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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工作制度福利院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 福利院工作职能 三明市社会福利院、三明市儿童福利院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儿童福利院工作。负责收养市区弃婴、弃童。按照《收养法》规定,做好弃婴、弃童的接收和送(寄)养工作。 二、福利院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院民”。干部职工必须做到爱院如家,努力学习,服从领导,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对院民必须要有爱心、热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 三、加强福利院建设管理和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护理水平。充分保障弃婴、弃童的合法权益,积极...

福利院工作制度
福利院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 福利院工作职能 三明市社会福利院、三明市儿童福利院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儿童福利院工作。负责收养市区弃婴、弃童。按照《收养法》规定,做好弃婴、弃童的接收和送(寄)养工作。 二、福利院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院民”。干部职工必须做到爱院如家,努力学习,服从领导,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对院民必须要有爱心、热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 三、加强福利院建设管理和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护理水平。充分保障弃婴、弃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供养途径,不断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四、严格按照《捐赠法》规定,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个人给福利院捐赠的款、物的接收、保管和使用工作,详细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并及时把捐赠和使用情况予以公布,增加透明度。 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使福利院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努力营造和谐气氛,为干部职工和院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岗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明确岗位职责,明确院方工作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目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达到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 :意义 通过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院方各项工作更加有序、科学、严谨、优质、高效。 第三条:原则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履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考核管理力度,不断改进,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要求 自觉执行本规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院长岗位职责 1. 在市民政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面主持福利院工作,发扬民主,集体决策,廉洁勤政。 2. 领导制定本院总体发展规划和长、短期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安排、检查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市民政局汇报工作的落实情况。 3. 负责领导、组织、检查儿童的养护、救治、教育、康复、特教等业务工作计划的拟定和贯彻执行情况。根据《收养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弃婴弃童的国内外家庭送(寄)养等业务工作的审定工作。定期深入各部门了解业务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现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4. 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安排员工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考评。组织领导本院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等工作。 5. 抓好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6. 直接负责重大募捐工作,负责检查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 第二条 党支部书记职责 1. 在市民政局党组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2.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3. 了解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 经常保持与干部职工的密切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参与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配合行政工作。 5. 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 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与培养工作。 7. 指导支持工会的工作。 8.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 负责督促检查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条 工会主席职责 1. 负责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 2. 负责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工会重大问题。 3. 负责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4. 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审批工作。 5. 协调工会与党组织、行政以及其它部、室的关系。 6. 代表和维护干部职工利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福利院首问责任制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率,规范全院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福利院首问责任制度。 1. 不论来院办事人员及服务对象或家属咨询任何问题,工作人员都不能推辞,而是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做出解释,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协调好。咨询内容不属第一责任人工作范围时,第一责任人也应对来人负责到底。 2. 来人办事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第一责任人协调,较为复杂事宜应交部门负责人牵头协调,部门负责人协调无结果时,报相关领导处理。 3. 凡是能立即答复或处理的事,应随到随办,不能立即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与来人约定时间,并负责落实处理问题。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天。 4. 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热情待人,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严格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如因公离岗需准假后方可离开。 5. 办公室应设立接待登记簿,并做好登记记录。在院内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对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或违反规定的按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处理。 第二条 考勤制度 1.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院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 因特殊情况(如遇急事等),不能准时上班,必须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院领导。 3. 上班时间外出办事或遇有急事,应将去向、时间告知院领导,否则按脱离岗位处理。 4. 因事、因病无法上班,应事先请假。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由院领导审批。 5. 正常婚假、产假、公休假,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6. 除公休假和法定可销请的事假外,其他假期一律扣考勤奖,每天按10元计;未请公休假者,其他假期可以与公休假对抵,不扣考勤奖。超过公休假仍按每天10元计算;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月累计5次以上扣当月考勤奖及季度奖,旷工一次扣30元。 7. 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批准在夜间或节假日、双休日加班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8.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有请假条、考勤表一律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三条 值班制度 1. 值班时间:上午8:00,下午17:30(夏季时至18:00)。 2. 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不得缺岗、脱岗。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或调整其他人值班。自行调整 他人值班的,应告知办公室。值班人员迟到或早退20分钟(含20分钟),每次扣10元,超过20分钟,视同断岗、溜岗。断岗、溜岗,每次扣30元。 3. 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值班时间不得在值班室闲聊、打牌。要做好来访接待和电话接听,并做好记录。 4. 值班期间,实行值班人员首问责任制。若遇有急办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领导或相关人员。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请示领导或相关人员办理。 5. 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值班时,遇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领导或相关人员汇报。 6. 值班人员要自觉做好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好公共财物。 