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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
高高高高压开关设备压开关设备压开关设备压开关设备管理管理管理管理规规规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范范范 国国国国家家家家电电电电网网网网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发发发发布布布布 输变电设备管理规范编委会人员名单: 张丽英 余卫国 李向荣 熊幼京 曾海鸥 李 龙 沈 力 袁 骏 刘铭刚 崔吉峰 王国春 王 钢 薛建伟 张启平 孙 旦 卢 放 张 伟 房 喜 丁永福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孙云生 何东平 姚文军 张章奎 徐党国 李 欣 张明文 武高峰 霍凤鸣 张国强 王风雷 孙 白 逯怀东 宋衍国 刘朝阳 李艳红 韩俊玉 裴长生 王礼田 穆广祺 袁大陆 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 关于印发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的通知 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运行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三抓一创”的工作思路,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要求,规范生产设备管 理,提高输变电设备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在对近5年输变电设备评估并广泛征 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等12个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以 下简称《技术标准》,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各类输变电设备的设计选型 和管理工作。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反映。本《技术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 行。 附件:1.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2.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3.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即为本册)。 4.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即为本册)。 5.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即为本册)。 6.110(66)kV~500kV电压互感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7.110(66)kV~500kV电流互感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8.110(66)~750kV避雷器技术标准(另册出版)。 9.直流电源系统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10.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11.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12.10kV~66kV消弧线圈装置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国家电网公司(印)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目 次 1 总则 2 正常和特殊使用条件 2.1 正常使用条件 2.2 特殊使用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额定电压(Ur) 4.2 额定频率(fr) 4.3 额定绝缘水平 4.4 额定电流和温升 4.5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k) 4.6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tK) 4.7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IP) 4.8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4.9 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相关的瞬态恢复电压 4.10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4.11 关于断路器电寿命的规定 4.12 关于断路器机械寿命的规定 4.13 额定操作顺序 4.14 近区故障开断能力 4.15 额定失步开断电流 4.16 额定容性开合电流 4.17 额定感性开断电流 4.18 额定异相接地故障的开合能力 4.19 额定机械特性参量 4.20 合闸和分闸装置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电压(Ua) 4.21 合闸和分闸装置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频率 4.22 绝缘和/或操作用压缩气体源的额定压力 4.23 无线电干扰电压 4.24 噪声水平 4.25 电晕 4.26 地震耐受能力 4.27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4.28 合闸电阻 4.29 并联电容器 5 设计和结构要求 5.1 对断路器外绝缘爬电距离的要求 5.2 对断路器中液体介质的要求 5.3 对断路器中气体介质的要求 5.4 对断路器接地的要求 5.5 对控制和辅助设备的要求 5.6 对动力操作的要求 5.7 对储能操动的要求 5.8 对脱扣器操作的要求 5.9 对高压力和低压力闭锁和监视装置的要求 5.10 对位置指示的要求 5.11 对气体和真空密封的要求 5.12 液体的密封 5.13 电磁兼容(EMC)方面的要求 5.14 联锁装置的要求 5.15 易燃性 5.16 铭牌 5.17 外壳的防护等级 5.18 排逸孔 5.19 其他要求 6 型式试验 