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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使用说明    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使用说明    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腐蚀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各类中毒51种。有些临床发病较少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扭伤,神经和十脊髓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挤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动物咬伤;(2)切割伤;(3)撕裂伤;(4)穿刺伤。    6.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掀起型、裂缝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行军型、单纯型、骨骺滑脱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7.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裂、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2)神经损伤;(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动脉瘤或瘘、动脉血肿、破裂)。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11.本目录是指治疗各种原发性损伤所需的时间,不与各种后遗症相对应。各种原发性损伤造成的后遗症,是损伤造成的后果。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职业病) 职业病种类 停工留薪期 尘肺合并症 尘肺合并感染 1个月 尘肺合并脏器功能不全 1个月 尘肺合并肿瘤 1疗程 尘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6个月 康复性治疗 1疗程 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性病 一度 1个月 二度 2个月 放射性肿瘤 重度 1疗程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不包括四乙基铅) 急性铅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3个月 慢性铅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3个月 重度 12个月汞及其化合物 中毒 急性汞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不含合并肾衰) 慢性汞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3个月 重度 12个月锰及其化合物 中毒 慢性锰中毒 轻度 3个月 重度 12个月镉及其化合物 中毒 急性镉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3个月 慢性镉中毒 轻度 3个月 重度 12个月 铍病 急性铍中毒 轻度 2个月 重度 4个月 慢性铍中毒 轻度 3个月 重度 12个月铊及其化合物 中毒 急性铊中毒 轻度 2个月 重度 4个月 慢性铊中毒 轻度 3个月 重度 12个月钡及其化合物 中毒 急性钡中毒 轻度 0.5个月 中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钒及其化合物 中毒 急性钒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2个月磷及其化合物 中毒 急性磷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砷及其化合物 中毒 慢性砷中毒 轻度 2个月 重度 6个月砷化氢急性砷化氢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3个月(不含溶血肾衰)急性氯气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急性甲醇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不含视神经损害)二氧化硫急性二氧化硫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急性光气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急性氨气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偏二甲基胼急性偏二甲基肼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3个月氮氧化合物急性氮氧化合物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一氧化碳急性一氧化碳 中毒 轻度 0.5个月(不含高压氧治疗) 重度 8个月(不含脑部损伤) 二硫化碳慢性二硫化碳 中毒 轻度 2个月 重度 6个月急性磷化氢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氰及腈类化合物急性丙烯腈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四乙基铅急性四乙基铅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有机锡急性三烷基锡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羰基镍急性羰基镍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 苯中毒 急性苯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3个月 慢性苯中毒 轻度 3个月 中度 6个月 重度 12个月 甲苯中毒 急性甲苯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2个月 慢性甲苯中毒 轻度 3个月 中度 6个月 重度 12个月二甲苯急性二甲苯 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2个月慢性二甲苯 中毒 轻度 3个月 中度 6个月 重度 12个月正乙烷慢性正乙烷 中毒 轻度 6个月 