第四条 福利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 (1)单位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岗位对本岗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政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 对外公开内容:首先必须由相关职能岗位根据政务公开的目录编制形成书面公开材料,经岗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院政务公开审议小组审议;审议小组组长签字后提交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3)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效能告诫;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行政责任。 (二)政务公开预审制度 (1)院成立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负责本院政务公开内容预审工作。 (2)公开内容预审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客观真实、注重实效、形式和范围适当的原则。 (3)院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负责对本院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政务 公开预审应着重把握:公开内容是否属于保密范围,产生的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可信。 (三)政务公开的评议制度 (1)成立院务公开评议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民主评议工作。 (2)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对全院工作人员实施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政务公开的成效等。 (3)要通过适当形式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服务对象对我院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要通过民主评议活动,促进我院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 (四)政务公开反馈制度 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纠正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各种形式给予反馈。 (五)政务公开备案制度 (1)本院对外公开资料要按时报送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政务公开档案的主要内容是:?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本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精神的文件;?本院上报市民政局的政务公开材料;?本院在院政务公开栏上的公开资料;?各责任小组开展监督、审议、评议的资料;?通过新闻媒体、电子网络及其他形式与载体公开的资料;?发布公益性广告备查资料,及其他与政务公开相关的图片、资料。 (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1)凡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公开的均应主动公开。 (2)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群众关注但未公开的事项,群众可以直接向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有关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的申请。 (3)对群众申请公开的项目,由院公开办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应及时公开;一时不能公开的或属于保密内容不能对外公开的,应在研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群众作出解释说明工作;无法直接向群众作出说明解释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办。 (4)无论是主动公开或是依申请公开的项目,属于经常性公开的内容,应编入政务公开目录编制,统一管理实施。 (七)政务公开考核考评制度 (1)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考核考评工作 的组织领导,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三明市福利院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并组织实施。 (2)政务公开考核考评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议相结合,组织邀请我院行风、效能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政务公开的考核考评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4)政务公开考核考评采取平时随机抽查与年度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的结果在本系统进行通报,并作为评价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效能建设、行风评议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1)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监督工作要做到接受干部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鼓励干部积极参与监督工作,结合效能 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聘请若干名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代表为社会监督员。 (2)院公开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特殊情况随时督查。 (3)对新闻媒体的批评性报道,以及群众通过媒体反映本系统有关政务公开及相关问题的,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并反馈。 第五条 来宾登记制度、外事接待制度 (一)来宾登记制度 (1)设内、外宾登记册各一本,分别进行登记。 (2)内宾登记项目包括姓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 (3)外宾登记项目包括姓名、国籍、联系地址、电话。 (4)集体来访,内宾只登记负责人,外宾逐人登记。 (二)外事接待制度 (1)要了解来访者的姓名、国籍、来访起止时间、人数、基本背景资料、护照号码、来访目的等情况。 (2)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接待计划。 (3)办公室人员接待并陪同参观。 (4)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照相、摄像。 (5)接待要热情、周到,对影响大的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安排宾主合影。 (6)接待过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来宾登记制度,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条 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我院的整体素质,增强道德意识,特制定本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制度。 1. 党支部和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意义。全院干部职工要努力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 充分发挥系统资源,利用院会议室、活动室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各项活动,凝聚力量,增进感情,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3.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的组织领导,由党支部书记、院长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4. 利用院务公开栏、文化宣传栏、工作简报和市福利院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公民思想道德,营造浓厚氛围。 5. 加强管理,深化教育,注重实效,确保取得较好效果。 第七条 安全防火、防盗制度,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一)安全防火、防盗制度 (1)正确认识安全防火、防盗的重要性,加强防火、防盗措施,保证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2)对于机电工具的使用,首先要检查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漏电现象,用后及时拉掉保险电闸。 (3)工作间及储藏室内工具、用品、食品摆放整齐,禁止吸烟,杜绝火源。 (4)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上岗即做好工作准备,下班后关好门窗,夜间值班认真负责,不脱岗。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市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工作的法规规定,结合民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有关要求,实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 (2)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重大节日前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培养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根据院实际情况,制订安全防范措施预案和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疏散方案,明确责任,熟悉任务、路径。遇到突发事件妥善处理。 (4)安全管理执行“三不过夜”(即传达上级精神,部署院安全工作不过夜;处理事故隐患不过夜;处罚发生问题责任人不过夜)、 “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查清楚不放过;事故部门没有达到整改要求不放过;事故部门全体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五查”(即自查、院查、抽查、互查和夜查)。 (5)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对防范重点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及易发案部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记录备查。 (6)按部门性质不同,配置各种防火、灭火的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更换,按照规定日期,更换灭火器药液。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禁烟火。 (7)加强医疗安全教育,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8)对单位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组织有关人员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解。 第八条 创先争优评比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把文明班组的创建活动引向深入。我院决定在护理部开展“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特制定以下办法: 《创先争优标准及评选方法》 (一)创先争优评比标准如下: (1)卫生责任包干区。环境是否整洁,有无异味,地板是否干净,天花板是否存在蜘蛛网,门窗、风扇是否擦拭,卫生间卫生是否打扫干净。责任区是否做好有关节约措施。 (2)做好对“结对子”对象的照料。孩子着装是否整洁,身上有无异味。 (3)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做好各自负责的工作。