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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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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十三) 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十三)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张某提供了甲乙丙丁四人的证言及其诉讼请求,其中甲无正当理由而未出庭作证,乙是张某的弟弟,丙是张某代理人的妻子,丁是法院的院长,谁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 件事实的依据?(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最高...

2014年司法(卷三)考试试题及解析(十三)
司法(卷三)考试试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及解析(十三)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张某提供了甲乙丙丁四人的证言及其诉讼请求,其中甲无正当理由而未出庭作证,乙是张某的弟弟,丙是张某代理人的妻子,丁是法院的院长,谁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 件事实的依据?(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一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3)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并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第2题 吴某与张某于2004年10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本店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 A 彩色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 B 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 C 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 D 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首先,印在印单上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其次,认为该条款显失公平依据不足。第三,目前国内精神损害赔偿还只限于某些类型的侵权行为,违约责任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第四,这个合同不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而应体现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本条应该适用。 第3题 甲煤气公司与乙煤炭公司签订60万吨精煤买卖合同。约定:精煤单价150元/吨。履行期限1999年1月5日―2000年1月4日,每月交付5万吨。由于疏忽,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方式及履行费用的负担。合同签订后,乙连续向甲供货4个月,总计20万吨。但甲一直未付款,乙随即要求:甲支付前4个月贷款,同时以后8个月的供货,乙送一次货甲交付一次货款;同时,甲负担乙前四个月给甲公司运送煤炭的运费2万元。甲公司拒绝。问乙煤炭公司是否有权拒绝送货,2万元的运输费用由谁承担?( ) A 乙有权拒绝;甲公司承担 B 乙公司无权拒绝;甲公司承担 C 乙公司无权拒绝;乙公司承担 D 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承担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合同中付款时间、 方式、 履行费用负担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   讲解:《合同法》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62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本案中,甲、乙就履行费用的负担未作约定,但乙负责向甲供应煤炭。在这个角度上,乙是履行义务人,因而,乙前4个月向甲公司运输精煤,所花费的2万元运费,应由乙承担,但以后8个月的运输费用,甲、乙公司可以继续协商解决。合同中付款时间、方式未作约定,且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依交易习惯确定。   第6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案中,甲、乙双方互负债务(交付煤炭、支付价款),且债务履行未规定先后顺序,因而应同时履行,乙方在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前有权拒绝向甲交付煤炭。因此,D是正确答 案。 第4题 花某住在甲区,在乙区有楼房一栋,2003年6月10日,乔某与花某在丙区签订了借款协议,乔某向花某借款20万元,定于2004年6月10日返还。协议书经丁区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合同签订后,花某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2004年6月10日乔某却没有还款,花某以公证书为依据先后向甲、乙、丙、丁四区法院申请执行,各区也依次受理了该案,本案应由哪一个法院执行? ( ) A 甲区人民法院 B 乙区人民法院 C 丙区人民法院 D 丁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执行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民诉意见》第256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2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第5题 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 A 甲诉乙返还借款一案诉讼过程中,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B 李敏诉秦明追索赡养费案件审理过程中,秦明突遇车祸死亡 C 王某诉赵某离婚一案,被告赵某开庭前突然发病,死亡 D 丙诉丁保证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丁因病去世,法院查明丁没有遗产,也没有其他义务承担人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诉讼中止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1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依上述法条,只有选项A中的情形应中止诉讼,而选项B、C、D的情形则应终结诉讼。 第6题 某企业对其企业的房屋及其内部设施投保财产保险。以下有关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安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B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可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C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D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可以自行对保险标的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财产保险标的   讲解:《保险法》第36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依此,可知A、B、C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只有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7题 赵某因票据被盗申请公示催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除权判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A 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B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作出除权判决 C 付款人签章同意依据除权判决付款 D 公示催告期间无人转让票据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除权判决的作出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97条: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民诉意见》第232条: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由此可见,只有A项说法正确。 第8题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下列各情形中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的事项是: ( ) A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B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C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D 涉及依职权中止诉讼的程序事项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院职权调查事项   讲解:《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17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由上述法条可知, A、B、C项中的情形都属于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的情形,只有选项D属于法院依职权调查的情形。 第9题 某钟表厂甲与某市综合厂乙3月份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生产座钟木盒4000个,总计28000元,甲方先支付1万元的预付款,余款在甲方提货时付清,乙方应于5月10日前完工。5月4日,乙方在完工后通知甲方提货,甲方一直拒绝、推辞。 