6.1 概述 6.2 应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 6.3 型式试验项目 6.4 关于型式试验的其他要求 7 出厂试验 7.1 一般要求 7.2 出厂试验项目 8 现场交接试验 8.1 概述 8.2 试验项目及试验标准 9 断路器运行的选用导则 10 与订货有关的规定 11 运输、储存、安装、运行和维护规则 11.1 运输、储存和安装的条件 11.2 安装 11.3 运行 11.4 维修 12 安全性 12.1 电气方面 12.2 机械方面 12.3 热的方面 12.4 操作方面 13 备品备件 13.1 需要提供的备品备件 13.2 备品备件的 工艺 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车尿素生产工艺流程自动玻璃钢生产工艺2工艺纪律检查制度q345焊接工艺规程 质量要求 13.3 制造厂对备品备件的管理 13.4 备品备件清单 14 专用工具 14.1 需要提供的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仪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14.2 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仪表的要求 14.3 制造厂对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仪表的管理 14.4 专用工具清单 附录A 断路器运行的选用导则 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编制说明 1 总则总则总则总则 1.1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要求,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加强输变电设备技术管理,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2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和国际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 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1.3 本标准对交流高压断路器的设计选型(运行选用)、订货、监造、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和现场 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1.4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安装在户内或户外并运行在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7.2kV~800kV系统的交流高压断 路器及其操动机构和辅助设备。 1.5 各网省公司在提出设备技术参数和要求时可根据本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增补相应的内容。 1.6 引用文件: 以下为输电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交流高压断路器事故措施 2 正常和特殊使用正常和特殊使用正常和特殊使用正常和特殊使用条条条条件件件件 2.1 正常使用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断路器设备及其操动机构和辅助设备在其额定特性和本标准第2.1条中列出的正常使用条件 下使用。如果使用条件和正常使用条件不同,制造厂应尽可能按用户提出的特殊要求设计产品,或者与用户达 成适当的协议(见本标准第2.2条)。 2.1.1 户内断路器设备 a)周围空气温度最高不超过40℃,且在24h内测得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 周围空气最低温度对“–5户内’’级为–5℃,对“–15户内”级为–15℃,对“–25户内”级为– 25℃。 b)阳光辐射的影响可以忽略。 c)海拔不超过1000m。 d)周围空气没有明显地受到尘埃、烟、腐蚀性和/或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盐雾的污染。 e)湿度条件如下: ——在24h内测得的相对湿度的平均值不超过95%; ——在24h内测得的水蒸气压力的平均值不超过2.2kPa; ——月相对湿度平均值不超过90%; ——月水蒸气压力平均值不超过1.8kPa。 在这样的湿度条件下有时会出现凝露。 注注注注1:高湿度期间,温度发生急降时会出现凝露; 注注注注2:为耐受湿度和凝露所产生的效应,用户应采用按此条件设计和进行过试验的断路器产品; 注注注注3:若不采用按2中要求的条件设计和进行过试验的断路器产品,也可采用特殊设计的建筑物或小室,用 适当的通风、加热或除湿装置防止产生凝露。 f)来自设备外部的振动或地动可以忽略。 g)在二次系统的接口上感应的电磁干扰对于正常的EMC严酷等级,共模电压不超过1.6kV;对于降低的 EMC严酷等级,共模电压不超过0.8kV。 注注注注:互感器接口上的最大感应电压可能超过上述数值,其性能应参照互感器的标准。 GB 1984—2003 交流高压断路器 DL/T 593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 615—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DL/T 403—2000 12kV~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GB 4824—1996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干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和限值 GB/T 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T 4025—2003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指示器和操作器的编码规则 GB/T 5465.2—1996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GB/T 16935.1—199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 4796—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参数分类及其严酷程度分级 GB/T 762—2002 标准电流等级 GB 12022—1989 工业六氟化硫 IEC 60815:1986 在污秽条件下选用绝缘子的导则 2.1.2 户外断路器设备 a)周围空气温度最高不超过40℃,且在24h内测得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 周围空气最低温度对“–10户外”级为–10℃,对“–25户外”级为–25℃,对“–40户外”级为– 40℃。