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专利法一本通

新专利法一本通

举报
开通vip

新专利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

新专利法一本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命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题眼 以上2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主要考点是: 1、第5条第2款是2008年专利法修改新增的内容,主要目的是为防止非法窃取我国遗传资源进行技术开发并申请专利。 2、《专利法》第25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情形。注意两点:一是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二是该条第1款第6项是2008年专利法修改新增的内容,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鼓励专利的创新性,容易成为考点。 2002年试卷三第53题: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答案:ABC。 强化模拟题 1、下列各选项中,哪一选项所列内容均属于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 A.①关于一种新化学元素的发现;②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的聚合方法 B.①一种速算方法;②一种演示新计算方法的教学用具 C.①一种减肥新药;②一种新型减肥食品 D.①一种诊断早期肝癌的新方法;②一种新的放射疗法 答案:C。 2、根据规定,下列( )发明创造不能授予专利权。 A.味精 B.中成药 C.杂交水稻生产方法 D.疾病治疗方法 答案:D。疾病治疗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相关法条 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相关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命题题眼 本条规定了职务发明。注意《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对职务发明的解释。职务发明有两种:其一为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二为利用本单位的技术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人的权利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005年试卷四第3题: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 问题:(1)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 (2)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3)甲公司为何将专利技术出让给唐某?该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4)唐某拟以该专利作价8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该专利是否应当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为什么? (6)对丁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答案:(1)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分析:《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本题中,唐某为了执行甲公司交给的任务而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根据《专利法》第16、17条的规定,唐某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有效。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3)因唐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 分析:《合同法》第326条规定,唐某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享有在技术合同转让中的优先受让权,所以,甲公司将专利技术出让给唐某。在该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唐某就代替了甲公司成为专利权人,对于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来说,发生主体变更的法律效果,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由甲公司变成了唐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并不受影响,只是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 (4)如果该灯具技术是高新技术,唐某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该技术不是高新技术,唐某的出资则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除高新技术成果外,以工业产权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分析:这是根据修订前的《公司法》第24条得出的结论。修订后的《公司法》没有类似的规定,只是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这意味着以高新技术出资的最高比例是70%。这是需要注意的。 (5)不应被宣告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该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 分析:《专利法》第24条。本题中,甲公司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而丁公司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丁公司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才获取了甲公司的技术资料,属于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况,由于时间上没有超过6个月,所以,不丧失新颖性,不应被宣告无效。 (6)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强化模拟题 1.某国有企业技术人员甲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假设该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在无约定时,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该项专利权属于( )。 A.甲 B.某国有企业 C.国家,但由某国有企业持有 D.甲和某国有企业共有 答案:B。职务发明的专利权无约定的,归该单位所有。 2.某国有企业的技术人员陈红利用本单位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完成了一项极富市场价值的新设计。下列关于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的陈述,合法的是( )。 A.专利申请权归属某国有企业与陈红约定的一方 B.未约定的,专利申请权归属某国有企业 C.专利申请权归属国家 D.专利申请权归属某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AB。在这种情形下该专利申请权首先按约定办理,无约定时归属单位。 3.甲某现为乙公司的工程师。在调入乙公司之前,甲曾完成一项技术方案,但一直没有机会实施。调入乙公司以后,乙公司在甲的指导下大量实施该项技术,取得了很好的效益。关于这项技术成果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个人所有,因为属于非职务发明 B.乙公司所有,因为属于职务发明 C.乙公司与甲某共有,因为技术方案的完成和实施是由双方共同完成的,因此属于共有 D.甲个人所有,但乙公司可以免费实施该技术方案 答案:A。由于甲某的技术方案在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之前已经完成。因此,甲某的行为属于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实施”发明创造的情形,不属于职务发明。 4、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专利权属于乙 B.乙在获得专利权后许可他人使用,应从收取的使用费用中给予甲以奖励 C.乙若转让该项专利,应从转让费中给予甲以奖励 D.乙若转让该项专利,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答案:BCD。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根据《合同法》第326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故D正确。 5、根据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享有哪些权利? A.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B.取得专利权持有单位发给的奖金 C.从专利实施的收入中取得一定比例的提成报酬 D.对专利权的转让予以同意或否决 答案:ABC。