,因为殴打我和我亲人的地区是盲区”,过了几天,上诉人向法庭书面申请,请求法庭调取该证据未果。根据《证据规定》第23条第1项“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的规定,一审法院违反《证据规定》第25条的规定,没有及时调取,也没依法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调取的理由;视频证据14可以证实:xxx年1月2x日14时43分50秒至45分,上诉人离开派出所的情形是被公安粗暴执法,强行拘留,双手被反扭被抬高使得上诉人肩关节被扭伤(至今左肩关节仍然疼痛),头被迫低至小腿位 22 / 40 精品文档 置,一群警察边拖边打地将上诉人打上警车,并被戴上手铐,上诉人在车旁边和在车上挨打的镜头被遮盖(上诉人坚信派出所其他的监控一定拍摄了该场景,公安局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该证据,依《证据规定》第xx条的规定,可以推定公安殴打上诉人的事实成立),上诉人的亲人看到警察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伤人,极力想上前劝阻,他们却被镇的干部和民警扯住时,徒劳挣扎,愤怒、痛苦无助的表情溢于言表;14时4x分15秒至4x分,上诉人的妻子被一群警察扭打致伤,14时51分左右上诉人的老亲娘向派出所所长刘俊所长陈述自己被打伤头部、以及警察殴打上诉人夫妇的情节,刘俊向上诉人的老亲娘解释派出所门外和办公大楼外有几处监控可以证明警察没打人(法庭调查时被上诉人始终不肯向法庭出示所掌握的对上诉人有利的视频资料);根据《证据规定》第1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的规定,第xx条“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上诉人在被打上警车和在警车中继续遭到殴打)成立”,根据《治安处罚法》第11x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xx派出所的民警殴打上诉人及其亲属,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应当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违反 23 / 40 精品文档 以上法规,对上诉人合理合法的诉求不予支持,属于“官官相护”,是枉法裁判! 民事上诉状范文(公民上诉)1 上诉人:赵XX,男,1xXX年x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兴安街道XX村XX号。 被上诉人:杨XX,男,1xXX年x月2x日生,汉族,安丘市兴安街道XX居民委员会居民,住该村。 原审被告:刘XX,男,1xXX年1月15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安丘市健康路1x1号。 上诉人因不服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xxx1)安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安丘市人民法院(xxx1)安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民事上诉状范本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判决认定:刘XX将涉案房屋退还给杨XX波,杨XX作为XXXX居委会的成员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是明显大错特错的。 24 / 40 精品文档 首先,刘XX与杨XX的转让协议是一份无效协议!(xx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4页倒数第1—2行)明确记载:原告(刘XX)对该房屋无所有权,其向被告(赵XX)主张腾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既然刘XX无房屋所有权,那么他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合法?他有没有权利来签订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呢?有点法律常识的百姓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他显然无权签订该房屋转让协议。另外,被上诉人杨XX在(xx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中,是作为刘XX的证人参加诉讼,是刘XX一家人为了在购房时省点钱的顶名者。他既不是买卖关系的当事人,也不是建造人,与涉案房屋没有任何关系,该房原始购买者名义上是刘XX。xxx0年1月1x日,杨XX与刘XX签订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杨XX所有,与事实完全不符,该约定没有效力。但原审法院却置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定证据于不顾,错误的认定该协议有效,并认为退还给杨XX是有效的。显然是大错特错。杨XX自始对该房就没有任何权利,怎么会出现一个退回房屋给杨XX的结论呢? 其次,原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要求上诉人腾房。上诉人自xxxx年11月将此房屋装修后入住该房至今已近x年,在庭审中,原审法院没有查明上诉人是如何实际占有该房屋,是基于购买还是租赁还是强占,是用合法的手段还是非法的手段。如果上诉人是购得此房,被 25 / 40 精品文档 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然应予驳回。如果是租赁,是在租赁期限以内还是已过租赁期限。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础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显然是不考虑客观事实。 二、原审判决适应法律错误。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无需登记。二是继受取得,主要是通过房屋交易等法律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必须经过登记,否则,即使房屋实际交付占有,房屋所有权也不发生转移。(xx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四页22—23行):争议房产系XXXX居委会开发的小产权商品房。也就是说,该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还没有确权。转让房屋之人没有所有权,受让人却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原审法院如此确认显然错误适应法律。 三、原审法院审判程序违法。 1、原审判决虽然名义上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但事实上在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只有一名审判员审理。 