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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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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奇峰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1目录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006-2020年)调整方案1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1(一)农用地1(二)建设用地1(三)其他土地1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2(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2(二)建设用地规模调整3(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3(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3(五)新增建设用地总量4(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4(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4(八)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4(九)园地4(十)林地5三、土地利...

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奇峰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1目录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006-2020年)调整方案1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1(一)农用地1(二)建设用地1(三)其他土地1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2(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2(二)建设用地规模调整3(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3(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3(五)新增建设用地总量4(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4(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4(八)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4(九)园地4(十)林地5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一)农用地5(二)建设用地5(三)其他土地6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6(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61.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6(1)继续保留的基本农田7(2)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7(3)需纳入的基本农田7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8(二)土地综合整治81.土地整治的原则82.土地整治规划9(三)耕地保护10五、建设用地规划10(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10(二)基础设施用地保障11(三)土地用途分区121.基本农田保护区122.一般农地区133.林业用地区144.城镇建设用地区1415.村镇建设用地区156.独立工矿用地区157.风景旅游用地区168.其他用地区17(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71.允许建设区172.有条件建设区183.限制建设区18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19(一)生态保护红线19(二)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91.稳定增加生态用地192.生态环境改善目标193.生态用地管制措施20附表22附表一奇峰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3附表二奇峰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24附表三奇峰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25附表四奇峰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292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镇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按照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全镇土地总面积6870.72公顷,农用地5757.88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80%;建设用地894.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01%;其他土地218.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8%。(一)农用地全镇农用地面积为5757.88公顷,其中耕地为3973.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84%;林地为644.98公顷,占9.39%;园地为150.5公顷,占2.19%;其他农用地988.67公顷,占14.39%。(二)建设用地全镇建设用地894.0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36.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8%;交通水利用地56.04公顷,占0.82%;其他建设用地1.41公顷,占0.02%。(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面积为218.78公顷,其中水域16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4%;自然保留地51.14公顷,占0.74%。1表2-1奇峰镇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基期年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6870.72100.00%耕地3973.7357.84%园地150.52.19%农用地林地644.989.39%其他农用地988.6714.39%农用地合计5757.8883.80%城镇用地33.350.49%城乡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796.6911.60%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6.570.10%建设用小计836.6112.18%交通用地34.30.50%地21.740.32%交通水利用地水利用地小计56.040.82%其他建设用地1.410.02%建设用地合计894.0613.01%水域167.642.44%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51.140.74%其他土地合计218.783.18%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按照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我镇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作如下调整:(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规划到2020年,县级规划下达全镇耕地保有量指标3750.42公顷。2规划期内,泸县下达奇峰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93.16公顷,全镇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93.88公顷,比下达面积多划定0.72公顷。(二)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905.21公顷,在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894.06公顷的基础上增加11.15公顷。(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解以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基础,将分配的建设用地增量,在适当考虑交通、水利等项目以后,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847.76公顷,在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836.61公顷的基础上新增11.15公顷。(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解以2014年现状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基础,考虑未来几年城镇化率、城镇化发展的用地需求以及宅基地退出复垦项目等因素,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2020年,3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调整为51.07公顷,在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39.92公顷的基础上新增11.15公顷。(五)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4.68公顷,净增建设用地规模11.15公顷。本次规划与宅基地复垦试点项目相结合,交通、水利、旅游、独立项目等均使用全县内宅基地复垦存量指标。(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10.03公顷。(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0.93公顷。(八)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为60公顷。(九)园地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园地4指标,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148.83公顷。(十)林地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奇峰镇的林地指标,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661.77公顷。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全镇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镇2020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予以合理调整。(一)农用地2014年农用地为5757.88公顷,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5754.36公顷,比基期年减少3.52公顷,规划期内各类用地进行一定的结构调整。规划到2020年,耕地面积达到3927.27公顷,比基期年减少46.46公顷。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达到公148.83顷,比基期年减少1.67公顷。规划到2020年,林地面积达到661.77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6.79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16.49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7.82公顷。