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相关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命题题眼 本条的主要考点是:合作完成和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申请权都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另外,还应注意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含义。 强化模拟题 1.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 D.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答案:A。 2.甲公司为攻克某项技术难关,成立了以张某为核心的技术工程小组。在该小组中,刘某负责购买原材料,陈某负责后勤服务工作,张某攻克了该技术难题,并发明了该产品的制造办法。现问:谁为该产品制造办法的发明人? A.甲公司 B.张某 C.刘某和张某 D.张某、刘某和陈某 答案:B。对发明人的理解问题。发明人是指直接参加发明创作的人。在发明创作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或者提供物质条件的人不为发明人。 3.张某为甲单位的工程师,2003年6月调到乙单位工作。甲、乙二单位商定,张某在甲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张某在乙单位继续完成。2004年3月,该项发明创造完成。该项发明创造应由( )。 A.张某独立享有 B.乙单位独立享有 C.甲单位独立享有 D.甲、乙两单位共同享有 答案:D。虽然是张某一个人的行为,但应当分作两个阶段,属于两个单位的合作成果,故属于合作成果。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命题题眼 本条的主要考点是:1、本条第1款是2008年专利法修改新增的内容,要特别注意掌握。 2、专利权的授予原则是最先申请原则。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但就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或者不涉及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秘密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除外。 技术转让合同中关于让与人向受让人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发生的纠纷,按照技术转让合同处理。 当事人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联营合同,但技术入股人不参与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或者联营对方支付其技术价款或者使用费的,视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以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该事实发生在依照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之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发生在转让登记之后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利申请因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时即存在尚未公开的同样发明创造的在先专利申请被驳回,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四条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九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以当事人就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命题题眼 本条的主要考点是:1、该条第2款是2008年专利法修改新增的内容,注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不是必须要经过批准,只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必须要采取书面形式,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四条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三条所称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命题题眼 本条规定了专利侵权行为。主要考点为: 1.侵犯专利的前提是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其行为表现主要是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和假冒。 2.侵犯专利权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2000年试卷三第77题:工程师赵某发明了一种制造饼干的方法并获得专利。下列行为中,哪些侵害了工程师赵某的专利权? A.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以该方法制造饼干 B.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销售以该方法制造的饼干 C.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出口以该方法制造的饼干 D.某研究所为了试验使用该方法制造少量饼干 答案:ABC。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出口也是销售的一种方式。 3.许诺销售。许诺销售是《专利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4.注意直接侵害发明、实用新型的行为形式与直接侵害外观设计的行为不同:前者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后者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也就是对发明、实用新型的侵权行为方式要多于对外观设计的侵权行为方式。另外,要特别注意,2008年修改后的专利法增加了对外观设计的侵权行为方式,即增加了许诺销售这种侵权方式。 2005年试卷三第15题: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答案:BC。此题在2008年专利法修改前答案只有B。但现在是BC。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许诺销售都可能构成侵权。 强化模拟题 1.甲公司为了谋利,将乙擅自制造的一保健专利产品陈列在某展销会的展销柜上,拟向消费者出售。甲的行为( )。 A.是专利侵权行为 B.不是专利侵权行为 C.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D.是违约行为 答案:A。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故甲侵犯了乙的许诺销售专有权。 2.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 )。 A.制造权 B.使用权 C.许诺销售权、销售权 D.进口权 答案:ABCD。这是《专利法》关于专利权权能的规定,务必把握。 3.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专利的行为有( )。 A.某研究生在实验中未经专利人同意而利用了其专利技术 B.甲厂为推销自己的产品,未经乙的许可,在其非专利产品上标明的乙的专利号和标记 C.甲厂未经乙公司许可,从国外进口用乙公司的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D.甲公司假冒乙厂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答案:BCD。直接依据《专利法》第11条作答。 4、甲的下列行为,哪些构成专利侵权? A.甲受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乙的委托,加工专利产品的部件 B.甲在乙的指导下,生产了乙发明的新产品,后来乙取得该产品专利权 C.甲本人从事发明创造,其发明覆盖了乙的专利的主要技术特征,甲在未与乙协商的情况下实施了自己的专利 D.甲未经乙的许可,实施乙的专利 答案:AD。专利实施许可人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5、2005年3月,华信公司决定将其研制的TY—10空气压缩机(简称“TY—10机”)投入市场。为此,该公司在申请并取得专利后,积极开展市场营销,获得一批定单,同时,公司对TY—10机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同年12月,华信公司与红桥机械厂签订合同,约定由红桥厂按照华信公司提供的图纸和工艺参数生产TY—10机,并对华信公司提供的所有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006年8月,方圆公司向华信公司购买了一套TY—10机,随后,方圆公司聘请技术人员,运用“反向工程”的方法,对TY—10机进行解析、实测,按所得数据绘制了图纸。2007年5月,方圆公司使用华信公司的TY—10机产品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原文,印制“DL—88型空气压缩机”产品说明书并用于推销。同年11月,方圆公司与红桥厂签订了承揽合同。2008年4月,华信公司得知红桥厂为方圆公司制造与TY—10机相同产品的事实后,以方圆公司和红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证据证明:红桥厂为方圆公司制造的产品与华信公司的TY—10机完全相同。方圆公司自行绘制的图纸存在严重技术缺陷。生产线上使用的有方圆公司签章的图纸中,一部分是华信公司向红桥厂提供的图纸的复印件。