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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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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13目录0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2.防火安全管理规范03.经营区域防火安全管理规定04.消防安全管理程序05.消防安全预案06.火灾报警、疏散、灭火预案07.防火安全小组职责规范08.义务消防队职责规范09.消防中控室岗位职责规范10.消防中控室岗位责任制11.消防安全及突发事故紧急疏散演练预案12.消防演练时间控制表13.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4.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15.市场消防设施分布一览表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7.附件一: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标准18.附件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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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2013目录0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2.防火安全管理规范03.经营区域防火安全管理规定04.消防安全管理程序05.消防安全预案06.火灾报警、疏散、灭火预案07.防火安全小组职责规范08.义务消防队职责规范09.消防中控室岗位职责规范10.消防中控室岗位责任制11.消防安全及突发事故紧急疏散演练预案12.消防演练时间控制表13.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4.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15.市场消防设施分布一览表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7.附件一: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18.附件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培训资料)19.附件三:消防基础知识测试20.附件四:经营户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问答21.附件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22.附件五:市场消防概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政府消防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市场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主要是加强防火安全工作,保障市场按安全营运,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总经理领导并负责实施。第二章消防安全与组织机构四.市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消防责任人。责任人:总经理;主要直接责任人:各部室经理。五.市场组建义务消防队,以防止在万一发生火灾及公安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第三章消防安全职责六.市场主要直接责任人要增强消防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贯彻执行市场消防制度,主动教育本部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加以督导。八.各部要之间要加强联系、协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督导员工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及警惕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九.责任人职责:1.全面规划市场消防安全工作;2.制定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措施;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或事故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4.制定年度消防演练计划,并组织消防演习。十.直接责任人职责:1.贯彻上级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2.将消防安全管理列入日常工作之中,与经营管理同步;3.中控室负责市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履行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纠正违例。第四章消防安全措施十一.检查发现火灾或事故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注明整改要求及标准;相关部室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按规定整改;十二.疏散通道距宽不得少于1.5米,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商品堆放不得过高,距消防喷淋系统不得少于30厘米,避免发生意外。十三.市场主要部位(如:变、配电室,中控室,主食厨房等),每天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十四.因工程施工及维修需要使用电焊或明火,要按规定申批,经审核同意并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十五.出现电线短路和其他机械故障,电工或维修人员要及时到现场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十六.市场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改变位置,消防器材不得借故挪用。十七.市场员工若发现火险或安全隐患,要及时、准确通知相关部室,并积极主动参加扑救和疏散人群。第五章奖励和惩罚十八.对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市场安全的员工予以奖励。十九.对不怕危险,勇于排除安全隐患,制止火灾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二十.对及时扑灭火灾,为市场减少损失的员工予以重奖。二十一.员工在市场内(或临时仓库)吸咽,将按规章制度给予处罚。二十二.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渎职责任;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防火安全管理规范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场实际和特点,特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市场总经理是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工作;二.办公室协助总经理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落实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大厦消检、电检及灭火器年检;三.物业部是消防安全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三.中控室(专职)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监控,落实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确保完整、有效;四.大厦(经营区)防火安全措施:①经营区通道和出口设有明显的应急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不得堆放物品或封塞;②经营区严格使用明火;③严禁吸烟;经营区明显处设有“禁烟”标志,值勤保安和楼层管理员要加强监督;④经营区严禁存放、买卖易燃易爆物及化学物品;⑤严禁挤占或封堵大厦周围的消防通道;⑥严禁遮挡、损坏或挪用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消除火灾隐患;⑦工程施工或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由电工按有关技术规范管理;临时使用电气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五.中控室24小时值班,保证及时发现火灾、及时上报领导、及时组织扑救。■经营区域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特制订本规定。一.市场内的通道和出口设有明显的应急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不得堆放物品或封堵;二.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三.市场内严禁吸烟,禁烟场所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由值班保安和市场管理员负责监督;四.