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清徐县农机局职能介绍
太原清徐县农机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机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清徐县农机化发展方向、战略、结构调整意见和农机管理的规章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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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定我县农机化发展规划、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及农机化发展、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农机执法检查。
(三)负责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发证、审验;负责农机的安全监理,进行田检路查,依法纠正、处罚违章作业,依法调查、处理农机事故。
(四)负责农机管理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农机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农机化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搜集、发布、反馈。
(五)负责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省、市组织的农机化科技、经济合作项目,参与农机化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开展农机化科普宣传。
(六)负责各项农机资金管理,负责农机化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审批、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统筹安排农机化专项投资。
(七)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对农机维修单位和维修人员技术等级的审核、定级和发证;负责农机维修质量监督。
(八)负责农机新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检测、评估和鉴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受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并依法处理;联合有关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农机商品。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太原清徐县农机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机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清徐县农机化发展方向、战略、结构调整意见和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拟定我县农机化发展规划、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及农机化发展、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农机执法检查。
(三)负责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发证、审验;负责农机的安全监理,进行田检路查,依法纠正、处罚违章作业,依法调查、处理农机事故。
(四)负责农机管理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农机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农机化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搜集、发布、反馈。
(五)负责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省、市组织的农机化科技、经济合作项目,参与农机化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开展农机化科普宣传。
(六)负责各项农机资金管理,负责农机化工程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审批、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统筹安排农机化专项投资。
(七)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对农机维修单位和维修人员技术等级的审核、定级和发证;负责农机维修质量监督。
(八)负责农机新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检测、评估和鉴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受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并依法处理;联合有关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农机商品。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