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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09-2011 冷库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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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09-2011 冷库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GB/T ××××—×××× GB ××××—××××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制冷设备及附件安全要求 5.1 制冷压缩机 5.2 制冷附属设备 5.3 仪表、阀门 6 冷库设施安全要求 7 冷库设计安全要求 8 冷库建设与施工安全要求 9 库内产品安全要求 10 冷库管理安全要求 11冷库操作、维护安全要求 11.1 制冷系统的气密性试验 11.2 压缩机充注冷冻机油 11.3 制冷系统充注制冷剂 11.4...

GB 28009-2011 冷库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
GB/T ××××—×××× GB ××××—××××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制冷设备及附件安全要求 5.1 制冷压缩机 5.2 制冷附属设备 5.3 仪表、阀门 6 冷库设施安全要求 7 冷库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安全要求 8 冷库建设与施工安全要求 9 库内产品安全要求 10 冷库管理安全要求 11冷库操作、维护安全要求 11.1 制冷系统的气密性试验 11.2 压缩机充注冷冻机油 11.3 制冷系统充注制冷剂 11.4 制冷压缩机的操作 11.5 制冷辅助设备的操作 11.6 库房内的操作 11.7 制冷系统维护 12 安全标识 前 言 本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由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冷库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库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及制冷系统长时间停机时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氨、氟利昂为制冷剂的直接制冷系统及间接制冷系统的冷库。其他类型的冷库和制冷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373号)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冷库 Cold Store 用于在低温条件下保藏货物的建筑群。包括库房、制冷压缩机房、变配电室及其附属建(构)筑物。 3.2 装配式冷库 Assembly Cold Store 采用轻质复合保温板做围护结构的冷库。 3.3 制冷设备 Refrigerating Apparatus 在制冷系统中,制冷压缩机、换热装置及辅助设备的总称(不包括循环水系统中的设备)。 3.4 制冷系统 Refrigerating System 在两个热源之间工作的用于制冷目的的系统,即通过制冷剂从低温热源中吸取热量并将热量排到高温热源中。 3.5 氨制冷系统 Ammonia Refrigerating System 用氨作制冷剂的机械压缩式制冷系统。 3.6 氟利昂制冷系统 Freon Refrigerating System 用氟利昂作制冷剂的机械压缩式制冷系统。 3.7 直接制冷系统 Direct Refrigeration System 制冷剂直接冷却被冷却对象的制冷系统。 3.8 间接制冷系统 Indirect Refrigeration System 液体载冷剂在制冷系统中被制冷剂冷却,然后输送到被冷却或冷冻的物质或空间中循环换热的制冷系统。 3.9 制冷压缩机 Refrigerating Compressor 制冷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制冷剂气体流过此压缩机时,压力提高,容积缩小。 3.10 制冷辅助设备 Refrigerating auxiliary apparatus 制冷系统中除制冷压缩机、冷却设备和管道之外的设备总称。包括冷凝器、蒸发器、贮液器、气液分离器、集油器、空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油分离器、低压循环桶、排液桶、泵、冻结装置等。 4 基本要求 4.1 除小型拼装式冷库(在工厂组装为一体,作为产品出售)外,冷库建设需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4.2 冷库建设项目,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中如需变更设计,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4.3 冷库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4.4 冷库经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并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冷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且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4.5 冷库在建设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 5 制冷设备及附件安全要求 5. 1 制冷压缩机 5.1.1 制冷压缩机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具备出厂合格证。 5.1.2 制冷压缩机必须设置压力、电机过载等安全防护装置。 5.1.3 对于需要配置水冷却的制冷压缩机,其冷却水应设断水保护装置。 5.1.4 制冷压缩机联轴器或传动皮带、均需设置安全保护罩。 