及对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4)对接待来电来访人员是否热情。并应做到对来电来访内容做好记录,并将内容及时反馈于相关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是否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各自办公室的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6)其他特殊情况,如对院内工作有重大贡献、某次成绩突出被授予荣誉称号的给予标兵称号;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人员进行推荐。 (二)评选方法如下: (1)护理部“创先争优”的评选标准按照《福利院护理部创先争优评分细则》的内容进行评选。一个月评选一次,在每个月初对上个月进行评选。先个人自评后,护理部全体员工再进行评议,最后由评议组评议确定。 (2)每次分别评出2,3名护理标兵。 (3)办公室负责人每月26日前讲考核评比情况以书面材料备案。 (4)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行政处罚的,取消其创先争优评比资格。 (5)凡违反部颁“六不准”和计划生育者,取消其创先争优评比资格。 (6)凡旷工、下岗者,连续三个月不得评为文明职工,如年度内发生旷工、下岗两次以上者(含两次),取消其创先争优评比资格。 (7)新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调入人员在试用期间不参评,待试用期满后享有评比资格 (8)内退、病退、病休、长休或因特殊原因离岗人员、自签订协议之月起取消其评比资格;本年度被退休人员自领取退休工资当月起不再享有评比资格。 (三)评议组人员组成和奖励办法 评议组由办公室1人,护理部推选2,3人组成,办公室负责整理相关的评议资料。 (四)对当月评选出的创先争优模范进行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九条 福利院工作人员“六不准” 1.服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问题,不准侮辱、打骂院民。 2.认真履行职责,恪守工作纪律,不准玩忽职守。 3.严守廉洁规定,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吃请、馈赠和参加对公正执法有影响的活动。 4.不准以权谋私,徇情枉法,多吃多占和克扣院民的生活物品。 5.不准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 6.不准让院民给职工和亲友干私活。 第十条 服务承诺 ?护理部承诺:营造以人为本和亲情的服务环境,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工作主动、及时解决院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做到不训斥、不顶撞、不打骂、不挖苦、把爱心、耐心、温馨献给每一位院民。 ?医疗承诺:搞好为老年人、孤残儿童的医护服务,为老人和孤儿看病认真热情,耐心解释,让老人和孤残儿童放心。 ?饮食服务承诺:饭菜力求多样化,物美价廉,饭菜可口,味美香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买不做变质腐烂食物,生熟分开,餐具定期消毒、清洗,预防病从口入。 ?后勤保障承诺: 24小时供给热水、开水,并及时做好全院房屋维修,车辆维护保养管理,水电通讯维修,确保全院工作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岗位职业道德规范 1.行政人员 熟悉本职,合理调配;对外接待,热情谦虚;勤俭持家,心系单位;服务一线,方便他人;本职技术,精湛熟练;全面服务,协调周到;养护绿化,美化环境;设备完善,维修到位。 2.医护人员 救死扶伤,竭尽全力;高尚医德,牢记心里;博览群书;钻研医技;精益求精,耐心仔细;奉公守法,不谋私利;团结协作,文明行医;操作规范,护理细心;开拓创新,不断进取。 3.财务人员 忠于职守,严格把关;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严守财纪,账目清楚;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精打细算,当家理财;认真服务,做好参谋。 4.护理员 细心观察,精心护理;耐心贴心,胜似亲人;天天一清,整齐清洁;文明护理,和蔼可亲;对象利益,不占丝毫;问寒问暖,热情周到;遵守“六不”,切忌违反;遵纪守岗,严防事故。 5.驾驶员 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坚持制度,按章出车;避免事故,确保安全;车容车貌,保持洁净;送货取料,轻捷清楚。 第四章 应急预案 第一条 福利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指导和规范我院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院民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 1. 本预案适用于院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院院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群体性疾病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引起的严重影响院民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2. 主要危害因素: 传染病: 鼠疫、霍乱、非典、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流脑、乙脑、流感、麻疹、风疹、流腮、水痘等疫情。 食物中毒:院内食堂作为供应院民及工作人员就餐场所,其采购、加工、卫生工作如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现象。 自然灾害:台风、暴雨、洪灾、塌方、高温等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发生处理预案: (一)食物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事故,知情者不能惊慌失措,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相关人员报告。院工作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抢救工作。划定警戒区域,疏散人员,迅速查明中毒(或发病)人数及基本情况,并实施现场救护,同时由办公室拨打120急救,由护理人员陪同就医。 (2)对可能的毒源(食品、药品、物品)实施留样保护以待查。 (3)该进行隔离的立即进行隔离,以免交叉传染。 (4)由医务室统一向市民政局、卫生局、防疫站对事故涉及区域的水、食品、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进行治理,防止事态扩大。 (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 院内要高度重视气象部门、市民政局及市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指挥中心在灾前所做的各项预警报告,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并安排人员实现全天候值班。 (2)灾害来临前,如需实施紧急撤离的,应听从应急预案小组安排,全力把孩子疏散到安全地带。 (3)在来不及向外疏散的情况下,应就地组织老人孩子到院内相应的安全地带躲避。 (4)立即向110、市民政局报告,等待救援。 (三)所有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市民政局报告,12小时内上报文字报告材料。 (四)事故报告、处置电话:民政局:8241658 、8261760 卫生局:8223521 第二条 福利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福利院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院民、干部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 长: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副组长:?负责全院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及检查火灾隐患工作。 组 员: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各自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院内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1)当院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组长立即向院长报告,院长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办公室迅速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现场。并根据人员受伤情况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2)副组长迅速关闭输电、燃气系统及各种明火,以防止滋生其 他灾害,同时组织人员利用院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备,全力进行扑救。 (3)组长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将院民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 (4)由办公室负责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第三条 福利院预防甲流H1N1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福利院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在福利院的输入、传播、蔓延,保障院民、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防控H1N1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全院甲型H1NI流感防控、防治的总体工作。 副组长:?负责全院部署的甲型H1NI流感防治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全院甲型H1NI流感防治具体工作,及根据上级要求部署甲型H1NI流感防治工作。?负责全院晨检制度、表格的制定以及汇报工作的落实。?负责向院民、工作人员讲解预防甲型H1NI流感的相关知识,加大预防力度。 组 员:负责院各自分工的卫生工作及配合医务室的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加强对院民、工作人员的晨检,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增强防护知识等途径,沉着、科学、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甲型H1N1疫情,确保院民、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全院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三)落实防范措施 (1)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医务室要做好全院的晨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发烧及咽痛、咳嗽等症状的院民,立即送往第一医院或第三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一旦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报告组长,并逐一向上级部门报告。 (2)保持空气流通及环境卫生,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每楼层的负责人要做好对院民寝室、活动区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使空气流通、新鲜。每日用84消毒液拖地、对扶手、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进行擦拭消毒。一周一次对寝室、活动室等进行紫外线消毒。对有疑似流感的院民马上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就诊。对其居住的寝室采用含氟的消毒液进行空气消毒。 (3)做好健康教育,消除恐慌心理。医务室要密切关注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趋势,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力度,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引导院民、工作人员养 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全院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4)切断传播途径。