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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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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方案机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2019-2020新标准整编汇集》单位名称:略2019年X月目录第1章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   41.1编制目的 41.2术语及定义 41.3编制依据 51.4基本要求 71.4.1健全机构 71.4.2完善制度 81.4.3组织培训 81.4.4落实责任 8第2章工作任务及实施 92.1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92.2责任及职责划分 92.3隐患排查 102.4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 122.4.1隐患分级 122.4.2隐患的判定标准 132.4.3隐患级别的确...

机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方案
机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套资料《2019-2020新标准整编汇集》单位名称:略2019年X月目录第1章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   41.1编制目的 41.2术语及定义 41.3编制依据 51.4基本要求 71.4.1健全机构 71.4.2完善制度 81.4.3组织培训 81.4.4落实责任 8第2章工作任务及实施 92.1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92.2责任及职责划分 92.3隐患排查 102.4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 122.4.1隐患分级 122.4.2隐患的判定标准 132.4.3隐患级别的确定 132.4.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142.5隐患分级治理 142.5.1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 142.5.2一般隐患的整改 152.5.3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152.5.4整改期间的防范要求 152.5.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52.5.6隐患治理验收 202.6档案管理 202.7评审与更新 20第3章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223.1基础管理类 233.2生产现场类 42第4章隐患排查台账 874.1隐患排查台账 874.2安全隐患检查表 89第5章安全检查排查表 905.1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表 1005.2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检查表 1025.3隐患整改通知单 1045.4安全生产隐患通知单(排查) 1055.5安全生产隐患验收单(治理和验收) 107第6章附录样表 1086.1表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1086.2表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1106.3表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1116.4表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1136.5表5: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1156.6表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1176.7表7:事故隐患分类汇总表 1206.8各专业隐患排查表 1216.8.1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 1216.8.2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 1276.8.3工艺隐患排查表 1306.8.4设备隐患排查表 1336.8.5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 1376.8.6仪表隐患排查表 1406.8.7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 1426.8.8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 1446.8.9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 1516.8.10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 153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  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公司安排,结合生产实际,公司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扎实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为下一步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遏制事故的发生,我站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配合政府安监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提升公司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通过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公司范围内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 术语及定义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隐患排查:针对隐患开展的检查工作项目组长:针对项目区域的企业依据企业危害类型划分不同的隐患排查层级,负责不同层级排查工作的中介服务方技术负责人。编制依据  序号 标准名称 文号 实施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主席令第13号令 2014.12.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主席令第6号令 2009.05.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2016年修订) 2016.7.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 2014.01.01 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 2009.01.24 6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07】第80号 2006.06.01 7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03号令 2016.06.07 8 《山东省消防条例》 2011年修订版 2011.03.01 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2011.05.01 10 《建筑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2015.05.01 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2012.06.01 12 《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2008.12.01 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2011.10.01 14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2801-2008 2009.10.01 15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AQ/T3047-2013 2013.10.01 16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2015.02.28 17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1999 1999.1.02 18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2005.10.01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2008 2008.11.01 20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2012.16.01 2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16178-2011 2012.05.01 2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053-2009 2009.12.01 2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2014.10.01 2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2006.11.01 25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21-2016 2016.10.01 26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2004.07.01 27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合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2003.10.01 28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第2部分》 GA480.2-2004 2004.10.01 2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2005.07.01 30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国质检锅【2003】108号 2003.06.01 31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3009-2007 2008.01.01 32 《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 安监总办【2005】27号 2015.03.16 33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70号 2014.12.10 3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80号 2015.05.29 35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安监总局令第74号 2015.02.28 3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2882-2016 2017.01.08 37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2883-2016 2017.01.08 3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36号 2015年7月2日安监总局令第77号修正 39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DB37/T1922-2011 2011.10.1 40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2001.4.9 41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TSGQ5001-2009 2009.8.31 42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Q7015-2016 2016.7.1 43 《镁及镁合金冶炼安全生产规范》 GB29742-2013 2014.7.1 44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7-2010 2011.2.1 45 《合金摆件铸造安全技术规范》 QB/T4722-2014 2014.11.1 46 《铸造机械安全要求》 GB20905-2007 2007.10.1 47 《低压铸造机 安全要求》 GB24391-2009 2010.7.1 48 《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GB/T30017-2013 2014.8.1 49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 AQ4272-2016 2017.3.1 50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269-2003 2003.11.1 51 《镁合金压铸件精整机加工通风除尘安全规范》 JB/T11736-2014 2014.11.1基本要求健全机构公司建立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源投入,其他部门及人员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完善制度公司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相关记录文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专业、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培训公司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并保留培训记录。落实责任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工作任务及实施 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源投入,其他部门及人员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确保隐患得到治理。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经理 副组长:安全员 检查员:各负责班组成员成立办公室,由安全员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策划、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确保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责任及职责划分 1)组长:对公司分配的隐患排查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项目组员进行合理分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对项目产生的费用及车辆的使用进行总体控制。定期组织开展工作小结,按要求定期汇总形成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并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向项目组成员进行告知并落实。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对隐患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工作过程出现的与企业的矛盾及时解决。安排专人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存档。对隐患排查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的质量及公司形象维护负责,并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对组员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项目结束后对组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绩效评价。2)副组长:协助主要负责人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公司级的隐患排查; 3)检查员:配合组长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负责;负责对所分配的企业现场隐患进行排查编制电子版记录,将图片与隐患一一对应,交负责长汇总及时存档;在项目组长的安排下承担项目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及时完成组长交待的其他工作。 4)岗位人员:负责所在岗位的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 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 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负责人、安全员的经常性检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3)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指: 对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与公辅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对涉及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在连续运行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行业季节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等为重点; 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等为重点; 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等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中毒等为重点。 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排查,特别对节日期间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及物资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 5)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委托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2、分级排查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隐患排查分为:公司级排查专业级排查班组级排查岗位级排查 1)日常隐患排查为岗位级排查,实行一班三检,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对设备和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及时上报; 2)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每季度组织一次;车间每月组织一次;3)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 4)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 5)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 隐患分级 按照隐患的危险程度,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可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二个等级。其中: 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伤害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较小,在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的判定标准 是否是隐患,应以该风险点中危险源的风险是否达到了企业“不可承受”的水平,即是否为“不可承受风险”。