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十不准政治纪律十不准 政治纪律十不准 1. 不准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中央军委决策批示精神的言论; 2. 不准擅自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或者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非法刊物、非法网站以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员发生联系; 3. 不准围观、参与和以各种方式支持社会上的游行、示威、静坐、请愿活动或者组织和参与串联、集体上访等活动; 4. 不准擅自收听看国外、境外的广播、电视节目; 5. 不准传抄写、张贴、私藏有政治性问题的印刷品; 6. 不准编造、听信、传播政治谣言; 7. 不准擅自成立和参加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