疫情期间谢绝探视,停止一切献爱心及义工 活动。对入院的外来人员立即例行体温检测。 (四)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响应 院内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1)当院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包括疑似疫情)时,组长立即报告院长,院长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办公室与市疾病控制中心联系,并在第一时间给该人员戴上口罩,进行隔离,安排到医院就诊。并及时了解该人员曾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对与该甲型H1N1流感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隔离,观察1周以上,待未发现流感样症状并经指定医院医生检查确认后方可回到生活区。 (3)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4)疫情报告电话:市民政局主管科电话:8261760 市疾病控制中心电话:8215569 第四条:紧急情况人员疏散示意图 第三部分 办公室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办公室作为管理、服务的职能科室,负责全院的文件收发、档案保管、接待、募捐、宣传、文印等工作,并具有协调服务的职能。为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规范管理,保障全院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以下规范。 第一条:目的 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标准和目标,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则可依,及时传达领导的决定,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保障院整体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第二条:意义 通过本规范的制定与实施,规范本部门的管理,发挥办公室协调服务的职能,明确岗位分工职责,使办公室工作真正达到科学、严谨。 第三条: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质量认证标准,遵循院考核管理细则,不断完善、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要求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规范,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服务意识,认真工作,真正发挥办公室的作用和职能。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在院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处理院内日常事务,按照政策和相关规定,办理弃婴、弃童的接收、送(寄)养工作。 2. 协助院长抓好行政管理,积极为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3. 组织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上情下达。 4. 负责组织并安排院务会议和重大活动。 5. 负责文件起草、收发、传阅、存档,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并保管档案材料。 6. 督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对外接待、治安管理、后勤保障、水电管理、考勤统计和公共财物的管理。 7.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条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统一安排全院性的行政管理和文秘工作。 2. 组织并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负责或安排对外接待工作,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及有关活动的组织、策划。 3. 负责组织员工的政治学习,做好《简报》、信息、网站等宣传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做好文秘和档案管理工作。 4. 负责院内治安、消防及后勤保障工作。 5.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 办公室文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院内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转阅、分类归档。 2. 负责管理院内文书档案,为院内各科室提供查阅、借阅的便利服务。 3. 负责印鉴的管理、使用、登记。 4. 负责办公室的接待、募捐工作。 5. 负责档案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6. 负责办公室的一些日常性工作。 7.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科员岗位职责 1. 负责院办简报的编辑、印刷和日常管理。 2. 负责考勤的登记、报送和院考核扣款的登记。 3. 负责院史及大事记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4. 负责网站更新、维护及电子邮件的收发等网络管理工作。 5. 负责院信息的上报工作。 6. 负责照相、摄像及影像资料的整理、摄像器材的保管、广播音响器材的使用。 7. 负责全院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等办公设备的维护。 8. 负责来院新闻单位采访的请示、上报。 9. 负责院报刊的订阅、领取、发放、存档、登记。 10. 负责会议室的使用和管理。 11. 负责办公室的一些日常性工作。 12.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五条 办公室内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办公室的文印和各科室材料的复印、速印。 2. 负责全院的会议记录工作。 3. 负责行政值班的排班,并更换行政值班记录。 4. 负责全院电话管理卡的使用和保管。 5. 负责院内各种证书、图纸的保存工作。 6. 负责室务会、考核、安全会议的记录。 7. 负责简报、报道的收集和登记。 8. 负责教材、记录本、胸卡、荣誉证书等的使用及保管。 9. 负责质量认证文件资料的保管。 10.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规章制度 第一条 复印、打印管理制度 1. 各部室所需复印、打印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允许后方可印制。 2. 专人负责复印机和打印机的维修和保养,出现故障及时报修。 3. 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4. 节约纸张,杜绝浪费。 第二条 院务会记录制度 1. 按时通知会议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 作好记录,字迹清楚,内容全面详细。 3. 记录注意保密,应由专人保管,防止丢失。 4. 年终归档留存。 第三条 信息工作制度 1. 上报信息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 信息内容反映院内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包括具体新闻性的事件、故事、工作动态等。 3. 信息内容翔实,报道及时。 4. 抓住事物本质特点,表述准确,观点鲜明,注重信息报道质量。 5. 完成上级对信息工作的要求。 第四条 网络操作工作制度 1.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对计算机进行操作。 2. 及时更新院网页内容,网上发布的内容须经领导同意,必要时要经领导签发。 3. 收集的信息、重要内容必须及时下载,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4. 每天要对有关网站、信箱进行浏览,有重要内容或交流内容要下载。 5. 严格执行有关浏览网页、收发电子邮件的规定,防止病毒,并严禁浏览无关网页。 第五条 档案管理制度 1. 本院档案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规定负责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2.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 身素质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3. 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或复印档案材料,应经院领导批准,并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未经 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各类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室。阅档人员不得将档案材料进行调换、抽取、涂改、划线等。 4. 无须继续保存,需要销毁的档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销毁清册,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才能销毁。 5. 档案管理人员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档案材料毁损的,按有关 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 电脑管理制度 1. 全院电脑的维护由办公室负责。 2. 电脑的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的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3. 要定期对电脑进行技术保养。 4. 电脑遇到技术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报修。 5. 不能利用单位电脑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阅览室管理制度 1. 本院图书室出借书籍仅限本院的院民和工作人员,非本单位人员谢绝出借。 2. 工作人员借阅工具书,用毕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可稍长些,借阅其他书籍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3. 要爱护书籍,如有损坏者,按规定赔偿,如有遗失,按原价2,3倍赔偿。 4. 要保持图书室清洁卫生,在阅览室阅读书报时,不乱抛纸屑果壳,不得随地吐痰。保持阅览室安静,禁止喧哗。 第八条 健身房管理制度 1. 凡使用健身房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健身器材使用规则,在熟悉器械的性能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2. 老年院民和儿童时,必须要有工作人员陪同,严格按照使用规则进行健身训练,防止出现意外。 3. 要保持健身房的卫生,不得在健身房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得把食物带进健身房。 4. 上健身器材时必须脱鞋练习,不准在室内做与健身无关的事。 5. 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制度,健身房的健身器材仅本单位员工健身和院民康复训练使用,不对外开放。所有人员都必须爱护健身器材,经常检查健身器材状况,发现有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1. 将继续教育工作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让其在提高院整体素质工作中发挥作用。 2. 认真执行院关于外出学习培训的规定,同时组织安排好在岗人员的学习,讨论等工作,使之成为风气。 3. 按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办公室、护理部要紧密结合、通力合作,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总结、月有实施,使继续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成效。 