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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工作规范职业卫生工作规范 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职业卫生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二○一四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机构、人员和职责 1 1.1.1机构 1 1.1.2人员设置及资格 1 1.1.3 工作职责和任务 2 1.1.4保障措施 5 第二章 职业卫生应急 6 2.1.1目的 6 2.1.2工作内容 6 2.1.3分工 6 2.1.4步骤、方法及流程 6 2.1.5 质量控制 8 2.1.6 工作数量及频率 8 2.1.7工作考核和评价 9 第三章 职业病报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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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工作规范 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职业卫生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二○一四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机构、人员和职责 1 1.1.1机构 1 1.1.2人员设置及资格 1 1.1.3 工作职责和任务 2 1.1.4保障措施 5 第二章 职业卫生应急 6 2.1.1目的 6 2.1.2工作内容 6 2.1.3分工 6 2.1.4步骤、方法及流程 6 2.1.5 质量控制 8 2.1.6 工作数量及频率 8 2.1.7工作考核和评价 9 第三章 职业病报告管理 10 3.1.1目的 10 3.1.2工作内容 10 3.1.3分工 11 3.1.4步骤、方法及流程 13 3.1.5质量控制 13 3.1.6工作数量及频率 13 3.1.7工作考核和评价 14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15 4.1.1目的 15 4.1.2工作内容 15 4.1.3 分工 16 4.1.4步骤、方法及流程 16 4.1.5质量控制 18 4.1.6 工作数量及频率 18 第五章 职业健康监护 19 5.1.1目的 19 5.1.2工作内容 19 5.1.3分工 19 5.1.4步骤、方法及流程 20 5.1.5质量控制 21 5.1.6工作数量及频率 22 5.1.7工作考核和评价 23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24 6.1 职业病诊断 24 6.1.1 目的 24 6.1.2 工作内容 24 6.1.3 分工 24 6.1.4步骤、方法及流程 25 6.1.5质量控制 26 6.1.6工作数量及频率 26 6.1.7 工作考核和评价 27 6.2 职业病治疗 27 6.2.1目的 27 6.2.2工作内容 28 6.2.3 分工 28 6.2.4步骤、方法及流程 28 6.2.5 质量控制 29 6.2.6工作数量及频率 29 6.2.7工作考核和评价 29 第七章 职业卫生科研、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制(修)订 31 7.1.1目的 31 7.1.2工作内容 31 7.1.3分工 31 7.1.4步骤、方法及流程 32 7.1.5质量控制 33 7.1.6工作数量及频率 33 7.1.7工作考核和评价 33 第八章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 34 8.1.2工作内容 34 8.1.3步骤、方法及流程 34 8.1.4质量控制 35 8.1.5工作数量及频率 35 8.1.6工作考核和评价 36 第九章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37 9.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37 9.1.1目的 37 9.1.2工作内容 37 9.1.3分工 37 9.1.4步骤、方法及流程 37 9.1.5质量控制 38 9.1.6工作数量及频率 39 9.1.7工作考核和评价 39 9.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9 9.2.1 目的 39 9.2.2工作内容 40 9.2.3分工 40 9.2.4步骤、方法及流程 41 9.2.5质量控制 41 9.2.6工作数量及频率 41 9.2.7 工作考核和评价 41 9.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2 9.3.1 目的 42 9.3.2工作内容 42 9.3.3 分工 42 9.3.4步骤、方法及流程 42 9.3.5质量控制 43 9.3.6工作数量及频率 43 9.3.7工作考核和评价 43 9.4 化学品毒性鉴定 44 9.4.1目的 44 9.4.2工作内容 44 9.4.3分工 45 9.4.4步骤、方法及流程 45 9.4.5质量控制 46 9.4.6工作数量及频率 47 9.4.7工作考核和评价 47 附录 48 10.1 法规、规范 48 10.2 标准文件 49 第一章 机构、人员和职责 1.1.1机构 1)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控制机构:设立独立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业务科室。 2)地(市)级职业病防治、疾病控制机构:设立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业务科室。 3)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业务科(室、组)。 1.1.2人员设置及资格 1)人员设置 根据其职责、工作任务、所在地域和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置相应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从事职业卫生工作。 ●省级机构 根据所辖市(区)的数量、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合理设置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包括职业卫生、职业临床医学、卫生检验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差异还是比较大的) ●地(市)级机构 根据所辖县(区)的数量、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合理设置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包括职业卫生、职业临床医学、卫生检验等的专业技术人员。 ●县(区)级机构 按照辖区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数或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人数合理设置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2)资格要求 ●省级机构 承担相应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地(市)级机构 承担相应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县(区)级机构 承担相应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1.1.3 工作职责和任务 1)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控制机构 ●政策与标准研究。为地方政府制定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划、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等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监测与健康风险评估。组织开展辖区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评价;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证,并进行日常管理;组建并管理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对辖区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治疗康复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职业病报告与管理。协助建设省级职业病及相关信息平台,完善网络直报系统,指导下级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系统正常运行;对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业务管理、督导、评估和审核;开展职业病及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预测,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技术服务与职业病诊治。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能力;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以及职业病治疗康复等工作。