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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仪器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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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仪器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管理规定技术研究院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先进院”)对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先进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凡是以先进院名义对外发生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经济业务,均适用于本规定。第三条先进院可根据不同专项资金的特殊要求,另行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仪器设备和材料购置管理规定。第四条先进院科研处下设的采购办是经先进院法人授权的仪器设备、物...

研究院仪器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技术研究院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先进院”)对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先进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凡是以先进院名义对外发生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经济业务,均适用于本规定。第三条先进院可根据不同专项资金的特殊要求,另行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仪器设备和材料购置管理规定。第四条先进院科研处下设的采购办是经先进院法人授权的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的执行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第二章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的审批与论证第五条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申请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采购总金额人民币1仟元(不含)以上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均需采购申请人在AOP系统提交申请,经各级负责人审批后实施采购。第六条单价或批量采购总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经课题负责人、中心主任审批后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需经所长审批后购买;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以下的需经科研处处长审批后购买;15万元(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需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后购买;30万元以上的须经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同时审批后购买。仪器设备单价或批量采购总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由科研处联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技术平台”)共同组织院内专家进行采购论证,论证通过后由科研处组织实施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及纳入院内集中采购范围的仪器设备、物品由科研处采购办统一采购。确因科研需要购买政府采购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供货常用办公设备名录之外品牌产品的,可使用横向经费采购。第三章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采购第七条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按是否招标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按是否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分散采购。第八条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招标采购由科研处采购办负责组织,按照国家、属地管理单位和先进院管理规定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第九条政府集中采购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目录范围内的设备及物品的采购,按照政府集中采购规定执行。第十条部门集中采购凡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及物品的采购,按照上一级主管部门采购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单位分散采购凡属于单位分散采购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采购,按先进院制定的采购规定执行。生化试剂耗材、实验动物、特气、办公文具、家具、电子元器件、PCB板等由科研处实行集中采购。贵重金属(种类详见院贵重金属管理办法)的采购还需经AOP系统技术平台审核通过后由科研处采购办集中采购并交由技术平台领用监管。第四章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第十二条单价或批量采购总金额人民币5千元(含)以上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原则上都应签订合同,作为买卖双方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合同的谈判要依据科研处对采购组织方式的要求进行。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采购合同需经合同洽谈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买卖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后方为有效,技术协议、补充合同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等效执行。第十三条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包括以下条款:买卖双方单位名称及地址;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名称;数量;价款;技术指标\验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售后服务条款;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第十四条凭AOP系统经各级主管领导签批后的委托采购申请,科研处采购办可代表先进院对外签订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采购合同,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第十五条单价或批量采购总金额人民币5千元(含)以上的应签订相关采购合同;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应经过3家或3家以上的价格比较并应有正式报价单;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由科研处采购办组织进行院内招标或竞价采购;50万元(含)以上的,由科研处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殊形式的采购,应由采购申请人提供相应说明并需申请部门负责人签批,必要时还需院领导签批。第十六条财政资金拨款单位对使用其划拨资金采购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其规定执行采购。第十七条凡已由科研处采购办签署长期供货协议的可不再提供3家报价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五章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验收第十九条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的验收人员由采购申请人、研究所人员、单元固定资产管理员、技术平台、公共事务与财务资产处(以下简称“公财处”)等相关人员组成。金额达到固定资产规定标准的仪器设备、物品等由公财处按固定资产贴标管理。第二十条仪器的验收一般为货物到达后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限一周左右,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视具体情况确定,因申请人延期验收仪器设备而出现问题的,由使用单元负责退换货、索赔并承担经济损失。验收详细内容参见《技术研究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第六章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借支及报销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的借支或报销由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申请人通过AOP系统填写借支单或报销单并经各级相关负责人审签。第二十二条由科研处主导采购的仪器设备、物品或科研处集中采购的试剂耗材或材料等的借支或报销可由科研处采购办代申请人发起对应流程,经各级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可借支或报销付款。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的报销,应在验收合格后凭采购合同、正规发票等相关资料及单据,通过院AOP系统并按照公财处相关报销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执行。第七章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监督第二十四条仪器设备、物品及材料采购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第二十五条各有关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制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先进院监督部门举报。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先进院科研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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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膳慧海
主要从事电力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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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医药卫生
上传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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