4. 按院的要求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有关学习教育大纲和具体要求,并按时完成各种上报工作。 第十条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凡在我院工作的男女职工申请结婚登记,必须遵守婚姻法,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条件。青年男女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由本人提出 申请,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婚姻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二)已婚育龄计生对象应按规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应按规定在院计生管理员处建立计生档案。 (三)申请生育的夫妇,必须由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盖章,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审批手续,领取准生证,做到孕前有证、持证生育。 (四)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在怀孕三个月后、四个月前凭服务站孕检证明到计生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生育后应在90天内上环,申领《独生子女证》,对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职工给予奖励,并按上级规定发放补助费。 (五)符合省《条例》规定照顾生育二胎的,必须由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盖章,报计生部门审批,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六)计划内生育一胎的夫妇,生育后三个月内必须落实节育措施,并将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报院计生管理员。暂不适应节育措施的,应有计生指导站出具的证明。计划内生育二胎的,生育后两月内夫妇一方必须做绝育手术。 (七)婴儿出生后必须在当月内向计生管理员申报出生时间、地点、性别,并在一月内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八)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凡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夫妇,严格按上级规定处罚。 (九)福利院计生领导小组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检查与督促。 第十一条 国内送养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国内收养有关规定如下。 (一)本着有利于孤残儿童成长、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家庭收养我院孤残儿童。 (二)我院正式收养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被国内收养。 (1)不满14周岁; (2)已在我院所属派出所登统户籍; (3)登报公告已满60日; (4)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收养我院儿童的国内公民须具备的条件。 (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寄)养子女的疾病; (3)年满30周岁;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四)具体程序如下: (1)有收养需求的国内家庭到办公室咨询登记。 (2)办公室对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择优选择。 (3)为符合条件的家庭选配合适的儿童,10周岁以上的儿童须征求儿童本人意见。 (4)拟收养家庭与院方签订代养协议,融合期一般为半年,期间监护权仍属院方,儿童照料相关费用由家庭负担,家庭接受院方管理并保持联络沟通。随时反馈儿童融合情况。 (5)代养期满,家庭和儿童感情融洽,可着手准备办理收养手续。 (6)院方作为送养人,家庭作为收养人,儿童作为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儿童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7)自收养登记之日起,监护权由院方转移至收养家庭。 第十二条 涉外送养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涉外送养有关规定如下。 (一)本着有利于孤残儿童成长、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家庭收养我院孤残儿童。 (二)我院正式收养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被涉外送养。 (1)不满14周岁; (2)已在我院所属派出所登统户籍; (3)登报公告已满60日; (4)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程序如下: (1)经办人为符合涉外送养条件的儿童在入院的第二个月初办理登报公告手续。 (2)经办人按月做好涉外送养计划,与定点体检医院商定体检日期,每月安排涉外体检两次,隔周周三进行,提前通知各部门做好安排。 (3)医务室负责此项体检工作,化验员负责血常规、肝功能等项目抽血化验及艾滋病、梅毒检验的取样,送血和取单。 (4)根据收养中心要求,为已报预送儿童定期或不定期的补充新的体检及成长报告、照片。 (5)接到被送养儿童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后,为儿童做好登记前的各种准备。 (6)经办人与市民政局、市公证处、市出入境管理处提前做好沟通联系和资料准备。 (四)与涉外送养相关人员要求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注意国格人格,维护机构形象,不准索取和接受礼物。 (五)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民政部民发[2003]112号文件《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的若干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 弃婴(童)收(寄)养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闽民事[1999]360号、明民[1999]110号、明民[2002]90号文件规定,经公安部门捡拾调查核实属 社会弃婴(童),必须入院3个月,查找亲生父母或监护人公告见报60天,确实无人认领后,才能作为送(寄)养对象。办理收(寄)养手续应具备材料: (一)入院的弃婴(童)必须有弃婴(童)捡拾地的公安机关出 具捡拾弃婴(童)报案情况证明。公安机关证明应写明捡拾弃婴的时间、地点、弃婴的基本特征和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后属社会弃婴的结论以及经办干警的姓名、警号。 (二)收(寄)养弃婴(童)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寄)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三)申请收(寄)养弃婴(童)须提供如下材料: (1)收(寄)养人夫妻共同向市民政局申请收(寄)养弃婴(童)的书面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 (2)收(寄)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由收(寄)养人所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寄)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有无子女指亲生子女情况。抚养教育指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如何。收(寄)养能力指家庭经济总收入具体情况)。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由收(寄)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收养弃婴(童),在福利院办理有关手续后,还需到福利院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第十四条 福利院弃婴(童)送(寄)养办理工作流程图 第十五条 三明市儿童福利院弃婴(童)接收办理工作流程图 第四部分 计财室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目的 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标准和目标,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则可依,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使财务室工作真正达到科学、严谨。 第二条:意义 通过本规范的制定与实施,规范本部门的管理,发挥财务室监督核算的职能,明确岗位分工职责,使财务室工作真正达到科学、严谨。 第三条: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要求 财务室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规范,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服务意识,认真工作,真正发挥财务室的作用和职能。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会计岗位职责 1.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及时编制财务年度预、决算管理和各项经费。 2. 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准确及时审核凭证、登记账册、编制会计报表。 3. 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食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册相符、账实相符,并及时收回或支付有关往来款项。 4. 管理好专项资金。对捐赠给本单位的款、物,要登记造册,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专项使用,定期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5. 负责监督各项核算会计事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退回。监督出纳、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并定期检查仓库、库存现金和银行账,做好票据的使用和财务档案整理、立档工作。 6. 及时反映财务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财务信息。 7.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二条 出纳员岗位职责 1. 按财务制度规定使用现金和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不得挪用公款,现金往来 按顺序逐笔登记日记账,并日清月结,确保钞账相符。 2. 按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严禁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对已办妥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相符。 3. 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及时催收应收款项。 4. 严格报销手续,按付款审批的规定支付款项,不得违反规定付款,防止资金流失。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按规定处理,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做到各项收、付款合法和手续完备。 6.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规章制度 第一条 接受捐赠款物制度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个人给本单位捐赠的款物的接受、保管和使用工作。 2. 不论单位或个人捐款数额大小,捐物多少,均应向捐赠人出具合法的现金和实物收据。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捐赠款、物。受赠款、物应及时转财会入账和转库管,并定期予以公布。