(二)建设用地2014年建设用地为894.06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5积为905.21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增加11.15公顷,各类用地通过一定的调整达到结构优化,集约节约用地的效果。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47.76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1.1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56.0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41公顷,规划期内保持不变。奇峰镇的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可使用宅基地复垦指标。(三)其他土地根据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用地需要,全镇基本已完成对荒草地、裸地、其他未利用地的开发整治和滩涂的围垦造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根据奇峰镇实际情况不安排自然保留地开发补充耕地,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主要是建设占用零星其他土地。2014年其他土地218.78公顷,其中水域面积167.64公顷,自然保留地51.14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11.15公顷,比基期年减少7.63公顷,减少地类均为自然保留地。根据全镇2014年的土地利用特点,结合各村自身情况,通过规划的宏观指导,土地利用状况将沿着有利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转变,并在极大程度上改善我镇土地利用粗放、浪费的局面,全镇土地利用朝着节约集约的方向迈进,全镇生态环境也能有大幅度的改善。奇峰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附表一。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6奇峰镇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1)继续保留的基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对比分析,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基本农田,继续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2)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对比分析,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且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农用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25度以上坡耕地调出基本农田,将各类生态用地和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农用地划出基本农田;地处江河两侧和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因遭受地震等自然灾害且无法复垦、因移民整体搬迁后“耕居”半径大的耕地中已纳入基本农田的,予以调整,并划出基本农田范围。“十三五”规划涉及重点项目、采矿用地等均调出基本农田。(3)需纳入的基本农田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坝区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做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7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下达指标3693.16公顷。按照《奇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我镇实际,本次规划调整实际划定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693.88公顷,比下达指标多划定0.72公顷。综上所述,根据上级下达全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以及原有基本农田数量,各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有一定量的调整,其中宝丰村、红木村、金鱼村、长林村等划定面积较大。奇峰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见附表二。(二)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治的原则1)土地整治规模布局与泸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相协调,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土地整治应综合考虑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提高耕地质量,补充建设占用耕地,改善生产生活为任务,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3)在全镇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做到确实维护农民权益。4)规划期内开展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地方,应明确土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规模、范围和复耕面积,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8保障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土地整治规划(1)农用地整理规划期内,采取土地平整、建设灌溉排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增加有效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农田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奇峰镇整理新增耕地103.55公顷。主要分布于石城村、大江村、玉田村、长林村、宝丰村、红木村、渔庆村、阳高村、柿子村。2)农村居民点复垦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泸县农村宅基地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5]407号)文件,认真做好奇峰镇宅基地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和安排宅基地复垦工作。规划期内奇峰镇安排复垦宅基地补充耕地137.96公顷,各村均有分布。(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做到“藏粮于地”,确保粮食安全。通过土地整治建设一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规划期内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813.36公顷,提高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经整治的基本农田提高1个等级。(4)城镇低效用地改造加大旧城镇、旧工业区、“城中村”改造力度,鼓励“旧城镇、9旧厂房、旧村庄”等城镇低效用地的再次开发,提高土地开发的投入强度、建筑容积率,降低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和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5)清理并处置闲置建设用地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集中清理整治镇域范围内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全面了解和掌握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总体情况,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制定相应处置方案,积极推进征地和供地工作,加快闲置土地处置,提高批后征地率和征后供地率,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及时利用,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三)耕地保护全镇2014年耕地面积为3973.73公顷,县级规划下达全镇耕地保有量指标为3750.42公顷。规划期末耕地面积为3927.27公顷,比县级下达目标多保耕地176.85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净减少46.4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0.03公顷,灾毁及其他减少耕地139.98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03.55公顷。五、建设用地规划(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此次规划调整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控制在上级下达规模905.21公顷、847.76公顷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调控奇峰镇为全县重点乡镇,规划期内既要控制全镇建设用地盲目扩10张,又要保障全镇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奇峰镇镇域实际情况,到2020年,全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达到43.35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11.15公顷,其余建设用地使用农村宅基地复垦指标,新增城镇用地主要分布于横江村、建设村、接龙村等区域。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控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不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通过宅地复垦指标解决,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复垦等减少农村居民点137.96公顷,新建中心村20.57公顷。规划期内全镇新建中心村用地通过宅基地复垦指标来解决。(二)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奇峰镇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六大类,共58个。其中国家级重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项目1个,市级重点项目3个,县级重点项目52个,镇级重点项目1个。重点能源项目有4个,包括:泸县天然气管道工程、泸县通迅工程建设、煤矿技改工程和加油站。重点交通项目有14个,包括:南渝泸高速、泸州至永川高速公路泸州段、福集至奇峰至云锦至百和公路等。重点水利项目有20个,包括:四川省泸县奇峰镇曹市段马溪河防洪治理工程、玉龙湖—朱梅滩连通工程、纺线溪水库、洞口水库等。重点电力项目有1个,即输变电站工程。重点环保项目有2个,包括: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11其他项目有16个,包括:长沙庙煤矿60万吨技改项目、教育卫生用地、泸县富强种植专合社、敬老院、食品加工厂、新农村建设、酒业加工项目等。交通水利、能源、电力、旅游、环保及其他项目用地主要使用上级指标和本镇交通、水利及独立项目等基础设施用地指标,此类指标不进行图上红斑标注,在重点项目表中罗列。奇峰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见附表三。(三)土地用途分区为合理配置全镇土地资源,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对全镇土地利用实施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土地利用方向、主导用途及保护、管理措施相对一致性的原则,在我镇土地利用现状、土地适宜性评价和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全镇共划分8个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奇峰镇土地利用用途分区面积表见附表四。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4402.39公顷,占全镇面积的64.07%。