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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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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与资料借阅管理标准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资料借阅的权限范围、管理内容及检查与考核。引用标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电力工业系统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细则》3权限范围3.1职工因工作学习需要均可在档案室查阅借阅档案、科技图书、科技杂志。所借档案、资料仅限厂内使用,严禁私自向厂外提供。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借阅档案、资料须出示工作证或所在部门证明,方能查阅、借阅。4.2借阅人须...

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
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北大纵横—巴蜀江油燃煤档案管理程序文件江油发电厂企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档案与资料借阅管理标准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资料借阅的权限范围、管理内容及检查与考核。引用标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电力工业系统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细则》3权限范围3.1职工因工作学习需要均可在档案室查阅借阅档案、科技图书、科技杂志。所借档案、资料仅限厂内使用,严禁私自向厂外提供。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借阅档案、资料须出示工作证或所在部门证明,方能查阅、借阅。4.2借阅人须办理借阅手续,每人每次限借三本科技图书或杂志。档案数量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借阅重要或密级级别高的档案时,借阅人需经主管厂领导签章同意。4.3借阅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到期必须归还。确需继续使用者可办理续借一次,时间为一个月。4.4职工退休或调离本厂应退还所借的各类档案、资料。4.5外单位人员一般不予办理借阅,确属需要必须经厂领导同意、由责任部门经办人办理,责任由经办人承担。4.6借阅人应自觉维护档案楼内的整洁,严禁带入火种及高声喧哗。4.7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到耐心细致、热情、迅速、准确地为全厂职工提供借阅服务,并严把借出和归还环节。5检查与考核借阅人必须爱惜档案、资料,如有损毁遗失,图书、杂志按原书价的两倍赔偿,并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与考核,重要的档案资料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保管与图纸修改管理标准Q/J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保管及图纸修改工作的管理、保管条件、工作内容、要求及检查等。2引用标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3档案保管、图纸修改工作的管理3.1档案实行集中保管与分室保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以下档案实行集中保管:文书、科技档案、会计档案、死亡职工人事档案、多种经营企业档案;对实物和声像档案设分室保管。3.2集中保管的档案按规定在每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归档。设实物档案分室(即荣誉馆)保存实物档案;设声像档案分室,保存声像档案。3.3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移交单位填写移交清单,经接收人员核实验收,交接双方签章后各存一份备案。3.4集中保管的档案按不同门类和载体分库或分架保存。3.5修改已归档的图纸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并有领导签章的修改、补充通知单。4档案保管条件4.1档案库房4.1.1档案库房建设须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4.1.2库房面积应满足档案的需要,并有一定的余地。4.1.3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温、防虫、防尘等设施。4.2档案装具4.2.1档案柜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数量应保证有满足10年以上档案增加的余地。4.2.2档案的外观质量符合国家要求,须采用国家档案行政部门监制的卷盒。4.3档案保护4.3.1配备必要的档案保护设备,如:消毒设备、缝纫机、复印机、照相机等,每间库房应配备温湿度测试仪、灭火器、空调机、去湿机、通风设施。4.3.2配备现代化管理设备,如计算机、光盘设备等。5工作内容及要求5.1档案保存5.1.1根据接收的不同门类载体档案,按照《档案分类细则》规定的排列方法进行系统排架。排架应科学、系统、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5.1.2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5.1.3补充全宗卷。5.1.4对移出、遗失的档案经厂长(重要的)或分管领导批后注销。5.1.5每年11月底以前对库存档案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并做好记录。5.1.6各类纸质档案须经48小时低温消毒方能入库。5.1.7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进行修补和复制。5.1.8对录音、录像等磁介质档案每半年播放一次、每年拷贝一次。5.1.9每天应对档案库房的“八防”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或处理。5.1.10积极利用档案管理现代化设备,逐步将各门类和载体档案录入计算机,制作成光盘,提供利用,减少档案原件的利用频率,延长档案寿命。5.2图纸修改5.2.1图纸修改内容较小时,可直接在图面“杠改”、“刮改”或者发送“变更通知单”,采用“杠改”、“刮改”时应在修改处标注“修改标记”。