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产品质量法案例

违反产品质量法案例

举报
开通vip

违反产品质量法案例违反产质量量法事例违反产质量量法事例违反产质量量法事例违反产质量量法事例篇一:产质量量法事例解析产质量量法事例解析李某在199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赞同赔偿了3000元,李某以为商场最少赔5000元。两方遂起瓜葛,李某以产品责任为由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以为:认定产质量量问题,应由技术督查部门出具判断书。但技术督查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没法判断。法院开庭,以为不可以消除花费者使用不妥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

违反产品质量法案例
违反产质量量法事例违反产质量量法事例违反产质量量法事例违反产质量量法事例篇一:产质量量法事例解析产质量量法事例解析李某在199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赞同赔偿了3000元,李某以为商场最少赔5000元。两方遂起瓜葛,李某以产品责任为由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以为:认定产质量量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应由技术督查部门出具判断书。但技术督查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没法判断。法院开庭,以为不可以消除花费者使用不妥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固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质量量问题凭据不足,驳回起诉。问题:请运用《产质量量法》的产品责任理论解析法院的判决能否正确?并说明原由?深圳律师是这样解析的:一、法院的判决不正确。二、原由是质检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不等于产品合格证:1、商品一定拥有产品合格证。《花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花费者供给商品或服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和其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义务。”《产质量量法》第15条明确规定:“产品也许其包装上的表记应该吻合以下要求:(一)有产质量量检验合格证明??”第24条指出:“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表记应该吻合本法第15条的规定。”由是观之,合格证是商品一定拥有的、法律明令具备的通行证。2、质量检验报告不可以代替合格证。一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可以代替的法律依照;二是二者的性质不一样。质量检验报告一般来自拜托检验,拜托检验不是法定的检验,而是一种一般的质量检验种类,没有对受见检方进行资质审察的规定,拜托检验的结果仅对来样负责,目的在于使受检方对送检产品胸有成竹,不可以证明其第1页共8页他同类产品的质量,不拥有一般的法律的拘束力。所以,没法做出质量判断的产品,不可以推导出没法做出质量能否合格。三、所以,商场应该为自己所售出的没有合格的产品所造成的全部危害结果负责。篇二:产质量量法中的产品责任事例解析产质量量法中的产品责任事例解析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大纲: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伤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出缺点造成别人财富、人身伤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担当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问题是产质量量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经过对一则事例的解析,对产品责任问题加以解析,以期对此有更为深入的认识。论文要点词:产品责任,侵权,缺点产品,归责案情简介:2021年5月,某物流公司从上海某公司购买了一套起落机,并在该公司办公楼内进行了安装使用。2021年12月,张某作为某劳务派遗公司的派遗工到该物流公司工作。20年3月7日9时许,当张某在该物流公司办公楼三楼刚进入起落机,还没有触动起落机内的任何按键,起落机却忽然发生故障,强烈坠落到一楼地面。张某立刻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腿踝关节粉碎性骨折,右脚足弓断裂。共计住院35天,花去了医疗费72694.70元。出院后,张某又在门诊治疗中花去医疗费18674.20元。同年7月13日,张某被判断为七级伤残。后张某要求上海某公司赔偿,被该公司拒绝,原由是起落机出现事故是质量问题还是操作不妥造成已没法认定,无凭据证明系起落机质量问题;且该公司不过是起落机的销售者,张某应该追究的是起落机生产厂家的责任。张某索赔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一、产品责任中的“产品缺点”所谓“产品缺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点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别人财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富安全的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行业标准的,是指不吻合该标准。”因而可知,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以为产品存在缺点:第一种情况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一般而言,造成“不合理的危险”的原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产品自己存在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缺点,即因为产品在设计上就存在问题,以致产品即即是在正常使用中也第2页共8页存在危及人身、其余财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比方,家庭中平常使用的液化气灶,因其储蓄钢罐的结构或安全系数在设计上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有可能以致在正常使用中爆炸的,则该产品即存在设计缺点。(2)产品制造缺点,是指产品固然在设计上其实不存在问题,但是在加工、制作、装置等制造过程中未依照相关要求进行,从而以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比方,玩具厂家生产的少儿玩具,应该防备使用可以伤害到少儿的原资料,而应该采纳安全的软性资料,但是在制造过程中未依照设计要求使用了金属资料并带有锐角,使得少儿在使用此玩具的过程中存在身体遇到伤害的危险,则该产品即存在制造上的缺点。(3)产品见告缺点,也称指示缺点、说明缺点,即因为产品自己不行防备的特征而使其自己存在必定的合理危险性。对这种产品,生产者应该在产品或包装上、说明书中加注必需的警示标记或警示说明,见告使用注意事项。假如生产者未能尽到见告义务,以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其余财富伤害的,则该产品即属于存在见告缺点的产品。比方,煤气热水器在必定条件下会对使用者产生必定的危险性,生产者应该采纳合适的方式见告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如一定将热水器安装在空气流通的地方等。假如生产者没有明确见告,就可以以为该产品存在产品见告缺点,从而存在不合理的危险。第二种情况是指产品不吻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产品的强迫性标准,是一定执行的。