重度 12个月急性溶剂汽油 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2个月慢性溶剂汽油 中毒 轻度 3个月 中度 6个月 重度 9个月一甲胺急性一甲胺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有机氟聚合物急性有机氟 中毒 轻度 2个月 中度 3个月 重度 6个月二氯乙烷急性1、2-氯乙烷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12个月四氯化碳急性四氯化碳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急性氯乙烯 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1个月慢性氯乙烯 中毒 轻度 2个月 中度 9个月 重度 12个月三氯乙烯急性三氯乙烯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慢性氯丙烯 中毒 轻度 2个月 重度 9个月氯丁二烯急性氯丁二烯 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1个月慢性氯丁二烯 中毒 轻度 2个月 重度 9个月苯的氨基硝基 化合物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三硝基甲苯慢性三硝基甲苯 中毒 轻度 2个月 中度 3个月 重度 12个月 酚中毒 急性酚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五氯酚(钠)急性五氯酚(钠) 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2个月急性甲醛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硫酸二甲酯急性硫酸二甲酯 中毒 轻度 0.5个月 中度 1个月 重度 4个月丙烯酰胺 中毒 慢性丙烯酰胺中毒 轻度 2个月 中度 6个月 重度 12个月二甲基甲酰胺急性二甲基甲酰胺 中毒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5个月有机磷类急性有机磷类 中毒 轻度 0.5个月 中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氨基甲酸酯类急性氨基甲酸酯类 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1个月急性杀虫脒 中毒 轻度 0.5个月 中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不含脑部损害)急性溴甲烷 中毒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不含脑部损害)拟除虫菊酯类 中毒 轻度 0.5个月 重度 1个月职业性化学性皮肤 灼伤 轻度 1个月 中度 5个月 重度 9个月职业性化学性眼部 灼伤 轻度 1个月 中度 5个月 重度 9个月 电光性眼炎 轻度 0.5个月 重度 1个月 职业性白内障 轻度 1个月 中度 2个月 重度 3个月职业性 肿瘤 膀胱癌 12个月 肝血管肉瘤 12个月 其他职业病 职业性哮喘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 职业性急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轻度 1个月 重度 2个月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伤害部位 停工留薪期 头面部损伤(S00-S09) 头部浅表损伤S00 1个月 头部头皮开放性伤口S01 1个月 颅骨和面骨骨折S02 颅骨穹隆骨折S02.0 3个月 单纯颅底骨折S02.1(如伴CSF漏或并发颅内感染,需在完全控制后) 6个月 鼻骨骨折S02.2 3个月 单纯眶底骨折S02.3 4个月 颧骨和上颌骨骨折S02.4 4个月 牙折断S02.5 1个月 下颌骨骨折S02.6 4个月 累及颅骨和面骨的多发性骨折S02.7 6个月 其他颅骨和面骨骨折S02.8 5个月 头部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03 颌关节脱位S03.0 3个月 鼻中隔软骨脱位S03.1 3个月 牙脱位S03.2 2个月 颅神经损伤S04 视神经和视路损伤S04.0 6个月 动眼神经损伤S04.1 6个月 滑车神经损伤S04.2 6个月 三叉神经损伤S04.3 6个月 展神经损伤S04.4 6个月 面神经损伤S04.5 6个月 听神经损伤S04.6 6个月 副神经损伤S04.7 6个月 其他颅神经损伤S04.8 6个月 眼和眶损伤S05 结膜和角膜擦伤(深层)S05.0 1个月 眼球和眶组织轻度挫伤S05.1 1个月 眼撕裂伤和破裂,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2 12个月 眼撕裂伤和破裂,不伴有眼内组织脱出或缺失S05.3 3个月 眶穿透性伤口,伴有或不伴有异物S05.4 6个月 眼球穿透性伤口,伴有异物S05.5 6个月 眼球穿透性伤口,不伴有异物S05.6 3个月 眼撕脱伤S05.7 3个月 眼和眶的其他损伤S05.8 3个月 头面部损伤(S00-S09) 颅内损伤S06 脑震荡S06.0 3个月 硬膜外出血S06.4 6个月 创伤性硬膜下出血S06.5 6个月 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S06.6(不伴有脑室扩大) 4个月 其他颅内损伤S06.7 4个月 硬膜下积液S06.8 12个月 慢性脑膜下血肿S06.9 6个月 脑挫裂伤S06.10 12个月 脑干损伤S06.11 12个月 头部软组织挤压伤S07 1个月 头面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08 头皮撕脱S08.0 6个月 耳创伤性切断S08.1 3个月 头面部其他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08.8 3个月 头面部未特指部位的创伤性切断S08.9 3个月 头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09 头部血管损伤S09.0 1个月 头部肌肉和肌腱损伤S09.1 1个月 耳鼓膜创伤性破裂S09.2 3个月 头部多发性损伤S09.7 6个月 颈部损伤(S10-S19) 颈部浅表损伤S10 0.5个月 颈部开放性伤口S11 0.5个月 颈部骨折S12 第一颈椎骨折S12.0 6个月 第二颈椎骨折S12.1 8个月 颈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12.7 8个月 颈部其他部位的骨折S12.8 4个月 颈部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13 