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解除合同及撤场协议解除合同及撤场协议甲方(发包方):南通华凯重工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扬州雅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14年4月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一份,现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协商一致就提前结束合同,达成以下结算、撤场协议:一、甲乙双方定于2015年月日终止《食堂承包经营合同》;二、乙方必须在《食堂承包经营合同》终止前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各项日常餐饮服务工作;三、乙方于2015年9月4日撤场,按照甲方要求将餐厅交接给甲方;餐厅小卖部继续由乙方经营至所有款项结清为止,乙方必须诚信经营,不得私自提高商品价格,结算前甲方不得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