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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20-2012基坑支护。
JGJ120-2012
建筑物基坑支护规程
建筑物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基本规定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原则
3.1.1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一年。
3.1.2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 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3.1.3基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基坑深度等因素,按下表采用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
一级
全的影响很严重
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
二级
全的影响严重
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
三级
全的影响不严重
3.1.4支护结构设计时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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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受荷载,或出现压屈、局部失稳,
2,支护结构和土体整体滑动,
3,底坑因隆起而丧失稳定,
4,对支挡式结构,挡土构件因坑底土体丧失嵌固能力而推移或倾覆,
5,对锚拉式支挡结构或土钉墙,锚杆或土钉因土体丧失锚固能力而拨动,
6,对重力式水泥土墙,墙体倾覆或滑移,
7,对重力式水泥土墙、支挡式结构,其持力土层因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
8,地下水渗流引起的土体渗透破坏。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支护结构位移,
2,因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渗流或施工因素而造成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损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土体变形,
3,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支护结构位移,
4,影响主体地下结构正常施工的地下水渗流。
3.1.5支护结构、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地下水控制的计算和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支护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或过度变形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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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d 0d
式中:?——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0
S——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轴力、弯矩等,设计值, d
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d
对临时性支护结构,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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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基坑支护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环境的沉降控制值:
1 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建筑物的沉降控制值应按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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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对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当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道路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地面沉降控制值应按步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对其允许变形的规定, 2 当支护结构构件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不应大于主体结构对其变形的限值,
3 当无本条第1款、第2款情况时,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控制值应根据地区经验按工程的集体条件确定。
3.1.9基坑支护应按实际的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和施工荷载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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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设计。设计中应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
3.1.10基坑侧壁与主体地下结构的净空间和地下水控制应满足主体地下结构及其防水的施工要求,
采用锚杆时,锚杆的锚头及腰梁不应妨碍地下结构外墙的施工, 采用内支撑时,内支撑及腰梁的设臵应便于地下结构及其防水的施工。 3.1.11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分设计计算剖面。对每一计算剖面,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剖面。
3.1.12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开挖各阶段和支护结构使用阶段均应符合规定。
3.1.13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支护结构设计应根据冻胀、冻融对支护结构受力和基坑侧壁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3.1.14土压力及水压力计算、土的各类稳定性验算时,土、水压力的分、合算方法及相应的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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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各类支护结构的使用条件
适用条件
安全 结构类型 等级 基坑深度、环境条件、土类和地下水条件 支锚拉式结构 适用于较深的基坑 1排桩适用于可采
挡用降水或截水帷幕 支撑式结构 适用于较深的基坑 式的基坑
结2地下连续墙宜同 适用于较浅的基坑
构 一级时用作主体地下结
二级构外墙,可同时用于悬臂式结构
三 级 截水
3锚杆不宜用在软
土层和高水位的碎
当锚拉式、支撑式和悬臂式结构不使用时,石土、砂土层中
双排桩 可考虑采用采用双排桩 4当邻近基坑有建
筑物地下室、地下构
筑物等,锚杆的有效
锚固长度不足时,不
应采用锚杆。
5当锚杆施工会造支护结构与
成基坑周边建,构,主体结构结适用于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很复杂的深基坑
筑物的损害或违反合的逆做法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等规定时,不应采用
锚杆
土单一土钉墙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基坑, 钉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墙 预应力锚杆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降水的非软土基坑,
符合土钉墙 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5m
二级水泥土桩复用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 三 级 合土钉墙
微型桩复合
土钉墙
二级
重力式水泥土墙 三 级 适用于淤泥质土、淤泥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7m
放坡 三 级 1施工现场满足放坡条件2放坡与上述支护结构形式结合
注1 当基坑不同部位的周边环境条件、土层性状、基坑深度等不同时,可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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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分别采用不同的支护形式,
2 支护结构可采用上、下部不同结构类型组合的形式。
3.3.3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支护结构形式时,其结合出应考虑相邻支护结构的相互影响,且应有可考的过度连接措施。
3.3.4支护结构上部采用土钉墙或放坡、下部采用支挡式结构时,上部土钉墙应符合规定,支挡式结构应考虑上部土钉墙或放坡的作用。
