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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2000吨三基色荧光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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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2000吨三基色荧光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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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项目进程,五矿稀土公司拟联合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公司(二者选一)在赣州投资建设2000吨/年的灯用三基色荧光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周期约1年,五矿稀土公司总投资约250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约5.5亿元,年平均利润约2000万元。 该项目是五矿有色在赣州市政府延伸稀土产业链,推动稀土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迂回实施其稀土资源战略的必然选择。五矿稀土公司通过在赣州建设稀土荧光粉项目,获得赣州市政府对其稀土资源的优先配置权。同时,该项目也是五矿稀土公司协同其现有的稀土分离业务,整合国内荧光粉稀土市场的良好契机。五矿有色通过五矿稀土公司及江钨有限公司,已经控制了国内中重稀土约60%的产能。因此,五矿有色有望通过市场运作控制稀土荧光粉关键原料氧化鋱和氧化镝的市场供应,达到打压国内其他荧光粉生产企业,并与优质的节能灯生产企业建立良好合作的目的。五矿有色也有望通过控制日亚公司等国际著名稀土发光材料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链,促进日亚与五矿的技术合作,进一步提高五矿稀土公司在发光材料上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和赣州市政府所要求的促进稀土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是我司延伸稀土产业链,并间接获取赣州市离子型稀土资源的必然选择,因此建议: 1、 同意该项目立项; 2、 同意我司联合常熟江南公司(或杭州大明公司)在赣州组建项目公司; 3、 同意项目公司在赣州投资新建2000吨/年的稀土荧光粉生产线; 4、 同意我司与赣州市开发区管委会签订480亩项目土地征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 目 录 7第一章 项目概况 71.1 项目名称 71.2 项目内容 71.3 项目投资主体 91.4 项目提出及进展情况 9第二章 项目必要性分析 92.1 三基色荧光粉市场情况 122.2 项目战略意义 152.3 项目优势 162.4项目政策环境 18第三章 项目公司设立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183.1 项目公司设立方案 183.2 出资额与出资方式 193.3 项目公司管控方案 20第四章 项目建设方案 204.1项目技术来源 204.2三基色荧光粉生产工艺 224.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24.4主要设备计算与选型 244.5车间配置 254.6分析检测 25第五章 项目投资估算与融资安排 255.1项目投资估算 265.2 项目融资安排 27第六章 项目盈利预测 27第七章 项目日程安排 27第八章 项目风险与对策 29第九章 结论和建议 30附件1:赣州开发区征地主合同文本 33附件2:赣州开发区项目征地补充合同书 35附件3:赣州开发区征地项目代建合同书 39附件4:五矿有色公司与赣州市政府协议书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新建2000吨/年三基色荧光粉生产线项目 1.2 项目内容 联合常熟江南荧光材料有限公司或杭州大明荧光粉材料有限公司(二者选一),在江西赣州市投资建设2000吨/年的灯用三基色荧光粉生产线 1.3 项目投资主体 1)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8.37亿元,是由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占总股份的40%),联合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股东刘丰志、刘丰生,定南大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股东魏建中依照《公司法》共同出资组建的稀土企业集团,是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稀土大商品战略的实施平台。 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其离子型稀土矿分离能力即达到8500吨/年,成为国内最大的离子型稀土分离企业集团。五矿稀土公司将以此为基础,认真执行我国稀土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战略,发挥国有企业的骨干作用,,对赣州市及其周边优质稀土资源进行整合。 同时,五矿稀土公司将按照依托其市场地位和客户网络,进行稀土下游产业链建设,通过合资或引资等方式在赣州投资稀土发光材料和稀土磁性材料项目,为优化赣州市稀土产品结构,推进赣州市稀土产业优化升级,以及提高我国稀土行业集中度和加强稀土战略资源的保护而贡献应有的力量。 2)常熟市江南荧光材料有限公司 常熟市江南荧光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常熟江南”)位于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其前身为“常熟市江南荧光材料厂”和“常熟市增耀荧光材料有限公司”,是我国最早生产三基色荧光粉的厂家之一。 常熟江南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996年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底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依法享受10%所得税优惠政策。 公司现有员工80人,年生产能力约有800吨。2007年,公司销售收入达到11643万元,净利润约400万元,净资产约3000万元,为江苏省最大的稀土发光材料生产企业,其三基色荧光粉年产销量居全国第四。 3)杭州大明荧光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大明荧光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大明”)成立于1996年7月,公司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大明拥有省级稀土发光材料研发中心,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目前正在通过ISO18000健康安全认证,其产品已通过国家火炬项目验收,是目前国内稀土三基色灯用荧光粉骨干生产企业,建有年产700吨三基色荧光粉的先进生产线和全套灯、粉测试设备。 杭州大明公司依托浙江大学的科技力量研究稀土三基色荧光粉及其他各类发光材料。公司产品主要供应国内大型节能灯制造企业,已有20%的产品销往国外,并已成为GE、松下电器等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的原料配套供应商之一。 公司属于工业生产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7年,公司销售收入约1.1亿元,净资产约3500万元,净利润约400万元,为国内排名前三的灯用荧光粉生产企业。 1.4 项目提出及进展情况 2008年7月25日,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江西省赣州市稀土产业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书》。