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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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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模板
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模板 *************** OO 1 ???????????????????????????????????????????????????????????????????????????????????????????????????????????????????????????????????????????????????????????????????????????????????? 2 ???????????????????????????????????????????????????????????????????????????????????????????????????????????????????????????????????????????????????????????????????????????????????? 2 ?????????????????????????????????????????????????????????????????????????????????????????????????????????????????????????????????????????????? 3 ?????????????????????????????????????????????????????????????????????????????????????????????????????????????????????????????????????????????????????? 3 ?????????????????????????????????????????????????????????????????????????????????????????????????????????????????????????????????????????????????????? 4 ??????????????????????????????????????????????????????????????????????????????????????????????????????????????????????????????????????????????????????????? 4 ?????????????????????????????????????????????????????????????????????????????????????????????????????????????????????????????????????????????????? 6 ?????????????????????????????????????????????????????????????????????????????????????????????????????????????????????????????????????????????????? 9 ???????????????????????????????????????????????????????????????????????????????????????????????????????????????????????????????????? 15 ??????????????????????????????????????????????????????????????????????????????????????????????????????? 22 长期以来,项目成本的管理和控制,还停留在管理者层面,尚未传递给全体员工。比如—— 为赶工期而盲目增加施工人员和设备,导致窝工现象的发生; 现场布置不合理,导致材料二次倒运费用的增加; 为保证工程质量,采用可行但不经济的技术措施,导致项目总成本增大。 将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归于项目成本管理主管或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和工程质量,工程组织人员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致使现场成本控制的责任旁落。 财务人员是成本控制的组织者,不是成本控制的主体,不走出这个认识上的误区,就不能搞好项目成本控制。 2 公司在进行项目成本的控制过程当中,各业务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强横向业务联系。只有落实技术部门的龙头作 用,物资、设备、质检、(安全)等部门的管理作用,财务、(审计部门)的监控作用,(纪检部门)的法律监督作用,各级领导的带头作用等等,才能确保责任成本控制系统的不失灵,保证成本管理运作能力的持续加强。 (1)招投标前期及招投标阶段; (2)项目实施阶段; (3)项目竣工及工程款结算阶段; (4)保修阶段。 根据项目成本管理的四个阶段,项目成本的核算,应包括项: (1)前期市场调查、信息跟踪和投标的成本 (2)实施过程中的直接成本 (3)实施过程中的间接成本(含借款利息) (4)质量成本 (5)资金成本(含因我方责任造成未按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规定时间完工、未能及时回收欠款等等造成的资金浪费) (6)其他 3 通过劳务队伍的选择、物资和设备的采购、项目班子的构建、重要岗位以及关键工种人员的配备等,最终使项目 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或目标竞争对手)。 此科目可以掌握工程总体结算额,并将资金流和成本流分开,以业主签字确认的作为应收账款入账依据,可以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同时也不会因应收账款的变动,反复调整收入和成本。 下设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二级科目,及时掌握工程的大致毛利情况。 管理费用下设合同预计损失,存货跌价准备下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等科目,用以核算合同预计损失。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时,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相关科目,不以此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2业主批复价不能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而是作为结算价款直接借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贷记“工程 结算”。 3.工程收入和成本的确认采取完工百分比法,因为会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每月按统计工作量确认收入和 成本后,但业主在审定付款时一般会审减一部分,而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审减的结算额基本上无法知道的,因此会计 会预留一定的工程成本以与当期收入配比,预留金额取决于会计人员的经验,这就有了利润操纵的空间。使用完工百 4 分比法,这种利润操纵就会大大减少,使会计人员能准确地计算出当期的收入和成本。收入及成本的确认分为两种情 形: (1)当合同成本能够可靠估计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当合同成本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又细分为: ? 合同成本如果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 为费用,即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1-完工进度百分比)-以前预计损失准 备 借: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合同预计损失减少时(为负数时),作相反分录,在前期累计预计的合同损失范围内冲回。 当全部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总收入和费用时,应转销预计损失准备。 5 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即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为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主营业务收入”为 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额如为负数计入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将原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冲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贷: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同时,工程竣工移交时: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企业于每期工程价款结算时,根据工程计价结算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企业应纳税营业额是业主批复的验工计价款,而不是企业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定的主营业务收入,由此必然 造成企业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配比,所得税也存在相同的问题。 对上述原因产生的时间性差异,月末应按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相应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实际 收到的工程款计算确认应上交的各种税金,记入“应交税金”科目贷方。