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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手册神学手册2424.上帝的审判 吉尔哈德·F·哈塞尔 介 绍   审判的主题如同救恩的主题一样,弥漫在整本圣经之中。从创世记至启示录,都编织着这一对孪生主题──审判与救恩。这是因为救恩与审判正反映出上帝性情的公义与慈爱的双面特征。因此,这反映出公义与慈爱的救恩与审判的双重主题,不能,与不可分割,否则,就会失去其丰盛与彼此相辅相成的功用。   审判需要人细心注意,因为它涉及(a)在一个不公义世界中的上帝的公义问题(theodicy—神义论);(b)对错行的惩罚;(c)无辜之人的受苦;(d)善恶之争的解决;(e)罪与受苦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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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上帝的审判 吉尔哈德·F·哈塞尔 介 绍   审判的主题如同救恩的主题一样,弥漫在整本圣经之中。从创世记至启示录,都编织着这一对孪生主题──审判与救恩。这是因为救恩与审判正反映出上帝性情的公义与慈爱的双面特征。因此,这反映出公义与慈爱的救恩与审判的双重主题,不能,与不可分割,否则,就会失去其丰盛与彼此相辅相成的功用。   审判需要人细心注意,因为它涉及(a)在一个不公义世界中的上帝的公义问题(theodicy—神义论);(b)对错行的惩罚;(c)无辜之人的受苦;(d)善恶之争的解决;(e)罪与受苦的结束;但是最重要的是,最后审判会在所有祂所造的生灵心中,无论其为忠心或沦亡,为上帝辩白──祂的品格,律法,政权,藉之使宇宙获得永远的和平与安全。这样,审判在圣经中,就被称为永远福音的一部分(启14:6,7)。   I、审判的语言   一、旧约中讲到审判的语言     1. 希伯来字根Spt及其衍生字     2. 希伯来字根Din及其衍生字     3. 希伯来字根Rib及其衍生字   二、新约中讲到审判的语言     1. Krino字族     2. 名词Krisis     3. 名词Krima     4. 名词Krites Ⅱ、历史过程中上帝的审判   一、创世记中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1. 罪,堕落,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2. 该隐的罪,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3. 对世人的罪,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4. 对所多玛蛾摩拉的罪,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二、对万国与以色列的罪,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1. 对迦南人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2. 对万国的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3. 对古以色列人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三、上帝的审判职分   四、上帝依行为施行审判   五、人类行为的自然后果与惩罚性审判 Ⅲ、历史终结时上帝的审判:最后审判   一、普世性最后审判概述     1. 旧约先知中普世性最后审判     2. 耶稣教训中普世性最后审判     3. 使徒教训中普世性最后审判     4. 放在世界末了的普世性最后审判   二、普世性最后审判的详细描述     1. 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     2. 基督复临后的千禧年审判     3. 千禧年后的执行审判 Ⅳ、审判与基督徒生活 Ⅴ、历史概览   一、自早期教会至启蒙时期的上帝的审判   二、自启蒙时期至现今的上帝的审判     1. 自由派神学中的潮流     2. 福音派神学中的潮流     3. 复临信徒的认识 Ⅵ、怀爱伦注释   一、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   二、基督复临后的千禧年审判   三、千禧年后的执行审判 Ⅶ、参考文献   Ⅰ、审判的语言   圣经中关于审判的语言丰富而多面化。但是在圣经一些地方出现的审判主题却没有使用典型的审判词汇。研究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中明白的审判语言,会使人的悟性得到启发。 一、旧约中讲到审判的语言 1. 希伯来字根Spt及其衍生字   希伯来字根Spt在旧约圣经中,用过642次,有动词形态,也有名词形态。这些词指被破坏,被打搅的关系的恢复行动。   希伯来文sopet用了58次,指一个人去测验被告是否有罪,之后对这个人作出有利或有损的判决(申1:16;撒上7:15-17)。但是,“审判者”也是帮助者或“救助者”(士3:9,15;赛19:20;尼9:27)。审判者的目标是带来康宁与和平(希伯来文Salom)。审判提供救助,证明为义,拯救,或定罪与惩罚。   名词“审判”或“公义”(希伯来文mispat),使用过424次。在其众多意义之中,与审判适切关联的列在下面:   (1)司法的判定200次;(王上20:40)   (2)司法案件(赛3:14);   (3)人的活动中的权威,公义,与正义(诗106:3;箴12:5)尤其是   (4)指上帝的特性(申1:17;32:4;诗119:149)。   上帝对埃及诸神,对埃及头生的,施行审判(出12:12;民33:4)。“用伸出来的膀臂重重地刑罚埃及人”,救赎以色列人(出埃及记6:6)。   以色列人也经验过上帝的审判(结5:10,15)。上帝可以用兵祸(“刀剑”,赛3:25;耶9:16)或自然灾害带来这些审判,如结14:21所说:“我将这四样大灾,就是刀剑、饥荒、恶兽、瘟疫降在耶路撒冷。”(以西结书14:21)背约、不忠实与悖逆的以色列人,受过上帝惩罚性审判,如同上帝审判异教国家,如摩押和埃及一样(结25:11;结30:19)。但是,存留的人将逃脱,耶和华会使他们复兴(摩9:11-15)。这忠心的余民会获得上帝亲自保护脱离仇敌与欺压他们的人。上帝会“向四围恨恶他们的众人施行审判”(结28:26)。   希伯来字根spt的动词形态【行审判】,常含有在关系断裂的二人之间(创16:5),或二个团体之间(士11:27)施行审判。这样,借着第三者的审判,他们就可和好,归回和平状态(希伯来文salom)。   审判动作可用定罪的消极判决结束(结23:45);或用被告得洗雪的积极判决结束(诗10:18;以上帝为主;赛11:4;诗82:3以人为主)。在申25:1说明了这一点:“人若有争讼,来听审判,审判官就要定义人有理,定恶人有罪。”   受欺压者呼喊说:“判断我!”“伸我的冤!”(诗7:8;35:24;43:1)这呼吁是向上帝发出,求祂审判,或为受欺压的人伸冤,期待祂施行拯救。惟有上帝能施行公正的审判与最终的伸冤。   从希伯来字根spt的各种用法中,显然在上帝与人的审判工作中,重要的是双方面:定罪与惩罚,及伸冤与拯救。各种形式都可以使用,或积极,或消极。审判本身并非消极。 2.希伯来字根Din及其衍生字   虽然其基本意义为审判,Din更狭窄地表达了在法律案件中的权威性,其判决必须完全遵守。Din的动词形式常在平行句中与spt的动词形式并用(诗9:8,9;140:12,13;箴31:9;赛10:2),显示其意密切相关。   上帝借着拯救祂的子民,称他们为义,“为他们伸冤”(申命记32:36),并“向众民施行审判”(诗7:8,9)。这位弥赛亚君王,必“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诗篇72:2)。在消极方面,祂必对祂的子民“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创15:14)。祂也必对祂犯错的以色列“审判众民”(以赛亚书3:13)。   希伯来文din的名词(使用19次),其含义有:“法定权利”(申17:8;耶5:28;诗9:4,5;箴29:7),“讼诉案件”或“案件”(伯35:14;斯1:13)。它也可指上帝从天上所作的审判或判决(诗76:8)。   名词dayyan“审判者”或“保护者”,出现在撒上24:15与诗68:5,6,作为上帝的称号。上帝是审判者。但以理的名字,其字根为din意为“上帝是我的审判者”。   亚兰文名词din在但4:37,34,指天上的君王,其意为公义。这同一个名词也用在但七章天上审判的景象里,意指法庭(但7:10),与至高者为祂的圣民所施行的审判(22节)。 3. 希伯来字根Rib及其衍生字   rib基本的字义为“争论”,“争吵”,“争竞”,“争斗”(创26:20-22;民20:3;申33:7,8)或意指“执行法律案件,从事讼诉”(赛3:13;耶2:9;何4:4;诗74:22)。   rib的名词形态(使用62次),指人与人之间或群体之间的争论(创13:7;申25:1;赛58:4)。但是,与我们的主题最有关联的是用在“约的讼诉案件”(诗35:23)。上帝被描写为人或团体的法律上的帮助(撒上25:39;撒下22:44;诗35:1,23;哀3:58)。耶和华在争论中(或法律案件中)攻击万国(耶25:31;51:36)。祂也在约的讼诉中用言词攻击祂的子民以色列(何4:1;弥6:2;耶2:9);又为它们争战(耶50:34;51:36)。耶和华是审判者也是辩护者。祂同时担任检察官与辩护律师。 二、新约中讲到审判的语言   新约圣经中普通话希腊语,有一批字用以表达审判各方面的观念;其精确的意思要依字的本身与其上下文而定。 1. Krino字族   希腊动词krino──意为分开,分别,分割,分划,审判──被用为在人的审判环境中法律技术词语,意为审判,案件判决,带到法庭等(如路19:22;约7:51;徒25:9,10)它也用在上帝或基督为审判者的审判之中(约5:30;8:16;林前5:13;提后4:1;雅2:12;彼前4:5;启6:10)。   有时候,“定罪”与“惩罚”的意思,比“审判”更为适合。比如:“上帝差祂的独生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非审判世人)。”(约3:17,18)知道律法的人会被律法定罪(而非审判)(罗2:12)。“主要审判(或惩罚)祂的百姓。”(来10:30) 2. 名词Krisis   这个名词被译为“审判”,“定罪”,“惩罚”。但它多数时候,依其后随着的定罪与惩罚所表达的,是惩罚性审判。在彼后2:4,11节中,crisis被用为指带来定罪的审判。“审判的大日”乃是由上帝审判定罪的日子(9节)。   约翰福音中有一些字。耶稣用以指现今的审判。约12:31指撒但的审判。“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16:11说,保惠师要教导关乎审判(crisis)的事,“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英文标准修订板译为“已经定罪”)   撒但的审判是指他活动的范围受了限制。他的定罪是限制他的活动在这个世界上;而“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5:19)。   在耶稣的教训中,那住在祂里面的人,现在就有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那已经有永生的信徒,仍然要死。但是,基督在末日要让他们复活(约6:40)。虽然他们不在定罪之下,但是他们仍然要经过审判。约5:24解释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耶稣的这些话,并不教训人说,信徒不会再经过审判。约5:24,乃是19-30节经文整体的一部分。上下的经文显明,父已经将所有审判(crisis)的事,全交给子(22节),显明现今的审判并不让人免去将来的审判。   现今导致永生的条件,包括听耶稣的道,相信父差遣祂来(24节)。这两个条件都是现在主动分词,指出信徒必须保持在听与信的情况中,才能使他们经验中的永生继续成为实在。永生并非一种永远不会丧失的情况或条件。只有那些留在基督里的人,它才是现今信心的实在。对背道的信徒,永生已经丧失,审判决定他或她的命运。   保持忠心的信徒,不会进入审判(krisis),其意不被定罪或惩罚。因此,信徒不会被定罪。   约3:19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crisis)就是在此。”(约3:19)此处清楚强调的是,“分开”与“分别”。面对基督的人,分别自己成为门徒(爱光),或反对的人(爱黑暗)。遇见基督的人,基督就将crisis带入他的人生,强迫他们作决定,接受祂或反对祂。决心接受祂的人,不会在将来最后审判时被定罪。但是那些拒绝祂的人,就必在那时面对定罪与惩罚。 3. 名词Krima   krima虽然一直被译为审判,但它常含有决定或法定判决的意思。krima常用在消极的意义中,比如定罪,上帝审判中消极的判决结果(彼后2:3;犹4;启17:1)。在一些情形下,判决为消极时,这个意思都是适合的(可12:40;罗13:2;加5:10;提前5:12;雅3:1)。   在一些上下文中,krima巨有积极与消极的双方面。有神圣的判决(krima)对圣徒有利,但对她(巴比伦)定罪(启18:20)。在这段经文中,krima清楚地讲到上帝所作对祂忠心子民有利、与对巴比伦不利的判决。   启20:4的上下文显明,krima意为“审判”。在千禧年审判中,这个词用为描写那时蒙判为义,坐在宝座上圣徒的活动;他们坐着行审判,有权柄审判恶者,预期会作消极性判决(请注意但7:10,22节中上帝坐着审判圣徒的类似图画)。在这里使用这个名词似乎是因为其典型定罪的消极意义(参考启17:1;18:20)。在此所讲到的审判工作,就是保罗所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林前6:2,3)这项工作牵涉在天上仔细审查恶者的记录(参阅启20:12-15节惩治恶者的情形)。 4. 名词Krites   这个名词译为审判者,可以是人(太5:25;路18:2,6;徒24:10),也可以是上帝。来12:23讲到“有审判众人的上帝”。雅4:12讲到基督是审判者:“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祂被描写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提后4:8),“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徒10:42)及“站在门前”的审判的主(雅5:9)。   Ⅱ、历史过程中上帝的审判   先不说末时,为何在历史过程中需要审判?什么情形需要审判呢?上帝的爱岂不是已经够了吗?上帝的爱会高过上帝的审判吗? 一、创世记中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从圣经的起始,在罪,审判与恩典之间就有着深邃的关系。这种相互间关系,不仅在创世记,也在旧约圣经历史书卷中见到。它在先知书及圣经其它部分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 罪,堕落,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试探者成功地将罪带入了世界,将人与世界本身都改变了。上帝立刻进入,发出神圣的呼召:“你在那里?”