颈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13.0 6个月 颈椎脱位S13.1 6个月 颈部多发性脱位S13.3 8个月 颈部扭伤S13.4 2个月 甲状腺区扭伤S13.5 2个月 颈部水平的神经和脊髓损伤S14 颈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14.0 12个月 颈部脊柱神经根的损伤S14.2 12个月 臂丛神经损伤(如神经移位加移植手术18月)S14.3 12个月 颈部周围神经损伤S14.4 2个月 颈部交感神经损伤S14.5 2个月 颈部水平的血管损伤S15 颈动脉损伤S15.0 6个月 颈部多处血管的损伤S15.7 6个月 颈部挤压伤S17 1个月 胸部损伤(S20-S29) 胸部浅表损伤S20 乳房挫伤S20.0 1个月 胸部挫伤S20.2 1个月 胸部多处浅表损伤S20.7 1个月 胸部损伤(S20-S29) 脑部开放性伤口S21 2个月 肋骨、胸骨和胸部脊柱骨折S22 胸椎骨折S22.0 6个月 胸部脊柱多发性骨折S22.1 8个月 胸骨骨折S22.2 4个月 肋骨骨折S22.3 3个月 肋骨多发性骨折S22.4 4个月 骨性胸廓其他部位骨折S22.8 4个月 胸部关节的脱位和韧带扭伤S23 胸部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23.0 6个月 胸椎脱位S23.1 6个月 胸部脊柱扭伤S23.3 2个月 肋骨和胸骨扭伤S23.4 2个月 胸部水平的神经和脊髓损伤S24 胸部脊髓的震荡和水肿S24.0 12个月 胸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24.2 12个月 胸部周围神经损伤S24.3 2个月 胸部交感神经损伤S24.4 2个月 胸部血管损伤S25 5个月 心脏损伤S26 5个月 其他和未特指的胸内器官损伤S27 创伤性气胸S27.0 2个月 创伤性血胸S27.1 2个月 创伤性血气胸S27.2 2个月 肺的其他损伤S27.3 3个月 支气管损伤S27.4 3个月 胸部气管损伤S27.5 3个月 胸膜损伤S27.6 2个月 其他胸内器官损伤S27.8 2个月 胸部挤压伤和胸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28 胸部挤压伤S28.0 2个月 胸的部分创伤性切断S28.1 3个月 胸部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29 2个月 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S30-S39)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浅表损伤S30 腰背部和骨盆挫伤S30.0 3个月 腹壁挫伤S30.1 1个月 外生殖器挫伤S30.2 2个月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开放性伤口S31 腰背部和骨盆开放性伤口S31.0 3个月 腹壁开放性伤口S31.1 1个月 外生殖器开放性伤口S31.2 6个月 腰部脊柱和骨盆骨折S32 腰部椎骨骨折S32.0 6个月 骶骨骨折S32.1 6个月 尾骨骨折S32.2 2个月 髂骨骨折S32.3 3个月 髋臼骨折S32.4 6个月 耻骨骨折S32.5 5个月 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S30-S39) 腰部脊柱和骨盆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33 腰椎间盘创伤性破裂S33.0 6个月 腰椎脱位S33.1 6个月 骶髂关节和骶尾关节的脱位S33.2 6个月 腰部脊柱扭伤S33.5 2个月 腰部脊柱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部位的扭伤S33.7 2个月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水平的神经和腰部脊髓损伤S34 腰部和骶部脊柱神经根损伤S34.2 12个月 马尾损伤S34.3 12个月 腰骶丛损伤S34.4 12个月 腰部、骶部和骨盆交感神经损伤S34.5 12个月 腰部、腰背部和骨盆周围神经损伤S34.6 12个月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水平的血管损伤S35 3个月 腹内器官损伤S36 脾损伤S36.0(轻度、中度、重度) 4,5,6个月 肝或胆道损伤S36.1(轻度、中度、重度) 6,9,12个月 腹内器官损伤S36 胰损伤S36.2(轻度、中度、重度) 6,7,12个月 胃损伤S36.3(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小肠损伤(十二指肠加倍)S36.4(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结肠损伤S36.5(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直肠损伤S36.6(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多个腹内器官损伤S36.7(轻度、中度、重度) 3,8,12个月 其他腹内器官损伤S36.8(轻度、中度、重度) 3,8,12个月 盆腔器官损伤S37 肾损伤S37.0(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输尿管损伤S37.1(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膀胱损伤S37.2(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尿道损伤S37.3(轻度、中度、重度) 3,6,12个月 卵巢损伤S37.4(轻度、中度、重度) 3,4,12个月 输卵管损伤S37.5(轻度、中度、重度) 3,4,12个月 子宫损伤S37.6(轻度、中度、重度) 3,4,12个月 其他盆腔器官损伤S37.8(轻度、中度、重度) 3,4,12个月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的部分挤压伤和创伤性切断S38 外生殖器挤压伤S38.0 6个月 外生殖器创伤性切断S38.2 12个月 腹部、腰背部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39 3个月 肩和上臂损伤(S40-49) 肩和上臂浅表损伤S40 1个月 肩和上臂开放性伤口S41 1个月 肩和上臂骨折S42 锁骨骨折S42.0 3个月 肩胛骨骨折S42.1 5个月 肱骨上端骨折S42.2 6个月 肱骨干骨折S42.3 6个月 肱骨下端骨折S42.4 6个月 肩和上臂其他部位的骨折S42.8 4个月 肩和上臂损伤(S40-49) 肩胛带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43 