三方约定,赣州市政府引进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稀土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并帮助其在赣州进行稀土发光材料、稀土磁性材料等深加工产业链建设,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推动赣州市稀土产业结构升级。同时,赣州市政府和赣州市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将根据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在赣州的稀土投资企业)在以上深加工项目上的建设进度,逐步将赣州市稀土矿采矿权配给五矿有色公司。 2008年10月,在上述框架协议精神的指导下,五矿有色联合赣县红金与定南大华公司注册组建了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矿稀土公司”)。随后,五矿稀土公司与国内两家稀土荧光粉生产企业常熟江南和杭州大明进行了接触,两家公司均表示,愿意与五矿稀土合作,在赣州投资建设三基色荧光粉生产线。 2008年10月,五矿稀土公司与赣州市开发区管委会就荧光粉项目及磁性材料项目征地事宜进行了沟通,初步确定项目总用地规模约480亩(请见附件1-3),其中磁性材料项目用地45亩(附件4),荧光粉项目约150亩,后续其他项目用地约285亩。 第二章 项目必要性分析 2.1 三基色荧光粉市场情况 1)三基色节能灯简介 荧光粉是稀土应用领域重要的功能材料之一, 是彩电和新一代光源——稀土节能灯的关键材料。作为电光源行业的第三代照明光源,稀土节能灯以其节能和优异的发光特性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许多国家也制定了以节能灯取代白炽灯的照明节能减排计划。1997年,国家经贸委开始推行“绿色照明工程”, 并重点推广使用稀土节能灯;2006年,国家发改委在“十一五”十大节能措施中将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列为节能措施之一。2007年,欧盟春季首脑会议达成终结“白炽灯时代”协议,并计划在2009年以欧盟成员国家庭中逐步淘汰“白炽灯”。 据统计,2000年我国稀土节能灯产量为4.5亿支,2005年达到了17.6亿支(表2-1), 全球90%以上三基色节能灯产于中国,我国正成为世界三基色节能灯的最大出口国。 表2-1 2000年以来我国稀土荧光灯产量/亿支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产量 4.5 7.6 8 10 12 17.6 增长率% 68.89 5.26 25.00 20.00 46.67 2)三基色灯用荧光粉市场情况 伴随稀土节能灯产量的快速增长,市场对灯用三基色灯用荧光粉的需求也迅速增长。2006年,我国稀土灯用荧光粉产量达到3800吨,为同年世界灯用荧光粉产量的60%~70%。近年来我国灯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产销量及年增长率如表2-2所示。 表2-2 近10年我国灯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产销量及年增长率 年份 产销量(吨) 增长率(%) 1997 200 11.1 1998 200 0 1999 220 10.0 2000 300 45.5 2001 700 133.3 2002 900 14.3 2003 1400 75.0 2004 1900 35.7 2005 2500 31.6 2006 3800 52.0 目前,国内生产荧光粉的企业有几十家,总的生产能力从2002年底的800吨左右提高到2006年3800吨,其中2005年和2006年我国主要荧光粉企业的产量和市场份额如下表所示。 表2-3 2005年和2006年我国主要荧光粉企业的产量和市场份额 企业名称 2005年 2006年 产量(吨) 市场额 (%) 产量(吨) 市场额 (%) 江门科恒 350 15.2 520 13.6 咸阳彩虹 150 6.5 410 10.7 杭州大明 250 10.9 350 9.2 常熟江南 200 8.7 350 9.2 靖江天彩 150 6.5 250 6.5 衢州国光 150 6.5 320 9.2 上海跃龙 108 4.7 180 4.1 上虞阳光 150 6.5 180 4.1 无锡新威 125 5.4 165 4.3 苏州新纪元 80 3.5 120 2.8 在国内排名前四的荧光粉生产企业中,江门科恒公司和常熟江南公司主要依赖复旦大学在发光材料方面的研发成果,杭州大明公司依赖杭州大学化学系的研发队伍。咸阳彩虹公司则是在原生产彩电粉基础上转型进入灯用荧光粉领域。 以上几家公司中,江门科恒公司在蓝绿粉方面有独特的技术,常熟江南公司绿粉生产技术更有优势,杭州大明公司生产的红粉质量则更胜一筹,但尽管如此,以上各公司并没有绝对的市场优势。国内其他的灯用荧光粉厂也没有核心的技术优势,缺乏核心的技术竞争力。 3)三基色灯用荧光粉市场展望 2006年,我国出口稀土节能灯19.6 亿支,耗费灯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3000余吨。而据复旦大学胡建国等人预测,在全球节能和环保政策的推动下,全球对稀土节能灯使用量需求预计将以20%~30%的速度递增,预测到2010年全球稀土节能灯产量可望达到40~55亿支,稀土灯用荧光粉的需求8000吨/年左右。 因此,从需求角度讲,三基色灯用荧光粉市场前景广阔。但同时也必须重视,目前国内各生产企业都缺乏绝对的技术领先优势,相互压价等恶性竞争严重的现实。 2.2 项目战略意义 1)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为国家节约资源战略做贡献 我国是能源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石油、天然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7%和7.1%,储量比较丰富的煤炭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 58.6%。 自90年代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2004年6月,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4—2020年)》。该纲要指出,必须坚持把能源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经济、清洁、可靠、安全的能源保障,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能源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必须在全国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发展节能型经济,建设节能型社会。 三基色节能灯作为照明领域的新型节能材料,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推广和支持。2008年6月,北京市率先响应国家号召,在全市推行节能灯采购补贴计划。 因此,投资建设稀土灯用荧光粉生产线,符合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对资源的利用向节约型方向发展。 2)顺应赣州市政府要求,推动我司延伸稀土产业链和获取赣州稀土资源的步伐 近年来,赣州市政府开始加强对稀土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着力培植和壮大优势稀土产业集群。为了引导赣州当地的稀土企业着力提升企业实力,优化产品结构,注重技术进步,赣州市政府明确要求,稀土资源整合和采矿区的配置应优先考虑那些产品附加值高,产业链完整的企业。 针对赣州离子型中重稀土中富含镨、钕(生产稀土磁性材料和储氢材料的关键元素),以及铕、钇、铽(生产稀土发光材料的关键元素)等元素的特点,赣州市政府要求,稀土行业的战略投资者在赣州应当优先发展磁性材料项目、发光材料项目、储氢材料项目以及其他稀土应用产品;并且只有战略投资者的稀土深加工项目进展到投产阶段时,赣州市政府才会将赣州市境内的稀土采矿权配给投资企业。 