5.1.5 制冷压缩机应设有电压表,并定时记录电压数值。当电网电压波动接近规定幅度时,要密切注意电流变化、电机温升,防止电机烧毁。 5.2 制冷附属设备 5.2.1 制冷附属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具备出厂合格证。 5.2.2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桶、中间冷却器应设置液位指示及液位控制、报警装置。 5.2.3贮液器应设液位指示。 5.2.3采用水冷式冷凝器的制冷系统须设断水保护装置。 5.2.4 采用蒸发式冷凝器的制冷系统,应设蒸发式冷凝器风机故障保护装置。 5.2.5 氨泵、油泵、水泵等外露的转动部位,均应设置安全保护罩。 5.2.6 制冷装置所用的各种压力容器必须采用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生产厂家产品。 5.3 管路、仪表、阀门 5.3.1 每台制冷压缩机的吸排气侧、油分离器、冷凝器、高压贮液器、中间冷却器、液体分配站、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桶、泵、冻结装置、气体分配站、排液桶、集油器等,均须安装相应的压力表。 5.3.2 压力表应采用制冷工质专用压力表,且必须有制造厂的合格证和铅封。 5.3.3 压力表量程应不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不大于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精度不得低于2.5级。蒸发压力侧应采用可测量真空度的压力表。 5.3.4 压力表每年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其它仪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5.3.5 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须防冻和防震。若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铅封损失等,均须立即更换。 5.3.6 每台制冷压缩机、泵、风机都应单独设置电流表,并应有过载保护装置。 5.3.7 制冷压缩机的吸排气侧、密封器端,分配站供液、热氨站的集管上,应设置温度计。 5.3.8 制冷压缩机上均须安装安全阀。包括高压安全阀,以及单机双级压缩机低压机(缸)上的中压安全阀。当吸排气侧压力差达到设定值时,安全阀应能自动开启。 5.3.9 冷凝器、贮液器、排液器、低压循环桶、中间冷却器等附属制冷设备上均须安装安全阀。当安全阀达到设定压力值时,安全阀应能自动开启。 5.3.10制冷系统安全管公称管径应不小于安全阀的公称通径。几个安全阀共用一根安全管时,总管的通径不应小于DN25,不大于DN50,安全阀泄压管应高出制冷压缩机间房檐1米以上;高出冷凝器操作平台3米以上。 5.3.11 安全阀每年需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校验并铅封。安全阀每开启一次,须重新校正。 5.3.12 在制冷压缩机的高压排气管道和氨泵出液口,均应分别装设气、液止回阀,以避免制冷剂倒流。 5.3.13 冷凝器与贮液器之间应设均压管,运行中均压管相连的阀门应呈开启状态。两台以上贮液器之间应分别设气体、液体均压管(阀)。 5.3.14 贮液器、中间冷却器、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桶、排液器、集油器等附属制冷设备,均应装设液面指示器,并具有自动闭塞装置。 5.3.15 中间冷却器、蒸发器、气液分离器、低压贮液器等设备的节流阀禁止用截止阀代替。 5.3.16 在泵强制供液制冷系统中,应设自动旁通阀。 6 冷库设施安全要求 6.1 冷库用运输工具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2 库房内应合理分区并设置相关标识,便于库房内的货物贮存、运输和管理。 6.3 库房内应设应急照明、开启门锁及报警装置,可自救或报警求救。 6.4 库房内的货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 6.5 冷库门四周应设防橦护栏,并有醒目的标识。 6.6装配式冷库应设平衡窗。 6.7机房内应配置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衣、橡皮手套、木塞、管夹、酸性饮料等必须的防护用具和抢救药品,并设在便于获取的位置,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使用。有关人员应熟练地掌握氧气呼吸器等用具的使用和人员抢救方法。  6.8 对于具有高压控制柜和配电柜的制冷机房应配置高压电操作的专用工具及防护用品。 7 冷库设计安全要求 7.1 采用氨为制冷剂的制冷系统的冷库应建设在周边人口密度较小的地方。 7.2 在制冷机房门口外侧便于操作的位置,应设置切断制冷压缩机电源的总开关,此开关应能停止所有制冷压缩机的运转,且应设置相关标识。若机器控制屏设于总控制间内,每台制冷压缩机旁应增设按钮开关。 7.3对于氨制冷系统的机房应装有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电机,当制冷系统发生意外事故而被切断供电电源时,应能保证事故排风机的可靠供电。事故排风机的过载保护宜作用于信号报警系统而不直接停排风机。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按钮箱应在氨压缩机房门外侧的墙内暗装。 7.4 设在室外的冷凝器、油分离器等设备,应设有围栏,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并设置标识。高压贮液器设在室外时,应有遮阳棚。 7.5冷库须设变配电室,并应尽量靠近压缩机房。 7.6 氨压缩机房、高低压配电室须布置应急照明,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机房照明灯具选用防爆灯具,照度宜为50-70Lx。 7.7 氨压缩机房应安装氨气浓度自动测量装置,当氨气浓度接近爆炸下限的1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7.8 氨压缩机房应设控制室于机房一侧,起动及正常运行中会产生火花的动力设备的启动控制设备、库房温度遥测、记录仪表等应布置在控制室内。 