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与“应交税金”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 1、 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应尽可能以 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6 2、 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 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 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4、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核算对象一 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或者直接以每台机械或设备为成本核算对象,俗称“单机核算”。 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 为准确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施工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 分设专栏。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一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 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运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应注意,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 可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则先在“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合同毛利”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 成本和合同毛利。 运用“人工费”科目要注意,该科目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 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 运用“制造费用”科目应注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计入“管 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记本科 目。 7 运用“机械作业”科目应注意,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 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 “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运用“辅助生产”科目应注意,企业下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作业单位,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在“机械作业” 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 “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成本或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施工企业和单位须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并按规定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具体表现在增加了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计算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1、 人工费的核算 首先由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 然后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2、 材料费的核算 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才能计入 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而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 分别通过“制造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科目归集并分配。分配方法主要有台 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及作业量分配法。 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5、间接费用的核算 8 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已完工程 的费用再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 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为了加强我公司项目成本的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建 造合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1、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 3、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以及材料、结构件、作业、劳务的内部结算价格; 4、完善各种计量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二)按月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成本 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以及材料供应部门,应按月计算产品、作业和材料成本。 计入当期工程、产品、作业和材料成本的材料消耗和费用开支,应与工程、产品、作业量和材料采购数量的起讫 日期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三)根据计算期内已完工程、完工产品、已完作业和材料采购的数量以及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工程、产 品、作业和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四)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其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计算口径,应与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施工图预 算、施工预算或成本计划取得一致。投标承包和投资包干的工程,其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计算口径,应 与按中标价或合同价编制的施工预算取得一致。 (五)企业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当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 本;凡不属于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当期成本。当期一次支付或发生数额较大、受益 期较长的费用,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六)必须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施工成本与已完工程成本 的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承包工程成本与专项工程成本的界限。 9 (七)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对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必须设置必要的帐册,以审核无 误、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费用项目和单位、部门进行核算,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八)企业成本核算中的各种处理方法,包括材料的计价,材料成本差异的调整,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费用的分配,已完工程和未完施工、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计算,以及销售产品成本的计算等等,前后各期必须一 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 报告中加以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由直接费和管理费组成。一般应当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五 个成本项目。 1、人工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 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应计入成本的各种奖金。 