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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doc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doc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一) 展业三原则 如何正确理解“展业三原则” 新闻中国外汇 改革以来外汇管理的一些概念阐述 近期,有人认为,改革以后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查外汇业务,由“规则监管”变成了“原则监管”,由于过于笼统而难以把握,应细化“展业三原则”;也有人提出,“展业三原则”仅停留在表面,缺乏配套制度和细化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其难以真正落地。笔者以为: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查外汇业务是一个制度进步,但据此说外汇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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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doc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一) 展业三原则 如何正确理解“展业三原则” 新闻中国外汇 改革以来外汇管理的一些概念阐述 近期,有人认为,改革以后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查外汇业务,由“规则监管”变成了“原则监管”,由于过于笼统而难以把握,应细化“展业三原则”;也有人提出,“展业三原则”仅停留在表面,缺乏配套制度和细化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其难以真正落地。笔者以为:外汇管理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查外汇业务是一个制度进步,但据此说外汇管理由“规则监管”转变为“原则监管”则是不妥当的,是一种误导。实际上,“展业三原则”并非外汇局对银行提出的要求,而是银行业展业的基本要求;外汇局也无须对银行的“展业三原则”进行细化,而是要从外汇管理的角度监督银行对“展业三原则”进行细化。鉴于外汇管理改革的系统性、逻辑性和整体性,笔者抛砖引玉,将外汇管理改革中相关“展业三原则”的一些概念进行梳理并加以澄清,并揭示“展业三原则”与银行“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的内在联系。 银行“代位监管”不成立 目前,有些基层外汇局正在做银行“代位监管”的文章。其实,外汇管理由银行“代位监管”的概念已经不能成立了。 一是法律上不成立。外汇局是行政机关,银行是商业机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向商业机构授权,商业机构没有行政权、不能代位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 二是逻辑上不成立。银行作为商业机构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否则会形成游戏规则的逻辑冲突。 三是经济上不成立。“代位监管”需要付出监管成本,没有对价收入,商业机构不会做这样的亏本生意,何况又是得罪客户、影响自己生意的事。 四是实践上不成立。由于商业利益的作用,银企是合作伙伴,“代位监管”只是一厢情愿,效果很差。 五是“代位监管”确实在历史上有过,但那是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而且银行是国家银行时期。比如最初由中国银行(3.93, -0.10, - 2.48%)行使外汇管理职能,再比如后来的外汇局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审核某些外汇业务等。所以,以前讲“代位监管”没有问题,现在再讲“代位监管”就不合适了。 “真实性审查”是银行的法定义务,不是“代位监管” 笔者认为,“代位监管”的错觉主要来自对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此,需要梳理清楚。《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这表明,“真实性审查”是国家法律规定银行主体需履行的义务。银行开门做生意,就要履行其法定义务。就外汇业务而言,进行“真实性审查”,是银行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不是替外汇局“代位 监管”。从另一个角度看,外汇局以前对外汇指定银行的业务审核授权文件经法规清理已被废止,没有了授权,又何来“代位监管”, 由于是法定义务,不是替外汇局“代位监管”,所以,银行“真实性审查”做对了,是银行尽了义务,是应该的;做错了或没有做,是银行没有尽到义务,应承担违法、或渎职、或疏忽等责任。这些责任由谁来追究,对此,《外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即授权外汇局对银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银行是“代位监管”,那么银行做错了,外汇局就有连带责任,因为,它是替你做事,或者是你授权它做的,法理上就有连带责任。真的如此,外汇局的监督检查权也就不成立了。可见,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真实性审查”对银行是“法定义务”,外汇局的职责是“监督检查”银行主体履行义务的情况。 在“真实性审查”中外汇局的职责是监督检查 非常明确,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外汇局不做第一线的真实性审核操作,第一线的真实性审核操作按法律规定应由银行来做。那么,外汇局做什么呢,一是做银行真实性审查的规定设计,二是对银行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和行政许可的减少,外汇局对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的一线核准也在大幅度减少或弱化。整体上,外汇局是对银行主体真实性审查义务履行情况行使监督检查权。外汇局行使监督检查权的形式有:现场的检查、抽查;非现场的总量核查、逐笔核查;数据核对、人员询问;电脑扫描、人工核对;档案复查,交易复审等等。可见,外汇局是监督检查部门,不是具体操作部门。 银行负责“真实性审查” 的具体操作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银行具体操作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审查,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是银行在做外汇业务时要履行法定义务,进行真实性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二) 浅析贸易融资业务“展业三原则” 分享】浅析贸易融资业务“展业三原则” 2014-12-5 08:24 |个人分类:蜂巢国际 【暖冬简评:】 中国贸易融资市场是一块很大的蛋糕,很多银行争着想要挤进来分享美味蛋糕。可是,现实却表现的极为残酷,绝大部分蛋糕被以中国银行为首的大行绝对占有,剩下很少一小块蛋糕被各家中小银行抢着吃。面对这种境遇,各家中小银行牟足了劲放宽限制降低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吸引、讨好客户,这也是造成贸易融资风险缺口的根本原因。你了解预防融资风险的方法吗,下面请您跟我一起走进《浅析贸易融资业务“展业三原则”》,解读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焦点。 【文章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内金融机构管理模式与国际的接轨,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逐步完善,银行变得越来越“惜贷”,换句话说,想从银行获得一笔贷款,已变得越来越不容易,但与此同时,贸易融资业务却呈现爆发式的增长,贸易融资的风险也逐渐显现,一些贸易融 资到期第一还款来源丧失,又或者企业干脆利用虚假构造贸易骗取银行融资,种种此类威胁贸易融资资产“安全”的行为,使得银行的目光再次聚焦到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 如何防范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有关监管机构给出了展业三原则,即“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核/调查”,这看似简单的三句话,对于银行来讲,在实务操作中如何实践,尺度如何把握,有很深的学问。笔者认为,要想降低贸易融资的风险,应当从客户准入,业务受理,业务办理和贷后管理四个方面贯彻展业三原则。 从目前普遍的业务实践上来看,银行往往比较注重中间两个环节,即业务受理环节法律文件的签署(业务申请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和相应的担保文件,落实第一和第二 还款来源),及业务具体办理过程中对单据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和把控。