电器设备必须由市场电工按有关技术规范安装、管理;临时使用电气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五.市场内严禁存放、买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六.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损坏或挪用;七.严禁挤占或封堵市场周围的消防通道;八.市场配备夜间应急消防员,保证能迅速组织扑救火灾。■消防安全管理程序一.目的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市场所辖范围(B1、F1、F2、F3、F4地下设备夹层)。三.职责1.市场总经理是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办公室协助总经理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落实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大厦消检、电检及灭火器年检;物业部是消防安全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中控室(专职)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监控,落实预防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确保完整、有效;2.根据《灭火、疏散、预案》要求,组建市场义务消防队,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系统;3.消防重点部位要有具体责任人和具体防范措施及日常检查记录。四.工作程序1.根据《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相关要求,开展本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2.总则(1)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119)及参加救火的义务;(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占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五.消防职责1.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重点部位设专人值班;3.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组织员工、经营户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4.建立各工种,特别是特殊工种的防火安全操作规程;5.建立电气焊等临时用电、用火审批制度,严禁无证或违规操作;6.经营区和办公区不能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具、电饭锅、热力棒、电炉子,特殊工作需要须报后勤部批准;7.防火重点区域(二、三楼)或易于引起火灾的部位,要控制用电,严禁明火;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9.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配件和消防器材,完善防火安全检查和定期检修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功能;10.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11.建立义务消防队,根据《应急灭火疏散预案》组织预演;12.在火灾多发季节或节假日,物业部要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并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六.防止火灾蔓延及事故处理1.为防止火灾蔓延,楼梯间和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易燃物或杂物,并定期检查、清除;2.按照公安消防机关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处理有关事宜。■消防安全预案加强防火安全管理,营造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我市场根据《丰台区“平安奥运行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及市场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特制定《消防安全预案》。一.市场总经理是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工作。二.物业部是消防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防火安全工作的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和岗位责任,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完好有效。三.中控室(专职)负责日常监控、巡查,突出重点检查并记录。四.大厦(经营区)防火安全措施:①经营区通道和出口设有明显的应急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不得堆放物品或封塞;②经营区严格使用明火;③严禁吸烟;经营区明显处设有“禁烟”标志,值勤保安和楼层管理员要加强监督;④经营区严禁存放、买卖易燃易爆物及化学物品;⑤严禁挤占或封堵大厦周围的消防通道;⑥严禁遮挡、损坏或挪用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消除火灾隐患;⑦工程施工或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由电工按有关技术规范管理;临时使用电气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五.中控室24小时值班,保证能及时发现,并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六.保持通信。■火灾报警、疏散、灭火预案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火灾报警、疏散、灭火预案。一.市场总经理是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工作;办公室协助总经理负责落实制度并监督实施;二.中控室和执勤保安要随时警惕,发现火情要及时向总经理及主管部门汇报火情,并立即报警(火警119)。三.应急预案:①物业部、保安部经理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②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负责报警(火警119),并组织指挥市场管理人员,落实火灾前期通知和安全疏散;③中控室负责人负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防火安全小组职责规范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场实际和特点,特制定此职责规范。一.市场实行三级防火责任制,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管理部、物业部、保安部经理及中控室负责人任副组长。二.根据防火安全工作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措施,并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三.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加强专业训练,掌握消防技能。四.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做到“四查”“四定”(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负责、定责任制),并详实记录、保存。五.建立义务消防队,做好日常巡查和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保养、维修、更换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做到平常能防,遇火能救。■义务消防队职责规范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制定此职责规范。一.市场建立义务消防队,总经理卢武彬任队长;刘文源蒿期明、齐海波郭京伟任副队长。二.义务消防队员:李建京代有选王如坤何爱军康捷刘占波顾保刚龚海峰张亚伟姚泳吉刘飞姚晨东刘亚李晨恒李亚明刘刚张建刚。三.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及市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训练,熟练掌握消防技能。四.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由郭京伟负责;日常巡查要做到“四查”“四定”,并认真记录、保存。五.险情应急预案和人员安排:1.应急总指挥:卢武彬刘文源2.报警:蒿期明郭京伟(火警119)3.救火车引导:郭京伟代有选李建京4.疏散:魏晓英韩少珍5.消防栓引导:蒿期明李金会6.扑救:全体义务消防队员。■消防中控室岗位职责规范一.责任范围负责大厦(市场)消防安全工作。二.职责1.掌握市场消防安全情况,使所属责任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2.建立巡查制度(周一、周五下午巡查,每月19日大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不能现场处理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领导,并详实记录巡查情况和处理结果。