5.2.2图纸修改内容较多时,应另出新图代替,原来图纸作废,新图列入原图子目录,并且注明所代替的原图图号,作废的图纸应注明新图的编号,并另行保管。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档案室每年12月进行一次检查,并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保密工作管理标准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保密范围、密级、保密时限、管理内容、要求与检查等。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电力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档案保密范围3.1凡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档案。3.2中央、省、市、电力行业关于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科研项目等工作形成的需要保密的档案。密级及保密项目4.1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4.1.1绝密档案是指一旦泄露会使国家、企业的安全和利益受到特别严重损害的档案。4.1.2机密档案是指一旦泄露会使国家、企业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档案。4.1.3秘密档案是指一旦泄露会使国家、企业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档案。4.2保密项目4.2.1机密档案4.2.1.1涉及国防、军工生产的发供用电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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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统计资料。4.2.1.2发电设备的年度、中长期进口计划、规划。4.2.1.3电力工程对外招标的标底、评价情况、对外投标报价计算依据、定标签约前的工程概算。4.2.1.4具有国防先进水平和特别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的核心部分。4.2.1.5厂党委会、厂长办公会记录。4.2.1.6厂后备干部名单、登记表及考核材料。4.2.2秘密级档案4.2.2.1厂综合统计历史资料和专题统计资料。4.2.2.2工程设防标准。4.2.2.3厂区地震资料,观测整编成果及原始资料。4.2.2.4重、特大设备质量、技术事故情况。4.2.2.5工程招投标标书、标底。4.2.2.6重要的审计、监察、纪检报告、报表。4.2.2.7检举揭发违纪案件及调查处理的文件材料。4.2.2.8干部、人事和公安等专门档案。4.2.2.9发展党员的规划,党员和党组织分布情况等统计报表。保密时限5.1绝密级档案的保密时限不超过30年,特殊要求除外(下同)。5.2机密级档案的保密时限不超过20年。5.3秘密级档案的保密时限不超过10年。5.4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以上的按年计,在一年以内的按月计。5.5归档材料中有密级要求的,须注明保密时限。5.6保密时限到期,经核准可升密、降密或解密。管理内容及要求6.1密级档案须严格管理,并在案卷封面、案卷目录上注明密级及保密时限。6.2密级档案禁止借阅,查阅应符合规定的查阅身份,否则应经厂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供查阅,查阅须档案人员监阅、禁止抄录、复制。6.3因工作确须抄录、复制密级档案的,须经厂领导批准,并严格作好记录。6.4密级档案的清退、销毁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6.5档案人员须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防止失、泄秘密。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厂保密委员会每年底进行检查,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对违反保密法规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或予以处罚。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材料复制管理标准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材料复制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等。2管理职能2.1档案材料的复制工作归口于档案部门,由档案专职复制员负责,一般不得外送复制。2.2本部门配备的复图机、复印机、扫描仪一般只复制本部门业务材料,并做好详细记录,禁止复制借出的档案材料,特殊需要须经档案部门同意。2.3档案材料的复制须由需要部门申请,部门及厂领导批准。2.4运转中的文件材料的复制由主办单位办理。2.5密级档案材料的复制须按规定审批后,由档案人员监印。2.6档案室原则上不受理与生产管理无关的复、扫描工作。2.7复制员须坚持原则,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复制审批手续,保守秘密。3管理内容及要求3.1档案人员收集的应归档的科技材料,在归档前须及时复制发放有关单位或领导。3.2发放档案材料复制件须加盖档案发放专用印章,禁止使用未加盖档案发放专用印章的档案复制件,否则后果自负。3.3发放档案复制件必须认真填写发放记录,并经收件人签字,妥善保管。3.4复、扫描档案、资料数量应严格控制在满足生产和技术管理需要的范围内,申请人必需填写《申请单》。3.4档案复制件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积极提供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并做好借还登记。3.5档案复制件一般不对外提供。特殊需要须经厂领导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3.6复制室属机要重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印废的图纸材料必须妥善处理,防止失密。4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档案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管理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油发电厂档案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系统、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和考核。