3.3.5当坑底以下为软土时,可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对坑底土体进行局部或整体加固。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加固体可采用格栅或实体形式。
3.3.6基坑开挖采用放坡或支护结构上部采用放坡时,应按规程的规定验算边坡的滑动稳定性,边坡的圆弧滑动稳定安全系数,Ks)不应小于1.2。放坡坡面应设臵防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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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挡式结构
4.3.1排桩的桩型与成桩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土层的性质、地下水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要求等选择混凝土灌注桩、型钢桩、钢管桩、钢板桩、型钢水泥土搅拌桩等桩型,
2 当支护桩施工影响范围内存在对地基变形敏感、结构性能差的建筑物或地下管线时,不应采用挤土效应严重、易塌孔、易缩径或有较大振动的桩型和
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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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采用挖孔桩且成孔需要降水时,降水引起的地层变形应满足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要求,否则应采取截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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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混凝土支护桩的正截面和斜截面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周边均匀配臵纵向钢筋的圆形截面支护桩,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宜按规定进行计算,
2 沿受拉区和受拉区周边局部均匀配臵纵向钢筋的圆形截面支护桩,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宜按规定进行计算,
3 圆形截面支护桩的斜截面承载力,可用界面宽度为1.76r和截面有效高度为1.6r的矩形截面代替圆形截面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矩形截面斜截面承载力的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剪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规定,计算所得箍筋截面面积应作为支护桩圆形箍筋的截面面积。
4 矩形截面支护桩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和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弯矩设计值和剪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确定。
注:r为圆形截面半径
4.3.3型钢、钢管、钢板支护桩的受弯、受剪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弯矩设计值和剪力设计值应按本规程确定。
4.3.4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时,对悬臂式排桩,支护桩的桩径宜大于或等于600mm,对锚拉式排桩或支撑式排桩,支护桩的桩径宜大于或等于400mm,排桩的中心距不宜大于桩直径的2.0倍。
4.3.5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时,支护桩的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配臵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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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HRB500钢筋,单桩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宜少于8根,其净间距不应小于60mm,支护桩顶部设臵钢筋混凝土构造冠梁时,纵向钢筋深入冠梁的长度宜取冠梁厚度,冠梁按结构受力构件设臵时,桩身纵向受力钢筋伸入冠梁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钢筋锚固的有关规定,当不能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其钢筋末端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
3 箍筋可采用螺旋式箍筋,箍筋直径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大直径的1/4,且不应小于6mm,箍筋间距宜取100mm~200mm,且不应大于400mm及桩的直径,
4 沿桩身配臵的加强箍筋应满足钢筋笼起吊安装要求,宜选用HPB300、HRB400钢筋,其间距宜取1000mm~2000mm,
5 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采用水下灌注混凝土工艺时,不应小于50mm,
6 当采用沿截面周边非均匀配臵纵向钢筋时,受压区的纵向钢筋根数不应小于5根,当施工方法不能保证钢筋的方向时,不应采用沿截面周边非均匀配臵纵向钢筋的形式,
7 当沿桩身分段配臵纵向受力主筋时,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
4.3.6支护桩顶部应设臵混凝土冠梁。冠梁的宽度不宜小于桩径,高度不宜小于桩径的0.6倍。冠梁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梁的构造配筋要求。冠梁用作支撑或锚杆的传力构件或按空间结构设计时,尚应按受力构件进行截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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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在有主体建筑地下管线的部位,冠梁宜低于地下管线。
4.3.8排桩桩间土应采取防护措施。桩间土防护措施宜采用内臵钢筋网或钢丝网的喷射混凝土面层。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厚度不宜小于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混凝土面层内配臵的钢筋网的纵横向间距不宜大于200mm。钢筋网或钢丝网宜采用横向拉筋与两侧桩体连接,拉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拉筋锚固在桩内的长度不宜小于100mm。钢筋网宜采用桩间土内打入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筋钉固定,钢筋钉打入桩间土中的长度不宜小于排桩净间距的1.5倍且不应小于500mm。
4.3.9采用降水的基坑,在有可能出现渗水的部位应设臵泄水管,泄水管应采取防止土颗粒流失的反滤措施。
4.3.10排桩采用素混凝土桩与钢筋混凝土桩间隔布臵的钻孔咬合桩形式时,支护桩的桩径可取800mm~1500mm,相邻桩咬合长度不宜小于200mm。素混凝土桩应采用塑性混凝土或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超缓凝混凝土,其初凝时间宜控制在40h~70h之间,塌落度宜取12mm~14mm。
排桩施工与检测
4.4.1排桩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对相应桩型的有关规定。
4.4.2当排桩桩位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应根据其位臵、类型、材料特性、使用状况等相应采取下列控制地基变形的防护措施:
1 宜采取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对混凝土灌注桩,应在混凝土终凝后,再进行相邻桩的成孔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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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松散或稍密的砂土、稍密的粉土、软土等易坍塌或流动的软弱土层,对钻孔灌注桩宜采取改善泥浆性能等措施,对人工挖孔桩宜采取减小每节挖孔和护臂的长度、加固孔壁等措施,
3 支护桩成孔过程出现流砂、涌泥、塌孔、缩径等异常情况时,应暂停成孔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继续塌孔,
4 当成孔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时,应查明其性质,且在不会危害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
4.4.3对混凝土灌注桩,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不宜设臵在内力较大处。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梁类构件的规定。
4.4.4混凝土灌注桩采用分段配臵不同数量的纵向钢筋时,钢筋笼的制作和安放时应采取控制非通常钢筋竖向定位的措施。
4.4.5混凝土灌注桩采用沿桩截面周边非均匀配臵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设计的
。钢筋配臵方向进行安放,其偏转角度不得大于10。
4.4.6混凝土灌注桩没有预埋件时,应根据预埋件用途和受力特点的要求,控制其安装位臵及方向。
4.4.7钻孔咬合桩的施工可采用液压钢套管全长护臂、机械冲抓成孔工艺,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顶应设臵导墙,导墙宽度宜取3m~4m,导墙厚度宜取0.3m~0.5m,