5月12日乙方将4000个木盒提存,并指示提存机关:如甲方不支付余款1.8万元,不得让甲方领取标的物,并于当日向甲方发出了提存通知,甲方于5月15日前来领取标的物遭到拒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即使甲方未履行债务,提存机关也无权拒绝甲方领取标的物,因为甲方是否支付余款是它与乙方之间的事,与提存机关无关 B 本案中,如果甲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供担保,提存机关根据乙方的要求有权拒绝甲方领取提存物 C 即使乙方未指示提存机关在甲方未履行债务时不得让甲方领取标的物,提存机关也有权、有义务拒绝甲方领取标的物 D 甲方领取标的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3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提存制度   讲解:《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104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依此,在A项的情形下,提存机关有权拒绝甲方领取标的物;在C项情形下,若乙方未指示,则提存机关无权利更无义务拒绝甲方领取标的物。故A、C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而D项中的3年除斥期间也是错误的,应为5年。 第10题 以下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 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 ,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是:(    ) A 为了课堂教学,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卖给学生使用 B 为了希望工程,进行义演 C 为了传播少数民族文化,将少数民族作品翻译成汉语出版 D 为了学习书法,临摹广场纪念碑的碑文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著作权的限制   讲解:《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依法条,只有选项D符合题意。 第11题 破产企业中的下列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 ) A 破产企业所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1000万元 B 破产企业已经交付给买受人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三辆 C 破产企业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的抵押物 D 破产企业的工会会费200万元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破产财产   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所以本题选A。 第12题 甲受乙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丙向甲交付标的物后,因乙未将货款交给甲,甲无法向丙交付货款。于是,甲告知丙“乙是委托人”,丙遂以乙为相对人,但不久即发现乙经济状况恶化而甲很有钱,便又提出要以甲为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 乙不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丙不能向乙主张权利 B 丙可重新提出以甲为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 C 在违约之初,丙既可要求甲,也可要求乙承担责任,丙有选择权 D 丙可以重新提出以甲为相对人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委托人与第三人对相对人的选择   讲解:《合同法》第403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甲受乙委托与丙签订合同,因乙的原因致甲无法向丙支付货款,甲有权向丙披露乙为委托人,由丙选择甲或乙为相对人,但丙一旦选择后,即不许变更。 第13题 甲公司因业务需要,以其一座厂房(价值70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300万元。甲公司与乙银行于2003年5月1日签订了抵押合同,5月3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和丙银行于2003年6月1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3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厂房依法拍卖,只得价款50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 A 乙250万元、丙250万元 B 乙300万元、丙200万元 C 乙260万元、丙240万元 D 乙200万元、丙300万元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抵押权的实现   讲解:《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依此,本题中抵押合同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故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乙公司优先受偿,所以本题选B。 第14题 某日,李三携儿子李小三(8岁)去商场去购物,李小三走路不慎没看见商场内的一面玻璃,一头撞在玻璃上受伤。李三要求商场予以赔偿,商场负责人指着店堂内人口处醒目位置的一个告示“请照看好自己的孩子,本店概不负责”,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有言在先,可以免责 B 不论是否有此告示,均不可免责 C 如果李三注意到此告示,仍然带着孩子进入,则商场可以免责 D 该告示内容不合法,但若李三看见后仍然进入商场,视为接受其内容,亦会有效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免责条款无效   讲解:店堂告示属单方免责条款,不能说明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而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告示内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始无效。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有相关规定。   参见《合同法》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15题 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对丁的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 A 丁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 B 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C 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D 丁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著作权侵权行为问题。依《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故该幅画的著作权归甲享有。依《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故丁作为美术作品原件的持有人,仅享有原件作品的展览权,而不享有复制等著作财产权和人身权。故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本题应选B。 第16题 “飞鸽”文字是中国甲公司使用于油漆、涂料等商品上的商标。该商标在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进行了商标注册,并在世界同行业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该公司还在中国设有销售部。中国乙公司在其生产的室内装修板材上突出使用“飞鸽板材”字样。甲公司认为此种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对此事的正确看法是( )。 A 油漆、涂料和装修板材并非同类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 B 乙公司使用“飞鸽板材”字样属于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C 甲公司不是中国法人,不适用商标法给予保护 D “飞鸽”是驰名商标,应给予特殊的保护,乙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问题。驰名商标与一般商标不同,其保护的范围更广。依商标法规定,在我国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不论是对相同商品或者近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而且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或者将该商标注册成企业名称或域名的,均为侵犯驰名商标的商标权。故本题选项为D。 第17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17人,在某次召开董事会时,有3名董事因出差未能出席,2名董事因病不能出席。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甲以8票当选为董事长,乙以5票当选为副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A 甲当选有效,乙当选无效 B 乙当选有效,甲当选无效 C 甲、乙的当选均有效 D 甲、乙的当选均无效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机制问题。依照《公司法》第113条、第117条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故本题选项为D。 第18题 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3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 ) A 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 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 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D 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丙的损失是因甲的过错造成的,故应由甲赔偿。