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定置管理规程
文件名:车间定置管理规程 编号:SMP—SJ—0019—00 第1页~共3页
车间定置管理规程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 1 页,共 3页 颁布部门:制造部 分发单位:制造部、质管部、各生产车间 编号:SMP—SJ—0019—00 新订: ? 修订: 替代:
起草: 部门审核: 质管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1 目的:制订车间定置管理规程,保证生产过程中物料、容器具、维修工具的存放规范、有序,防止差错的发生。
2 职责:制造部负责人、QA、IPC、岗位操作人员对本规程执行负责。
3 范围:各生产车间物料、容器具、维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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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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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定置管理原则:生产车间物料、容器具的存放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1.1按品名、规格、批号、类别进行分类集中存放;
4.1.2存放地点不得影响生产操作;
4.1.3不得存放于回风口前;
4.1.4各种物料、容器具均须有明显的状态标识,不容易发生混淆、差错。
4.2物料的定置管理:
4.2.1备料中心:
4.2.1.1 备料中心按物料流转顺序划分为:物料接收复核区、磨筛粉准备区、磨筛粉区、称量准备区、称量区、余料暂存区、发送复核区。
4.2.1.2备料中心物料流转程序:
磨筛粉准备区 磨筛粉区 仓库发送物料 物料接收复核区 称量准备区
发送复核区
称量区
余料暂存区
4.2.1.3内包装材料接收后,将内包装材料存放于内包材存放间。
4.2.2 生产岗位:
4.2.2.1 各生产岗位接收物料后,须按4.1项要求将物料存放于本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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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 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及所生产的中间产品,须按4.1项要求将物料存放于本岗位。
4.2.2.3生产结束后,各生产岗位须及时将本岗位生产的中间产品、可利用物料及不可利用物料交中间站。
4.2.3中间站:
4.2.3.1 接收中间产品后,将中间产品的类别分别存放于:胶囊剂颗粒存放于胶囊颗粒存放间、填充好的胶囊存放于胶囊存放间、片剂颗粒及颗粒剂颗粒存放于片剂颗粒存放间、素片及包衣片存放于片剂存放间、配制好的凝胶存放于中间站、待包装品存放于待包装品存放间、原料车间的中间体存放于中间体存放间、原料车间成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2.3.2同一中间站的中间产品须按品名、规格、批号分别集中存放,同一塑料垫板只能存放同品名、规格、批号的中间产品,然后根据中间产品的状态分别用黄色(待验)或绿色(合格)的塑料链条围起来,并挂上明显的相应的状态标志,并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等内容。
4.2.3.3接收可利用物料后,及时将可利用物料存放于可利用物料存放间内各品种专用的存放容器内。
4.2.3.4接收不可利用物料后,及时将不可利用物料在车间IPC及QA的监控下进行销毁处理。
4.2.4外包装岗位:
4.2.4.1接收待包装品及包装材料后,将整批待包装品及包装材料集中存放,用围栏围住并挂上明显的标示牌,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等内容。
4.2.4.2包装过程中生产的待喷码成品及已完成油墨喷码的成品,按批号集中存放,用围栏围住并挂上明显的标示牌,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等内容。
4.2.4.3已完成激光喷码的成品须及时进行装箱打包,按批号集中存放,用围栏围住并挂上明显的标示牌,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等内容;整批完成激光喷码后的成品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2.4.4包装过程中所产生的残次待包装品及包装材料须及时收集并存放于专用容器内,残次标签(彩盒)、说明书须破坏后再存放于专用容器内。
4.2.4.5每天包装结束后,须将剩余标签(彩盒)、说明书存放于标签(彩盒)暂存间。
4.2.4.6批包装结束后,及时将剩余及残次包装材料、残次待包装品计数后分别交仓库、中间站。
4.3容器具定置管理:
4.3.1容器具存放于容器具存放间,并根据其清洁状态,由车间IPC对每一个容器具挂上相应的状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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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生产过程中各岗位不得存放多余的容器具,已使用过的容器具须及时移放至容器具清洗间,并挂上红色待清洁状态标志。
4.4维修工具定置管理:
4.4.1各岗位的维修工具存放于岗位记录台的下层抽屉中,分类集中整齐摆放。
4.4.2使用后的维修工具须及时归位存放,不得放置在设备操作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