开展重大职业性健康危害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治。 ●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制定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组织实施和评估;根据国家职业健康促进方案,制定地方职业健康促进规划及方案,组织或开展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开展重点职业病发生规律、防治策略和 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质量控制措施检测质量控制措施原材料进场控制措施成本费用控制措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职业病防治适宜技术。 ●完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地(市)级职业病防治、疾病控制机构 ●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根据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工作方案,协助制定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职业病监测与健康风险评估。开展辖区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评价;依据工作要求配合或开展辖区专项调查及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制定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对辖区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治疗康复机构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 ●职业病报告与管理。协助建设市级职业病及相关信息平台,完善网络直报系统,指导下级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系统正常运行;对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督导、评估和审核;开展职业病及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预测,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技术服务与职业病诊治。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能力;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以及职业病治疗康复等工作。开展较大职业性健康危害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治。 ●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制定辖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方案,组织实施和评估;落实实施国家和省职业健康促进方案,制定职业健康促进规划及方案,开展辖区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开展职业流行病学调查,参与、开展职业病预防控制适宜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 ●完成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县(区)级疾病控制机构 ●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根据市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执行方案,协助制定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职业病监测与风险评估。开展辖区职业病监测与报告;开展职业流行病学调查。 ●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健康检查或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开展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技术人员培训,对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 ●职业病报告与管理。维护辖区职业病报告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开展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督导、评估和审核;开展职业病及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预测,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技术服务与职业病诊治。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能力;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参与职业性健康危害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治。 ●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对辖区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进行评估;贯彻实施上级部门职业健康促进方案,开展辖区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参与职业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推广应用职业病防治适宜技术。 ●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4保障措施 各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费预算编制,并上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确保经费到位后方能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职业卫生应急 2.1.1目的 有效控制职业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职业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地控制职业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1.2工作内容 省、县(区)及地(市)各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职业卫生事件时,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1.3分工 1)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职业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方案;负责较大、重大职业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 2)职业卫生事件发生地所属的县(区)或地(市)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一般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配合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较大、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置。 3)跨县(区)或地(市)的职业卫生事件,在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协调下、由事件涉及的县(区)或地(市)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作开展事件调查处置。 4)职业卫生事件发生地所属的县(区)或地(市)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卫生部《关于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网络报告。 2.1.4步骤、方法及流程 1)职业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急性职业卫生事件分为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事件三级。重大事件(II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较大事件(III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一般事件(IV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职业卫生事件应急流程 ●事件接报:核实事件信息,做好接报记录。 ●事件转报:接报后立即向本单位应急办(或相应的管理部门)报告。 ●组织成立职业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队伍。 ●现场应急处置: a)危害控制:在危害事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前,应对危害源控制、受罹人员处理、病人初步急救和护送、应急人员防护、危害区设置、人员疏散及避险等提出专业意见或建议。 b)信息沟通:重要事件信息应及时向负责人反馈,以帮助决策 c)现场检测:对化学危害因素的浓度进行检测,对不能进行现场检测的,须选择合适方法进行样品采集,并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对现场已遭破坏的,必要时可进行模拟现场试验。 d)事件调查:必须调查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技术、劳动者保护情况、事件发生的经过、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控制情况等。 e)患者调查:必须到医院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发病经过、临床表现、初步诊断、治疗及转归情况等;对诊断困难或诊断结果与事件性质不相符的,可向医院提供有助于明确诊断的现场情况和检测结果。 f)预防干预: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向事件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可行的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意见。 ●撰写事件调查报告:事情调查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的撰写,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情况,交相关负责人审核。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职业卫生中毒事件调查报告。 ●网络直报: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网络报告。 ●结案归档:将有关事件的调查材料(包括音像资料、笔记原始资料)、调查报告、网络直报材料等统一汇总,制作卷宗和目录归档,经科主任核准报上级领导审批,即可结案,并注意资料的保密。 2.1.5 质量控制 1)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通过行政办公会议确定职业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负责人和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2)做好技术储备:有针对性的培训本机构和下级机构应对职业卫生事件的能力;制定职业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和演练活动。 3)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维护和更新。 2.1.6 工作数量及频率 1)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职业卫生应急演练,演练形式包括桌面推演、单项演练或综合演练。 2)每年开展一次职业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培训。 3)各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工作任务,开展相应的职业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2.1.7工作考核和评价 1)应急响应的及时性。 2)事件处置中,危害控制的及时性、有效性。 3)事件处置结束,调查资料归档是否完整、规范。 4)事件原因判断是否正确;事件分级是否正确。 5)事件调查报告的及时性。 6)网络直报的及时性。 第三章 职业病报告管理 3.1.1目的 通过持续系统地汇总、分析职业病报告相关信息,掌握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消长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危害劳动者健康和影响生命安全的因素,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3.1.2工作内容 1)职业病报告、汇总统计 ●季度汇总:完成当季度职业病报告卡汇总工作,填写相关报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详见表1、表2) ●年度汇总:完成当年度汇总工作,并填报各类职业病年度报表、分类汇总表等,同时完成年度职业病分析报告。(详见表2) 2)职业病及职业中毒调查、访视 各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业病种类,开展职业病及职业中毒调查和动态访视工作。(详见表3) 表1 职业病报告卡内容及要求 报告卡名称 报告时限 尘肺病报告卡 诊断后15天内 职业病报告卡(不含放射) 急性职业中毒为诊断后24小时内,其他均为诊断后15天内 农村农药中毒报告卡 诊断后24小时内 表2 职业病报告汇总内容及要求 汇总表名称 报告频次 急性职业中毒情况报表 季度/年度 慢性职业中毒与职业病新发病报表 季度/年度 尘肺新发病例报表 季度/年度 农村农药中毒报表 季度/年度 各工业系统职业病病例数分类统计表 季度/年度 职业病报告年度报表 年度 尘肺年度统计表 年度 职业中毒与职业病年度分析情况表 年度 生产性农药中毒年度统计表 年度 非生产性农药中毒年度统计表 年度 表3 职业病调查随访内容及要求 调查随访表名称 适用病种 完成时限/频次 生产性农药中毒个案调查表 确诊生产性农药中毒病例 接到确诊报告后24小时内 职业性中暑个案调查表 确诊职业性中暑病例 接到确诊报告后24小时内 职业病病例个案调查表 各类确诊尘肺新发病例、慢性职业中毒及慢性职业病病例 接到确诊报告后30天内 职业病动态访视卡 各类确诊尘肺新发病例、慢性职业中毒及慢性职业病病例 每年1次 3.1.3分工 (建议增加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分工内容) 1)市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本市职业病报告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和日常管理,完成上级交付的报告任务; ●负责全市职业病报告的审核、确认和上报工作。汇总和分析全市的各种法定职业病报告和疑似职业病报告;负责全市职业病月报表、季报表和年报表的制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 ●负责全市职业病患者随访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 ●参与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及报告质量的抽查。 2)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任务,规范登记、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工作,核实报告内容,组织年度漏报调查和质量评估;完成上级交付的报告任务; ●定期对辖区内的报告机构、有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辖区的各种法定职业病报告和疑似职业病报告;完成职业病月报表、季报表和年报表的制作,并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 ●负责定期对慢性职业病患者进行随访,掌握患者的治疗和转归情况,包括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等; ●负责辖区内职业病患者随访资料的收集、录入、统计汇总和上报; ●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及报告质量的抽查; ●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患者提供治疗和康复信息或指导。 3)医疗机构职业病报告检查 各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每年一次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职业病报告检查,及时掌握医疗机构职业病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3.1.4步骤、方法及流程 1)制定工作计划以及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应的政府文件等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2)职业病报告卡收集及汇总 通过收集、审核各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信息,同时对特定病种进行现场调查,掌握职业病发病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统计汇总,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遇有职业病危害有关的中毒事故及时调查,并报卫生行政部门。 3)培训与指导 通过培训班、质量检查、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对职业病报告分管领导、专业人员、网络直报人员进行培训。 3.1.5质量控制 各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要求,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职业病报告及时、完整、有效。 