但是有的贸易融资业务在法律文件签署上还存在天然缺陷,比如信用证项下的买方押汇业务,目前银行常见的担保方式是信托安排,即银行与押汇申请人签订信托收据,在买方全额偿还押汇款项之前,货物所有权及其收益归银行,买方以银行受托人的身份处置货物,但在实践中,从签订信托收据之日起到押汇到期往往已过去数月之久,货物面临流失风险,一旦发生纠纷,银行很难掌控货物。就单据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和把控,行业内有很多专家级的意见,这里不再赘述。笔者想从另外两点上重点说说如何防范贸易融资业务风险,即客户准入和贷后管理。 一、把好贸易融资的客户准入关,真正做到从源头上“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核/调查” 具体来说就是在为企业贸易融资设计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核定额度之初,要做好工厂调查和具体业务的尽职调查。 贸易融资不管是买方融资或者卖方融资,做好工厂调查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买方融资,这直接反映出融资申请方申请的融资项下的货物是否是自身生产需要,对于卖方融资,这直接考察企业的“履约能力”。 工厂调查首先要看企业的厂房和办公场所,了解占地面积、总投资额、是购买还是租赁、市值、目前的抵质押情况、有无保险、周围的交通便利程度以及目前这些资产的新旧程度和使用状态;第二要 看工厂的开工情况,具体包括生产的工艺、开工率、机器设备的新旧状况、是否有闲置机器、现场管理是否有序、原材料供应是否稳定、有无备用能源(水电等);第三要看工厂的质量控制情况是否足够和恰当,这点非常重要;第四要看存货和仓库管理,存货摆放是否有序、有无足够的安保措施、有没有积压很久的货品;第五,也是很重要的一项,调查企业的社会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企业的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有无通过、企业高层对这块的重视程度、现场有没有看到噪音、空气、水源污染情况及整治措施、员工人数、工作负荷、平均工资、是否有合适的工作保护、员工的精神状态等等。 针对具体业务的尽职调查,是对具体要开展贸易融资的业务的详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为企业设计方案和额度核定,该调查主要细化到以下两方面: 1、了解贸易流程,包括合同如何签订,是一年一签还是分次签订;订单确认方式,是邮件、传真还是其他方式;备货和生产期限大约是多久;使用什么方式运输;发票如何开具;对方收到货后以何种方式确认收货;收付款账期是多长时间;采用何种结算方式(信用证、托收、汇款等等)。 2、了解交易对手情况,包括对方的基本情况、与企业是否存在影响货物以公允价值进行交易的关联关系、过往三年双方的销售/采购量和变化情况、今年拟销售/采购的货物量、双方合作年限、以往的交易记录是否良好、以往是否存在货物纠纷、收付款情况是否稳定、该交易对手项下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情况和账龄分析等等。必要时,还和要求企业提供对方联系方式对调查情况予以核实。 如果说工厂调查是对企业一个“面”的了解的话,那么业务尽职调查则是“点”上的考察,如此点面结合,从客户准入上把好关,方案设计和额度核定更科学,以达到防范贸易融资风险的目的。 二、做好贷后管理,动态跟踪每笔贸易融资履约情况 贸易融资的贷后管理,往往是很多银行忽视的地方,贸易融资办理结束后,由于缺乏相应的贷后管理,往往等到到期还款的时候,才发现问题。所以,对于贸易融资,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就应该落实第一还款来源,是未来该笔贸易项下的销售收入还是企业自身的综合现金流还款,并建立台帐进行动态跟踪,必要时进行现场和非现场 检查,动态跟踪每笔贸易融资履约情况。 以上就是笔者对开办贸易融资业务的展业三原则在实践环节一点粗浅的看法,总而言之,防范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只有在客户准入,业务受理,业务办理和贷后管理每个环节“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核/调查”,才能在开展相应业务的同时切实防范风险,维护银行资产安全。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许丹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三) 银行业务实战三 二、选择题 1.移行账户业务办理过程中应遵循(D)等展业原则。 A. 了解你的客户 B. 了解你的业务 C. 尽职调查 D. 以上皆是 2.新系统特殊业务编号由(B)位数字组成,包括业务种类、日期、分行号、顺序号、校验位五个字段 A. 15 B. 18 C. 20 D. 21 3.移行账户支取方式为(D)的,办理移行更换时,须录入存款人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系统与存款人开户证件信息进行自动核对,不符时不能更换新凭证。 A. 凭密支取 B. 凭证支取 C. 凭印支取 D. 任意支取 4.储蓄存款登记簿共( B )种,均为电子登记簿,相关信息均登记在“531”工程核心账务系统中。 A. 28 B. 30 C. 32 D. 34 5.银行本票见票即付。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B)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A. 1 B. 2 C. 3 D. 6 6.(B),指保理银行受让应收账款后,发生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情形时,保留要求卖方回购应收账款的权利。 A. 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B.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 C. 卖方保理银行 D. 买方保理银行 7.《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式五联,分为(A)。 A. 机打票和手工票 B. 转账支票 C. 现金支票 D. 现金缴款单 8.代理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账户管理体系包括(B)等。 A. 专用账户 B. “中央财政专户”和“中央财政汇缴专户”【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 C. 基本账户 D. 实收资金账户 9.中央财政非税收入资金的退付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出的指令,通过(C)办理退付。 A. 专用账户 B. 基本账户 C. 中央财政专户 D. 一般账户 10.使用动态密码锁系统的省、直分行设置( D )名分行高级管理员,负责分行系统设备密钥的初始化、备份,业务机构系统设备的授权,负责维护自助设备归属机构的加钞管理员角色权限。 A(1 B(2 C(3 D(1-2 11.使用动态密码锁系统的各分行自助设备的运营管理部门设置( D )名加钞管理员,负责制定自助设备的装清钞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任务,负责保管、发放PDA设备,监控装清钞任务执行过程及其他相关人员、设备信息维护。 A(1 B(2 C(3 D(1-3 12.各分行集中式现金清分中心或指定机构设置( B )名以上现金清点人员,负责清点、登记自助设备加钞现金,装填、交接钞箱,清点、清分、登记清回现金。【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 A(1 B(2 C(3 D(4 13.各分行自助设备的运营管理部门设置( B )名以上装清钞人员,负责自助设备钞箱交接,PDA设备交接,开闭自助设备柜门锁,装卸钞箱,自助设备端清机操作及自助设备运转测试。 A(1 B(2 C(3 D(4 14.内部账户按《个人存款内部账户对照表》平行移植。其中(BCD)按照账户余额移植到相应新科目分户。应付利息、利息支出在移植当日按新规则对外部账户重新计提利息。 A. 应付利息 B. 手续费 C. 利息税 D. 托收 15.内部账户按《个人存款内部账户对照表》平行移植。其中(AB)在移植当日按新规则对外部账户重新计提利息。 A. 应付利息 B. 利息支出 C. 手续费 D. 利息税 16.用户身份认证方式分为(ABC),在EUIF 系统中实现用户认证方式的设置。 A. 业务密码认证 B.业务密码与动态密码认证 C. 指纹认证 D. 业务密码与指纹认证 17.储蓄存款登记簿按登记内容分为业务登记簿和交易登记簿。以下属于业务登记簿有(ABC)。 A. 挂失登记簿。 B. 法律冻结登记簿。 C. 密码重置登记簿。 D. 大额转账登记簿。 18.储蓄存款登记簿按登记内容分为业务登记簿和交易登记簿。以下属于业务登记簿有( AB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 A. 存款证明/出境游证明止付登记簿。 B. 个人资信证明/出境游证明开销登记簿。 C. 个人年度结售汇超限额明细登记簿。 D. 大额存取款登记簿。 19.以下属于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有:(ABC) A. 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B.