捐赠少量食品,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可直接分发给院民。 3. 捐赠的生活用品和食品,如捐赠人无特别指定,应全部发给院民。对于不易储存、保管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物品,可进行变卖,所取得收入,应当用于捐赠目的。不能变卖的,应及时填写处理报告,经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 4. 如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私自将捐赠款、物占为己有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募捐管理制度 (一)捐赠登记 (1)分现金和实物两项分别登记。 (2)不论单位或个人,捐赠款物一律开具现金和实物票据。 (二)统计 (1)以上两项登记每月统计一次。 (2)捐赠的实物折款统计。 (三)捐款、物管理制度 (1)不论单位或个人捐款数额大小,一律开具三明市募集捐款统一收据。 (2)无论单位或个人捐物多少,一律开具正式捐物收据。 (3)捐赠少量食品,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可直接分发给孩子。 (4)每季度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小组检查募捐工作,清查款物及使用情况。 (5)尊重募捐者的意愿,专款专用。 (6)定期向院领导汇报捐款工作情况,如实报告募捐款物情况 和其使用情况。 (7)对垃圾食品、废旧衣物、玩具以及电子垃圾的捐赠不予接受。 (四)募捐工作人员纪律 (1)募捐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外事工作制度,热情接待,一视同仁。 (2)对新捐款物,及时转财会入账和转库管,一般情况不过夜。 (3)募捐款物由院方统一安排。 (4)严格贯彻执行福利院工作人员“六不准”制度,募捐款物不得占有或挪作他用。 第三条 资金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结算纪律,接受银行监督。 (2)每日业务收入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挪用。 (3)遵守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不得转借账户。加强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 (4)出纳人员要严格库存现金限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5)加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防止现金被盗丢失。 (二)加强对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债务,及时收回应收账款,做好对账工作,防止呆账。 (三)做好有价证券的管理工作,定期结算,兑换清点。 (四)加强对流动资金的计划定额的分级归口和管理,提高资金周转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经济技术论证制度,以及调拨清查制度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五)严格掌握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做到符合规定,核算正确,清算及时。 (六)严格执行财政法规,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对违反财政法规截留、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资金的款项,核查上报,依法处理。 第五部分 护理部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使护理部在院儿童得到优质的养护、康复、特殊教育,培养一技之长,特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条:目的 明确责任,确定目标,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全面指导部门的工作,以达到高标准、高水平的服务,使养员得到更好的照料,身心健康发展,适应社会及时代需要,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第二条:意义 通过本规范的制定与实施,规范部门康复、教育、养护、管理等工作,实现部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 第三条 原则 本规范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院质量管理体系,遵循院考核管理细则,结合机构教育的实际,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养员的生命质量、生存质量和生活质量。 第四条 要求 每名员工在工作当中必须以本规范为指导,不能妄自违规,擅自行动,要严格执行规范,服从整体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护理部工作职责 1. 按照《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标准,按照本院“六不准”规定,做好日常护理工作,维护院民的合法权益。 2. 为每个院民建立个人资料信息,记录有关事项,熟悉和掌握院民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护理工作实行护理员“一对一”包干负责,要根据对残疾儿童的各自身体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安排孤残儿童的学习、康复训练、活动等,使残疾儿童的身体功能得到较好的恢复,以增强他(她)们的自理能力。 4. 认真做好本区域卫生,保持院民居住和活动场所卫生、整洁。 5. 完成好院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第二条 护理部主任岗位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按照《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精神文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本院“六不准”规定,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 3. 检查、考核本部员工做好日常护理和安全工作及本区域的卫生,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无异味。 4. 负责组织对每个院民建立个人信息资料,做到熟悉每个院民 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安排孤残儿童的学习、康复训练、活动等。 5. 遇有重大问题或职权范围外的事宜,及时向领导汇报解决。 6.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第三条 护理员岗位职责 1. 按照《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日常护理工作。要熟悉每个院民的基本情况,每天应细心观察老人和儿童的动向,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 2. 努力钻研护理和康复知识,时刻把儿童的冷暖挂在心头,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不准打骂、侮辱、讥讽有残疾的儿童。 3. 对残疾儿童应根据不同的年龄和不同的身体状况分级护理,安排他们学习、康复训练,使他们的身体功能得到最好恢复,增强残疾儿童的自理能力。 4. 每天应认真搞好本区域卫生,保持院民宿舍、活动区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婴幼儿保育员职责 1. 遵守院内一切规章制度,规范言行举止,以身作则。管理好婴儿的生活用品及公用物品。 2. 负责婴儿的生活护理,包括起居、饮食、洗澡等,保证婴儿衣服整洁,身无异味,褥疮、尿布疹发生率为零。 3.每天应认真观察每位婴儿的精神、饮食、面色、体温等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 配合医疗室进行儿童的查检、预防接种、治疗救治康复训练等工作。 5. 针对婴儿特点,寓教于日常生活护理中,提高婴儿的情、能、智。 6. 每月一次为婴儿修剪指(脚)甲、修剪头发。 7. 为6个月以上婴儿准备每人专用的碗、杯、瓶、勺、盆,贴上专用标志;为6个月以下婴儿准备每人专用的巾、盆、碗、勺、瓶。注意奶瓶大小要合适,奶嘴、奶眼大小要合适,唇腭婴儿要使用专用奶嘴。 第三章 规章制度 第一条 术后儿童护理常规 (一)先天性心脏病术后护理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伤口,观察有无渗液。 (2)避免距离活动,保持孩子情绪平稳。 (3)饮食宜少食多餐,逐渐增加。 (4)注意预防呼吸道疾病。 (5)观察有无缺氧情况。 (二)包茎术后护理注意事项 (1)回院后去除伤口上的油莎,使阴茎暴露,在伤口处边缘及龟头涂少量的百多邦药膏。 (2)术后取平卧位,禁止下床活动。 (3)术后24小时用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淡紫色)泡洗阴茎,每日2~3次,每次10分钟,达到消除分泌物、局部消炎的目的。 (4)环扎术后的套环越2~4周后可自行脱落,不必拆除。术后要多饮水,勤排尿。 (5)术后饮食不受限制,多吃水果,蔬菜等营养丰富且易消化的食物。 (6)保持大小便通畅,防止便秘。 (三)腹股沟疝气术后护理注意事项。 (1)术后两周之内勿剧烈活动,尽量平躺。 (2)注意阴囊是否肿胀。 (3)注意大小便勿污染伤口。如有污染,应及时更换敷料。 (4)注意伤口如有浅色血性液体渗出时,应加压包扎并及时通知医生。 (四)脐膨出术后护理注意事项 (1)注意伤口有无渗透液情况。 (2)观察肠鸣音恢复情况及有无大小便排出。 (五)先天性肛门闭锁术后护理应注意事项 (1)保持伤口清洁、干燥。 (2)注意腹胀、排气、排便情况。 (3)每日扩肛一次,坚持六个月至一年。 (六)脑积水术后护理注意事项 (1)用柔软的枕头,减少头部摩擦。 (2)每日按压输液管两次,每次10下。 (3)经常拍背,预防肺部并发症。 (4)注意观察头周围有无增大。 (七)唇裂术后护理注意事项 (1)婴幼儿应用汤勺或滴管喂食乳汁或其他流质食物。 (2)保持伤口清洁、干燥。 (3)术后两周每日用手轻轻按摩唇部愈合处,有助于瘢痕软化。(八)腭裂术后护理注意事项 (1)进食时宜用汤勺或滴管,护理人员应耐心,速度宜慢。 (2)术后两周改为半流质,持续一周改为普食。 (3)使孩子情绪平稳,减少哭闹,避免引起出血和腭部复裂。 (4)加强发音练习和语言训练。 第二条 关于加强术后儿童医疗、护理、康复管理的有关规定 1. 术后儿童出院后,在观察室观察,待医生检查确认无需相关的治疗后,可转入护理部。 2. 术后儿童,负责医生要继续对儿童实行重点监护,每天作重点巡视,检查,根据病情作出医嘱。 3. 在重点监护期内,护理人员要求对术后儿童进行重点护理、重点交接班,护理内容包括伤口情况、病情变化等。 4. 负责医生要针对手术儿童的康复需要,提出具有指导性的康复意见。由部门主任负责督促有关人员并监督落实。 5. 护理工作要严格参照《术后儿童护理常规》执行。 第三条 隔离消毒制度 1. 抢救室、隔离室、分检室、观察室、病房内采取臭氧空气消毒(每日两次,每次1小时)和紫外线照射消毒(每日两次,每次1小时),放置3%TD消毒液浸泡盆,盆内放置毛巾。 2. 坚持每人一碗,每人一勺,每人一巾,每人一瓶。每餐后碗勺用洗洁精洗净后,放入消毒柜高温消毒30—40分钟;每餐后奶具用毛刷清水清洗干净后,放入消毒柜氦氖消毒30—40分钟;毛巾围嘴儿每日用后放入3%TD消毒液浸泡5分钟后,冲洗干净。婴幼儿餐具,每日一次(3:30PM~4:30PM之间),煮沸消毒5~10分钟。 3. 玩具、用品、衣服、被褥、功能椅等应按照消毒制度,定期消毒。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上报、隔离、消毒,每个孩子床前应有隔离标志。并放置消毒泡手盆。 4. 护理员在护理传染病患儿后要立即用消毒液泡手1~3分钟,再护理下一个。 5. 传染病患儿的衣物用具用消毒液分别消毒。 第四条 护理包干负责制度 为了实现“以人为本、关爱孤残、尊老爱幼、服务到位”的优质服务目标,进一步提升护理水平,使老人和儿童充分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护理部决定全面实行“一对一”包干护理负责制,特制定如下制度: 1. 由护理部根据护理员和院民的数量情况,合理安排,全面实行“一对一”包干负责制度,责任到人。 2. 护理员要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精神为动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按照《老年院民护理要求》和《弃婴(童)护理要求》,认真做好老人和儿童日常护理工作,应熟悉自己包干的对象,对他们的基本情况以及每天的动向应当清楚,认真做好记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 3. 护理员要积极钻研康复保健和护理业务知识,时刻把老年院民和弃婴(童)的冷暖挂在心头,做到凡是想着他们,一切为了他们。 4. 