(创3:9)这项呼召不该看为定罪,而是一项回归上帝,脱离撒但及他所带入世界罪的捆绑的邀请。创造主介绍自己是救主,发出赐下恩典的呼召。这位施恩的创造主也是审判者。祂审判的工作包括咒诅蛇(创3:14)。在这项行动中,判决已经宣布,并执行。上帝也审判了亚当与夏娃(16-19节)。   在人类历史的起首,在罪,审判,恩典之间的关系就出现了,并为圣经其余部分定好基调。上帝在赐下第一个弥赛亚的应许之后,藉之使蛇与女人之间彼此为仇,并宣布女人的一个后裔将破碎蛇的头(创3:15)。宣布定女人的罪,关系到生产的痛苦,及对丈夫的依赖(16节)。这项判决具有医治与抑制的双重目的,显明了上帝的恩典。它乃是要重建破裂的关系,确保夫妻关系,并建立与创造主──救赎主的新关系。它也具有抑制罪恶增强的目的。   对亚当的审判(定罪)也是医治性与抑制性的。亚当要为食物劳力,汗流满面(19节)。这也是上帝要抑制罪恶影响较大的救赎计划。工作对浪费的懒惰乃是有益的解药,并提供幸福与成就的喜乐。   一些圣经的基本审判观念浮现出来了:   1、审判可能是医治性与抑制性的。上帝借着发出新命令,保持对罪的控制,建立新关系,与减少罪的衍生。   2、罪是违背上帝清楚的命令。赐下这些命令是为了保护始祖不犯错,不将灾祸带给自己与世界。因此审判乃是违背表达在上帝律法中上帝旨意的结果。   3、审判中的医治面(若有),乃是为要带来更新与复兴;其目的在于抑制罪恶,使人可以忠于创造主与救赎主。 2. 该隐的罪,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该隐与埃布尔的故事显明,罪增长到新的强度。罪导致为了正当崇拜而杀死兄弟(创4:1-16)。该隐直接被上帝问他两个问题:“你为什么发怒呢?”(创4:6)“你兄弟埃布尔在那里?”(9节)该隐受了审判(10-12),“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创4:16)   该隐埃布尔故事中一连串事件,可以简要的写在下面:人犯罪(3-8节),上帝介入施行审判(9-12节),赦免的恩典保护(13-15节),惩罚的经验(16节)。明显的,上帝不仅在审判与惩罚中,也在将来的恐惧中提供恩典的保护上,都扮演着决定性角色。   审判看来既具惩罚性,也具医治性。它控制罪,抑制惩罚的后果,并保护该隐不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待遇(出21:23)。 3. 对世人的罪,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创6:1-4中上帝儿子(塞特的后裔)娶人的女儿(该隐的后裔)为妻的故事,提供了我们人性堕落,遭致洪水灭世的背景(创6:6-9)。   到了挪亚时代,“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世界在上帝面前败坏,地上满了强暴(创6:11);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创6:12)。这种普遍的败坏包括人的思想与行为。道德上的动机使上帝用毁灭性洪水作出惩罚性审判。   在古世界中,圣经的道德动机,是独一无二的。所知古代近东的一切洪水故事,无论是苏美人,或阿卡德人的,都没有上帝审判的道德动机。所有非圣经的洪水故事中,它们的神,都随意行动降下洪水,毫无道德理由说明其严厉的处置为正当。Atrahasis的史诗说,众神降下洪水因为人在晚上筵宴中的嘲杂声打扰了神的睡眠。   但在另一方面,圣经故事显露出这位上帝,因为人的道德败坏,罪恶前所未有的猖獗,就施行审判。洪水的上帝审判显明了,审判是惩罚性,让罪人依其不肯悔改的恶行获得该得的惩罚。它也指出,审判具有一种抑制的目的,让罪停止蔓延。虽然上帝宣布要除灭地面的一切生命(7,13节),但祂恩慈地启示祂拯救回归祂的人的计划(14-22节)。创世记故事中上帝的审判,既非任意,也非不分青红皂白。   上帝的恩典也在工作。120年的宽限期宣布了。其间呼请人归向上帝而得救。借着供备一条从灭亡世界逃生之路,恩典也彰显出来了。一批忠心的余民要建造准备好一只方舟(17,18节)。   在洪水记录中,也有一个特别的次序:(1)罪的滋长(1-5,11,12节),(2)因为罪上帝宣布审判(6,7,13节),(3)赦免的恩施行拯救(14-22;7:1-5),(4)施行惩罚,相信的余民得救(创7:1-8:22)。 4. 对所多玛蛾摩拉的罪,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创世记19章的故事再次显明了审判与拯救的同时进行。它再次显明上帝直接行动,没有任何人的参与,将惩罚性审判降在平原中这两个城市。两个使者来到那城,罗得请他们到他家中过夜(创19:1-3)。城中的一些男人想要与这些生客进行不正当的性行为(4-6节)。这项恶行使他们恶贯满盈。这些天来的客人就告诉罗得,他与他的家人必须离城,“免得你因这城里的罪恶同被剿灭”(创19:15)。   这故事的结局记载,上帝“倾覆罗得所住之城”(创19:29)。依24节的记载:“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那位经他人之手直接毁灭这两个城的是耶和华自己。祂使用了大自然的工具带来惩罚性的审判。   此处如同普世的洪水,并非上帝丢弃这两个城市,从这两个城市退出,让人能够毁灭自己。上帝乃是亲自阻止他们行恶。祂是恶人的审判者与毁灭者。但同时祂也是忠心的余民的救主。审判,恩典,与救恩,彼此发生交互作用。   创世记中记载的审判,为圣经其它部分救恩审判的相互关系模式,立下了基调。完美的创造已被罪永远破坏。并且这罪继续滋长至可怕的程度。在人类历史不同时间需要上帝的审判。上帝的恩典一直工作,一直在呼召人悔改,回归慈爱赐福的上帝。祂的旨意是拯救那些愿意得救的人。从非法吃禁果到杀人,到任意屠杀,到完全腐败,暴行,并淫乱不道德至于极点,都分别受到上帝的审判。上帝的审判,对悔改的罪人,具有医治性目的;对顽梗悖逆的人具有责备与惩罚性的目的;其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是为抑制罪恶。   这个记录也显明,上帝仍是最后与独一的审判者。祂是既公正又公义的审判者,祂也是显明恩典的上帝。上帝的审判并不与祂的恩典及慈怜分开。亚当与夏娃受到公正的审判,但是上帝的恩典也抑制住死刑的威胁。该隐被驱逐,但是恩典的记号放在他身上,保护他。普世洪水毁灭了地上的一切生命,但那只是在上帝恩慈地向所有悔改的人发出过救恩邀请之后。上帝的审判并非岐视,任意,或专横。上帝的公义只是适当的施行,并加以抑制。那些想望恩典与慈悲的人,都可以得着。 二、对万国与以色列的罪,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圣经,尤其是旧约圣经,包含着许多段经文,讲到许多国家接受上帝的审判。这个题目先从迦南人与异教国家去看。之后,再论到上帝用审判与恩典对待以色列。 1. 对迦南人,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在上帝与亚伯拉罕所定的约之内,上帝立约的应许是,为亚伯拉罕的子孙预备一块地(创12:7;17:8)。在以色列人之前住在那地的居民,将要有机会认识真神上帝并跟从祂。   亚伯拉罕的后裔,将会为奴,受欺压四百年(创15:13)。之后,上帝将审判他们所服事的国家(14节)。祂讲的是欺压以色列人的埃及。以后在第四代,他们要回到迦南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15:16)。因此预备了更多的恩典与慈怜的时间,好让在以色列之前那地的居民能认识真神上帝,归向祂。   创15:16集体的称呼“亚摩利人”,显然包括19-20节中所列举的各民族。这些同样的民族,也出现在以色列人占领迦南地时所驱逐的民族中(出13:5;书3:10)。有关迦南地居民圣经外的数据,加上圣经数据,显明了这些民族的品格。   迦南人行不道德的事,尤其是作为其宗教崇拜的一部分。迦南人的宗教为多神教。其主要的神为El,最活跃的神则为巴力(民25:3)。Athirat是El的配偶。她邪教的象征为Asherah。巴力的配偶是Anat女神,神Mot在Anat手中丧命,是以最残酷的方式形容的。带到迦南人各种神面前的祭物,也有献人为祭,尤其是献孩童给摩洛为祭。宗教娼妓及其可怕淫秽作风,乃是迦南人多子邪教的一部分,又行占卜。   在亚伯拉罕时代,上帝宣布说,亚摩利(迦南)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15:16)。他们该有一段恩典试验时期、一个更多慈怜的时期。他们要有机会寻得真神上帝并归向祂。上帝让亚伯拉罕与他的后裔,住在他们中间,为的是让他们可以寻得上帝与真正的得救之道。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不久就遭遇以扫与其赫人妻子所生的后裔亚摩利人(创36:2,10-12)。在利非订亚摩利人从后方攻击以色列人(出17:8-13;申25:17,18)。   有一句有意义的话说,亚摩利人“不敬畏上帝”(18节)。虽然他们应该已经从他们的祖宗以扫认识真神上帝,听过上帝对埃及人行过的事,见过上帝如何在出埃及时彰显过祂的大能,但他们选择蔑视上帝。亚摩利人这种卑鄙的背叛使他们的恶贯满盈,上帝惩罚性审判,就临到他们。“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出17:14)上帝用以色列人打败了攻击他们的亚摩利人(6-16节)。那不逊于公义的爱,要求亚摩利人必须经验这项惩罚性审判。   当以色列人进入希实本王西宏的疆土时,以色列人求从他的地经过,并为粮与水付费(申命记2:27-29),但西宏拒绝,因为他心中刚硬,性情顽梗(30节)。这暗示西宏有机会认识并跟随真神上帝,但如法老一样,他的心刚硬,对上帝抱着顽梗的态度。他的罪孽因为这项蔑视上帝的顽梗已经满盈。上帝就要用祂的大能审判他(32-36节)。这是责备性与惩罚性的审判。之后,巴珊王噩也被打败(申3:1-11)。这样,“我们从约但河东两个亚摩利王的手将亚嫩谷直到黑门山之地夺过来。”(申3:8)   古时名城耶利哥的陷落,乃是由上帝行神迹造成。这座城防卫周密,但是上帝亲自使耶利哥的城墙倒塌(书6:1-24)。耶利哥城战争的记载,显示出领袖乃是上帝。作为审判者,祂使用自然的人的工具施行审判。这故事乃是旧约圣经记载所有征服战的典型。耶和华领导以色列人从事征服战。当以色列人自行领导时,像攻打艾城的记载一样,就完全失败(书7:1-5)。以色列已被上帝呼召,作为审判的工具,这样,表现出以色列政治权力与战争的完全不同取向。上帝的旨意是,在祂的神权国家里,祂要掌权,施行领导。他们不可擅自行动。不幸的是,他们没有长久顺从上帝的计划。   那审判万国的乃是上帝。这项观念将征服战争列入其自己的范畴。在上帝吩咐下可以使用人作工具。祂使用以色列教导人有关罪恶,拜偶像,与悖逆之可怕的后果。以色列也学到了跟随异教国家,后果会如何。   上帝也使用大自然为工具,如冰雹(书10:11),黄蜂(书24:12),瘟疫(出32:35),或饥荒(耶11:22)。在挪亚的日子、审判借着水降临。在毁灭所多玛,蛾摩拉时,上帝用硫璜火(创19:24)。上帝执行审判的方法,可以直接用超自然的工具(“我要差遣使者在你前面,撵出迦南人、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出33:2)。直接用大自然的工具(水,火,饥荒,瘟疫,冰雹,黄蜂等),或间接的用人作工具(以色列,之后用亚述,巴比伦)。   旧约圣经中描述的迦南人被灭,乃是听从上帝明白的命令:“耶和华你上帝将他们交给你击杀,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恤他们。”(申7:2)   有些人认为,古迦南人的毁灭,与圣经所讲上帝的慈爱与怜悯相冲突。我们已经看见,迦南人的毁灭,属乎更大境况的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的罪恶,淫乱,并在赐给他们的恩典试验时期中不肯归向上帝,以及他们以悖逆,蔑视的态度对待以色列的缘故。显然四百年的试验恩典时期,对他们没有产生效果。他们与他们的后裔,仍然是悖逆的、淫乱的,如同迦南人的宗教所显明的。   圣经的图画显明,这些人有过充分机会认识真神上帝。亚伯拉罕住在迦南人中整整一个世纪,他的儿子艾萨克整个一生,180年;以东人的祖宗是以扫。但是他们并不归向上帝。他们最先以蔑视上帝及不顾旅居者需要的态度对待以色列人。迦南人已经见过上帝如何对待埃及人,并祂如何行神迹保护及照顾跟随祂的人。但迦南人继续悖逆,蔑视上帝,拜偶像,攻击与虐待上帝的百姓。上帝的公义与慈爱都要求他们必须接受审判,按照上帝的领导与行动,经验他们自己行为的后果。 2. 对万国,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旧约圣经先知书中,含有许多上帝审判万国的话。这些话第一个主要单元出现在阿摩司书的开头(摩1:3-2:16)。那里提到的国家有:亚兰(3-5节),非利士(6-8节),推罗(9,10节),以东(11,12节),亚扪(13-15节),摩押(2:1-3节),也有犹大(4,5节)与以色列(6-16节)。   这些预言开头都说:“耶和华如此说”,显示审判来自上帝。在每一个预言中,都直接的说:“耶和华如此说:XXX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这继续强调,为了各国犯罪使罪孽满盈,上帝积极地施行责罚性审判。上帝要各国为所行的负责。   责罚性审判不是基于自动,或行为与后果之间的机械关系:上帝不动,后果自动随着行为而至。在历史中,经常描写上帝是在积极施行审判。各国必需依照上帝的道德标准而活。   其它的小先知,也含有攻击各国的神谕,如约珥书(3:9-17),西番亚书(2:4-15),俄巴底亚书(1-6节),撒加利亚书(9:1-6)。约拿书整卷,都是讲对亚述(并对乔纳)的审判与怜悯。   以赛亚书包含一系列审判的预言:攻击巴比伦(13:1-22),亚述(14:24-27),非利士(29-32),摩押(15:1-16:14),亚兰(17:1-14),古实(18:1-7),埃及(19:1-1720:3-6),以东与亚拉伯(21:11-17)与推罗(23:1-18)。杰里迈亚书46-51章,与以西结书25-32章,包含了更多的审判列国的神谕。这些审判列国的预言,显明上帝乃是真正审判万国的主,并且祂审判的领域广及万国的罪孽(参阅耶51:2-23,25,26)。   “耶和华的日子”这个词,用为审判外邦国家的日子(赛13:9;耶46:10)及审判以色列的日子(摩5:18-20)。   但以理书也讲到末日审判之前的列国的审判。这卷书主要是末日的启示,自巴比伦时代(2:28)起,经过玛代波斯(8:20),希腊(21节),罗马与小角(9:23-25),直到末时(17,19:11:40:12:1)。这四个帝国的每一个,都受到审判而亡国(7:11,12)。上帝不仅对列国历史次序有先见之明,先预言她的兴起,活动,与败亡,祂并且积极参与历史的形成。“祂废王,立王”(但2:21)。祂是万国与世界历史伟大的审判官。 3. 对古以色列人,上帝的审判与恩典   借着上帝在历史中的干预,以色列被建立成为一个国家。在西乃山上,上帝恩慈地为在旷野的那一代人预备了一个约(出19-24)。出埃及的那一代人经验了救赎,拯救,从灵性与肉体的奴役中得自由(出1-18)。西乃山的约与上帝建立了一种深厚关系(出19:1-6)。   上帝在与她们所立的约中,包括了一个普世的道德律,使他们可以生活美满。这约要管理他们与上帝之间的爱的关系(十诫的前四条),以及他们与人的关系(十诫中其余的六条)。这样,十诫就会为上帝与人,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整体的标准。   那赐给古以色列人的仪文律,乃是为那些堕入罪中的人可以获得赦免,可以藉代替的祭物赎罪,使罪人与圣洁的上帝恢复充分的约的关系。仪文律乃是为应付以色列人的罪,直到将来弥赛亚真实的祭物使其成全。