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3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 居住(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减
计计税免(车辆)号牌车船识别代本年本年应补征收品税单位单位本年应本年减减免项目税当年应滞纳序号 号码/(船舶)码(车架号/所属时间 已缴(退)税目 单的数税额 纳税额 免税额 名称 证缴税额 金 登记号码 船舶识别号) 税额 额 位 量 明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8-9 13 14=12-13 15
合计 — — — — — — — —
申报船舶总数申报车辆总数(辆) (艘)
以下由申报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国家有关税收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代理代理人身份证纳税人签章 人签 号 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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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受理税务机关受理人 日期 (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1.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浙江省(不含宁波)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2.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由系统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确认即可。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 3. 税款所属期限:指本期申报的税(费)款属于的月份。例如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填写201508-201512。 4. 纳税人识别号: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该项可由系统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5.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
(5)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或居留许可
(7)外交部核发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8)其他
6.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是单位的,填报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报身份证照号码。 7. "本年已缴税额"由纳税人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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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 填表日期:
申报车辆总数(辆)
计车辆发号燃核整计税车辆识别票日期本年减免序牌车辆所属品牌发动使用料排(气)定备征收税单单位本年减减免税证代码(车或注册应纳项目号 号类型 时间 型号 机号 性质 种量 载质品目 单位税额 免税额 明号 架号) 登记日税额 名称 码 类 客 量 位 数期 量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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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机动车信息(包括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发动机号、品牌型号、使用性质、燃料种类、排(气)量、核定载客、整备质量),根据整
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所载数据填报。其中,品牌型号在提交材料为整车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按照车辆品牌、车辆型
号两个字段汇总填报。
2(车辆类型为:1.乘用车;2.客车;3.货车;4.挂车;5.其他车辆;6.摩托车。
3. 车辆发票或注册登记日期:有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填报销售发票日期;确无销售发票的,填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日期。 4. 所属时间:一般情况为填写1月至12月,当年新购车船填写新购当月至12月。
5. 计税单位:(1)乘用车、客车、摩托车子税目,填报辆;(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吨(保留两位小数) 6. 计税单位的数量:车辆按辆征收的,填报1;车辆按整备质量征收的,填报吨数。
7. 单位税额:
税额标准税目 计税单位 ,元,
1.0升,含,以下的 180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360 缸容量,排气量,分每辆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660 档〕注:核定载客人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500 数9人,含,以下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3000
4.0升以上的 4500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540 每辆 ,含,人以上,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商用车 每辆 480 于9人且小于20人
整备质量货 车 60 每吨
挂车 整备质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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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吨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60 其他车辆 轮式专用机械车 每吨 60
摩托车 每辆 60 8. 减免税项目名称:系统按照地税机关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税名称设置,由根据纳税人选择填写。
9. 减免税证明号:供开具《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车辆填写。
10.征收品目:
(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
(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
(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
(4)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
(5)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
(6)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
(7)4.0升以上的乘用车
(8)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的中型客车
(9)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
(10)货车
(11)挂车
(12)专用作业车
(13)轮式专用机械车
(14)摩托车
11.本年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当年购置的新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取得车辆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起按月计算,本年应纳税额为本年
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本年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应税月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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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身份证填表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 照号码: 期: 填表日期:
申报船舶总数(艘)
计本本减减
中主征所税年年免免船舶船舶船净艇身长序船舶文初次登发证取得所有建成主机机收属计税单单位应减项税登记识别籍吨度(总号 种类 船记号码 日期 权日期 日期 种类 功品时单位 位税额 纳免目证号 号 港 位 长) 名 率 目 间 数税税名明
量 额 额 称 号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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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船舶信息(包括船舶登记号、船舶识别号、中文船名、初次登记号码、船籍港、发证日期、取得所有权日期、建成日期、净吨位、主机种类、主
机功率、艇身长度)根据船舶登记证书等所载数据填报。
2. 船舶类型为:1.机动船舶;2.游艇。
3.所属时间:一般情况为填写1月至12月,当年新购船舶填写新购当月至12月。 4. 计税单位:
(1)机动船舶子税目,填报吨(保留两位小数)
(2)游艇子税目,填报米
5.计税单位数量:船舶按净吨位征收的,填报吨数;游艇按米征收的,填报总长的米数。 6.单位税额:
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 每吨 3
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 每吨 4 机动船舶 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每吨 5 的
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 每吨 6
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 每米 600
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 每米 900
游艇 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 每米 1300
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 每米 2000
辅助动力帆艇 每米 600 7. 减免税项目名称:系统按照地税机关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税名称设置,由根据纳税人选择填写。
8.减免税证明号:由开具《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船舶填写。
9. 征收品目:
(1)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机动船舶
(2)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机动船舶
(3)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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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机动船舶
(5)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游艇
(6)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的游艇
(7)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的游艇
(8)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游艇
(9)辅助动力帆艇
10.本年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当年购置的新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取得船舶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起按月计算,本年应纳税额为本年
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本年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应税月份/12。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