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安全教育与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草滩四路(尚林路-滨河大道)道路、雨污水及电力管沟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
陕西中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混凝土管的运输、码放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新工人必须参加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作业前应检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方可使用,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作业,服从指挥,协调配合。
3、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4、人工自管垛向下放管时,必须先检查底层管的挡掩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作业人员用协调一致。放管时前方不得有人,放管速度应缓慢,直径大于600mm的管子不宜人工放管。
5、槽边码放管子时,管子不得平行于沟槽,管端与槽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m,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m,并挡掩牢固;槽边放置管子的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在有坍塌危险的槽边放置管子。
6、自墙边向外推管时,必须在管子靠前一侧进行牢固挡掩,推管人不得站在管子与墙之间。
7、装运管子时,绳必须系牢,并挡掩牢固。卸车前,必须确认管子无滚塌危险后方可松绳卸管。
8、人工推运混凝土管应设专人指挥,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推行速度不得超过人的行进速度。上坡道应指定专人掩木,下坡道应用大绳控制速度,两管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管子转向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子的前方或贴靠两侧。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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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