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C. 确定的金额; D. 付款人名称; 20.交行代理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由(ABCD)和金融服务中心(分中心)等机构共同办理。 A. 代理国库清算中心 B. 主办行 C. 协办行 D. 经办行 21.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具体方式包括:(ABC) A. 缴款人利用现金或借记卡通存方式缴款,缴款资金与《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同时送达的。 B. 缴款人利用对公账户转账方式缴款,缴款资金与《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同时送达的。 C. 缴款人利用转账方式通过系统内资金汇划、个人网银、企业网银、人行现代化支付及超级网银等渠道进行汇款,其缴款资金与《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未同步送达的。 22.交行作为金交所结算银行应严格遵循《上海黄金交易所结算银行管理办法》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应做好以下事项(ABCD): A. 遵守结算银行协议条款 B. 配合金交所开展日常业务对接工作; C. 及时反馈金交所业务回单,积极配合金交所做好账务核对工作; D. 避免与金交所清算差错,积极配合对金交所改进要求进行整改 23.PDA设备为动态密码锁的配套设备(钥匙),接收系统生成的动态密码,并与锁具进行双向鉴权通过后开锁,同时支持对( A;B;C; D )钞箱和开闭锁信息上传等功能。 A(装清钞人员指纹 B(密码验证登陆 C(加钞任务信息下载 D(电子标签信息扫描读取 24.自助设备装清钞方法有( A;B )。 A(更换钞箱法 B(原箱换钞法 C(直接加钞法 D(以上都是 25.离行式自助设备装清钞人员在领取装钞钞箱时,应与离行式自助设备的现金清点人员做好交接。交接时,装清钞人员须逐一检查钞箱上的“(A )”完好无损,核对( B )无误后,在专用款箱(包)上加装装钞登记信息和专用封签,封签处由装清钞人员( C ),并由交接双方通过系统进行( D ),或在“内部传递交接登记簿”上签章确认。 A(卡封锁具 B(钞箱数量 C(双人签章 D(交接确认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四)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 【摘要】本文从外汇指定银行发展外汇业务遵循“展业三原则”的必要性入手,通过深入分析当前银行落实“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结售汇业务特点和银行发展外汇业务实际,探索银行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的具体思路和有效方法。通过本文的研究,明确“展业三原则”的真实内涵,理清“规则监管”与“原则监管”的关系,探索出外汇指定银行积极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思路和方法,对银行切实落实“展业三原则”办理结售汇业务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结售汇 展业三原则 思路 方法 当前,外汇管理正由以往的“规则监管”逐步向“原则监管”过渡,“展业三原则”(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 查)逐渐替代了以往繁琐具体的监管规则,增强了外汇监管的适应性与灵活性。这既体现了银行真实性审核由形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转变的要求,也将成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外汇局对银行外汇业务监管的重要准则。但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 银行存在“展业三原则”执行力不强的现象。新形势下,如何发挥银行的主观能动性和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有效落实“展业三原则”,成为当前外汇管理领域的一大课题。 一、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展业三原则”的必要性 (一)“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是国际上银行业已有的“规矩”,银行经营外汇业务遵守展业原则是必然趋势 “展业三原则”并非外汇局对银行提出的要求,而是银行业展业的基本要求,国际上对银行展业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对银行展业三原则的应用并没有停留在原则表面,而是从相关定义、实施情形、审查措施、银行内控、外部执法等多个角度赋予了银行展业三原则许多具体内容和明确要求,越来越广泛应用于审慎风险管理中。所以说,展业三原则是国际银行业已有的国际惯例,外汇局只是将其引入对银行外汇业务经营及管理中并进行强调。 (二)以往的行为监管已不能适应当前涉外经济发展需要,实施展业原则是推进“五个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 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演变,银行开展外汇业务的复杂度、自由度大幅提升,以往外汇局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银行照章办事的监管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要求。为此外汇局不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五个转变”,其中展业三原则是原则性监管在外汇管理领域的有益尝试,有利于银行防范自身经营风险、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能够尽快适应外汇局减少或取消外汇业务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新的管理要求,是推进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和重点领域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银行从表面形式审核向实质审核转变,更有利于遏制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改革以前外汇局规定银行审核具体单证,单证齐全就合规,单证不全就违规,实际上是形式性审核,实际审查效果不佳而可能导致的政策风险包揽在身。“展业三原则”的目的就是使得银行的义务与权利一致,银行办理业务时,审什么、怎么审、何时审、谁来审,都应由银行自主决定。同时,银行在审核过程中觉得交易真实性不清楚、没有把握的业务,可以向客户追加材料进行审慎审查,而不拘泥于以往外汇局所规定的单证范围,以确保进一步“了解客户”。由此审对是应该的,而审错或没审则应承担责任,保证了银 行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更有利于发现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利于银行业务良性有序发展,避免恶性竞争 对于同一笔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结售汇业务,若按规则管理,责任心弱的银行可能只从表面真实性审核单证业务,并受理业务获得收益,而严格履职银行由于拒绝客户反吃亏,长此以往,所有银行受利益驱动都不愿意严格审核业务。而原则监管,就要求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尽职审查,若银行仅是通过表面真实性办理业务将承担很大的风险,就促使各个银行主动进行真实性审查,使得涉外主体在任何网点都办不了异常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外汇业务市场良性有序发展,避免恶性竞争。 二、目前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展业原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展业三原则”落地缓慢渐进,落地程度不均衡 从辖区各家银行执行展业三原则的情况来看,各银行对展业三原则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银行对展业三原则有了认识上的提高,实际行动上采取措施深入落实情况不一,实际办理业务中完全遵循展业三原则不够,不同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效果也不同,单设国际业务岗或部门的银行对展业三原则的执行情况相对较好。不同外汇业务种类执行效果不同,如涉及到资本金、贸易融资、转口贸易购汇及付汇业务较个人结售汇业务审核相对严格。 (二)银行展业原则落实缺乏可行的内控制度保障 银行内部尚未针对“展业三原则”落实制定专门性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操作规程仍停留在业务流程、业务操作表层,系统性不强,有规定无依据、直接照搬或转发其上级或外汇局文件作为业务操作规程的现象较严重,规程与实际业务结合不紧密,操作性不强,更新较为滞后。