丁的损失虽由丙的动作造成,但直接原因由甲的过错引起,所以,丁的损失也应由甲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第19题 依照我国现行司法实践的做法,有关典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典权既为用益物权,亦为担保物权 B 典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C 典权未规定期限的,出典人在30年内未回赎的,典物的所有权归典权人 D 典权人回赎典物,以原价为原则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典权的特征、典权人的权利和典物的回赎问题。典权在性质上为用益物权,典权人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处分典物的权利,优先购买权。典物的回赎有期限的依照期限,未约定期限的,应在出典后30年内回赎,回赎时以原价为原则。故本题选项为A。 第20题 某外商独资企业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该企业欲以其厂房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该企业之抵押行为符合下列哪一选项才有效?( ) A 须经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B 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C 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 D 须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外商独资企业处分企业财产问题。依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本题中,外商独资企业系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故应向其报批,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备案,正确选项为D。 第21题 甲、乙系好朋友,甲因事需出国两年。出国前,甲将一批名贵药材交乙并嘱乙善为保管。乙将其与自己的贵重物品放在一起。两年后甲归国,打开药品发现已发霉变质。经查系当地雨水过多,天气潮湿所致。对甲的损失应如何处理?( ) A 乙不应负责 B 乙应负责 C 甲、乙应平均分担责任 D 乙只应赔偿甲通常药材的价值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赔偿责任问题。依《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无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选项为A。 第22题 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1999年11月4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一个月后向甲付款。一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01年11月4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1年12月4日才确定了由丙担任甲之监护人。2002年2月3日丙清理甲的财产时,发现尚有乙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乙主张权利,因乙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发生纠纷。本题中,甲向乙请求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日届满?( ) A 2000年12月4日 B 2001年12月4日 C 2002年1月4日 D 2002年2月4日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诉讼时效中止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继续计算以所剩的时效期间为准。故本题选项为C。 第23题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 )。 A 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出抗诉,引起审判监督程序 B 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C 只能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D 只可告知当事人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审判监督程序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故本题选项为B。 第24题 李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坠下山崖,就此下落不明。现已3年过去,李某的合伙人王某申请宣告其死亡,但李某之妻及其父母、子女坚决不同意。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李某下落不明未满法定期限,裁定驳回王某的申请 B 应以李某之妻的意见为准,不得宣告死亡 C 应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不得宣告死亡 D 应以利害关系人王某的意见为准,宣告其死亡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案件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第167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宣告死亡案件,只要符合宣告死亡的实体法要求,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没有顺序限制。人民法院查明符合宣告死亡的要件,在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情况下,可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故本题选项为D。 第25题 甲、乙两人发生民事纠纷,一审判决甲胜诉。乙上诉,二审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甲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乙即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此由谁处理?( ) A 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 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 应当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报第二审人民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 情况紧急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情况不紧急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二审之前的财产保全问题。依照《民诉意见》103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毁损、出卖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法院。故本题选项为A。 第26题 甲向乙借款5000元,乙平时与甲关系甚好不便拒绝,便说现金不够,3天后再来取,3天以后,乙避而不见,下列表达中正确的有( )。 A 甲乙之间借贷合同已生效 B 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未生效 C 甲乙之间的借贷已生效但乙违约 D 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已生效但发生履行不能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问题。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本题选项为B。 第27题 甲、乙、丙3人各出资2000元买一条船后,甲欲投资开商店,故想转让自己的份额,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原出15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丁知道后愿以2000元买下,丙即表示愿以2000元买下。根据法律规定,甲应将其份额卖给谁?( ) A 乙 B 丁 C 丙 D 丁或丙都可以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依民法原理,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乙只愿出1500元购买甲的份额,不具备同等条件。丁不为按份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本题选项为C。 第28题 下列关于汇票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B 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简称或代码 C 出票人为两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D 票据上记载“交付货物后付款”等付款条件的,其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汇票的记载事项问题。依据《票据法》第8条、第5条、第22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票据必须记载收款人,且收款人应写全称。汇票必须表明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出票人附条件的,票据无效。出票人依在票据上签章而承担责任,出票人为两人以上的,负连带责任。故本题选项为C。 第29题 甲、乙二公司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依双方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第6日,书面通知甲予以受理,并将有关文书、文件送达乙公司。乙未提交答辩书,后甲方根据仲裁条款选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约定,委托本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A担任仲裁员(A为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审理过程中,虽经多次书面通知,乙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于是A作出了仲裁裁决。不属于仲裁中存在的程序问题的是?( ) A 书面通知甲予以受理,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5日内 B 仲裁员的选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C A作为甲的常年法律顾问,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自行回避 D 由于乙未出庭,仲裁庭无权作出裁决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仲裁程序问题。