包干负责工作应严格按照《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落实, 若因责任人失职或失误造成责任问题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 在“一对一”包干护理工作中,护理员中有好的作法,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第五条 弃婴(童)护理要求 (一)个人卫生 (1)春、夏、秋季每天要为婴幼儿洗澡至少1次,冬季每星期2次至3次。对年龄较大的残疾儿童,要督促或帮助他们洗澡,定期给儿童剪指甲、理发,并督促他们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 (2)要定时给婴幼儿把屎把尿,若尿布湿了要及时更换。要勤换衣裤,使儿童保持身体清洁,穿着整齐。 (二)居室卫生 (1)每天要整理好儿童床铺,每月清洗床单、被套1至2次,每月翻晒被褥2次。但对婴幼儿的床单、被套若有湿、脏,要随时更换。 (2)居室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拖地板、擦床、桌、椅。随时保持本区域室内外卫生整洁无虫害,天花板、墙角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无杂物,室内摆设整齐,儿童床上用品清洁无异味。儿童学步车、坐轿、便盆无污垢、无异味。 (三)饮食起居医疗护理 (1)要按婴幼儿不同年龄和成长情况,定时定量喂食。儿童用具、餐具要消毒无污迹,做到儿童一人“一巾”、“一勺”、“一碗”、“一杯”、“一奶瓶 ”,保证婴幼儿饮食卫生。 (2)安排好婴幼儿睡眠,并注意观察婴幼儿身体状况,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四) 残疾儿童功能训练 护理人员对残疾儿童要倍加关爱。要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康复训练或做些轻微劳动,使他们的身体功能得到较好的恢复,以增强他们自理能力。在体能训练的同时,每天要安排一定时间教残疾儿童学习文化知识。 第六条 老年院民护理要求 (一)个人卫生服务 (1)晨间服务:每天早餐前督促或协助老人漱口、刷牙、洗手、梳头、整理内务卫生。 (2)晚间服务:每天晚上督促或协助老人洗脸、洗手、洗脚、铺床。 (3)督促或帮助老人每周剪指甲一次,每月理发、剃须一次。 (4)冬季每周督促或协助老人洗浴一次,春秋季每周二次,夏季每周至少四次以上。每天更换内衣、裤,及时更换外衣、裤。 (二)居室卫生服务 (1)督促或协助老人整理床铺,帮助老人每月清洗床单、被套一至二次,每月换、翻晒被褥二次。 (2)帮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拖地板、擦床、柜、桌、椅,做到地面、墙壁无积灰,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清洁无臭味。 (3)督促老人遵守院内规章制度,做到“六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烟头和垃圾,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不损坏公物和花草树木。 (三)饮食起居、医疗保健和文化娱乐服务 (1)院内食堂和老人餐厅,要经常消毒,定期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检查,要让老人就餐时感到环境舒适。 (2)经常征求老人意见,及时更新菜谱,及时调整适合病号口味的饭菜。 (3)午间、夜间护理员要巡视老人居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老人若有事要离开院区,应当要有人陪护,以免发生意外。 (4)定期为老人体检。督促老人按时起床、休息、活动,积极参加院区内组织的各种老年人保健活动和娱乐休闲活动。 第七条 老年院民日常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院民外出登记制度。老年院民外出必须带院民卡。临时外出要在值班室登记,回院后注销。智障、残疾、高龄院民外出,必须有护理员或院民亲友陪护、接送。严禁走失或发生意外。 2. 严格执行院民探亲签字制度。院民外出走亲访友,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后,由所在的亲戚朋友在登记簿上签名后才能接走,回院后注销。 3. 未经院领导批准,院民不得在外留宿,也不得随意带人在院民宿舍留宿。如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留宿或擅自带人在院民宿舍留宿,造成后果的,由违反管理制度者承担一切责任。 4. 日常护理由护理员与老年院民“一对一”结对子负责护理,若因护理人员失职造成院民违反相关制度的,追究护理员责任。 第六部分 康复医疗部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康复医疗部是我院医疗康复管理的服务窗口,服务的对象为我院的养员。为贯彻医疗为主,救死扶伤,提高养员的生存、生命质量,为进一步做好养员的医疗救治和康复工作,进一步加强康复医疗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目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指导部门的全面工作,以达到高标准、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质量,为更多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治疗,使他们早日恢复健康,回 归主流社会。 第二条 意义 通过本规范的制定与严格实施,规范部门医疗、康复、管理等工作,实现部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规划化。 第三条 原则 本规范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院质量管理体系,遵循院考核管理细则,结合机构医疗康复的实际,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提高残疾儿童的生存质量。 第四条 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以本规范为准则,不能违反规定,擅自行动。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医生岗位职责 1. 遵守医德规范,热情接待患病的院民院民,应遵循“一切为了院民”的宗旨,不准谩骂、侮辱、讥讽患病的院民。 2. 贯彻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向院民宣传卫生常识和季节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抓好环境卫生,督促和检查院区的环境卫生和院民的个人卫生,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3. 定期对院民进行体检,为院民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健康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少院民的健康状况,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安排儿童预防接种等工作。 4. 关心患病院民,对有病的院民,应热情接待,根据具体病情,提出治疗、休息和增加营养,开病号饭等建议与意见。研究院民心理卫生,逐步开展院民心理障碍的疏导。 5. 制定采购医疗器械和药品计划,妥善保管好医疗器械和药品,凡使用药品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做到帐目清楚。 6. 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7. 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 护士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遵守医疗规章制度,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 负责做好日常医疗室工作,协助做好新入院的院民体检工作,建立院民健康卡片,对有残疾的儿童要详细记载残疾诊断情况。 3. 积极开展卫生预防工作,协助医生做好院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搞好日常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和公布,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督导除害灭病、卫生检查等工作。配合护理员督促做好院民宿舍卫生工作。 4. 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具体工作,按计生部门的要求,建立各种台帐,做好报表报送工作。 5. 负责医务室各种药品,器械的保管工作。 6. 负责医疗室日常诊治工作量、药品使用的登记,以及医务室的成本核算。 7. 负责医疗室内外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医疗室各种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消毒。 8.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三条 康复师(含引导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在院儿童的康复工作。 2. 对在院儿童进行功能评估,负责康复训练方案的制定和健康档案的调整。 3. 负责在院寄养儿童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 4. 负责按照养员不同年龄、残疾程度、病种制订相应的引导式教育训练计划。 5. 负责引导式教育训练计划的实施、记录、评估。 6. 负责每三个月对养员进行一次评估,制订新的训练计划。 7. 负责工作区的卫生、消毒。 8. 协助做好养员的生活照料。 9.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四条 医疗、康复、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1.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规范,文明礼貌服务,遵循“一切为了院民”的宗旨,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时刻为病人着想。 2. 医疗室必须为每位院民建立健康档案,与有关医院联系,定期为院民做好身体检查,安排婴幼儿预防接种,为院民进行保健和心理健康讲座及心理咨询服务,及时了解院民健康状况。 3. 医务人员要配合护理员对残疾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使残疾儿童的身体功能逐步得到康复,自理能力逐步增强。 4. 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医务水平和预防疾病能力,尽量做到小病不出院,大病少出现。 5. 做好防疫工作宣传和院区防疫保健工作。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并按要求建立相关台账、报表材料等。 6. 加强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和药品保管,经常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检查,注意避光、防热、防潮、防霉、防虫蛀、防鼠、防止药品失效变质,确保用药安全。 7. 完成院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五条 康复部教师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和本院养护、医疗、康复、教育为一体的方针,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严格执行部颁“六不准”。为人师表,要以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日常工作。 3.做好学期、月、周、日的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每个残疾养员的具体情况,因人施教。备课有记载,授课有教案。有针对性地教学,总结特教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把教育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根据每个残疾养员的不同情况,最大限度地恢复他们的功能,及时培养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语言社交能力和各种兴趣爱好,并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服从工作安排。 6.加强安全工作,避免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做好对外接待工作,礼貌待客,热情大方。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六条 康复部保育员岗位职责 1. 遵守部颁“六不准”,维护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2. 