应考虑温度的急骤变化。 b)应考虑阳光辐射的影响,晴天中午的辐射强度为1000W/m2。 注注注注1:在一定的阳光辐射条件下,为使温升不超过规定值,必要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如加盖遮阳顶、强迫通 风散热等,或者降容运行。 注注注注2:阳光辐射的详细资料见GB 4797.4。 c)海拔不超过1000m。 d)周围空气可能存在尘埃、烟、腐蚀性和/或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盐雾的污染,其污秽等级不超过GB/T 5582中规定的II级。 e)覆冰厚度对1级不超过lmm,对10级不超过10mm,对20级不超过20mm。 f)风速不超过34m/s。 g)应考虑凝露和降水的影响。 h)来自设备外部的振动或地动可以忽略。 i)在二次系统的接口上感应的电磁干扰对于正常的EMC严酷等级,共模电压不超过1.6kV;对于降低的 EMC严酷等级,共模电压不超过0.8kV。 注注注注:互感器接口上的最大感应电压可能超过上述数值,其性能应参照互感器的标准。 2.2 特殊使用条件 断路器设备可以在不同于本标准第2.1条中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这些特殊要求应参照下述的特殊使 用条件提出。 2.2.1 海拔 对于使用在海拔高于1000m处的设备,其外绝缘在标准参考大气条件下的绝缘水平是将使用场所要求的绝 缘耐受电压乘以海拔修正系数Ka,系数Ka按图1选取。 注注注注1:在任一海拔处,内绝缘的绝缘特性是相同的,不需要采取特别的措施。 注注注注2:对于低压辅助设备和控制设备,如海拔低于2000m,不需采取特别措施。如用于海拔高于2000m以上 的地方,见.GB 16935.1。 图图图图1 海拔修正系海拔修正系海拔修正系海拔修正系数数数数Ka 这些系数可按GB 311.7的规定按下式计算: 式中:H——海拔,m; m=l,对于工频、雷电冲击和相间操作冲击电压; m=0.9,对于纵绝缘操作冲击电压; m=0.75,对于相对地操作冲击电压。 2.2.2 污秽 对于使用在重污秽空气中的设备,污秽等级应规定为GB/T 5582中的III级——重污秽,或Ⅳ级——严重污 秽。 2.2.3 温度和湿度 对于使用在周围空气温度超出本标准第2.1条中规定的温度范围的设备,应优先选用的最低和最高温度的范 围规定为: ——对严寒气候:–50℃~+40℃; ——对酷热气候:–25℃~+50℃。 在暖湿风频繁出现的某些地区,温度的骤变会导致凝露,甚至户内也会产生凝露。 在湿热带户内条件下,在24h内测得的相对湿度的平均值能达到98%。 2.2.4 振动 在可能发生地震的地区,应按GB/T 13540的规定提出设备的抗震等级。 2.2.5 其他参数 设备在其他特殊使用条件下使用时,应参照GB/T 4796、GB/T 4797、GB/T 4798的规定提出其环境参数。 3 术语术语术语术语和定和定和定和定义义义义 GB 1984的第3章适用。 4 技技技技术术术术要求要求要求要求 断路器在正确的维护和调整条件下,应能耐受运行中发生的全部应力,只要这些应力不超过断路器的额定 特性。 用来确定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和辅助设备额定值的特性如下: 1)额定电压; 2)额定频率; 3)额定绝缘水平; 4)额定电流和温升; 5)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6)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7)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8)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9)关于额定短路电流开断次数的规定; 10)关于断路器机械寿命的规定; 11)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12)额定瞬态恢复电压(出线端故障); 13)额定操作顺序; 14)额定近区故障特性; 15)额定失步开断电流; 16)额定线路充电开断电流; 17)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 18)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开断电流; 19)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开断电流; 20)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关合涌流; 21)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关合涌流; 22)额定小感性开断电流; 23)额定时间参量; 24)操动机构、控制回路及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电压; 25)操动机构、控制回路及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频率; 26)操作和灭弧用压缩气体源的额定压力; 27)额定异相接地的开合试验; 28)噪声及无线电干扰水平。 4.1 额定电压(Ur) 额定电压是高压断路器所在系统的最高电压。额定电压的标准值如下。 4.1.1 范围I 额定电压252kV及以下 3.6kV~7.2kV~12kV~24kV~40.5kV~72.5kV~126kV~252kV 4.1.2 范围II 额定电压252kV以上 363kV~550kV~800kV 4.2 额定频率(fr) 额定频率的标准值为50Hz。 4.3 额定绝缘水平 高压断路器设备的额定绝缘水平应从表1和表2给定的数值中选取。 表1和表2中的耐受电压适用于GB 311.1中规定的标准参考大气条件(温度、压力、湿度)。对于特殊使用 条件,见本标准第2.2条。 雷电冲击电压(Up)、操作冲击电压(Us)(适用时)和工频电压(Ud)的额定耐受电压值应该在同一水 平标志线的行中选取。额定绝缘水平用相对地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来表示。 大多数的额定电压都有几个额定绝缘水平,以便用于性能指标或过电压特性不同的系统。选取额定绝缘水 平时,应考虑断路器设备受快波前和缓波前过电压作用的程度、系统中性点的接地方式和过电压限制装置的型 式。 若本标准中无其他规定,表1中的通用值适用于相对地、相间和断路器断口。