依照《仲裁法》第24条、第31条、第34条、第42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员的,应当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或者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仲裁员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故本题选项为D。 第30题 某电视台主办的节目“情歌还是老的好”在某大学校园现场演出。该演出只向观众收取门票2元一张,向演员也只象征性的支付报酬。该演出所有的歌曲都是原来老演员创作的老歌。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该演出可以不经过原创歌曲的创作人许可 B 该演出可以不向原创歌曲的创作人支付报酬 C 该演出符合法律关于作品的许可使用的规定 D 原创歌曲的创作人有权向演出单位要求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问题。依《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九)项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本题中,某电视台的演出不符合上述条件,故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31题 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周甲。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周某离婚后未再婚。吴某与王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由于周某看望周甲遭到吴某的阻止,双方发生纠纷。对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周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B 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C 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吴某也无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D 周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周甲,取决于周甲是否同意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以及探望权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担任其监护人。依《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周某并未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离婚不是理由。周甲作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同意的意思能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32题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B 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C 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D 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流质条款的效力问题。依《担保法》规定,流质条款不具有效力。但流质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为从合同,担保合同的无效不能决定借款合同的效力。故本题选项为A。 第33题 甲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于6月15日提货,但因其未能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的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应如何确定损失的承担?( ) A 出卖人,因为货物是在其控制之下 B 出卖人,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C 买受人,因为他未能按时提货 D 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问题。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但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题中,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货物,是因为买受人未能安排好汽车,因此,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应选C。 第34题 2003年7月9日,某单位就其生产设备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2年的足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80万元。同年10月6日,该单位又就该设备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2年的足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同样为80万元。2004年5月10日,该单位生产设备因意外火灾而毁损,其损失为70万元。甲乙两家公司知悉该单位厂房的重复保险情况,两家公司应按照以下哪一项对该单位进行赔偿?( ) A 甲公司对该单位按其实际损失70万元赔偿 B 甲乙两公司各应向该单位赔偿70万元 C 甲乙两公司各赔偿实际损失的一半,即各赔偿35万元 D 由乙公司赔偿该单位70万元的损失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重复投保时保险金的支付问题。依照《保险法》第41条第2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选项为C。 第35题 2004年6月8日,公民李甲因意外受轻伤人院治疗,大夫误诊致使李甲成为植物人。其姐李乙愤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则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和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均应得到支持 B 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和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均不应得到支持 C 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应得到支持;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D 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应得到支持;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2款。两项赔偿的请求权只能由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行使,故本题答案为B。 第36题 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谁?( ) A 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B 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 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 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侵害肖像权的问题。侵害肖像权必须坚持两个条件,一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故本题中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均为侵权人。本题选项应为D。 第37题 张某向李某购买房屋一间,成交后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随后,张某以该房屋作为出资,与李某共同创办了一家合伙商店。1年后,张某因其个人债务与何某签订合同,将此房屋抵押与何某。李某提出异议。对此案应如何认定?( ) A 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生效 B 合伙企业成立有效,房屋抵押合同未生效 C 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未生效 D 合伙企业成立无效,房屋抵押合同生效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企业成立和抵押合同生效问题。依据《合伙企业法》第11条规定,合伙人既可以用财产所有权出资,也可以用财产使用权出资。虽然张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已取得该房屋的使用权,故合伙企业成立。但房屋抵押,以抵押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为生效前提,因张某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且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故该抵押合同不生效。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38题 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此纠纷,应如何处理?( ) A 按重大误解处理 B 按合同解释处理 C 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 D 按无效合同处理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解释与重大误解的区别问题。重大误解是指因行为人的错误而导致的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行为内容、行为方式等发生的错误理解,且造成一方当事人重大损失。就行为内容的重大误解而言,往往与合同解释相混淆。对行为内容的重大误解,是指因行为人的错误而导致的合同内容的错误,行为人对合同内容存在争议,而合同解释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本身不存在错误,合同内容本身不存在争执,只是对于合同的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本题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只是对捆如何解释存在不同的理解。依《合同法》第25条规定,应按合同解释处理。故正确选项为B。 