具体判定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a)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 b) 不符合针对风险点制定的“典型控制措施”; c) 不符合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特定要求; d) 不符合企业制定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e) 违反企业采取的且证明有效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f)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追求 g) 其他。 隐患级别的确定 一级或二级风险点构成重大隐患;三级风险点构成一般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且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3)涉及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且长期滞留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场所,存在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4)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不同级别隐患分别实施登记跟踪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并进行隐患等级判定,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将事故隐患定期向从业人员通报。 隐患分级治理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 根据治理能力确定治理等级:岗位纠正班组治理专业治理公司治理 一般隐患的职责班组即为治理责任人,如确认无能力实施治理,则应向公司申请实施专业治理或公司治理。 一般隐患的整改 隐患排查人员向存在隐患的班组责任人下发《整改指令》,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内容。由隐患整改责任班组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难以整改的隐患,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部门应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经论证后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 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 5)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对于简单易行的整改措施,也可参照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实施。 整改期间的防范要求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隐患整改责任班组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涉及重大事故隐患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搅拌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3)检查类型: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公司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公司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办、安全员、部门负责人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4)排查治理内容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5)排查治理工作方法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6)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1、 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2、 公司办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3、 公司办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经理,由经理负责协调解决;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4、 公司办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减产情况等详细登记、记录。5、 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6、 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司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结合公司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隐患治理验收1)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的验收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隐患治理效果的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交《整改回执》,验收人进行签字确认。 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验收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对治理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经理签字确认。 档案管理 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包括: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单独建档管理。 评审与更新 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 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2)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3)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4)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5)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6)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7)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机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方案第3页,共153页基础管理类 机械企业隐患自查表 Ⅰ级隐患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日常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             交接班 班级巡检 设施设施 电气系统 特种设备 消防系统 车间级 公司级 春秋季检查             每班/岗位 每周/班组 每半年/部门 每半年/部门 每半年/部门 每半年/部门 每月/车间(车间或辅助车间组织) 每季度/公司级(相关职能部门组织) 每年/车间级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条                   消防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 √ √   √     √ √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9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国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7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一)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二)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五)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七)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4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职责 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职责 (一)必须明确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在车间的贯彻执行;(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四)合理组织生产,做到必须安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五)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六)建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管理人员;(七)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八)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排除,或报请上级进行解决;(九)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和做好记录。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4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职责 (一)必须明确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二)负责把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落实到班组;(三)严格要求职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四)组织车间员工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五)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六)组织班组安全检查或班组安全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七)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人员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4条 √ √ √ √     √ √   员工职责 员工职责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二)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装置;(三)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到文明生产;(四)了解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七)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4条 √ √   √   √ √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明确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明确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明确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明确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七)明确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 √   √     √ √   √ √   √     √ √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规定。(二)公司按法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开展安全大检查。(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五)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七)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及时解决,(八)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部门,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并部署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 √ √ √     √ √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 √   √   √ √ √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北京市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8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北京市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5条 √ √   √     √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北京市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7条                   “三同时”安全管理 “三同时”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4条 √ √   √     √ √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5条 √ √   √     √ √   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 (一)明确本单位值班的部门和岗位;(二)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三)明确值班人员值班工作程序和要求;(四)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五)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 √ √ √     √ √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三)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四)库房管理实施门禁制度。(五)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 √   √   √ √ √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 (一)企业存在职业伤害的各个工种、工序和岗位都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二)现场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记录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 √ √ √     √ √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明确安全生产例会频次,(二)明确安全生产例会要求,(三)明确会议记录要求,(四)明确安全生产例会的组织部门和组织人员。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 √   √     √ √   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第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 √   √     √ √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培训时间要求: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新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 √ √ √     √ √   培训内容要求:(一)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律、法规和规章;(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9条 √ √   √   √ √ √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3条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8条 √ √   √     √ √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1条 √ √   √     √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 √ √ √ √     √ √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 √   √   √ √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                   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61条 √ √   √     √ √   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43条                   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4条 √ √   √     √ √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二、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三、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四、应当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机构和人员 机构和人员 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3条 √ √   √     √ √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条 √ √   √     √ √   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 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65条 √ √ √ √     √ √   档案记录 档案记录 应建立设备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6条 √ √   √   √ √ √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 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应整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8条                   保养记录 保养记录 所抽查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第31条 √ √   √     √ √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 √ √   √     √ √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9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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