3.定期检查市场消防设备设施,确保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消防排烟设施和灭火器材灵敏、有效,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准确无误,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4.落实《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并主动接受公安消防及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5.如遇火灾发生要及时上报级领导,并立即报警(火警119),同时启动应急灭火预案,组织义务消防队立即灭火扑救、疏散。■消防中控室岗位责任制消防监控是防火、防盗、确保大厦(市场)安全的保障,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1.消防监控是大厦(市场)安全营运的保障,中控室实施昼夜值班制,并建立值班工作记录和交接班签名制度;2.消防监控员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3.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岗;4.杜绝闲杂人员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中控室;5.监控员要按大厦(市场)营运要求调整监控,营业时间实施无画面监控,闭市后对各楼层、广场实施录像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或报告,并协同保安及时处理。■消防安全及突发事故紧急疏散演练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各项安全控管工作,保障市场的安全运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特制定市场消防安全及突发事故紧急疏散预案(演习计划)。一.主要职责预案总指挥:总经理卢武彬;制定详细可行的预案演习计划,统一组织指挥预案计划。执行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刘文源;负责演习现场布局、部门协调,全权掌控现场情况,确保演习按具体实施流程进行。演习时间:2007年4月28日二.演习程序1.应急小组组长:齐海波李建京;组员:全体保安队员;主要职责:准备灭火器材、警戒线等,接火警广播(或总指挥命令)负责进入现场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协助指导商户和顾客从安全疏散通道撤离。①接火警广播(或总指挥命令),应急小组人员立即携带灭火器、警戒线到火险现场。②使用灭火器迅速扑救初期火险,并根据火势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执行总指挥报告。由执行总指挥向“119”报警,同时下令疏散。注意事项:控制、扑灭初期火险,协助被困人员快速撤离。预备器材:灭火器、警戒线、对讲机。待命地点:各责任区域。2.疏散小组组长:韩少珍;组员:(B1)龚海峰,(F1)康捷,(F2)顾保刚,(F3)刘占波,(F4);主要职责:按演习计划疏散人员,转移财物。①接火警广播(或总指挥命令),疏散小组人员立即开始疏散商户和顾客。②关闭电梯、货梯。③引导顾客、商户迅速撤离火险现场,选择最近的安全通道。④检查火险区域,确认无遗留顾客、商户后撤离,并向执行总指挥报告。注意事项: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消防应急灯照明。预备器材:对讲机、手电筒、手持式扩音器。待命地点:各责任区域。3.救护小组组长:魏晓英;组员:刘叶红张洪慈;主要职责:接收到任何关于现场的呼救信号,立即组织救援,并对疏散伤员进行前期救治;拨打“120”,和最近的急救中心保持联系,确保重伤员的及时救护。注意事项:正确判断现场形势,及时组织救助,尽量避免或减少伤员。预备器材:药箱、湿毛巾、对讲机。三.后勤保障及警戒小组组长:林贤来组员:(路口指引)蒿期明,(水、电保障)李金会、雷明祥,(西门)卢明文,(南门)顾保刚,(东门)王如坤,(北门)何爱军;主要职责:负责现场警戒,集合疏散人员,准备演习所需物资、器材。①准备演习所需的物资、器材。②负责演习外围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③演习开始,小组人员在外围各疏散口引导疏散人员到指定的安全地点集合。④以楼层为单位清点撤离人员,并及时向执行总指挥报告清点情况。⑤作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⑥引导消防车、“120”急救车进场施救。⑦及时清理现场,恢复现场秩序。注意事项:作好组员的具体分工,防止演习秩序遭破坏。预备器材:对讲机、手持式扩音器等;待命地点:市场西广场。■消防演练时间控制表1.06:00,所有参演人员到达市场。2.06:10,检查演习准备工作,宣布“演习开始”。3.06:15,参演人员各就各位。4.06:25,①报“火险”,下达命令;②启动应急疏散广播;③应急小组到火险现场警戒、灭火;④拨打“119”报警;⑤疏散小组迅速组织紧急撤离;⑥及时关闭火险现场电源、电梯,保障消防应急照明及灭火用水;⑦广场及市场出入口一律警戒,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⑧接引救火车到火险现场,并指明消防栓位置。5.06:30,商户和顾客全部安全撤离,并在指定地点集合。6.06:35,以楼层为单位集合,由疏散小组清点人数,并向执行总指挥报告。7.06:25,演习结束,总指挥总结。8.06:45,清理演习现场。9.06:50,恢复经营状态。附:演习所需物资①对讲机;②手持式扩音器;③手电筒;④警戒线;⑤灭火器;⑥医药箱、毛巾;⑦数码照相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强化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市场安全,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一.员工培训:1.培训模式:①集中授课;②印发消防知识学习资料。2.培训内容: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②市场消防设施器材概况、效能;③什么是火灾隐患及其危害;④怎样扑救初起火灾;⑤火灾的疏散;⑥火灾的逃生方法。3.培训计划:①一年一次普及消防知识测验答题和实际演练,不及格者参加下期培训并补考;②对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员工(电工、焊工,中控)进行专项培训。二.商户培训1.培训模式:①印发消防知识学习资料;②广播宣传“三知”“三能”“三会”,普及消防基本知识。2.培训内容:①正确报警(119)方法;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③火灾扑救及逃生方法。3.培训计划:①季节性防火特点实地演练,每年四次;②结合消防检查,做提问式宣传、讲解。三.义务消防队培训1.培训模式:①组织集中授课,学习消防专业知识;②结合市场特点现场讲解。2.培训内容:①防火安全的重要性及工作要求;②《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标准》;③市场消防设施器材概况及功能;④什么是火灾隐患及其危害;⑤怎样扑灭初起火灾;⑥火灾的报警、扑救、疏散。3.培训计划:①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结合培训内容进行消防知识测验和实际演练,不及格者参加下期培训并补考;②选派工作能力强并有高度责任感的员工参加消防专项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为加强预防,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市场的繁荣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1.凡进驻市场经营的商户和来市场购物的单位及个人都有权维护、制止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2.市场内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遮挡、占压、堵塞和损坏;3.市场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消防工具架等),在没有火灾险情时严禁私拿乱用;4.灭火器的配备与检修:①市场按消防局规定配备灭火器(MF4),有效期为一年;②为保证灭火器的灵敏有效,市场消防管理人员每月按时检查,发现过期、掉压、损坏失效的要及时送修或更换;5.对故意损坏消防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市场消防设施分布一览表 楼层 消防设施 数量 消防设施 数量 注 B1层 ABC4灭火器 32 消防应急灯 19 手动报警按钮 6 安全出口灯 5 消火栓 5 疏散指示灯 29 F1层 ABC4灭火器 36 消防应急灯 19 F1层经营户配置ABC3干粉灭火器85个 手动报警按钮 6 安全出口灯 11 消火栓 5 疏散指示灯 15 疏散地标 24 F2层 ABC4灭火器 40 消防应急灯 18 F1层经营户配置ABC3干粉灭火器105个 手动报警按钮 5 安全出口灯 3 消火栓 5 疏散指示灯 22 疏散地标 28 F3层 ABC4灭火器 36 消防应急灯 18 F1层经营户配置ABC3干粉灭火器110个 手动报警按钮 5 安全出口灯 3 消火栓 5 疏散指示灯 27 疏散地标 23 F4层 ABC4灭火器 16 消防应急灯 3 手动报警按钮 2 安全出口灯 1 消火栓 1 B2 手动报警按钮 1 消防应急灯 2 楼梯 消防应急灯 5 3#(东楼梯) 消防应急灯 14 1#2#(北南楼梯) 广场 地下消火栓 3 西广场2南广场1 水泵接合器 4 西东广场各2 消防工具架 2 西南广场各1■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 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第三十四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  第四十八条 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九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十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第七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第七十四条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附件二: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标准为了作好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据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此标准。