引用标准及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名词术语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纪录。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档案工作是指档案行政管理、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及档案教育、科研、宣传、外交活动等工作。原则4.1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即全厂档案工作实行统一安排布置和检查考核。4.2坚持统一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原则。即全厂档案工作按厂级制度(标准)执行。4.3坚持集中管理的原则。即全厂主要档案实行集中管理,防止档案散失。管理系统5.1档案工作在四川省电力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5.2建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为首,由各主要职能部门、生产及多经单位的业务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领导考核小组,领导全厂档案管理工作,其职责是:5.2.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颁发的档案工作法令、法规、方针、政策,领导档案管理工作。5.2.2监督、检查、考核厂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情况,保证有关经济责任的落实。5.2.3研究、处理档案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档案管理标准,确定档案工作的目标规划,创建一流的档案工作。5.2.4组织协调和处理厂内外发生的档案及档案业务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2.5审查档案的鉴定结果,审批档案的存毁。5.2.6审查确认档案编研成果,提出奖励意见。5.2.7对违反档案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5.3档案室是厂档案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收集保管档案的业务机构,业务上受省公司档案处和地方档案局指导,在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生技部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实施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是档案管理系统的核心,其职责是:5.3.1监督指导厂属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5.3.2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厂科技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多经档案、已故职工人事档案和科技图书资料,对档案实行科学管理。5.3.3组织档案信息开发,积极提供利用,为本厂各项工作服务。5.3.4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厂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5.3.5负责组织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5.3.6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5.3.7完成上级交办任务。5.4根据档案工作需要厂成立档案管理三级网,各职能部门或班组技术负责人兼任档案管理员,全面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其职责是:5.4.1传达贯彻档案工作的有关精神,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班组)的档案工作。5.4.2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属于归档范围内的档案材料,送档案室存档。5.4.3指导和协调所管辖部门(班组)的档案工作,反映本部门档案工作的具体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5.4.4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调查、处理。5.4.5协调档案鉴定,档案利用开发等工作。5.4.6完成上级交办的档案业务工作。6管理内容及要求6.1按照“三同时”、“四纳入”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6.2属于本厂归档范围内文件材料(下简称应归档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本厂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6.3属于城市建设范围内的档案和其他专业档案按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的规定执行。6.4实行文书、档案人员和部门立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归档材料。即文书档案由厂属各单位文书员立卷归档;科技档案由档案人员整理归档;会计档案、死亡职工人事档案由相应部门立卷归档,定期移交档案室保管;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公安业务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劳动人事档案分别由相应职能部门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分库保管。6.5应归档材料的收集、分类、立卷、归档、保管,统一按本厂有关标准执行。6.6厂档案的利用采取部门或专业对口开放权限管理方式,一般不对社会开放。特殊情况必须经厂领导批准方可开放。