在上述背景下,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7月与赣州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发赣州市离子型稀土资源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五矿有色公司通过在赣州市投资建设稀土发光材料和稀土磁性材料项目,增加赣州稀土产业产品的附加值,推动赣州市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作为鼓励,赣州市政府在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两个月内,允许五矿稀土公司参与联合开采赣州市赣县和定南县的离子型稀土矿。当五矿稀土公司荧光粉一期项目和节能灯项目投产后两个月内,赣州市政府将赣州市定南县和赣县的稀土采矿权转让给五矿稀土公司。 目前,赣州市政府已经与五矿稀土公司及赣州其他稀土深加工企业进行了初步接触,邀请五矿稀土公司等投资者参与赣县、定南和寻乌部分稀土采矿点的联合采矿。同时,赣州市政府也希望五矿稀土公司落实五矿有色与赣州政府框架协议的条款内容,加快在赣州建设稀土发光材料和磁性材料项目的进度。 基于上述,本次报送的在赣州投资建设2000吨稀土灯用荧光粉项目,符合五矿有色公司与赣州市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是五矿稀土公司顺应赣州市政府的要求,并推进其稀土资源战略,向稀土产业链上游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该项目也是五矿有色在落实稀土大商品战略过程中所不得不采取的迂回战术;实施该项目对于落实五矿与赣州市政府框架协议的精神,抓住赣州政府对五矿稀土公司的优先稀土资源配置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3)协同五矿稀土公司现有业务,整合国内荧光粉市场 赣州市具有得天独厚的离子型稀土资源优势,其中离子型中、重稀土储量居全国之首,约占全国离子型矿产储量的50%。中重稀土中的铽、钇、铕等元素是生产稀土发光材料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在一定程度上,赣州市氧化鋱和氧化钇的价格直接影响着国内稀土发光材料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 2008年10月,五矿稀土公司在赣州组建成立后,五矿稀土公司通过其旗下的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和定南大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离子型稀土氧化物的分离产能已达到8500吨/年。而五矿有色通过控股江钨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了5000吨/年的离子型稀土分离产能。整个五矿有色通过五矿稀土公司和江钨有限在离子型稀土分离环节的总产能已达到了13500吨/年,约占国内整个分离环节的60%。即五矿有色通过贸易和旗下的分离工厂,对离子型稀土中的钇和铽等生产稀土发光材料等关键元素已形成垄断性优势,对于控制稀土荧光粉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并影响整个节能灯产业链,具有较强的市场话语权。 本次报送的在赣州投资建设荧光粉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将很好的将五矿有色在氧化钇、氧化鋱等稀土发光材料的市场优势与荧光粉项目生产联系起来,发挥极大的协同效应。一方面,五矿有色可以保证五矿稀土公司灯用荧光粉项目稳定的原料供应;另一方面,五矿有色将在恰当的时机,通过市场运作,垄断发光材料市场上氧化钇和氧化鋱的供应,从而达到打压国内现有的稀土灯用荧光粉生产企业,并促使优质的节能灯生产企业与五矿稀土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第三,五矿有色通过控制对日亚公司氧化钇和氧化鋱等关键元素的供应,将促使其与五矿展开发光材料的技术合作,从而进一步提升五矿稀土公司荧光粉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稳定五矿公司在稀土发光材料行业的市场地位,并达到整合国内荧光粉市场的目的。 2.3 项目优势 1)原料优势 生产灯用三基色荧光粉的主要原料为氧化铕,氧化鋱,氧化钇和氧化镝等稀土氧化物。其中氧化铕和氧化钇为生产红粉的必要元素,氧化鋱是生产绿粉的必备原料。 五矿稀土公司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离子型稀土分离企业,拥有8500吨/年的离子型稀土分离产能,其对氧化铕和氧化鋱等生产三基色荧光粉的关键元素的控制已达到了20%左右。因此,五矿稀土公司可以该项目有稳定的原料供应;同时,五矿稀土公司还可利用其已拥有的龙头优势,通过对氧化铕和氧化鋱等原料的控制来推动国内灯用荧光粉行业的洗牌和重组。 2)技术优势 五矿稀土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赣县红金公司和定南大华公司为国内目前技术最先进的离子型稀土分离企业,能根据不同的牌号、规格的三基色要求提供不同规格的高纯度中重稀土氧化物原料,为生产灯用荧光粉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此外,常熟江南公司与杭州大明公司都拥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在三基色荧光粉的红粉和绿粉的生产上具有独到的工艺,相对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3)市场优势 常熟江南公司与杭州大明公司通过十多年的发展,与国内主要的节能灯生产企业如浙江阳光集团,浙江山蒲照明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网络。五矿稀土公司在投资新建三基色荧光粉项目后,将可以充分利用原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已有的客户群和市场品牌,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市场主动。 2.4项目政策环境 1) 符合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十一五规划 从1996年起,国家即开始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照明节能已作为基本政策纳入了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和“十一五”期间的分年度实施计划中,也将绿色照明工程包括在内。 从2006年起,国家将重点推进节约和替代石油、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六项重点节能工程,并将重大项目列入国债投资(预算内资金)的支持重点,通过扎实工作,为在“十一五”期间具体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2) 江西省稀土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江西省稀土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到2010年,全省稀土产业的重心由矿山开采、分离冶炼转移到深度加工和产品应用”;“根据稀土产业发展方向和我省得天独厚的离子型中重稀土资源的实际情况,应以市场为导向,把我省进一步建成为全国性的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形成从矿山开采、冶炼加工、科研应用到贸易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同时继续向下游延伸,发展相关产业。重点打造五条产业链,形成五大产业集群。” 五条产业链分别为:“稀土永磁材料产业链、稀土发光材料产业链(中、重稀土氧化物-稀土荧光粉-照明电器、显示器等)、稀土储氢材料产业链、中重稀土合金产业链、稀土新材料产业链”;五大产业集群分别为:“以稀土永磁材料和各种机电应用产业为核心的产业聚群、以稀土发光材料及应用元器件生产为核心的产业聚群、以稀土储氢材料及各种动力电池和电动车等应用产业为核心的产业聚群、以稀土—有色金属材料深加工及其元器件生产为核心的产业集群、以稀土催化及功能陶瓷等新材料及稀土在化工与建材领域应用为核心的产业集群。” 3) 赣州市稀土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近几年,赣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赣州市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壮大工作方案》(赣市发[2005]17号)、《赣州市稀土产业布局意见》(赣市府发[2005]6号)、《关于加快赣州市有色产业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05]90号)等文件,培植壮大稀土优势产业集群。 