更多是为了达到外汇局要求而对制度进行罗列,没有结合银行内部的部门分工、岗位职责等实际进行细化,未建立问责机制。 (三)银行自身对展业原则认识模糊,落实比较难 展业原则落实缺乏明确标准。了解到何种程度才是“了解到位”,“尽职审查”审查到何种地步算是“尽职”,现在仍缺乏明确的界定,无指导性操作意见,银行对展业三原则义务认识不清。在此情况下,每个银行按照自己的理解各自解读“展业三原则”,对展业原则落实易浑浑噩噩,流于表象。同时,因本地区客户资源量少,银行内部绩效考核压力大,银行之间竞争激烈,导致银行在客户营销方面,容易忽视风险,未保持适度的谨慎,了解客户、了解业务不够深入。 (四)银行前台业务人员和后台管理人员分离,导致落实展业 原则脱节 根据了解,地市银行客户营销与维护由经理及行长负责,前期调查了解客户的工作由其负责。业务经办、复核等业务操作人员并不参与。但营销成功的客户办理外汇业务,由前台经办、复核等人员负责。其不够了解客户,而且前台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敏感性、责任心、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熟悉程度均有限,在尽职审查方面只能停留在表面。另外,缺乏动态了解客户机制,银行对客户的了解基于前期营销阶段,缺乏动态、全面了解客户的机制,展业期间更注重客户业务办理满意度及银行服务质量,以此维护客户。 (五)银行内部操作系统缺乏关联性比对,银行间缺乏信息互通机制,外部缺乏有效信息共享,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了解客户、了解业务的客观难度不断加大 信息不对称使得银行难以掌握客户全面真实信息,如,企业提交单证及信息是否真实,企业是否涉及民间融资,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为某银行重点审查企业,是否为海关关注企业等,由于缺少内外部及银行业间的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机制,银行对客户真实性审查困难较大。又如,对于非居民个人客户使用的护照、通行证等证件,由于无法进行联网核查,只能表面核对,真伪问题无法得到确认。 (六)银行尽职审查面临合规与利益的冲突 自身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收益率和风险的可控性是银行履行审查义务的出发点。因此,银行对业务的审查注重于影响资产安全、收益的单证、资料的真实性,而对交易本身的真实合法性,由于市场竞争、审查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以及缺乏明显的约束机制,银行则往往关注比较少。如,对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项下提前购汇后账户资金是否挪作他用,转口贸易收、支规模、频率变化等情况的后续跟踪则较少涉及。 三、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的总体思路及路线 (一)总体思路 银行作为贯彻“展业三原则”的实施主体,通过自身内部管理、控制、协调、分工、问责等措施建立内部实施机制,并从银行间、银行外部等获取审核涉外主体结售汇业务真实性所需的全量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涉外客户和结售汇业务,切实落实“展业三原则”;外汇局通过监督激励处罚措施指导、督促银行贯彻展业原则。 总体原则:公平性、客观性、可操作性、效率性、持续性、差异对待性、责任可追性、主动适应性、可监督性。 (二)实现路径 图1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展业三原则”路线图 四、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的具体措施 (一)银行层面 1.如何在制度层面将“展业三原则”嵌入符合自身实际的有效内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业务操作规程。外汇指定银行在原有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将“展业三原则”具体化,要将“展业原则”转化为“办事规则”,一是明确内部管控岗位设置、职责及管控方式。二是识别客户制度。明确识别客户的方法和依据,建立客户等级评价体系。三是识别业务制度。明确业务办理依据、资料清单、操作流程,划分业务风险等级。分类对国际贸易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结售汇业务、国际收支申报业务、对内对外直接投资等业务的各个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规范,尤其加强对贸易融资、资本金收结汇等高风险业务的风险排查。有助于银行员工深入了解所办理的业务。四是审查机制。人员之间要求经办、复核、审核分离、权责清晰,相互制约。 2.如何识别客户及业务。通过直接与沟通、侧面了解、识别证照、章程、报表等资料,对客户经营范围、规模和发展方向、财务状况等作为识别客户的依据。根据客户初次办理业务、老客户、所属行业、历史业务办理情况、客户评价结果以及业务风险等将客户由低风险到高风险分类;依据政策法规及操作规程是“了解业务”的主要方式。例如,对于贸易融资业务,加强对物权单证的审核,通过进出口合同、融资标的(如信用证、票据等)来了解贸易融资业务;对于转口贸易业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凭证,并通过网络、电话传真、查册、船公司证明等措施逐笔核实真实性;对于违规、可疑业务的认定和报告,执行更为符合外汇管理要求的大额、可疑交易认定标准。将业务由小额常规到大额关注交易分类,落实尽职审查强弱程度,采取从便利化到强制审核的松紧程度不同的审查方法与措施,将“展业三原则”内涵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真正落实到业务经营中。 图2 客户、业务识别及差异化分类管理象限图 3.如何尽职审查柜台业务。根据客户具体申请业务特点,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单证,对交易不符合以往惯例、合同、商品或发票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规则的客户,应认真核查客户结售汇交易背景, 对提单、仓单、船单等单证进行认真甄别。要重点核实客户的主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进出口政策、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销售价格是否比较稳定、近期是否有过贸易或质量纠纷、是否存在反倾销或惩罚性关税、是否具有信用证要求出运货物的履约能力、在银行是否有不良业务记录、是否被相关涉外管理部门处罚等等,对客户相关信息,运用多样化的单证查询方法进行比对识别,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中心对客户资质进行核查,通过航运公司网站查验海运提单真伪;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进出口合同等了解经营范围、财务状况;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直接向交易对方或者单据提供方询证。严格做好审批前的业务受理、专业审核等工作,加强事前、事中风险把控。同时,做好事后监控,对客户开展持续监控,包括持续跟踪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结售汇资金的流向和用途情况等;持续跟踪货物和销售情况,包括所购货物的到货处理情况、出口货物的生产情况、货物流转情况、货款回笼情况。 4.如何管控非柜台业务风险。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银行真实性审核带来挑战,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结售汇业务,无需到银行柜台办理。在互联网外汇金融及资助终端领域落实展业原则是摆在面前一项重大课题:一是加大系统非柜台业务办理系统的功能完善,使得系统能够有效识别和区分不同业务,并能够通过外汇系统间及其他部门共享数据的自动比对和异常业务识别功能,并对不合理的业务拒绝办理;二是在网上系统和自助终端显要位置进行政策和风险提示,如在业务发生前通过弹出字幕、对话框等形式告知客户的权利和义务,提示其如实填报信息,警示误报信息的后果;三是非柜台业务要有后台人员定期核查,对于可疑交易,要求企业和个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人工审查。四是定期对互联网结售汇业务进行调查评估,排查互联网方式下结售汇业务的审查缺失功能及环节,对存在明显缺陷、不符合展业三原则要求的互联网办理方式,完善系统审核功能。 5.建立完善内部数据系统与外部信息系统综合共享平台,为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提供系统支持。为便于银行利用系统直接查询、提取内外部相关数据信息,为事前了解客户和业务真实性提供预警和参考,应整合外汇监管信息数据资源,建立和完善内部数据系统与外部信息系统。具体方法有:一是专门开发银行信息查询模块,以主体为单位对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货物贸易外汇监测、资本项目信息、账户资金划转等外汇业务进行全流程监测,对交易主体、资金性质、交易对手进行分析,及时甄别筛选出异常交易资金信息,并及时在外汇信息查询系统内发布预警,便于银行通过系统进行实时查询,以此作为“银行展业三 原则”的辅佐依据。