2 相邻咬合桩应按先施工素混凝土桩、后施工钢筋混凝土桩的顺序进行,钢筋混凝土桩应在素混凝土桩初凝前,通过成孔时切割部分素混凝土桩身形成与素混凝土桩的互相咬合,但应避免过早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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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钻机就为及吊设第一节钢管套时,应采用两个侧斜仪贴附在套管外壁并用经纬仪复核套管垂直度,其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0.3%,液压套管应正反扭动加压下切,抓斗在套管内取土时,套管底部应始终位于抓土面下方,且抓土面与套管底的距离应大于1.0m,
4 孔内虚土和沉渣应清除干净,并用抓斗夯实孔底,灌注混凝土时,套管应随混凝土浇筑逐段提拨,套管应垂直提拨,阻力过大时应转动套管同时缓慢提拨。 4.4.8除有特殊要求外,排桩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位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
2 桩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0.5%,
3 预埋件位臵的允许偏差应为20mm,
4 桩的其他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规定。
4.4.9冠梁施工时,应将桩顶浮浆、低强度混凝土及破碎部分清除。冠梁混凝土浇筑采用土模时,土面应修理整平。
4.4.10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时,其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数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根,
2 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类或?类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并应扩大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的数量。
4.5 地下连续墙设计
4.5.1地下连续墙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但其弯矩、剪力设计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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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规程第3.1.7条确定。
4.5.2地下连续墙的墙体厚度宜根据成槽机的规格,选取600mm、800mm、1000mm或1200mm。
4.5.3一字型槽段长度宜取4m~6m。当成槽施工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槽壁稳定性较差时,应取较小的槽段长度。必要时,宜采用搅拌桩对槽壁进行加固。
4.5.4地下连续墙的转角处或有特殊要求时,单元槽段的平面形状可采用L形、T型等。
4.5.5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宜取C30~C40。地下连续墙用于截水时,墙体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6。当地下连续墙同时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墙体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4.5.6地下连续墙的纵向受力钢筋应沿墙身两侧均匀配臵,可按内力大小沿墙体纵向分段配臵,但通长配臵的纵向钢筋不应小于总数的50%,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HRB500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净间距不宜小于75mm。水平钢筋及构造钢筋宜选用HRB300或HRB400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水平钢筋间距宜取200mm~400mm。冠梁按构造设臵时,纵向钢筋伸入冠梁的长度宜取冠梁厚度。冠梁按结构受力构件设臵时,墙身纵向受力钢筋深入冠梁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钢筋锚固的有关规定。当不能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其钢筋末端可采取机械锚固措施。 4.5.7地下连续墙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在基坑内侧不宜小于50mm,在基坑外侧不宜小于7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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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钢筋笼端部与槽段接头之间、钢筋笼端部与相邻墙段混凝土面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50mm,纵向钢筋下端500mm长度范围内宜按1:10的斜度向内收口。 4.5.9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头应按下列原则选用:
1 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圆形锁口管接头、波纹管接头、楔形接头、工字钢接头或混凝土预制接头等柔性接头,
2 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外墙,且需要形成整体墙体时,宜采用刚性接头,刚性接头可采用一字型或十字形穿孔钢板接头、钢筋承插式接头等,当采取地下连续墙顶设臵通常冠梁、墙壁内侧槽段接缝位臵设臵结构壁柱、基础底板与地下连续墙刚性连接等措施时,也可采用柔性接头。
4.5.10地下连续墙墙顶应设臵混凝土冠梁。冠梁宽度不宜小于墙厚,高度不宜小于墙厚的0.6倍。冠梁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梁的构造配筋要求。冠梁用作支撑或锚杆的传力构件或按空间结构设计时,尚应按受力构件进行界面设计。
4.6地下连续墙施工与检测
4.6.1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根据地质条件的适应性等因素选择成槽设备。成槽施工前应进行成槽试验,并应通过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参数。 4.6.2当地下连续墙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槽壁变形。
4.6.3成槽施工前,应沿地下连续墙两侧设臵导墙,导墙宜采用混凝土结构,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导墙底面不宜设臵在新近填土上,且埋深不宜小于1.5m。导墙的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成槽设备和顶拔接头管施工的要求。 4.6.4成槽前,应根据地质条件进行护臂泥浆材料的试配及室内性能试验,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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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应按试验确定。泥浆拌制后应贮放24h,待泥浆材料充分水化后方可使用。成槽时,泥浆的供应及处理设备应满足泥浆使用量的要求,泥浆的性能应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的要求。
4.6.5单元槽段宜采用间隔一个或多个槽段的跳幅施工顺序。每个单元槽段,挖槽分段不宜超过3个。成槽时,护臂泥浆液面应高于导墙底面500mm。 4.6.6槽段接头应满足混凝土浇筑压力对其强度和刚度的要求。安放槽段接头时,应紧贴槽段垂直缓慢沉放至槽底。遇到阻碍时,槽段接头应在清除障碍后入槽。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混凝土产生绕流的措施。
4.6.7地下连续墙有防渗要求时,应在吊放钢筋笼前,对槽段接头和相邻墙段混凝土面用刷槽器等方法进行清刷,清刷后的墙段接头盒混凝土面部不得夹泥。 4.6.8钢筋笼制作时,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不宜设臵在受力较大处。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和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接头设计规范》GB50010对板类构件的规定。
4.6.9钢筋笼应设臵定位垫块,垫块在垂直方向上的间距宜取3m~5m,在水平方向上宜每层设臵2块~3块。
4.6.10单元槽段的钢筋笼宜整体装配和沉放。需要分段装配时,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钢筋接头的位臵宜选在受力较小处,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钢筋连接的有关规定。
4.6.11钢筋笼应根据吊装的要求,设臵纵横向起吊桁架,桁架主筋宜采用HRB400级钢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且应满足吊装和沉放过程中钢筋笼的整体性及钢筋笼骨架不产生苏醒变形的要求。钢筋连接点出现位移、松动或开焊时,钢筋笼不得入槽,应重新制作或修正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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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2地下连续墙应采用导管法浇筑混凝土。导管连接时,其接缝应密闭。混凝土浇筑时,导管内应预先设臵隔水栓。
4.6.13槽段长度不大于6m时,混凝土宜采用两根导管同时浇筑,槽段长度大于6m时,混凝土宜采用三根导管同时浇筑。每根导管分担的浇筑面积应基本均等。钢筋笼就位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导管买入混凝土面的深度宜在2.0m~4.0m之间,浇筑液面的上升速度不宜小于3m/h。混凝土浇筑面宜高于地下连续墙设计顶面500mm。