2、判决送达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期限,判决书虽然载明判决时间为xxx1年4月20日,但送达给上诉人的时间为xxx2年5月1x日,这距离判决作出之日已经过去了一年之久,不知原审法院是出于什么原因。 四、本案显然为刘XX与杨XX恶意串通,为了非法利益 26 / 40 精品文档 采用的所谓合法手段制造的蹩脚的伎俩。 上诉人于xxxx年自刘洪波之母张XX手中以1x万的价格购得此房,装修后居住至今。当时刘XX年仅1x岁,为在校学生,还不具备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者是其母亲,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上诉人在购房时虽然没有与张XX签订书面协议,但张XX、张XX收下了上诉人的10万元现金,上诉人实际占有该房,并进行彻底装修。从常理推断,上诉人与张玉环的关系显然是房屋买卖关系。张XX、张XX虽称该款是借款,但上诉人与张XX经营的是一样的业务,是竞争对手,流动资金都不够,凭什么借给张XXx万元后又借给其姐姐张XXX2万元?何况条也注明是收到现金而非借条。刘XX一家就是因为xxxx年下半年房价暴涨,在上诉人没有与其签订书面购房协议的情况下,为了私利反悔,想要回房子,向XXX村委补交款4xx50元,并将购房人改为刘XX,以刘XX名义起诉上诉人。在xxxx年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败诉后,为了达到其目的,又与杨建波炮制了本案。民事上诉状范本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综上,原审判决颠倒黑白,违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能妄猜其中的关系,但是上诉人极其愤怒。请二审法院认真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27 / 40 精品文档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赵XX xxx2年5月2x日 民事上诉状范文(公民上诉)2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某,男,生于1xx0年12月x日,汉族,济南润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住济南市二环东路3xxx号D座2204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山东某房地产公司。 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七家村33号 法定代表人:邓某某。职务:董事长 上诉人王某不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xxxx年10月21日作出的(xxxx)历城民商初字第115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以因原、被告在合同中仅约定逾期办证退房退款,而未约定支付违约金为由,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违约金、增加违约金的诉求无法无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涉嫌枉法裁判。 本案毋庸置疑的事实是被上诉人在履行与上诉人之间 28 / 40 精品文档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严重违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x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上诉人的房产证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正常办理,对此被上诉人应当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xxx5年5月2x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3x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再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依据合同的此款约定,在被上诉人办证期限违约的情况下,上诉人有选择退房的权利,但不能认为此条款是赋予了违约方在违约后有收回房屋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被上诉人违约而上诉人又不想行使退房的权利时,对于违约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正是没有合同双方的约定才能按法定,《最高人民法 29 / 40 精品文档 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上诉人选择不退房的情况下,主张参照合同15条第2款关于不退房时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并要求增加违约金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以合同仅约定退房而未约定支付违约金驳回起诉显然是判决错误,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二、一审法院对本案部分主要事实没有查清。 1、对双方有争议的房屋交付时间没有查清。 2、对双方有争议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时间没有查清。 3、对双方有争议的被上诉人开发建设的济南市东环国际广场房产证大证的办理时间没有查清。 三、一审法院在判决书第5页第4行关于“证实被告于xxxx年x月1xx才将该基金予以缴纳。”的表述令人费解。如果是笔误,则应及时修正,以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四、上诉人诉求的是请求法院判令被上诉人在30日内为上诉人办理济南市二环东路3xxx号D座2xxx~2204号房 30 / 40 精品文档 屋产权过户手续,而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却是限被上诉人于判决生效x0日内协助办理。既然被上诉人已经具备了办证条件,为何不判决其在30日内协助办理呢?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存在明显违约的过错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上诉人的合同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却判决被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放纵违约方,漠视弱者的合法民事权益,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对本案依法改判。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王某(签字按手印) 二〇xx年十 一月三日 民事上诉状相关文章: 1.民事上诉状范文2篇 2.民事上诉状制作指引 3.经典民事上诉状范本 4.民事上诉状优秀范文 5.经典离婚民事上诉状范文 6.