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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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如企业亏损,员工自愿
离职
离职人员移交手续清单离职退群时感谢的话语员工离职高管离职通告领导离职讲话
”,是否有效?
文档简介:《劳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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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
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
余小姐所在雨具厂,最近由于因为季节性原因,收益大幅度减少,又由于经
营不上,致使资产严重流失。眼看着雨具厂严重亏损,雨具厂老板找打余小姐和
其他部分职工,劝他们辞职,另谋高就(分享更多劳动法资料,请发送邮件至
yixianhr@yixianlawyer.com,申请订阅《义贤 HR 法务周刊》)。余小姐也想找
个好点的工作,就同意离开雨具厂,但是要求雨具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偿金。但是遭到老板的拒绝,他的理由是,余小姐在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写
明,“发生企业严重亏损情况时,乙方(余小姐)自动离职”,根据合同的约定,
余小姐应是自动离职,工厂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余小姐不服单位的做法,向专
家咨询。
【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劳动合同如此约定,余小姐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义贤律师解答】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经
营困难时,员工自动离职是否有效?该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放弃
权利是否有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合法,
一经签订,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依约履行。《劳动合同
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雨具厂在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企业
严重亏损情况时,乙方(余小姐)自动离职”3. (更多交流尽在 HR 法务沙龙 QQ
群:173265467)是意图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但是《劳动合同法》将这种行为纳
入调整范围,限制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中放弃权利,用人单位的行为免除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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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情形。因此雨具厂与余小姐在劳动合同中“自动离职”的约定无效。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
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余小姐有权要求雨具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双方对此条款无效存有争议,可以根
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
院申请确认。
【关键词】规避法律 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
履行和变更
履行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