肩关节脱位S43.0 3个月 肩锁关节脱位S43.1 3个月 胸锁关节脱位S43.2 3个月 肩关节扭伤S43.4 2个月 肩锁关节扭伤S43.5 2个月 胸锁关节扭伤S43.6 2个月 肩和上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44 上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44.0 12个月 上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44.1 12个月 上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44.2 12个月 上臂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44.8 12个月 肩和上臂的血管损伤S45 2个月 肩和上臂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46 3个月 肩和上臂挤压伤S47 3个月 肩和上臂创伤性切断S48 肩关节处创伤性切断 8个月 肩和肘之间水平的创伤性切断 8个月 肩和上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49 3个月 肘和前臂损伤(S50-S59) 前臂浅表损伤S50 1个月 前臂开放性伤口S51 1个月 前臂骨折S52 尺骨上端骨折S52.0 6个月 桡骨上端骨折S52.1 6个月 尺骨干骨折S52.2 6个月 桡骨干骨折S52.3 6个月 尺骨、桡骨骨干骨折S52.6 6个月 桡骨远端骨折S52.5 3个月 尺骨、桡骨下端的骨折S52.4 6个月 肘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53 桡骨头脱位S53.0 2个月 肘关节脱位S53.1 1个月 桡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2 4个月 尺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S53.3 4个月 肘关节扭伤S53.4 2个月 前臂水平的神经损伤S54 前臂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54.0 12个月 前臂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54.1 12个月 前臂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54.2 12个月 前臂的其他神经损伤S54.8 1个月 前臂水平的血管损伤S55 3个月 前臂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56 4个月 前臂挤压伤S57 6个月 前臂创伤性切断S58 肘切断S58.0 8个月 肘和腕之间切断S58.1 8个月 前臂其他和未特指的损伤S59 2个月 腕和手损伤(S60-S68) 腕和手浅表损伤S60 1个月 腕和手开放性伤口S61 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骨折S62 手舟骨骨折S62.0 4个月 其他腕骨骨折S62.1 4个月 第一掌骨骨折S62.2 3个月 其他掌骨骨折S62.3 3个月 拇指骨折S62.5 3个月 其他手指骨折S62.6 3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63 腕关节脱位S63.0 3个月 指关节脱位S63.1 2个月 腕和腕关节韧带创伤性破裂S63.3 5个月 掌指和指间关节处的手指韧带创伤性破裂S63.4 3个月 腕关节扭伤S63.5 1个月 手指关节扭伤S63.6 1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神经损伤S64 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经损伤S64.0 1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正中神经损伤S64.1 12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桡神经损伤S64.2 2个月 拇指的神经损伤S64.3 5个月 其他手指的神经损伤S64.4 4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64.8 5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血管损伤S65 5个月 腕和手水平的肌肉和肌腱损伤S66 5个月 腕和手挤压伤S67 3个月 腕和手创伤性切断S68 拇指切断S68.0 6个月 其他单个手指切断S68.1 3个月 多个手指切断S68.2 3个月 手指伴有腕和手其他部分的创伤性切断S68.3 5个月 腕关节切断S68.4(手指离断再植术12个月) 9个月 髋和大腿损伤(S70-S78) 髋和大腿浅表损伤S70 1个月 髋和大腿开放性伤口S71 1个月 股骨骨折S72 股骨颈骨折S72.0 7个月 经大转子骨折S72.1 7个月 转子下骨折S72.2 7个月 股骨干骨折S72.3 7个月 股骨多发性骨折S72.7 8个月 髋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73 髋脱位S73.0 3个月 髋扭伤S73.1 1个月 髋和大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74 12个月 髋和大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75 3个月 髋和大腿损伤(S70-S78 髋和大腿肌肉和肌腱损伤S76 6个月 髋和大腿挤压伤S77 3个月 髋和大腿创伤性切断S78 10个月 膝和小腿损伤(S80-S88) 小腿浅表损伤S80 1个月 小腿开放性伤口S81 2个月 小腿骨折,包括踝S82 髌骨骨折S82.0 9个月 胫骨上端骨折S82.1 9个月 胫骨骨干骨折S82.2 9个月 胫骨下端骨折S82.3 9个月 腓骨骨折S82.4 4个月 内踝骨折S82.5 5个月 外踝骨折S82.6 5个月 小腿多发性骨折S82.7 12个月 膝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83 髌骨脱位S83.0 3个月 膝关节脱位S83.1 5个月 半月板撕裂S83.2 4个月 膝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83 膝关节软骨撕裂S83.3 4个月 膝关节多发性损伤S83.7 10个月 小腿水平的神经损伤S84 12个月 小腿水平的血管损伤S85 6个月 小腿水平的肌肉和肌健损伤S86 6个月 小腿挤压伤S87 6个月 小腿创伤切断S88 膝切断S88.0 8个月 膝和踝之间的切断S88.1 