饮食律(利11:2-23,41-45;申14:3-21)则追溯到以色列之前的时代(创9:2-4),并要在以色列时代之后继续发挥作用(徒15)。   所有这些律法──有其不同的根源,设计,与功能,──乃是上帝为以色列人所定的基本计划。“这样,在以色列,一切律法,都称上帝为主,为审判者。在此,与上帝之间旧约的关系,清楚地显明了。在神学上使用法律名词,只在对自然神祇的信仰,被崇拜者建立历史关系的个人上帝信仰所得胜时,才有可能。”(Theological Dictionary0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Eerdmans,1964-19763:925)这约的关系,包括普遍性,与时间性的律法,乃是以色列违背约时,上帝审判以色列的基础与理由。   对以色列的审判,与约的赐福与咒诅相关联。在长篇幅的重述约的律例典章的末尾(申5-26),出现了约的赐福与咒诅(申27;28章)。在申命记三十章中,摩西警告以色列人,要保持忠于上帝的约,选择“生与福”,不选择“死与祸”(15,19节)。利未记也将约的福与祸列出对比(利26:3-13;14:39)。以色列的历史就是这些福与祸的应验。   可悲的是,以色列一再对立约赐福给他的上帝与律法悖逆。为了叫以色列回到他与上帝的正当的立约关系,上帝曾差遣祂的众先知,呼召他们悔改,并将他们恶行的可怕后果警告他们。上帝曾一再对他们提出约的诉讼(希伯来文rib;何4:1-3;弥6:1-8)。   上帝对祂百姓的约的诉讼,弥6:1-8节有详尽的论述。先有召集令,叫以色列人听(1节),因为上帝与祂的百姓争讼(rib)(2节);祂在山岭,冈陵,地永久的根基前为祂的案情争辩(1,2节),祂向被告发问,要求辩护(3节)。祂说祂曾怎样照顾以色列,并说祂为何有权要求他们(4,5节)。以色列回答时问,要献上什么祭物才能恢复与上帝的关系(6,7节)。合适的回答是,不可是空的祭牲,而是顺服上帝的信心生活:“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8)以色列应该依照赐福之约的义务,标准,与律法而活。回答的确要求祭物,但是必需先在内心献上自我,显明与上帝相和谐,外在的牲畜献祭,才有意义。   “耶和华的日子”一词,最先出现在在摩5:18-20。这个词在六卷不同的先知书卷中出现过十六次。但若是我们认为它是“耶和华有那一天”,“耶和华发怒的一天”,“那一天”,“____的一天”,“____时候的一天”,我们就可发现它曾使用过两百多次,主要的在旧约先知书中。在旧约圣经中,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耶和华的日子”,常是指对上帝百姓的审判日。   阿摩司时代的以色列人流行的观念是,“耶和华的日子”是为以色列伸冤的日子,因为在他们受到敌人威胁之时,耶和华会来拯救它们。但是阿摩司宣称说“想望耶和华日子来到的有祸了!你们为何想望耶和华的日子呢?那日黑暗没有光明,景况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或是进房屋以手靠墙,就被蛇咬。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摩5:18-20)这种与一般人所想相反的说法,意在要使以色列从虚假的安全感中觉醒过来,好让以色列认真思想他们严重的悖逆。其目的是宣布什么事要临到他们,如此可以使他们在为时未晚之前,回归耶和华。他们若要坚持行恶,上帝就会审判祂的百姓。因为他们已破坏与祂所立的约,就会给与该得的惩罚。   上帝审判的目的,乃是让以色列面对他们偏离所立的福约时所选择的死亡之物的现实,他们若继续走这条路,他们必需知道,就意味着与生命断绝,与赐给他们生命的上帝隔绝,导致他们的上帝会亲自使他们毁灭与死亡。它也能净化以色列,并恩慈地挽回祂的百姓。上帝使用审判作为炼净的火,熔化除去一切杂质(赛1:22-25)。审判会带来正义,并惩罚恶行。他们的罪孽与恶行要求公义,错误必须矫正。   以色列继续走叛逆的路,就经验审判。北国的各支派,经历许多警告与归回上帝的信息之后,终于在主前722年被掳到亚述。南方的犹大,也在主前586年,同样在拒绝许多先知的警告与劝勉之后,悲惨地结束,而那本是可以避免的。   但以理著名的祷告(但9:4-19),讲到上帝,“向爱主、守主诫命的人守约施慈爱”(但9:4),以及以色列得罪上帝的事(7节)。他也承认他们没有“遵行他藉仆人众先知向我们所陈明的律法”(但9:10)。但以理讲到“摩西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但9:11),并恳求上帝的“大怜悯”(但9:18),承认一切罪孽,恳求赦免(9,19节)。借着容许以色列人回归,重建圣殿与耶路撒冷,上帝的怜悯慈爱与恩典就彰显出来了(拉1:2-4;6:6-12;7:11-26;尼1,2)。一段七十个七或490年的特别恩典试验时期,赐给了以色列,这段时期结束时,“祭祀与供献止息”(但9:24-27)。在这些经验中,上帝显明,历史在祂的掌管之中。祂的百姓何时听祂,祂就领导祂的百姓。祂以祂自己奥秘的方式,最终掌管着世界上的事。现今流行的信仰,认为上帝是一个情感主义的,爱的小神,对罪视若无睹,爱人而不管人的行为如何的看法,乃是与圣经所描画的上帝不符合的。 三、上帝的审判职分   圣经一致的见证是,神圣的审判者与撒但和他的使者都要求人为他的行为负责。我们研究的这一部分特别提到圣经中主要讲到上帝或基督为审判者的篇页。   亚伯拉罕发出问题说:“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这证实上帝乃是审判全地的主的话,又再一次证实祂会凭公义行审判。   上帝赐给摩西的关乎祂自己的启示,证实耶和华上帝“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上帝在这项自我启示中,将恩典与审判,爱与惩罚放在一起。祂也说,这满有怜悯与恩慈的上帝,是一位公义的审判者,不会让有罪的不受惩罚。这些上帝的话,在整本圣经中到处被引述(民14:18;申5:10;诗86:15;珥2:13;拿4:2;鸿1:3)。   第二条诫命清楚地说,上帝要对恨祂的人,“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上帝是审判者,而祂以爱与怜悯施行审判。惟有“恨我的”(诗69:4)拒绝依祂的旨意而活的人,会经验上帝的审判。   诗人讲了很多有关上帝审判的事。“惟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他已经为审判设摆他的宝座。祂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正直判断万民。”(诗9:8)祂以公义审判全地,因为祂是“公义的审判者”(诗7:11),“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97:2)。其实,“诸天必表明祂的公义,因为上帝是施行审判的。”(诗50:6)“祂来要审判全地。祂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祂的信实审判万民。”(诗96:13)诗人祷告说:“上帝啊,求你起来审判世界,因为你要得万邦为业。”(诗82:8)   先知以赛亚说:“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设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祂必拯救我们。”(赛33:22)审判者──赐律法者──君王──救主的次序,在其范围的广泛与简洁上,令人折服。   天上的审判者可以看见人看不见的,因为他看透人心。上帝知道一切动机与行动的推动力。祂有能力在人的内在,在所有社会层面,在动机透视方面,并那属乎人的遗传的倾向上,看见与了解所有证据每一方面。诗人说:“祂晓得人心里的隐秘。”(篇44:21)主对撒母耳说:“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16:7)上帝给孤儿和受欺压与受逼迫的人伸冤(诗10:18;35:24)。大卫在留下扫罗王的命后对他说:“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是非,在你身上为我伸冤,我却不亲手加害于你。”(撒上24:12)他又加上说:“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施行审判,断定是非,并且鉴察,为我伸冤,救我脱离你的手。”(撒上24:15)   弥赛亚“公义的苗裔”(耶23:5)要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6节)。弥赛亚将救恩与公义带给祂的百姓。拯救与审判都是以祂的公义为基础。上帝的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上帝的公义是上帝性情另一个基本面,在祂的审判中表现出来。诗89:14与97:2中的希伯来文mispai应了解为由上帝审判发出的公义。在此公义有着积极的意义。对无罪之人上帝的审判表明,他们是公义的,为他们申冤。忠信的人寻求上帝的公义,并在其中喜乐(诗48:11;97:8)。义人热切地等待上帝最后的审判(赛26:8)。   新约圣经继续旧约圣经中已经启示的上帝审判的主题。上帝是“审判众人的上帝”(来12:23)。使徒保罗讲到“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并说,上帝要“审判世界”(罗3:6)。   如前所述,父上帝已经将审判交给祂的儿子。“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耶稣基督更说:“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5:27)彼得与保罗所教导的相同。彼得说,耶稣基督是“上帝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徒10:42)保罗说,上帝“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祂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1)保罗更说,上帝是审判者,“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罗2:16)。因为父借着子行审判,上帝的公义审判(罗2:5)就等于在“基督台前”受审判(林后5:10)。   旧约圣经中有二十段经文讲到审判从地上或天上的圣所或圣殿发出。三分之二以上都讲到上帝审判两群口称是上帝子民的人:忠心的与不忠心的人。剩下的经文则讲到上帝审判万国(Shea 1992,1-29)。在这些经文中,上帝,或基督都在圣所或圣殿中发出审判。 四、上帝依行为施行审判   依行为审判的观念,渗透在旧约圣经的教训中,耶稣基督与保罗也继续同样的说法(太7:17,18;25:31-46;约15:1-11;罗2:13;林前3:8,13-15)。这同样的调子,也在启示录中重复(20:12;22:12)。   信徒的信心生活,“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因爱心所受的劳苦”(帖前1:3),结出信心的果子。称义的信徒的“信心的行为”(“因信心所做的工夫,”的另一译法)乃是称义的果子,与在成圣中圣灵带领的生活表现。人的行为在信徒的得救上毫无贡献。人的行为乃是得救的果子,而非得救的手段。   有些人已经注意到,称义是在行为之外的说法,与同等强烈的说上帝的审判是依行为的说法之间,有着明显的冲突。一些经文若单独读起来,或不管上下文,可能使人胡涂。利18:5说:“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路17:27,28;罗10:5;加3:12中,都提到这节经文的内容。   利18:5上下文显明,这是在上帝将约赐给古以色列人的更大框架之内所说的,在救赎他们脱离埃及奴役,与应许他们要活在上帝详细告诉他们的约之标准之中。上帝所赐的生命,以色列已经领受。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以色列会在他们行为的基础上蒙拯救。若是以色列停留在约及其恩典配备的框架之内,他们的行为就必显露出,他们是活在对上帝的信心的关系基础上。借着上帝所赐的能力,他们就能行公义,得以存活。   在利18:5中,没有任何赚得救恩的暗示。救恩已经是以色列人的。如今上帝告诉他们,他们如何能继续停留在得救的情况中。若是他们藉好行为表现出来,他们得救的情况,没有被悖逆的行为永远打断,这项所赐的救恩,就会继续是他们的。他们可以在上帝继续赐下能力中,靠恩典而活。上帝盼期望以色列遵行律法,是对上帝所赐恩典的救赎之爱的反应(30节,19:3,4,10,25,31;23:22;24:22;25:17;26:1)。对已得赎的以色列人说,律法乃是生活方式,而非获得生命与救赎的手段。律法必须遵守,但不是藉以在今生今世成就生命,或成就来世的永生。它乃是已经得救的以色列人遵守的生活方式。   而且,那在利18:5中的“若”字,显明为条件性。条件不是要借着遵行律法,建立今世的生命或之后的永生:这项条件乃是关系到从埃及蒙救赎后新生命得以享受约的充分的福乐。其目的不在建立上帝里面的新生命。而是要依靠恩典,继续不段经验已经开始的信心生活(申5:33)。遵行律法乃是约的福分得以保持的条件。信徒若离开生命之道,进入叛逆的路,耶和华就不会赐下充分的福分。   利未记十八章的上下文,显明这项教训是关乎成圣之人的生活,而与获得救恩或称义的过程无关。那停留在约中的以色列人,要远离可憎的事,与邻近异教国家的偶像崇拜(3,30节)。这项教训不是指靠行为得救,而是指有功效的救恩──借着行为表现出来的救赎;与那召他们,叫他们与世俗分别,成为圣洁之民的圣洁上帝相和谐的品行。它是关乎成圣的生活及其如何发生功效的事。   最后,对“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的更好的译法为:“他必活在其中。”(利18:5)在罗10:5,与加3:12中,所用的希腊文介系词为“en”,其标准的译法是“借着它们”,反映出“en”的工具与手段的意义。但是,若希腊文介系词“en”在此,具有位置格的力量,就会更好。此时,就可译为“在其范围内”。若此处是要指明位置,遵行律法则不是得救的手段,而是得救的信徒生活范围,环境,与前景。总之,所谓因信称义与按行为受审判之间的冲突,实际上并不存在。“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6:22)这项进行是从悔改信主时靠恩因信称义,进入成圣的范围,环境,与前景的,那生发仁爱的,顺从的信心生活。它有基督复临时充分经验的永生之终局的结果。这项顺序的经验,从过去(藉恩典因信称义),经过现在(在行为上显明的因信成圣),而达到经来的高潮(丰盛的永远的生命)。 五、人类行为的自然后果与惩罚性审判   有人曾提出说,上帝并不执行惩罚性审判。此项观点是将上帝的认识,只基于圣经部分对上帝的表面描写,而认为其它部分已经过时,或原始,属乎另一个时代或文化,对我们的时代毫无关联。他们说,审判或惩罚不是由上帝的标准或律法所决定。而是:“行动含有自然后果的观念发生作用。”因此,审判与惩罚,乃是由罪恶自然产生。在此项说法中,惩罚是自然的,不是来自上帝的罪的后果。审判与惩罚乃是自动发生,或“行动的自然后果”它们不是上帝对从前建立的标准与律法之反应的结果。依这项意义说,人的命运由人的行为所决定,上帝不直接或间接参与。   但是圣经一再讲到,罪是违背上帝的标准与律法。上帝对罪与罪人的审判,不独立于这些律法之外。故此,有上帝的惩罚,不是一种行动决定命运面的自然惩罚。我们在前面已经讲到,上帝的审判与惩罚总是为了所犯的罪恶。惩罚是上帝审判的结果。   报应意指适当的,公正的,对个人,集体,民族,或国家,与最后对整个世界的赏罚。