《赣州市稀土产业布局意见》明确了以资源县为重点,展开稀土原矿和分离冶炼布局,以赣州中心城区和稀土特色工业园为核心,形成以高附加值的稀土深度加工、应用为主体的产业体系的目标。赣州市将逐步形成一条协同、联动、共益的完整稀土产业链,最终使稀土开采、加工及应用产品达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的产业发展目标。 赣州市中心城区发展的重点:一是重点开发钕铁硼永磁合金快凝薄带和钐钴合金产业化项目,同时,引进技术资金,开发高磁能积和高耐热性的各向异性粘结钕铁硼和烧结钕铁硼生产项目;二是引进技术、资金重点开发产业化生产三基色荧光粉、彩色等离子体显示屏(PDP)用荧光粉、白光LED荧光粉等发光功能材料系列产品项目;三是重点开发高容量、高功率输出,低温、高温镍氢电池用储氢合金的配方及制备工艺技术,使产品达到系列化;四是引进资金、技术重点开发永磁电机、储氢电池及电动自行车、电光源产品等系列应用产品。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江西省、赣州市的稀土发展规划。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蓬勃发展,稀土元素的应用领域逐渐拓展,合理开发稀土资源,大力发展稀土精深加工及其应用产品,做大做强稀土产业,对优化赣州地区甚至江西省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江西稀土工业可持续发展,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章 项目公司设立方案 3.1 项目公司设立方案 1)项目公司名称 五矿江南赣州发光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后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项目公司住所 公司注册地及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 3)公司经营宗旨 公司作为五矿稀土公司深加工建设的平台,将通过发挥股东各方的优势,利用赣州地区的资源优势,使公司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灯用发光材料生产企业。 4)公司经营范围 主业:灯用三基色荧光粉生产和研发(最后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公司设立方式 五矿稀土与常熟江南和杭州大明约定,各方共同出资在赣州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2 出资额与出资方式 1)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49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尽职调查结果为依据) 2)出资方式 五矿稀土公司收购常熟江南公司(或杭州大明公司)约20%的股权,并以该部分股权、及其拥有的赣州市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货币出资;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80%的股权出资,在赣州共同组建五矿江南赣州发光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五矿稀土公司在项目公司中股比为51%。 3)资金来源 五矿稀土公司收购常熟江南股权(或杭州大明公司)及后续货币出资部分所需资金总额约2500万元,该笔资金为五矿稀土公司计划内投资,由五矿稀土公司自筹。 3.3 项目公司管控方案 1)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五矿稀土派出2名董事;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派出一名董事;董事长由五矿稀土公司派出人员担任。 2)经理层 公司总经理由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派出,主管项目公司建设和生产,副总经理由五矿稀土公司派出,主管项目公司采购和销售;公司财务经理由项目公司对外聘任,或由五矿稀土公司派出。 3)技术来源 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现有研发团队继续留任,担任项目公司新投入生产线的技术支持。 4)采购和销售 采购和销售人员由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现有人员继续留任,并受五矿稀土公司所派出的副总经理直接领导。 第四章 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公司成立后,拟在赣州投资建设规模为2000吨/年的三基色荧光粉生产线。其中红色荧光粉1000吨/年;铝酸盐绿色荧光粉600吨/年;铝酸盐蓝色荧光粉400吨/年。 项目建设期约1年时间,项目生产工艺、设备选型、车间配置等安排参照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方案。具体如下: 4.1项目技术来源 项目拟利用常熟江南公司或杭州大明公司现有的三基色灯用荧光粉生产技术,并在恰当时候与国内主要进行发光材料研究的院校(如复旦大学,长春应用化学所,北京大学等)展开技术合作,确保项目产品质量领先于同类产品。 项目技术不涉及专利等产权纠纷问题。 4.2三基色荧光粉生产工艺 三基色荧光粉生产的关键技术是原材料的严格筛选、工艺条件的最优化以达到产出高品质的三基色粉。生产技术方案拟采用高温固相反应法,生产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生产红、蓝、绿三基色荧光粉的的生产工艺的主要工序是:混料、装坩埚、烧成、粉碎(或浸泡)、后处理、干燥合批等得到三基色荧光粉成品。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红粉:原料→混料→烧成→粉碎→清洗干燥→筛分合批→成品 绿粉: 原料→混料→一次烧成→粉碎→清洗干燥→二次烧成→筛分合批→成品(铝酸盐绿粉) 蓝粉: 原料→混料→一次烧成→粉碎→清洗干燥→二次烧成→筛分合批→成品(铝酸盐蓝粉) 1)红色荧光粉工艺过程简述 将氧化钇、氧化铕与一定量的助熔剂等,在混料机内均匀混合,然后装入坩埚,送入烧成炉内进行烧成,烧成后得到的烧结块经破碎后,放入清洗槽内,加入一定量的洗液进行清洗,然再经过干燥、筛分、合批即得红色荧光粉成品,入库。 2)铝酸盐绿色荧光粉工艺过程简述 将铈铽氧化物(Ce,Tb)2O3与一定量的氧化铝等助熔剂,在混料机内均匀混合,然后装入坩埚,送入一次烧成炉内进行烧成,烧成后得到的烧结块经破碎后,放入清洗槽内,加入一定量的洗液进行清洗,再经过干燥,装入坩埚,送入具有还原气氛的二次烧成炉内进行还原烧成。还原烧成后的粉体筛分、合批即得铝酸盐绿色荧光粉成品,入库。 3)铝酸盐蓝色荧光粉工艺过程简述 将Eu2O3与一定量的氧化铝等助熔剂,在混料机内均匀混合,然后装入坩埚,送入一次烧成炉内进行烧成,烧成后得到的烧结块经破碎后,放入清洗槽内,加入一定量的洗液进行清洗,再经过干燥,装入坩埚,送入具有还原气氛的二次烧成炉内进行还原烧成。还原烧成后的粉体筛分、合批即得铝酸盐蓝色荧光粉成品,入库。 4)三基色荧光粉工艺过程简述 将红色荧光粉、铝酸盐绿色荧光粉、铝酸盐蓝色荧光粉分别装入各自的混料机内进行均一化混合,然后将一定量的各种单色粉根据工艺要求的配粉条件,装入混料机内进行混料,混合到一定程度后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的三基色荧光粉成品,包装入库。 生产三基色荧光粉成品的工艺流程图见图5-1。 红粉 铝酸盐绿粉 磷酸盐绿粉 铝酸盐蓝粉 磷酸盐蓝粉 合批 合批 合批 合批 合批 混 料 检 测 包装入库 三基色荧光粉 图4-1 三基色荧光粉成品工艺流程图 4.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产品总回收率及各工序回收率见表4-1。 表4-1 产品总回收率及各工序回收率 红 粉 绿 粉 蓝 粉 工序名称 回收率(%) 工序名称 回收率(%) 工序名称 回收率(%) 混 料 99.8 混 料 99.8 混 料 99.7 烧 成 99.5 烧 成 99.0 烧 成 99.0 清 洗 97.0 清 洗 97.0 清 洗 97.0 干燥合批 99.7 还 原 99.5 还 原 99.0 干燥合批 99.7 干燥合批 99.7 总收率(%) 96.0 95.0 94.5 4.4主要设备计算与选型 1)设备计算依据 (1)设备能力按2000吨/年三基色荧光粉计算,其中红色荧光粉1000吨/年,铝酸盐绿色荧光粉600吨/年,铝酸盐蓝色荧光粉400吨/年。 (2)设备利用系数选用如下:各类槽罐利用系数0.85~0.90;混料机利用系数0.8~0.85。 2)主要设备选型 主要生产设备有混料机、烧成炉、振动筛、清洗槽、离心机、干燥机、还原炉等,其中烧成炉、还原炉和清洗槽是荧光粉生产中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设备,尤其是烧成炉是生产中的核心设备。选用国内先进的设备或引进日本公司生产的全自动控制隧道式高温电阻炉。 红、蓝、绿色荧光粉生产设备见表4-2主要设备一览表。 表 4-2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附电动机 (千瓦/台) 备 注 一 红粉生产         1 V型混料机 1500L~2000L 台 14 5 2 烧成炉 120t/a,1200~1400℃ 台 10 135 3 振动筛 200kg/h不锈钢 台 12 0.75 4 清洗槽 2000L~3000L 台 28 4 5 过滤机 1000L不锈钢 台 14 11 6 干燥机 300kg/批 台 12 37 7 V型混料机 1500L~2000L 台 7 5 8 储水槽 30m3 台 2 二 绿粉生产         1 V型混料机 1500L~2000L 台 12 5 2 烧成炉 110t/a,1500~1700℃ 台 8 135 3 振动筛 200kg/h不锈钢 台 10 0.75 4 清洗槽 2000L~3000L 台 36 4 5 过滤机 1000L不锈钢 台 18 11 6 干燥机 300kg/批 台 9 37 7 还原炉 110t/a,1100~1300℃ 台 8 135 8 V型混料机 1500L~2000L 台 6 5 9 储水槽 30m3 台 2   三 蓝粉生产         1 V型混料机 1000L~1500L 台 5 4 2 烧成炉 110t/a,1350~1500℃ 台 2 135 3 振动筛 200kg/h不锈钢 台 4 0.75 4 清洗槽 1000L~2000L 台 4 3 5 过滤机 800L不锈钢 台 4 11 6 干燥机 200kg/批 台 4 27 7 还原炉 110t/a,1100~1300℃ 台 2 135 8 V型混料机 1000L 台 2 4 9 储水槽 20m3 台 2   四 三基色粉生产           V型混料机 2000L~3000L 台 20 7.5 五 纯水及气体系统         1 纯水站 10t/h 套 1 75 2 氢制备机   套 1 200 3 氮制备机   套 1 150 4 氢储罐 30m3 台 2   5 氮储罐 30m3 台 2   六 检测设备         1 涂屏机   套 1 22 2 曝光台   套 1 2 3 激光粒度分析仪   台 1   4 光谱分析仪   台 1   5 相对亮度仪   台 1   6 扫描电子显微镜   台 1   4.5车间配置 1)车间配置原则 (1)设备配置应符合工艺流程走向、物料移动流向的要求,避免回流,保证物料顺畅。 (2)充分满足和体现工艺方法和单元操作特点及其技术要求。 (3)利于生产操作,便于设备更换维修,物流和人流走向隔离。 (4)充分利用高差,做到物料尽量自流。 (5)分区配置。办公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各生产体系分开,减少或消除互相间的影响。分区分明,联系紧密,而又互不干扰。真空泵、空压机噪声较大,单独隔开,做防噪处理,以保证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 2)车间配置特点 (1)生产设备集中配置在大跨度轻钢结构建筑厂房内,便于管理。提高厂房面积利用系数,投资省,见效快,并富有时代感。 (2)便于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加快建设进度;适合产品方案改变及其工艺流程更新的要求。使流程走向和物料流向从厂房的一端运入,另一端运出。 (3)供配电系统、压缩空气供应系统为适应车间位置特点配置在车间的中间,呈辐射状供电和供气。避免回流配置,减少能耗。 3)车间组成 本项目主要生产车间具体组成如下: (1)红色荧光粉生产车间 (2)蓝、绿色荧光粉生产车间 (3)辅助设施:包括供配电、空压站、真空泵站、纯水制备、氮氢制备站、研发中心等。 (3)综合办公和生活区。 4.6分析检测 设置了分析室,主要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分析检控,以便根据产品要求及时对产品配方及生产条件进行调控。 本项目的分析检测任务,根据技术发展和工作量的需要,购置必要的仪器仪表如激光粒度分析仪、光谱分析仪、相对亮度仪、扫描电子显微镜装置等。 第五章 项目投资估算与融资安排 5.1项目投资估算 1)收购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公司股权资金 根据目前对常熟江南和杭州大明公司的初步了解,两家公司的净资产约3000-4000万元。五矿稀土公司收购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公司20%左右股权的对价,约600万元。 2)项目征地费用 据初步测算,本次项目所需用地约150亩,征地价格为16.8万元/亩,土地出让金总额为2520万元,五矿稀土公司在成功摘牌后立即向赣州开发区支付。 但根据赣州市开发区提供的协议(请见附件),赣州市开发区将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以工程代建费用的名义向五矿稀土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最终土地征用价格为2万元/亩。 基于上,项目征地费用按300万元估算。 3)组建项目公司资金 项目公司资本金约4900万元,其中五矿稀土公司货币出资部分所需资金约1600万元;此外,五矿稀土以其持有的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公司20%股权、赣州市开发区150亩土地的使用权作为非货币出资,在项目公司中股比为51%. 五矿稀土公司项下出资额总额约2500万元(含收购股权,征地及组建公司所需货币出资部分); 4)荧光粉项目建设资金 据初步了解,荧光粉生产线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1000万元。 5.2 项目融资安排 1)股权收购与征地资金 五矿稀土公司收购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股权所需资金,以及征用赣州市开发区150亩土地所需资金总计约900万元,属于五矿稀土公司计划内投资,由五矿稀土公司安排解决。 2)项目建设资金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1600万元为项目公司自有资金;2400万元为项目公司为主体的贷款,建设期按一年计算,利息约127万元。 第六章 项目盈利预测 2007年,常熟江南灯用荧光粉产量约500吨,实现销售收入约1.1亿元,利润400万元。 该项目实施后,五矿稀土公司将通过项目公司全资控股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公司。根据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现有的800吨/年(杭州大明为700吨)的生产能力,五矿稀土公司将实现年产2800吨的灯用荧光粉年生产产能(其中项目公司2000吨/年的产能),约占国内灯用荧光粉总产能的40%。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5亿元,年利润约2000万元。 第七章 项目日程安排 · 2009年2月, 项目立项 · 2009年3月, 项目尽职调查 · 2009年3月,项目可研报告报送集团 · 2009年4月,注册组建项目公司 · 2009年5月,开始项目公司基建筹备工作 · 2010年6月,项目公司投产 第八章 项目风险与对策 1、市场风险 2006年,灯用荧光粉市场国内总产量约3800吨,主要销往国内各节能灯生产企业。随着2008年整体经济形势下行,节能灯企业的订单开始缩减,从而间接使得对荧光粉的需求开始减少,项目公司也因此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对策:尽管国内节能灯企业对荧光粉的总体需求呈下行趋势,但由于五矿稀土公司及五矿有色公司控制了国内约20%的生产灯用荧光粉所必须的Eu,Y和Tb等关键元素,因此在保证项目公司正常原料供应的同时,还挤压了国内大量规模较小的荧光粉生产企业的原料采购渠道,这必然带来国内荧光粉行业大的洗牌和重整。 