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影响美国司法的25案例

影响美国司法的25案例

举报
开通vip

影响美国司法的25案例影响美国司法进步的25大案 在美国,自然权利是神圣的,社会契约是神圣的,拥有私有财产是神圣的;更不消说,神与对神的信仰是神圣的。这些观念融合在一起,才形成了法律在美国的神圣性。因此,要比较深入地了解美国法律,就必须了解美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反过来一样,要研究美国的任何一个侧面,都需要了解美国的法律。 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力是谁给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 此案发生于1801年。起因是当时的美国总统亚当斯在其任期的最后一天午夜,突击任命了42位治安法官,但其中16人的任命状未能及时送达;继任的总统杰...

影响美国司法的25案例
影响美国司法进步的25大案 在美国,自然权利是神圣的,社会契约是神圣的,拥有私有财产是神圣的;更不消说,神与对神的信仰是神圣的。这些观念融合在一起,才形成了法律在美国的神圣性。因此,要比较深入地了解美国法律,就必须了解美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反过来一样,要研究美国的任何一个侧面,都需要了解美国的法律。 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力是谁给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 此案发生于1801年。起因是当时的美国总统亚当斯在其任期的最后一天午夜,突击任命了42位治安法官,但其中16人的任命状未能及时送达;继任的总统杰弗逊让国务卿麦迪逊将这16份委任状统统扔掉。其中,一位因此而没能当上法官的人叫做马伯里,由此提起了对麦迪逊的诉讼。审理该案的法官马歇尔,运用高超的法律技巧和智慧,判决该案中所援引的《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因违宪而被无效,从而解决了此案,并从此确立了美国最高法院有权解释宪法、裁定政府行为和国会立法行为是否违宪的制度,对美国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契约神圣原则与大学自治传统 ——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1819) 美国这个法治国家,一个通行的金科玉律就是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但私有财产的确定和确认需要契约来规范,显然,政府的更替、社会的变动、阶级的冲突都可能影响到契约的有效性。为此,美国宪法第1条第10款特别规定:任何一个州都不得“通过任何公民权利剥夺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 但宪法文本的规定要化为现实生活的法治还有赖于法官们的努力。美国联邦政府成立之初就遇到了一项有关契约的案子——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Dartmouth college v.Woodward)。而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对此案的一纸判决不仅维护了契约神圣的原则,也使美国私立大学的发展有了坚强的法律后盾。 联邦至上原则和宪法默许的权力 ——马卡洛诉马里兰州案(1819) 1787年的《美国宪法》确定了美国法制的框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目标。但法制的完善及其实践(法治)却是漫长的历史过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独一无二的地位和作用在极大程度是得益于美国建国初期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及其法院的司法实践。在马卡洛诉马里兰州这一著名案例中,马歇尔法院的判决提出了解释宪法的“默许权力”理论,确立联邦至上的宪法原则,从而对美国宪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最高法院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吉本斯诉奥格登案(1824) 吉本斯诉奥格登案(1824年):该案是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关于宪法商业条款的第一个案子,联邦最高法院通过这一案例,对联邦管制州际商业条款进行了广义解释,从而扩大了联邦的权力。