上帝给人的报应是对已有的行为合适的报赏。上帝的报应意指上帝依人所有的善行或恶行给与报赏或惩罚。这是从创世记至启示录所记录的有关审判经文所一致强调的。   上帝并未将人类丢弃,让人自生自灭,像自然神论所描绘的神的形像,不再涉入历史过程。圣经并未描写一种上帝缺席的神学,上帝亲自参与,积极地与间接地,带来洪水(创6-9),及平原城市的毁灭(创19:24-25)。人并不会操纵自然使自己毁灭。上帝亲自进入历史舞台,有时甚至改变已经存在的大自然定律,好带来当得的惩罚。同时,祂也积极将拯救带给那些选择忠于祂的人。一批信实的余民,因为上帝的决定性拯救的干预。常常经验到死亡中的拯救。最后一批忠心的余民将看见耶稣驾云降临。祂会将他们与在第一次复活中复活的人一起接去,永远与祂同在。   圣经有关历史中审判一致的图画,与无报应神学相反。无报应神学说,上帝藉不参与人的事务,就丢弃了人类,让人自己毁灭自己。圣经图画也反对任何认为人的行为会在没有上帝最终干预的情形下,自动带来惩罚的任何看法。这项圣经一致的图画,更进一步由圣经中关乎最后审判的证据所支持。有关最后审判,将在下一节中讨论。   Ⅲ、历史终结时上帝的审判:最后审判   历史末了上帝的审判,乃是圣经中整个审判主题的顶点。以上的讨论显明有重复的上帝审判。圣经中上帝审判的题目需要人细心留意历史末了,甚至依我们所知,超越历史的审判,。本文研究的这一部分,基于圣经透视,在基督教神学称为“最后审判”。圣经对最后审判启示了三个大阶段,每一阶段都值得我们研究。最先提出的,是对讲到最后审判的主要审判经文之概括性,或透视性研究,然后再研究详细论到最后审判三阶段的经文。 一、普世性最后审判概述 1. 旧约先知中普世性最后审判   先知约珥讲到“耶和华的日子”(1:15)。再这一日,上帝要在“断定谷”(14节),“审判四围的列国”(珥3:12)。那时上帝的子民无所畏惧,因为他们属乎祂(16节)。   先知以赛亚提供了有关末日普世审判的主要经文。赛6:6-22节以华丽的方式从审判以色列转移到对“骄傲狂妄的,一切自高的”(12节,参阅17节)普世审判。它会在“降罚的一个日子”(12节)发生。从一个地方的审判,转入普世审判,表明上帝在历史中的审判,乃是预表历史末尾的普世审判。这项普世审判牵涉地震(赛5:25)与人想躲入“盘石洞中和岩石穴里”(赛2:21;参阅启6:15,16)。   赛13:6中“耶和华的日子”是以全球性的话描写的。这个审判日会“像毁灭从全能者来到”(赛13:6),“有残忍、忿恨、烈怒”(9节)。第一节中的“巴比伦”,可视为代表一切恶势力,如同圣经常用的方式,因为耶和华“必因邪恶刑罚世界”(11节)。耶和华“要毁灭这全地”(赛13:5)。结果是大地荒凉,罪人被除灭(9节)。在那个审判日,上帝“必使天震动,使地摇撼,离其本位”(赛13:13)。   被称为“以赛亚启示”的以赛亚书24至27章,描写了启示中的末时审判。上帝的审判牵涉到一切受造之物(赛24:1)。“地必全然空虚,尽都荒凉;因为这话是耶和华说的。”(赛24:3)地球被污染是“犯了律法,废了律例,背了永约”的结果(5节)。   但是在这几章圣经中也有盼望。一批余民会留下来。他们心里所羡慕的是上帝的名(赛26:8),讲说上帝的名(11节)。这批余民拥有一座坚固城(1节),似乎是上帝的城──一个包括一切的观念。所有忠心的都是这城的公民。新约圣经讲到这样一座城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来12:22;11:16),讲到忠心的人的名字都记录在那里(12:23)。   这“以赛亚启示”提供了圣经启示中最先讲到死中复活的事。“死人要复活,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啊,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来。”(赛26:19)“复活”,“兴起”,“醒起”都是复活的说法。“睡在尘埃的啊”乃是在坟墓中安息的死人(参阅伯7:21;20:11;21:26)。“以赛亚启示”不仅讲到恶人的受惩罚的审判,并将高潮推到义人肉体的复活。   复活在但12:1-3显得更清楚。在此,又是与普世审判连接在一起。那些悔改属乎上帝的人,必然复活(但12:2)。 2. 耶稣教训中普世性最后审判   耶稣的话:“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太7:2),通常都认为是指最后的审判。   撒网的比喻(太13:47-50),描写最后的审判。捕到的是各种鱼。好鱼留下,坏鱼丢弃(48节)。“世界的末了也要这样。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13:49,50)   另一个审判的比喻是麦子与粺子的比喻(太13:24-30,37-43)。这个比喻的高潮是收割。“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太13:30)   关乎撒网与麦子、粺子的比喻,提出一些讲解是合适的。第一,信徒需要忍耐。捕到的鱼好的坏的都有,一起长的有麦子也有粺子。人无法做到有效的分别(29节)。这项工作是指派给天使做的,不是人的工作。   第二,上帝订出分别的时间。那是在世界的末了(太13:39,49)。那个时辰还没有到,因此,悔改还有可能(路13:6-9)。   第三,这些比喻以一般方式讲到最后审判。稗子与坏鱼是由天使收聚于被永远毁灭(太13:41,42,50)。但是义人,“那时,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太13:43)   婚筵的礼服比喻(太22:1-14)讲到国王审视邀请来的好与坏的婚筵宾客。婚筵前的检查触及最后审判的查案面。在查阅之后,王将那些穿着不合适衣着的,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22:13)。在之后执行审判之前,在此,先有查案与判决。   十个童女的比喻(太25:1-13)暗示耶稣基督的复临有迟延情形(5节)但能保持确信祂必定要来(6节)。它显明,并非所有自称是基督门徒的人都为迟延做好准备。新郎必须对愚拙的童女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太25:12)这个判决显明,并非所有自称属于祂的人,真正都属乎祂。   绵羊与山羊的比喻(31-36节)与太24,25章论到耶稣回来与世界末了的经文一同看,有其重要地位。它以人子带着荣耀回来为开始(25:31)。万国要聚集,绵延与山羊要分别出来(32节)。绵羊是公义的(33,37),山羊为不义的(33,41-45)。王要审判万国的居民,以他们如何对待“我弟兄”(40节)为标准,将他们分别出来。那些不支持基督兄弟姊妹的,会被丢进“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接受永刑。但义人却要进入永生(46节)。   这个比喻代表基督复临,及其之后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审判万民(31,32节),并以审判的执行为结束。那时,恶人要“要往永刑里去”(46节)。   约12:47,48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末日”就是世界末了的审判。那时作的决定是依人在一生中接受基督或敌对基督而定。   耶稣基督教导说:有“复活得生”也有“复活定罪”(约5:29)。祂扩充了以赛亚书与但以理书中所写的。那“复活定罪”的人,是恶人。他们将经验定罪,其它的人要在第一次“复活得生”中复活。那住在基督里的信徒(6:39,40),对将来的审判将无所畏惧,因为他们必判定为义。   那“审判的日子”乃是人要对所说每一句闲话交帐的日子。“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太12:36,37)约翰有力的证实说:“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约壹4:17)审判的日子对恶人是定罪的日子,但对忠心的人,因为他们的主与救主基督,则是申冤的日子。 3. 使徒教训中普世性最后审判   彼得说,耶稣基督是“上帝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徒10:42)。外邦人也“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彼前4:5)。   在彼后3:9-11中我们找到“耶和华的日子”(10节)与“上帝的日子”(12节)之混合的描述。那是诸天融化,地与其上之物被烧尽之时。最后,有义居在其中的新天新地的应许(13节)实现了。这段经文显明,“耶和华的日子”会像贼一样在世界的末了,人想不到的时候来到(10节)。“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彼后3:10)   保罗说,信徒“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5:10)。保罗所写各个论到审判的经文前面已经论列(罗2:16;临前3:13;加6:7,8;帖后1:9)。 4. 放在世界末了的普世性最后审判   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普世性最后审判还未发生。耶稣曾强调说:审判要在“世界的末了”发生(太13:40,49)。   保罗在他有名的亚略巴古的讲道中(徒17:22-32),坚持说,上帝“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祂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1)保罗坚信将来末日的审判──在罪进入世界时并未开始的审判。   保罗在腓力斯面前辩护时讲到将来的审判(徒24:25)。强调世人必需面对将来上帝的审判中根据人在今生道德的决定所作成的判决。   彼后3:9-13,将审判放在将来。那时世界要完全被毁灭。那时“耶和华的日子”,就必彰显。保罗也说:“耶和华的日子”尚未来到(帖后2:1-12),因为,那大罪人必需先显露出来(3节)。“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帖后2:8)在这日之前,各种骗人的影响,要藉“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而出现(帖后2:9)。 二、普世性最后审判的详细描述   本文的这一部分集中在圣经对最后审判的这些依次发生的各阶段之详细的描述,及其与圣经更广阔的关系。第一阶段是查案审判。第二阶段是在基督从天驾云再来之后,我们称为的复临后审判。最后与最终的阶段是千禧年后的执行审判。现在我们要研究这普世审判的每一阶段。 1. 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   这个审判阶段中所说“基督复临前”,显示出这项审判的时间。它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复临之前发生。精确地说,它关系到历史的末期,称之为“末时”。“查案”一词,描写出这项审判的性质。查案审判就是上帝在天上的众生灵面前审阅各种记录(但7:9,10)。因此,这项审判阶段显明时间与性质的名称,乃是故意的。   a.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阶段的时候   普世最后审判的第一阶段的时候,可以依照但以理与启示录书明白的叙述,与赎罪日及其对最后审判的预表关系为基础而得确立。   (1)依据启示录所说的时间   启示录中,传信的天使宣告说:“祂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启示录14:7)这里所说“祂施行审判的时候”是放置在启示录中的末时。这三天使信息出现在启示录所重复叙述依次发生的事件里(6-12节)。第一位天使飞在空中,对全人类传讲“永远的福音”,呼召说:“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祂!因祂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启示录14:7)这永远福音最后的呼召传给全人类的原因是:“因祂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启示录14:7)   此处所指,如启14:14节所示,是耶稣基督复临之前的一个时候。“祂施行审判的时候”乃是指耶稣基督在荣耀中降临之前的最后时期。“时候”并不指单一时刻,或是英译字面(hour)的一小时。“施行审判的时候”在“收割的时候”之前(启示录14:15)。收割的时候就是基督复临时收获庄稼的时候。但是在庄稼收获之前,必须先有一个“祂施行审判的时候”以决定之后收获的时候谁要被收聚。在庄稼收割之前,必须先有审判,决定在自称是上帝的儿女之中谁可以被收割,进入永远的国。   这末日的审判(krisis)乃是上帝的审判,父上帝是审判者。祂要在保持忠诚与背逆的人之间施行审判。因为这项审判是在基督复临时的收割之前,故称为复临前审判。为了达到目的,其性质为查案。   依照启14:7所说已经来到的这项审判,不能放在基督复临之时,或放在基督复临之后的千禧年时期,也不能放在基督死在十字架时,或放在创世亚当与夏娃最初堕入罪中之时。启示录中的经文不支持这些假设。审判时期的来到,属乎末世的一部分。那是世界末日来到之前人还有机会听到末世福音的一段时候。   (2)依但以理书定的时间   但以理书7-9章,也讲到复临前查案审判的时间。但以理书第七章藉代表四个大帝国,从人海中依次出现的的四兽,提供了历史进行的综览。那最后的兽有十角。十角出现之后,升起一个小角(3-8节)。在这项对世上事件描写之后,就使用了诗的语言进入了属天的领域,描写天上审判的景象(9,10,13,14,21,22节),并以永恒国度的降临为结束(27节)。   这但以理书第七章的全面性异象列出了从巴比伦帝国(狮子,4节),到玛代波斯(熊,5节)希腊(豹,6节),罗马(可怕的兽,7节),与小角时期(8节)直到世界的末了,上帝的国要赐给那称为“至高者的圣民”(18,27节)的忠心之人的历史大纲。   小角与圣徒争战之后(8,21节),天上的审判就开始了(9,10,22节)。亘古常在者坐在宝座上,由无数天上的生灵围绕着,“案卷都展开了”(10节)。   在21-22节中,不平常地详细提供了审判的时候:“我观看,见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圣民得国的时候就到了。”   这段经文提供了时间的进行,有三个表明时间顺序的事,由两个明白的时间 标志 禁止坐卧标志下载饮用水保护区标志下载桥隧标志图下载上坡路安全标志下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下载 所隔开。第一个时间标志是“直到”(亚兰文'ad),一个时间的介系词。第二个时间的标志是“时候就到了”。这两个时间标志将但以理书7:21,22节所指出的三阶段活动分隔出来如下:   (a)第一阶段是小角与至高者的圣民争战。   (b)第二阶段由“直到”与第一阶段分开,指出一个在时间上与第一阶段分开的新情势开始了。第二阶段包括亘古常在者为至高者的圣民所施行的审判。   (c)第三阶段与之前的上帝的审判相隔开,但依“时候就到了”的说法,是在其后。在亘古常在者施行审判之后,“圣民得国的时候就到了。”(22节)   这三个时间次序,加上它们特定的时间标志,显明了,在天上亘古常在者施行的审判,是在小角与至高者的圣民争战之后,并在至高者的圣民得着永恒的国度之前。这三个事情在时间上清楚的顺序,断然地显明了,亘古常在者在天上施行的审判,乃是领受国度之前的审判。它是上帝的审判,并必须在圣徒领受国度之前。这个次序显明,这项审判是在小角与圣民争战之后,并在基督复临之前。   