第39题 某块河滩地曾属甲村所有,因洪水将该地的表层浮土卷走,只剩下裸露的石头而被甲村撂荒。乙村经多年培土,使该块地变成良田。现甲村和乙村均主张有对该块地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 A 应支持甲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补偿 B 应支持乙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乙村应给甲村相应的补偿 C 由甲村和乙村按份共有 D 由甲村和乙村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土地所有权是登记物权,撂荒行为并不导致甲村所有权丧失,乙村也不能因先占而取得该块地的所有权,但乙村为该块地变成良田付出了劳动,所以,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价值补偿。故正确选项为A。 第4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装修合同,甲公司为乙公司装修一栋建筑面积为8192平方米的办公楼房,装修费为人民币520万元。到装修工作完成时,乙公司只支付了100万元装修费,剩余的装修费一直拖延不付。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装修费及其利息。在诉讼中,甲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对该装修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在人民法院采取措施时,乙公司提出该房产价值大大超过原告的诉讼请求数额,且该房产已抵押给第三人。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 A 对于抵押物即该装修的房产,不能适用财产保全 B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C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而本案房产价值大大超过原告的诉讼请求数额,故本案不能实施财产保全 D 甲公司对该装修的房产,享有留置权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财产保全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民诉意见》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故本题选项为B。 二、多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2.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丙两水泥厂各发一函,均称:“急需1000号水泥1000吨,价格300元/吨,货到付款。”乙水泥厂收到函后即传真给甲:“函收到,即日发出。”丙水泥厂收到函后未回函,但当即组织车队运输 1000号水泥1000吨,给甲送去。问:甲与乙、丙之合同是否成立? A 甲与乙的合同成立 B 甲与丙的合同成立 C 甲与乙的合同不成立 D 甲与丙的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承诺规则 [解析] 《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内容具体确定;   (二)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由此可见,甲发出的函电是要约。   第21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2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由此可见,乙、丙的行为都构成承诺,因此合同成立。 第2题 李某有一子三女,其中儿子甲于2002年死亡,一女乙尚年幼。不久,李某也患病不起,遂亲笔立下遗嘱,其所有的4间房屋及存款1000元由两个女儿丙、丁继承。后李某死亡,丙、丁分割了李某的房产和存款。李某的儿媳戊提出李某生前所作遗嘱不合法,她和乙均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 遗嘱完全具有法律效力,丙、丁有权按照遗嘱规定分割遗产,乙、戊无权得到遗产 B 遗嘱完全没有法律效力,应当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戊继承 C 部分无效,因其没有给年幼且无生活能力的乙保留应继份额 D 部分无效,但戊无权分得遗产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见《继承法》第10条和第19条。 第3题 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2.4亿元,一向业绩良好,该公司本月因一次期货投资失败,造成9000万元亏损,这一情况会引起下列哪些结果? A 公司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C 公司动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D 其已获批准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立即停止发行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参见《公司法》第104、161、179条。 第4题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 A 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 丙公司被宣告破产 C 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 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汇票期前追索权。本题中,丁公司为承兑人、戊公司为付款人,在其被吊销营业执照和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时,持票人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而乙公司为持票人的前手、丙公司为出票人,均不符合期前追索的条件,故应选 CD。参考《票据法》第61条。 第5题 某仲裁委员会依购销合同双方当事人甲、乙的仲裁条款,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已知甲住所地在A市,乙住所地在B市,该合同下的货物在C市,双方合同签订地在D市,该仲裁委员会坐落在E市。本案中,如甲要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向谁提出?( ) A B市人民法院 B C市人民法院 C A市和E市人民法院 D D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6题 李某将自有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合同中含有自燃险险种。一日,该车在行驶中起火,李某情急之下将一农户晾在公路旁的棉被打湿灭火,但车辆仍有部分损失,棉被也被烧坏。保险公司对下列哪些费用应承担赔付责任?(    ) A 车辆修理费500元 B 李某误工费400元 C 农户的棉被损失200元 D 李某乘其他车辆返回的交通费30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为此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本题中,A为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的范围,C为必要费用,故应选入。B、D虽然也是李某的损失,但这两项损失既不是轿车本身的损失,也不是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 第7题 北方某市甲商场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来临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甲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对此,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 甲商场应支付货款,因为乙为表见代理 B 甲商场应支付货款,因为乙的行为已经其追认 C 甲商场可以拒付货款,因为乙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D 甲商场可以拒付货款,因为乙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问题。对于无权代理行为,本人享有追认权,其追认方式可以是口头方式,书面方式,也可以是行为方式。本题中,甲商场受领了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以行为方式追认了无权代理行为。故本题选项为ACD。 第8题 王某以个人名义兴办了一个木制品加工厂,在申请设立企业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该加工厂为个人独资企业 B 该加工厂实为合伙企业 C 王某应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 王某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个人独资企业的认定和责任承担问题。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既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故本题选项为AD。 第9题 甲于1999年10月30日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支付乙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甲有权撤销未支付给乙的赠与款3000元 B 甲有权撤销已支付给乙的赠与款2000元 C 甲应在2000年12月1日之前行使撤销权 D 甲应在2000年10月30日之前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赠与人的撤销权问题。依《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故本题选项为ABC。 第10题 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进行喂养。过了10天,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向甲要牛。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请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甲的如下诉讼请求哪些能够成立?(    ) A 甲请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 B 甲请求乙支付拾牛报酬 C 甲请求乙支付饲料费 D 甲请求乙支付误工损失费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无因管理之债的问题。根据《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据此,本题答案为ACD。 