“隔离断口”的耐受电压值只 对某些断路器装置有效,这些断路器装置的触头开距按对隔离开关规定的安全要求设计。 表表表表1 额额额额定定定定电压电压电压电压范范范范围围围围I的的的的额额额额定定定定绝缘绝缘绝缘绝缘水平水平水平水平 表表表表2 额额额额定定定定电压电压电压电压范范范范围围围围ⅡⅡⅡⅡ的的的的额额额额定的定的定的定的绝缘绝缘绝缘绝缘水平水平水平水平 额定电压 kV(有效值) 额定工频短时耐受电压kV(有效值)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kV(峰值) 通用值 隔离断口 通用值 隔离断口 (1) (2) (3) (4) (5) 7.2 30/23 34/27 60/40 70/46 12 42/30 48/36 75/60 85/70 24 65/50 79/64 125/95 145/115 40.5 95/80 118/103 185/170 215/200 72.5 140 180 325 385 160 200 350 410 126 185 185+ 450 450+ 230 230+ 550 550+ 252 395 395+ 950 950+ 460 460+ 1050 1050+ 注1:本表中项(2)和项(4)的数值取自GB 311.1,斜线下的数值为中性点接地系统使用的数值,项(2)和项 (3)斜线下的数值亦为湿试时的数值。 注2:126kV和252kV项(3)中括号内的数值分别为0.7Ur/ 和1.0 Ur/ ,是加在对侧端子上的工频电压有效 值;项(5)括号内的数值分别为0.7Ur/ 和1.0 Ur/ ,是加在对侧端子上的工频电压峰值,括号内的数 值用户可根据需要选用。 注3:隔离断口是指隔离开关、负荷—隔离开关以及起联络作用或作为热备用的断路器和负荷开关的断口。 额定电压 kV (有效 值) 额定工频短时耐受电压 kV(有效值) 额定操作冲击耐受电压 kV(峰值)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kV(峰值) 相对地 及相间 开关断口及 隔离断口 相对地 相间 开关断口及 隔离断口 相对地 及相间 开关断口及 隔离断口 (1) (2) (3) (4) (5) (6) (7) (8) 363 460 460+ 850 1275 800(+295) 1050 1050+ 510 510+ 950 1425 850(+295) 1175 1175+ 550 680 680+ 1175 1675 1050(+450) 1550 1550+ 740 740+ 1300 1800 1175(+450) 1675 1675+ 800 900 900+ 1425 2420 1175+(650) 1950 1950+ 960 960+ 1550 2480 1300+(650) 2100 2100+ 4.4 额定电流和温升 4.4.1 额定电流(Ir) 断路器设备的额定电流是在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能持续通过的电流的有效值。 额定电流应从GB 762中规定的R10系列中选取。 注注注注:1.R10系列包括数字1、1.25、1.6、2、2.5、3.15、4、5、6.3、8及其与10n的乘积。 2.对短时工作制和间断工作制的断路器设备的额定电流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 4.4.2 温升 在温升试验规定的条件下,当周围空气温度不超过40℃时,断路器设备任何部分的温升不应该超过表3规定 的温升极限。 如果断路器装有串联附件,例如直接过电流脱扣器,则附件的额定电流是该附件在额定频率下能连续通过 而不会劣化的电流有效值,同时温升不超过表3的规定值。 表表表表3 断断断断路器路器路器路器设备设备设备设备各各各各种种种种部件部件部件部件、、、、材料和材料和材料和材料和绝缘绝缘绝缘绝缘介介介介质质质质的的的的温温温温度和度和度和度和温温温温升升升升极极极极限限限限 1100 1100 1100+ 1800 2700 1675(+900) 2400 2400+ 注:本表中项(3)括号内的数值分别为0.7 Ur/ 和1.0 Ur/ ,是加在对侧端子上的工频电压有效值;项(6)括 号内的数值1.0 Ur/ ,是加在对侧端子上的工频电压峰值,项(8)括号内的数值分别为0.7 Ur/ 和1.0 Ur/ ,是加在对侧端子上的工频电压峰值。本表中1100kV的数值是根据我国电力系统的需要而选定的数值。 部件、材料和绝缘介质的类别 最大值 温度 (℃) 周围空气温度不超过 40℃时的温升K 1 触头(见注4) 裸铜或裸铜合金 —在空气中 —在SF6气体中(见注5) —在油中 镀银或镀镍(见注6) —在空气中 —在SF6气体中(见注5) —在油中 镀锡(见注6) —在空气中 —在SF6气体中(见注5) —在油中 75 105 80 105 105 90 90 90 90 35 65 40 65 65 50 50 50 50 续续续续表表表表 部件、材料和绝缘介质的类别 最大值 温度 (℃) 周围空气温度不超过 40℃时的温升K 2 用螺栓的或与其等效的连接(见注4) 裸铜、裸铜合金或裸铝合金 —在空气中 —在SF6气体中(见注5) —在油中 镀银或镀镍(见注6) —在空气中 —在SF6气体中(见注5) —在油中 镀锡(见注6) —在空气中 —在SF6气体中(见注5) —在油中 90 115 100 115 115 100 105 105 100 50 75 60 75 75 60 65 65 60 3 其他裸金属制成的或有其他镀层的触头或连接 (见注7) (见注7) 4 用螺钉或螺栓与外部导体连接的端子(见注8) —裸的 —镀银、镀镍或镀镍 —其他镀层 90 105 (见注7) 50 65 (见注7) 5 油断路器装置用油(见注9或注10) 90 50 6 用作弹簧的金属零件 (见注11) (见注11) 7 绝缘材料以及与下列等级的绝缘材料接触的金属部件(见注12) —Y —A —E —B —F —瓷漆:油基 合成 —H —C其他绝缘材料 90 105 120 130 155 100 120 180 (见注13) 50 65 80 90 115 60 80 140 (见注13) 8 除触头外,与油接触的任何金属或绝缘件 100 60 9 可触及的部件 —在正常操作中可触及的 —在正常操作中不需触及的 70 80 30 40 注1:按其功能,同一部件可能属于表3中的几个类别,在这种情况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和温升值是相关类别中的最 低值。 注2:对真空断路器设备,温度和温升的极限值不适用于处在真空中部件,其余部件的温厦和温升不应超过表3给出 的温度和温升的极限值。 注3:应注意保证周围的绝缘材料不受损坏。 注4:当接合的部件具有不同的镀层或一个部件是裸露的材料时,允许的温度和温升应为: a)对触头为表3项1中最低允许值的表面材料的值; b)对联接为表3项2中最高允许值的表面材料的值。 注5:SF6是指纯SF6或SF6与其他无氧气体的混合物。 4.5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k) 在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在规定的短时间内,断路器设备在合闸状态下能够承载的电流的有效值。