若是能够精确找出小角与圣民争战的时间,我们就能更清楚地指出审判时间的开始。与至高者的圣徒争战,限制在但以理书7:25所说特定的时间:“圣民必交付他手一载、二载、半载。”这预言中象征性的三载半(亚兰文 'idddn)需要转化成历史中实际的时间。这同一亚兰字也出现在但4:16,23,25,32,讲到尼布甲尼撒王神智不清的七期。但以理书4章的“期”,实际上读成“年”,指尼布甲尼撒王生平的历史时间。七十士译本但以理书第四章中译为“年”,对了解但7:25中一载二载半载的意义,是把重要的内在钥匙。这象征性的“载”,意指实际时间中的年。   这些年的每一年都包含360日,如同与之平行的启12,13章的经文所指出的。在启示录12:14的平行预言也用了同样的话:“一载,二载,半载。”在前面曾讲到这段时期是1260日。这1260日更早则等于“四十二个月”(启11:2),指出预言中的一年是360日。因此一载,二载,半载,等于四十二个月或1260个预言日。根据结4:6与民14:34的一日顶一年的原则,预言中的一个预言日,代表历史时间中的一年。这就是说,启示录预言中1260个象征性的日子,乃是历史时间中的1260年。   但以理书7:25的1260年始自主后538年,那时东哥德人放弃围攻罗马,那从亚流派得释放的小角的权势罗马主教,基于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主后533年发布的命令,得以增强他的权柄。教皇得势的时期于焉开始,并导致广大的逼迫,包括异端裁判,残酷的刑罚。正好1260年之后,主后1798年,这段长时期的预言时期,在法国军政府的Berthier将军将教皇庇护六世囚禁之时就结束了。教皇的被囚与放逐决定性的削弱了当时罗马天主教的权势。我们不再进一步讲到这些历史事件预言的详细应验情形,但注意到,天上亘古常在者的审判,在1798年,在小角与圣徒争战之后(但7:21),并在至高者的圣徒在基督复临时得着永恒国度之前施行。(但7:22)当这三载半象征性预言时期根据圣经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以历史时间表示之时,就为上帝审判的时候提供了时间的钥匙。它让我们看见,这项审判是上帝,亘古常在者,在末时,在圣徒得到永恒国度之前,在天上施行的审判。依照这项证据,这天上施行的复临前查案审判,是在主后1798年至基督复临之间施行。它是在末时。   但以理书第八章,第九章,对但以理书第七章的异象提供了更精准,更详细的阐释。这两章包括了两个预言时间表:“2300个晚上和早上”,与“七十个七”。这些在指出最后审判第一阶段,就是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的精确开始时间上,十分重要。   但以理书第八章,第九章,也讲到洁净圣所(但8:14),一个在预表上相当于在地上圣所中每年一次赎罪日仪式的活动。在第八章,圣所是天上的圣所。洁净圣所在2300个早上与晚上的历史时期结束之后施行(17,19节)。但以理书第八章的内在证据显明,这2300个晚上与早上,乃是自玛代波斯时期开始,至末时结束的2300年。但9:24-27提供了在玛代波斯时期开始的精确年代。   但以理书第八章讲到历史事件的演进,与2300晚上与早上的开始与结束。在这里我们发现但以理书中第三个具有发生次序的历史纲要预言异象,补充与扩充了第二章与第七章中的异象。这个异象关系到公绵羊(但8:3,4)与四角的公山羊(5-8节),最后讲到“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的小角(9-12节),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11节)。这是天上生灵口述启示的背景(13,14节)。   一位天上生灵所发的问题,具有时间的重要性。“这异象”(希伯来文bdzon)“要多久”,或照字面“要到何时”?“要到几时”的问题,指到时期的末了,时期的结束。虽然问题的焦点在于时期的结束点,但问题是,这时期是否包括从头开始的整个异象的历史时期,或是从这历史时期中某一个后面的时间开始。这个到2300个晚上与早上结束的时期,到底包括了什么?我们若是能够决定这个时期何时结束,就能决定这个时期何时开始,与从那一点向未来会延伸到多远。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研究但8:13节的问题:“这异象(hdzon)要到几时?”(照原文译)这问题中“异象”一词具有绝对重要性。这个词在但8:1,2中第一次使用。因此,这词包括了从公绵羊时期之后的整个异象。“异象”一词,在13节中问其结束点时重现。这显明了,这异象包括了公绵羊,公山羊,小角,直到“末时”(17,19节原文)因此,这问题的意思是:“这从公绵羊(玛代波斯)开始,经过公山羊(希腊),四角时期(diadoehoi)并进入小角时期(罗马帝国与罗马天主教),包括了13节后面部分描写的小角时期后面部分的异象,要到什么时候?”简言之,这问题包括了自玛代波斯时期至末时的全部异象。   这问题的时间架构与问题本身的意思关系至大。天使的回答是:“到二千三百日(原文字面为:晚上与早上),圣所就必洁净。”这个回答中,提出了一个清楚陈述的,在圣所洁净之前必须先有的,2300晚上与早上的时期。当2300个晚上与早上结束时,洁净圣所就会开始。   13节所问的问题是:“这异象(hdzon)要到何时?”这异象开始于玛代波斯王的公绵羊时期(20节)。这会在主前539年巴比伦亡国之后的某一点。   这异象也包括公山羊时期,牠起先的大角,与之后的四角(5-8节)。故此,它也包括了希腊的的第一个王;与“从这国里兴起来”的四国(21,22节)。希腊的历史时期自主前331年至主前168年。这异象包括的历史时期也包括了小角。这小角始自主前168年,经过罗马帝国(476AD结束,那时西罗马皇帝Romulus Augustulus为Odoacer与他的日耳曼野蛮商人所放逐),进入罗马教廷掌权时期,诚然进入末时(17,19节)。   一个天使发出问题说:“要到几时?”另一个天使提出回答。他毫不含混地回答说:“这是关乎末后(末时)的异象。”(但以理书8:17)“末时”指这世界完全结束之前的时候。这意思就是说,那象征性的晚上与早上,只能指历史中的年。因此,但以理书第八章的内文与上下文告诉我们一个预言中的晚上与早上,或一日,等于历史时间中的一年。这一章提出了内在的一日顶一年的公式。它教导说,一日顶一年的原则,不仅依据结4:6;民14:34,也可在但7:9;启11-13章中找到。   精确决定2300年起始的一年,也会让我们找出末时之中这预言期终止的一年。这一年,因此也就是开始洁净天上圣所的一年。   但以理书第八,九章的相互关系在回答这些问题上,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性。这两章包括了一个大的预言单位。   主要的连接必须考虑:   (a)Corn-mon用词   希伯来字根bin(明白)的动词形态,用在但8:15-17,23,27,也在但9:2,22,23中关乎异象解释关键的位置使用(但8:17;9:23)。直到所有的要素,包括时间要素,都了解时,才是完全明白。但以理书第八章的异象,在未有但9:24-27的进一步解释之前,人不能明白。   (b)Cultive perspective   但8:13,14,强调敬拜问题(“罪过”,“圣所”,“洁净”)如同11,12节一样(“圣所”,“罪过”,“真理”)。但9:24-27中充满了宗教敬拜的观点,如“罪过”,“赎罪”,“膏”,“祭祀与供献止息”等。这两章在宗教敬拜观点上,彼此依靠,彼此补足。   (c)同一位天使解释   但8:16中,加百列第一次在但以理书中显现。他被差遣解释这异象(17,19节)。他再在但9:21-23中出现,完成他在但8:26,27中还未解释的讲解。但以理这样描写当时的情形说:“先前在异象中所见的那位加百列,奉命迅速飞来,约在献晚祭的时候,按手在我身上。……他指教我说:……你要思想明白这以下的事和异象。”(但9:21-23)这就将但8:26,27中异象还未解释的mar'eh aspect联系在一起。   (d)听见的启示   但8:13,14中,含有异象中听见的部分(2-8节)与时间表。但9:24-27,乃是时间表特别突显的另一个听见的启示。加百列告诉但以理说,他来是要给他聪明明白那异象,就是但以理书第八章中还未解释的时间表。那位解释的天使解释时,也用一个从第八章时期中截取出来的时间表去解释。   (e)观念的连接   弥赛亚工作的大顶点是膏至圣所(24节)。这是在耶稣基督被剪除,就是在格挖利受死之后,开始天上工作之时举行。但以理书第八章的顶点是2300个晚上与早上完了之后,末时的洁净圣所。但以理书8:13,14中听见的启示,指向2300个晚上与早上之长时期的结束,与末时洁净工作的开始(17,19节)。但9:24-27听见的启示,讲到膏圣所(24节),提供了圣所工作的起始点。这样,圣所工作的开始(膏圣所)与结束(洁净圣所)乃是天上圣所崇拜的顶点大事。每一方面都预言,要按照其时间表发生。这些主要的连接点将但以理书第八与第九章接合成一个异象(但8:1-12),并加上了听见的特别关于时间因素的预言(13,14节)与解释(但8:15-26;9:24-27)。   但9:24-27启示了以色列的恩典时期,会延伸七十个七,就是490年。这七十个七的预言,包含了一个不被打断的,依次发生的,三部分的年代,依次分为七个七的49年,62个七的434年,及一个七的七年。   在“(最后的)一七之半”,弥赛亚要使“祭祀与供献止息”(但9:27),因为祂被“剪除”(26节),残暴地被处死。弥赛亚的牺牲,使耶路撒冷圣殿的献动物为祭被废除。旧约仪文律的预表获得应验了。这弥赛亚的祭,藉耶稣基督在主后31年献上,正如预言中的时间表所指。祂复活升天之后,“膏至圣所”(24节),就是天上的圣所。这就是基督在天上日常工作的开始。   但9:24说:“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已经定了(截取了)七十个七。”因为在但以理书8,9章的预言中,并无其它的时期,这“七十个七”能从之截取出来的,只有2300个晚上与早上,或2300年。在但以理书8,9章中2300年,与七十个七年,都起始于同一个玛代波斯时期。那就是说,这490年必须从2300年的起始部分截取出来。   若能精确地找出490年时期开始的一年,2300年开始的精确年代,就也能找出来。但以理书9:25清楚地说,这490年始于“出令重新建造(按原文应译为恢复与重建)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的恢复与重建是两个不同但彼此相关的大事:就是政治宗教自治的恢复,与耶路撒冷建筑的重建。但以理书所说的命令必须包括这两方面。   命令重建圣殿建筑的古列王的命令没有这样的条件。那只是重述古列王命令的大利乌王的命令(6:1-12)也没有。这两个命令都只是讲到圣殿的重建,缺少但9:25详细的内容。   下一个圣经中的命令是记载在拉7:12-26中的亚达薛西王第七年发布的命令。这个命令的条件符合但9:25所说的,因为它提到耶路撒冷的重建与恢复两方面。王的命令恢复了耶路撒冷政治与宗教的自治,因为它赋予奉献,与支付献祭费用的权柄(拉7:17),并指派士师,审判官,依照上帝的律法书,施行审判(25节)。它甚至提供了刑罚的充分权柄。包括监禁,货物充公,放逐,与死刑(26节)。它适用于河西的犹太人,也适用于河西的非犹太人(25节)。这在亚达薛西王第七年颁发的命令合乎条件,因为它也包括了耶路撒冷建筑的重建(见拉4:7,11-16)。   亚达薛西王颁发的命令是唯一合乎但9:25中两个条件的命令:耶路撒冷的恢复与重建。根据古典历史数据,古埃及天文数据,巴比伦的天文数据,这项命令与归回的年代,测定为主前457年。主前457年乃是但以理书第九章490年的开始,同样地,这490年从之截取出来的但以理书第八章的2300年,也是从主前457年开始。   根据但9:24,25,所说,这七十个七的490年从主前457年开始,并是从2300年争截取出来,因此,这2300年也是从主前457年开始,结束于末时的主后1844年。故此,那在希伯来原文没有复数型与连接词的“晚上与早上”,其意指历史时间中的年。这2300个晚上与早上就是2300年,始自主前457年,结束于主后1844年。因此,主后1844年,就是洁净天上圣所的开始。   但以理书第七章显明,上帝在天上的审判必须在主后1798年之后开始,并在至高者的圣民,忠心跟从上帝的人,在基督复临时领受永恒的国度之前结束。换句话说,天上的审判是在末时举行,如同但以理书第七章清楚指出的。但以理书第八与第九章,显明了这项被称为恢复或洁净天上圣所的审判之开始的精确年代。在1844年,天上的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开始。这是在末时(17,19节),并与“祂审判的时候”(启14:7)相合。   (3)在地上圣所崇祀预表中的时间   除了在但以理与启示录中的证据,启示了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在末时于主后1844年开始之外,地上圣所的活动,也提供了这最后审判第一阶段时间上另外的预表中的支持。古代以色列人的圣所崇祀,分为每日的与每年的崇祀。后者于仪文年结尾时赎罪日举行(利16:23,26-32;民29:7-11)。赎罪日的希伯来文是yom kippur,也译为“洁净日”(Day of Purgation)显明这仪文年最后一天所包含的洁净的意思(利16:19,30)。从预表上说,它正与但8:14节所说洁净天上圣所相对应。但8:14与利未记16章的连结,包括这项观念上的连结,及“圣所”一词在二者使用上一致性的连结。   正如地上圣所所预表的,耶稣基督是天上的祭司(来6:20;7:3,15-17),祂在膏了天上圣所之后,就开始了祂每日的代求与中保的工作(罗8:34;提前2:5;来7:25)。祂使祂所有信徒可以亲近上帝,借着祂更美的职事(来8:6),基于“更美之约”(来7:22),预备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来10:20),使我们可以“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来4:16)。依照上帝正确的时间表,基督在格挖利所流自己的血(来9:26,27),保证我们能进入圣所(来10:19),使那转移到天上圣所的我们所认的罪,得着赦免(约壹2:1,2)。   基督在就任天上大祭司开始的职事,在预表上,相当地上的祭司在祭祀年的顶点,就是赎罪日之前所从事的每日的服务。但基督也在预表上应验了在赎罪日,审判与洁净圣所的日子中大祭司的服务。   赎罪日乃是审判日(利23:29)。它主要的是为那些已经利用上帝在仪文年常献的祭中所赐恩典,忠诚不二,忠心的以色列人申冤。以色列人要用信心,领受祭祀年中第一阶段每日常献的祭中的恩典,好在赎罪日能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对他们说,赎罪日是他们得称为义的审判日。他们已经听从了上帝的救赎计划,借着上帝的恩典,领受这救赎计划的益处。   赎罪日,或审判日的另一面,是惩罚性审判。那在这个特别日子没有自卑的不忠心的以色列人(29节),就要从上帝的民中剪除。“剪除”是个专用名词,意为因上帝直接干预,或死刑而失去生命。这样,赎罪日会带给所有以色列人或称义与生命,或定罪与死亡,视他们乐意保持忠于上帝,或要保持不忠心与背逆的情况而定。只有以色列人才接受审判。非以色列人都在赎罪日的经验上无分。   这仪文年尾伟大的仪文日的时间,乃是所预表的天上末时赎罪日的比譬。这样,基督复临前的审判,就是地上圣所赎罪日预表的。圣经所提供的主要证据线索,使圣经学者对最后普世审判第一阶段,基督复临前天上的查案审判,获得了清楚明确的了解。它在主后1844年开始,并要在耶稣基督复临前,为世人所定的恩典时期结束之时结束。   b. 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的审判官   最后审判的第一阶段是父上帝为审判官。但7:9说那位神圣的审判官是“亘古常在者”(参阅13,22节)──在旧约圣经中一种独有的称呼。