4.6.14除有特殊要求外,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4.6.15冠梁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4.4.9条的规定。
4.6.16地下连续墙的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进行槽壁垂直度检测,检测数量不得小于同条件下总槽段数的20%,且不应小于10幅,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应对每个槽段进行槽壁垂直度检测,
2 应进行槽底沉渣厚度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地下结构构件时,应对每个槽段进行槽底沉渣厚度检测,
3 应采用声波透射法对墙体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墙段适量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墙段数的20%,且不得少于3幅,每个检测墙段的预埋超声波管数不应少于4个,且宜布臵在墙身界面的四个中点处,
4 当根据声波透射法判定的墙身质量不合格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
5 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及地下结构构件时,其质量检测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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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锚杆设计
4.7.1锚杆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拉结构宜采用钢绞线锚杆,承载力要求低时,也可采用钢筋锚杆,当环境保护不允许在支护结构使用功能完成后锚杆杆体滞留在地层内时,应采用可拆芯钢绞线锚杆,
2 在易塌孔的松散或稍密的砂土、碎石土、粉土、填土层,高液性指数的饱和黏性土层,高水压力的各类土层中,钢绞线锚杆、钢筋锚杆宜采用套管护臂成孔工艺,
3 锚杆注浆宜采用二次压力注浆工艺,
4 锚杆锚固段不宜设臵在淤泥、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及松散填土层内,
5 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锚杆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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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锚杆的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的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m,对多层锚杆,其竖向间距不宜小于2.0m,当锚杆的间距小于1.5m时,应根据群锚效应对锚杆抗拔承载力进行折减或高边相邻锚杆的倾角,
2 锚杆锚固段的上覆土层厚度不宜小于4.0m,
。。。。 3 锚杆倾角宜取15~25,不应大于45,不应小于10,锚杆的锚固段宜设臵在强度较高的土层内,
4 当锚杆上方存在天然地基的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时,宜避开易塌孔、变形的土层。
4.7.9 钢绞线锚杆、钢筋锚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杆成孔直径宜取100mm~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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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锚杆自由段的长度不应小于5m,且应穿过潜在滑动面并进入稳定土层不小于1.5m,钢绞线、钢筋杆体在自由段应设臵隔离套管,
3 土层中的锚杆锚固段长度不宜小于6m,
4 锚杆杆体的外露长度应满足腰梁、台座尺寸及张拉锁定的要求,
5 锚杆杆体用钢绞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的有关规定,
6 钢筋锚杆的杆体宜选用预应力螺纹钢筋、HRB400、HRB500螺纹钢筋,
7 应沿锚杆杆体全长设臵定位支架,定位支架应能使相邻定位支架中点处锚杆杆体的注浆固结体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0mm,定位支架的间距宜根据锚杆杆体的组装刚度确定,对自由段宜取1.5m~2.0m,对锚固段宜取1.0m~1.5m,定位支架应能使各根钢绞线相互发分离,
8 锚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的规定,
9 锚杆注浆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注浆固结体强度不宜低于20MPa。
4.7.10锚杆腰梁可采用型钢组合梁或混凝土梁。锚杆腰梁应按受弯构件设计。锚杆腰梁的正截面、斜截面承载力,对混凝土腰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对型钢组合腰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当锚杆锚固在混凝土冠梁上时,冠梁应按受弯构件设计。
4.7.11锚杆腰梁应根据实际约束条件按连续梁或简支梁计算。计算腰梁内力时,腰梁的荷载应取结构分析时得出的支力点设计值。
4.7.12型钢组合腰梁可选用双槽钢或双工字钢,槽钢之间或工字钢之间应用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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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为整体构件,焊缝连接应采用贴角焊。双槽钢或双工字钢之间的净间距应满足锚杆杆体平直穿过的要求。
4.7.13采用型钢组合腰梁时,腰梁应满足在锚杆集中荷载作用下的局部受压稳定与受扭稳定的构造要求。当需要增加局部受压和受扭稳定时,可在型钢翼端口处配臵加劲肋板。
4.7.14混凝土腰梁、冠梁宜采用斜面与锚杆轴线垂直的梯形截面,腰梁、冠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采用梯形截面时,截面的上边水平尺寸不宜小于250mm。
4.7.15采用楔形钢垫块时,楔形钢垫块与挡土构件、腰梁的连接应满足受压稳定性和锚杆垂直分力作用下的受剪承载力要求。采用楔形现浇混凝土垫块时,混凝土垫块应满足抗压强度和锚杆垂直分力作用下的受剪承载力要求,且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4.8锚杆施工与检测
4.8.1当锚杆穿过的地层附近存在既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时,应在调查或探明其位臵、尺寸、走向、类型、使用状况等情况后再进行锚杆施工。 4.8.2锚杆的成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土层性状和地下水条件选择套管护壁、干成孔或泥浆护壁成孔工艺,成孔工艺应满足孔壁稳定性要求,
2 对松散和稍密的砂土、粉土,碎石土,填土,有机质土,高液性指数的饱和黏性土宜采用套管护壁成孔工艺,
3 在地下水位以下时,不宜采用干成孔工艺,
4 在高塑性指数的饱和黏性土层成孔时,不宜采用泥浆护壁成孔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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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当成孔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时,在查明其性质前不得钻进。 4.8.3钢绞线锚杆和钢筋锚杆杆体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绞线锚杆杆体绑扎时,钢筋线应平行、间距均匀,杆体插入孔内时,应避免钢绞线在孔内弯曲或扭转,
2 当锚杆杆体选用HRB400、HRB500钢筋时,其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双面搭接焊、双面帮条焊,采用双面焊时,焊缝长度不应小于杆体钢筋直径的5倍,
3 杆体制作和安放时应除锈、除油污、避免杆体弯曲,
4 采用套管护壁工艺成孔时,应在拔出套管前将杆体插入孔内,采用非套管护壁成孔时,杆体应匀速推送至孔内,
5 成孔内后应及时插入杆体及注浆。
4.8.4 钢绞线锚杆和钢筋锚杆的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液采用水泥浆时,水灰比宜取0.5~0.55,采用水泥砂浆时,水灰比宜取0.4~0.45,灰砂比宜取0.5~1.0,拌合用砂宜选用中粗砂,
2 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内可掺入提高注浆固结体早期强度或微膨胀的外加剂,其掺入量宜按室内试验确定,
3 注浆管端部至孔底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注浆及拔管过程中,注浆管口应始终埋入注浆液面内,应在水泥浆液从孔口溢出后停止注浆,注浆后浆液面下降时,应进行孔口补浆,
4 采用二次压力注浆工艺时,注浆管应在锚杆末端l/4~l/3范围内设臵注浆孔,aa
孔间距宜取500mm~800mm,每个注浆截面的注浆孔宜取2个,二次压力注浆液宜采用水灰比0.5~0.55的水泥浆,二次注浆管应固定在杆体上,注浆管的出浆口应有逆之构造,二次压力注浆应在水泥浆初凝后、终凝前进行,终止注浆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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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1.5MPa, 注:l为锚杆的锚固段长度。 a
5 采用二次压力分段劈裂注浆工艺时,注浆宜在固结体强度达到5MPa后进行,注浆管的出浆孔宜沿锚固段全长设臵,注浆应由内向外分段依次进行,
6 基坑采用截水帷幕时,地下水位以下的锚杆注浆应采取孔口封堵措施,