在产能占国内整个市场40%的条件下,项目现有的常熟江南或杭州大明的技术支持,将保证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收入。 2、技术风险 目前国内荧光粉行业的主要技术来源为复旦大学、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以及杭州大学等。但以上研究中心均没有绝对的技术优势,这必然会为我司进入该行业后带来技术风险。由于产品缺乏核心的竞争力,项目公司的产品销售有可能会面临压低价格、恶性竞争的被动的局面。 对策: 项目公司成立后,拟邀请国内发光材料专家苏锵院士担任公司技术顾问,并和长春应用化学所建立长期的技术服务合作关系,通过以上专业团队的努力,有望在技术方面取得突破。 3、应收账款风险 灯用荧光粉行业由于相对较为分散,集中度较差,国内荧光粉生产企业都面临大量应收账款难以迅速回笼的问题,造成了大量流动资金占压的被动局面。 对策:如上所述,项目公司成立后,将通过对原料的控制缓解其他荧光粉企业所面临的原料供应紧张问题,并挤压现有小型灯用荧光粉生产企业的空间。由于产能的扩大和原料控制的加强,项目公司将有可能改变现有的荧光粉企业对节能灯生产企业间的被动局面,缓解应收账款的压力。 第九章 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在赣州投资建设灯用荧光粉项目,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和赣州市政府促进稀土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同时也是我司延伸稀土产业链,并间接获取赣州市离子型稀土资源的必然选择。因此,建议: 1、 同意该项目立项; 2、 同意我司联合常熟江南荧光材料有限公司(或杭州大明有限公司)在赣州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3、 同意项目公司在赣州投资新建2000吨/年的稀土荧光粉生产线; 4、 同意我司与赣州市开发区管委会有条件签订480亩项目土地征用合同(合同仅在项目可研审批完成后生效)。 若项目立项得到批准,我司将积极聘请中介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并随时根据工作进展,向五矿有色公司和集团公司领导汇报项目情况。 附件1:赣州开发区征地主合同文本 赣州市开发区项目征地合同书 甲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乙方在开发区投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生产4000吨稀土灯用荧光粉和5亿支稀土节能灯灯具以及10000吨稀土永磁材料及应用产品(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在乙方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为准)。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地价款)100000万元,注册资本80000万元(乙方须以该标准向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注册),投资强度约200万元人民币/亩(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金凤路以北,金门北路与工业二路之间,面积约480亩(四处界址以甲方所提供的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 四、土地使用性质及年限: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 五、土地出让方式及土地价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相关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市场定价,挂牌起始价为16.8万元/亩。 六、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要求:乙方确保在甲方交付土地之日(甲方书面告知可使用土地之日)起45日内,开始实施项目工程建设(以开挖孔桩、浇筑基础为标志),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以上,一期工程在项目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建成投产,36个月内实现全面建成投产。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及发放:乙方在竞得该宗土地后,按出让公告要求如期支付土地款,乙方在付清土地款后,向甲方提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及办证所需材料,甲方依法定程序为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发给新公司土地证复印件,若新公司达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建设进度要求,则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八、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乙方提供办理新公司登记手续、报批所需的材料,协助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由乙方承担相关办证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 “六通一平” 项目用地:即用水:甲方负责主水管接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确保供水;排水:甲方将雨、污排水管道接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附近;用电:用电负荷在1000KVA以下的,甲方负责将用电线路接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用电负荷在1000KVA以上按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自行负责从变电站或开关站拉专线;路:甲方负责将道路铺设至项目用地红线边;通讯:甲方负责将通讯线路拉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网络:甲方负责将网络线拉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土地平整:甲方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 3、乙方按期开工,按期竣工投产,并达到投资强度,且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甲方按新公司建筑占地面积20元/㎡一次性奖励新公司,并享受国家、省、市及开发区关于企业投资优惠办法;若新公司未完全达到以上要求,甲方有权取消新公司享受开发区有关奖励政策。 4、乙方确保在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后,3年内实现年上缴税收至少5万元/亩。 5、乙方的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6、甲方协助乙方招工。 九、本合同在乙方按合法程序取得土地后方生效,若乙方未能依法取得土地,本合同不生效,双方不受本合同条款约束。 十、本合同生效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乙方: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二〇〇八年 月 日 附件2:赣州开发区项目征地补充合同书 赣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充合同书 甲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乙方在开发区投资相关事宜,在项目合同书的基础上,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业用地480亩,由相连的两块地分别为:320亩和160亩组成(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地价按16.8万元/亩缴纳。