断 路器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等于其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从GB 762中规定的R10数系中选取。 注注注注:R10系列包括数字1、1.25、1.6、2、2.5、3.15、4、5、6.3、8及其与10n的乘积。 4.6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tk) 断路器设备在合闸状态下能够承载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时间间隔。 550kV~800kV断路器设备的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2s。 252kV~363kV断路器设备的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3s。 126kV及以下的断路器设备的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4s。 对于装有直接过电流脱扣器的断路器不一定规定额定短路持续时间,如果断路器接到预期开断电流等于其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回路中,则当断路器的过电流脱扣器整定到最大延时时,该断路器应能在按照额定操作顺 序操作,且在与该延时相应的开断时间内,承载通过的电流。 4.7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Ip) 在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断路器设备在合闸状态下能够承载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第一个大半波的电 流峰值。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等于额定短路关合电流,且应等于2.5倍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数值。 注注注注:按照系统的特性,可能需要高于2.5倍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数值。 4.8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是在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断路器所能开断的最大短路电流。出现这样电流 的回路的工频恢复电压等于断路器的额定电压且瞬态恢复电压等于本标准第4.9条中的规定值。适用时,应考虑 到本标准第4.14条关于近区故障的规定。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由两个值来表征: a)交流分量有效值; b)直流分量百分数。 注注注注:如果直流分量不超过20%,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仅由交流分量有效值来表征。 三极断路器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交流分量由三相短路确定。 在上述条件下,断路器应能开断直到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任一短路电流,该电流包含直到额定值的任一交 流分量和随之产生的直到规定值的任一百分数的直流分量。 下列规定适用于标准断路器: a)在电压低于或等于额定值时,断路器应能开断其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b)在电压高于额定值时,短路开断电流不予保证,但本标准第4.15条规定的范围除外。 4.8.1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交流分量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交流分量有效值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6.3kA,8kA,10kA,12.5kA,16kA,20kA,25kA,31.5kA,40kA,50kA,63kA,80kA,100kA。 注注注注:以上数值选自R10数系,如果需要,也应从该数系中选取更大的数值。 注6:是指:a)在关合和开断试验后; b)在短时耐受电流试验后; c)在机械寿命试验后。 有镀层的触头在接触区应该有连续的镀层,否则应被视为是“裸露”的。 注7:当使用的材料在表3中没有列出时,应该研究它们的性能,以便确定其最高允许温升。 注8:即使和端子连接的是裸导体,其温度和温升值仍有效。 注9:在油的上层的温度和温升。 注10:如果使用低闪点的油,应特别注意油的气化和氧化。 注11:温度不应达到使材料弹性受损的数值。 注12:绝缘材料的分级见GB 11021。 注13:仅以不损害周围的零部件为限。 4.8.2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直流分量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直流分量的百分数(%dc)可以从图2中查出,它基于时间间隔(Top+Tr)和时间常数 τ,使用下面的公式进行计算: ——对于自脱扣断路器,直流分量百分数对应的时间间隔等于断路器首先分闸极的最短分闸时间Top,上面 公式中的Tr应设定为0ms。 ——对于仅由辅助动力脱扣的断路器,直流分量百分数对应的时间间隔等于断路器首先分闸极的最短分闸 时间Top加上额定频率的一个半波(Tr)。 上述最短分闸时间Top是断路器在任何运行条件下能达到的最小分闸时间,由制造厂规定。 图2中给出的直流分量和时间的关系曲线基于: a)标准时间常数为τ=45ms; b)下述时间常数为与断路器额定电压相关的特殊工况下的时间常数: ——额定电压40.5kV及以下时为120ms; ——额定电压72.5kV~363kV时为60ms; ——额定电压550kV及以上时为75ms。 图图图图2 直流分量百分直流分量百分直流分量百分直流分量百分数数数数与与与与时间间时间间时间间时间间隔隔隔隔((((Top+Tr))))的的的的关关关关系系系系((((τ=45ms)))) 这些特殊工况下的时间常数值说明了标准时间常数在某些系统中是不足的。这些数值作为特殊系统需要的 统一值,考虑到额定电压不同范围的特性,例如特定的系统结构、线路设计等。 注注注注:某些特殊用途中,可能要求更高的时间常数值,如靠近发电机的断路器。在这些情况下,要求的直流 分量和附加的试验要求应在询问单中规定。 