3.1.6工作数量及频率 1)制定职业病报告工作年度计划,并按照执行。 2)根据计划或上级安排开展工作,完成要求的工作数量及频率。 3) 每年举办一次业务技术培训班,对下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病报告技术指导和督导。 4)每年组织一次工作总结交流会,对职业病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 3.1.7工作考核和评价 1)职业病报告制度、人员配置、设备配置。 2)辖区内职业病报告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2)汇总分析上报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4)业务培训与现场指导的有关资料。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4.1.1目的 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掌握辖区职业卫生基础数据和基线资料,从而为了解辖区职业危害现况、预测和预警职业病发病趋势,不断提高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控制重点职业病的能力,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管效率,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遏制重点职业病的高发势头,为辖区职业病防治长期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打下基础。 4.1.2工作内容 1)收集辖区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资料 ●产业分布和职业人口指标。上年度辖区内的企业基本情况、主导工业的分布情况、产业结构、主要经济指标、职工数、生产工人数、主要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生产总值及构成。 ●有关职业卫生情况。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资源基本情况,包括卫生机构、人力、资金和设备等。 ●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调查。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年产值、企业职工数、生产工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组织管理、用于职业病防治的年度经费、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完善历史职业病发病情况等。 2)重点职业病监测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的规定,通过收集劳动者健康监护资料,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动态分析劳动者健康状况改变,摸清职业病发病的特点、规律和趋势。 3)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对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浓度进行定期监测,包括浓度水平(TWA、STEL)和超限倍数;暴露情况监测指标,包括:包括暴露人数、暴露地点、主要工种、暴露时间。 4.1.3 分工 1)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具体制定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方案; ●对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负责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数据、资料的审核、汇总、分析,并将数据、资料和工作总结; ●组织对辖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具体落实上级部门督查、考核和评估工作。 2)市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编写制定本辖区相应监测方案,并具体实施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对监测人员和调查员进行二级培训,进行考核并有相关记录; ●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质量控制; ●负责调查表的调查、填写、录入及质量控制;负责辖区数据库的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 4.1.4步骤、方法及流程 1) 工作流程 财务工作流程表财务工作流程怎么写财务工作流程图财务工作流程及制度公司财务工作流程 和步骤主要包括:制定监测方案和实施计划、监测采样工作技术培训、组织实施、资料定期汇总、质量控制、分析监测数据,年度分析评价报告与总结上报。 2)监测方法 ●重点职业病监测 a)调查劳动者健康基本情况 对监测点企业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b)职业健康检查 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群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岗中、离岗前、应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 )的规定执行。 c)职业病诊断和统计报告 重点职业病发病、患病、死亡、分布特征等情况开展监测。职业病病人信息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统计和报告。 新发个案病例填写《职业病报告卡》。 通过收集以上数据和资料,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动态分析劳动者健康状况改变,摸清职业病发病的特点、规律和趋势。 ●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a)劳动卫生学调查 作业场所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指标通过劳动卫生学调查获得。 b)作业场所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作业场所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指标通过作业场所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获得。采样方法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执行,要求必须进行个体采样。各种危害因素检测方法按照相应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如电焊烟尘检测方法按照《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192.1-2007)执行;锰及其化合物检测方法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锰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 160.13-2004)执行,等。 4.1.5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应贯穿整个监测工作实施全过程,包括方案制定阶段、实施阶段和数据的录入分析阶段。 1)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 2)调查、监测人员的培训率; 3)采样要真实、客观并有代表性; 4)分析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的有关技术导则、标准、规范的要求; 5)分析所用的仪器设备,应满足国家法定检定要求。 4.1.6 工作数量及频率 1)根据计划或上级安排开展工作,完成要求的工作数量及频率。 2)每年为下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举办一次培训班,对下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 3)对参与工作的下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执行情况采取抽样督导考核和效果评估。 4)每年组织一次工作总结交流会,对职业病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 4.1.7工作考核和评价 1)档案资料完整性。 2)资料上报的及时性、监测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 3)监测覆盖率。 第五章 职业健康监护 5.1.1目的 1)职业健康监护是以预防为目的,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护劳动者健康状况;通过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时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达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最终目标。 