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

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

举报
开通vip

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加快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国内外组织自愿无偿向区内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捐赠款物,用于教育事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捐资助学应遵从自愿和无偿原则。第四条 捐资助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捐赠人捐赠款物用于教育事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六条 凡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捐资助学...

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
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加快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国内外组织自愿无偿向区内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捐赠款物,用于教育事业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捐资助学应遵从自愿和无偿 原则 组织架构调整原则组织架构设计原则组织架构设置原则财政预算编制原则问卷调查设计原则 。第四条 捐资助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捐赠人捐赠款物用于教育事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六条 凡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捐资助学的中国公民、外籍侨胞,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一)捐资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者,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地方志。(二)捐资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者,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地方志。(三)捐资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者,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教育志。(四)捐资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者,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第七条 凡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捐资助学的国营、集体、私营、外商独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和团体,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一)捐资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以上的单位,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模范单位”称号,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地方志。(二)捐资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单位,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地方志。(三)捐资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单位,由区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表彰,载入xx区教育志。第八条 所有捐赠款额均含实物折价,捐赠以累计款额计算。第九条 由捐赠方出资新建的学校、楼舍或改建的老学校,可根据捐赠方的意愿,经区政府同意,予以冠名。第十条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每年予以表彰奖励。本办法公布后三十日起施行。
本文档为【捐资助学表彰奖励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小白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2KB
软件:Word
页数:1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3-20
浏览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