6.7根据企业发展和档案工作实际需要,采用先进技术并及时配置、更新档案设施、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6.8档案管理人员按“精简、效能”的原则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档案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档案人员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7检查与考核7.1对在档案工作中作出重要成绩的或开发利用档案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档案规章制度(标准),造成泄密和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反档案法规,构成犯罪的,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7.2本标准由厂档案工作领导考核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并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鉴定与销毁管理标准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的组织、管理、内容、方法、要求及检查等。引用标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3档案鉴定的组织与管理3.1厂成立档案鉴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其组成情况如下:主任:生产副厂长副主任:总工程师和经营副厂长成员:生技、文书档案、财务、档案部门负责人。3.2档案鉴定委员会下设文书、科技、会计等专业鉴定小组,具体负责鉴定工作。3.2.1文书档案小组由以下岗位人员组成:组长:厂长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党委工作部主任成员:行政文书、党群文书、组干专责、劳资专责、文书档案员。3.2.2科技档案鉴定小组由以下岗位人员组成:组长:生产技术部主任副组长: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成员:生产技术部机、炉、电、热、焊接、化学环保、土建、科技专责,车间检修专责、运行专责,科技档案管理员。3.2.3财务档案鉴定小组组成如下:组长:财务经营部主任副组长:审计部主任成员:财务部经营部会计、审计专责、会计档案管理人员。3.3档案鉴定工作按计划开展,一般5年开展一次,收集档案材料的鉴定由档案室随收集情况进行。3.4各类档案由鉴定人员分专业鉴定,鉴定小组组长审核,鉴定委员批准。3.5对无保存价值的文书、科技档案经厂鉴定委员会批准,财务档案经省电力公司批准后,进行销毁。销毁工作由鉴定委员会成员一名、档案人员一名监督执行。4鉴定的内容4.1收集和接收的档案材料。4.2到期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下简称“档案的鉴定”)。5鉴定方法及要求5.1采用直接鉴定法对收集、接收的档案材料和到期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5.2收集和接收档案材料的鉴定。5.2.1文书档案按部门和收发文字号,科技档案按工程项目,会计档案按形式,对照归档范围,判定各项归档情况,并做好缺交情况记录。5.2.2对科技档案材料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进行考证,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一般采取核对法鉴定,并做好不准确情况记录。5.2.3判定各工程项目,各部门及各种形式的档案材料之间的关联性、成套性、鉴定收集档案材料的系统性。5.2.4根据档案材料的内容,对照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鉴定档案材料的价值,剔出不归档材料,确定其保管期限。5.2.5判定档案材料的编制质量,纸张笔墨等,书写材料是否符合长期保管的要求,签字、印章、日期是否完备,并做好记录。5.2.6接收档案须鉴定其案卷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5.2.7接收档案材料的鉴定情况按部门、工程项目、形式进行记录,并利用鉴定结论补充收集,重新编制有关材料。5.3档案的鉴定。5.3.1按时间标准进行档案鉴定,以档案保管期限为依据,剔出到期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案卷;以设备、设施变更、报废手续为依据、剔出相应设备设施档案案卷。剔出案卷必须准确,严禁将不到期档案和未变更、报废设备设施档案剔除。5.3.2按需要标准进行档案价值鉴定,以解决生产、建设、管理日常生活等具体问题的实际需要为依据保留相关档案;以开展学术研究的需要为依据鉴定相关档案。剔除出无关的档案,研究分析其与保存档案的相关性确定存毁。填写鉴定表,注明存毁原因。5.3.3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填写销毁清单。5.4鉴定结果应由鉴定小组向鉴定委员会提交一份鉴定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上应销毁档案清册和档案鉴定表。5.5鉴定委员会进行对档案鉴定全面审核(其中财务档案的鉴定情况须报省电力公司)批准。5.6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重新确定(延长)保管期限。一般再保存一个与原来相同的保管期限,并修改案卷封皮,按原卷保存。5.7应销毁档案一般单独保留五年后再组织销毁,财务档案经批准后即可组织销毁。6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并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开发利用管理标准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利用的权限范围、档案信息开发、档案的利用服务。引用标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档案利用的权限范围3.1档案采取“专业对口开放”的方式提供利用,即从事某专业人员允许查阅本专业的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查阅利用非所从事专业的档案。3.2确因工作需要查阅非本人从事专业档案的或秘密级及以上密级档案的须经档案产生部门领导或厂领导批准。3.3职工本人不允许查阅利用自己的档案,确实需要的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查询,出据有关证明材料。3.4档案一般不对社会开放,凡需查询利用须经厂领导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档案信息的开发4.1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专职档案人员有利用本专业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义务。4.2档案信息开发主要是利用档案进行二次整理、编制大事记、基础数据汇集、工程大事记、工程概况、图集、文件汇编、组织机构沿革等。