7.9 每台制冷压缩机、泵、冷却塔等设备电机应装设电流表;同一台空气冷却器、蒸发式冷凝器等安装有数台电机时可共用一块电流表,共用一组控制电器及短路保护电器,但每台电机应单独设置过载保护。 7.10 机房门应向外开。门的数量应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离开。 7.11每台制冷压缩机应在机组控制台上装设紧急停车按钮。 7.12 在易泄漏氨及氨液较集中的位置应在顶部设置氨稀释喷淋装置。 7.13 机房内应设置检修、操作的安全通道。 7.14 冷却间、冻结间、冷藏间、冰库和穿堂等处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20Lx;加工间、包装间等处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50Lx。 7.15 冷库库房内照明灯具的布置应避开吊顶式空气冷却器和顶排管,在库内操作通道重点布灯,在货位内可均匀布置。 7.16 库房内照明开关应采用防潮型开关或气密式开关,每间库房的照明开关应集中安装于该间库房的门外,并应远离门口布置。 7.17 库房内灯具安装高度等于或小于2.2m时,应采用AC24V安全电压供电。灯具金属外壳均应接保护线(PE线)。 7.18 低于0℃的冷库库房内动力及照明线路均应采用铜芯耐低温橡皮绝缘电缆,并宜明敷。 7.19 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气线路,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及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7.20 库房阁楼层内不得装置电气设备及敷设电气线路。 7.21 冷库电梯应由低压配电室以专用回路配电。 7.22 凡采用机械通风作为地下土壤防冻的冷库,通风机应能根据地下加热层的温度自动运行。 7.23 冷库设计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规定。 8 冷库建设与施工安全要求 8.1 冷库建设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 8.2 冷库保温材料应采用阻燃型材料。 8.3 在进行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必须规范作业,严禁出现明火或其他焊接等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同步施工。 8.4 在已完成保温作业的地方进行可能出现明火或其他焊接等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时,应对完成保温作业的地方进行防火防护。 8.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8.6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经相关单位共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7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付建设单位。 8.9 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9 库内产品安全要求 9.1应对入库产品的资质进行准入审核和温度测定。产品资质包括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各种认证证明及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做好信息记录。 9.2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或其他易爆、易燃品。应定期清扫、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9.3库内应有防鼠、防虫、防蝇等设施。 9.4产品出入库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的产品必须新鲜、清洁、合格。 9.5码放方式不能影响库内空气循环和食品的出入,产品码放不应置于库门附近以免影响货物进出。 9.6冷藏食品应储存在温度、湿度适宜的冷藏库中,冷藏库应提前制冷降温。食品入库前的温度高于冷藏温度时,应先进行冷却处理,达到要求的冷藏温度后方可入库。 9.7冷冻食品应储存在温度、湿度适宜的冷冻库中,冷冻库应提前制冷降温。食品入库前的温度高于冷冻温度时,应先进行复冻处理,达到冷冻温度要求后方可入库。 9.8产品应分类、单独存放,冷库存放需设垫板,定期检查,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应记录每批产品的出入库时间、温度和保质期等,并保留记录至该批食品保质期后六个月。 9.9库内每一储存(空间)区域应设有温度记录仪和温度异常报警系统。 9.10应定期对贮存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达到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冷库温度和湿度应尽可能保持稳定。 9.11食品冷库应具备食品检测的能力,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具备对农、兽药残留、水分等常规项目进行快速检测的能力。可根据食品检测的需要,进行自检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10 冷库管理安全要求 10.1 冷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10.2 冷库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对查出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10.3 冷库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加强业务技术培训。职工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0.4特种作业人员均应依据国务院令第 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10.