第11题 甲、乙、丙3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甲如果要退伙,应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 A 经乙、丙一致同意 B 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 C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D 应提前30天通知乙、丙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情况下合伙人退伙问题。依照《合伙企业法》第47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故本题选项为BD。 第12题 甲身患梅毒,于2001年10月4日挟持女青年孙某逼迫其拍裸照,并将其强奸,后甲将录制的孙某的裸照于社会上公开散发。2001年12月,孙某被检查出也患有梅毒。甲侵犯了孙某的哪些权利?(    ) A 荣誉权 B 健康权 C 性自由权 D 隐私权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人格权侵权问题。甲强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对孙某的性自由权的侵犯;同时,甲深知自己患有梅毒,而与孙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对孙某的健康权的侵害;甲将拍摄的孙某的裸照予以散发,构成对孙某隐私权的侵害。 第13题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两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 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 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 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 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问题。本题中,丙为一般保证人,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25条和《民诉意见》第53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列为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故本题选项为ABC。 第14题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四荒”农村土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 A 转让 B 出租 C 入股 D 抵押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四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依照《土地承包法》第44条、第49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四荒农村土地,承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土地承包经营证或者林权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15题 严振国生病住院治疗,医生给病人打针时看错了药名,结果导致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险,但造成严振国永久性耳聋。卫生管理部门确定这是一起医疗责任事故,并予以行政处理,但未解决赔偿问题。严振国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于1995年9月16日送达判决书,判决医院除赔偿事故发生后的治疗和医药费外,另外一次性赔偿严振国2万元。严振国对此判决不服,严振国通过邮局于10月4日寄出了上诉书,人民法院于10月7日收到,并于10月11日将上诉状副本送达一审被告即医院。医院院长提出,上诉期限早已超过,应当认定上诉无效。关于本案期间的计算,正确的说法是(    )。 A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应为10月4日 B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应为10月1日 C 本案上诉期间届满的日期应为9月30日 D 严振国没有超过上诉期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期间计算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届满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故本题选项为AD。 第16题 A市的甲厂将货物托运给B市的乙厂,与铁路运输部门办理了货物运输手续,现设甲与乙的合同发生了变化,甲拟向承运人提出变更运输合同,在铁路部门将货物交付乙厂之前,甲可以提出哪些变更合同的请求?( ) A 中止该批货物的运输,返还给甲厂 B 该批货物的中途站变更为最终到站 C 先将货物到站变更为C市,后又变更为D市 D 在运输终点站将该批货物全部交付给丁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问题。依《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故本题选项为ABCD。 第17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借款期限延长到2年,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丙企业对10万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对增加的5万元借款不承担保证责任 B 丙企业对全部15万元借款均承担保证责任 C 丙企业对增加的5万元借款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合同条款未经其同意 D 丙企业对原合同的10万元借款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责任期间已过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依《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1款、第2款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甲企业与乙银行对增加的5万元借款部分未经保证人丙企业书面同意,因此,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丙企业仍然应对原合同的10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由于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依《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故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借款期满后6个月,由于主合同当事人延长借款期限一年,已经过了保证责任期间,故丙企业对原合同的10万元债务亦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18题 甲委托乙采购茶叶,并给了乙一份无期限限制的授权委托书。10月份,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授权委托书,乙因故未交。11月,乙以甲的代理人的名义与丙订立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茶叶订购合同,在这一实例中,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如果丙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乙的代理行为有效,甲应履行与丙的合同 B 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乙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若经甲追认可发生效力 C 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丙可以催告甲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若甲在此期限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D 若丙明知乙的代理权已终止而仍与之订立该合同,由此给甲造成损失,则只能由丙对甲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表见代理问题,狭义的无权代理问题以及相对人明知代理人无代理权,仍然与其订约造成本人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选项A符合表见代理的条件;选项 B符合无权代理的特征;选项C符合无权代理中相对人催告权的特征;选项D与法律规定的在此种情况下由相对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不符。故本题的选项应为ABC。 第1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食用油买卖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进行 B 丙公司有权取得非专属于甲公司的、与主债务有关的从权利 C 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连带责任 D 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问题。依《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本题选项为ABD。 第20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公示催告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 A 申请宣告无效的票据须是依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B 情况紧急,不立即公示催告将会给申请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C 申请公示催告的原因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D 申请人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有人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示催告的条件问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同时依据《民诉意见》第226条规定,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故本题选项为ACD。 三、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0分,共20.0分。) 