以后,联邦最高法院对“商业条款”的解释越来越宽,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交通运输、工资、工时、工会到公民权利和犯罪行为,只要影响州际商业,联邦都有权管制 引发美国内战的司法判决 ——斯科特诉桑弗特案(1857) 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Harriet E. Beecher Stowe)1851年出版的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清末大 翻译 阿房宫赋翻译下载德汉翻译pdf阿房宫赋翻译下载阿房宫赋翻译下载翻译理论.doc 家林纾把此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意译为《黑奴吁天录》,出版后风靡一时)描述了美国南方黑奴的苦难,揭露了南方奴隶制的野蛮,激发了美国北方废除奴隶制的强大呼声。林肯(Abraham Lincoln)总统称斯托夫人为“酿成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但实际上,酿成一场大战的并非这位小妇人,而是1857年斯科特诉桑弗特(Scott v. Sandford,1857)这个司法大案。在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决黑奴不是美国公民,并以违宪为由废除了旨在限制奴隶制扩张的1820年《密苏里妥协案》。这个判决不仅从宪法高度维护了奴隶制,而且激化了本来已尖锐对立的南北争执,堵塞了以妥协手段解决南方奴隶制问题的道路,对南北战争的爆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恶劣作用。斯科特案不仅被美国学者列为美国宪政史上最糟糕的判例,而且被认为是引发南北战争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总统大还是最高法院大? ——从梅里曼诉讼案到米利根诉讼案 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有一个著名的“必要和适当的条款”,它授予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民意的国会制定政府履行其职责“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这为美国联邦政府扩大权力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即便如此,紧接着的第9款立马又对“必要和适当条款”作了限定,规定了一系列国会不能用立法破坏的事宜。其中涉及公民自由的有三项:“不得中止人身保护权的特权,除非发生叛乱或入侵时公共安全要求中止这项特权。不得通过公民权利剥夺法案或追溯既往的法律。” 本文要讨论的是第一项:人身保护权令。它的原文是拉丁文writ of habeas corpus。habeas corpus,意为“拥有[犯罪嫌疑犯的]身体”。它是英国习惯法中一项重要的个人自由,目的是阻止政府的政策性过失,特别是不经过正常程序就拘留疑犯。在形式上,它是法院向扣人的权力机构发出的一种命令,要其将所拘留者带到法院,法官将审查拘留的理由是否充分。如果理由不充分,法官有权命令释放疑犯。由于美国宪法的目的是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以保护人民免受恶政之苦。换句话说,它要防的是治者之恶,而非被治者之恶。因此,宪法的制定者便把它写入宪法,成为美国公民的宪法权利。 但是,即使是神圣的宪法权利,它也可能会受到挑战,而且是来自总统的挑战。美国内战的时候,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形。 从受害者到胜利者:华人官司对美国法律的贡献 ——益和诉霍普金斯案(1886) 1861—1865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奴隶制问题,美国北方的自由州和南方的蓄奴州打了一场南北战争。战后,美国通过了3项宪法修正案来保证战争的胜利成果:1865年生效的第13项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1868年生效的第14项修正案保证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受各州的干预;1870年的第15项修正案则给予美国黑人以选举权。其中第14项修正案在美国历史上激起了无数的法律诉讼,它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各州“在其管辖范围内,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法律的平等保护”。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ProtectionClause)。