它传达出上帝的威严,智慧与可敬,我将上帝与那驾着天云来到亘古常在者的人子区别开来(13节)。   启示录中的图画再一次与但以理书第七章审判景象相合。启14:7中,我们读到:“因祂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这是在前面呼召人“敬畏上帝”中所提到的那一位所施行的审判。在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中施行审判的,乃是父上帝。   基督未在那时施行审判。但是,耶稣基督,复活的救主却在审判的时候在场(但7:13,14),好扮演名字被提出受审之人护卫者的的角色。祂从父领受国度(14节),之后赐给圣徒(18节)。   上帝是审判官,传达出父十分关心在祂面前受审之人的利益。这审判可以称义,也可以定罪,看受审的自称上帝子民之人的行为与生活而定。   我们看见父在救赎计划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约翰福音宣称:“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3:16)其下的经文(17-21节)显明了审判的背景,与定罪的可能。父差遣基督,要人决定接受或拒绝基督。凡相信子的就有永生。在父主持的审判中,因父将救恩带给人而受感动之人的案件,接受审查。   c.在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中接受审判的人   决定谁要在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中接受审判,赎罪日经验的预表,乃是重要的依据。那时,只有以色列人接受审判,这显明只有自称是上帝子民的人才接受审判。   使徒彼得说:“审判要从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将有何等的结局呢?”(彼前4:17)“那不信从上帝福音的人”可能就是那些在某些时候有机会顺从福音的人。   但以理书与启示录在这方面讲得很明白。但以理书第八章的小角已经玷污圣所,所以应该接受审判,就是象征洁净圣所。细心研究9-14节的祭祀语言显明,14节所说圣所的洁净,辩证,与恢复,并非小角活动所需要的响应。它攻击“天象之君”,但未污染圣所。因此,但以理书第八章并未宣称,洁净圣所,包括小角在内。   但以理书第七章第一个审判场景,以决断性的话结束说:“祂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10节)“审判”一词,显明有人要受审判,但经文未说明是谁。但是,它提供了需要我们考虑的重要证据。   讲到天上的书卷,常只关乎人的卷册。故此,接受审判的是人。这是认识“至高者的圣民”不是天使,而是人的另一个理由。显然,打开案卷,并非为了无所不知的上帝。这些在调查中的案卷,是为我们对接受审判之人产生的问题,提供洞见。   但以理书12:1对这些卷册的意见,提供了基本数据。在“大艰难”的末了,“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这节经文清楚地说,这册子或这些册子含有上帝子民的名字。   旧约圣经中别的地方讲到册子型式的纪录。当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背叛之时,上帝说,祂要除灭他们。摩西恳求上帝说:“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32:32)主回答摩西说:“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的名。”(出32:33)这旧约圣经中第一次提到天上的卷册,告诉我们,里面包含着自称是上帝子民之人的名字。旧约圣经其它讲到上帝在天上的卷册的篇章,也描画出同样的图画(诗69:28;玛3:16)。下面的结论乃是合理的:“旧约圣经中每一处讲到上帝在天上的册子,都是与上帝的子民相关联,而非与祂的仇敌相关。”(William Shea 1992,148)   简单地说,但以理书与其它地方的证据都特别指出,那自称上帝百姓的人,忠心的与虚假的信徒,都要在这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的第一阶段接受审判。   证实这项结论最重要的是但7:22:“亘古常在者来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但7:22清楚地教导说,当那些册子在天上打开审视时,其所考虑的对象,乃是“至高者的圣民”,上帝的百姓。   “至高者的圣民”曾受小角猛烈的攻击。小角曾长时期攻击他们,杀害他们许多人(21,25节)。上帝在基督复临前的审判中为他们申冤。他在天上生灵聚会中打开卷册,所记录的圣徒们的信心与行为公开审查。这项打开卷册的查案审判会在宇宙的生灵面前为上帝的真子民申冤,宣告他们可以从人子领受永恒的国度(18节)。参与这审判第一阶段天上千千万万的生灵(10节),需要知道,在那些自称顺从上帝的人之中,谁配承受与住在上帝永恒的国度里。凡忠心到底的,必在查案审判中获得申冤。他们的罪会被涂抹,因为基督当担了他们的罪。   那不忠心自称是基督徒人的名字会在天上的纪录中被涂抹(出32:32,33)。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不会称他们为义。他们的行为与缺乏信心会构成对他们不利的证据。他们的名字会从生命册中涂抹。   在这项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中上帝会在天上的大审判中提出祂子民的案件。这是为祂忠心子民称义的审判。它是有利于“至高者的圣民”的(但7:22)。那施行审判的亘古常在者不是他们的敌人。祂是公正的审判官。祂是为他们施行审判,因为祂已借着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做好一切准备,他们的一切罪过都能得赦免,可以承受永恒的国度。   在这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中也有可怕的一面。一个听从上帝的人,也可能决定再走他回自己的路。那些持续犯罪的人,会使他们的名字从册子中被涂抹(见出32:33)。虽然审判的这一面仍然存在,但却不是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的重要主题。   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重要的主题,乃是宣告有利于圣民的判决(但7:22)。上帝站在祂子民的一边。在患难之时,米迦勒会为祂自己的人亲自站起来,拯救他们(但12:1)。所有在祂驾云降临之前死去的忠心的人,会复活得永生(2节)。上帝是审判官,也是救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使祂成为得胜的拯救者。能够支持信靠祂直到祂来的人。   d.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的地点   但以理书第七章显明了地上与天上互动的宇宙性的宏观面,也显出ABAB的文学结构(地“2-8节”;天“9,10节”;地“11,12节”;天“13,14节”)这项结构再借着散文(A部分)与诗(B部分)的交替而强调。诗的部分将读者带到天上的审判之中。异象中对宝座的强调支持此点(9节)。在整本圣经之中,宝座与上帝相关连──在此是亘古常在者──是天上上帝的宝座。这样,但以理书第七章显明了这审判是在天上进行。   但以理书第八章提供了更多的细节。在这一章中,我们再看到一次天上与地上的互动。这异象从完全是地上的景象,其两个兽象征地上的权势,到起先向水平方向扩张(9节,可能10节),以后再向垂直方向扩张(可能10节,与确定的11,12节)的“小角”,到达“天象之君”,并祂天上的圣所(11节)。这异象可听见的部分(13,14节),将读者完全带到天上,听见天上的生灵对话。“这异象的顶点是它的焦点集中在小角与天象之君为了天上圣所及其崇祀而有的冲突。”(William Shea 1986,513)   有了这些上下文,11与14节中的圣所,就可断定必是天上的圣所,如这一章时间的流动所指出的。洁净天上圣所关系到上帝的审判工作,那是在天上圣所进行的。但以理书第八章再一次为第七章加上了更多的细节。   从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天上圣所的实在,已是十分清楚的事,只需要稍加论述,因为一些释经家说,天上并无圣所。出25:8,9已经列出了圣所之天与地的垂直景象。这节经文告诉我们摩西在山上看见地上圣所的范样。那在西乃山上显给摩西看的,在新约圣经称为“表象”(希腊文typos;见徒7:44;来8:5)。地上圣所只是天上圣所的影像。依此意义说,地上圣所只是天上圣所原本的拷贝。   诗篇中有许多经文(包括11:4;18:6[7];29:9;68:35[36];96:6;150:1)与旧约圣经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都曾提到上帝天上的圣所(赛6:1;拿2:7[8];弥1:2;哈2:20)。F.Delitzsch讲得对:“在地的上面无限远的地方,有一个圣殿。从这个殿,诸天之宫,作成地上事物最终的决定(哈2:20;弥1:2)。因为祂天上的宝座也是审判地球的超级审判宝座。”(Delitzch 1:189)   天上圣所的实在,在新约圣经也以同样的力量获得肯定。希伯来书的中心部分(8:1-10,25)申称,耶稣是大祭司,“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这帐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来8:2)此处所说的圣所是天上的。它也被称为“真帐幕”。“真”的希腊文是alethinos,这词也用在讲到上帝的实在(约17:3)。天上圣所是实在的,正如上帝自己是实在的一样。   希伯来书9:1-5讲到,地上的圣所包括外面的帐幕,圣所的第一部分,通常称为“圣所”,与第二个帐幕,称为“至圣所”。从第八节起,这圣所就在新约之下,与天上的圣所相关连。来9:8节的头一层,或外面的帐幕(~rotos意为前者)是指整个地上的圣所。当头一层或先前的帐幕,就是地上圣所,仍然为信徒发生功用时,天上的圣所就不能有其地位。“这头一层帐幕成了旧的,地上的整个帐幕,包括圣所与至圣所;而第二个帐幕,那第十一节所说‘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就是天上的圣所。”(Cody 147,148,cf 7BC 450)天上有一个具有两层(两个地区)的圣所,比地上的圣所更宽大,更荣耀。   希伯来书9:23,24的强调,支持这幅图画。这两节经文说:“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对象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天上的本物”就是天上的圣所,是基督进入为人类从事大祭司工作的地方。   耶稣基督是大祭司,在这天上圣所里,从事特别的服务。祂在升天之后,开始了祂天上圣所服务的第一阶段,就是在有两个部分的天上圣所第一部分从事每日的服务;而在1844年,在天上圣所第二部分,开始祂服务的第二阶段,就是每年一次的赎罪日所预表的服务。   启示录将天与天上的圣所/圣殿,加以清楚的区分,如启11:19:“当时,上帝天上的殿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希腊文原文是:“上帝的殿,在天上的那一个殿,开了。”天上诚然有一个殿,或圣所。天使从圣殿出来,显明了这一点(启14:15,17;16:17)。这项重点也在启15:5中看到:“此后,我看见在天上那存法柜的殿开了。”在这个分为两部分的天上圣所里,或圣殿里,上帝施行审判,惩罚由此处发出(启7:15;16:17)。天上的圣所乃是上帝的宇宙指挥中心,因为上帝的宝座在那里。   基于这些从旧约圣经与新约圣经所得的证据,这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是在天上圣所的至圣所中施行。最后审判第一阶段的施行,乃是地上赎罪日活动所预表的。正如旧约有一个地上的圣所及其每日与每年的祭祀,那更美的新约,也有一个天上的圣所,基督在其中为大祭司从事每日的服务,并自1844年起,在那各世代自称是上帝百姓的审判官的父面前,参与一项新的,最后的服务。基督的工作,乃是在亘古常在者面前为那些称祂为主,为救主之人代求的服务。父与子都参与这项拯救性的审判过程,为拯救人类中忠贞的人,扮演各自的角色。   e.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的目的   基督复临前的审判,对所有自称是信徒的人,都是调查性的,也是判决性的。基督复临前的审判成就之一是决定在自称信徒之中,谁要承受国度。   圣经学者已经认识到,必须有一个所谓的“预先审判”(prejudgement),就是此处所说的基督复临前的审判。圣徒的复活与变化升天,乃是得自在对不信之人万国审判之前更早审判的结果。当保罗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林前6:2)人就要作结论说,审判世人与审判圣徒,不可能是同一次审判。正如那属基督的人复活,是在一般恶人复活之先,对信徒的审判,也在审判万国(外邦)之先(Lamparter161)。   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第二个主要的因素是为圣民申冤。我们已经讲过,但以理书第七章报导说,“至高者的圣民”,就是那属于上帝的圣徒,如何受到小角,就是向上帝子民进军的撒但的军兵攻击(21,25节)。上帝的圣民被诬告,逼迫,冤屈。上帝在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中打开天上的记录,让所有天上的生灵都可看见记录的内容。上帝要来拯救那些这样被虐待,冤屈的人。祂要在全宇宙面前为他们申冤。   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的第三方面是,上帝的圣德得以彰显。上帝曾被误认为是喜怒无常,喜爱报复,吹毛求疵。祂被形容冷漠,不关心他人。对祂与祂的圣德的疑虑已经产生。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显明了父上帝真实的面貌。祂来拯救祂的儿女。祂在天上众生灵面前审理他们的案件。他们可以看见祂的公义与公正,乃是祂审判宝座的根基(诗89:14;97:2)。上帝自己也要在这次审判中得到洗雪。   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的第四方面,关系到洁净圣所(但8:14;来9:23)。“天上的物件”(来9:23),天上的圣所,需要洁净历代以来圣徒累积的罪。地上圣所是在赎罪日洁净(利16:19,30希伯来文fdhe~r)。这项概念从“赎罪”(希伯来文kdpai,遮盖意)一词而来,这个词在许多例上下文中,都含有强烈的“洁净”之意。   但8:14中的“圣所就必洁净”,从七十士译本就知道,这样的译法,可溯至主前时代。“洁净”一词,系由希伯来原文nisdaq译出,字意丰盛,包括洁净,称义,申冤,使为正等。1844年开始的地上赎罪日所预表的天上的赎罪日,需要nisdaq所表达的较宽广的含意。但以理书8:14所用的语言,将这节经文与赎罪日相连结,尤其在利16章全章都使用的“圣所”一语上可以证明。总之,用以表达“洁净”天上圣所的用语让人联想到赎罪日,就是洁净与审判的日子。这天上的活动关系到洁净,使之为正,称义,与洗雪。这些观念与天上最后工作进行时的圣所,百姓,上帝自己相关连。