8个月 踝和足损伤(S90-S99) 踝和足浅表损伤S90 1个月 踝和足开放性伤口S91 2个月 足骨折,(除外踝)S92 跟骨骨折S92.0 6个月 距骨骨折S92.1 6个月 其他跗骨骨折S92.2 5个月 跖骨骨折S92.3 4个月 ▲趾骨折S92.4 4个月 其他趾骨折S92.5 3个月 足多发性骨折S92.7 6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关节和韧带脱位、扭伤S93 踝关节脱位S93.0 3个月 足趾脱位S93.1 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韧带破裂S93.2 3个月 足的其他部位脱位S93.3 2个月 踝扭伤S93.4 2个月 足趾扭伤S93.5 1个月 踝和足损伤(S90-S99) 踝和足水平的神经损伤S94 足底外侧神经损伤S94.0 12个月 足底内侧神经损伤S94.1 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腓深神经损伤S94.2 3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皮感觉神经损伤S94.3 3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多神经损伤S94.7 1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其他神经损伤S94.8 2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血管损伤S95 6个月 踝和足水平的肌肉和肌健损伤S96 6个月 踝和足挤压伤S97 4个月 踝和足创伤性切断S98 8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T00-T07)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 头和颈的浅表损伤T00.0 1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浅表损伤T00.1 1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2 1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3 1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浅表损伤T00.4 1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浅表损伤T00.8 1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 头和颈的开放性伤口T01.0 2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开放性伤口T01.1 2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2 2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3 2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4 2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开放性伤口T01.8 2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骨折T02 头和颈的骨折T02.0 10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骨折T02.1 10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2 10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3 10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骨折T02.4 10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骨折T02.8 10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 头和颈的脱位、扭伤T03.0 6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脱位、扭伤T03.1 6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2 6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3 6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脱位、扭伤T03.4 6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脱位、扭伤T03.8 6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 头和颈的挤压伤T04.0 1个月 胸并伴有腹、腰背部和骨盆的挤压伤T04.1 3个月 上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2 3个月 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3 3个月 上肢和下肢多个部位的挤压伤T04.4 3个月 胸并伴有腹、下背和骨盆及四肢的挤压伤T04.7 6个月 其他复合部位的挤压伤T04.8 2个月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T00-T07)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创伤性切断T05 双手创伤性切断T05.0 12个月 一只手和另一臂创伤性切断T05.1 12个月 双臂创伤性切断T05.2 12个月 双足创伤性切断T05.3 12个月 一只足和另一腿创伤性切断T05.4 12个月 双小腿创伤性切断T05.5 12个月 上肢和下肢任何组织创伤性切断T05.6 7个月 躯干、四肢或身体未特指部位的损伤(T08-T14) 脊柱骨折,水平未特指T08 6个月 脊柱和躯干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09 躯干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09.0 1个月 躯干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09.1 1个月 躯干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09.2 