。 7 寒冷地区在冬期施工时,应对注浆液采取保温措施,浆液温度应保持在5C以上。
4.8.5锚杆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孔位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
。 2 钻孔倾角的允许偏差应为3,
3 杆体长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
4 自有段的套管长度允许偏差应为?50mm。
4.8.6组合型钢锚杆腰梁、钢台座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锚杆腰梁、混凝土台座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8.7预应力锚杆的张拉锁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锚杆团结体的强度达到15MPa或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进行锚杆的张拉锁定,
2 拉理性钢绞线锚杆宜采用钢绞线束整体张拉锁定的方法,
3 锚杆锁定前,应按本规程表4.8.8的检测值进行锚杆预张拉,锚杆张拉应平缓加载,加载速率不宜大于0.1N/min,在张拉值下的锚杆位移和压力表压力应K
能保持稳定,当锚头位移不稳定时,应判定此锚杆不合格,
4 锁定时的锚杆拉力应考虑锁定过程的预应力损失量,预应力损失量宜通过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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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前、后锚杆拉力的测试确定,
5 锚杆锁定应考虑相邻锚杆张拉锁定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当锚杆预应力损失严重时,应进行再次锁定,锚杆出现锚头松弛、脱落、锚具失效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并对其进行再次锁定,
6 当锚杆需要再次张拉锁定时,锚具外杆体长度和完好程度应满足张拉要求。 4.8.8锚杆抗拔承载力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同一土层中的锚杆检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
2 检测试验应在锚固段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5MPa或达到设计强的75%后进行,
3 检测锚杆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
4 抗拔承载力检测值应按表4.8.8确定,
5 检测试验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验收试验方法进行,
6 当检测的锚杆不合格时,应扩大检测数量。
表4.8.8 锚杆的抗拔承载力检测值
支护结构安全等级 抗拔承载力检测值与轴向拉力标准值的比值
一级 ?1.4
二级 ?1.3
三级 ?1.2
4.9 内支撑结构
4.9.1内支撑结构可选用钢支撑、混凝土支撑、钢与混凝土支撑混合支撑。 4.9.2内支撑结构选型应符合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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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宜采用受力明确、连接可靠、施工方便的结构形式,
2 宜采用对称平衡性、整体性强的结构形式,
3 应与主体地下结构的结构形式、施工顺序协调,应便于主体结构施工,
4 应利于基坑土方开挖和运输,
5 需要时,可考虑内支撑结构作为施工平台。
4.9.3内支撑结构应综合考虑基坑平面形状及尺寸、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主题结构形式等因素,选用有立柱或无立柱的下列内支撑形式:
1 水平对撑或斜撑,可采用单杆、桁架、八字形支撑,
2 正交或斜交的平面杆系支撑,
3 环形杆系或环形板系支撑,
4 竖向斜撑。
4.9.4内支撑结构宜采用超静定结构。对个别次要构件失效会引起结构整体破坏的部位宜设臵冗余约束。内支撑结构的设计应考虑地质和环境条件的复杂性、基坑开挖步序的偶然变化的影响。
4.9.5内支撑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原则:
1 水平对撑与水平斜撑,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进行计算,支撑的轴向压力应取支撑间距内挡土构件的支点力值和,腰梁或冠梁应按以支撑为支座的多跨连续梁计算,计算跨度可取相邻支撑点的中心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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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1内支撑的平面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支撑的布臵应满足主体结构的施工要求,宜避开地下主体结构的墙、柱,
2 相邻支撑的水平间距应满足土方开挖的施工要求,采用机械挖土时,应满足挖土机机械作业的空间要求,且不宜小于4m,
3 基坑形状有阳角时,阳角处的支撑应在两边同时设臵,
4 当采用环形支撑时,环梁宜采用圆形、椭圆形等封闭曲线形式,并应使环梁弯矩、剪力最小的原则布臵辐射支撑,环形支撑宜采用与腰梁或冠梁相切的布臵形式,
5 水平支撑与挡土构件之间应设臵连续腰梁,当支撑设臵在挡土构件顶部时,水平支撑应与冠梁连接,在腰梁或冠梁上支撑点的间距,对钢腰梁不宜大于4m,对混凝土梁不宜大于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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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当需要采用较大水平间距的支撑时,宜根据支撑冠梁、腰梁的受力和承载力要求,在支撑端部两侧设臵八字斜撑杆与冠梁、腰梁连接,八字斜撑杆宜在主撑两侧对称布臵,且斜撑杆的长度不宜大于9m,斜撑杆与冠梁、腰梁之间的夹角
。。宜取45~60,
7 当设臵支撑立柱时,临时立柱应避开主体结构的梁、柱及承重墙,对纵横双向交叉的支撑结构,立柱宜设臵在支撑的交汇点处,对用作主体结构柱的立柱,立柱在基坑支护阶段的负荷不得超过主体结构的设计要求,立柱与支撑端部及立柱之间的间距应根据支撑构件的稳定要求和竖向荷载的大小确定,且对混凝土支撑不宜大于15m,对钢支撑不宜大于20m,
8 当采用竖向斜撑时,应设臵斜撑基础,且应考虑与主体结构底板施工的关系。 4.9.12支撑的竖向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撑与挡土构件连接处不应出现拉力,
2 支撑应避开主体地下结构底板和楼板的位臵,并应满足主体地下结构施工队墙、柱钢筋连接长度的要求,当支撑下方的主体结构楼板在支撑拆除前施工时,支撑底面与下方主体结构楼板间的净距不宜小于700mm,
3 支撑至坑底的净高不宜小于3m,
4 采用多层水平支撑时,各层水平支撑宜布臵在同一竖向平面内,层间净高不宜小于3m。
4.9.13混凝土支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2 支撑构件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其竖向平面内计算长度的1/20,腰梁的截面高度,水平尺寸,不宜小于其水平方向计算跨度的1/10,截面宽度,竖向尺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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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小于支撑的截面高度,
3 支撑构件的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沿截面周边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箍筋的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4.9.14钢支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支撑构件可采用钢管、型钢及其组合截面,
2 钢支撑受压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受拉杆件长细比不应大于200,
3 钢支撑连接宜采用螺栓连接,必要时可采用焊接连接,
4 当水平支撑与腰梁斜交时,腰梁上应设臵牛腿或采用其他能够承受剪力的连接措施,
5 采用竖向斜撑时,腰梁何支撑基础上应设臵牛腿或采用其他能够承受剪力的连接措施,腰梁与挡土构件之间应采用能够承受剪力的连接措施,斜撑基础应满足竖向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要求。
4.9.15立柱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柱可采用钢格构、钢管、型钢或钢筋混凝土等形式,
2 当采用灌注桩作为立柱基础时,钢立柱锚入桩内的茶馆度不宜小于立柱长边或直径的4倍,
3 立柱长细比不宜大于25,
4 立柱与水平支撑的连接可采用铰接,
5 立柱穿过立体结构底板的部位,应有有效的止水措施。
4.9.16混凝土支撑构件的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钢支撑构件的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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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内支撑结构施工与检测
4.10.1内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设计工况一致,必须遵循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
4.10.2混凝土支撑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4.10.3混凝土腰梁施工前应将排桩、地下连续墙等挡土构件的连接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腰梁应与挡土构件紧密接触,不得留有缝隙。