2、材料费: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 材料的摊销费和租赁费。 3、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现场直接耗用的水、电、蒸汽等费用,施工现场发生的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 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铁路、公路工程行车干扰费,送电工程干扰通讯保护措 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等。 上述各项其他直接费,在预算定额中,如果分别列入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项目的,企业也应分别在相应 的成本项目中核算。 5、管理费:包括企业为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应提取的职工福利基 金及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职工教育经费、利 息支出、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以及定额测定、预算编制、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现场照明等其他费用。 企业可以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上述成本项目作适当增减和合并。如使用结构件较多 的工程,可以单列“结构件”成本项目,等等。 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应计入成本的奖金,耗用的各 种材料,使用自有的和租入的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的费用,应当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手续完备的凭证和资料,在“人 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等成本项目内进行汇集,直接计入或按规定的方法分 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 2、生产工人的计件工资,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计时工资应按实际工时或定额工时进行分配,计入有关 成本核算对象。工资性津贴和按照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各种奖金,比照计件和计时工资的分配方法,直接计入或分配计 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 支付给分包单位的人工费,直接计入该分包工程的“人工费”成本项目。 10 3、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材料,凡能够确定受益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由几个 成本核算对象共同使用的材料,应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在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租用周转材料的租赁费,应直接计入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使用自有周转材料的摊销价值,应按规定的摊销方法 一次或分次计入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在计算工程成本时,必须将耗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材料 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一般应当按照材料类别进行核算,不能将所有材料都使用一个综合差异率。材料的类别 由主管部门或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加强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 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期必须与成本计算期相同,按期分摊,不得在年末一次计算。耗用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 异,除委托外部加工材料可以按上期的差异率计算外,都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耗用材料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分批实际法”中选定一种。 施工现场储备的材料,应当作为企业库存材料处理,不得计入成本。实际耗用的材料,必须按成本计算期内实际 耗用的数量计算,不得以领代用。已领未用的材料,下期不用的,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下期继续使用的,要办理“假 退料”手续。 工程竣工后,应将剩余材料退回仓库,已经计入工程成本的,要冲减成本。现场回收可利用的废料,按可利用价 值或回收价值,冲减成本。 4、租用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凡能确定受益成本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由几个成本核 算对象共同受益的,应确定合同的分配标准,在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自有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一定的方法在各有关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一般只包括 直接费,不包括管理费。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直接列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管理费”项目。 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辅助设施和进出场费,应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机械使用费”项目。 5、施工生产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其他直接费,能分清受益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受益成本核算对象的“其他直接费” 项目;与若干个成本核算对象有关的,应按规定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 6、各项管理费用,应分别管理部门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将属于应由工程成本负担的部分,采取合理的 分配方法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管理费”项目。 7、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按《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规定,按月提取,并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 和部门进行分配。属于工程成本负担的,应按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分配计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项目;属于 工业生产、辅助生产、材料采购、专项工程等成本负担的,应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和标准,分别计入有关成本项目和 核算对象。 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要严格分清大修理费用和经常性中小修理费用。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应按规定的提取 率按月提取大修理基金,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实际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提取的大修理基金中开支。实际发 生的中小修理费用,一次或分次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 8、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应按规定的摊销方法,一次或分次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管理费”项目。低值易耗 品报废时的残值和向过失人收回的赔偿款,应冲减当期摊销数。 9、对一次支付、分期摊入成本的费用,应在费用支出时列作待摊费用,并分别费用项目,按受益期限确定分摊 额,分期摊入成本,不得多摊、少摊或不摊。分摊期限一般为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年。 对于应由本期成本负担而在以后月份支付的费用,应在本期提取时,列作预提费用,并分别费用项目计入本期成 11 本,不得多提、少提或不提。预提费用与实际发生数差异较大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额,一般应在年终冲 减成本,不得保留余额。因特殊情况必须保留余额的,应在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并由主管部门审 查批准。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项目、内容,要按照规定加强管理。一切不属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范围的支出,不得作 为待摊费用或预提费用处理。