虽然它的初衷是保护自由了的黑人免于各州的歧视,但这一普遍的规定也使其他族裔集团能够利用宪法来保护自己。 不过,在这一修正案通过后的很多年里,最高法院非常狭隘地解释这一“平等保护条款”,结果,各州和其他地方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仍拥有相当的权力来侵害人民的自由和权利。但在1886年益和诉霍普金斯一案中,最高法院的裁决却是一个重要的例外,它认定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的两项市政条例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这一判决改变了法院对该条款的传统解释,成为一个有历史意义的先例而被后来的法官一再引用。提出和打赢这一案件的主人公不是美国公民,而是一位被美国一些白人打压和欺压的华人洗衣店老板益和。这一案件成为美国法学院教学的经典案例,他的名字为所有学习和研究美国宪法的学者和学生所熟知。 20世纪美国反托拉斯垄断的第一枪 ——北方证券公司诉美国案(1904) 十九世纪后半叶,资本主义放任自流、蓬勃发展,“美国梦”展示出全新的图景,新兴的“金元帝国”制造出摩根、卡耐基、洛克菲勒这样一批亿万富翁,形成了不可一世的庞大财团。但是,“创造财富”的神话常常演变为“掠夺财富”的现实,托拉斯(是英文trust[信托]的音译。它是一种工商业组合形式,加入这一组合的公司把它们的股权交由一个专门成立的董事会来管理。在美国,这个词后来泛指所有有垄断倾向的大规模公司组合,成为垄断的代名词)这一独特的垄断形式的出现演绎了大鱼吃小鱼的故事,独立的中小企业沦为工业巨子、金融寡头的美味佳肴。 诞生于自由竞争之中的垄断侵害了自由竞争本身,弱小的群体寄希望政府的保护。美国最高法院再次走上了历史的前台,它在北方证券公司诉美国(Northern Securities Co. v.United States)一案中的判决多少遏制了垄断蔓延的势头。 争取劳工权益的漫漫长路 ——有关劳工权益的几个案子 霍姆斯是美国著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1902-1932年任职),一向以见解独到、思想超前著名,因而有“伟大的异议者”的美誉。他有句名言:“法律包含了思想交锋中获胜一方的信念。” 在美国,长久以来一项“获胜的信念”就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凭借其财产做他们想做的事情。在劳资关系中,这一思想就表现为:老板深信,他可以自由地决定其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和工作报酬,不受任何外来干预和限制,雇员要么接受,要么就滚蛋,绝无讨价还价的余地。契约至上和财产神圣成为老板们的金科玉律,不可侵犯。 在20世纪前期,这种思想及其行为受到普遍的认可,在劳资双方发生冲突时,政府也常常站在资方一边。随着大工业的兴起,现代劳工阶级不断扩大,受到资本家盘剥的人也越来越多。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像他们的欧洲兄弟一样,美国的劳工阶级也常常采取罢工、组织工会的形式进行反抗。但和他们欧洲兄弟不一样的是,他们更多的是利用法律武器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且,他们通过罢工和组织工会获得的权益最终也必须通过法律来固定下来。 因此,一位历史学家曾经评论说:美国的社会立法虽然比欧洲一些国家落后30年,“可是劳工通过法律获得的成就,大概要比通过罢工或其他暴力手段取得的更多一些”。 在争取劳工权利的斗争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站在资本家一边,劳工们艰苦斗争获得的若干成果最终被最高法院的判决化为乌有。但是,对劳工苦难的同情,对社会正义的信念,也使一些开明的大法官勇敢地挑战有产者长期以来拥有的主导观念和种种特权。霍姆斯和他的好友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Dembitz Brandeis)就是美国20世纪前半期劳工权益最积极的捍卫者。 当爱国主义碰上宗教和言论自由 ——有关国旗致敬和《效忠誓词》的三个案子 在美国,不论过去还是现在,公立的中小学都非常重视爱国主义教育。这种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既有美国历史和政府这类正规的课程学习,也有唱爱国歌曲、向国旗致敬这样潜移默化的形式。通过这种爱国主义教育,培养了学生对国家的忠诚。如果考虑到美国是世界五大洲、四大洋的移民组成的国家,这个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批又一批的移民子女,就这样开始了成为美国人的“美国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爱国主义的动机推动美国在世界各国之中最早建立了免费的公共义务教育。