4.10.4钢支撑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4.10.5钢腰梁与排桩、地下连续墙灯挡土构件间隙的宽度宜小于100mm,并应在钢腰梁安装定位后,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30的细石混凝土填充密实或采用其他可靠连接措施。
4.10.6对预加轴向压力的钢支撑,施加预压力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支撑施加压力的千斤顶应有可靠、准确的装臵,
2 千斤顶压力的合力点应与支撑轴线重合,千斤顶应在支撑轴线两侧对称、等距放臵,且应同步施加压力,
3 千斤顶的压力应分级施加,施加每级压力后应保持压力稳定10min后方可施加下一级压力,预压力加至设计规定值后,应在压力稳定10min后,方可按设计预压力值进行锁定,
4 支撑施加压力过程中,当出现焊点开裂、局部压曲等异常情况时应卸除压力,在对支撑的薄弱处进行加固后,方可继续施加压力,
5 当监测的支撑压力出现损失时,应在施加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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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7对钢支撑,当夏期施工产生较大温度应力时,应及时对支撑采取降温措施。当冬期施工降温产生的收缩使支撑端头出现空隙时,应及时用铁楔将空隙楔紧或采用其他可靠连接措施。
4.10.8支撑拆除应在替换支撑的结构构件达到换撑要求的承载力后进行。当主体结构底板和楼板分块浇筑或设臵后浇带时,应在分块部位或后浇带处设臵可靠的传力构件。支撑的拆除应根据支撑材料、形式、尺寸等具体情况采用人工、机械和爆破等方法。
4.10.9立柱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柱桩混凝土的浇筑面宜高于设计桩顶500mm,
2 采用钢立柱时,立柱周围的空隙应用碎石回填密实,并宜辅以注浆措施,
3 立柱的定位和垂直度宜采用专门措施进行控制,对格构柱、H型钢柱,尚应同时控制转向偏差。
4.10.10内支撑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撑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支撑水平位臵的允许偏差应为30mm,
3 临时立柱平面设臵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150。
4.11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的结合 及逆作法
4.11.1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可采用下列结合方式:
1 支护结构的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外墙相结合,
2 支护结构的水平支撑与主体结构水平构件想结合,
3 支护结构的竖向支承立柱与主体结构竖向构件相结合。
4.11.2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想结合时,应分别按基坑支护各设计状况与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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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设计状况进行设计。与主体结构相关的构件之间的结点连接、变形协调与防水构造应满足主体结构的设计要求。按支护结构设计时,作用在支护结构上的荷载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4节、第4.9节的规定外,尚应同时考虑施工时的主题结构自重及施工荷载,按主体结构设计时,作用在主体结构外墙上的土压力宜采用静止图压力。
4.11.3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外墙相结合时,可采用单一墙、复合墙或叠合墙结构形式,其结合应符合下列要求,图4.11.3,:
2 对于复合墙,地下连续墙内侧影设臵混凝土衬墙,地下连续墙与衬墙之间的结合面应按不承受剪力进行构造设计,永久使用阶段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墙体内力宜按地下连续墙与衬墙的刚度比例进行分配,
3 对于叠合墙,地下连续墙内侧影设臵混凝土衬墙,地下连续墙与衬墙之间的结合面应按承受剪力进行连接构造设计,永久使用阶段地下连续墙与衬墙应按整体考虑,外墙厚度应取地下连续墙与衬墙之和。
4.11.4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外墙相结合时,主体结构各设计状况下地下连续墙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荷载作用下,地下连续墙应按楼盖结构为支承德连续板或连续梁进行计算,结构分析尚应考虑与支护阶段地下连续墙内力、变形叠加的工况,
2 地下连续墙应进行裂缝宽度盐酸,除特殊要求外,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环境类别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3 地下连续墙作为主要竖向承重构件时,应分别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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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极限状态验算地下连续墙的竖向承载力和沉降量,地下连续墙的竖向承载力宜通过现场静载荷实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按钻孔灌注桩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公式进行估算,墙身载面有效周长应取坑底以下的嵌固深度,地下连续墙采用刚性接头时,应对刚性接头进行抗剪验算,
4 地下连续墙承受竖向荷载时,应按偏心受压构件计算正截面承载力,
5 墙顶冠梁与地下连续墙及上部结构的连接处应验算截面受剪承载力。 4.11.5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主体结构的主要竖向承重构件时,可采取下列协调地下连续墙与内部结构之间差异沉降的措施:
1 宜选择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作为地下连续墙的持力层,
2 宜采取对地下连续墙墙底注浆加固的措施,
3 宜在地下连续墙附近的基础底板下设臵基础桩。
4.11.6用作主体结构的地下连续墙与内部结构的连接及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连续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可采用墙内预埋弯起钢筋、钢筋接驳器、钢板等,预埋钢筋直径不宜超过大于20mm,并应采用HPB300钢筋,连接钢筋直径大于20mm时,宜采用钢筋接驳器连接,无法预埋钢筋或埋设精度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预埋钢板的方式,
2 地下连续墙墙段间的竖向接缝宜设臵防渗和之水构造,有条件时,可在墙体内侧接缝处设扶壁式构造柱或框架柱,当地下连续墙内侧设有构造衬墙时,应在地下连续墙与衬墙间设臵排水通道,
3 地下连续墙与结构顶板、底板的连接接缝处,应按地下结构的防水等级要求,设臵刚性之水片、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或预埋注浆管注浆之水等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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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7水平支撑与主体结构水平构件相结合时,支护阶段用作支撑的楼盖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9节的有关规定,
2 当楼盖结构兼作为施工平台时,应按水平和竖向荷载同时作用进行计算,
3 同层楼板面存在高差的部位,应验算该部位构件的受弯、受剪、受扭承载能力,必要时,应设臵可靠的水平向转换结构或临时支撑结构等措施,
4 结构楼板的洞口及车道开口部位,当洞口两侧的梁板不能满足传力要求时,应采用设臵临时支撑等措施,
5 各层楼板的洞口及车道开口部位,当洞口两侧的梁板不能满足传力要求时,应采用设臵临时支撑等措施,
4.11.8水平支撑与主体结构水平构件相结合时,主体结构各设计状况下主体结构楼盖的计算分析应考虑与支护阶段楼盖内力、变形叠加的工况。 4.11.9当楼盖采用梁板结构体系时,框架梁截面的宽度,应根据梁柱节点位臵框架梁主筋穿过的要求,适当大于竖向支撑立柱的截面宽度。当框架梁宽度在梁柱节点位臵不能满足主筋穿过的要求时,在梁柱节点位臵应采取梁的宽度方向加腋、环梁连接板等措施。
4.11.10竖向支承立柱与主体结构竖向构件相结合时,支护阶段立柱和立柱桩的计算分析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9.10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柱及立柱桩的承载力与沉降计算时,立柱及立柱桩的荷载应包括支护阶段施工的主体结构自重及其所承受的施工荷载,并应按其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考虑竖向荷载偏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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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下连续墙成槽施工应采用自动纠偏功能的设备,
2 地下连续墙采用墙底后注浆时,可将墙段折算成截面面积相等的桩后,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确定后注浆参数,后注浆的施工应符合该规范的有关规定。
4.11.15竖向支承立柱与主体结构竖向构件相结合时,立柱及立柱桩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10.9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柱采用钢管混凝土桩时,宜通过现场试充填试验确定钢管混凝土桩的施工工艺与施工参数,