为支持乙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土地总价款中扣除2万元/亩以外的部分在甲乙双方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书》后,通过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打入乙方指定帐户,作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乙方包干使用。 二、项目用地交付: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用地的平整,其余土地按乙方的工程计划进展逐步平整交付。达到六通一平至红线。 三、本补充协议在乙方按合法程序取得土地后方生效,若乙方未能依法取得土地,本协议不生效,双方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四、本补充协议与《项目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补充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乙方:五矿稀土(赣州)股份 管理委员会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二〇〇八年 月 日 附件3:赣州开发区征地项目代建合同书 赣州开发区征地项目代建合同书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五矿稀土(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_4000吨稀土灯用荧光粉和5亿支稀土节能灯灯具以及10000吨稀土永磁材料及应用产品_生产经营项目场地内的区间道路、给排水管网、绿化、亮化、围墙、房屋配套等工程实行全过程代建,由乙方负责组织工程发包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道路、给排水、绿化、亮化、围墙等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 约7104 万 元 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金凤路以北,金门北路与工业二路之间 建设工期: 36个月 (主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限) 二、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由甲方提供“三通一平”;“三通一平”系指主水管接至项目用地红线内;用电公用线路(满足土建施工及日常生活使用)接至项目用地红线内;项目用地外公用主干道铺设至项目用地红线内,项目用地的场地平整。 2、本项目投资约7104万元,由甲方拨付给乙方包干使用,不追加任何费用。甲方负责按乙方所代建项目的工程进度支付该款项。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由甲方代扣建筑营业税或由乙方提供正式的工程建设发票。 3、甲方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实施。 (二)乙方义务 1、负责确定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负责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单位的选定工作。 2、办理建设过程中的报建手续及消防、环保、人防、市政、园林绿化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负责按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及建设标准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安全和工期,处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有关事宜。 4、负责项目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发包活动,商签并管理相关合同。 5、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6、承担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遵循国家、省(市)建设项目各项管理程序,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7、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与要求:要求在甲方交付土地并完成“三通一平”之日起 45天内开工,总体工期要求满足甲方工期要求。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告知可使用土地之日起 45日内开工建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如出现违法违规、恶意欺诈、拖欠工程款等行为中的任意一项,甲方可解除协议,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国家法律及政策调整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一方依据本条上述条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在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无过错的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争议 甲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书生效的条件为: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乙方:五矿稀土(赣州) 公用事业管理处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二〇〇八 年 月 日 附件4:五矿有色公司与赣州市政府协议书 关于共同推进江西省赣州市稀土产业发展的 合作框架协议书 本协议于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由以下三方在北京签署: 甲方: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鉴于: 1、江西省赣州市具有得天独厚的离子型稀土资源优势,其离子型中、重稀土储量居全国之首,被国家列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战略性资源。 2、甲方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实行“整合资源、控制开采、科学规划、集约利用、深度加工、做大产业”的稀土产业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整合赣州市稀土资源,并形成产业关联度强、配套成本低、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带动型产业集群。 3、乙方为中国最大的稀土产品经营商及离子型稀土产品的制造商,其资源-贸易型发展战略与甲方的稀土资源保护和开发战略在方向上有高度的契合和一致性。 4、丙方为赣州市唯一合法稀土矿采矿权人,按照甲方的稀土产业规划,积极为乙方在赣州的稀土产业链建设提供支持。 甲、乙、丙三方共同约定,由乙方联合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县红金”)和定南大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南大华”),在赣州市设立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五矿稀土公司”),投资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项目。 为明确三方权责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乙方投资项目及投资规模 1、 组建五矿稀土公司,力争3-5年内上市 乙方以现金出资3~4亿元,联合赣县红金和定南大华公司,在赣州注册组建五矿稀土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约8亿元。