第一条商市场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施和轻便型灭火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第二条商市场内柜台、货贺应合理布置,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保证主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超市应在收银台两侧(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超市可在收银台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无障碍疏散通道。柜台的设置不应遮挡、圈占消火栓、灭火器材以及其它消防设施。第三条商市场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一)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流动售货车、临时摊位或堆放货物等;(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在安全出口处两侧1米范围内设置提示牌、人体模特、广告牌等,或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变相当作库房;(四)将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平开疏散门占用或堵塞。第四条商市场的营业厅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其它主要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或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发光指示标志。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并保证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营业厅内悬挂的宣传、促销广告等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营业厅、疏散通道、封闭和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均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火灾事故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第五条禁止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人住宿。第六条商市场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准随意接拉临时电气线路。第七条商市场内附设食品加工、餐饮部位应设立独立的防火分区。该部位使用的烤箱上方及周围,燃气灶具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第八条商市场不准经营甲、乙类化学易燃易爆商品;经营杀虫剂、丁烷气、一次性打火机等易燃商品时,应限定一日的经营量。建材城等经营油漆、稀料等化学易燃危险品时,应设置独立的经营区域,并限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数量,禁止变相将营业区当作库房。营业区、库房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以及电炉等大功率加热器具。第九条商市场应加强对燃气管道、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的维护保养,使用燃气的部位、调压装置室等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燃气灶具部位应配置灭火毯。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高层和地下商市场内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第十条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应设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并有值班工作记录。■附件三: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培训资料)一.消防工作01.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①做好消防工作是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②做好消防工作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③做好消防工作是维护首都政治、经济稳定的需要。02.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消防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消防工作落到实处。03.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防消结合—指“预防”与“扑救”,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必须有机结合;“预”与“消”是互为补充而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达到同一目标的两种手段,不可偏度。04.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谁主管、谁负责。05.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燃,并为一旦发生火灾的及时扑救创造条件,以减少火灾危害。二.防火安全01.防火安全的重要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说明预防火灾,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领导干部及每一个公民肩上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02.防火安全检查方法:防火安全检查的方法有平时检查、季节检查、普遍检查、重点检查及自查、互查。03.防火安全“三知三能三会”:“三知”:知防火工作任务,知消防职责,知火警电话“119”;“三能”:能宣传消防知识,能检查发现问题,能处置一般火险隐患;“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04.防火安全措施:①防止着火就是要控制好着火源和各种可燃物,防止火灾蔓延就是要消除火灾可能蔓延的各种因素;②在火灾预防工作中保证人员疏散,防止群死群伤,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③当发生着火后,如能在15分钟内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就能避免蔓延而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灭火常识01.火灾与发生原因:火灾是一种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发生火灾的原因有麻痹大意、违章违法、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平时不注意各种器材設施的保养维护。02.燃烧的三个基本条件:①要有可燃物;②要有助燃物;③要有着火源。03.灭火指导思想:灭火战斗要贯彻“速战速决和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坚持“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04.灭火目的与方法:火场上的任何一种灭火方法,都是为了破坏燃烧条件和燃烧的反应过程中而采取的措施,达到控制火势发展、彻底扑灭火灾的目的。灭火方法有: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抑制法。05.火灾燃烧与阶段扑救过程:火灾过程有:初起、发展、猛烈、下降、熄灭五个过程的燃烧。对初起阶段火灾要打速决战,迅速集中灭火力量到达起火部位,实施近战快攻,把火势扑灭在原有范围内;对发展阶段的火灾,要打阻击战,要把灭火力量部署在火场的主要方面;对猛烈阶段的火灾要打攻歼战,在火场主要方面控制火势的同时,重要保护邻近对象的安全,积极开辟进攻道路,打击火势,必要时采取“舍车保帅”重点设防,监护周围等战术措施,力争减少火灾损失;对下降阶段、熄灭阶段的火灾,应迅速调整灭火力量,防止水渍损失,注意建筑结构倒塌、伤人并认真检查火场,彻底消灭阴燃残火,防止复燃、复烧。06.救火原则:扑救火灾时要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07.疏散程序:在疏散过程上,首先疏散救助起火部位的人们,同时按照着火楼层→着火上层→着火下层的基本顺序疏导。08.