第1题 若黄某刚住进房屋,又找到一处更便宜的住宅,欲退房,则:( ) A 以该房危及安全为由解除合同 B 其缔约时明知房屋瑕疵,已经接受,合同有效,不可解除或撤销 C 该合同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黄某可以无效为由退房 D 黄某应以对方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租赁物的瑕疵   讲解:《合同法》第23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题中的合同标的物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2题 张三拾得一张李四为出票人,王二为票据权利人的汇票。票面金额为6万元,见票后2个月内付款。张三拾得票据后,立即伪造王二签章,将汇票转让给自己,然后拿到甲银行贴现。甲银行审查了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后,给予贴现,这时王二发现汇票丢失,并立即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向付款人乙银行提出挂失止付,乙银行照办。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 ) A 张三除了承担票据责任之外,还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B 被伪造人王二可以追究张三的民事责任,但应承担票据责任 C 付款人乙银行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D 甲银行因为善意取得而成为真正的票据权利人,王二不得以张三的伪造背书行为而主张A银行的票据权利无效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票据责任挂失止付贴现   讲解:《票据法》第103条规定:“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第107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票据责任是票据行为产生的,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要式法律行为,主要指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和保付六种。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但根据我国《票据法》14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伪造人应当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至于被伪造人,由于他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也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所以选项A、B不选。   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C正确。   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所以选项D正确。 第3题 (二)   北京甲公司(位于北京市A区)与上海市乙公司(位于上海市B区)签订一份购销根雕工艺品的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为北京甲公司住所地,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上海乙公司即按照合同约定向北京甲公司如期交付了根雕工艺品,但北京甲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80万元,经过多次催要,未能解决,于是上海乙公司于2000年9月24向合同履行地的北京A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由于担心北京法院地方保护,于9月25H又向合同约定的原告住所地,即上海B区人法院起诉,但次日又撤回该起诉。北京A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审理判决北京甲公司向上海乙公司支付80万元贷款。判决后,北京甲公司上诉,认为上海乙公司向其提供的根雕工艺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与质量,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向上海乙公司足额支付货款。请回答第92~97题。 上海乙公司向北京A区人民法院与上海B区人民法院都提起诉讼后,该案管辖应如何解决?(    ) A 由最先立案的法院人民管辖 B 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C 由两个法院协商解决 D 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4题 如果二审人民法院基于北京甲公司的上诉,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发现一审法院对北京甲公司在一审中所提出的工艺品数量与质量有问题,应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判决,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裁定撤消原判决,发回重审 B 基于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及时作出判决 C 依法改判 D 基于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二审中的调解   讲解:《民诉意见》第182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第5题 设汤某在租赁期间已合法转让该房所有权,其结果是:( ) A 不影响黄某的 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免费下载租赁合同范本下载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下载办公室租赁合同免费下载免费房屋租赁合同下载 B 该租赁合同自然解除 C 该租赁合同终止 D 该租赁合同被撤销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租赁物所有权变动   讲解:《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6题 若黄某住进不久,汤某需自己使用该房,则:( ) A 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黄某 B 租期内不得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C 必须与黄某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 D 可请求宣告合同无效而收回房屋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租赁合同期限的确定   讲解:参见《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可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题中,出租人汤某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黄某。因此,选项A正确,而选项B的说法明显错误。对于这样的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而无须协商一致,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中请求宣告合同无效没有法定理由。 第7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为此,该公司应当依法实施以下哪些行为? ( ) A 由董事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B 应为所有债权人提供担保 C 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D 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程序   讲解:《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所以选项A错误。   第18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资产负债表 空白资产负债表下载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格式资产负债表的一般结构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 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所以选项B错误C正确。   第188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所以选项D正确。 第8题 汤某不履行维修义务,使黄某不得不雇人维修,且影响了黄某居住,黄某有权: ( ) A 解除合同 B 要求汤某承担维修费用200元 C 要求延长10天租期 D 相应减少未使用期间的租金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租赁物维修   讲解:《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9题 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以后,乙公司发现了一项新的证据。请问:乙公司应当在何时提出该新的证据?( ) A 发现后立即提出 B 发现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 C 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D 一审开庭审理时提出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讲解:《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2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第10题 在法院判决北京甲公司支付贷款生效后,甲公司拒不支付,上海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查发现甲公司除一栋别墅可供执行以外无其他财产,于是委托当地义天行拍卖行对该别墅进行拍卖,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该别墅在流拍后,乙公司如向法院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购买别墅的,法院则应当将别墅交其抵债。 B 如成功拍卖,则拍卖机构可以向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双方收取佣金 C 拍卖如成功但是买受人逾期未交付价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D 甲公司不能参加竞买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在答辩期限届满前调解,须征得双方同意,所以选项A错误。   第4条第1款规定:“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所以选项B正确。   