从19世纪中期开始,面对来自欧洲各地人数越来越多、族裔日趋复杂、语言宗教各异的移民狂潮,美国逐步建立起了免费的公立学校系统,积极帮助移民子弟更快地成为美国人。显然,爱国主义成为美国公共教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但是,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0年,一个普通的美国家庭却公开挑战爱国主义教育的一个重要形式——向国旗致敬的合法性。 战时的公众自由和种族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裔美国人被拘留案 1942年2月19日,在日本人偷袭美国Howaii珍珠港后的两个半月后,Roosevelt总统下达了第9066号行政命令,授权美国陆军部部长确定国内某些地区为“military areas”(战区),并可以对生活在military areas的人加以任何必要的限制,甚至可以把他们排斥在战区之外。根据这一命令以及一个月后国会通过的一项法律,美国西海岸军区司令Gen. J. L. DeWitt借口日本人入侵和颠覆的威胁,发出一系列命令,先是对西海岸各州所有祖先为日本人的居民实行宵禁,继之把他们从这一地区驱逐,要求他们到政府指定的一些集合地集中,转迁到远离西海岸的detention centers(禁闭中心)。 一共有11万以上的男女老少,包括7万美国公民,被遣送到这些禁闭中心。没有任何一级法院对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做出过是否忠诚美国、是否有罪的判定。这些禁闭中心四周是铁丝网,并有武装警卫把守。未经官方批准,里面的居民不得离开。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对公众自由和公民权利这些前所未有的侵害并不像政府官员所说的那样,是出于军事的需要。而且,即使在当时,重要的军事和民政领导人对这一事实也并非不清楚。 好几个受到这些措施伤害的美籍日本人,选择了上法庭来质疑这些措施的合法性,并且把官司最终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其中最有名、可能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案件是“Korematsu v. United States”(是松诉美国)。这一案件最好跟其他几个战时上诉到最高法院的美籍日本人案子一并讨论。 对新闻自由的挑战:诽谤还是舆论监督 ——《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案(1964) 在美国社会中,新闻媒体被称为“无冕之王”。由于有美国宪法第1条修正案的保驾护航,它不仅不是政府的喉舌,反而是监督政府的重要力量。可是,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局限,新闻媒体对政府的舆论监督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准确无误。这样,新闻报道一旦有误,常常会引发涉及巨额罚款的诽谤大案,让新闻媒体吃不了兜着走。1964年的《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New York Times Co.v.Sullivan)一案,就是因政府官员控告《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犯有诽谤罪而引发的一个重大诉讼案。 不厌其烦的告诫与刑事被告的权利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1966) 196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Miranda v.Arizona)一案的判决,是20世纪美国宪政史上最重要、最具争议性的司法判决之一。随着好莱坞(Hollywood)电影在世界各国的流行,因米兰达案而名噪一时的“米兰达告诫”(Miranda warnings,中文又译“米兰达警告”)不但在美国社会家喻户晓,而且已成为风行全球的美国通俗文化的一部份。 选择权与生命权的漫长较量 ——罗诉韦德案(1973) 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的影响被美国人视作等同于第二次内战。1972年,得克萨斯州两个年轻的女权主义者萨拉·威丁顿和林达·科菲试图挑战当时的堕胎政策。她们选中了一名希望堕胎的21岁女子,化名为简·罗(JaneRoe),韦德(Wade)则是当时达拉斯县的检察官。几经周折,1973年 1月22日,美国联邦高院最后以7比2的表决,确认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这等于承认美国堕胎的合法化。 “罗诉韦德案”后,堕胎合法化一度导致美国妇女堕胎人数的激增。1973年来,美国每年有近1500万人堕胎,占每年怀孕妇女总数的1/5。