二是协调建立人行、外汇局、海关、商务、公安、工商、税务、审计、物流等多部门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提供银行信息查询渠道,促使银行准确获取企业、个人的财务经营情况和社会信用情况。 6.加强风险意识,落实可疑违规行为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汇指定银行采取人工识别与系统识别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大额、可疑和异常外汇交易。规范内部识别、分析、报告流程、明确责任人、报告方式,确保能够根据外汇局的统一标准,及时报告可疑违规行为及重大事项。同时,规范留存客户身份资料、业务审核材料、尽职审查材料等档案备查。 (二)外汇局层面 1.制定外汇局监督规范措施,出台“展业三原则”总体纲领,给予政策指导。通过部门规章甚至更高一级的行政法规等形式出台外汇领域“展业三原则”纲领性文件,确立“展业三原则”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加快“展业三原则”在外汇领域的推广速度和宽度,引起外汇指定银行的重视,让“展业三原则”真正深入人心。纲领主要内容包括:“展业三原则”的概念、目标;外汇局和银行双方在贯彻“展业三原则”的权利和责任;外汇局对“展业三原则”落实情况的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等。 2.完善核查考核评价制度,形成对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约束机制。外汇局通过“非现场-集中分析-现场-评估评价”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外汇业务定期和不定期核查、现场和非现场核查制度,加强对核查方法的研究创新,提高监管效率;对于核查结果,不但要进行系统内通报以及列入银行考评体系,而且要作为对其调整后续外汇业务核查强度和频度的依据,从而对银行形成较强的监管压力,倒逼银行提高合法合规经营外汇业务意识,确保“展业三原则”执行效果。 3.改进外汇局检查处罚机制。理清部分法规条款,明确执法依据,切实解决核查检查中出现的取证难、定性难、处罚难问题。避免银行在执行展业原则上打擦边球,加强外汇检查部门对银行是否有效落实“展业三原则”的监督检查。 4.协调共享信息平台的建立。建立银行间、外汇局与银行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公开查询各种有理由贯彻“展业原则”的数据信息,如对于审核有问题的主体,在共享平台披露,提示风险,使有问题的主体业务在任何银行网点都办不了业务。 5.加强业务准入管理,建立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外汇局审核银行开办结售汇业务备案资料的,不仅注重核对银行相关批准文件,还要着重审查银行报备的内控制度,评判银行在人员素质、场所设 备、技术支持等方面是否具备依法合规办理结售汇业务的资质和能力。此外,针对外汇业务的专业性以及监管的便利化,对外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测试和备案,并建立针对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普遍提高银行人员执行外汇政策水平。 (三)其他涉外部门提供外部数据信息支持 当前跨境外汇资金交易的手段和方式日趋复杂,实现银行对客户交易的真实性审核,单靠银行和外汇局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全面获取其他涉外部门的数据信息,有利于有效落实“展业三原则”。如海关、税务、工商,人民银行、外汇局、海关、商务、工商、工信委、金融办、公检法、税务、审计、物流等多部门的监管信息,在保护客户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提供信息查询支持,使银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对客户的资质以及相关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为其“尽职审查”减少困难。 作者简介:谢小云(1980-),女,汉,新疆奇台人,任职于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副科长,在读石河子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与财务。 银行展业三原则是什么(五) 新闻背后基层银行外汇业务合规发展思考 【摘要】当前商业银行纷纷进行国际化转型,在基层网点增开外汇业务,随着业务扩散出现一些操作执行偏差,在部分社会新闻中有所披露,基层银行外汇业务合规发展应引起关注。 我国作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外汇市场需求总体旺盛。本外币综合经营效益吸引,同业竞争与绩效考核压力驱动,以及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实施背景下,商业银行纷纷进行国际化转型,国内外汇业务由集中经营到分散下移渐成趋势,但基层银行有意无意的执行偏差也时有发生。从去年中国银行优汇通涉嫌洗钱事件、青岛港贸易融资骗贷案等新闻热点中,可见基层执行漏洞在多家银行都或有存在,有必要引以为戒提高认识,及时防范纠正发展偏差,维护良好金融改革开放氛围。 【关键词】基层银行 外汇业务 合规发展 一、中行优汇通涉嫌洗钱事件分析 去年7月央视报道,中国银行优汇通业务涉嫌规避国家外汇管制,协助客户洗钱和向海外转移资产,有银行和中介协助客户造假洗钱现象。中行迅速对洗钱问题予以否认,并对业务合规性进行了解释说明,还停办业务应对负面社会影响。纵观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优汇通是助长非法资本流出的银行逐利行为,还是需要社会理解的金融创新产品。 从专业角度看,有关洗钱和违规指责有些牵强。因其产品设计 主旨善意,是为适应人民币国际化,监管报备和操作制度体系健全,而且反洗钱是银行基本从业原则,有内外筛查系统多重监控,至于是否有员工违规操作,造成洗钱印象则有待调查。其次作为新型跨境人民币业务,主管部门为人民银行,监管模式有别于传统外汇管理,业务交叉管理规定有冲突可能,并非蓄意绕开外汇监管。另外,满足个人合法对外投资需求,推进资本项目审慎渐进开放,也是监管部门和银行进行该业务试点的初衷所在。 外汇是金融改革前沿,政策和市场变化快,产品创新也快,优汇通事件就反映出外汇业务政策性偏强,新产品推广更宜谨慎操作。中行外汇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该项新业务试点却成新闻焦点,基层银行操作中制度执行不严、新产品宣传不当甚至误用滥用、媒体应对经验不足,都可能是引发外界质疑的重要诱因。 二、青岛港贸易融资骗贷案分析 去年6月媒体报道,青岛企业以仓单重复质押方式,从多家银行骗取融资贷款,涉案金额估计160亿,当地十余家中资银行都有波及,多家外资银行也身陷其中,并称少数银行人员有放纵甚至参与配合造假行为。该事件反映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不法分子蓄意欺诈、银行经营管理执行有漏洞等,都可能导致歪嘴的和尚念歪经,正常金融产品被异化为欺诈工具。 虽然对外经贸往来形式多样,但银行外汇经营有明确的尽职审慎要求,要对各类可能外汇欺诈有警惕性,业务背景真实合法性审核决不可流于形式。涉案企业曾是当地名优企业,也说明外汇客户动态管理宜更严格,基层行如为拉存款和放贷款而盲目从众,随意降低业务执行标准,只重眼前短期利益,疏于必要风险管理,终将导致风险积聚失控而爆发重大风险。 三、基层银行外汇合规发展对策 基层行外汇经营操作一直是管理难点,客观上外汇业务政策性、专业性和时效性强,而且基层行普遍人员少流动快,专业知识与操作经验不足,对业务理解应用难免不深入,主观上利益吸引和考核压力下,容易有大胆激进或畏难情绪。因此管理行有效指导监督和基层行自觉自警,是业务合规稳健发展的关键。作为基层行应立足实际,从以下方面积极应对: (一)正视复杂外汇政策与市场形势,牢记银行外汇展业三原则 外汇经营环境错综变幻,管理政策与市场行情快速变化,客户对政策和市场信号高度敏感,外汇欺诈手法隐蔽多样,套利洗钱等非法跨境资金流动、虚假贸易融资时有发生。基层银行要准确判断业务机会,避免和化解业务风险,必须贯彻“了解你的客户、了解 你的业务,合理尽责”展业三原则,有所不为有所为,坚守风险底线,坚持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大方向。 (二)把握银行外汇业务及产品特点,提高综合素质练好内功 外汇营销操作、风险防控等与常规人民币差别大,要遵循细致独特制度规定及国际惯例,总体上对知识技能有较高要求。其监管审批报备有明细时限,业务准入标准动态变化,汇利率与国际市场同步波动,更强调业务处理及时高效。而且外汇产品种类丰富,有结构复杂化、本外币融合化、服务纵深化特点,涉及本外币综合服务。基层网点虽不必达到相当专业深度,但积累一定业务素养对日常营销服务必然大有助益。 (三)重视团队配合和内外沟通宣传,注意合适的产品给合适的客户 近年国家力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政策尺度难把握甚至矛盾情况难以避免,银行对客户深度了解、业务背景判断还面临不少难点,基层银行经验少业务杂,上边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经办操作更易浮于表面,迫切需要专业部门的指导把关。为避免可能业务争议纠纷,宜高度重视行内协作及与监管部门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客户是银行业务之源和成败关键,基层优势在于最贴近市场,观察细致真切,沟通便捷灵活,因此要扬长避短,强化外汇客户维护管理,注意产品宣传适度审慎,充分提示潜在风险,坚持长期合作互利共赢。 (四)关注国家外汇监管改革变化,加强政策理解与制度执行主动性 随着外汇监管由直接向间接转化,政策标准趋于宽泛,电子监管日益强化,多部门政策协调联合监管体系正在形成。监管模式变革导致银行增加了大量事前事后工作,合规性审核从表面形式相符到实质性一致真实,尤其银行与监管系统数据直联后,违规行为暴露更迅速明显,银行和企业一旦列入负面清单,严重影响后续业务发展。因此经办行要较以前更细致谨慎处理业务,充分了解政策和业务风险,认真落实制度规定,努力寻求客户、管理行和监管部门的合作理解,珍惜和保持良好资信声誉。 (五)提高外汇业务宣传培训效率,发挥在业务流程再造与激励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近年国家在外汇领域新政频出,废止外管政策多达700多项,数据系统也不时升级,基层虽然身处政策应用第一线,但客户和产品面有限,如何切实提高宣传培训效果,搭建政策操作即时查询互动平台,需要基层和管理行的共同努力。在市场快速发展与客户高效需求压力下,基层银行应增强参与意识,及时总结反馈最新实践 情况,包括疑难与瓶颈问题,主动呼吁管理行后续优化改进,形成上下级行齐抓共管的良好风气。 四、结论 总之,类似当年信用卡业务,尽管推广初期会面临诸多困难经历一些波折,但外汇业务普及是大势所趋,集中处理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运营模式将逐步完善,基层银行要主动接受早适应早受益,充分认识外汇业务高风险高收益双刃剑特征,坚定信心避短用长,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母公司可以直接干涉控股公司的财务吗(一) 如何对子公司的财务实施控制 如何对子公司的财务实施控制 【摘要】本文从实践出发,就集团企业母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财务会计方面进行控制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现代企业制度特征之一是产权清晰。财政部在《企业集团国有资本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企业集团要明确母公司及子公司的出资人,逐步理顺母公司内部产权关系,形成以资本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规范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是指企业间的出资与被出资关系。母公司为出资方,按照对子公司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按出资比例享有选择经营者、重大决策、资产受益等出资者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省建投)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和资本运营主体,从政府手里接过第一根接力棒;作为国有企业和众多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的全部权利,也承担出资者的相应责任。截止2006年6月30日,省建投总资产205亿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34亿元,占总资产的65%;参控股企业达97家,其中:全资7家,控股子公司33家,参股子公司57家。另外还有长期债权投资35亿元。整个长期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了82%。从企业组织关系与职能作用来看,省建投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有类似母公司与子公司那样的关系。母公司作为资本运营中心,子公司则是利润中心,母公司对其子公司既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又实行必要的监控。因此规范母子公司体制,加强对参控股企业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实行出资人管理制度 财政部对投入企业的国有资本提出建立一套规范的监督管理体系,这套体系以不干预企业经营权,但一定要维护所有者权益为原则,规定了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资产经营者的财务责任;二是明确与财务责任相关的考核办法;三是建立有效的外部财务监督机制;四是规范企业筹资和投资行为及方式;五是规范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六是监督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产权变动及财务状况变化,规范企业的资产重组行为;七是企业分配政策;八是建立、完善内部约束制度。这八个方面对我们建设投资公司监管所属企业,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董事会对经营者财务约束和控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法人治理结构框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对不同产权关系与结构的子公司,母公司拥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权,由此也决定了这种控制权的实现方式不同。对于全资子公司,由于母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直接行使全资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因此母公司可以直接实现对子公司战略、决策、财务的监管。而对于控股以及参股的子公司的管理只能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来进行。 二、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内容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是从出资人角度进行的,其控制是以产权为基 母公司可以直接干涉控股公司的财务吗(二) 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母公司可以直接干涉控股公司的财务吗】 在现阶段,广大的集团公司迫切需要构建一个适应集团发展的财务监控体制,及时堵住各种财务失控的漏洞,发挥出财务管理强大的生命力,最终达到使其所属子公司能在经济效益上成为集团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的目标 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是集团实施有效控制的基本手段之一。集团公司如何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是当前集团公司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是在出资者所有权及企业法人财产经营权基础上产生的。从机制角度分析,财务控制的目标是实现企业财务价值最大化,它不应仅仅指传统上的控制一个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更应致力于将企业资源加以整合优化,从而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佳,即资源消费最小而其利用效率最高、企业价值最大,最终达到使其所属子公司能在经济效益上成为集团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的目标。 一、 集团公司财务控制的概述 1.集团公司财务控制的涵义 集团公司是在现代企业 高度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以一个或若干个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共享资源、产品、技术及管理为依托,由一批具有共同利益,并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核心企业影响的多个企业法人组织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是社会化大生产高度发展和市场经济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并积极探索建立起母子公司体制。其中,母公司作为整个集团发展目标制定与实施的组织者、指挥者,其职能不再仅仅局限于自身简单的商品经营,更为重要的在于通过控股等多种方式,以股权关系为基础从事企业的资本经营和管理,推动其属下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使整个集团公司能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有效地协调运营并迅速扩张,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 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属于法人对法人的监控,具体包括股权、财务、销售、人事和制度控制等方面,其中,财务控制是非常重要的方面。