2个月 脊髓损伤T09.3 12个月 躯干未特指神经、脊神经根和神经丛损伤T09.4 12个月 躯干未特指肌肉和肌腱损伤T09.5 6个月 躯干创伤性切断,水平未特指T09.6 6个月 上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0 3个月 上肢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11 上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1.0 1个月 上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1.1 1个月 上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1.2 2个月 上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1.3 6个月 上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1.4 6个月 上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损伤T11.5 6个月 上肢创伤性切断T11.6 8个月 下肢骨折,水平未特指T12 5个月 下肢的其他损伤,水平未特指T13 下肢浅表损伤,水平未特指T13.0 1个月 下肢开放性伤口,水平未特指T13.1 1个月 下肢未特指关节和韧带的脱位、扭伤和劳损T13.2 2个月 下肢未特指神经的损伤T13.3 6个月 下肢未特指血管的损伤T13.4 6个月 下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损伤T13.5 6个月 下肢创伤性切断T13.6 8个月 通过自然腔口进入异物的效应(T15-T19) 外眼异物T15 角膜异物T15.0(浅层,深层) 1个周,1个月 结膜囊异物T15.1 0.5个月 外眼其他和多处部位内异物T15.8 1个月 耳内异物T16 1个月 呼吸道内异物T17 鼻窦内异物T17.0 1个月 鼻孔内异物T17.1 1个月 咽内异物T17.2 1个月 喉内异物T17.3 1个月 气管内异物T17.4 1个月 支气管内异物T17.5 1个月 呼吸道其他和多处部位内异物T17.8 4个月 烧伤和腐蚀伤(T20-T32) 头和颈烧伤和腐蚀伤T20 一度烧伤T20.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0.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0.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0.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0.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0.7 10个月 躯干烧伤和腐蚀伤T21 一度烧伤T21.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1.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1.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1.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1.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1.7 10个月 肩和上肢烧伤和腐蚀伤,(除外腕和手)T22 一度烧伤T22.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2.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2.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2.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2.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2.7 10个月 腕和手烧伤和腐蚀伤T23 一度烧伤T23.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3.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3.3 10个月 腕和手烧伤和腐蚀伤T23 一度腐蚀伤T23.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3.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3.7 10个月 髋和下肢烧伤和腐蚀伤,(除外踝和足)T24 一度烧伤T24.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4.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4.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4.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4.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4.7 10个月 踝和足烧伤和腐蚀伤T25 一度烧伤T25.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5.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5.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5.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5.