公民上诉民事上诉状精品范文 7.最新民事上诉状案例 31 / 40 精品文档 8.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格式及范文 9.民事上诉状模板精选 10.实用的民事上诉状写作技巧 二审民事上诉状如何写?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二审民事上诉状范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例1 上诉人:王某某,女,汉族,生于年月日,现住郑州市中原区。 被上诉人:吕某某,男,汉族,生于年月日,现住中原区。 被上诉人:安某某,女,汉族,生于年月日,现住中原区。 被上诉人:河南某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地址中原区淮河路25号院,法定代表人陈某,联系电话。 上诉人王某某不服中原区人民法院(xxx4)中民二初字第2188号民事裁定书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xxx4)中民二初字第2188号民事裁定书,指令中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 二、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三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32 / 40 精品文档 上诉人不服中原区人民法院(xxx4)中民二初字第2188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提起上诉,具体上诉事实和理由如下: 第一,一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起诉不符合民诉法第119条规定 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三)项之规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是草率的、不负责任的,是对法律的滥用。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二)(三)项规定了起诉的两个要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上诉人的起诉完全符合这两个要件。 首先,上诉人在一审民事起诉状中对三个被告的确定达到了明确这一标准。民事诉状中的被告信息包含了自然人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对单位被告的确定包含了被告单位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因此对三被告的明确程度都达到了唯一性的、高度可确定性的标准。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不明确实在令人费解、不能令人信服。 同时,一审中,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也是具体的,事实与理由也是详尽的。一审中上诉人分别针对违约金、补偿款、诉讼费提出了不同数额的诉讼请求,简单、具体、易判断,如果这样具体的诉讼请求都被定性为不具体,司法还有公正可言吗,请教什么叫具体的诉讼请求呢?同样的道理, 33 / 40 精品文档 一审中,上诉人在民事起诉状中用四段文字近千字来陈述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却对这些事实视而不见,以如此荒唐的法律依据来敷衍塞责,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实在令人费解。 二、一审法院认为“法院审理案件坚持的是一事一案原则,一个案件对应一个法律关系,”“本案既涉及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亦涉及居间合同法律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不能在一案中合并审理。”并依此为据,驳回了上诉人的起诉,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首先,不管是民事诉讼法还是司法实践都承认了一个案件中可以处理多个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中法律关系都是多个的,但是都在一个案件中处理了。同时,不管是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中,同一案件中处理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关系也是常见的,比如债权债务纠纷审理中一般也针对当事人的起诉同时处理相关担保问题。涉及到本案。如果三被告起诉时少了哪一个都无法查清事实,故上诉人一审起诉时才一并起诉,以便法院查清事实,公正判决。 其次,一审法院的上述观点严重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作为裁判理由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难以自圆其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xxx1〕42号)中明确指出“二、1.关于案由的确 34 / 40 精品文档 定标准。民事案件的案由应当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并在“三、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中明确指出“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存在于同一个案件中的应当合并审理。所以,一审法院认为“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法律关系。不能在同一案件中裁判多个法律关系”的看法是错误的。基于这种错误看法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更是错误的。同时,一审法院意图通过法律关系把一个案件分割为多个案件,并通过驳回起诉把当事人拒之门外也是不符合中国司法司法为民、便民原则的。 第三,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一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一审法院既没有给上诉人送达开庭传票,也没有开庭审理,而是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迳行裁定,而后通知上诉人领取裁判文书。一审法院审理该案时严重程序违法,其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令人质疑。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 35 / 40 精品文档 年 月 日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例2 上诉人:赵XX,男,19XX年8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兴安街道XX村XX号。 