结合集团公司的特征,可将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涵义概括为:母公司通过拥有子公司的股权,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和各种标准,以察看、检查、分析、控制子公司有关重大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及收益分配等活动)与行为的方式,促使子公司按照行为规范去活动。 2.集团公司实施财务控制的必要性 (1)实现集团公司理财目标的需要。企业理财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是评价企业财务活动是否合理的标准。财务活动的内容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相应的理财目标也必然发生变化。就集团公司来讲,当每个成员企业在追求财富最大化时,其整体财富未必得到最大程度地实现。因此,在确定每个成员企业的理财目标时,要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2)保证集团战略决策顺利实施的需要。战略决策是集团公司的重要职能之一。集团公司资源与市场优势的生成,并非直接等同于各个成员企业各自资源与市场能力的简单相加,而更主要的是来自于彼此间在共同利益目标下聚合运行的协同性与有序性。集团公司能否生存并不断得以发展,最为关键的是集团总部及其所集合起来的成员企业从整体上能否形成一个思路明确、具有强大的未来增长潜力的产业发展主线。通过财务监控,可促使各成员企业服从集团战略决策的需要,顾全大局,并确保这种变化所需的较强大的财力支持。否则,无论战略决策如何英明,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无法顺利实施。[!--empirenepirenepirenews.page--] 目前集团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母公司可以直接干涉控股公司的财务吗】 1.集团公司的产权控制不到位。目前,集团公司大多都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必要的法人治理机构,由于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加之企业发展时期各项配套措施的不健全以及各种利益主体的相悖,使得集团公司在行使财务控制权能时,免不了会发生一些碰撞。 2.集团公司没有健全的运行机制,财务监控不完善,财务政策缺乏一体性。有效的财务监控应形成一种健全的运行机制,由于集团公司规模巨大、管理层次多、利益关系复杂,因此,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尤其需要完善的控制机制和政策。而目前一些集团公司本身没有建立起贯通母子公司的财务监控机制,缺乏全过程的财务监控,监管不到位,监督力度不足。此外,集团公司不能从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统一安排投融资活动,下属子公司各自为政,追求局部最优而损害集团的整体利益,出现了投资效益下降、举债规模失控等现象,弱化了集团整体优势和综合功能的发挥。 3.职能不清,机构庞大,管理链条过长。一些集团公司依据计划行政体制设置机构,根据法律行政关系进行多层管理控制,下属子公司对应设置机构,职能机构间职责不清,管理链条仍显得过长。因此,如何合理设置组织机构,优化业务流程,使财务控制更好地服务于集团的发展,是我们在考虑集团公司财务控制问题时需要认真思索的。 4.激励机制不完善,子公司缺乏活力。在集团公司内部,所有权与控制权出现了分离,掌握所有权的出资者将公司的日常经济管理委托给管理者,由于管理者和出资者在目标函数上的差异,产生了代理成本,从而影响了企业的效率,因此,应该通过使管理者承担部分风险(如持有一定量的股份)的方式来约束其行为,达到与委托人的激励相容。可见,激励机制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完善财务控制的必要手段。但我国由于历史、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目前的激励机制很不完善。经营者的利益还未能与子公司及员工利益真正结合起来,还未能与企业经济效益真正挂起钩来,缺乏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影响了其才能的真正发挥。下属子公司集权管理没有积极性,组织不够灵活,应变能力差。 5.财务控制集中于事后控制,缺乏至关重要的事前预算和事中控制。许多集团公司在事前决策形成之后,对于进一步的财务管理工作,往往止于年度利润规划。他们满足于制订出全年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等几个总括性指标,而没有进一步将决策具体化,编制出据以进行控制管理的月份、季度、年度财务预算。 从对上述问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集团公司目前的财务控制体系仍处于初级的摸索阶段,难以适应目前集团公司发展壮大的需要。因此,现阶段广大的集团公司迫切需要构建一个适应集团发展的财务监控体制,及时堵住各种财务失控的漏洞,发挥出财务管理强大的生命力,最终达到 使其所属子公司能在经济效益上成为集团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的目标。 母公司可以直接干涉控股公司的财务吗(三) 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子公司对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以及当前企业改制中的资产重组、兼并、优化资产结构,使现有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子公司系母公司全资或控股设立?,母公司所持股份或者出资额足以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行为,往往会出现损害子公司的利益,而使子公司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甚至有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其公司谋取不法利益。以下笔者就如何把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必要控制尺度,以及如何认定母公司的不法控制行为作粗浅探讨。一、正确理解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立企业母子公司集团管理体制的目的,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应当是:1、出资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子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全部由母公司投入,属独家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家独资的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另一种是非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是由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共同投入的,只是母公司的投资比例达到控股的地位。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和依据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收益权。并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如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发行债券,公司的年度预算,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根据需要通过公司章程列入重大事项决策内容。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执行出资者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出资者谋求利益最大化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子公司都是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各自行使独立的法人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运行。母公司在出资完成后,由出资者成为股东,同时丧失其财产权利,因此股权不属于所有权范畴?。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管理机构,母子公司之间不是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子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受母公司的限制,母公司不能违反公司章程干涉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母子公司这种平等关系也不是绝对的,例如法律禁止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即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而成为子公 司股东后,子公司不得再向母公司投资而成为母公司的股东。