4.3在“二次”整理的基础上,对各类信息进行分析、比较研究后,综合加工编制出新的信息,进行深层次的加工,形成各种专题报告、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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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4.4凡利用档案形成的成果,经审查具有查考及以上价值的均可按本厂合理化建议的规定予以奖励。4.5开发档案信息取得的成果,按年度刊印发放到相关部门或人员,以供查考利用。档案利用及服务5.1开展“档案利用优质服务”活动,做到调卷迅速、准确、服务态度好。查全率、查准率应达到98%以上。5.2采取分发目录、电话调卷、开架阅览等多种服务形式。5.2.1科技档案采取分发目录、网上查询档案检索系统等形式开展服务。目录按专业对口分发到处室一级。5.2.2各类档案均可采用电话调卷,但档案人员须详细了解调卷人的情况,并符合查阅档案的有关规定。5.2.3科技资料采取开架阅览方式,出入库严格作好记录。5.3档案人员要通过参加生产、经营的有关会议,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档案利用的要求,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对新收集到的科技资料应按规定复印发放有关单位,及时发挥其作用。5.4利用档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自觉保护档案。在利用档案后,档案人员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4.1利用档案严禁在档案实体上画、杠、改以及作任何标记,确保档案的原貌和整洁。5.4.2利用档案严禁折、撕档案张页,未经允许不得抄录、复制档案。5.4.3利用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5.4.4凡利用档案后均应及时填写《档案利用信息反馈表》。5.5档案人员须根据档案利用信息反馈按《利用科学技术档案所创经济利益计算方法》计算利用档案所创的经济效益。6检查与考核6.1本标准执行情况每季度定期检查,由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6.2对利用档案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利用者,将按厂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取得十万元及以上效益的项目,按四川省电力公司和四川省档案局的规定申报档案利用成果,并给予奖励。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库房管理标准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库房的安全、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出入库档案及档案库房的管理、要求及检查等。引用标准《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档案库房管理3.1档案库房的管理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即谁分管的档案所用库房由谁负责库房的管理工作。3.2档案库房的管理主要包括库房的安全、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库藏检查等工作。档案库房安全管理4.1除开架阅览库房外,非分管人员不得进入库房。领导进入库房须由分管人员陪同。节假日及业余时间,未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档案人员不得进入库房。4.2外单位参观库房须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向参观人员介绍入库要求后方可在档案人员的带领下参观。4.3进出档案库房的要求4.3.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和包、袋等私人用品。4.3.2库房内严禁吸烟。4.3.3未经允许严禁摘抄档案。4.4库房门锁的钥匙由分管库房的档案人员专管一套。4.5每天下班前须认真检查库房内各种电器电源是否断开,门窗是否关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库房卫生管理5.1入库档案必须经48小时低温消毒,防止带入细菌。5.2坚持每天的库内清扫,每周的全面清扫,保持库房及环境的清洁卫生。5.3严禁将非库内用品存放入库。库房设备保管6.1按照档案保管的要求配备的空调、去湿机、灭火、防盗等库房设备,须定期检查、维护。6.2灭火器具应摆放在主通道显眼的地方。每年检查一次,严禁移动或无火警启用灭火装置。6.3每天按时开启空调、去湿机,定时记录库内外温湿度,以判定设备的正常情况。库内温度控制在14—24℃范围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出入库档案管理7.1出入库档案须进行登记,每年底进行一次帐物核对。7.2入库档案须按规定排架,柜面标记明显。7.3每月检查一次库存档案,及时修补破损褪色、霉变档案。7.4每年初检查一次防虫情况,更换失效防虫药品。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厂档案工作领导考核小组每年底组织一次检查,并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收集管理标准0525-2002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收集工作的管理职能、收集范围、收集方法、收集要求、检查与考核等。2引用标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定》3管理职能3.1文书档案由党群部门和各行政职能部门收集。3.2科技档案由档案室收集。3.3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收集。3.4声像档案由宣传部门收集。3.5死亡职工人事档案由劳资部门收集。3.6实物档案由厂工会收集。3.7计算机软件档案由计算机室收集。3.8多种经营企业各门类和载体档案由多种经营企业自行收集。立卷、整理后移交档案室统一管理。3.9职工有收集、移交档案材料的义务。4收集范围4.1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科技文件材料包括:收发文、内部文件、会议记录、技术文件、图纸图表、出版物原稿、印模、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实物、计算机软件等。4.2收集的具体内容按归档及不归档范围的规定执行,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参见有关规定。5收集方法5.1文书档案按年度及收发文字号收集,随时做好“帐外”文件收集工作。5.2科技档案采取参加工程项目验收、重要设备开箱、科研成果鉴定等方式收集,并按年度收集产品类档案材料。5.3会计档案按年度及形式(凭证、帐薄、报表)收集。5.4声像档案采取参加本企业的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方式收集。