救火步骤:①迅速报告火警,发出扑救信息;②疏导、救助受到火势威胁的人员;③处置好风、电、烟、气系统;④正确采取灭火方法、灭火战术;⑤疏散保护物资;⑥加强火场警戒;⑦协助扑救、保护现场。09.报警方法:1报警人在拨通119火警电话;2要冷静、沉着地向接警人员讲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地址、燃烧物及火势状况;3报警人姓名、所用电话号码、并耐心听取接警人的询问。10.灭火器的作用:灭火器是指能在内部压力作用下,施放自身所充装的灭火剂,以扑救初起火灾的轻便灭火器材。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①上下巅倒几次,离火点3—4米;②撕去灭火器上的封记,拔出保险销,一手握紧喷咀,对准火源,另一手的大拇指将压把按下,干粉即可喷出;③迅速摇摆喷咀,粉雾横扫火源,由近而远向前推移,迅速灭火。市场统一配备MF4(4Kg)干粉灭火器,离火点最佳距离为3—4米,喷射时间为10秒钟左右。12.市场消防设施、器材分布情况:B1层:灭火器32具,手报6个,消防栓5个;一层:灭火器36具,手报6个,消防栓5个;二层:灭火器40具,手报5个,消防栓5个;三层:灭火器36具,手报5个,消防栓5个;顶层:灭火器16具,手报2个,消防栓1个;广场:地下消防栓3个,水泵接合器4个,消防工具架2个。■附件四:消防基础知识测试一.填空题:(总40分)1.市场二层配备灭火器具,手报个,消防栓个。2.市场广场和地下层配有消防栓个,水泵接合器个,消防工具架个。3.做好消防工作是保护公民人身、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4.“”“”“”说明预防火灾,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领导干部及每一个公民肩上负有不可推卸的。5.火灾是一种在和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6.“三会”:会,会,会。7.扑救火灾时要坚持:“”“”的原则。8.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9.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10.灭火方法有:、、、。二.判断题:(对√错×总20分)1.预防为主: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防消结合:指“预防”与“扑救”,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必须有机结合。()2.灭火战斗要贯彻“速战速决和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坚持“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3.对初起阶段火灾要打速决战,迅速集中灭火力量到达起火部位,实施近战快攻,把火势扑灭在原有范围内。()4.防火安全检查的方法有平时检查、季节检查、普遍检查、重点检查及自查、互查。()5.救火步骤:①迅速报告火警,发出扑救信息;②疏导、救助受到火势威胁的人员;③处置好风、电、烟、气系统;④正确采取灭火方法、灭火战术;⑤疏散保护物资;⑥加强火场警戒;⑦协助扑救、保护现场。()6.防消结合是指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7.“三知”:知防火工作任务,知消防职责,知火警电话“119”。()8.在疏散过程上,首先疏散救助起火部位的人们,同时按照着火楼层→着火上层→着火下层的基本顺序疏导。()9.当发生着火后,如能在15分钟内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就能避免蔓延而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发生火灾的原因有麻痹大意、违章违法、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平时不注意各种器材設施的保养维护。()三.问答题:(总40分)1.报告火警的方法:2.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方庄市场经营户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问答 摊位号 是否会报火警 是否会使用灭火器 是否会初期火灾的扑救与逃生 受训人签字 一.市场商户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二.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以问答模式进行考核,会的“√”,不会“×”。■附件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单位名称:北京龙腾达业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建档日期:2009年04月01日档案编号: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制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北京方庄龙腾达业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私企 详细地址 北京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15号 上级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林昌永 联系电话 67629229 保卫部门负责人 齐海波 防火负责人 郭京伟 67629969 安技部门负责人 蒿期明 固定资产(万元) 5000 年总产值(万元) 500 建造时间 2004年12月 占地面积(㎡) 3033.3 建筑面积(㎡) 8145.83 建筑高度(M) 11.7 职工人数 正式 5 重点工种人数 9人 非正式 30 义务消防队(人/队) 21/2 专职消防队 负责人 郭京伟 主要灭火装备 室内外消火栓、4kgABC干粉,室内自动喷淋 人数 2人 电话 67629969 供电情况 电力负荷等级3用电设备负荷(KW)1000/日实际用电量(KW)600/日 消防给水情况 消防水源 市政进水管数量及管径 2路 室内消火栓数量 21 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 室内 150㎜ 天然消防水源及人工消防水源情况 消防水池存水260方 室外消火栓数量 3 室外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数 3处 高层建筑栋数 主要产品或储存物品名称及数量 离最近消防队(KM) 1.0 附近道路 东:影剧院南:群星路西:芳古路北:小区公园 备注: 目录 编号 内容 页----------页 01 封皮 1-----1 02 基本情况 2-----2 03 目录 3-----3 04 消防器材登记表 4-----4 05 建筑消防设施登记表 5-----5 06 单位平面图 6-----6 07 专兼职防火人员名单 7-----7 08 专职(义务)消防人员名单 8-----8 09 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 9-----9 10 重点部位情况 10----10 11 重大火灾隐患登记 11----11 12 灭火疏散预案 12----12 13 出租房屋场地消防安全情况登记 13----13 14 制度登记 14----14 15 历次火灾登记 15----15 16 档案内容一览表 16----16 17 新建、改建、扩建内部工程消防审核验收表 17----17 消防器材登记表 名称 型号 生产厂家 配置时间 配置部位 数量 维修情况 ABC干粉灭火器 MFZL4型 冀州市华丽消防器材厂 2004年12月 大厦内 160具 每年维修 建筑消防设施情况 系统名称 安装部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主要产品厂家 验收情况 维修情况 运行情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大厦内 北京威斯顿建筑设计公司 北京永安泰消防工程公司 北京陆和消防保安设备公司 通过验收 正常 良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大厦内 北京威斯顿建筑设计公司 北京永安泰消防工程公司 北京陆和消防保安设备公司 通过验收 正常 良好 消防栓系统 大厦内外 北京威斯顿建筑设计公司 北京永安泰消防工程公司 北京陆和消防保安设备公司 通过验收 正常 良好 单位平面布置图专(兼)职防火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或兼 工作部门 从事消防工作时间 消防培训情况 备注 郭京伟 男 1983 专 中控室 5年 已培训 代有选 男 1983 专 中控室 2年 已培训 专职(义务)消防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消防培训情况 备注 蒿期明 男 1949.09.23 2005.03.03 物业部 郭京伟 男 1983.05.15 2005.01.10 中控室 培训 李建京 男 1980.05.20 2006.01.18 保安部 代有选 男 1983.07.23 2005.06.20 中控室 培训 王如坤 男 1975.05.06 2005.01.10 物业部 何爱军 男 1988.02.22 2006.03.23 物业部 刘叶红 女 1976.02.04 2006.08.24 物业部 韩少珍 女 1965.06.06 2007.05.01 管理部 刘占波 男 1962.01.07 2007.08.07 管理部 顾宝刚 男 1960.11.29 2007.01.31 管理部 康捷 男 1982.07.22 2007.11.30 管理部 龚海峰 男 1975.03.20 2007.12.17 管理部 张建刚 男 1983.11.18 2006.07.10 保安部 张亚伟 男 1987.08.29 2006.07.15 保安部 姚泳吉 男 1989.01.18 2006.03.20 保安部 刘飞 男 1992.07.20 2006.05.10 保安部 姚晨东 男 1991.02.28 2006.01.02 保安部 刘亚 男 1990.10.17 2006.07.10 保安部 李晨恒 男 1978.10.05 2006.05.03 保安部 李亚明 男 1991.05.15 2004.12.20 保安部 刘刚 男 1991.03.08 2004.12.25 保安部 注:以上均为中队及小队负责人,中心共24名义务消防队员。