2)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获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并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5.1.2工作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通过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员,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提出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的处理与安置意见等。 5.1.3分工 1)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对设区市、县(区)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定期进行业务考核;并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 2)具备资质的省级和设区的市、县(区)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定期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 3)设区的市、县(区)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具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辖区1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申报资质,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鼓励有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不断优化区域布局,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 5.1.4步骤、方法及流程 1)省、设区的市、县(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年初需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年终完成工作总结。 2)帮助企业制订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预约安排体检时间。 3)项目协商与签订职业健康监护委托协议、反商业贿赂协议。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目标疾病,确定具体的医学检查方法和检查项目;增加不属于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应有事先获得员工本人同意。 4)实施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卫生学调查。对新接受企业要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对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岗位,人数、工种、接触浓度、接触时间、防护情况等要了解清楚,并进行书面记录。对既往承担过职业健康监护的企业也要落实是否有新的变化。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a)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 c)主要生产工艺和原、副材料; d)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 ●制订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安排健康检查人数、检查项目、检查时间和地点,以及医务人员安排等。 ●确定项目负责人和主检医师。对用人单位开展群体性职业健康检查,要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责任心,熟悉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体检场地考察与布局。提前一天派人到现场查看体检场地,按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合理布局。 ●体检结束后30日内提交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应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检出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应告知受检者和用人单位,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及时网上填报《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卡》。 5)门诊职业健康检查。 ●门诊职业健康检查诊室布局需合理,在醒目位置张贴体检流程图。 ●按照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安排体检项目。 ●检出疑似职业病应告知受检者和用人单位,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5.1.5质量控制 1)体检过程质量控制 ●现场编号,保证编号唯一性; ●提供个人填写范本,帮助受检者正确、完整填写项目信息; ●提供职业史填写注意事项,受检者个人签名确认; ●统一体检项目填写、体格检查和医生书写规范; ●标本采集及运输、标本的现场保存、现场实验室检测要保证质量。生物样品运输过程采用防震和低温保存。不能在规定时间将样品送达检验室,应采取必要的保存样品,如分离血清,超低温处理等; ●现场复检、复查,做好复查记录。血常规异常复查,必要时采取人工计数复查,推血片镜检。 ●实验室检验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规定实行质量控制。 ●个体及总体评价报告。制定统一评价标准,实行评价报告格式化,表格化,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 ●项目负责人全程追踪质量。 2)制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制度,组织专家定期进行考核。 3)从事职业健康检查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体检医师应持有《医师执业证书》。 4)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文书。(建议有关表格与修订后的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附件一致) ●职业健康监护年度工作计划; ●职业卫生学调查表; ●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职业健康检查表》;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检测指标的质量控制记录; ●职业健康检查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定期校准、使用维护记录; ●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报告卡; ●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签收登记。 5.1.6工作数量及频率 1)按照省级和设区的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省级和设区的市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抽查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工作质量,频率为每年至少抽查一次;设区的市抽查机构数量不少于10%,省抽查机构数量不少于5%。 3)省级和设区的市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至少举办一期职业健康检查内容的培训班; 4)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5.1.7工作考核和评价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需制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制度,应有日常监督,每月填写质量监督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 2)每季度组织专家评估,至少抽取5份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评估报告是否信息全面、数据准确、结论规范等,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工作考核和评估内容。 ●是否按照法规、标准和资质范围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仪器设备的质量控制;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结论和报告质量; ●职业健康体检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完整性; ●体检异常结果复查记录; ●职业禁忌人员、疑似职业病的处置;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职业健康体检信息网络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6.1 职业病诊断 6.1.1 目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遵循科学、合法、公开、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诊断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掌握本辖区职业病的发生情况,为防治职业病提供科学依据。 3)积极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获取职业病诊断资质,并在取得的资质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 6.1.2 工作内容 在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完成申请职业病诊断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工作,并按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有关规定报告职业病。 6.1.3 分工 1)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 ●制定全省职业病诊断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职业病及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预测,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全省职业病发病情况,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 研究制订或修订职业病诊断标准。 ●组织开展省内职业病诊断专项调查和研究工作。 ●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资质审定和年度考核工作。 ●业务指导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举办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 ●在取得的职业病诊断资质范围内开展诊断工作。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网上填报“职业病报告卡”和“尘肺病报告卡”,并对辖区各职业病诊断机构填报的“职业病报告卡”和“尘肺病报告卡”进行质量控制审核。维护职业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承担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2)设区的市、县(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 ●制定本地区职业病诊断工作计划;开展职业病及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预测,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机构报告本地区职业病发病情况,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组织开展辖区内职业病诊断专项调查和研究工作。 ●在取得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诊断工作。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网上填报“职业病报告卡”和“尘肺病报告卡”。设区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对辖区各职业病诊断机构填报的“职业病报告卡”和“尘肺病报告卡”进行质量控制审核。维护职业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6.1.4步骤、方法及流程 1)方法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 2)工作步骤和流程 ●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在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 ●设立职业病诊断受理窗口,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受理通知书。 ●组织职业病诊断。至少组织3名以上职业病诊断医师进行职业病诊断。 a)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根据职业病诊断个例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核实相关资料。 b)医学处理。根据职业病诊断需要,必要时安排劳动者进行医学检查、住院观察或诊断性治疗等。 c)集体诊断,发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给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双方。 d)职业病报告。 按国家职业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职业病;并按有关要求汇总整理数据、完成网上直报。 ●职业病诊断个案资料归档,编号存档。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 6.1.5质量控制 1)成立职业病诊断管理组织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 2)制订职业病诊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不定期组织疑难职业病讨论会; 4)定期组织培训职业病诊断医师; 5)有计划地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检查各项职业病制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1.6工作数量及频率 1)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续展审定,每4年一次。 2)省级和设区的市职业病防治机构每年抽查考核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工作质量,频率为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抽查考核机构数量不少于25%。 3)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每年举办一期以上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 4)受理申请职业病诊断案例的处理(结案)率达100%。 6.1.7 工作考核和评价 1)职业病诊断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病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与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3)与开展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情况。 4)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与培训情况。 5)职业病诊断工作质量,包括职业病诊断程序的合法性,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的完整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格式书写的规范性,职业病诊断结论的准确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的时效性等。 6)职业病诊断档案管理完整性和规范性。 7)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职业病报告的报告率、迟报率、漏报率和瞒报率。 8)省级和地级市职业病防治机构收集、分析本辖区职业病及相关信息情况及职业病发病预测报告。 9)省级和地级市职业病防治机构每年抽查考核辖区职业病诊断机构情况。 10)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举办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情况。 6.2 职业病治疗 6.2.1目的 1)为疑似职业病劳动者和职业病患者提供低廉、优质医疗技术服务,保障劳动者健康。 2)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具备职业病治疗、康复等医疗条件,为职业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等医疗服务。 3)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职业病治疗、康复等医疗服务。 6.2.2工作内容 1)按照职业病诊疗常规和临床路径管理收治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并为职业病患者康复提供医疗服务。 2)开展职业病临床治疗技术科学研究。 3)提供重大职业性健康危害事件的医疗应急救援。 