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品论文】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律论文_762

【精品论文】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律论文_762

举报
开通vip

【精品论文】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律论文_76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律论文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摘要:不当得利制度发源于罗马法诉权,是民法中一项重要内容。构成不当得利有四个条件:必需一方获得利益;必需他方受到损失;必需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受益本文源自六维论文网必需没有合法依据。  关键词:不当得利赔偿责任民法    不当得利的发生需要具备肯定的构成要件,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又分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    一、必需一方获得利益    必需一方获得利益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的必要条件。若不具备此条件,即一方当事人只使他方的财产受到损害,自己并未从中获得利...

【精品论文】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律论文_762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律论文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摘要:不当得利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发源于罗马法诉权,是民法中一项重要内容。构成不当得利有四个条件:必需一方获得利益;必需他方受到损失;必需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受益本文源自六维论文网必需没有合法依据。  关键词:不当得利赔偿责任民法    不当得利的发生需要具备肯定的构成要件,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又分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    一、必需一方获得利益    必需一方获得利益是构成不当得利的重要的必要条件。若不具备此条件,即一方当事人只使他方的财产受到损害,自己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可能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但不能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责任。    所谓一方获得利益,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肯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肯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的增加也就是财产总量的增加。而财产增加的形式有两种:其一为财产利益的乐观增加,即财产权利的增加或财产义务的毁灭,主要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形式有:财产权利的取得、占有的取得、财产权利的扩张及效力的增加、财产权利限制的消退。其二为财产利益的消极增加,即财产利益本应削减而没有削减所产生的利益,客观上仍旧可以归结为利益的增加。具体表现形式有:本应担当的债务而不再担当或削减负担;应支出的费用没有支出或削减支出;本应设定的权利限制而没有设立。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若受益人主观上存在有意,如事前预谋某项利益或者受益后实行不正值手段谋取该项利益的,则可能单独构成侵权或者构成侵权与不当得利竞合;若受益人因主观上的过失,或由于疏忽大意而误将他人财物认为是自己的而处分之,也需依据具体状况做分析,但始终会在侵权或侵权与不当得利竞合的范围内。若受益人因偶然性、非主观大事而获得利益,则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不当得利不以受益人主观过错为必要。    二、必需他方受到损失    若无他方的损失,虽有一方得利,也不发生利益返还,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所谓他方受到损失,指因肯定的法律事实而使其财产总额削减。该损失的表现形式,既包括乐观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乐观损失,又称直接损失,是指现有财产利益的削减;消极损失,又称为间接损失,是指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亦即应得利益的损失。这里应得利益是指在正常情形下可以得到的利益,并非指必定得到的利益。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所指“损失”,不同于由于侵权行为或者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前者应当作更宽松的解释。    不当得利制度的功能,不在于弥补损失,而是在于使受益人返还其没有法律上的缘由所取得的利益。因此,不当得利制度的“损失”应当和“赔偿损失”所称的“损失”严格区分,原则上应以一方得到的利益来确定。需要留意的是,一方受益,一方受损,其损益内容不必完全全都。如甲无权处分乙的计算机,由丙善意取得,甲因获得计算机价款而获益,乙因丢失计算机全部权而受损,二者损益内容不相同,但乙仍可向甲主见不当得利恳求权。    三、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所谓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缘由。受益与受损间的因果关系,并非犹如民事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受益与受损间的因果关系只表现二者之间的一种变动的关联性,既不要求他方受到的损失与一方接受的利益同时发生,也不要求二者的范围或表现形式相同。    取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理论上又分为直接因果关系说和非直接因果关系说。直接因果关系说认为,受利益与受损失必需基于同一法律事实,即由于同一缘由使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方可认定利益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非直接因果关系说认为受利益与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不以产生于同一缘由事实为限,即使受益与受损是由两方面缘由事实造成的,假如社会观念认为二者有牵连关系,也应认为二者间具有因果关系。    两种学说之争的焦点集中在因第三人行为的介入而发生的受益与受损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问题上。直接因果关系说旨在适当限制不当得利当事人恳求权的范围,使受损不得对于间接获利的第三人恳求返还其所受的利益。而非因果关系说主要强调不当得利制度的作用,在于基于公正的理念而对于财产价值的不当的移动加以调剂,所以对于无法律上的缘由而受利益,致他方受损失时,对于因果关系的有无,也应依据公正理念,依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打算。假如损益之间有第三人行为的介入,若该财产的移动,依社会观念认为不当得利时,即应适用不当得利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要求返还。   在一般状况下,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是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但只要这两者之间有必定的、肯定的联系,即使引起两方面结果的不是同一个事实,也不阻碍不当得利之构成。由此只要受益与受损之间有肯定的联系,受益与受损两者的范围不要求相同,两者的形式不要求相同,两者发生的时间也不要求相同,这种种因素均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构成。    四、受益必需没有合法依据    造成他人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所以构成不当得利,是由于该项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依据。没有合法依据,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由于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既不在于使受益人不能保留取得的利益,也不在于受损失人能够恳求返还失去利益,而是在于订正财产变动中的不正常关系。在社会交易中,经常会发生一方得到利益,而另一方受到损失的状况,假如仅以一方得利,就使受损人恳求得利人返还其得利,这势必会限制交易,与交易的实践相悖。因此,若一方得利造成他方损失有合法依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爱护,不发生不当得利问题。    对于如何推断当事人接受利益有无合法的依据,历来有统一说与非统一说之争。统一说主见,无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应有统一的概念,无论何种不当得利都可纳入这一共同概念的含义中。非统一说认为,各种不当得利基础各异,不行能求其统一,因而对于无合法依据,应就各种不当得利分别界定其意义。    但是,统一说和非统一说所考虑的全是不当得利产生的过程问题,对于给付不当得利只以给付行为欠缺缘由为考虑对象。实际上,利益的取得是否得当,并不完全取决于不当得利的产生过程,权利或者利益的取得过程合法,并不能表明受益人保有利益得当。所以,无法律上的缘由,并非指取得利益的过程欠缺法律依据,而应当指取得利益并连续享有利益欠缺正值性或者法律依据。从这一点上看,给付行为和非给付行为并无差别。因此,无法律上的缘由不因给付不当得利或非给付不当得利而有差异,应统一理解为:不论取得财产或者权利是否有法律上的缘由,受益人连续保有其取得的利益欠缺正值性,即构成无法律上的缘由。    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毁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毁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商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全部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全部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全部权的,原全部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恳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商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供应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筑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一条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商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宅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全部,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毁灭抵押权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毕业论文http://www.lwfree.cn/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全部,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毁灭抵押权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八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全部,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占有  其次百四十一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依据合同商定;合同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其次百四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恳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次百四十四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恳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其次百四十五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恳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恳求排解妨害或者消退危急;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恳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恳求权毁灭。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一、不当得利:    (一)概念及成立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大事,不以得利人有行为力量或识别力量为前提。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包括乐观增加(不应增加而增加)和消极增加(应削减而未削减);    2、一方受到损失,包括现有利益的乐观削减和既得利益的丢失;    3、取得利益和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1)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2)善意:返还现存利益。    (2)恶意:返还所受利益。    (3)假如取得时为善意、事后为恶意,返还义务以恶意发生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4)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5)若善意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负返还该利益之义务。无耻悲鄙下流的网学网总是抄六维论文网的论文,现六维论文网启用新的域名http://www./
本文档为【【精品论文】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律论文_762】,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电气工程师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3KB
软件:Word
页数:11
分类:农业
上传时间:2023-02-17
浏览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