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 工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技术级别 消防培训发证情况 备注 监控 郭京伟 男 1983 初中 2001.10.10 0336148 监控 代有选 男 1983 初中 2005.08.02 00364276 电工 蒿期明 男 1949 初中 2003.12.30 62000105160100 电工 王如坤 男 1975 初中 2004.12.20 000191011844 电工 何爱军 男 1988 初中 2007.09.01 000521018761 电梯 刘叶红 女 1976 初中 2001.08.23 134543002190 重点部位情况 名称 建筑耐火等级 面积(㎡) 高度(M) 职工人数 配电室 一级 56 3 5 中控室 一级 40 3.8 3 经营区 二级 6000 3.8 26 火灾危险性 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造成不良影响,就会造成市场经营活动停止,从而给公司和商户财产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预防措施 1.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2.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和定期清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定期请专职部门和供电局专业人员对配电室进行专业消防检查4.加强岗位专业及消防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岗位人员素质 扑救 发生初起火灾,值班人员立即采取措施:1.切断总电源2.用灭火器、消防栓扑救起火部位3.灭火后保护好现场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重大火灾隐患登记 隐患部位 立案时间 火灾隐患情况 整改情况 复查意见 重点部位灭火、疏散预案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值班人员负责指挥扑救,并报公司领导。一、立即报火警,拨打“119”电话,并派人到大街迎接消防车。二、将受伤人员抢救至安全处,有专人与“120”联系救护。三、组织管理人员,疏散顾客、经营人员及贵重物品,保护好现场,非灭火人员不得入内。四、组织义务消防队,集中灭火器材灭火,隔断或尽可能减少火场氧的供给,阻止火势快速燃烧蔓延。五、组织义务消防队人员用水龙带接通消防栓,用水枪灭火。出租房屋场地消防安全情况登记 产权单位 租赁单位 租方法人代表 租方防火负责人 职工人数 义务消防队人数 租赁起始时间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有无防火责任书 租方有无逐级防火责任制 租方防火安全制度名称 出租房屋地理位置 使用情况 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登记 制度名称 建立或修订日期 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05年1月修订 遵守消防法规,落实岗位职责,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保持通道畅通,消防器材“三定”,搞好宣传考核。 正常 逐级防火责任制 2005年1月修订 市场对各部室直接责任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正常 防火安全奖励制度 2005年1月修订 违反防火法规或制度,进行经济处罚的通用指标及对贡献者的奖励办法 正常 禁止吸烟管理制度 2005年1月修订 明确禁烟区域,违章处罚及管理办法,对顾客吸烟批评教育及处理办法。 正常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2005年1月修订 用火用电管理制办法、审批程序、违章处罚。 正常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005年1月修订 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的有关规定及器材配备位置、数量的规定。 正常 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2005年1月执行 相关职责、规定、要求。 正常 关于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规定 2005年1月修订 明确易燃易爆物品范围及违规处理办法。 正常历次火灾登记 起火时间 起火部位 起火原因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间接经济损失(万元) 死人 伤人 处理情况 档案内容一览表 编号 内容 页----------页 01 封皮 1-----1 02 基本情况 2-----2 03 目录 3-----3 04 消防器材登记表 4-----4 05 建筑消防设施登记表 5-----5 06 单位平面图 6-----6 07 专兼职防火人员名单 7-----7 08 专职(义务)消防人员名单 8-----8 09 重点工种人员登记表 9-----9 10 重点部位情况 10----10 11 重大火灾隐患登记 11----11 12 灭火疏散预案 12----12 13 出租房屋场地消防安全情况登记 13----13 14 制度登记 14----14 15 历次火灾登记 15----15 16 档案内容一览表 16----16 17 新建、改建、扩建内部工程消防审核验收表 17----17 新建、改建、扩建内部工程消防审核、验收表 送审时间 送审内容 批文编号 审批人 审批领导 验收时间 验收文编号 验收人 审批领导 北京方庄龙腾达业综合市场消防概况 单位地址 北京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15号 占地面积 3033.3米2 建筑面积 8145.83米2 建筑结构 框架 耐火等级 二级 建筑高度 11.7米 建筑层数 4层 书数量 附属建筑 无 地下设施 经营区 毗邻单位 东米 南米 西米 北米 重点部位 名称 位置 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 使用性质 灭火设施 危险性 备注 配电室 一层北侧、地下夹层 56m2 灭火器、消火栓 高 中控室 地下层北侧 40m2 灭火器、消火栓 高 经营区 大厦内 6000m2 灭火器、消火栓、喷淋 中 安全出口 18处 疏散楼梯 3处 消防电梯 0个 避难层(间) 无 消防车道 环形消防车道、宽为4.8米 内部消防设施 消防水源 灭火系统 其他设施 给水形式 市政进水管 管网形式 双路供水 自动喷水系统 有 消防控制室 有 干管直径 125mm 消防水池 260m3 泡沫灭火系统 无 防排烟设施 两台 支管直径 100mm 消防水箱 18m3 气体灭火系统 无 自动报警系统 有 地下消火栓 3个 消防水泵 4台 干粉灭火系统 无 应急广播、照明 有 墙壁消火栓 21个 水泵结合器 4个 灭火器 160具 防火分区 1个 消防组织 单位法人代表 林昌永 消防负责人 郭京伟 联系电话 67629969 义务消防员数 3队 专职消防队 消防车辆 无 种类: 队员人数 21人 空气呼吸器 无 防毒面具 有 破拆工具 有 救生器材 有消防检查汇报一.一楼:1.主食区个别摊位内存放易燃物(包装袋等),以前曾清理过,但现在还存在类似问题。2.卖花摊位占用疏散楼梯口,问题相当严重,且屡整不止。3.胖哥主食摊位经常报火警。原因是烙饼时油烟超量。二.二、三楼:1.商品占道严重,个别商户把商品挂在消防喷淋管道上,存在安全隐患。2.床上用品区所悬挂的商品与灯具距离过近,容易引起火灾(按要求最少保持30CM距离)。3.商品乱摆乱挂,个别摊位有二层“阁楼”存在安全事故隐患。4.家电器摊位普遍使用临时照明灯具,所安装的线路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摊位存在乱拉电源线现象。三.广场:1.市场环形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面包车、三轮车)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垃圾房和废品屋。2.按消防管理规定,每间门市房必须配备一具5kg(ABC)灭火器。请领导落实解决上述所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郭京伟07.05.27消防检查汇报检查时间:2007年6月19日14:00--15:00参检人员:郭京伟管理部:韩少珍等5人保安部3人检查情况:一.地下室1.海鲜经营区:个别商户使用电热水器(没收B111号电热水器一个);2.个别摊位乱拉电源线;3.经营区内有烟头,可见近一时间吸烟现象反弹。二.一楼1.鲜花摊位消防栓两侧商品(杂物)堆积,每次检查都做了清理,但随即反弹;2.占用疏散楼梯间题十分严重,且屡清不止。三.二楼1.南侧箱包、服装摊位普遍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小于1米,问题比较严重;2.部分商户存在抵触情绪,没有配合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四.三楼1.家电摊位乱搭电源线,商品(照明灯具)密度过小,容易受热而引发火灾;2.个别摊位擅自搭建阁楼(3026号等摊位),存储商品超高。五.广场环行消防通道内有车辆存放。上述情况,请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郭京伟2007-6-20消防检查汇报检查时间:2007年7月19日14:00--14:50参检人员:郭京伟保安员2人(管理部因收营业执照没有参检)检查情况:一.地下室1.南消防栓旁边放有一个冷藏陈列柜,遮挡消防手动报警按钮;二.一楼1.鲜花摊位占用消防通道严重;2.F1015号摊位长期占用疏散通道及南楼梯间,防火卷帘门下杂物堆放。三.二楼1.床上用品区域有个别商户把商品挂在喷淋管道上,存在安全隐患。四.四楼1.