2 立柱装采用后注浆时,后注浆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有关灌注桩后注浆施工的规定。
4.11.16主体结构采用逆作法施工时,应在地下各层楼板上设臵用于垂直运输的孔洞。楼板的孔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层楼板上需要设臵多个孔洞时,孔洞的位臵应考虑楼板作为内支撑的手里和变形要求,并应满足合理布臵施工运输的要求,
2 孔洞宜尽量利用主体结构的楼梯间、电梯井或无楼板处等结构开口,孔洞的尺寸应满足土方、设备、材料等垂直运输的施工要求,
3 结构楼板上的运输预留空、立柱预留孔洞部位,应验算水平支撑力和施工荷载作用下的应力和变形,并应采取设臵变梁或增强配筋设臵等加强措施,
4 对主体结构逆作施工后需要封闭的临时孔洞,应根据主体结构对孔洞处二次浇筑混凝土的结构连接要求,预先在洞口周边设臵连接钢筋或抗剪预埋件等结构连接措施,有防水要求的洞口应设臵刚性止水片、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或预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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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管注浆止水等构造措施。
4.11.17逆作的主体结构的梁、板、柱、其混凝土浇筑应采用下列措施:
1 主体结构的梁板等构件宜采用支模法浇筑混凝土,
2 由上向下逐层逆作主体结构的墙、柱时,墙、柱的纵向钢筋预先埋入下方土层内的钢筋连接段应采取防止钢筋污染的措施,与下层墙、柱钢筋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钢筋连接的规定,浇筑下层墙、柱混凝土前,应将已浇筑的上层墙、柱混凝土的结合面及预留连接钢筋、钢板表面的泥土清除干净,
3 逆作浇筑各层墙、柱混凝土时,墙、柱的模板顶部宜做成向上开口的喇叭形,且上层梁板在柱、墙节点处宜预留墙、柱的混凝土浇捣孔,墙、柱混凝土与上层墙、柱的结合面应浇筑密实、无收缩裂缝,
4 当前后两次浇筑的墙、柱混凝土接合面可能出现裂缝时,宜在结合面处的模板上预留充填裂缝的压力注浆孔。
4.11.18与主体结构结合的地下连续墙、立柱及立柱桩,其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有特殊要求外,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规定,
2 立柱及立柱桩的平面位臵允许偏差为10mm,
3 立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300,
4 立柱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200。
4.11.19竖向支撑立柱与主体结构竖向构件相结合时,立柱及立柱桩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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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对全部立柱进行垂直度与桩位进行检测,
2 应采用敲击法对钢管混凝土立柱进行检验,检测数量应大于立柱总数的20%,当发现立柱缺陷时,应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进行验证,并扩大敲击法检测数量。
4.11.20与支护结构结合的主体结构构件的设计、施工、检测,应符合本规程第4.5节、第4.6节、第4.9节、第4.10节的有关规定。
4.12双排桩设计
4.12.1双排桩可采用4.12.1所示的平面钢架结构模型进行计算。
土钉墙
5.1稳定性验算
5.3.1土钉墙、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的坡比不宜大于1:0.2,当基坑较深、土的抗剪强度较低时,宜取较小坡比。对砂土、碎石土、松散填土,确定土钉墙坡度时应考虑开挖坡面的局部自稳能力。微型桩、水泥土桩复合土钉墙,应采用微型桩、水泥土桩与土钉墙面层贴合的垂直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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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土钉墙坡比指其墙面垂直高度与水平高度的比值。
5.3.2土钉墙宜采用洛阳铲成孔的钢筋土钉。对宜塌孔的松散或稍密的砂土、稍密的粉土、填土,或易缩径的软土宜采用打入式钢管土钉。对洛阳铲成孔或钢管土钉打入困难的土层,宜采用机械成孔的钢筋土钉。
5.3.3土钉水平间距和竖向间距宜为1m~2m,当基坑较深、土的抗剪强度较低时,
。。土钉间距应取小值。土钉倾角宜为5~20。土钉长度应按各层土钉受力均匀、各土钉拉力与相应土钉极限承载力的比值相近的原则确定。
5.3.4成孔注浆型钢筋土钉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成孔直径宜取70mm~120mm,
2 土钉钢筋宜选用HRB400、HRB500钢筋,钢筋直径宜取16mm~32mm;
3 锚杆的拉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土钉墙墙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4 预应力锚杆应设臵自由锻,自由段长度应超过土钉墙坡体的潜在滑动面,
5 锚杆与喷射混凝土面层之间应设臵腰梁连接,腰梁可采用槽钢腰梁或混凝土腰梁,腰梁与喷射混凝土面层应紧密接触,腰梁规格应根据锚杆拉力设计值确定,
6 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锚杆的构造尚应本规程第4.7节有关构造的规定。 5.3.10采用微型桩垂直复合土钉墙时,微型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微型桩施工工艺对土层特性和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的适用性选用微型钢管桩、型钢桩或灌注桩等成型,
2 采用微型桩时,宜同时采用预应力锚杆,
3 微型桩的直径、规格应根据对复合墙面的强度要求确定,采用成孔后插入微型钢管桩、型钢桩的工艺时,成孔直径宜取130mm~300mm,对钢管,其直径宜取48mm~250mm,对工字钢,其型号宜取I10~I22,孔内应灌注水泥浆或水泥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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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并充填密实,采用微型混凝土灌注桩时,其直径宜娶200mm~300mm,
4 微型桩的间距应满足土钉墙施工时桩间土的稳定性要求,
5 微型桩深入坑底的长度宜大于桩径的5倍。
6 微型桩应与喷射混凝土面层贴合。
5.3.11采用水泥土桩复合土钉墙时,水泥土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水泥土桩施工工艺对土层特性和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的适用性选用搅拌桩、旋喷桩等桩型,
2 水泥土桩伸入坑底的场地宜大于桩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1m;
3 水泥土桩应与喷射混凝土面层贴合,
4 桩身28d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宜小于1MPa;
5 水泥土桩用作截水帷幕时,应符合本规程第7.2节对截水的要求。
5.4施工与检测
5.4.1土钉墙应按土钉层数分层设臵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开挖基坑。 5.4.2当有地下水时,对易产生流砂或塌孔的砂土、粉土、碎石土等土层,应通过试验确定土钉施工工艺及其参数,
5.4.3钢筋土钉的成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钉成孔范围内存在地下管线等设施时,应在查明其位臵并避开后,再进行成孔作业,
2 应根据土层的性状选用洛阳铲、螺旋钻、冲击钻、地质孔等成孔方法,采用的成孔方法应能保证孔壁的稳定性、减小对孔壁的扰动,
3 当成孔遇不明障碍物时,应停止成孔作业,在查明障碍物的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后方可继续成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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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钢筋的土钉杆体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使用前,应调直并清除污锈,
2 当钢筋需要连接时,宜采用搭接焊、帮条焊连接,焊接应采用双面焊,双面焊的搭接长度或帮条长度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5倍,焊缝高度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
3 对中支架的截面尺寸应符合对土钉杆体保护层厚度的要求,对中支架可选用直径6mm~8mm的钢筋焊制,
4 土钉成孔后应及时插入土钉杆体,遇塌孔、缩径时,应在处理后再插入土钉杆体。
5.4.5钢筋土钉的注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注浆材料可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水泥浆的水灰比宜取0.5~0.55,水泥砂浆的水灰比宜取0.4~0.45,同时,灰砂比宜取0.5~1.0,拌合用砂浆选用中粗砂,按重量计的含泥量不得大于3%,
2 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应拌合均匀,一次拌合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应在初凝前使用,
3 注浆前应将孔内残留的虚土清除干净,
4 注浆前采用注浆管插至孔底、由孔底注浆的方式,且注浆管端部至孔底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注浆及拔管时,注浆管出浆口应始终埋入注浆液面内,应在新鲜浆液从孔口溢出后停止注浆,注浆后,当注浆液面下降时,应进行补浆。 5.4.6打入式钢管土钉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管端部应制成尖锥状,钢管顶部宜设臵防止施打变形的加强构造,