6.2.3 分工 1)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具有职业病临床治疗和康复医疗能力,收治疑似职业病劳动者和职业病患者,并指导具备职业病治疗、康复条件的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临床治疗和康复工作。 2)设区的市级具备职业病治疗条件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收治疑似职业病劳动者及职业病患者。向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转送疑难病例和危重病例。 3)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临床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 6.2.4步骤、方法及流程 1)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规定设置门诊、病房和相关临床科室,开展临床治疗和康复工作。 2)建立健全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病诊疗常规和临床路径,实施规范化医疗质量管理。 3)在职业病诊疗过程中应详细收集患者的职业史、既往史、用药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材料,并结合临床检查结果,根据相关标准及诊疗规范进行检查及鉴别诊断。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按程序报告。 4)对进行医学观察的患者,避免可能干扰职业病诊断结论的治疗;若病情需要进行干预治疗时,应向患者及用人单位做好解释工作。 5) 确诊职业病的患者,按照诊疗规范治疗;若需要转诊治疗,应及时告知患者、患者家属及用人单位,并尽快转诊。 6)建立重大职业性健康危害事件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演练。 6.2.5 质量控制 1)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建立职业病诊疗常规和各类/种职业病临床路径管理。 4)疑难病历讨论和死亡病历讨论制度健全。 5)实行门诊处方点评和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和阳光用药。 6)定期开展医务人员的能力培训和考核。 6.2.6工作数量及频率 1)医务人员的能力培训和考核。执业医师考核周期,每年1次;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考核周期,4年1次。 2)门诊处方点评和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每月不少于1次。住院病历点评,每季度不少于1次。 3)医疗场所空气质量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 4)医疗各项信息统计报表,每年1次。 6.2.7工作考核和评价 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和评价指标如下。 1)建立各项医院管理制度,执行良好。 2)院内治疗规范。重点考核职业病诊疗常规和临床路径管理执行情况。 3)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救治成功率≥80%,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5%,院内交叉感染率<10%。(不同的疾病差异很大,我国急性中毒的救治成功率一直比较稳定,也比较低。) 4)治疗用药管理规范,抗菌药物用药金额占全院总用药金额的比例≤20%,门诊和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20%和<60%。 5)门诊、住院病历和病案管理规范。病历文书规范,甲级病历率≥90%;住院病历归档率达100%,病案室管理规范。 6)无医疗责任事故和严重医疗差错。 第七章 职业卫生科研、标准制(修)订 7.1.1目的 鼓励各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研制、开发、推广和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方法,开展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制(修)订职业卫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 7.1.2工作内容 1)开展职业中毒应急体系的建立、维护和发展研究。 2)开展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维护和发展研究。 3)开展职业健康危害风险评估方法学研究。 4)开展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研究。 5)开展职业接触人群健康损害早期生物监测指标研究。 6)开展重点职业病哨点监测,探讨职业病发生、发展规律。 7)开展职业接触人群职业紧张、职业健康促进的研究。 8)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调查。 9)开展职业病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研制。 10)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控技术研究。 11)制(修)订职业病防治的国家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7.1.3分工 1)省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依据工作需要提出科研及标准制修订建议;开展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职业病防治适宜技术研究、引进及推广;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标准宣贯、标准验证工作;对标准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2)地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开展职业病防治适宜技术研究、引进及推广;参与地方标准、规范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修)订的技术工作。 3)县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参与相关科研及标准制修订现场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适宜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7.1.4步骤、方法及流程 1)资料收集:结合日常工作、哨点监测、专项调查,收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资料。 2)提出建议:综合分析、评估相关资料,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课题立项及标准制修订建议。 3)成立团队:依据课题研究及标准制修订的内容,成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研究团队。 4)制定方案:依据课题研究及标准制修订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5)申请立项:收集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课题研究及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 6)调查研究: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对各项技术参数和条件进行优化实验。 7)完成报告:形成科研报告或标准文书,组织专家讨论,形成初稿等。 8)征求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初稿,完成终稿。 9)方法验证:根据验证方案,开展验证工作。 10)评审验收:课题审批部门或标准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11)宣贯推广:县级及以上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准宣贯及职业病防治适宜技术推广。 7.1.5质量控制 1)研究团队充分检索国内外研究进展,制定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案。 2)接受主管部门对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标准与指南、科研研制工作的定期检查与督导。 3)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标准与指南、科研研制工作进行评审与指导。 4)组织相关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对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标准与指南、科研研制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价。 7.1.6工作数量及频率 根据课题、标准、规范等制(修)订任务开展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和汇报。 7.1.7工作考核和评价 1)参与政策、法规、卫生标准规范等修订工作的数量。 2)参与国家、省、市、县各级课题立项的数量。 3)资料的完整性、研制工作的时间进度。 4)获得课题获奖奖项、发表学术论文数量。 5)社会经济效益和应用推广。 