库房在无人管理,检查发现烟头,存在安全隐患;2.食堂液化气使用、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五.广场环行消防通道内有车辆存放。请领导重视并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郭京伟2007-7-20方庄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丰方政发[2007]2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方庄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夏季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地区工委、办事处决定立即在全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时间安排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二、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对所有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一要检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完好,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二要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职工宿舍、临时工棚、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三要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设置防护栏、防护网,安全帽、安全带是否按规定配戴。四要检查雨季汛期各项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避雷装置是否安装有效,边坡、基坑、料堆、道路等是否有坍塌隐患,吊篮、脚手架等是否有防滑措施,高温作业是否有防暑降温措施。五要检查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是否规范。(二)对所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一是按照人员密集场所五项规定的要求,重点检查商市场、餐饮企业、文化娱乐场所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且符合实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设备、消防设施和电器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应急广播、监控系统、安全出口、安全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餐饮企业的厨房管理是否规范、烟道是否及时清理等。二是对正在拆迁的方庄东地区、以及“三合一”场所、流动人口聚居区进行检查,避免在拆迁过程中以及在加工生产工程中发生事故。重点检查防火和防拆迁过程中的坠落、打击、触电等情况。(三)对所有地下空间进行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在调查摸底统计的过程中,将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要的内容,重点检查地下空间使用明火、电炉、液化石油气,安全指示标志情况及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四)对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检查结合夏季特点,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要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有无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五)对所有交通运输单位进行检查一要检查各类运输企业是否落实相关制度,对司乘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检查企业有无严重违章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等问题。二要检查公路运营客车、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具有相关资质,驾驶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三、检查目标通过检查,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一是重点单位和行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达到100%;二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是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地下空间,五类人员密集场所、平房区、拆迁区等重点单位和地区的安全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四是对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和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率达到100%。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社区、各科室要严格履行宣传、督促、检查、报告的职责,凡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要坚决上报区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等从严处理,严格做到“四个坚决”:凡是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由职能部门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凡是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凡是雇用无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作业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凡是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体现法规的严肃性,杜绝亡人事故的发生。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落实检查人员,确保检查效果。地区处级领导一方面要带队对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见附件),同时处级领导和各科室还要深入到所联系社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方庄地区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检查办法》所规定的职责,对各类场所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科室要加强对联系社区的工作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各社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负全面责任,社区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贴近居民群众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全保安全检查的全面覆盖,在进行安全检查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办事处有关科室和职能部门,通过开展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打牢社区安全工作基础。各科室、社区分别于7月27日、8月3日、8月10日、8月17日将本周检查结果及检查表报综治办。(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安全大检查既要全面深入,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做到三个相结合:一是检查与自查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检查与整改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难点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三是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和经验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要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附件:《方庄地区领导带队检查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分组表》方庄地区办事处2007年7月21日主题词:安全检查方案抄送: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方庄地区办事处办公室2007年7月23日印发(共印70份)附件:方庄地区领导带队检查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分组表 序号 办事处领导 牵头科室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1 刘军 工委办 方庄购物中心、 7月24至8月10日 2 张小龙 办公室 家乐福超市时尚阳光商业市场 7月24至8月10日 3 张永梅 组织部 物美大卖场 7月24至8月10日 4 李军 宣传部 方庄市场 7月24至8月10日 5 齐建明 综治办劳动科 贵友大厦芳群园加油站成寿寺加油站 7月24至8月10日 6 秦钢 文教科计生办 文化体育健身场所 7月24至8月10日 7 施晓义 城管科劳动科 建筑工地 7月24至8月10日 8 李彤燕 民政科 新城广场 7月24至8月10日 注:各位处级领导在对上述单位进行检查以外,还要对所联系社区的地下空间进行安全检查。