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桃子脚国中小九年级班际篮球比赛竞赛规程【精品-doc】
新北市立桃子腳國中小九年級班際籃球比賽競賽規程
一、 宗 旨:為調適九年級學生因參與第一次基本學力測驗沉重壓力,
故藉由此活動,使學生放鬆身心找回活力。
二、主辦單位:中教處。
三、對 象:本校全體九年級學生。
四、比賽時間: 資 格 賽--100年6月2日 星期四,(第一、二、三節)
總 決 賽--100年6月 2日 星期四。(第四節)
五、比賽地點:本校國中部籃球場。
七、報名時間: 各班報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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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訓育組統一發給,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5月
18日星期三中午 12:50 前,將報名表(附件一)親自送至中
教處體育組行政協助吳佳穎老師桌上,逾時不候。 八、抽 籤,
1.抽 籤時 間,分組名單及賽程於99年5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50公
開抽籤編排,並於當天公佈於中教處前佈告欄。
2.請各班務必派代表出席抽籤,未出席者,由師長代抽,不得異議。
3.抽 籤 地 點:中學教導處前廣場。
九、競賽制度,(除特別規定外,悉依現行國際籃球規則規定實施)。
1.比賽時間,共四節,每節十分鐘。依序四節分別為女A、男A、女B、男
B,四組上場比賽。
2.人員組成,每節一組人員(7人),先發5位,替補2位,四節共28人
參賽。(各節次人員不得重複)
3.成績計算:採分組循環賽制,各組第一名晉級冠軍賽、第二名晉級季殿
賽。
十、獎 勵,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並核給參賽人員健體桃章乙枚,
冠軍隊伍全班另核予分享桃乙枚。
十一、工作人員: 裁判: 邦雄師、吏佳師、惠慈師、瑋琳師、佳穎師、俊
緻師,檢錄: 服務同學,攝影,勠玉師、盈青師。 場地:
玉華師。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布之。
新北市立桃子腳國中小九年級班際籃球比賽報名表
班級: 導師:
第一節參賽人員(女A) 第二節參賽人員(男A) 編號 號碼衣 姓名 編號 號碼衣 姓名 1 1 2 2 3 3 4 4 5 5 後補 後補 後補 後補
第三節參賽人員(女B) 第四節參賽人員(男B) 編號 號碼衣 姓名 編號 號碼衣 姓名 1 1 2 2 3 3 4 4 5 5 後補 後補
後補 後補
,注意,每節參賽人員不得重複且不得冒名頂替,如經發現則取消
參賽資格。
籃球簡要規則
一、比賽開始,
1、比賽應從裁判員在對手中間拋球,以中圈跳球開始,在每一節及每一延時賽開始時,也應執行同樣跳球程序。
2、比賽開始時,一隊出場球員不足五人時,球賽不得開始。在比賽時間五分鐘後,該隊仍不足五人時,則應判令該隊棄權,由對隊獲勝。
二、球的狀態,遇下列情形,即成死球,當
,1,投球合法中籃後,2,活球或繼續比賽時,一位職員鳴笛。 ,3,罰球時,球已確定不能中籃,而,A、罰球後又另有罰球。b、罰球之後附帶其他罰球。D、每一節時間終了。
三、中籃及其計分法,
1、當活球經籃圈上面入籃,停留在籃內或由籃中落下時,稱為「中籃」。 2、「中籃」係指攻進對方的籃,依下列情況判定得分,,1,罰球「中籃」算一分,2,投球「中籃」算兩分,3,在三分線外投球「中籃」算三分,4,投中某隊所攻擊的敵籃,即為該隊得兩分。
四、球隊棄權判為失敗,,球隊棄權,判為失敗。,若, 1、在裁判命令比賽開始後,拒絕出場或阻撓比賽。
2、在比賽開始五分鐘後,球隊若缺席或不足五人。
五、得分相等與延時賽,
1、下半時終了時,如兩隊得分相等,應即繼續比賽,並得舉行一次或多次的五分鐘的延時賽,以決勝負。
2、在第一次延時賽前應重行選籃,其後每次延時賽均換籃一次。 3、每一延時賽開始前,須有一分鐘的休息。每一延時賽應以中圈跳球開始。
六、比賽時間終了,
1、比賽在計時員發出比賽時間終了的信號時結束。
2、每次比賽時或每延時賽時間終了之際,含有罰球的犯規幾乎發生在計時員的信號同時或稍前一剎那,則應立刻執行一次或多次的罰球。 3、在比賽時間即將終了前的投籃,如在信號發出前球已在空中,投中有效。 4、如果球觸及籃圈彈起而後中籃,則投中有效,若球觸及籃圈後,任何一隊之球員觸及球,應宣判違例。如違例者為防守球員,則以中籃論,算兩分或三分。
5、如為進攻球員,則成死球,若投中,得分不計。此項限制直到該次投籃已顯然不中為止。
七、請求暫停,,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鐘時間,, 1、每隊在每節內得請求一次暫停,第四節可請求二次暫停。
2、在規定時間內未使用之暫停不得保留於下半時或延時賽使用。 3、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權請求暫停,但應親自到記錄台請求暫停,並用合宜的傳統手號表示。
八、替補,
1、替補員入場前,應先報告記錄員,並準備即刻參與比賽。 2、在下列情況,記錄員應儘速鳴笛響信號,指示請求替補,,1,球成死球,2,正當停錶時,及,3,當裁判宣判犯規,並向記錄台完成溝通程序後。 3、依照下列情況進行替補, ,1,違例發生後,只有發界外球的球隊可請求替補。,在此情況下,發界外球之球隊請求替補時,對隊亦可請求替補,。 ,2,罰球時僅該罰球員可被替補,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A、此項替補必須在第一次罰球,或僅只一次罰球的繼續比賽之前所請求者。 B、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罰中,或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罰之後,因另一個犯規罰球則,球成為或仍為死球。 C、跳球球員不得由其他球員替補。 D、只有在記錄員鳴笛之前,才能取消替補。
九、球回後場,
1、控球隊在前場的球員,不得使球回至後場。
2、當控球隊球員有下列情況時,視為球回後場,
當球回後場之前,控球隊球員最後觸及,該球已經觸及後場,或若該球員已經觸及後場。
3、此種限制,適用於球隊前場的各種情況,包括擲界外球。
十、違例,對違例的罰則為喪失控球權。
十一、犯規
1、球員與對手身體接觸或違反運動道德行為的違規,稱為「犯規」。 2、犯規應登記在違犯的球員名下,並按照規則中有關的條款執行罰則。
十二、違例或犯規後的恢復比賽,違反規則成死球後恢復比賽的方式為, 1、由界外擲球進場,或 2、執行一次或多次的罰球。
十三、對正在投籃動作中的球員之犯規,
1、對方球員向某球員犯規,該球員已在犯規發生前開始投籃動作,結果投中時即中籃有效加罰一球。
2、惟當鳴笛時,該球員必須正在繼續或開始投籃動作,如鳴笛後始行重新投籃,則投中無效。
十四、球員五次犯規,在比賽中,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自動退出比賽。
十五、球隊犯規,,罰則,
1、四節,十分鐘,賽制,每一節,十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犯規滿四次時, ,1,其後該隊每一次的球員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被犯球員主罰。 ,2,若該犯規較侵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則之條款。 2、決勝期所有犯規,均應累計於最後一節或下半場。
新北市立桃子腳國中小九年級班際籃球比賽賽程表
A
(一)
B C
A
(二)
B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