被上诉人:杨XX,男,19XX年8月28日生,汉族,安丘市兴安街道XX居民委员会居民,住该村。 原审被告:刘XX,男,19XX年1月15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安丘市健康路161号。 上诉人因不服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xxx1)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安丘市人民法院(xxx1)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民事上诉状范本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判决认定:刘XX将涉案房屋退还给杨XX波,杨XX作为XXXX居委会的成员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是明显大错特错的。 首先,刘XX与杨XX的转让协议是一份无效协议!(xxx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4页倒数第1—2行) 36 / 40 精品文档 明确记载:原告(刘XX)对该房屋无所有权,其向被告(赵XX)主张腾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既然刘XX无房屋所有权,那么他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合法?他有没有权利来签订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呢?有点法律常识的百姓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他显然无权签订该房屋转让协议。另外,被上诉人杨XX在(xxx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中,是作为刘XX的证人参加诉讼,是刘XX一家人为了在购房时省点钱的顶名者。他既不是买卖关系的当事人,也不是建造人,与涉案房屋没有任何关系,该房原始购买者名义上是刘XX。xxx0年1月16日,杨XX与刘XX签订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杨XX所有,与事实完全不符,该约定没有效力。但原审法院却置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定证据于不顾,错误的认定该协议有效,并认为退还给杨XX是有效的。显然是大错特错。杨XX自始对该房就没有任何权利,怎么会出现一个退回房屋给杨XX的结论呢? 其次,原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要求上诉人腾房。上诉人自xxx6年11月将此房屋装修后入住该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审中,原审法院没有查明上诉人是如何实际占有该房屋,是基于购买还是租赁还是强占,是用合法的手段还是非法的手段。如果上诉人是购得此房,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然应予驳回。如果是租赁,是在租赁期限以内还是已过租赁期限。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础法律关 37 / 40 精品文档 系原审法院却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显然是不考虑客观事实。 二、原审判决适应法律错误。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无需登记。二是继受取得,主要是通过房屋交易等法律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必须经过登记,否则,即使房屋实际交付占有,房屋所有权也不发生转移。(xxx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四页22—23行):争议房产系XXXX居委会开发的小产权商品房。也就是说,该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还没有确权。转让房屋之人没有所有权,受让人却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原审法院如此确认显然错误适应法律。 三、原审法院审判程序违法。 1、原审判决虽然名义上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但事实上在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只有一名审判员审理。 2、判决送达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期限,判决书虽然载明判决时间为xxx1年4月20日,但送达给上诉人的时间为xxx2年5月16日,这距离判决作出之日已经过去了一年之久,不知原审法院是出于什么原因。 四、本案显然为刘XX与杨XX恶意串通,为了非法利益采用的所谓合法手段制造的蹩脚的伎俩。 上诉人于xxx6年自刘洪波之母张XX手中以16万的价 38 / 40 精品文档 格购得此房,装修后居住至今。当时刘XX年仅16岁,为在校学生,还不具备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者是其母亲,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上诉人在购房时虽然没有与张XX签订书面协议,但张XX、张XX收下了上诉人的10万元现金,上诉人实际占有该房,并进行彻底装修。从常理推断,上诉人与张玉环的关系显然是房屋买卖关系。张XX、张XX虽称该款是借款,但上诉人与张XX经营的是一样的业务,是竞争对手,流动资金都不够,凭什么借给张XX8万元后又借给其姐姐张XXX2万元?何况条也注明是收到现金而非借条。刘XX一家就是因为xxx7年下半年房价暴涨,在上诉人没有与其签订书面购房协议的情况下,为了私利反悔,想要回房子,向XXX村委补交款47850元,并将购房人改为刘XX,以刘XX名义起诉上诉人。在xxx8年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败诉后,为了达到其目的,又与杨建波炮制了本案。民事上诉状范本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综上,原审判决颠倒黑白,违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能妄猜其中的关系,但是上诉人极其愤怒。请二审法院认真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赵XX 39 / 40 精品文档 xxx2年5月27日 相关文章: 1.二审民事上诉状精选3篇 2.离婚二审上诉状 3.二审民事上诉状优秀范文 4.二审刑事上诉状样本 5.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6.二审民事上诉状 7.二审行政上诉状 行政处罚二审上诉状范文 9.二审劳动争议案件上诉状 10.劳动纠纷二审上诉状 4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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