5.5实物档案以上级有关表彰决定的文件为依据收集。5.6死亡职工人事档案按职工姓名收集。5.7计算机软件按开发项目收集。6收集要求6.1本企业的重要活动必须有档案部门的人员参加摄制或收集档案材料,同时在有关记录、验收单、开箱单上注明档案材料收集情况并签名,否则财务不予办理有关结算手续。6.2移交档案材料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收集人员清点核实后,交接双方签名各存一份,接收人员以此为接收记录。6.3收集的档案材料的制成材料必须符合长期保存的要求。6.3.1纸张要求:文书档案使用本厂统一的文稿纸、打印纸、打字纸、复印纸。纸张大小用A4纸;科技档案使用A系列或B系列标准纸。特殊情况下纸张可以加长,严禁超宽。严禁使用计算机压感纸编制档案材料。6.3.2书写要求:编制档案材料必须使用蓝黑墨水、墨汁或打印印刷墨料。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不利长期保管的书写材料。6.4档案材料的编制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各种文件材料、工程文字材料、票据、专门制作的竣工及加盖竣工章的竣工图案均需签字完备。6.5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为原件,一般不收集复印件。6.6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不缺张页,正件副件、正本副本、请示与批复、转发文原件等齐全完整。6.7对收集到的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档案材料,须责令有关单位重新编制或收集。6.8收集的档案材料需按以上要求进行收集鉴定。确保收集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归档率应达98%以上,完整率应达95%以上。6.9收集的份数及时间规定动作如下:6.9.1档案材料一般收集一份,其中重要的和多经企业具有长期及以上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收集两份。6.9.2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上年度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及按年度归档的其他门类和载体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6.9.3科技档案、计算机软件应在项目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收集工作。6.9.4声像档案在事件发生的同时摄制收集。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每年6月份进行检查,并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统计管理标准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登记、档案统计、分析与检查等。2引用标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电力工业系统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细则》3档案登记3.1档案登记的种类3.1.1按不同全宗、门类和载体分别建立档案接收登记薄,并按年度部门、项目、形式分别登记档案材料的收集情况。3.1.2按不同全宗、门类和载体分别建立档案移交登记薄,并按年度部门、项目、形式分别登记移出档案情况。3.1.3库存档案登记薄登记各门类和载体档案整理入库的情况。3.1.4档案查借阅登记薄:登记档案查借阅情况。3.1.5借阅证:登记档案利用者借阅情况。3.1.6档案利用信息反馈登记薄:登记档案利用效果。3.1.7档案复制发放登记薄:记录档案复制品的流向。3.1.8档案设备设施变化登记薄:记录档案设备设施变更情况。3.1.9档案编研成果登记薄:记录档案的开发成果。3.2档案登记的要求3.2.1登记要及时,事件发生时应在相应的登记薄上填写,不得拖延,防止“时过境迁”的记录。3.2.2登记要全面,要记载事件的全过程,内容要全面,不能遗漏,切忌残缺不全。3.2.3登记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或缩小。3.2.4登记要符合档案保存的要求。3.2.5各种登记薄应按年度或日期装订归入全宗卷。4档案统计4.1按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规定的项目和国家档案局“五率”统计办法进行统计。4.2档案统计以各类登记薄的记录为依据,每年12月进行一次,并上报省电力公司和绵阳市档案局。4.3统计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以保持统计口径、方法的统一和连续。4.4对原始记录进行考证,确保档案统计计算的准确性。4.5统计报表一式四份,经厂长签章后加盖厂公章,报上级档案部门两份,存档一份,另一份随统计过程资料归入全宗卷。5统计分析5.1根据统计结果采取与上年度统计指标进行对比的方法,开展统计分析。5.2对变化较大的统计指标须计算变化百分率并找出原因。5.3依据统计结果,综合分析评估年度档案工作、总结经验,揭示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以指导以后的工作。5.4编写统计分析报告并上报。6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厂档案工作领导考核小组每年12月底进行一次检查,并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与资料借阅管理标准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资料借阅的权限范围、管理内容及检查与考核。引用标准《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电力工业系统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细则》3权限范围3.1职工因工作学习需要均可在档案室查阅借阅档案、科技图书、科技杂志。所借档案、资料仅限厂内使用,严禁私自向厂外提供。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借阅档案、资料须出示工作证或所在部门证明,方能查阅、借阅。4.2借阅人须办理借阅手续,每人每次限借三本科技图书或杂志。档案数量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借阅重要或密级级别高的档案时,借阅人需经主管厂领导签章同意。4.3借阅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到期必须归还。确需继续使用者可办理续借一次,时间为一个月。4.4职工退休或调离本厂应退还所借的各类档案、资料。4.5外单位人员一般不予办理借阅,确属需要必须由责任部门经办人办理,责任由经办人承担。