“罗诉韦德案例”给了美国妇女堕胎权,也给了美国社会一个分裂点,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为激烈的辩论。自堕胎合法化后,支持生命权的反堕胎人士就一直试图来推翻这一决定。反堕胎的各式各样“保护生命运动”和支持堕胎的捍卫女权团体对此争论不休,甚至出现过2003年9月3日因杀害堕胎医生而被处以极刑的第一人保罗·希尔这样的极端例子。毫无疑问,堕胎问题已成为美国社会中大是大非的问题。无论是总统竞选,还是国会选举,再从州到地方的选举,政客们都必须在堕胎问题上表明自己的立场。总体来讲,民主党自由派支持妇女的堕胎权,而共和党保守派则对任何形式的堕胎持有否定态度。此番南达科他州州长签署反堕胎法案,挑战30年前的法律,无疑在美国社会再次扔下一颗重磅炸弹。 “帝王总统”的自我弹劾 ——美国诉尼克松案(1974) 于1972年11月,理察尼克松(Richard Nixon)总统决定性地打败了民主党候选人乔治麦戈文(George McGovern),获选连任。但接近竞选活动尾声时,一群抢匪打劫民主党于华盛顿水门(Watergate complex)的竞选总部。多亏于华盛顿邮报决定性的调查,原为一件小新闻的事件,因为新闻记者揭露可追踪至高层政府官员的轨迹,而迅速扩张。尼克松政府否认做错任何事但很快的可以明显看出,他在试着遮掩强劫事件,以及尼克松政府与劫案之间的关联,此关联甚至可能包括总统。于国会与公众压力下,尼克松指派了一个特别检察官。当获知总统曾于椭圆形办公室秘密录下对谈时,检察官发了一张传票以获取他相信对犯罪调查相关的录音带。 于1974年3月,联邦大陪审团以阴谋阻碍正义以及其它与水门劫案相关的罪行,来裁决尼克松总统7个助理。而总统本被称为未起诉之共谋者。基于特别检察官之行动,地方法院发出传票给总统,要求他拿出总统与其它人之间特定的会议相关的某些录音带与文件。虽然尼克松总统公开了一些被传的对话中经过剪辑的纪录,他的顾问提出「特别出现」,并以行政特权申请对传票的彻销。当地方法院拒绝该申请,总统提出上诉,而该案迅速地转至最高法院。下面是法院无计名意见的一部分,于其中最高法院处理两项关键议题,司法为宪法最终仲裁者的力量,以及总统之宣称,以行政特权之名,他可以选择保留与犯罪调查相关的物证。首席大法官伯格(Chief Justice Burger)重新确认马伯瑞诉麦迪逊案(Marbury v. Madison)与库珀诉阿伦案(Cooper v. Aaron)的裁决,于宪法之下,法院于决定宪法问题具最终裁判权,而没有人,即使他是美国总统,是在法律之上的。 虽然对尼克松是否会遵守法院裁决持有怀疑,但在决定传下来的8小时之内,白宫宣布他会遵从裁决。于1974年8月5日,64张录音带被发布了,包括对白宫于水门案的掩饰相关特别具杀害性的录音。三天后,他于国会内的支持几近消失,而尼克松宣布他将辞职。 如今在美国究竟谁歧视谁? ——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1978) 西风吹,摇滚擂,如今在美国究竟谁歧视谁? 可能有人会说:这个问题难道还值得一提吗?自然是白人歧视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可是,很多美国白人认为,如果依照美国政府颁布和推行的“肯定性行动” (AffirmativeAction)政策,如今在美国社会中遭受种族歧视之害的实际上是白人。这个涉及到“逆向歧视” (Reverse Discrimination)的复杂问题,正是曾轰动美国朝野的加利福尼亚州大学董事会诉贝基一案(RegentsofUniversityofCalifornia v.Bakke,1978)的缘起。 星条旗保护焚烧它的人 ——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1989) 爱国主义是普通百姓共同的情感,世界各国都有,只是表现形式不同。有的国家是用充满激情的口号,有的国家是用声势浩大的集会游行,也有的国家是自发地悬挂国旗。在美国,每逢7月4日独立日或其他重大场合,很多家庭就会在自家门口插上国旗表示庆祝和团结。2001年9月11日,恐怖主义者劫持了美国飞机,撞毁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姐妹楼和华盛顿五角大楼,造成近4千人死亡的悲剧。事发之后,美国商店里的国旗被一抢而空,家家户户悬挂国旗,表达在国家受难之际人民的忠诚和团结之情。据统计,“9.11”之后,美国商店出售的国旗至少有两亿面之多。 在美国,没有其他任何象征能比国旗更为重要和扯动情感的,连美国的国歌都是以颂扬国旗为主题。这首《星条旗永不落》(the star-spangled banner)是作者弗朗西斯科(Francis Key)爱国情感的自然流露:在1812美英战争之初,弗朗西斯科被英军俘虏,囚禁在英国的军舰上,当他看到海岸堡垒上美国的国旗在英军猛烈的炮火中依然高高飘扬时,触景生情,心潮澎湃,一气呵成这首不朽的歌曲。因此,在一般美国民众看来,国旗象征了美利坚民族的辉煌和荣耀,代表了国家的团结和伟大,为此,美国50个州中有48个通过了保护国旗不受玷污的法律。 正因为美国人视国旗为神圣的象征,因此,世界上反对美国的人们也常常以焚烧美国国旗为乐事,表达他们对美国外交政策和生活方式的不满和愤怒。