4.9 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相关的瞬态恢复电压 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相关的瞬态恢复电压采用GB 1984中第4.102条的规定。 4.10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在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断路器关合操作时,在电流出现后的瞬态过程中,流过断路器一极的电流的 第一个大半波的峰值。 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关合电流是与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相对应的,且下述值适用: ——对于额定频率为50Hz且时间常数标准值τ=45ms的系统,额定短路关合电流等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交流 分量有效值的2.5倍。 ——对于所有特殊工况的时间常数的系统,额定短路关合电流等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交流分量有效值的2.7 倍,与断路器的额定频率无关。 4.11 关于断路器电寿命的规定 4.11.1 40.5kV及以下的配电断路器的电寿命 40.5kV及以下的配电断路器按照电寿命的不同分为两类: (1)E2级(称为延长的电寿命):断路器在其预期的使用寿命期间,主回路中开断用的零件不要维修, 其他零件只需很少的维修(具有延长的电寿命的断路器)。此类断路器需要按照GB 1984中第6.106.6条的规定 进行补充电寿命试验。 (2)E1级(称为基本的电寿命):不属于E2级断路器范畴内的、具有基本的电寿命的断路器。 对于40.5kV及以下的配电真空断路器的电寿命也可按以下规定选取: 1)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为31.5kA及以下时,其电寿命(额定短路电流的开断次数)由下列数值中选取:30 次,50次。 2)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为40kA~63kA时,其电寿命(额定短路电流的开断次数)由下列数值中选取:16 次,20次,30次。 4.11.2 40.5kV以上的SF6及真空断路器的电寿命 对于40.5kV以上的高压断路器,需进行额定短路开断电流下的连续开断能力试验(电寿命试验)。断路器 在其主回路中开断用的零件不需要维修的情况下,可连续开断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次数应由下列数值中选取: 16次,20次,25次。 4.11.3 用于投切电容器、电抗器、电动机等频繁操作的断路器 其开合额定电流的次数应不低于其机械寿命次数。 4.12 关于断路器机械寿命的规定 断路器按照机械寿命的不同分为两类: (1)M2级(延长的机械寿命):用于特殊使用要求的、适合于频繁操作的、要求非常有限的维护且通过 特定的型式试验验证的断路器(具有延长的机械寿命的断路器)。 1)M2级的真空断路器的机械寿命应根据需要从下列数值中选取:10000次、20000次、30000次。 2)M2级的SF6断路器的机械寿命应根据需要从下列数值中选取:10000次、20000次。 (2)M1级(基本的机械寿命):不属于M2级断路器范畴内的、具有基本的机械寿命的断路器。M1级的 SF6断路器的机械寿命应根据需要从下列数值中选取:5000次。 4.13 额定操作顺序 有以下两种可供选择的额定操作顺序: (1)O—t—CO—t΄—CO 除非另有规定,则 1)t=3min,对于不用作快速自动重合闸的断路器; 2)t=0.3s,对于用作快速自动重合闸的断路器(无电流时间); 3)t'=3min。 注注注注:用作快速自动重合闸的断路器时,也可采用t'=15s(用于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40.5kV)或t'=lmin。 (2)CO—t″—CO t″=15s,对于不用作快速自动重合闸的断路器。 此处O代表一次分闸操作,CO代表一次合闸操作后紧跟一次分闸操作,t、t′和t″为连续操作之间的时间 间隔,合一分(CO)时间应满足本标准第4.19.2条的要求。 如果无电流时间是可调的,则应规定调整的极限。 4.14 近区故障开断能力 对于设计用于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大于12.5kA、直接与架空输电线路连接的三相断 路器,要求具有开断近区故障的能力。 近区故障额定特性的开断电流分别等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90%和75%。对于自能灭弧室断路器,还应考 虑60%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近区故障试验。 近区故障额定特性(包括额定电源回路特性和额定线路特性)及由此额定特性计算瞬态恢复电压的方法应 符合GB 1984中第4.105条的规定。 4.15 额定失步开断电流 额定失步开断电流是指断路器在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在具有以下规定的恢复电压的回路中, 应能开断的最大失步电流。 额定失步开断电流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如果指定有额定失步开断电流,则可采用以下规定: 1)除非另有规定,则额定失步开断电流为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25%。 2)工频恢复电压,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应为2.0/ 倍的额定电压;对于其他系统应为2.5/ 倍的额 定电压。 3)瞬态恢复电压应符合GB 1984中第4.106条的规定。 4.16 额定容性开合电流 适用于容性电流开合的断路器,其额定值应包括: ——额定线路充电开断电流。 ——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 ——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开断电流。 ——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开断电流。 ——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关合涌流。 ——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关合涌流。 表4给出了额定容性开合电流的优选值。 