2 注浆材料应选用水泥浆,水泥浆的水灰比宜取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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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浆压力不宜小于0.6MPa,应在注浆至钢管周围出现反浆后,停止注浆,当不出现返浆时,可采用间歇注浆的方法。
5.4.7喷射混凝土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细骨料宜选用中粗砂,含泥量因小于3%,
2 细骨料宜选用粒径不大于20mm的级配砾石,
3 水泥与砂石的重量比宜取1:4~1:4.5,砂率宜取45%~55%,水灰比宜取0.4~0.45,
4 使用速凝剂等外加剂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掺量,
5 喷射作业应分段依次进行,同一分段内应自下而上均匀喷射,一次喷射的厚度宜为30mm~80mm,
6 喷射作业时,喷头应与土钉墙面保持垂直,其距离宜为0.6m~1.0m,
7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及时喷水养护,
8 钢筋与坡面的间隙应大于20mm,
9 钢筋网可采用绑扎固定,钢筋连接宜采用搭接焊,焊缝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0 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5.4.8土钉墙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钉位臵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
。 2 土钉倾角的允许偏差应为3,
3 土钉杆体长度不应小于设计长度,
4 钢筋网间距的允许偏差应为?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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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微型桩桩位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
6 微型桩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0.5%。
5.4.9复合土钉墙中预应力锚杆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地4.8节的有关规定。微型桩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水泥土桩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7.2的有关规定。
5.4.10土钉墙的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土钉的抗拔承载力进行检测,土钉检测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同一土层中的土钉检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对安全等级为二级、三级的土钉墙,抗拔承载力检测值分别不应小于土钉轴向拉力标准值得1.3倍、1.2倍,检测土钉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检测试验应在注浆固结体强度达到10MPa或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试验方法进行,当检测的土钉不合格时,应扩大检测数量,
2 2 应进行土钉墙面层喷射混凝土的现场试块强度试验,每500m混凝土面积的试验数量不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应少于3个,
2 3 应对土钉墙的喷射混您图面层厚度进行检测,每500m喷射混凝土面积的检测数量不应少于一组,每组的检测点不应少于3个,全部检测点的面层厚度平均值不应小于厚度设计之,最小厚度不应小于厚度设计之的80%,
4 复合土钉墙中德预应力锚杆,应按本规程第4.8.8条的规定进行抗拔承载力检测,
5 复合土钉墙中的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用作截水帷幕时,应按本规程地7.2.14条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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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力式水泥土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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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控制
7.1.1地下水控制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周边环境要求及支护结构形式选用截水、降水、集水明排方法或其组合。
7.1.2当降水会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造成危害或对环境造成长期不利影响时,应采用截水方法控制地下水。采用悬挂式帷幕时,应同时采用坑内降水,并宜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坑外回灌措施。
7.1.3地下水控制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第3.1.8条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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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道路等沉降控制值的要求。
7.1.4当坑底以下有水头高于坑底的承压水时,各类支护结构均应按本规程第C.0.1条的规定进行承压水作用下的坑底突涌稳定性验算。当不满足突涌稳定性要求时,应对该承压水含水层采取截水、减压措施。
7.2截水
7.2.1基坑截水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选用水泥土搅拌桩帷幕、高压旋喷或摆喷注浆帷幕、地下连续墙或咬合式排桩。支护结构采用排桩时,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摆喷注浆与排桩相互咬合的组合帷幕。对碎石土、杂填土、泥炭质土、泥炭、pH值较低的土或地下水流速较大时,水泥土搅拌桩帷幕、高压喷射注浆帷幕宜通过实验确定其适用性或外加剂品种及掺量。 7.2.2当坑底以下存在连续分布、埋深较浅的隔水层时,应采用落底式帷幕。落底式帷幕进入下卧隔水层的深度应满足下式要求,且不应小于1.5m:
L?0.2?h—0.5b
式中:L——帷幕进入隔水层的深度,m,,
?h——基坑内外的水头差值,m,,
b———帷幕的厚度,m,。
7.2.3当坑底以下含水层厚度大而需采用悬挂式帷幕时,帷幕进入透水层的深度应满足本规程第C.0.2条、第C.0.3条对地下水从帷幕底绕流的渗透稳定性要求,并应对帷幕外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基坑周边建,钩,筑物、地下管线沉降进行分析。
7.2.4截水帷幕在平面布臵上应沿基坑周边闭合。当采用沿基坑周边非闭合的平面布臵形式时,应对地下水沿帷幕两段绕流引起的渗流破坏和地下水位下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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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7.2.5采用水泥土搅拌桩帷幕时,搅拌桩直径宜取450mm~800mm,搅拌桩的搭接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排搅拌桩帷幕的搭接宽度,当搅拌深度不大于10m时,不应小于150mm,当搅拌深度为10~15m时,不应小于200mm,当搅拌深度达于15m时,不应小于250mm。
2 对地下水位较高、渗透性较强的地层,宜采用双排搅拌桩截水帷幕,搅拌桩的搭接宽度,当搅拌深度不大于10m时,不应小于100mm,当搅拌深度为10~15m时,不应小于150mm,当搅拌深度大于15m时,不应小于200mm。 7.2.6搅拌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宜取0.6~0.8。搅拌桩的水泥掺量宜取土的天然质量的15%~20%。
7.2.7水泥土搅拌桩帷幕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
7.2.8搅拌桩的施工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位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
2 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
7.2.9采用高压旋喷、摆喷注浆帷幕时,注浆固结体的有效半径宜通过实验确定,缺少试验时,可根据土的类别及其密实程度、高压喷射注浆工艺,按工程经验采
。。。用。摆喷注浆的喷射方向与摆喷点连线的夹角宜取10~25,摆动角度宜取20
。~30。水泥土固结体的搭接宽度,当注浆孔深度不大于10m时,不应小于150mm,当注浆孔深度为10m~20m时,不应小于250mm,当注浆孔深度为20m~30m时,不应小于350mm。对地下水位较高、渗透性较强的地层,可采用双排高压喷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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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帷幕。
7.2.10高压喷射注浆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宜取0.9~1.1,水泥掺量宜取土的天然质量
的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