严格按照每日工作流程进行护理,每项护理程序符合规范,达到质量要求。 3. 熟悉每个养员的姓名、性别、生活习惯、残疾情况,尽最大可能满足其生活所需。 4. 实行科学喂养,做到一人一碗、一人一勺、一人一巾,用后消毒。养员个人卫生和室内外卫生符合质量要求,保持室内外空气清新,无异味。 5. 经常巡视养员情况,随时更换尿布和脏污衣服,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 6. 需重点护理的养员,要随时注意病情变化,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7. 及时收集和送出临时化验标本,以及做好护送养员转院工作。 8.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病房领取备用药制度 1. 根据患儿的需要,适当地领取备用药(包括急救药)。 2. 领取备用药必须由医生开具用药领药单,由治疗室护士负责领取。 3. 备用药领出后,患儿使用时,必须由医生亲自开处方。 4. 所用备用药的处方,由治疗室护士负责整理,并与药房结算。 5. 领出的备用药,由治疗室护士负责定期检查有效期限,避免造成失效和浪费。 第二条 治疗室工作制度 1. 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消毒液要保证有效浓度,每周更换2次,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2次。 3. 清洁区、污染区标志明显。 4. 无菌物与非无菌物要分别放置,无菌物品应有标志,并注明有效日期。 5. 使用过的物品要随手清理、清点,定位放置。 6. 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7. 凡处理绿脓杆菌伤口用过的器械用消毒液做初步浸泡消毒,敷料焚烧。 8. 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检查,保持室内清洁。 第三条 观察室工作制度 1. 随时做好接收新入院弃婴的准备,安排好床位,备齐用物,保证清洁。 2. 建立病历、床头卡,填写各种登记。 3. 体检要仔细、全面,对疑似传染病的患儿应立即隔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做好预防工作,对新收入院的儿童要进行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查。 5.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用具、地面及空气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四条 隔离室护理制度 1. 患儿使用物品要专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淆。 2. 隔离室内任何物品不得带出房间。 3. 物品使用后必须经3,TD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方可处理。 4. 护理记录要详细、真实、及时,不得遗漏。 第五条 康复部员工行为道德规范 热爱祖国 热爱特教 立足本岗 勤奋工作 自尊自重 崇尚科学 刻苦钻研 业务精良 为人师表 服务孤残 视同子女 温暖可亲 衣冠整齐 品行端正 语言文明 仪表大方 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 严格要求 正派公道 保护环境 爱护公物 遇困相帮 团结和睦 礼遇外宾 不卑不亢 维护尊严 第六条 康复部员工文明用语 1. 使用普通话,形成普通话语言环境。 2. 使用“很好,你能行”“很好,你一定行”“你太棒了”“让我来帮你吧”等鼓励的语言,帮助养员树立自信心。 3. 使用“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让养员感到被尊重。 4. 使用“能够帮助我”“协助我做××事情”等语言,让养员能自发地参与工作。 5. 使用“不可以”“必须”“注意”等严肃的语言,纠正养员的不良行为及习惯。 6. 使用“身体怎么样”“好点了吗”等问候关心的语言,让养员感到体贴。 7. 当养员反映一些情况的时候,在认真分析的同时,要用“我相信你”等认可的语言,信任养员。 8. 当养员问好时,必须要认真地回应。 第七条 康复部员工行业忌语 1. 不许使用“傻子”“笨蛋”“混蛋”等带有讽刺、侮辱意味,伤害养员自尊心的语言。 2. 不许使用“滚开”“放屁”等生硬的语言,压抑养员的情绪。 3. 不许使用“别给我惹事”“有事情找××老师”等回避、推卸责任的语言。 4. 不许使用“××给我干××事情”“去干××事情”等主观强制性语言,而要采用“××帮我做××事情”等相互平等意味的语言。 5. 不许使用“有本事、有能耐,你去„„”等过激的语言。 第七部分 后勤保障人员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切实履行后勤保障人员的职责,规范管理,保障全院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以下规范。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目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障全院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行,以达到高标准、高水平的后勤保障质量,为全院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第二条 意义 通过本规范的制定与严格实施,规范后勤保障人员的工作,实现后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规划化。 第三条 原则 本规范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院质量管理体系,遵循院考核管理细则,结合本院的实际,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提高后勤工作质量。 第四条 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以本规范为准则,不能违反规定,擅自行动。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一条 门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登记工作。 2. 负责报刊、杂志、邮件、汇款单的收发工作。对收到的报刊、杂志、邮件、汇款单要及时登记、发放。 3. 负责夜间院内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配合值班人员、做好相应工作。 4. 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 5.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 司机岗位职责 1. 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和院车辆管理规定,保证安全行车。 2. 定期对车辆进行包养和维修。车辆维修要提前申报计划,经领导同意后及时维修。 3. 保证院工作用车,不因个人原因误时、误事。 4. 做好出车登记,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出车起止地点、使用部门。 5. 完整保存好车辆使用、维护、验车等资料。 6.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1. 负责院内生活用品、办公用品及其它的入库验收和发放工作。 2 .按照院内物品管理规定,做好物品出、入、回库工作。 3. 定期清点实物,做好库房物品的分类存放,标志醒目。根据实际需求有计划的提出购物计划,做好各种物品卡、物相稳合。 4. 做好库存物品的防水、防火、防蛀虫、防霉烂、防鼠咬工作、 5.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的临时性工作。 第四条 食堂总务岗位职责 1. 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对食堂的食品、食具、环境和炊事员个人的卫生负责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食品新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2. 负责食堂的设备和院区内的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和水路、电路的安全。每月定期向财务报送用户水、电使用情况。 3. 食堂要做到账、物清楚,每月按时公布收、支情况。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五条 炊事员岗位职责 1. 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一切为了院民”的宗旨,热情对待院民,不准谩骂、侮辱、讥讽或刁难院民。 2. 要根据院民的饮食特点以及营养要求,认真做好烹调工作。 3. 要做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发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 4. 保证饮食卫生,必须做到“四不”,即:不买腐烂变质原料、食品,不加工腐烂变质原料,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倒垃圾和污水。 5. 做好食堂内外卫生,食堂各种食具必须做到:“一洗、二冲、 三刷、四消毒”。 6. 及时为有病的院民调剂好病号饭,对有病的院民要做到耐心、热心、无微不至。 第六条 餐厅保洁员岗位职责 1. 负责早、中餐后餐厅内部设施的卫生、消毒工作。 2. 负责每天早上,下午餐厅餐具的消毒并做好记录。 3. 做好餐厅洗涤用品的计划、领用、使用、保管。 4. 使用设施、设备时遵守操作程序,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 对餐厅的临时接待任务,做好餐具的刷、洗和桌椅摆放工作,用餐后,做好环境卫生。 6.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制度规程 第一条 食堂管理制度 1. 院民食堂的宗旨是 “一切为了院民”。炊事员应经常收集院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院民的饮食特点、习惯和要求,不断调剂口味,认真做好烹调工作,管理好食堂。 2. 严格按照《炊事员工作职责》的要求,炊事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内外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倒垃圾和污水。炊事员在食堂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 3. 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食品,不加工腐烂变质原料,保证食品新鲜。生食和熟食不能混放,食具要做到“一洗、二冲、三刷、四消毒”,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4. 对院民要耐心、热心、无微不至,及时为有病的院民调剂好适合病号口味的病号饭菜。 5. 爱护公共财物,管好用好食堂内的设备、用具等。食堂的钱、物必须清楚,每月按时公布食堂的收、支、余情况。 6. 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第二条 常规物品发放管理制度 1. 各部、室所需的办公用品及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学习用品的进购由各责任采购员统一办理或协助办理,未经院长同意,任何部门,个人私自购置的物品。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财务部门不给予报销。 2. 各部、室指定专人负责物品的领取,以避免随意性,所报计划要实事求是,避免物品积压现象发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开支。 第三条 空气源热水器安全操作规程 1. 使用之前先检查设备外观及管道是否正常,上水开关指示灯是否完好。 2. 接通电源(注意手必须要擦干,以避触电),检查水温水位情况。如需要上水,也要根据需要适量上水,防止漏水。 3. 上完水后,要关掉水温、水位开关,切断电源。 4. 使用时,要先看各开关位置是否正确,电源切断后才能使用。洗完后要注意关好闸门,以避免漏水造成浪费。 5. 操作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操作。 第四条 值班室管理制度 1. 值班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由行政值班人员值班时使用。 2. 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的卫生清洁,物品整齐及室内空气清新。 3. 对室内设备要按相关规定维护、使用。 4. 对于来访人员捐赠的物品要及时登记,填写《捐赠物品登记表》,并将捐赠物品分发给院民或及时入库存放。 5. 值班室内物品不得随意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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