表表表表4 额额额额定容性定容性定容性定容性开开开开合合合合电电电电流的流的流的流的优优优优选选选选值值值值 线路 电缆 单个电容器组 背对背电容器组 额定电压 U r (有效值) (kV) 额定线路充电 开断电流Il (有效值) (A) 额定电缆充电 开断电流I c (有效值) (A) 额定单个电容 器组开断电流 I sb(有效值) (A) 额定背对背电 容器组开断电 流Ibb(有效 值)(A) 额定背对背电 容器组关合涌 流Ibi(峰值) (kA) 涌流的频率 fbi (Hz) 7.2 10 10 400 400 20 4250 12 10 25 400/630 400/630 20 4250 24 10 31.5 400 400 20 4250 40.5 10 50 400/630/1000 400/630/1000 20 4250 72.5 10 125 400/630 400/630 20 4250 126 31.5 140 400 400 20 4250 252 160 250 400 400 20 4250 363 315 355 400 400 20 4250 550 500 500 400 400 20 4250 800 900 容性电流开合的恢复电压取决于: ——系统的接地; ——容性负载的接地,如屏蔽电缆、电容器组、输电线路等; ——容性负载相邻相的相互影响,如铠装电缆、敞开空气中的线路; ——同一线路中相邻架空线系统的相互影响; ——存在单相或两相接地故障。 根据断路器的重击穿性能,可以把其分成两级: ——Cl级:容性电流开断过程中具有低的重击穿概率; ——C2级:容性电流开断过程中具有非常低的重击穿概率。 注注注注1:一种断路器对于一种类型的应用(例如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可以是C2级,而对恢复电压更严酷(例 如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另一种应用场合,可以是C1级。 注注注注2:具有不同于C1和C2级重击穿概率的断路器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4.16.1 额定线路充电开断电流 额定线路充电开断电流是指断路器在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在其额定电压下应能开断的最大线 路充电电流,开断时不得重击穿。 额定线路充电开断电流的要求对于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的断路器是强制性的,而对于40.5kV及以下的断 路器是有要求时才采用此规定。如需要,可采用表4给出的优选值。 注注注注:采用紧凑型杆塔时的电流值另定。 4.16.2 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 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是指断路器在其额定电压和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应能开断的最大电缆 充电电流,开断时不得重击穿。 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的要求对于额定电压40.5kV及以下的断路器是强制性的,而对于40.5kV以上的断路 器是有要求时才采用此规定。如需要,可采用表4给出的优选值。 注注注注:表4中的值相应于大多数电力系统的正常最大要求值。超出这些电缆充电电流值时应遵循制造厂和用户 之间的特别协议。 4.16.3 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开断电流 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开断电流是指断路器在其额定电压和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应能开断的最大 电容电流,开断时不得出现重击穿。 此开断电流是指在断路器的电源侧没有连接并联电容器时开合一组并联电容器组的开断电流。单个电容器 组开断电流的额定值应从表4给出的优选值中选取,对于更高的额定值应从R10数系中选取。 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开断电流的规定对12kV、40kA以下的断路器是强制性的。 4.16.4 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开断电流 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开断电流是指断路器在其额定电压和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应能开断的最 大电容电流,开断时不得出现重击穿。 此开断电流是指断路器的电源侧连接有一组或多组并联电容器,且它能提供的关合涌流等于额定背对背电 容器组关合涌流时开合并联电容器组的开断电流。背对背电容器组开断电流的额定值应从表4给出的优选值中选 取,对于更高的额定值应从R10数系中选取。 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开断电流的规定对12kV、40kA以下的断路器是强制性的。 注注注注:类似的条件适用于电缆的开合。 4.16.5 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关合涌流 额定单个电容器组关合涌流是断路器在其额定电压以及与使用条件相应的涌流频率下应能关合的电流的峰 值。 注注注注:对于单个电容器组,没有规定额定关合涌流和涌流频率的优选值。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额定单个电容 注l:选择本表中给出的数值是出于标准化的考虑。 注2:对于实际工况,涌流可以按照GB 1984附录H计算。 注3:如果做了背对背电容器组开合试验,就不要求进行单个电容器组开合试验。 注4:根据系统条件,涌流的频率和峰值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本表4中的优选值,例如,是否使用了限流电抗器。 器组关合涌流在5kA~10kA范围内,可以采用下面的公式进行粗略地计算: 式中 i max peak——关合涌流(峰值); i sh——电容器组所处位置的短路电流(有效值); isb——额定单个电容器组电流(有效值); k——取1.15,用来覆盖偏差以及可能出现的过电压的乘数。 涌流的频率在200Hz~1000Hz范围内,可以采用下面的公式进行粗略地计算: 式中 fr——额定频率; finrush——涌流频率。 如果要求的关合涌流峰值与涌流频率的乘积(imax peak×finrush)等于或小于相应试验中采用的这些数值的 乘积,则认为单个电容器组关合性能已满足。 4.16.6 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关合涌流 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关合涌流是指断路器在其额定电压以及与使用条件相应的涌流频率下应能关合的电流 峰值。