在部分图纸上,加注了以“反向工程”方法所无法取得的工艺参数。请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华信公司的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 答案:方圆公司运用“反向工程”的方法并在红桥厂处获得“反向工程”方法无法获得的参数,制造出与华信公司享有专利权的TY—10机完全相同的产品,侵犯了华信的专利权;华信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设计图纸和工艺参数属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该商业秘密受到了侵犯;华信公司对其产品说明书享有著作权,受到了方圆公司的侵犯。 (2)本案中的哪些行为侵犯了华信公司的合法权益? 答案:红桥厂泄露华信公司提供的图纸和工艺参数,侵犯了华信的商业秘密;方圆公司明知是泄露的商业秘密而获取并使用,也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方圆公司委托红桥厂生产与TY—10机相同的产品,侵犯了华信公司的专利权;方圆公司印制与华信公司相同的说明书,侵犯了华信的著作权。 (3)二被告之间在行为和责任方面关系如何? 答案:红桥厂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华信公司可择一起诉;如果华信公司选择侵犯商业秘密为案由,则红桥厂与方圆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红桥厂与方圆公司共同侵犯华信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方圆公司应对自己侵犯华信公司的著作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三)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受让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方式,参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负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包括依法缴纳专利年费和积极应对他人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排他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不具备独立实施其专利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让与人自己实施专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所称“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 当事人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 命题题眼 本条的主要考点是: 1、2008年的专利法修正决定对本条进行了修改,即不再要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的含义。 2008年试卷三第67题: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   答案:AC。《专利法》第12条;《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28条。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命题题眼 本条注意两点:(1)必须是发明而不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2)在申请公布之后,授予专利权之前。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命题题眼 本条的主要考点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发明专利的推广使用的条件,注意,2008年的专利法修正决定对本条进行了修改,即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不适用特定条件下的推广使用制度。 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命题题眼 本条是2008年专利法修正决定新增的内容,需要特别掌握,主要考点是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的权利如何行使。 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第十八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九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命题题眼 本条规定了专利代理制度,2008年专利法修正决定对本条进行了修改,应特别注意。本条的主要考点是本条第1款的规定,注意,修改后的专利法不再要求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而是规定为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即没有限制专利代理机构的范围。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命题题眼 本条属于2008年专利法修正决定后的内容,应特别注意掌握。主要考点是: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其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取消了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限制。 2、考虑到一些专利申请可能涉及我国国家安全,所以规定了专利申请的保密审查制度。注意本条第1款规定的保密审查只适用于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命题题眼 上述3条是重要考点,其中第22、23条都属于2008年专利法修正决定后的内容,应特别注意。根据修改前的专利法的规定,我国专利授权条件采用的是“相对新颖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根据以前的规定,一些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技术,虽然在国外已经被公开使用或者已经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只要在我国国内还没有人公开使用或者没有相应的产品出售,就可以在我国授予专利,从而导致我国专利质量不高。这既不利于激励自主创新,也妨碍了国外已有技术在我国的应用。为此,2008年修正后的专利法采用了“绝对新颖性标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都没有为公众所知。另外,第24条的规定也是重要的考点。 2004年试卷三第85— 88题:2000年1月甲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乙研制出一种节油装置,完成了该公司的技术攻坚课题,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00年2月甲公司将该装置样品提供给我国政府承认的某国际技术展览会展出。同年3月,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引起甲公司不满。同年6月,丙公司依照该杂志的报道很快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甲公司于200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2000年12月丁公司也根据该杂志开始生产该节油装置。2003年5月7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2003年7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以下85—88题。 (85)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为何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A.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内公开使用 B.因该发明在申请日前未在国际上公开使用 C.因该发明的核心技术在论文中被透露未经甲公司同意 D.因该发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答案:C。本题是关于专利权新颖性丧失的问题。 根据《专利法》第24条的规定,虽然乙未经单位同意,在向某国外杂志的投稿论文中透露了该装置的核心技术,该杂志将论文全文刊载,但由于该发表未经过专利权人甲的同意,所以,即使在丙公司已研制出样品,丁公司已开始生产的情况下,甲公司的发明仍因具有新颖性而被授予专利权。 (86)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A.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B.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但无权要求赔偿损失 C.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2004年5月7日前制造该专利产品 D.甲公司无权要求,因丙公司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 答案:D。本案涉及专利权人的权利问题。 