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5.7 10个月 限于眼和附器的烧伤和腐蚀伤T26 眼睑和眼周区烧伤T26.0(浅二度,深二度,三度) 3,6,9个月 角膜和结膜囊烧伤T26.1 6个月 烧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2 12个月 眼睑和眼周区腐蚀伤T26.5(浅二度,深二度,三度) 3,6,9个月 角膜和结膜囊腐蚀伤T26.6 6个月 腐蚀伤,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坏T26.7 12个月 烧伤和腐蚀伤(T20-T32) 呼吸道烧伤和腐蚀伤T27 喉和气管烧伤T27.0(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 呼吸道其他部位的烧伤T27.2(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 喉和气管腐蚀伤T27.4(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 呼吸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7.6(轻度,中度,重度) 3,6,9个月 其他内部器官的烧伤和腐蚀伤T28 口和咽烧伤T28.0 8个月 食管烧伤T28.1 8个月 消化道其他部位烧伤T28.2 10个月 泌尿生殖器官烧伤T28.3 12个月 口和咽腐蚀伤T28.5 8个月 食管腐蚀伤T28.6 8个月 消化道其他部位腐蚀伤T28.7 8个月 泌尿生殖器官内腐蚀伤T28.8 12个月 身体多个部位的烧伤和腐蚀伤T29 一度烧伤T29.1 0.5个月 二度烧伤T29.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29.3 10个月 一度腐蚀伤T29.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29.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29.7 10个月 烧伤和腐蚀伤,身体部位未特指T30 一度烧伤T30.1 0.5个月 二度烧伤T30.2(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烧伤T30.3 10个月 烧伤和腐蚀伤,身体部位未特指T30 一度腐蚀伤T30.5 0.5个月 二度腐蚀伤T30.6(浅二度,深二度) 3,6个月 三度腐蚀伤T30.7 10个月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烧伤T31 面积少于10%的烧伤T31.0(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9个月 10%-19%的烧伤T31.1(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9个月 20%-29%的烧伤T31.2(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12个月 30%-39%的烧伤T31.3(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7,12个月 40%-49%的烧伤T31.4(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50%-59%的烧伤T31.5(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60%-69%的烧伤T31.6(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70%-79%的烧伤T31.7(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80%-89%的烧伤T31.8(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90%或更多的烧伤T31.9(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烧伤和腐蚀伤(T20-T32) 根据体表累及范围分类的腐蚀伤T32 面积少于10%的腐蚀伤T32.0(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9个月 10%-19%的腐蚀伤T32.1(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9个月 20%-29%的腐蚀伤T32.2(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3,6,12个月 30%-39%的腐蚀伤T32.3(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7,12个月 40%-49%的腐蚀伤T32.4(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50%-59%的腐蚀伤T32.5(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60%-69%的腐蚀伤T32.6(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70%-79%的腐蚀伤T32.7(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80%-89%的腐蚀伤T32.8(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90%或更多的腐蚀伤T32.9(一度,浅、深二度,三度) 0.5,5,8,12个月 冻伤(T33-T35) 冻伤的停工留薪期按冻伤程度及面积对应于烧伤程度及面积确定 工伤护理费的给付,在定残之前由单位按照实际支出承担责任,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工伤护理费在定残之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同时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护理费,具体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另外,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工伤护理费每年应从新的一年的第一天开始调整。相关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伤者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单位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1、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地人,误工费按收入地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地数额内。2、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3、使用护理人员及护理人员的人数应有医院证明。4、未住院治疗或者残疾者但生活不能自理,应征询医疗部门的意见确实需要护理的,也应予赔偿。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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