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内容规定如下: (1)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辅助设施和进出场费; (2)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砂石开采剥土费; (3)新建单位一次大量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4)按照规定应分期计入工程成本的技术转让费,包括许可证费、专利费、设计费以及为掌握引进技术发生的 有关费用; (5)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数额较大的契约、合同公证费和鉴证费,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咨询费; (6)一次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7)一次支付数额较的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探亲路费和探亲期间的工资; (8)一次支付数额较大的职工冬煤补贴; (9)预付报刊订阅费; (10)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11)预提收尾工程费用; (12)其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10、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所属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车间、单位或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按不同 的车间、单位或部门和成本核算对象(如各种自制材料、劳务的种类等)以及自行规定的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并按照 规定的分配方法全部分配给各受益单位。 辅助生产车间、单位或部门为本单位的施工生产和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和劳务,不负担管理费用,但对外单位、 本企业基建部门和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专项工程和福利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销售材料和提供劳务,均应负担管理费用。 1、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计算未完施工、已完工程和竣工工程的实际成本。 2、企业在期末应对未完施工进行盘点,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工序,折合成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量;再根据分部分 项工程的预算单价计算期末未完施工成本。 期末未完施工成本一般不负担管理费。如果期末未完施工成本数额较大,并且期初、期末的数量相差很大的,则 应分摊管理费。 未完施工工程量占当期全部工程量的比重很小,或期初、期末数量相差不大的,可以不计算未完施工成本。 3、本期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根据期初未完施工成本、本期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和期末未完施工成本进行计算。 4、工程竣工后,企业应当根据成本记录汇集的各项生产费用,核算自开工起至竣工止的全部工程实际成本。 12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 1、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如预制构件厂、木材加工厂、机械修造厂等),可以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 要求;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1)生产一种或几种产品的,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 (2)分批、单件生产的产品,以每批或每件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3)多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 (4)产品规格繁多的,可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各种产品适当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 算对象。 2、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一般应当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管理费五个成本项目。 (1)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按照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各种奖金; (2)材料费:包括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数; (3)机械使用费:包括机械设备所耗用的燃料、动力费以及机械设备的折旧费、大修理费和经常修理费; (4)其他直接费:包括停工损失、废品损失等; (5)管理费:包括组织管理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 3、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应比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归 集和分配各项生产费用。并根据在产品实际结存数量,以及完工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数量,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 在产品数量较多而且各月之间很不稳定的,月末应按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 产品数量的比例,计算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定额管理比较健全的工业企业,可以根据在产品的结存数量和各种消耗定额,计算在产品成本,再根据全部实际 成本扣除在产品成本,计算产成品成本;或者按在产品和产成品全部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例,计算在产品和产成 品成本。 按批投产、分次完成的产品,月末计算成本时,产成品的成本,可暂按定额成本或同种产品最近一期的实际成本 计算;该批产品的总成本扣除产成品成本,即为在产品成本。全部产品完工以后,再计算全部产品的成本。 在产品数量较少或期初期末在产品数量基本相等的,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当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全部作为产 成品的成本。 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作业成本的核算 1、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如机械站、运输队等)一般应以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大型机 械设备以单机或机组,小型机械设备以类别)为成本核算对象。 2、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一般应当设置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管 理费五个成本项目。 (1)人工费:包括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按照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各种奖金; (2)燃料及动力费:包括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运转所耗用的燃料、动力等费用; (3)折旧及修理费:包括按照规定对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实际发生 的经常性中小修理费,以及更换工具、部件的价值; (4)其他直接费:包括润滑及擦拭材料和其他材料的费用以及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其他直接费,如养路费、港口 费、过渡费、过闸费、机械搬运、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等; 13 (5)管理费:包括为组织管理机械施工和运输作业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 3、各项机械施工和运输作业的生产费用,应比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和成 本核算对象进行汇集和分配,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根据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和实际完成的作业量计算作业的单位成本。 机械施工作业以台班为单位计算单位成本;运输作业以台班或吨公里为单位计算单位成本。 材料供应部门材料成本的核算 1、材料供应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材料成本核算对象: (1)比重大、价值高的材料,以材料的种类或规格为成本核算对象。 (2)品种繁多、价值较低,而且比重很小的材料,可以将不同类别的材料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材料供应部门一般应当设置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三个成本项目。 (1)买价:包括购入材料的原价和供销部门手续费; (2)运杂费:包括自购买地运至工地(施工现场堆存材料的地点)或仓库所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及合理的 运输损耗等费用; (3)采购保管费:包括为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采购和保管人员的工资、应 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及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 费、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材料盘亏及毁损等。采购保管费的内容应与国家规定的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所列费用项 目相一致。 3、材料供应部门在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比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汇集和分配,计算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材料的买价和供销部门手续费,应按材料的规格、种类直接计入材料成本。 各种运杂费,应由某一种规格、种类材料负担的,应直接计入;应由几种规格、种类材料共同负担的,应按材料 的重量、体积或买价的比例分配计入。 各种采购保管费,应按规定的方法,分配计入材料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成本管理和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组织体系,加强成本核算工作的领 导,配备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员,认真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并实行成本核算责任制。 实行公司、工区、施工队三级成本核算的企业,施工队(或车间,下同)根据工区(或工程处、厂,下同) 下达的成本指标,结合施工生产过程的特点和经济责任制的要求,核算工程、产品、作业的直接费用,或包括管理费 在内的实际成本,按时向工区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工区汇总核算工程、产品、作业的实际成本。公司汇总核算全部工 程、产品、作业的实际成本。 实行公司、施工队两级成本核算的企业,施工队核算工程、产品、作业的直接费用或实际成本,按时向公司提供 成本核算资料。公司汇总核算全部工程、产品、作业的实际成本。 实行公司集中核算成本的小型企业,施工队按时向公司提供成本核算资料,由公司核算全部工程、产品和作业的 实际成本。 企业应当按照费用归口管理的要求,核算各职能部门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14 企业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班组经济核算,本着干什么、管什么、算什么的要求,采用简便可行的核算形式 和方法,核算班组或个人直接掌握的单项消耗指标。 企业在做好工程、产品、作业和材料成本核算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企业,应当结合投标承包、投资包干、内部分 级承包等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核算各种专项成本,加强成本考核,不断降低成本。 所谓质量成本,是指为保证和提供建筑产品质量而进行的质量管理活动所花费的费用。或者说与质量管理职能管 理有关的成本。质量成本由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四部分组成。 内部故障成本 即为使建筑材料经过合理技术组合形成建筑产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 (1)施工质量成本: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引起的缺陷和为处理缺陷而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A、分部分项废品损失;B、返修品工、料费和复检费用;C、停工损失;D、事故分析处理费用等。 (2)建后服务成本:指业主在建筑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A、由于建筑产品安全性能问题或质量责任分歧造成的诉讼费;B、由于建筑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损失而支付的赔偿费;C、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修理费;D、事故分析费等。 外部故障成本 即为建筑产品所配套的机、电、水、管、消防、空调、通风、门窗、燃气、通讯、楼宇控制系统等 设备在保证建筑产品安全性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A、诉讼费用;B、赔偿费用;C、维修费用;D、事故分析费用;E、保险费等。 预防成本,指为使建筑产品故障减少到最少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内容包括: (1)质量计划工作费用:指企业为制定质量计划而发生的人员工资、文件费和办公费等。 (2)质量控制管理费用:指质保人员工资费、资料费以及控制设备的核准、维修费用和材料消耗费用等。 (3)质量情报工作费用:指质量信息人员工资费、信息费、信息跟踪费、资料费等。 (4)质量教育、培训、奖励费用:指教员和学员工资费、讲课费、资料费、学员外出培训学费、租用场所和设施 费,以及质量奖励等费用。 (5)设计更改费用:指企业为施工项目发生设计变更和受监理工程师指令更改影响造成的原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防止质量事 故、试验计划等一系列变更而发生的有关人员工资费用以及资料费和会议经费等。 (6)质量公关费用:指企业为施工项目质量接受第三方及业主的评审(比)或竣工交验、进度检验等原因进行公关 活动所产生的人员交通、食宿、招待、通讯费、礼金(品)费用等。 (7)处罚费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规章管理规定而发生的罚款。 15 鉴定成本,指原材料进场检验、各分部分项和建筑产品全面完工后的验收和为进行质量鉴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其内容包括: (1)原材料和外购件检验费用:指企业对所使用的材料和外购件进行检查、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2)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费用: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质量进行验收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和材料消耗费 用。 项目管理培训 (3)工程移交费用:指建筑产品移交业主使用前进行性能检测和系统试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项目 一般说来,内部故障成本占总成本的25%,外部故障成本占总成本的25%,预防成本占总成本的10%左右,鉴定成本占总成本的40%。 二、 进行有效的质量成本核算必须本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一)质量成本属于质量管理范畴,其核算的组织原则应是:由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分级管理,财务部门具体核 算出综合反映质量成本的最终结果,在核算过程中,质量、成本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不断地调整部门之 间的分工,及时修订《企业质量成本管理办法》,使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合理,管理更加科学。 (二)质量成本核算、数据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其原始凭证和报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归集和整理,唯有那 些精心收集、准确无误的数据才能产生有效可靠的信息。 (三)确立质量成本经济性的思想原则,为了使建筑产品既能满足相关《规范》和业主的需要,又能使质量成本 最低,这就需要选定最佳质量水平,即考虑成本与质量保证值之间的最佳平衡。降低质量成本并不意味着降低对建筑 产品的要求,以致出现“豆腐渣工程”。 (四)严格报告质量成本责任制,使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办事有标准, 从而便于对质量的考核。 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特点是品种多、批量小、周期长、工期紧、技术新、牵涉面大、协作配套广、物料消耗多、 资金占用高、劳动力密集等。由于这些特点,使得质量成本的核算方法和内容与其它行业相比有差异。施工企业一般 应以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归集,这样便于核算和分析。企业质量成本管理过程如图二所示。 16 施工企业进行成本核算前,首先应根据本企业历史资料、工程承包合约、建筑产品结构特点编制质量成本计划, 确定质量成本的最佳水平,并按质量成本项目进行分解,在内部成本、外部成本、预防成本和鉴定成本中,故障成本 (内部故障成本与外部故障成本合并之和)占总质量成本的比重最大,其中施工质量成本发生额更为突出,所以施工 企业要重点抓好内部故障成本的统计、核算和分析工作。 质量成本的统计核算内容如下: 项目部根据各作业队(班组)实际发生的质量成本原始凭单,逐月进行统计汇总,并加盖“质量成本”印章,统 计表由质量安全部进行核证,项目统计明细表如表一所示。 项目部统计报表原则上按单项工程进行统计,这样便于归集和计算可比建筑产品质量成本降低率。 