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
成立选举委员会
1、人数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
2、产生方式。其成员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主任由成员推选产生~并张榜公布。
3、注意事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服从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在讨论决定有关选举事项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
1、登记条件。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
2、登记范围。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查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资格。村民委员会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一个地方登记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3、张榜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候选人的产生
1、提名。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2、预选。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并张榜公布~同时公布选举地点和选举时间~并在五日内举行选举。
3、妇女候选人。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二至三人。其中~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正式选举
1、选前准备。印制选票、制作票箱、设立秘密投票处~确定选举地点、日期~制作横幅、标语等~办理委托投票。
2、召开选举大会。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当场清点人数~推选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结束当场开箱验票、唱票、计票~公布投票结果。依法确定当选人员。
3、设立流动票箱。对确无行走能力不能到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的登记选举的村民可以设置流动票箱~但要严格设立~尽量少用流动票箱。
4、妇女成员当选。采取妇女优先当选或者单独另行选举的方式~保证有一名妇女成员。
5、另行选举。另依法另行选举的~应当自前一次投票产生选举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以前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后续工作
1、工作移交。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立之
日起十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完成工作移交。
2、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和村委会任期相同。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按5—10户推选1人~总数不得少于30人。妇女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4、设立下属组织。村民委员会需要设立下属委员会的~其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或由村民委员会提名表决通过。
5、建章立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任期目标规划~修订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做好换届选举资料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