不吻合强迫性标准的产品一旦进入市场,就有可能给花费者或别人造成人身、财富上的伤害,所以我国产质量量法将不吻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认定为缺点产品。在本案中,张某因起落机忽然发生故障而严重受伤,这不可以被看作乘坐起落机所应面对的合理危险,所以可以以为该起落机是缺点产品。尽管上海某公司否认机器故障是质量问题所致,但并未供给凭据加以证明,所以该公司的主张不可以成立。二、产品责任中受害者的诉权第3页共8页在此,第一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责任的性质。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伤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出缺点造成别人财富、人身伤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担当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是一种特别的侵权责任,其拥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一种侵权责任而不是一种违约责任,它不以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而是基于产品缺点造成别人伤害这一事实而产生的。无论是与缺点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有直接合同关系的花费者、用户,还是其余第三人,因使用缺点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富损失,受害人均可要求赔偿。第二,它是一种特别的侵权责任,不一样于其余一般侵权责任。其特别性主要表此刻归责原则的适用上,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作为特别侵权责任的产品责任,则大多适用无过错责任也许说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受害人不必证明加害人有过错,而只要证明产品存在缺点、受害人存在伤害的事实、缺点产品的使用与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以上解析可知,只若是缺点产品的受害人,就具备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充当原告的资格,不受与生产者或销售者有无合同关系的限制。在本案中,张某因起落机忽然故障而受伤,作为受害人,他有权起诉上海某公司,追究该公司的产品责任。三、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谓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依照确认和追究缺点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就缺点产品所致伤害所应担当的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在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中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办理产品责任瓜葛所应依照的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对缺点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规定的归责原则有所不一样。对生产者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的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点造成人身、缺点产品之外的其余财富伤害的,生产者应该担当赔偿责任。因而可知,生产者担当产品责任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无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对付缺点产品所致伤害担当责任。对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严格责任原则为辅的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42条规定:因为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点,造成人身、别人财富伤害的,销售者应该担当赔偿责任。销售者不可以指明缺点产品的生产者也不可以指明供货者的,销售者应该担当赔偿责任。第4页共8页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责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点造成人身、别人财富伤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由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因而可知,缺点产品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虽有明确的责任界限,但当面对缺点产品受害人时,缺点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就存在连带责任关系。生产者、销售者内部如何担当责任、如何追偿是他们的内部关系问题,但不得所以影响对受害人的责任担当,而受害人可以选择此中之一担当侵权责任。4.生产者可以免责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者可以证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担当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伤害的缺点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可以发现缺点的存在的。”由上述可见,法律给予了受害人在执行诉权上的选择权,被诉者不得以无责而进行抗辩。在本案中,受害人张某有权选择向起落机的销售者上海某公司央求赔偿而不去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上海某公司赔偿受害人后,假如以为属于生产厂家的责任,可以向生产厂家追偿,但不可以以此为原由拒绝对受害人的赔偿。所以,受害人张某其实不必定要直接追究起落机生产厂家的责任。四、产品责任中对受害人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当以上几个问题获取相应回答以后,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对受害人张某的赔偿问题。在本案中,因为起落机的产品缺点,使张某遇到人身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44条第1款对人身伤害赔偿作了详尽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点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伤害人应该赔偿医疗费、治疗时期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花费,造成残疾的,还应该支付给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贴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花费;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该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花费。”其余,关于人身伤害赔偿中能否应该包含精神伤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没有明确规定。所谓精神伤害一般是指由缺点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受第5页共8页害人精神上的悲伤和感情上的创伤。