母子公司之间应当既要发挥集团的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益的原则。3、核心公司与主要成员的关系。母公司作为集团的核心主要作用是依照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集团的长远规划、发展战略目标。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兼并、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的研发,协调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关系。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集团的名称、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建立统一的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以及有利于集团优势发展的其它功能。而作为集团的主要成员的子公司,应当无条件地服从集团整体的发展战略,自觉地接受母公司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母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建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目的就是要明确母子公司出资与被投资的关系,规范集团内部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范围及权限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应当遵守坚持产权管理的原则,以投资安全性、增盈性、增值性为目标,体现资产联结的管理方式;遵守坚持参与决策的原则,以参与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为主渠道,体现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遵守有效监管原则,以母公司各职能部门监控的重要形式,体现集团集体式管理方法。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范围及权限主要以下几个方面:1、股权管理。所谓股权管理是指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子公司治理机构的运作,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股东直接经营管理公司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公司所有与经营的分离,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经理行使,股东并不直接经营管理公司。母公司选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并按规定选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通过子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来负起维护投资者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层、决策层的主要领导可由母公司委派或聘任,但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并由子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协调管理。主要是对各子公司间实行优势互补、资源互补、生产经营互补等协调管理行为。3、发展管理。主要是对各子公司企业发展、长远战略的制定、重大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和投资方向等管理行为。4、财务统计管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等规定,对子公司财务活动和资产运行状况进行监管行为,主要体现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信息及时向母公司报告,并合并财务报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母公司对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要进行分析研究并给予必要指导。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如资产负债率、大额借款、担保、产品积压等特别予以关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5、平时监管。平时监管是指母公司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动作过程中实施权利指导、监督等具体管理行为。一是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包括生产经营月报、季报、年报,根据报表情况进行评诂分析,真实了解各子公司的真实情况,以便采取措施。二是对劳动用工、人事工作管理。包括劳力招用、人员分流、引进人才、干部使用、工资分配等内容。三是对信息管理。“信息就是资本”适应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是企业集团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母公司要把子公司的市场营销信息、技术创新信息和开发信息纳入自己的视野,经常了解并对其进行管理和信息服务。三、母公司的不法控制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子公司虽然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在法律地位上属于独立法人,但母公司通常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司和持有子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或出资者出资额占50%以上的公司,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额足以对子公司进行控制,因此子公司在业务上不同程度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母子公司之间实际是控制被控制的关系。如何认定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了不法控制,即滥用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笔者认为,母公司实施控制行为,只要损害了子公司利益的,或者直接、间接为其谋取不法利益的,即构成不法控制,应当向子公司返还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并赔偿相应损失。不法控制属于侵权范畴,承担的是一种侵权责任,承担不法控制侵权责任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了控制权。这种控制在形式上既可以表现为是非法的,也可以表现为是合法的。(二)损害了子公司或子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或者谋取了不法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并不是一致的,损害公司利益不一定必然损害债权人利益,损害债权人利益也并非必然损害公司利益。一般谋取不法利益是以损害子公司或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的,但母公司造成子公司和债权人利益损害,不一定就谋取了不法利益。下列行为应当视为母公司滥用控制权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1、无偿取得或者无偿占有、使用、处分子公司财产或者财产权利的;2、未经子公司无利害关系董事或无利益关系股东同意与子公司签订合同的; 3、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卖出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的;4、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进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的;5、其他损害被控制公司的行为。如母公司操纵股东大会、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作出侵害子公司以及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等。(三)造成 损害或谋取不法利益与滥用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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