4.6借阅人应自觉维护档案楼内的整洁,严禁带入火种及高声喧哗。4.7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到耐心细致、热情、迅速、准确地为全厂职工提供借阅服务,并严把借出和归还环节。5检查与考核借阅人必须爱惜档案、资料,如有损毁遗失,图书、杂志按原书价的两倍赔偿,并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与考核;重要的档案资料除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江油发电厂企业标准档案整理管理标准24-2002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引用标准《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3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3.1坚持以全宗整理档案的原则。即将一个立档单位形成的全部材料进行整理。3.2坚持档案材料的收集单位负责整理的原则。3.3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否则将破坏文件体系的本来面目和利用价值。3.4整理档案应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不要轻易打乱,破坏以往整理和保存的历史状况。3.5整理档案必须坚持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4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4.1区别全宗,即将不同的立档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区别开。4.2分类,即将全宗类的材料分别按有关分类方法和分类细则分门别类的分开。4.3立卷,即按整理原则将各类材料分别分装成案卷。4.4案卷排列,将立成的案卷和卷内文件按规定顺序进行排列。4.5编号,按照排列顺序,对卷内文件打印页号;对案卷编写档号。4.6编制目录,按卷内文件顺序编制卷内目录,按案卷属类和顺序编制案卷目录。5整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5.1区别全宗5.1.1将收集到的档案材料按不同的立档单位分开。5.2分类(在一个全宗内、下同)5.2.1对收集来的档案材料进行清理、判定其保存价值,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材料和重份材料。5.2.2对归档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补充收集缺张页的材料和应归档的帐外文件。5.2.3按照《档案分类细则》规定的分类方法,对照《分类表》逐份逐件对号分类,分到每个相应类目中。5.2.4在分类过程中,以文件材料的问题内容为依据,不得拆件。5.3立卷5.3.1将分到各类目中和不同保管期限的材料分别装入不同案卷,每一类或每一个问题及不同保管期限分别装卷,不得混问题、混保管期限装入同一卷类;材料较多的分装成若干卷。5.3.2分装材料入卷时不得拆件,必须保持其自然形成规律和材料间的有机联系,坚持密不可分的原则。5.3.3涉及前后两年工作的一份材料,一般分入前一年的案卷中,为便查询,可复印一份装入后一年的案卷中。5.4排序5.4.1卷内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材料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示在前,定稿在后,非诉讼案件的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和特点排列。5.4.2案卷排列按《分类细则》的规定执行。5.5编页号5.5.1新立卷的卷内材料按排列顺序,凡有效张页均应依次编写页号,页号从1开始。文书档案页号编在材料的正面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背面编在左下角。5.5.2向已有案卷中补充材料,应放在案卷的最后,并按照排列顺序按原有案卷中档案材料的最后一页页号依次编号。禁止在已有案卷中的中间插入材料,确需插入的须重新编页号。5.5.3声像材料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5.6填写卷内目录5.6.1按照卷内材料排列顺序逐卷逐件填写卷内目录,目录格式统一由档案室印制。5.6.2题名填写应为材料的全名,不得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或虽有题名但无实质内容的材料要重新拟写;缺责任者、日期的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目;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卷内目录放在卷首。5.6.3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5.7填写案卷封皮5.7.1填写案卷题名,题名的结构如下:卷内文件的作者+记述和反映的问题(内容+名称(文种))拟写题名要求文字简练、内容明了易懂,并置于卷内目录之前。5.7.2填写档号按《分类细则》的规定执行,其中文书档案的案卷号按不同的保管期限混年度编通号,并将同类问题的案卷排在一起编号,科技档案的案卷号按类目编通号,财务档案的案卷号按形式编通号。5.8填写案卷备考表。将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填入备考表,若无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须签章,并填写立卷日期,将备考表置于卷尾。5.9填写案卷背脊。将案卷封皮的对应内容填写在案卷背脊上。5.10装订5.10.1档案材料在装订前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托裱,字迹扩散的应复印与原件一并立卷。5.10.2文书档案、会计档案装订成卷,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5.10.3科技档案不装订成卷,卷中文件应逐件用细线装订。单张材料不装订,但需按琴键式折叠成A4幅面大小,材料名称露外,同时卷内在每份材料的右下方加盖档号章并填写档号。5.11编制检索工具5.11.1检索工具的格式由厂档案室统一印制。5.11.2文书档案必须编制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科技档案必须编制案卷目录、总目录。5.11.3其它各门类载体档案参照以上规定编制一种及以上目录。6检查与考核本标准执行情况由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按《江油发电厂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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