17 施工企业建后质量服务成本发生额一般都比较少,如该成本呈上升趋势,证明该企业的质量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诚 然如此,那将会严重影响企业信誉,影响已经取得的经营市场,更会影响企业的再次经营,以至于企业陷入步履维艰 甚至是破产关门的万劫不复之地。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密切注意建后质量服务成本的发展动态。 建后质量服务成本一般由合约部、成本部等经营、核算部门或建后服务部门统计。其统计表格式如表二所示。 施工企业外部损失成本不是每月都发生的,但如果外部损失成本呈上升趋势,也会影响该施工企业信誉,继而影 响其开拓市场。所以,施工企业也要密切注意外部损失成本的发展动向。 外部损失成本一般由物料管理部、合约部、成本部统计,其统计表格式基本同表二。 在一般情况下预防成本只占质量总成本的10%左右,它与内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相比属于不可避免成本。 尽管发生额比较小,但对内部故障成本与外部故障成本发生额的控制却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预防成本一般由质量安全部、成本部、工程技术部、合约部逐月统计,其统计表格式基本同表二。 鉴定成本一般由成本部、质量安全部和工程技术部统计,其统计表格式如表三所示。 18 在表三中除统计鉴定成本内容外,还应统计因质量保证部门、第三方检验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错(漏)检费用。 在进行财务核算分析时,此费用可统一归集到故障成本(内部故障成本与外部故障成本合并之和)中去。 项目管理培训 各项目部和有关部门根据原始资料填写了以上报告并及时反馈后,财务部门据此进行核算统计,并汇总填写当月 质量成本总报表,具体格式如表四所示。 19 质量成本分析是质量核算的深入,也是质量成本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质量成本分析可得到必要的信息,从而为 调整、确定质量成本中各项费用的投入,达到既定质量目标提供可靠依据。 根据表四材料,我们可以绘制该工程承包企业报告期质量成本分析图,如图三所示。 20 质量成本分析,即根据质量成本核算的资料进行归纳、比较和分析,共包括四个分析内容: (1)、质量成本总额的构成内容分析; (2)、质量成本总额的构成比例分析; (3)、质量成本各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分析; (4)、质量成本占预算成本的比例分析。 质量成本分析表如下: 为了便于比较,除核算分析质量成本各项费用发生额外,还可计算质量指数。 所谓指数,就是质量与某种基数之比。指数是一种尺度,长期计算下去,能够从整体上看出质量成本的发展动向 和趋势。比较基数要视行业和各施工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建筑业常用的基数有: 1、直接施工人工工时; 2、直接施工人工成本; 3、产值; 4、实际施工成本或预算成本。 以产值和施工成本来计算质量指数。计算公式和实例如下: 产值质量指数= 质量成本支出总额/产值总额×100% 21 施工成本质量指数= 质量成本支出总额/施工成本总额×100% 计算出质量指数后,应结合历史资料进行对比和趋势分析,以把握质量成本的发展方向。 对与计划指标和同期实绩背离较大的项目,质量管理部门(这里系指质量成本管理委员会,在各企业一般由总经 理亲自兼任主任,其他副总、三总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主管为其成员)应及时牵头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实际,调查情况, 分析原因,落实措施,协调指挥好全企业的质量活动。力求质量成本下降,并促使建筑产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某工程预算成本44,175,000元,发生实际成本38,967,650元,其中质量成本1,156,155元。 根据类似表五的分析资料,质量成本总额占预算成本2.625,比一般工程的降低水平还要高;特别是内部故障成 本的比例(占预算成本0.34%,占质量成本12.8%)更为突出;但是预防成本要占预算成本的1.75%,占质量成本总额66.94%,说明在质量管理上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致使返工损失、返修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停工明显减少,也没 有因质量问题被业主索赔或处罚。 站在质量成本管理的角度上,还有质量公关费用、停工损失、质量过剩支出、分包损失费、劣质物料额外支出、 回访修理费等六大费用表现偏高,其费用累计百分比为23.11%,对此切切不要掉以轻心,更不可以忽视,必须进一步 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成本降低到计划指标控制范围以内。 对影响质量成本比较大的关键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质量成本控制。质量成本控制分析比对明细如表六所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 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 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 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22 第六条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 合同收入 第八条 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 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 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 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一条 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一)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章 合同成本 第十二条 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 间接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耗用的材料费用; (二)耗用的人工费用; (三)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四)其他直接费用,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 第十四条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 摊计入合同成本。 第十六条 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第十七条 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章 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第十八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十九条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3 (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四)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第二十条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一条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二)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第二十二条 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 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第二十三条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 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第二十四条 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 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 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第二十五条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 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第二十六条 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的 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第二十七条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六章 披露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各项合同总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二)各项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或亏损)。 (三)各项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 (四)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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