乙方将以该公司为平台,进行稀土功能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的产业链建设,并整合赣州市及湖南、广东、广西等周边省市的优质离子型稀土矿资源,并购国内外优质的稀土资源和稀土深加工企业,大大提升中重稀土分离环节的集中度和乙方的市场地位。 在五矿稀土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乙方将其旗下优质的稀土资产和稀土业务装入五矿稀土公司,并力争五矿稀土公司在三至五年内上市,最终使五矿稀土公司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集采、选、分离、加工为一体的稀土旗舰航母。 2、 投资稀土灯用荧光粉和稀土节能灯灯具项目 乙方将充分利用赣州市稀土资源,以五矿稀土公司为平台,联合国内外著名的稀土发光材料企业,进行稀土灯用荧光粉和稀土节能灯灯具项目建设。 项目投资约10亿元,分两期完成,预计建设期4年,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0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5亿支节能灯灯具的生产规模和约35亿元的销售额。其中一期投资约5亿元,预计在2009年底前建成2000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的生产线和2亿支稀土节能灯灯具生产线。二期投资约5亿元,在一期的基础上,将稀土三基色荧光粉产能扩产至年产4000吨的规模,稀土节能灯灯具生产线扩产至年产5亿支的规模。 3、 投资稀土永磁材料及应用产品项目 乙方将依托赣州市优质稀土资源,以及其多年来在国内外稀土界形成的良好客户网络,引进日本三德、信越、日立金属、TDK等知名国际稀土磁性材料生产企业的先进技术,重点开发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并购国内外永磁材料生产企业,引进永磁电机领域的加工应用产品项目。 稀土永磁材料项目投资约5亿元,预计建设期3年,分两期完成。其中一期投资约2.5亿元,预计在2009年底前建成年产2000吨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线。二期投资约2.5亿元,预计在2010年底前将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线扩产至年产4000吨。并展开对国内外永磁材料生产企业的并购,最终通过并购实现年产10000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规模和约40亿元的销售额。 同时,五矿稀土公司将以其稀土永磁材料为平台,尽快引进永磁电机领域的加工应用产品项目,完善稀土永磁材料产业链。 五矿稀土公司在成立后5年内,将通过投资、融资、引资等手段在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项目上总投资达到20亿元,最终实现年销售额约100亿元,真正成为全球最大的,集采、选、分离、加工及应用一体化的稀土企业集团。 2、 乙方投资项目初步时间安排 4. 2008年8月,乙方完成五矿稀土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实现对赣县红金和定南大华的整合,取得赣州市经济开发区500亩的工业用地。 5. 在赣州市经济开发区完成“三通一平”前提下,五矿稀土公司尽快完成荧光粉项目可研并开始基建,2009年底前灯用荧光粉一期建成投产,年生产能力达到2000吨。2010年5月开始二期建设,2010年12月建成投产,稀土灯用三基色荧光粉年生产能力达到4000吨。 6. 2009年底前节能灯一期建成投产,生产能力达到年产2亿支稀土节能灯具。2010年12月开始节能灯灯具二期建设,2011年6月建成投产,生产能力达到年产5亿支稀土节能灯灯具。 7. 2008年10月底前,完成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可研,2009年1月开始一期工程建设,2009年底前投产,达到年产钕铁硼永磁材料2000吨的生产规模。2009年底开始二期建设,2010年底投产,钕铁硼永磁材料达到4000吨/年的生产规模。并展开对国内外永磁材料生产企业的并购,最终通过并购达到10000吨/年的生产规模。 8. 五矿稀土公司利用其稀土永磁材料的平台,尽快引进永磁电机领域的加工应用产品项目,完善稀土永磁材料产业链建设。 3、 权利和义务 9. 为顺利实现五矿稀土公司在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项目上的发展目标,解决其上市时将面临的稳定稀土原矿供应问题,甲方和丙方愿意为五矿稀土公司提供稳定的稀土原矿供应,并愿意在五矿稀土公司上市前将丙方持有的赣州市稀土采矿权部分出让给五矿稀土公司,保证其做大做强。 10. 在五矿稀土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两个月内,丙方将与其联合开发赣县和定南的部分稀土矿,采矿收益用于支持五矿稀土公司的发展。 11. 在五矿稀土公司稀土灯用荧光粉项目一期工程及其稀土节能灯灯具项目投产后两个月内,丙方将其持有的定南和赣县的稀土采矿权部分转让给五矿稀土公司。 12. 在乙方将定南南方稀土公司、寻乌南方稀土公司以及乙方旗下稀土业务部的业务全部整合进入五矿稀土公司后,在赣州的五矿稀土公司上市前,丙方将根据其所投应用产品项目进度和投资额,将赣县、定南、寻乌的大部分稀土采矿权转让给五矿稀土公司,并视企业发展的情况,适当配置部分龙南的稀土采矿权给五矿稀土公司。 13. 甲方负责协调五矿稀土公司在采矿权范围内进行土地征用、费用交纳、资产收购等工作时可能面临的问题。 14. 甲方为五矿稀土公司的注册登记、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应用产品项目建设、以及乙方与丙方间采矿权的转让等提供土地、税收以及其他国家允许的政策优惠。 15. 五矿稀土公司在取得采矿权后,将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赣州市稀土产业政策,进行稀土矿的开采、选矿生产,并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其所采的稀土原矿用于满足五矿稀土公司的需要,不得对外销售。 4、 其他 16.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赣州市人民政府发抄告单对本协议予以确认。 17.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约定,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盖章页) 甲方: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书招标投标招聘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物业管理经营企划商务礼仪创业金点子销售指南营销创新经济管理选拔企业文化项目管理)经济管理市场分析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竞争力分析…………资金筹措投资估算效益分析项目总论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意义研究结论第三章……………………25第四章…………………………36组态软件设计.第一章……………………3第二章…………………………9(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营销策划商业策划书组织设计公务员考试可行性分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连锁店加盟店运营手册作业指导书招标投标招聘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物业管理经营企划商务礼仪创业金点子销售指南营销创新经济管理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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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初中语文
上传时间:201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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