第9条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所以选项C正确。   第10条第2款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所以选项D错误。 第11题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案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如果租赁期间黄某不幸去世,则黄某的妻子和孩子可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居住 B 如果黄某欲将其中一间房改作小卖部,必须征得汤某同意 C 如果黄某对房屋进行改善,则不必征得汤某的同意 D 黄某经汤某同意转租的,汤某与黄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失效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租赁权的内容、 转租   讲解:《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第21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选项C、D是错误的。 第12题 我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赌偿责任限制的规定不适用于?( ) A 对救助款项的请求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 C 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D 船舶所有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讲解:《海商法》第208条:“本章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各项:(一)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责任限制公约规定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四)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五)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或者该项法律作了高于本章规定的赔偿限额的规定。”所以全选。 第13题 马某和牛某是邻居,一日因琐事发生厮打,马某受轻微伤,于2005年4月3日向法院起诉让牛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以下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鉴于二人为邻居,为保障和谐社会的实现,法官应在答辩期满前就进行调解 B 马某和牛某于2005年4月2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庭外和解并得到了法院的准许,双方于2005年4月29日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则从4月20日到4月29日这个期间不计入法院的审限 C 法院对该案件调解,达成结果如下:牛某赔偿马某医药费800元,精神损害500元 D 马某请求在调解协议中说明,如果牛某不履行协议,马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在答辩期限届满前调解,须征得双方同意,所以选项A错误。   第4条第1款规定:“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所以选项B正确。   第9条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所以选项C正确。   第10条第2款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所以选项D错误。 第14题 假定人民法院根据乙公司的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 扣押甲公司准备运出本市出售的货物 B 冻结甲公司的账户,并于次日通知甲公司 C 法院要求乙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后,才对甲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 查封甲公司的生产车间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财产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因此AC是正确答案。 第15题 假定乙申请法院宣告甲失踪,法院在宣告失踪以后,应当指定谁做甲的财产代管人? A 丙 B 乙 C 甲所在的单位 D 甲的哥哥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乙是甲的成年子女,应当由乙代管。由于丙是未成年人,不得为甲的财产代管人。 第16题 甲方按约定给乙方分十批发货。其中第8批,不是当年的新茶叶,而是往年的陈茶叶。若甲乙双方约定的检验期是每批货物收到后的10天之内,乙方在收到后第18天才提出质量异议,那么: A 该异议有效,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B 如果甲方及时表示反对异议无效,不及时反对异议有效 C 该异议无效,视为甲方发货符合规定 D 质量异议期不能按约定,应当按照法定的异议期来考察异议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合同法相关知识。   (1)《合同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的,买卖人应当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质量或者数量符合约定。”该条第3款同时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该条款的限制。甲方是茶叶公司,明知是陈茶叶,当作新茶叶发货,是履行中的欺诈行为,买受人不受约定的10天的限制。(2)检验期允许当事人约定,因此D项是错误的。 第17题 10批茶叶总价款为100万元,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标的额的20%;乙方给了甲方10万元的定金。又假设第8批茶叶一直未发,乙方未要求实际履行,但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下列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最好的。 A 乙方主张20万元的违约金 B 乙方主张2万元的违约金 C 乙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 D 乙方主张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违约金。   (1)违约金可以适用于部分不履行。甲乙双方约定的是不履行的违约金,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不正确。(2)定金可以适用于部分不履行。《担保法解释》第1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据此 C项肯定不正确。D项虽然允许,但不是最好的。《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也就是说,定金与违约金可以选择适用,但是不能合并适用。选择违约金,乙方得到2万元,选择定金,双倍返还 2万元,其中有乙方自己的1万元,实际得到1万元。因此B项选择最佳。 第18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A 要约于2004年8月10日到达时生效 B 甲方可以撤回承诺,但撤回通知应当与承诺同时到达或者先于承诺到达 C 乙方可以撤回承诺,但撤回通知应当与承诺同时到达或者先于承诺到达 D 当事人可以变更原承诺的通知撤回原承诺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要约和承诺。   (1)乙方的回信是要约。《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A项所说,不是2000年8月10日生效,而是2000年8月10日到达时生效。要注意之间的区别。 (2)《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甲方的第2封信是承诺,甲方可以依法撤回。(3)乙方是要约人,不存在撤回承诺的问题。(4)撤回承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纯粹的撤回通知;一种是以变更原承诺的方式(以新的承诺取代原承诺)撤回。因此,D项是正确的。 第19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A 要约期限自2004年8月1日开始计算 B 要约期限自2004年8月2日开始计算 C 要约期限自2004年8月6日开始计算 D 要约期限自2004年8月7日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要约期限开始时间。   (1)双方信件的方式签订合同,应当包括数量条款。甲方的第一封信欠缺数量条款,因而是要约邀请。乙方的回信是要约。(2)《合同法》第24条中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乙方回信的落款日期是2000年8月6日,这是信件载明的日期。 第20题 假定人民法院在一审的时候对甲公司的财产进行了保全,但是二审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甲公司针对财产保全提供了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应当: A 由一审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B 由二审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C 由一审法院判决解除保全 D 由二审法院判决解除保全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担保与保全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同时《民诉法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由此可知解除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的裁定事项,因此CD两项不正确;而且因为是在二审阶段,所以在当事人提供担保后作出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是二审法院。因此,B是正确答案。 跟多试卷请访问《做题室》www.zuoti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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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教师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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