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即使发明人获得了专利权,但如果其他人在其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专利权人不得主张侵权责任,也不得阻止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本题中,甲公司于2000年7月向我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书,而丙公司同年6月即研制了样品,并作好了批量生产的必要准备,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并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专利产品。D为正确选项。 (87)丁公司实施甲公司发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A.构成侵权行为 B.不构成侵权行为 C. 2003年5月7日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D. 2003年7月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C。发明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人享有实施专利技术的独占性权利,并有权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根据《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本题中,甲公司2003年5月7日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专利权,从此时开始,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不视为侵权的情形之外,任何人未经过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使用该专利。所以,丁公司在2003年5月7日后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行为。选项C为正确答案。 (88)甲公司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申请诉前禁令 B.申请诉前先予执行 C.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D.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答案:ACD。本案是关于专利权人的救济措施的问题。 专利权人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其可以通过诉讼等形式请求对方赔偿损失。但是,在法院做出判决前,侵权人可能采取其他手段转移财产或者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导致损失的扩大,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些诉前的救济措施。根据《专利法》第66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93条至第96条和第99条的规定。因此,本案原告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和申请诉前证据保全,选项ACD正确。 2007年试卷三第63题: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 答案:BD。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没有侵犯甲厂的商业秘密。 本题中的饮料配方由于甲厂一直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不为公众所知,所以,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B正确。 根据《专利法》第69条第2项的规定,即使发明人获得了专利权,但如果其他人在其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专利权人不得主张侵权责任,也不得阻止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所以,D正确。 强化模拟题 1. 2007年3月,研究员张某将其最新科研成果在一国际会议上发表。2007年5月张某将该项科研成果申请发明专利。依照专利法,张某的专利申请( )。 A.视为2007年3月提出的 B.不丧失新颖性 C.已丧失了新颖性 D.应予驳回 答案:B。丧失新颖性的例外问题。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举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对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为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B.对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为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C.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为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D.对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为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答案:BD。创造性的判断标准问题。注意2008年专利法修正决定关于创造性的新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命题题眼 以上8条是对专利申请的规定。主要考点是:专利申请日的确定和优先权问题。 1.2008年专利法修正决定对第26、27、31条都进行了修改,要特别注意第26条第5款和第31条第2款的规定。 2、《专利法》第29条是对优先权的规定。优先权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分别见于第29条的第2款和第1款,注意国内优先权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适用于外观设计。 2008年试卷三第23题: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专利法》第29条。 3.专利申请日是判断专利新颖性的关键日,是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邮寄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外,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日期为专利申请日。 强化模拟题 1.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A. 1个月B. 6个月 C. 3个月D. 12个月 答案:D。 2.外国专利申请人,若其符合以下( )条件可以享有优先权。 A.申请人自发明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B.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C.申请人自发明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D.申请人自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答案:CD。这是关于国际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的规定,其中CD符合国内优先权规定,正确。 3、某公司以挂号邮件向专利局寄出专利申请文件,邮件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期不清。依照法律规定该文件的递交日应为()。 A.专利申请文件上填写的日期 B.该公司提交的寄出地邮局收据上的邮戳日期 C.邮件信封上的送达地邮戳日期 D.专利局收到该邮件的日期 答案:D。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4.中国学者甲某在德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0年12月13日,甲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1年6月2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乙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2001年6月5日,甲某以这项成果在德国提出专利申请。2002年5月28日,甲某又以同一成果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某,其优先权日为2001年6月5日 B.乙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C.甲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D.甲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乙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某,其申请日应为2002年5月28日 答案:A。当事人提出优先权申请的,以前一申请的申请日为后一申请的申请日。甲某要求优先权,因此,应当以前一申请的日期,即2001年6月5日为申请日,即甲某的申请日先于乙某的申请日。 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
本文档为【新专利法一本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9514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59KB
软件:Word
页数:32
分类:英语四级
上传时间:2009-08-12
浏览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