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土
一、一般规定
1.水泥稳定土可适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
2.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用做基层时,水泥剂量不宜超过6%。必要时,应首先改善集料的级配,然后用水泥稳定。
在只能使用水泥稳定细粒土做基层时或水泥稳定集料的强度要求明显大于规定时,水泥剂量不受此限制。
3.水泥稳定土结构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土块应尽可能粉碎,土块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cm。
(2)配料应准确。
(3)路拌法施工时水泥应摊铺均匀。
(4)洒水、拌合均匀。
(5)应严格控制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面层一致。
(6)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气候炎热干燥时,基层混合料可大1%~2%)时进行碾压,直到达到下列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最低要求)。
基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98%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7%
水泥稳定细粒土 93%
底基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7%
水泥稳定细粒土 95%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 95%
水泥稳定细粒土 93%
由于当前有多重大能量压路机,宜提高压实度1%~2%。
(7)水泥稳定土结构层应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用12t~15t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15cm:用18t~20t三轮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对于水泥稳定细粒土,采用能量大的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或对于水泥稳定细粒土,采用振动羊足碾与三轮压路机配合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可以根据试验适当增加: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每层的最小压实度为10cm,下层宜稍厚。对于稳定细粒土,以及用摊铺机摊铺的混合料,都应先轻型、后重型压路机碾压。
(8)路拌法施工时,必须严密组织,采用流水作业法施工,尽可能缩短从加水拌合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此时间不应超过3h~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采用集中厂拌法施工时,延迟时间不应超过2h。
(9)水泥稳定土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
(10)必须保湿养生,不使稳定土层表面干燥,也不应忽干忽湿。
(11)水泥稳定土基层尚未铺封层或面层时,除施工车辆可慢速(不超过30km/h)通行外,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
二、材料
1.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水泥稳定土所用的粗粒土和中粒土应满足如下要求:
(1)水泥稳定土用做底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mm。水泥稳定土的颗粒组成应在表1所列1号级配范围内,土的均匀系数应大于5。细粒土的液限不应超过40%,塑性指数不应超过17。对于中粒土和粗粒土,如土中小雨0.6mm的颗粒含量在30%以下,塑性指数可稍大。实际工作中,宜选用均匀系数大于10、塑性指数小于12的土。塑性指数大于17的土,宜采用石灰稳定,或用水泥和石灰综合稳定。对于中粒土和粗粒土,宜采用表1中2号级配,但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和塑性指数可不受限制。
(2)水泥稳定土用做基层时,单个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水泥稳定土的颗粒组成应在表1所列3号级配范围内。
表1 水泥稳定土的颗粒组成范围
1
2
3
筛孔尺寸(mm)
37.5
100
100
31.5
90~100
100
26.5
90~10
19
67~90
72~89
9.5
45~68
47~67
4.75
50~100
29~50
29~49
2.36
18~38
17~35
0.6
17~100
8~22
8~22
0.075
0~30
0~7①
0~7①
液限(%)
<28
塑性指数
<9
注:①集料中0.5mm以下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
(3)水泥稳定土用做基层时,对所用的碎石或砾石,应预先筛分成3~4个不同粒级,然后配合,使颗粒组成复合表1所列级配范围。
2.水泥稳定土粒径较均匀的砂时宜在砂中添加少部分塑性指数小于10的粘性土或石灰土,也可添加部分粉煤灰,加入比例可按使混合料的标准干密度接近最大值确定,一般约为20%~40%。
3.水泥稳定土中碎石或砾石的压碎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不大于30%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不大于35%
底基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不大于30%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不大于40%
4.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大于42.5级,初凝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终凝时间不得小于6个小时。
编
号
通
过
质
量
百
分
率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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