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政府文件
寿政发【2010】65号
寿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寿光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地价管理,健全地价体系,保障国家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对全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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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调整。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布执行。
一、 基准地价是指不同级别、不同地段的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土地权利状况为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 本次公布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是指市区(含圣城、文家、洛城)、各镇区(含古城、孙家集)范围内的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地的基准地价,市区分为五级,镇区分为二级。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以外的土地价格通过末级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与市场价格综合确定,工业用地价格修正后不得低于168元/平方米。
三、 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月1日。
四、 基准地价内涵及基准条件:
1、 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1.5.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等。
2、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为1.5.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等。
3、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大于或者等于0.6.包括:工业、采矿、仓储用地等。
4、 土地开发程度: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土地的开发程度统一界定为红线处“五通一平”、包括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场地内平整。
五、 个级别各类型土地基准地价对应一定的用地类型、权利状况、使用年限、评估日期、容积率和土地开发程度等因素,地价内涵各因素发生变化时,基准地价相应进行修正后的价格取值,并以其他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验证后确定。
附:1、寿光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2、寿光市各镇镇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1010年10月20日
表1 寿光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
土地级别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元/m2
元/m2
元/m2
Ⅰ
1415
1140
386
Ⅱ
1120
913
335
Ⅲ
862
680
262
Ⅳ
526
460
225
Ⅴ
330
306
限制区405
表2 寿光市各乡镇镇区级别基准地价
乡镇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元/m2
元/m2
元/m2
元/m2
元/m2
元/m2
化龙
300
225
225
195
218
188
纪台
420
233
240
203
219
189
田柳
345
225
225
195
219
188
田马
460
270
240
203
219
188
台头
345
225
230
203
219
189
营里
300
225
240
203
219
188
上口
415
225
260
218
227
195
孙家集
395
225
260
210
222
192
候镇
420
240
260
218
226
195
古城
395
225
260
210
222
192
稻田
430
225
260
218
226
195
羊口
360
235
255
210
219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