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有关生产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可上岗。 10.6 冷库应建立对厂房、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扫制度。重要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 10.7 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 10.8 冷库应建立漏氨、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授预案和人员救援预案,并配备必须的器材、设施和防护用品,定期演练。 10.9 冷库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厂长(经理)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10.10 库房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运输线路要短,避免迂回和交叉。 10.11 冷间应按不同的设计温度分区、分层布置。 10.12 压力容器的管理 10.12.1 冷库制冷系统中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容器”)属于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从事冷库制冷系统安装、使用单位必须贯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做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和维修,以及安全管理工作,以保证容器在安全状态下使用。 10.12.2 容器必须经当地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注册,并取得使用许可证方能投入使用。 10.12.3 容器使用不得超出容器的允许范围。 10.12.4 使用单位应保护好容器的标牌,保管好容器的出厂文件,以备当地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察。 10.12.5 制冷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容器与安全附件(安全附件指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等,下同)之间的截止阀必须保持全开,其中容器与安全阀之间的截止阀在全开位置加铅封或锁定。 10.12.6安全阀的出口必须用相应规格的钢管引到安全地点排放,引管必须保持通畅。 10.12.7 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应避免受到热辐射、冻结或振动等不利影响。 10.12.8更换容器的安全附件,必须选用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相应规格的产品。 10.12.9制冷设备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检验,达到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10.12.10系统运行应按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保证容器在安全状态下使用。 11 冷库操作、维护安全要求 11.1 制冷系统的气密性试验 11.1.1 制冷系统安装或大修后必须先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按照系统的设计要求,24小时除去温度变化的影响其压力保持不变为合格。 11.1.2 应使用氮气或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进行试验,且应有安全措施。 11.1.3 气密试验过程中泄漏点严禁带压修复。 11.1.4 连接件应采用无缝钢管或耐压3MPa以上的橡胶管。与其相接的管头须有防滑沟槽,接口的密封垫床,须用适当厚度的优质纸铂。 11.1.5 严禁使用制冷压缩机对系统进行密性试验。 11.1.6 制冷系统安装或大修,气密性试验合格后须进行真空试验,将系统真空至5.3kPa,保持24小时不回升为合格。 11.1.7 严禁使用本系统制冷压缩机对系统进行真空试验。 11.2 压缩机充注冷冻机油 11.2.1 冷冻机油的品种和质量应满足压缩机生产厂家的要求。 11.2.2 加油过程中严禁水份、脏物进入系统。 11.2.3 不应使用在潮湿环境中长时间贮存的冷冻机油。 11.2.4 冷冻机油的灌注量应满足压缩机生产厂家的要求。加油时应计量并做相应记录,以便确定加入的油量。 11.3 制冷系统充注制冷剂 11.3.1 制冷剂的品种和质量满足压缩机生产厂家的要求。 11.3.2 对于小型冷库,在压缩机的吸气口充注制冷剂时,制冷剂瓶口应朝上加入气体,严禁直接充注制冷剂液体。充注制冷剂前应将制冷剂瓶称重,以便确定加入的制冷剂量。 11.3.3 充注制冷剂时应外置过滤器,保证加入清洁干燥制冷剂,并应计量并做记录,以确保制冷剂的数量符合制冷系统设计要求。 11.3.4 向系统充注制冷剂时,其连接件必须采用无缝钢管或耐压3.0MPa以上的橡胶管,与其相接的管头须有防滑沟槽。 11.3.5 充注或抽出制冷剂完成后,制冷剂瓶不得与系统连接,必须立即与系统分离。 11.3.6 充氨站应设在机器间外面,充氨时严禁加热氨瓶。 11.3.7 每次更换制冷剂瓶时都应逐去管内空气。 11.3.8 操作中严禁烟火。 11.4 制冷压缩机的操作 11.4.1 压缩机的操作应严格按照压缩机的生产厂家的压缩机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 11.4.2 压缩机的油压、油位、油温、排气压力、排气温度、压比、吸气压力、吸气温度等运行参数,应在其使用说明书中的正常运行范围内。若超出范围应立即停机,查找原因并排除。 11.4.3 压缩机的正常运行的使用条件应满足压缩机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条件。 11.4.4 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在运行中,气缸、曲轴箱内不应有异常声音。 11.4.5 螺杆式制冷压缩机在运行中,压缩机头内不应有异常声音。 11.4.6 当库房内热负荷突然增加或系统融霜操作频繁时,应防止制冷压缩机发生湿冲程。