区内分布有公路、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他用地,零散的农村居民点,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园地和小块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管制规则:12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区内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694.15公顷,占全镇面积的10.10%。全镇各村均有不同量的分布,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周围和附近,但土地利用条件较基本农田差,多为地形起伏较大的耕地,地块分散,坡度较大,土层较薄,多数为中低产田土。在规划期内加大投入,通过整理,使耕地的质量和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区内分布有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他用地和小块零散的农村居民点、村庄、道路,以及农田之间的小块园地和林地,但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一般农业区主要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13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规划期为发展林业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规划面积651.13公顷,占全镇面积的9.48%。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主要集中于镇域的深、中丘区域。林业用地区主要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城镇建设用地区本区面积4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5%,主要用于城镇村14发展。本区土地用途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建制镇、农村居民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2)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农户向建设用地区集中;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村镇建设用地区为了村庄发展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集镇、重点发展的村庄及规划建设用地村庄、学校等建设用地区。本区面积80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1%,主要用于城镇村发展。本区土地用途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目标年面积为6.84公15顷,占用土地总面积的0.10%。独立工矿用地区主要管制规则:1)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规划目标年面积1.49公顷。本区用地应在搞好景区规划的同时,注意节约用地,避免破坏景区风景点和环境景观,加强对景观资源的保护,严禁乱挖、乱采景区内的山、石、矿、竹、木等,强化对风景资源的宣传力度,成立具有政府职能的风景区管理机构和景区土地管理机构。同时特别注意对本区内呈复区分布的农耕地、园地、林地的保护,以求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风景景观,吸引更多的游客。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16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其他用地区主要包括以上各区外的土地,重点是居民点以外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用地、特殊用地,水利设施中的沟渠、水库和水工建筑物用地以及其他用地等。该区面积265.98公顷。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了全镇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全镇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本区面积为855.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5%。17管制规则:①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②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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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③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④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域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本区面积为9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有条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①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包括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本区面积为592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16%。18限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是:①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②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会同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平衡、经济社会生产效益相统一。本轮规划奇峰镇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二)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稳定增加生态用地本轮规划中,奇峰镇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和林地等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稳定增加生态用地的规模,提高生态用地对环境的维护作用。到2020年,园地规模为148.83公顷,林地规模为661.77公顷,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土地面积比例达到全镇面积的70%以上。生态环境改善目标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奇峰镇规划期内生态保护目19标,使全镇各个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得到显著提高,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得到全面整治,退化生态系统得到恢复与重建,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动态检测与预警体系比较完善。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于奇峰镇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性生态系统。(1)环境污染治理指标工业废气处理率85%以上,SO2和粉尘去除率达到80%以上,废水处理率95%以上,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率95%以上,垃圾无害处理率96.5%。(2)生态环境指标林地覆盖率由9.39%,提高升至9.63%。3)水环境指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全镇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地下水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4)大气环境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大气二级保护区指标,风景区达到大气一级保护区标准。生态用地管制措施(1)大气环境保护以酸雨控制为重点,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进一步优化城市能源结构,严禁高硫煤的使用,推广使用电、燃油、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清洁能源行动20重点项目的实施;继续抓好烟尘控制区达标工作,并扩大控制区的覆盖面。(2)水环境保护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保护。对城镇废水排放口进行整治和优化,巩固取缔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排污口的成果,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设立排污口。3)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重点是控制固体废弃物的总量,大力发展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治理。(4)农村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防止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生物激素、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农村化学污染,推广应用新型的土壤改良技术、生物有机肥技术,开发生物农药和其它农用生物制剂;认真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建设的环保规划,积极开展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为目标的活动,促进农村家居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公害化。5)区域内的所有项目在规划时均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项目方可实施。21本轮规划调整方案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实现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全程参与,领导小组召开全镇各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县委书记、县长、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明确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多次组织项目组、技术编制单位与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就规划的一些特殊情况和用地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进行实地调研;国土部门在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小组组织县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多次对调整方案的基础数据、基本农田、主要指标、图件等进行专门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方案。