关于自称上帝百姓的人,这项工作乃是法律的,但又是救赎的,表明这项赎罪工作自从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开始,直到天上圣所中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结束时才终止。当基督复临前的审判结束时,上帝与基督的救赎工作也完成了。   地上赎罪日的洁净,意为涂抹罪。希伯来文“赎罪”(kdpar)的用法,与“涂抹”(希伯来文mahdh)相平行,如同在耶18:23;尼4:5所表明的。天上的洁净(来9:23,24)关系到洁净天上罪的记录。主观地说,罪人基于每日的悔改认罪,在主里蒙拯救,而获得了罪的赦免。客观的说,天上记录的蒙赦免的罪,在每一个自称跟随上帝的人的案件在基督复临前的审判中提出后,就被涂抹了。所有忠心的人,都在基督手里,与赐基督拯救人类的父手里,保持是得救的人。但是,信徒仍继续享有选择的自由。若是他们要,他们继续有能力与父分离。   这些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主要的目的,显明谁对上帝的圣民拥有最终的权柄。在各世代的人类中谁曾宣告相信上帝,并对上帝保持忠诚;谁配承受基督带来的国度;谁在审判中站在圣民的一边。上帝的公义与公正会大放光辉,并会以一种最独特的方式显明审判的本质。祂的圣德要前所未有的显出其最大的荣耀。所有天上的生灵都会比其它任何时候更认识,上帝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所有生灵都会明白,祂是公义与公正的审判官,将所有动机,与人心一切问题都考虑在内。祂将显明了解一切遗传倾向与心灵身体的不正常。没有什么能逃过祂的鉴察,或是祂在为圣民申冤时(但7:22)无法掌握的。祂赐下独生爱子作为失丧人类的替身,好让每一个信靠主耶稣基督的人,能借着父算为每个信徒的义的祂的功劳得救。公义与慈爱在上帝里相遇,使属乎祂的人都得益处。   f.总结   总之,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是上帝在天上圣所从1844年开始的重要活动。它是救赎计划中接近末了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最后审判的第一阶段是决定一切自称是基督门徒之人命运的时候。它的焦点放在父上帝为赐福的审判官,放在一切借着基督属乎祂的人身上,放在基督为他们成就与算在他们身上的功劳上。   如今,这“审判的时候”关系到呼召人保持对上帝的忠心,与回归生命的主宰,为即将来到的基督复临作准备。所有自称是信徒之人的命运都在决定之中。非信徒的命运也关连在内。前者需要对永远的福音保持忠诚。后者需要听见它大力的传扬。普世传扬福音成为一项有力的见证,与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相连接时,就会展露出新的气象来。   上帝的圣德也在祂审判阶段中显露出新的,积极的亮光。祂在众天上生灵面前,在祂公正与公义的审判中,彰显了祂的美德。   所有上帝与基督的跟随者都受到激励,要借着圣灵的能力,持守圣经伦理。既然审判是基于由信心所成就的行为,就有暗示,强调要忠心遵守上帝的诫命。因为如今上帝正从事最后审判第一阶段的工作,同时也是基督在天上圣所从事的第二与最后阶段的服务,所有信徒就受激励要度圣洁的生活。在世界末日临近时,天上的圣者,与地上的圣民都在工作,都在他们自己的范围与分派的工作上努力,要为上帝的荣耀,完成上帝永恒的救赎计划。 2. 基督复临后的千禧年审判   基督复临后的审判,在千禧年中施行,乃是最后普世审判第二大阶段(启20:4)。   a.基督复临后千禧年审判的时间   如上所述,审判从上帝家里的人开始(彼前4:17;参照结9:6)。审判的第二阶段就进入到人类的其它部分,就是那些不属乎上帝家里的人。这项审判在基督复临接走属乎祂的人(约14:1-3)之后,千禧年之时施行。   b.基督复临后千禧年审判的审判官   在这最后审判千禧年阶段,基督与圣民都是审判官。这项审判在他们“与祂一同作王”(启20:4,6)时施行。“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4节)“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林前6:2)   c.基督复临后千禧年审判中接受审判的人   先知以赛亚说:“他们必被聚集,像囚犯被聚在牢狱中,并要囚在监牢里,多日之后便被讨罪。”(赛24:22)保罗用了一般名词“世界”代表这次审判中的受审者(林前6:2;参阅罗2:2-16;犹14,15)。   耶稣曾讲到山羊与绵羊的审判(太25:32)。绵羊要承受国度(34节),而山羊要依他们的恶行受报。他们的刑罚是“永火”(41节)中的“永刑”(46节)。   但是,这千禧年审判还不只是审判人类,它也审判“天使”(犹6;林前6:3)。这些天使是与撒但一同摔到地上的堕落的天使(启12:9)。   这项审判是以律法(罗2:12-16)与行为(启20:13)为准,因为一切审判都以所作的为准(太24:45-51;25:41-46;约5:28,29;罗2:1-10;林前5:10;启20:12)。   d.基督复临后千禧年审判的目的   这项审判的目的是要依行为决定该受的刑罚。依据启20:11-15,“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接受审判。他们是“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另一目的是要决定为何失丧之人的名字没有列在生命册上(15节)。在基督复临前查案审判中,有千千万万天上的生灵查阅过圣民的记录,要看“至高者的圣民”可以承受永恒的国度所根据的是什么。同样的,在这千禧年审判中,圣民就有机会查阅失丧之人的行为记录,看为何他们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在此,彰显上帝圣德的公义与公正,再度成为焦点。所有圣民都有机会找到自己问题的答案,为何失丧之人真正失丧了。天上蒙赎之人要见到失丧之人所作的选择,为何他们坚持那与上帝分离的人生,及其所导致的永远与祂分离致命的恶果。 3. 千禧年后的执行审判   千禧年后的执行审判,是普世最终审判的最后阶段。它是罪的最终接局,与上帝分离。它关系到宇宙中罪与犯罪者的根除,罪就不再兴起。   a.千禧年后的执行审判的时间   执行审判的施行在千禧年完结之后(1-3节,5节)。“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国(启20:7,8)。在千禧年之后,那在基督驾着天上的云显现时第一次圣徒复活中无分的“其余的死人”,也要在定罪的复活(约5:39),不义之人的复活(徒24:15),也称为“第二次的复活”之中复活。   新约圣经描写那些拒绝耶稣之人的数目,“多如海沙”(启20:8),由那大骗子领导,进入战场,“攻击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9节)。就在此时,在千禧年完了之后,他们在上帝的执行审判中就最后完全被毁灭。   b.千禧年后执行审判的审判官   太25:40节讲到耶稣描写自己是王,对恶仆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受咒诅的是没有帮助饥饿的,口渴的,赤身露体的,有病的,关在监里的“山羊”(44节)。   父上帝也要参与这最后的大事(赛34:8;玛4:1)。全本启示录,都描写祂是坐在宝座上的审判官(启4:2,8,9;5:1,7,13;6:16;7:10,15;19:4)在根除罪恶的创始者撒但与他的跟随者时,父与子一同是审判官。   c.千禧年后执行审判中接受审判的生灵   这审判的最后阶段,受审者乃是恶者。就是魔鬼与他的使者(太25:41)。凡是跟从撒但的人,都要在这千禧年审判中接受审判。   d.千禧年后执行审判的目的   这审判最后执行阶段的目的,乃是最终完全除灭那罪恶的创始者,为罪负责的撒但。他的使者(太25:41),也要在“火与琉磺中”(启20:10;参阅14,15节)分享他的结局。同样地,“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这是“第二次的死”(14节),这就使任何人在地狱火中永远受苦成为不可能了。   “火湖”是指在千禧年后地球表面燃烧的部分。因此它并不是传统所说死了的恶人永远受苦的燃烧着的地狱;也不是某种地底下恶人永远受苦的火场。这些观念出现在希腊哲学中,之后进入非圣经的犹太文学作品中。它们不属乎圣经。圣经所说的火湖乃是指在施行最后审判时这个地球烧着的表面。“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楷,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   借着执行审判,上帝最后完全除灭作恶的。圣经的图画不是上帝离开作恶的,让他们在没有上帝的情形之下,自己毁灭自己。那些想在最后得胜罪恶,及其创始者胜利中将上帝与基督排斥在外的人,漠视了圣经为末世最后部分所作的见证。   恶者最后除灭之后,上帝要创造“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3:13;参阅启21:1;赛65:17)。这新天新地要成为一切蒙赎之人永远的家乡。   IV、审判与基督徒生活   圣经有关审判方面的教训,在圣经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乃是救赎计划整体的一部分,以一种不可分割的方式,与救赎及救恩连结在一起。   审判确保人的自由,不论后果如何的选择自由。它关系到人的伦理责任。审判也表明,罪不会永远继续下去。罪最终仍在上帝掌控之中。审判限制了罪与罪的范围,最终使罪结束。上帝在这件事上扮演着决定性角色。祂的审判保证神圣的公义与公正。祂的审判最终显明祂的爱。“上帝的审判最终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起来乃是祂爱的表现。因为那唯一真正彻底审判罪的,乃是纯爱的审判。”(Aulen 146)或用不同的说法:“审判护卫了上帝与善会得胜的观念。现今的善恶之争要持续到永恒,乃是不可思议的。审判意为罪恶终会受到权威性,决定性的处置。”(Morris 72)审判之所以需要,乃因罪的存在。它因人的背逆而需要,不是由于上帝有报复的性情。上帝的慈爱与公正,祂的恩典与公义在祂的审判里结合为一了。   作为信徒的我们,可以抱着信心面对审判的每一面。我们可以与保罗一同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罗8:33,34)我们得救的安全与信心在于那位既是救主又是审判官的上帝。我们同希伯来书的作者一同说:“因为上帝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做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来6:10)我们所需要的与我们能够依靠的,乃是上帝的公义。   约翰讲到:“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约壹4:17)这意思是说信靠主耶稣基督赦罪的爱,与父上帝的公义与公正。忠心的人是在施恩赦免他们的罪的主里面得救(约壹1:9),他是我们在天上的中保(提前2:4;来9:15;12:24),担当我们的罪债(来10:12-14)。靠祂的功劳,我们可以坦然无惧的面对审判。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来4:16),因为“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我们与我们中保,大祭司的关系,使我们在审判时满有信心。   我们对父的信心也是一样,“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父上帝“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祂也赐下圣灵,“圣灵就是上帝藉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祂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多3:5-7)   这项靠着父上帝与祂儿子耶稣基督得救之信心的果子,使我们“留心行善”(8节)。那依靠耶稣基督藉圣灵而有能力,但未显出好行为的人,被称为不结果子的(14节)。这种信心是空的,因为,它是不生发出仁爱行为的信心。依靠基督的大能生发信心的行为,就使上帝的子民成为结果子的百姓。信徒有充分的信心与完全的喜乐,从现在到基督从天上胜利地驾云降临,甚至在今生,也可经验到最喜乐的与基督的联合。我们的主降临,忠心的人,与祂面对面联合的时候即将来到。   Ⅴ、历史概览 一、自早期教会至启蒙时期的上帝的审判   使徒时代的教父们认为,末时会有一次最后的审判。同样地,耶稣基督被认为是来审判死人与活人的一位(Polycap,To the Philippians 2[ANF1:33])。革利免(Clement)讲到将来的审判(1 Clement 27,28[ANF 1:12])。   第二世纪的护教者,如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the Martyr),雅里斯底德(Aristides),圣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安提阿主教提阿非罗,与他提安(Tatian)也讲到基督是审判死人与活人的。但是这些人当中有一些,认为审判是紧接在人死之后。   爱任纽(115-202)在攻击诺斯底(Gnosticism)与马吉安(Marcionite)等异端时指出,依照圣经,审判是基督复临所必须的(Against Heresies 5:27[ANF 1:556])。基督审判的标准是遵守诫命(Against the Heresies 1.10.1;3.5.3;4.37.1.[ANF1:330,418,518])。   审判的思想,是特土良(Tertullian 115-202)神学中重要的主题(Testimony of the Soul 2;cf Apology 17,18,45[ANF 3:176,32,50])。他指出基督徒要参与审判恶人,撒但,与他的使者(On Repentance,7;Flight in Time of Persecution,10.2;On the Apparel of Women,1. 2.4[ANF3:662,663;4:15,122])。   俄利根(Origen 185-254)用比喻方式解释审判。他说,圣徒死后立即进入他所称为的“灵魂学校”(School of souls)的乐园;恶人则进入由罪作为燃料,洁净罪人的非物质的审判之火里(Against Celsus 5.15-17;6.26[ANF4:549,550,585])。他的影响可在以后对审判不同的属灵解释上显明(Basil of Caesarea[c.330-379],Gregory of Nazianzus[c.329-390],and Gregory ofNyssa[c.330-c.395])。   迦太基的主教居普良(Cyprian 200-258),发展出审判是为鼓励基督徒行善的思想,深深地影响了之后天主教会的功劳教理的发展。义人与殉道者都立即进入天国。(On Mortality 20,26[ANF 5:474,475]),但是恶人要永远在地狱中焚烧(Letters 30.7;55.10[ANF5:31 1,350])。   拉丁护教者拉克单丢(Lactantius c.250-c.325)教导人说,千禧年开始时,义人会复活并进入审判(Divine Institutes 7.20;22-24[ANF 7:216-219])。