见到此情此景,美国人虽然痛心疾首,但也无可奈何,因为那毕竟是发生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事情,美国管天管地,也管不了其他国家民众的放火焚旗。 不过,就是在美国的地盘上,也有一批对自己政府不满的美国人以焚烧国旗作为表达自己观念的方式,来批评和抗议美国政府的一些做法。他们知法犯法,目的就是维护他们所认定受美国宪法第1项修正案保护的“表达自由”。 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的两难抉择 ——罗德尼·金诉洛杉矶市警察局案(1992) 美国新闻媒体历来标榜客观中立,以揭露事实真相为职业的最高追求,其中司法新闻更是强调以事实为生命。但是,由于主客观因素的限制,新闻报导实际上不可能包括事实真相的全部细节,它只能接近事实,或者只能是一种有选择性的事实。回首往事,1992 年洛杉矶市发生震撼全球的黑人大暴乱事件,与新闻媒体报导罗德尼·金(Rodney King)被殴案时对原始录像画面的剪裁取舍有直接关系。 程序公正与“世纪审判” ——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人案(1995)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最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辛普森逃脱法律制裁,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本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无罪推定的最大漏洞案件。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中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中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血证如山”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把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总统难产引发的司法大战——布什诉戈尔案(2000)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上演了一场好莱坞经典大片式的悲喜剧。围绕着佛罗里达州(Florida)选票计算,总统大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戏剧性局面,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经历了36天的“世纪司法大战”,打得难解难分,天昏地暗。经过36天的总统难产之后,最后一锤定音的居然是非民选的最高法院! 按照民主常识,谁得到的选票多谁就当总统。可是,民主党候选人、副总统戈尔(Albert Gore)虽然比共和党候选人、得克萨斯州长小布什(George W.Bush)多得了53万余张普选票,但赢得总统宝座的竟然是后者!这种违反民主原则的现象以及随后的司法大战涉及到的总统选举程序问题,把久经“选场”的美国选民弄得眼花缭乱,头昏脑胀,一脑门子浆糊。 常听人说美国是一个民主制国家,美国总统是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但实际上,这一常识性的表述是不准确的。美国的政体是共和制,美国总统也不是由全民直选产生的。根据美国宪法,各州选民在总统大选中选出的只是选举人。大选后,各州的选举人组成全国的选举团,最后由选举团的投票来决定总统选举的结果。 那么,号称高度民主的美国为什么不搞全民直选呢?美国宪法为什么要设立选举团制度?2000年选举为什么会出现难产?这一现象的出现与美国的宪政体制有何关系?美国最高法院在解决这次选举危机中起到了什么作用?造成了哪些影响?探讨这些问题,将促使人们深入思考美国选举制度的合理性和民主性问题。 美国政府为何总跟微软过不去? ——美国诉微软案(2001) 美国政府和19个州联合起诉微软公司一案(United States v.Microsoft Corp)是20世纪美国最大的反垄断诉讼,举世瞩目,毁誉参半。这是一场涉及现代科技、市场机制、法律制度和政府反垄断政策的司法大战,案情空前复杂。尽管微软最终免遭分拆,逃过一劫,但这场官司涉及到的诸多复杂问题仍然值得思索和探讨。
本文档为【影响美国司法的25案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9161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51KB
软件:Word
页数:9
分类:法学
上传时间:2013-05-04
浏览量: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