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初稿编制完成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办公室组织县各部门、主要用地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多次论证,经多次协调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附表附表一奇峰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二奇峰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附表三奇峰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附表四奇峰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22附表一奇峰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6870.72100.00%6870.72100.00%0耕地3973.7357.84%3927.2761.00%-46.46园地150.52.19%148.832.17%-1.67农用地林地644.989.39%661.779.63%16.79其他农用地988.6714.39%1016.4910.97%27.82农用地合计5757.8883.80%5754.3683.77%-3.52城镇用地33.350.49%44.430.63%11.08城乡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796.6911.60%796.6911.60%0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6.570.10%6.640.10%0.07小计836.6112.18%847.7612.32%11.15建设用地交通用地34.30.50%34.30.50%0交通水利用地水利用地21.740.32%21.740.32%0小计56.040.82%56.040.82%0其他建设用地1.410.02%1.410.02%0建设用地合计894.0613.01%905.2113.16%11.15水域167.642.44%167.642.44%0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51.140.74%43.510.63%-7.63其他土地合计218.783.18%211.153.07%-7.6323附表二奇峰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期末耕基本农基期耕间净增地保有田保护时期土地整土地复土地开减少合建设占灾毁及(+)减地面积增加合计量面积理垦其他计用其他(-)发规划期3973.73103.55103.55150.0110.03139.98-46.463927.273693.88年均增17.2617.2625.001.6723.33-7.74———减24附表三奇峰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用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涉及村备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泸县天然气管道工程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1、能源煤矿技改工程改、扩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加油站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泸县通迅工程建设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南渝泸高速新建2016-2020奇峰镇国家级重点泸州至永川高速公路泸州段新建2016-2020奇峰镇省级重点农村道路改建改扩建2016-2020奇峰镇市级重点李市至白云公路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奇峰至立石公路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福集至奇峰至云锦至百和公路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2、交通S214石桥至双加岔路口(S214线石桥<改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重庆界>至双加叉路口)全县超限运输检测站改扩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全县中、小型桥梁改扩建改扩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全县枢纽站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全县客运站改扩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县乡道改扩建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其他重点扶贫公路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25项目类型3、水利项目用地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涉及村备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福集至立石公路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四川省泸县奇峰镇曹市段马溪河防洪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治理工程玉龙湖—朱梅滩连通工程(泸县朱梅滩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水库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省级试点项目)九曲河双胜堰——真武山——千担沟水库——洞沟水库、稿子凼水库——石新建奇峰镇县级重点湖沟水库、白山头水库--里程滩水库等连通工程泸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泸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程泸县“五小水利”工程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泸县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泸县抗旱水源工程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泸县病险水库整治项目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水库动态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26项目用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涉及村备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防汛抢险队应急排涝能力建设和基层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防洪堤整治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纺线溪水库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洞口水库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整治2016-2020奇峰镇市级重点泸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奇峰镇县级重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续建2016-2020奇峰镇市级重点4、电力输变电站工程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5、环保垃圾处理厂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污水处理厂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水产建设用地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食品加工厂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农产品加工厂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教育卫生用地改扩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6、其他医疗用地改扩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酒业加工项目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酒厂建设改扩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长沙庙煤矿60万吨技改项目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泸县富强种植专合社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27项目用地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涉及村备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杂交水稻种子基地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敬老院改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奇峰镇曹市农贸市场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仓库用地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设施农用地建设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农业结构调整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新农村建设改新建2016-2020奇峰镇镇级重点其他新建2016-2020奇峰镇县级重点合计59.8344.87注:涉及项目除使用本乡镇常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其余指标均使用上级指标及全县宅基地复垦转换的建设用地指标。28附表四奇峰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辖区面城镇建设用地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一般农地区奇峰镇区区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奇峰镇6870.7144.50.65%804.2311.71%6.840.10%1.490.02%4402.3964.07%651.139.48%265.983.87%694.1510.10%宝藏社区21.2721.1447.51%0.130.05%柿子村648.842.816.31%66.48.26%3.6953.95%0.5939.60%354.678.06%76.711.78%36.1713.60%107.8115.53%金鱼村732.831.172.63%102.1212.70%0.8355.70%483.4810.98%64.539.91%36.2513.63%44.456.40%华通村561.9774.129.22%0.466.73%351.457.98%55.618.54%15.85.94%64.539.30%共和村557.266.658.29%0.074.70%353.828.04%64.689.93%16.186.08%55.88.04%石城村543.588.8119.80%59.387.38%1.5722.95%306.686.97%52.198.02%16.466.19%98.4914.19%大江村361.618.9820.18%41.665.18%224.315.10%42.616.54%13.625.12%30.434.38%玉田村457.1549.666.17%302.896.88%47.327.27%9.553.59%47.736.88%长林村713.7975.369.37%0.213.07%487.111.06%51.527.91%24.239.11%75.3710.86%宝丰村666.611.533.44%74.069.21%0.131.90%455.7710.35%47.097.23%31.5911.88%56.448.13%红木村610.780.060.13%73.429.13%0.517.46%414.829.42%59.879.19%21.538.09%40.575.84%渔庆村460.8853.986.71%310.997.06%35.465.45%32.412.18%28.054.04%阳高村534.267.428.38%0.273.95%356.418.10%53.558.22%12.074.54%44.486.41%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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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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