但撒但与他的使者并恶人,则要在千禧年后开始永远被焚烧(Institutes 7.26[ANF 7:220,221])。   希波主教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354-430),在其所著“上帝之城”一书中,发展出有关审判充分的教训(books 20 and 21[NPNF-l 2:421-478])。审判是以上帝的公义为基础(20.1-3)约5:22-24中的审判,解释为定罪(20.5)。撒但,恶使者,并恶人,要在地狱中永远被焚烧(21.1-9),但有某种程度的轻重之别(20.16)。忠心之人的祷告,与圣徒的代求,会帮助义人减轻洁净他们(21.13)的炼狱中的痛苦(21.27)。   那饱学的多马·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1274),第一次发展出详细的双重审判观念。第一次审判在人身体死后立刻举行。那最后或大审判,则在大复活,灵魂与身体结合时临到(Summa Theologiae 3a. 59.5)。这项教训之后为教皇本泥狄克十二世(Pope Benedict XII 1285-1342)所支持。中世纪神学一项明显的现象是,耶稣被描写是一个严肃与严厉的审判官,极其为人所惧怕。审判就这样广为利用激励人行善,过道德的生活。   马丁路德曾深受这项使他恐惧与焦虑的中世纪基督的图画所影响(WeimarAusgabe 38.148.11,12;40.1;298.9;41.197.5,6)。他受教十字架只是赦免原罪,个人的罪需要朝圣,补赎,与善行(ibid. 47.310.7-17;47.344.39-42)。马丁路德改变了这幅基督的图画,让人看祂是救主,中保,弟兄,与朋友,叫我们放下自己的义行,鼓励我们借着信住在祂里面(ibid. 33.85.7-22)。如今上帝被视为最后审判中严厉的法官,但基督却是我们的荣耀(ibid. 36.450.4-6)。   瑞士改教家慈运理(Ulrich Zwingli)相信中世纪的双重审判道理。最后审判只是宣布灵魂与身体重新结合之人所要经验的赏赐与惩罚如何决定(Exposition and Basis of the Conclusions,art.57)。   加尔文(John Calvin)发展出主要改教家中最完整的审判神学。他也相信中世纪的双重审判神学。义人的灵魂死亡之后立即经验到初步的永远得救,但是,恶人的灵魂却要经验受苦与苦刑(Institutes 3.25.6,9)。最后的审判要为灵魂与身体重新结合的人带来永远的赐福,或永远的刑罚(ibid.3.25.10,12)。   罗马天主教会以天特会议宣言响应改教者的挑战。“好行为”,这项宣言说,有功劳性,在最后审判中,在基督的功劳之外,扮演着重要角色。   从基督教正统到启蒙时期的审判道理,呈现不同的图画。从整体说,趋势是偏离真正将来审判的说法,视各种将上帝解释为非位格的实体之新理论而定。这种改变要求审判道理的也随之改变。 二、自启蒙时期至现今的上帝的审判 1. 自由派神学中的潮流   现代神学除去了超越面,就将上帝审判的观念搁置一旁。它难于进入自由神学的神学系统之中(参见Paul Tillich,Jtirgen Moltmann,Wolfhart Pannenberg,Gerhard Ebeling)。   今日自由派神学家认为,自十八世纪以来出现的、以法国革命为顶点的现代文化革命,及其之后的工业革命,两次世界大战,以及现今人类制造的环境危机,乃是人类为自己造成的审判(如 Karl Holl,M. Greschat,Moltmann,Pannenberg)。以这个意义说,审判就是目前人类的经验,由文化内在的力量所决定。故此,在自由派神学中,对将来上帝的审判,毫无内含。审判基本发生在此时此地,是人自己的产物。布特曼(R. Bultmann)重新解释圣经审判信息为“实存的决定危机”。   一些现代思想认为上帝审判的主题是原始的、过时的。另一些思想则要批判审判在现代普世得救的神学观念看,乃是不道德与过时的。我们需要简单地看一看这些主要观点中的两个。   a.上帝的爱,与上帝的审判   一些现代思想家强调上帝的爱,藉以反对上帝的审判。这项所谓爱与审判之间的分裂,早在主后二世纪,就有基督教信仰异端的玛吉安(Marcion)提出来过。   现代的说法相信,上帝主要的是一位爱与施行拯救的上帝。因此,任何末世论的,论到末世将来上帝审判的说法,都必须考虑古代环境之不适切的因素。现代对上帝无所不包的爱特别强调,导致一些人获得新结论,包括上帝乃是慈爱的上帝,不会除灭罪人的观念,因为,在神性中,爱是无所不包,并是显著的能力。   为了与过份强调的爱相一致,就重新解释审判为上帝离开背逆祂的人。离开上帝的人类,就任其败坏,最后自己毁灭自己。上帝的离弃,就是审判。它声称,一位爱的上帝,就不会定罪,惩罚,或除灭恶人。这项现代神学观念认为,在上帝的爱与在上帝审判中彰显的公义与正义之间,有着敌对的情形。这项观念否认,至少部分否认,上帝认真反对罪及其所造成的恶果。它否认那使上帝审判成为需要的人类活动与其后果之间的道德关系。它否认基督为罪人,与代罪人的死。基督并未在十字架上为罪人付上代价。祂是人的代表,不是人的替身。这项教训也否认,上帝要罪人为他的罪行负责,与上帝会在审判中处理罪的后果。这些否定的看法,完全破坏了对圣经启示,对罪与审判的性质,对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的性质,及对圣经末世论性质的了解。   上帝的爱被视为最高指导原则,与最高标准,将其与上帝性情中其它素质分离。这样,爱就伸展成一把能遮盖一切,遮盖人类任何行为的大伞,不论其何等丑恶,对个人与社会的影响如何。这项对上帝之爱的观念,将其与圣经分离。爱成了一项抽象原则,依现代思想的哲学观念而变化。换句话说,爱被定义为“经中之经”(canon within the canon),那就是说一项超高的标准,依它去决定圣经其它部分或被视为过时,原始,低级,或被解释为一些适合现代思想的东西。如此行的最终结果是,一幅十分慈爱上帝的图画,但十分遥远,并与圣经全部启示无关。   在圣经中,上帝的爱,上帝的公义,上帝的公正,上帝的审判,上帝的责罚,彼此动态的连结在一起,没有任何一样被牺牲。圣经显明自身比现代将上帝与祂的活动限制在解决基督与撒但之间大斗争的现代观念更丰富,更深奥。   上帝圣言充分的启示,包括上帝的爱,与上帝的审判的每一面,既定恶人的罪,也为义人申冤。上帝审判所有的人,不会改变,甚至我们对祂的审判,对祂本身各种想象的虚构,也要审判。   b.普世得救论与审判   过去与现今的思想家都曾相信普世得救论──全人类都得救。他们中有一些说,圣经本身也是向着人人都得救的方向。人常认为,上帝的拯救目的,比祂在审判中所表现的公正与公义所实际要求的更大。因此,人就认为,上帝并不一定非要给那些不肯悔改的罪人公正的惩罚不可。   在历史上,普世得救论,全体人类最终都要以某种方式得救的教训,称为apoka​tasrasis ,意为最终的得救。这项理论在新约时期之后由Gregory of Nyssa与 Scotus Erigena所支持,在改教时期由Hans Denck所支持;在现代神学中由F.Schleiermacher,Clarence Skinner,Karl Barth等人所支持。   普世得救论,全体人类最终的得救,其根据是对一些经文错误的解释与误用(罗5:18,19;林前15:22;弗1:9,10)。如此,普世得救论就否论了圣经的信仰。它否认对恶人的最后审判,当然,也否认上帝的责罚。它否认不悔改的罪人永死的实在。它否认末时有两群人,得救的与不得救的。最后,它否认“第二次的死”。   普世得救论要求偏离圣经启示的真理。它不能包括全部圣经。普世得救论,虽有似乎引人之处,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圣经真理的淡化。除非将渐进启示之非圣经观点强加于圣经,将那些不与现代神学立场的圣经部分认为过时而扬弃,它就无法成立。   这些受现代精神所教导神学上的潮流,无法与圣经本身的凭据相比。圣经有关审判的教训显明,它并非任意的,或属乎情绪,它既非野蛮,也非神话。审判是圣经实在的信仰,如同我们所已经看见的,它乃是圣经重大的主题。它深奥地与罪的问题与解决,与上帝的公义,公正,与爱与审判的关系,与受苦及无辜,得救问题等连结在一起。它不能被挪到一旁,认为是边际的,不重要的,过时的或蛮荒时代的,或任何可以是反对它的东西。审判属乎救赎,因为若无审判,救赎就是空的。   有鉴于我们时代的道德败坏,圣经审判的主题是十分适切的。恶人是否会接受公义的刑罚?那集体屠杀者,今天的杀人犯,会得到当得的惩治吗?看见人的公义的限制,会有完全的,公正的,全面的审判,对各方,各面,作完全的审查吗?这些问题与其它类似问题,是今日许多人提出的问题,也是应该问的问题。   实际的情形是,上帝是否公义的问题。在充满不公义的世界里,上帝的公义是引起现代思想家强烈反感的原因,被列为是他们倾向于怀疑论与无神论的主要理由。上帝的审判乃是解开世上纠缠着不公义之事的钥匙。它一直是“永远的福音”(启14:6)中不可少的部分。   叫人崇拜创造主最后的呼召“应当敬拜那创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的命令中(启14:7),要求宣讲末时“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审判乃是永远福音的一部分。与因信称义的信息完全相和谐。这实际因信称义的信息,要以大能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国、各族、各方、各民。上帝就是爱,宣讲上帝就是爱,需要宣讲祂的公义。上帝的爱要求审判中上帝的公义。“宣讲上帝的爱,总是预先假设说,人人都正接近上帝的审判,并无望的暴露在审判之中。”(Bticdhse l941) 2. 福音派神学中的潮流   基督教福音派并未扬弃上帝的审判。分期论者已依照他们启示性的末世论发展出各种灾前,灾中,灾后被提的理论。依照各个不同的理论,基督的审判,对以色列的审判,对万国的审判,灾难的审判,与基督复临关联的审判,“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与最后对撒但,他的使者,及罪人的审判,都有它们各自的解释。(参见 Pentecost 156-218;412-426)   非分期论者福音派一般都大都同样相信一次最后的审判,看其为无千禧年论者,先千禧年论者而定(如Ladd 87-102;Martin 1977,187-2 05)。因为无千禧年派不相信将来真有千禧年,所有审判就都结合在基督复临周围。在另一方面,先千禧年派则支持与基督复临关联的上帝的审判,与在千禧年后“白色大宝座”判定恶人永刑的审判。 3. 复临信徒的认识   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对最后审判的教训,乃是与他们对基督天上大祭司职事的了解密切相关。对二者早期历史发展,可参见Sanctuary V.D.   VI、怀爱伦注释   怀爱伦对许多题目,写过大量作品,包括审判在内。她曾论到审判的一些层面,包括其时间已经临近(2T 355),确定性(RH Nov.22,1898),它的基础(上帝的律法,天路314面),审查的凭据(天上记录的人的行为4T 481),与审判的结果(义人得永生,恶人永死,善恶之争673,673面),但是,她对这个题目最大的贡献,或就是她将上帝的审判放在善恶之争的背景之中,密切地关系到上帝对祂受造之物的爱(善恶之争541,543,670,671;4T 165;PK 292)。显然,篇幅不够,只能摘录少数几段,而请读者自己参阅其它著作。依照本文所强调,摘录的文字与出处,依照审判的三方面分录于下: 一、基督复临前的查案审判   在天上圣所中,在身为上帝仆人与见证人的众天使面前(善恶之争498面),父上帝审判祂的百姓。基督是中保,撒但是控告者。基督为他们代求,指出“他们的忏悔与信心,并为他们祈求赦免。”(同上503面)用祂自己的血,为悔改的信徒恳求。   那些已接受基督的牺牲与功劳的人,要接受审查,从已死的义人开始,继续审查到活着的义人(证四384;早280)。他们的好行为,与他们的罪,无论是所犯的罪,或所未尽责任的罪,都在天上册子中依上帝律法的标准审查(LS 241;天路270;善恶之争500面),“那时,借着基督赎罪之血的功劳,一切真实悔改之人的罪,必要从天上的案卷中被涂抹。这样,圣所中罪案的记录就清除了。”(先祖与先知337面,参阅善恶之争446面)忠心者的名字留在生命册中。从未接受基督的人的名字不会在这次审判中出现(善恶之争499面)。在另一方面,曾经接受基督、但已经放弃他们与基督关系的人的名字,就从生命册中被涂抹(同上501,502面)。   同时,“当天上进行查案审判的时候,当悔改信徒的罪要从天上圣所被移除的时候,上帝在地上的子民之中也要进行一番特别的洁净和除罪的工作。”(善恶之争446面)在天上基督复临前的审判结束之时,“一切人或生或死的命运都要决定了。”活在地上的上帝子民会准备好迎接他们的主,基督就会复临(同上509,510面)。 二、基督复临后的千禧年审判   基督将祂的圣徒接到天上之后,就会举行千禧年审判。这是一次完全与基督复临前的审判分开的审判(同上498-510面)蒙赎之人要一起来审查恶者的行为,包括撒但与他的使者(EW290,291;善恶之争683,684面)。天国的册子再一次提供证据,尤其是“死亡册”,其中记载着恶人的行为,圣经被当作法典用(EW 52,291)。   除了确定行恶的确实已经拒绝了耶稣的救恩之外,这次审判也决定各人要接受的刑罚(同上291,善恶之争683,684面)。这项千禧年审判与千禧年一起结束,紧接着是第二次的死,与圣城下降(救赎的故事原文 416,417)。 三、千禧年后的执行审判   千禧年结束时,有第二次复活中的恶人复活。基督与祂救赎的圣徒回到地上。同时,撒但准备对圣徒与从天而降的耶路撒冷城发动猛烈攻击。此时,在所有曾活在地上蒙赎的与不悔改的人,及撒但与他的使者面前,基督举行加冕礼。“于是那承受了最高威严和权力的万王之王便向那些反抗他政权的叛徒宣告判决。并向一切干犯他律法并压迫他子民的人施行公义。”(善恶之争689面)   “当案卷展开,而耶稣的慧眼定睛望着恶人时,他们立刻就感悟到自己所曾犯过的每一件罪恶。”(同上690面)“全体恶人要站在上帝的台前为反叛上天政权的大罪受审。这时没有人为他们代求;他们是无可推诿的;于是有永死的判决宣布在他们身上。”(同上692面)   撒但的计谋暴露了(同上694面)。显然,“罪的工价不是崇高的自由和永远的生命,而是奴役,毁灭和死亡。”(同上692面)完全清楚的事实是,“罪恶的存在是毫无理由的。”(同上522面)不肯悔改的罪人,知道了这些实情,就匍匐敬拜。“到此撒但不得不低头下拜,承认自己所受的处分是公正合理的。”(善恶之争694面)“上帝的智慧,公义和良善,现在都全然显明了。”(同上)上帝的政权与律法也同时获得洗雪(7BC 986;历代愿望54面;先祖与先知29章)。   于是“从天上上帝那里有火下降。地也裂开了。藏在地底深处的武器也拿出来了。从每道裂开的深抗中,有灭人的火焰喷出。连岩石本身也都着起来了。”(善恶之争696面)在这场大火中,恶者如草,“各人都是‘照着他们所行的’受刑罚。义人的罪都已归到撒但的头上,所以他不但要为自己的叛逆受刑,也要为他所引诱上帝子民去犯的一切罪受刑。他所遭受的刑罚,要比一切受他迷惑之人所遭受的远为可怕。……在这一场洁净地球的火焰之中,恶人终于都被除灭了,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犯法的刑罚全已执行了;公义的要求都已达到了;于是天与地要同声宣扬耶和华的公义。撒但毁坏的工作就此永远终止了。”(同上697面) PAGE 2 《神学 手册 华为质量管理手册 下载焊接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ld手册下载 》24:上帝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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