我国《产质量量法》、《民法公则》、《花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没有明确规定精神伤害赔偿。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年3月出台的《关于确立民事侵权精神伤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说》,以司法解说的形式对精神伤害赔偿作出了认定。依据该司法解说第1条的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品权益遇到非法伤害,向人民法院起诉央求赔偿精神伤害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予以受理;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伤害,造成严重结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担当停止伤害、恢复名誉、除掉影响、赔罪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依据受害人一方的央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伤害宽慰金;第9条规定精神伤害宽慰金包含以下方式: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其余伤害情况的精神宽慰金。其余,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立民事侵权精神伤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草拟说明中明确了《产质量量法》第44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其性质均属于该司法解说规定的精神伤害宽慰金。因而可知,我国产品责任伤害赔偿的范围中实质上包含了精神伤害赔偿。在本案中,受害人张某可以依照以上解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进行相应的赔偿,其赔偿的范围包含:医疗费、治疗时期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花费,残疾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贴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张某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花费。此中的残疾赔偿金拥有精神伤害赔偿的性质。法院应该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确立详尽的赔偿数额。篇三:产质量量法事例N公司向汽车生产厂商H公司订购载重车4辆,合同总价近4百万美元,由于信誉证付款方式等原由,交易方式变成由N公司与H公司产品的经销商J公司签订买卖合同,N公司将远期信誉证开给J公司,J公司转开即期信誉证给H公司,并由H公司按N与J所签合同向N公司交货。合同货物运抵目的港投入使用后,N公司向H公司提出该批车辆存在一系列质量缺点,几十种零部件损坏,十余台发动机出现故障,并称经专家判断,以为车辆除部分零部件质量不合载重标准,主若是设计不符载重要求,如连续按合同要求的形式载重使用,将会造成严重结果。于是N公司自称只得降级使用该车辆,给N公司造成巨大损失,N公司进行起诉,以J第6页共8页公司与H公司为共同被告,提出索赔降级使用的差价,总数达20多万美元。但N公司提出索赔的法律依照不是《合同法》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N公司重申:产品的生产者(此处指H公司)对付其生产的产质量量负责,生产的产品一定具备应该具备的使用性能,而生产者在制造车辆的设计上存在严重缺点,达不到设计载重量,不具备其应该具备的使用性能,不可以满足用户对车辆的基本要求;销售者(此处指J公司)也应保证其所售产品的质量,在销售的车辆上也存在严重缺点,所以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的相关规定,提出诉讼,要求赔偿。该案是什么性质的责任瓜葛?答:这个事例完整部是一起质量不符的合同违约责任瓜葛,应依据《合同法》追索违约责任,要求损失赔偿,这属于产质量量违约责任。而以生产厂商H公司为被告,训斥其产品设计问题则属另一法律范围,这属于产质量量责任问题。所以,这是一件不对题的索赔案——产质量量违约责任(合同法)与产质量量责任(产品责任法)的法律特色各异,这主要表此刻下边几个方面:一、央求权的基础不一样产质量量违约责任是基于买卖合同或某种服务合同,受损失方与违约方之间一定有合同存在,在两方签订的合同中商定产品的规格、质量、标准,索赔和赔偿方式,并在合同商定的索赔期内,提出商定的检验机构或公认的公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依照,向违约方(也就是合同的另一方)主张权益,要求赔偿损失。而产质量量责任是基于侵权行为或产品包装上的明示或默示保证责任,责任方与执行权益者之间无任何合同或商定的法律关系,但执行权益者一定是使用某产品,在使用该产品时遇到人身伤害或遇到到其余财富损失,所以在上述事例中N公司只好依照买卖交易对J公司起诉,只有该载重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造成该车之外财富伤害时,受害人可以N公司和H公司为共同被告。也可向二者之一起诉。二、法律适用不一样:产品违约责任所适用的是《合同法》或国际贸易常例或合同中商定适用的法律,发生争议后的管辖机构也按合同商定,合同中未商定的按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办理。第7页共8页而产质量量责任所适用的法律是受伤害人所在地或所在国的产品责任法,在我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美国有《统-产品责任示范法》,各卅相关立法采纳示范法中的条则,制定了《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的基本内容是直接保护花费者权益。而中国的产质量量法除保护花费者权益外,尚包涵对产质量量的行政看守和行政处罚的内容。三、法律主体不一样:产品违约责任的主体是产品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的两方,合同的卖方或供给服务方是违约责任的责任方,另一方是损失赔偿的央求方。而产质量量责任拥有央求权的是因为使用该项产品遇到人身伤害或财富损失,或在使用产品时的旁观者,旁观者也不幸遇到伤害或遇到财富损失,均可向该产品的中间商、零售商、生产厂商追究责任,要求赔偿,最后责任者是生产厂商。四、产质量量赔偿范围不一样:合同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平常按合同商定,合同未商定和法律未规定章按实质发生的,有计算依照的实质损失。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富损失的产质量量责任则除了可以计算的实质损失外,还可包含其余非直接相关的损失,而这些损失的数目可能大大超出实质损失。五、产品责任的追究方式不一样: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一般按合同商定的争议办理条款进行,商定有仲裁机构的须向商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如未商定仲裁机构则向合同签订地或合同执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而产品责任的发生不行能有此商定,完整按侵权行为的管辖原则办理。所以进口商品发生产品责任,常常在该商品的进口国起诉,井通用该进口国的产品责任法。六、赔偿数额不一样,合同违约责任的赔偿一般以合同金额为限,而侵权行为的责任赔偿则依据其性质,一般比合同违约赔偿金额大得多。第8页共8页
本文档为【违反产品质量法案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春雨书屋
从事直销行业多年,精通保健品等知识。
格式:doc
大小:40KB
软件:Word
页数:8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9-14
浏览量: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