当湿冲程严重而造成停车时,应加大汽缸水套和油冷却器的水量,防止汽缸水套或油冷却器冻裂。为尽快恢复其运转,可在氨压缩机的排空阀上连接橡胶管,延至室外水池内,将机器内积存的氨液通过排空阀放出。必要时可用人工驳动联轴器,加速进程。 11.4.7 严禁向制冷压缩机吸气管道内喷射制冷剂。 11.4.8 将配组双级压缩机调换为单级运行,或将运行中的单级压缩机调换为配组双级运行时,须先停车,调整阀门,然后才能按操作程序重新开车。严禁在运行中调整阀门。 11.4.9 在气温达到冰点温度时停机后,应将活塞压缩机汽缸水套及曲轴箱油冷却器、螺杆压缩机油冷却器内剩水放出或继续开启冷却水以防冻裂。 11.5 制冷辅助设备的操作 11.5.1 热氨融霜时,热氨进入蒸发器前的压力不得超过0.8MPa,禁止用关小或关闭冷凝器进气阀的方法加快融霜速度。 11.5.2 热氨融霜,必须先关闭该融霜冷风机或排管的供液阀,延时关闭回气阀。开启热氨融霜阀前,应确认供液阀和回气阀关闭;缓慢开启热氨融霜阀的同时应随时观看压力表,防止压力超高。融霜结束后,应缓慢开启回气阀。自动融霜应选用两位开启的回气电磁阀。 11.5.3 冷风机单独用水冲霜时,严禁将该冷风机分配站上的回气阀全部关闭后闭路淋浇。 11.5.4 卧式冷凝器、组合式冷凝器、再冷却器、水泵以及其他用水冷却的设备,在气温达到冰点温度时,应将停用设备的剩水放出,以防冻裂。 11.5.5 贮液器内液面不得低于其径向高度的30%,不得高于80%。排液器最高液面不得超过80%。 11.5.6 对于氨制冷系统,对于系统向外排放空气或不凝性气体时,须经专门设置的空气分离器,并将空气或不凝性气体排放至水容器中。 11.5.7 制冷系统中有液体制冷剂的管道和容器,严禁同时将两端阀门关闭,以免阀门或管道爆裂。 11.5.8 制冷装置中不经常使用的充氨阀、排污阀和备用阀,平时均应关闭并将手轮拆下。 11.5.9 从制冷系统中回收的冷冻油,必须经过严格的再生处理,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 11.6 库房内的操作 11.6.1冷库库房内堆码 库房内货位堆码不应影响库房内的气流组织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距冷藏间顶棚 ≥0.2m b) 距顶排管下侧 ≥ 0.3m c) 距顶排管横侧 ≥ 0.2m d) 距无排管的墙 ≥ 0.2m e) 距墙排管外侧 ≥ 0.4m f) 距冷风机周围 ≥ 1.5m g) 距风道底面   ≥ 0.2m 11.6.2 冷库库房应及时清除冰、霜、水,库内排管和冷风机等要及时除霜。 11.6.3 冷库库房内严禁带水作业。 11.6.4 经常清除冷库进出门口及地面冰霜,以免作业人员滑倒受伤 11.6.5冷库内作业人员应携带手电筒等照明用具,以防突然停电时不能及时出库。 11.6.6 库内作业结束,冷库管理人员应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上锁。 11.6.7库内作业人员应有良好的防寒措施。 11.6.8设置库内作业人员休息室并应为上述人员提供。 11.7 制冷系统维护 11.7.1 特种设备的使用和检修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11.7.2设备拆检、维修、施焊过程中,必须保证部件内外无制冷剂和冷冻机油。严禁在未抽空、未与大气接通的情况下,焊接管道或设备,拆卸机器或设备的附件、阀门。 11.7.3 检修制冷设备时,须在其电源开关等相关位置挂工作牌,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取下。 11.7.4 新建或大修后的制冷系统,必须经过排污、试压检漏、抽真空、氨试漏后方可充制冷剂。 11.7.5 检查系统泄漏时,应用化学试纸或专用仪器,禁止采用点燃硫烛的方法。 11.7.6 在进行任何调整、维修、接线或接触电器元件之前,所有装置应断电或隔离。 11.7.7 只有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使用正确的绝缘工具才能进行通电调整。 11.7.8 控制柜、台使用期内,应随时清除尘埃。 11.7.9 通电运行前应确认接地良好。 11.7.10 通电运行时所有电控门应关闭。 11.7.11 定期检查各电器元件接触部位是否良好,如有不良,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11.7.12 控制柜、台使用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 11.7.13 控制柜、台内外严禁存放异物。 11.7.14 设备检修时,如果有冷冻机油排放,必须注意防火,以免引起爆炸或火灾。 11.7.15 长期停机时,应将电源断电,并锁好控制柜、台。 11.7.16 初次开机或长时间停用后再次开机时,应将电器元件接线重新紧固,并做控制柜主回路、电动机绝缘电阻测试,并应符合相关标准。 11.7.17长期停机时,应关闭制冷压缩机的吸排气阀和贮液器的供液阀。 12 安全标识 12.1 冷库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工艺的安全要求设立安全标识。 12.2 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件等均应设置安全标识。 12.3每个制冷系统应在现场明显位置安装永久性的标志,内容包括: (a)安装商的名称和地址 (b)制冷剂的名称和数量 (c)润滑剂的名称和数量 (d)系统试验压力 12.4暴露于机房外面的管道内的制冷剂或载冷剂种类应有标识。 12.5制冷剂和润滑油更换后应及时更换相应的标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实施 ××××-××-××发布 冷库安全规程 Safety code for cold store (征求意见稿) GB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97.130.20 J73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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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Word
页数:16
分类:生产制造
上传时间:20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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