方庄办事处检查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纪要)2007年7月24日9时方庄办事处工委李军副书记来市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项目如下: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中控室、库房管理及广场门面房是否配备灭火器等情况。检查中存在下列问题:市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在检查市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记录情况时,非常满意,给予充分肯定;但是没有隐患整改措施记录,要求有检查、有整改、有措施。疏散通道方面:二、三楼占用疏散通道太严重,要求加大力度管理,必须达到1.5米。库房管理方面:要求要有专人管理,商户出入库房要有登记记录,以确保安全。记录人:郭京伟2007-7-24丰台区消防工作会议(纪要)时间:2007.08.3014:30主持:区安监局沈端平局长参会人员:丰台区张建国副区长、市海防局武志强副局长、区防火委员会高钟宁副主任、丰台区公安分局秦卫国局长、区督察室李军会副主任一.丰台区党的十七大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详见丰政发〔2007〕31号)。二.张建国的五点意见: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力以赴;2.加大监督力度;3.严格执法,该停就停,该关就关,该拘就拘;4.强化督查;5.要求单位加强值守。郭京伟2007.08.3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时间:2007年09月28日下午14:00地点:圣地苑宾馆二楼会议室会议由丰台区商务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组织召开会议内容:一、1.区商务局安全科长对发放安全生产资料进行重新部署、落实;2.通报北京市下半年前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事故。二、区安监局陈副局长(讲话)要求:1.提高认识,领导带头,安全生产负责人抓具体工作;2.增大安全生产设施、器材的资金投入;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抓实干;4.加强宣传,人人参与,发动群众;5.加强信息沟通工作。三、区商务局刘副局长(讲话)要求:1.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2.对重点部位、区域,反复检查、巡查;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4.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5.各个单位逐级逐层落实安全工作,明确记录;6.值班经理必须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7.商业、餐饮业开展促销时必须控制在有效安全范围内;8.保持信息畅通。记录人:郭京伟2007-09-29消防检查情况汇报2007年10月10日消防检查,存在以下几项问题:1.疏散指示标志存在故障。2.三楼商户占用消防通道,个别遮挡消防设施,且屡清不止;个别商户在摊位上搭建阁楼,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3.二楼北区办公用品内商户圈占消防栓一个;南区占用消防通道极其严重,屡清不止。4.一楼鲜花占用疏散楼梯间及疏散通道相当严重,在清理过程中商户及其不配合。5.用电安全方存在问题,未彻底整改。6.广场环形消防通道时常有车辆、杂物堵塞。以上问题望领导落实、解决。检查人:郭京伟2007-10-11会议纪要时间:2007年10月29日14:00地点:方庄办事处五楼主持人:综治办主任陈爱民内容:一、通报本月25号晚八点苏宁电器马家堡店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高空坠落两死两伤);二、安监局沈瑞平局长要求:对各个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三、陈主任要求: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施工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2、注意电气的安全检查与操作;3、“119”马上就到,各个单位有什么活动通知办事处。记录人:郭京伟2007-10-3007年度消防检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及整改方案:1.消防中控室应装甲、乙级防火门。根据市场的防火等级,建议改用乙级防火门。2.消防主机应接地,水泵房应独立设置。接地问题近两天内解决。水泵房设计在地下夹层,无法改变。3.四层办公区、卖场及其它独立房间应加装感烟探测器、喷淋头。望领导拿出意见。4.屋顶试验消火栓应加装压力表,采取防冻措施。压力表已于10月26日落实到位。5.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应有标志或使用带有字样的井盖,室外消火栓应设口径应为65MM及100MM各一个。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已通知后勤部重新刷漆,室外消火栓现只有一个65MM口径,建议增加100MM口径的消火栓一个。6.防火卷帘门应加强维护和保养。近三天内全部进行检查,有问题的通知有关人员维修保养。记录人:郭京伟2007-10-31消防安全检查及整改要求09-04#/03,丰台区消防处唐凯检查方庄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刘文源陪检,中控室郭京伟操作,启动手动报警、消防泵、喷淋泵、排烟机、防火卷帘门系统,1.中控室值班1人;要求:中控室值班2人。2.B1北门内开;要求:B1北门为逃生门,门必须外开。3.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B1北坡道口安全出口指示被灭蝇灯遮挡;要求:安全出口指示灯24小时长明,且不得有它物遮挡。4.三楼东北侧(21#)的防火卷帘门轨道变形,不能按规定时间关闭;要求:修复轨道,重新测试。5.三楼东南侧消防栓前有货物堆积,三楼南侧消防栓被玻璃门及广告遮挡;要求:消防栓不得被货物或广告牌遮挡,必须整改玻璃门。6.安全通道有货物堆积;要求:加强管理,疏通消防安全通道。7.扶梯口的货架紧靠防火卷帘门,影响防火卷帘门的起落;要求:调整货架与防火卷帘门之间的距离。8.一楼小吃部没有灭火器;要求:市场大功率用电摊位,必须配置灭火器。9.防火卷帘门质量较差;要求:检查防火卷帘门施工资质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方庄市场办公室09.03.05整改方案丰台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09年8月26日,贵处消防监督检查员检查我市场([2009]第1418号),针对检查中所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整改。一、存在问题1.疏散楼梯间的窗口装有栅栏;2.二层108号摊位附近的消火栓较隐蔽,但无标识;3.地下营业区一米以下的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有些通道和转弯处没有。二、整改方案1.改为外开式窗户,既能防盗,又不影响逃生;2.楼层内的每个消火栓(明显位置)增加一个消火栓标识牌;3.检查各楼层,按规范要求增加疏散指示标志;4.各楼层(电梯口)张贴楼层疏散指示图。三、整改时间09年9月15日前整改完毕,请贵处复查。北京方庄龙腾达业综合市场有限公司2009.8.2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灭火调查表 单位名称 北京方庄龙腾达业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类别等级 二级 地址 丰台区方庄芳星园15号 单位性质 商业 隶属单位 消防监督 丰台消防处 消防负责人 卢武彬 联系电话 67614378 消防水源及设施 位置 种类 数(容)量(m³) 管网直径(mm) 形状 压力(mpa) 内部 墙壁消火栓 21 100 环形 0.8 消防水箱 18 150 环形 0.8 外部 地下消火栓 3 100 环形 0.8 消防水池 260 150 环形 0.8 水泵结合器 水喷淋系统(个) 290 高区 高区 消火栓系统(个) 3 低区 低区 室内电梯 消防电梯 疏散通道 消防通道 消防控制室位置 自动灭火系统 2 无 4 2 地下一层北侧 有 建筑结构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主体高度(m)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使用性质 3033 8145 11.7 3 1 商用 重点部位 名称 面积(㎡) 结构 生产、储存、使用性质 配电室 56 混凝土 配电 中控室 40 混凝土 监控 单位消防组织自防自救措施 大厦建筑设计消火栓21处,地下消火栓3处,水泵结合器4处;市场配备灭火器180具,经营户配备灭火器270具;市场组建义务消防队,队员24人。 调查中发现或督促整改问题 单位盖章:调研人:调研时间:200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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