第八章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 8.1.1目的 通过对企业管理者及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职业病防治及健康生活方式、慢性病和传染病防治等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提高劳动生率,实践“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宣言的目标。 8.1.2工作内容 1)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及职业人群健康促进规划、方案。 2)组织实施、指导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 3)编制及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4)对辖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及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8.1.3步骤、方法及流程 1)方法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职业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编写职业卫生知识书籍、培训教材、宣传册(单)等。 ●制定能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造支持性环境;加强社区行动;发展个人技能;调整卫生服务方向。 2)步骤及流程 ●制定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方案:根据本辖区存在的主要职业卫生问题,制定职业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技术培训:对从事本项工作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组织实施:根据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效果评估: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及健康促进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总结报告:总结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计划执行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出建议。 8.1.4质量控制 1)工作规划、方案:查阅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职业健康促进的方案,目标是否清楚,计划实施的可行性,分工是否明确,时间的合理性。 2)按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职业健康促进的方案辖区内师资的配备是否满足辖区内需要,培训教材的内容是否翔实适用。 3)宣传培训等音像文字材料的档案按规定归档。 4)查阅各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活动的记录是否齐全。 5)对开展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的效果具有评估的指标、评估的标准和结论。 8.1.5工作数量及频率 1)每年不少于1-2次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活动主题,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2)每年不少于5-6次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职业卫生专题讲座。 3)根据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的规划,每年制作和发放适用于辖区内防治职业病的培训教材、宣传册(单)等。 8.1.6工作考核和评价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计划。 2)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和宣传教育人次数。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效果。 4)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开展次数。 5)培训教材是否科学、合理、易于理解。 6)各类人员培训效果考核。 第九章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9.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9.1.1目的 通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掌握委托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状况及其程度,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治理效果,职业病防治、职业中毒原因的查明提供卫生技术支持。 9.1.2工作内容 1)评价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等。 2)日常检测: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日常的定期检测。 3)监督监测:受政府部门委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的监测。 4)事故性检测:工作场所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进行的紧急采样检测。 9.1.3分工 鼓励各级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技术服务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取得相关的技术服务资质,并根据取得资质的性质和范围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工作。 9.1.4步骤、方法及流程 受用人单位委托,根据委托方要求,进行检测工作的受理。签订委托书,进行现场调查或查阅委托方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拟订采样计划,交科室负责人批准。 各类有害因素的检测方法,主要行业工种的选择以及具体采样的方法和要求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根据检测内容选择检验方法,准备现场采样用的检测仪器及吸收管、滤纸等收集器,指派2名以上(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采样。 记录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采样地点、采样时间、采样流量、频次、采样方法、所用采样仪器名称、采样日期等,同时测定现场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等气象条件。 采样结束,规范保存和运输样品,送交样品受理部门。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编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格式见附件1表五),报告书应由编制人、审核人、批准签发人的签字,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及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专用章。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委托单位,另一份含原始记录(格式由各机构依据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制定)由检测单位存档。 检测所用仪器应进行正常的维护,并按要求定期校准和进行期间核查,做好仪器的使用维护记录。对于非正常设备及时维修,维修期间不得用于检测。 9.1.5质量控制 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测定方法”,对照《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一系列与职业卫生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等,不断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从采样、检测、报告等各个环节工作程序;对实验室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测量溯源性、设施和环境条件、试剂和易耗品、检验方法及被测样品自身的质量和样品处置、保管(即:人、机、料、法、环、测、样、品)等方面加强管理、完善资质。针对检测工作的特点,分析确定其关键控制点,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检测报告书》规范完整。 9.1.6工作数量及频率 用人单位委托检测按照委托情况定。 9.1.7工作考核和评价 采样记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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