背对背电容器组关合涌流的额定值应从表4给出的优选值中选取,对于高于或低于表4中优选值的额定值 应从R10数系中选取。 对于具有额定背对背电容器组开断电流的断路器,其额定电容器组关合涌流的规定是强制性的。 注注注注1:在运行中,涌流的频率通常在2kHz~5kHz范围内。 注注注注2:如果要求的关合涌流峰值与涌流频率的乘积(imax peak×finrush)等于或小于相应试验中采用的这些数 值的乘积,则认为背对背电容器组关合性能已满足。 4.17 额定感性开断电流 额定小感性开断电流是指断路器在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按指定的操作顺序所能开断的相应容 量的小感性电流,它包括: ——并联电抗器,根据现场使用容量进行考核,投运前进行投切试验。 ——感应电动机,根据现场使用容量进行考核,投运前进行投切试验。 在开断这些小感性电流后,断路器本身不得损坏,内外绝缘不得被击穿,不得引起相间闪络,由此产生的 过电压应小于指定的水平。 4.18 额定异相接地故障的开合能力 对中性点绝缘系统中的断路器应具备开、合异相接地故障的能力,额定异相接地故障开断电流为额定短路 开断电流的86.6%,工频恢复电压为额定电压,操作顺序为O—0.3s—CO—180s—CO。 4.19 额定机械特性参量 断路器的额定机械特性参量包括: 1)分闸时间的上、下限; 2)开断时间; 3)合闸时间的上、下限; 4)分—合时间; 5)重合闸时间; 6)合—分时间上、下限; 7)三相分闸不同期性; 8)三相合闸不同期性; 9)合闸弹跳时间(对于真空断路器); 10)分闸反弹幅值(对于真空断路器); 11)合闸速度; 12)分闸速度。 4.19.1 额定开断时间 断路器在辅助电源电压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气动或液压源的额定压力以及周围空气温度(20℃±5℃) 下操作时,其最大开断时间应不超过额定开断时间。 4.19.2 合—分时间 对126kV及以上断路器合—分时间应不大于60ms,推荐不大于50ms。 由于断路器合—分时间加长时,对系统稳定性起着不利影响,而合一分时间过短又不利于断路器重合闸时 第二个“分”的可靠开断能力,因此合—分时间应该有个范围,制造厂应给出断路器合—分时间的上下限,并 应在型式试验中验证断路器在规定的合—分时间下的额定短路开断能力,且试验中合—分时间不得超过产品技 术条件中给出的规定值。 4.19.3 真空断路器的合闸弹跳和分闸反弹 真空断路器的合闸弹跳影响到其合闸能力和电寿命,而分闸反弹影响到其弧后绝缘性能,因而对于真空断 路器,其合闸弹跳和分闸反弹越小越好。 真空断路器的合闸弹跳以ms来计算,分闸反弹以mm来计算,并规定如下: a)对于7.2kV~12kV真空断路器:合闸弹跳不应超过2ms,分闸反弹幅值不应超过额定开距的20%; b)对于40.5kV及以上真空断路器:合闸弹跳不应超过3ms,分闸反弹幅值不应超过额定开距的20%。 4.19.4 各极的同期性要求 当各相间的同期性要求未做规定时,合闸不同期不应大于5ms,分闸不同期不应大于3ms。 断路器在其所规定的操作电(液、气)压变化范围内应能保证所规定的同期性。制造厂应指明同相各断口 间的同期性要求。 4.20 合闸和分闸装置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电压(Ua) 额定电压应从表5和表6给出的标准值中选取。 表表表表5 直流直流直流直流电压电压电压电压 表表表表6 交流交流交流交流电压电压电压电压 4.21 合闸和分闸装置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频率额定电源频率的标准值为50Hz或直流。 4.22 绝缘和/或操作用压缩气体源的额定压力 除非制造厂另有规定,额定压力的标准值为:0.5MPa、1MPa、1.6MPa、2MPa、3MPa、4MPa。 4.23 无线电干扰电压 对于额定电压126kV及以上的断路器设备,应有无线电干扰电压的要求。 断路器设备在1.1 U r / 时的无线电干扰电压不应超过500µV,其中Ur为设备的额定电压。 4.24 噪声水平 断路器设备在进行操作时的噪声水平规定如下: ——对户外设备不得超过110dB(A声级); V 24 48 110 220 三相三线或四线制系统 单相三线制系统 单相二线制系统 — 220/380 230/400 110/220 — — 110 220 230 注l:第一栏和第二栏中的较低值是对中性点的电压,较高值是相间电压。 注2:230/400将是惟一的标准值,并推荐在新的系统中采用。 注3:保护和测量用互感器的二次电压不受本标准的约束。 ——对户内设备不得超过90dB(A声级)。 噪声水平的测点应在水平方向距声源2m,对地高1.5m的地方。 4.25 电晕 断路器设备在分(合)闸状态下,于晴天、夜晚均应无可见电晕(当承受额定电压长期运行时)。 4.26 地震耐受能力 对于尺寸较大的断路器产品应考虑地震耐受能力。 额定电压252kV及以上应进行地震试验,126kV及以下的产品应进行地震耐受能力的计算校核。 地震时加速度分级: ——地震的水平加速度:0.15g,0.3g(g为地心引力加速度)。 地震试验采用正弦共振拍波试验方法,激振5次,每次5波,间隔2s。 4.27 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4.27.1 二次系统的辐射 作为断路器二次系统一部分的电子设备,应满足GB 4824中所规定的关于辐射的要求。 4.27.2 二次系统的抗扰性 断路器设备的二次系统应能耐受2.1规定的电磁干扰而不会造成损坏或误动。这既适用于正常运行,也适用 于开合操作,包括开断主回路中的故障电流时。 对于二次系统或分装的界面或接口规定了以下两个EMC严酷等级: 1)正常的EMC严酷等级:在二次系统的接口上感应的电磁干扰的共模电压不超过1.6kV。 适用于:a)界面或接口靠近一次高压系统; b)二次系统柜间连接用的界面或接口。 2)降低的EMC严酷等级:在二次系统的接口上感应的电磁干扰的共模电压不超过0.8kV。仅用于柜内没有 靠近一次高压系统的界面或接口。 4.28 合闸电阻 合闸电阻阻值的偏差范围为标称值的±5%。 合闸电阻的提前接入时间:一般为7ms~12ms。 合闸电阻的热容量:在1.3倍额定相电压下合闸4次,前两次之间的时间间隔为3min,后两次之间的时间间 隔为3min;前后两组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超过30min。或在2~2.5倍额定相电压下合闸两次,其间的时间间隔 为30min。 4.29 并联电容器 断路器的并联电容器应能耐受2倍断路器的额定相电压2h,其绝缘水平应与断路器断口间的耐压水平相同。 耐压试验后,其局部放电水平规定如下: 在1.1倍额定相电压下应小于10pC。 制造厂应指明并联电容器的数值及其公差范围。 并联电容器的使用环境和使用寿命应与断路器一致。 5 设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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