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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标准---配管工程规范其它装置布置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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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标准---配管工程规范其它装置布置设计规定
装置布置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规定 目录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相关文件 2 一般要求 2.1 现场条件 2.2 装置布置原则 3 工艺单元布置 3.1 一般规定 3.2 主工艺单元布置 4 设备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泵 4.3 压缩机 4.4 塔和容器 4.5 换热器 4.6 空冷器 4.7 明火设备 5 管廊 5.1 一般规定 5.2 高度 5.3 宽度和跨度 5.4 预留空间 5.5 管廊上通道 6 道路 6.1 一般规定 6.2 宽度 6.3 净高 6.4 路缘 6.5 转弯半径 6.6 死端 7 通道 7.1 一般规定 7.2 宽度 7.3 净高 7.4 架空通道 7.5 安全通道的其他要求 8 安全距离规定 8.1 一般规定 8.2 设备净距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布置设计。公用设施、辅助设施的设备布置设计可参照执行。 1.2 相关文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1997年局部修订版) GBJ 16-8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GB50058-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1999年局部修订条文) GB50160-92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SHSG 033-98 《配管设计规定》 A-A99-1999 2 一般要求 2.1 现场条件 装置设备布置时应考虑以下现场条件: (1) 地质、地形条件 (2) 风向条件 (3) 周围环境条件 (4) 公用设施条件 (5) 气象条件 (6) 现有装置条件 (7) 装置预留需要 2.2 装置布置原则 2.2.1 安全 (1) 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利用电能的设备和电动用的电器设备的布置,应符合《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并符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 (2) 根据全年最小频率风向条件确定设备、设施与建筑建筑物的相对位置。 (3) 对具有能释放危险性介质的设备应集中布置,并尽可能与与其区域疯狂分开布置。 (4) 对于控制室、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化验室等人员集中的建筑物应布置在非防爆区内。 (5) 道路的布置应便于消防车辆的通行,并应避免死端。 2.2.2 工艺流程 满足工艺流程要求,按物流顺序布置设备,使设备布置经济合理方便操作和维修。 2.2.3 操作 (1) 经常操作的设备或操作人员经常到达的场所应考虑距控制室最近道路通畅,并按需要设置通道、平台、过桥、梯子等。 (2) 控制室和变配电室应靠近道路,便于操作人员通行或事故人员容易撤离。 2.2.4 维修 (1) 对于需要拆卸内件 装卸催化剂或需要经常清理内部的设备,应考虑维修空间。 (2) 对于换热器、 喷热器、 过滤器等需要汽车吊车维修的设备,应考虑吊车的通道和场地。 (3) 对于需要经常拆卸内、外部件的设备,应在其通道侧提供检修空间。 2.2.5 施工 (1) 装置布置设计一贯考虑大型设备或塔类设备施工时所需的吊装空间,以便设备安全就位。 (2) 当设备的位置靠近界区时,设备从界区线外安装,应仔细检查,确认在安装时有无供其重设备的空间。 (3) 对于交货周期长的设备应位于周围大部分设备安装完毕后,仍能安装的地方。 2.2.6 经济 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使工艺单元及设备的不止紧凑和集中,尽可能节省用地、减少能耗、节约投资。 2.2.7 外观 (1) 建、构筑物和成组设备的布置应紧凑、协调、整齐、对称美观。 (2) 装置主管廊应整齐布置。 4设备布置一般规定 4.2 泵类布置 4.2.1 泵类应尽可能靠近吸入容器,以使吸入管线最短。 4.2.2 泵类应尽量布置在管廊下(管廊内,外侧),以减少装置占地面积。 4.2.3 对于布置在管廊或钢结构下的泵,除以下情况外在泵的上方应设有检修梁和钓钩。 (1) 当管廊下有检修车通道时。 (3) 当吊车可以接近时。 4.2.4 布置在管廊下方或外侧时,不论是单排或双排,泵和电机的中心线宜与管廊走向垂直。 4.2.5 泵成排布置时,宜将泵端出口中心线对齐或将电机端基础边线对齐,泵的基础面宜高出地面300mm。 4.3 压缩机 4.3.1 压缩机宜布置在被 抽吸的设备附近。 4.3.2 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上,其管道和附属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当管道接口在压缩机底部时,压缩机可适当抬高布置,以便管子和管道附件安装在操作平台下方。 (2) 当压缩机为蒸汽透平驱动,并带有蒸汽冷凝器时,压缩机可适当抬高布置,以便蒸汽冷凝器安装在蒸汽透平下方。 4.3.3 可燃气体压缩机宜露天布置或半敞开布置。在寒冷或多风沙地区可布置在厂房内,厂房内通风应符号先行的国家有关规范。 4.4 塔和容器 4.4.1 塔和立式容器一般与装置内管廊上方无设备,可布置在主管廊两侧;如主管廊上方有设备,应布置在主管廊的一侧,另一侧布置检修场地与通道。 4.4.2 单排布置的塔和立式容器,当其平台单独布置时,宜中心线对齐;当联合布置时,宜中心线对齐或切线对齐。 4.4.3 卧室容器的布置应使管道尽量短,如有可能,应使卧室容器在靠近管廊侧的切线对齐。 4.4.4 在有周期性处理催化剂或更换塔,容器和反应器的内件时,应在操作通道侧提供装卸催化剂或拆卸设备的空间。 4.4.5 除工艺要求或其他技术原因外,容器设备一般布置在地面上。 4.5 换热器 4.5.1 一般规定 (1) 除工艺要求和其他技术原因外,换热器一般布置在地面上。 (2) 一般情况下,换热器应靠近与其相连的设备。 (3) 在确定换热器的位置时,应考虑维修所需的空间,并不影响道路和车辆通行。 (4) 换热容器壳体直径2600mm管壳式换热器可以两台重叠布置;但壳体直径大于或等于1200mm的换热器不宜重叠布置。 (5) 换热器之间,换热器与其他设备之间的净矩不应小于0.7m。 (6) 操作温度高于物料自然点的上方,如无楼板或平台隔开,不应布置其他设备。 4.5.2 浮头式换热器 (1) 浮头式换热器的布置应使壳体封头背向管廊,以便维修时管束的拆卸。 (2) 浮头式换热器的管束应考虑用汽车吊车抽出的方式,否则,应提供足够长的固定式吊车梁来抽出管束。 (3) 布置在罐或框架下的浮头式换热器,壳程端部留有汽车吊车拆卸管程的空间.当换热器 布置在框架下,若不能使用汽车吊车拆卸时,应在换热器上方设置吊车梁或钓钩。 (4) 浮头式换热器布置在地面上时,浮头端前方应有宽度不小于1.2m的空地;管箱端算器应留有比管束长度至少长0.6m的空地。 (5) 浮头式换热器在框架上布置时,浮头端前方平台净空不宜小于0.8m;管箱前方平台净空不宜小于1.0m,并考虑管束抽出区所需的空间。 4.5.2 固定管板式换热器 (1) 固定官板式换热器布置时,应考虑维修,清理所需的空间。 (2) 当固定管板式换热器需用汽车吊车拆卸至其他区域维修时,应考虑运输换热器所需要的通道空间。 4.6 空冷器 4.6.1 空冷器应布置在主管廊或框架顶层,并在其一侧地面上留有必要的检修空地和通道。 4.6.2 空冷器不应布置在操作温度高于物料自燃点的设备和输送或储存液化石油气设备的上方;否则,应采用非燃烧体的隔板隔开。 4.6.3 空冷器的维修工作应用汽车吊车完成。 4.6.4 空冷器的布置应能使散发出的热空气不伤害或影响操作人员,并不影响临近设备的操作。 4.7 明火设备 4.7.1 明火设备一般布置在装置的边缘地区 靠近道路,并宜位于可燃气体 液化烃甲B类液体设备的全年最小频率风箱的下风侧。 4.7.2 为了安全操作,明火设备应尽可能集中布置。 4.7.3 在明火设备内管抽出方向,应留有足够的汽车吊车通行和检修场地。 5 管廊 5.1 一般规定 管廊在装置内应处于联系尽量多的设备的位置。装置内管廊一般不超过三层。在罐区,一般采用低架管廊(管墩)设置。 5.2 高度 管廊最小净空高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满足设备(如泵、换热器的封头等)维修时所需要的高度,最小为3m。 (2) 满足安装在管廊下容器和换热器等设备连接管道所需的高度。 (3) 满足维修时在管廊下车辆(如叉车)通行所需的高度。 (4) 满足机动车辆在管廊下通过所需的高度。 (5) 装置内管廊最小净空高度4.0m. 5.3 宽度和跨度 5.3.1 管廊的宽度主要由管道的数量和管井的大小以及仪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槽板电器槽板的宽度确定,一般不一大于10m。 5.3.2 管廊的跨度是由敷设在其上的管道因垂直荷载所产生的弯曲应力和挠度决定,通常为6-9m.。 5.4 预留空间 主管廊留有10-20%的余量,其它管廊和低架管廊(管墩)应留有10%的余量。对于多层管廊来说,以上余量是对各层宽度总和而言,而不是指每一层的余量。 5.5 管廊上通道 5.6 一般情况下,主管廊上应有0.6m宽的检修通道。 6 道路 6.1 一般规定 6.1.1 现场道路的鬼火应满足卡车、 汽车吊车和消防车辆等通行。 6.1.2 道路布置应尽可能采用环行贯通式。 6.2 宽度 除另有规定外,道路的最小宽度规定如下: (1) 主要车行通道 6.0m (2) 次要车行通道 4.0m 6.3 净高 除另有规定外,道路上最小净高规定如下: (1) 铁路 5.5m (2) 主要车行通道 4.5m (3) 次要车行通道 4.5m 6.4 路缘 对于道路两边,路缘外应留有至少1.0m宽的空间,以便于安装消防设施。 6.5 转弯半径 除另有规定外,道路的转弯半径规定如下: (1) 主要道路之间火烛要道路与次要道路之间 9.0m (2) 次要道路之间 6.0m 6.6 死端 道路应避免出现死端,反有消防车到达的区域,都应设有两条道路可以通行;否则,在道路的尽头应设有12m×12m的回车场地。 7 通道 7.1 一般规定 7.1.1 在装置设施的操作和维修区域内,应设有操作人员通道。 7.1.2 应考虑装置内消防通道和事故时撤离通道。 7.1.3 当通道垮过低架管廊(管墩)时,通道两侧应设栏杆。 7.2 宽度 通道的最小宽度规定如下: (1) 地面上通道 0.8m (2) 架空通道和楼梯 0.7m (3) 管廊上通道 0.6m (4) 跨越低架管廊(管墩)的通道 0.6m 7.3 净高 装置内管道的管底至人行通道路面的净高不应小于2.2 m 7.4 架空通道 7.4.1 一般规定 (1) 对安装在一定高度需要操作和维修的元件,应设有平台用的直梯或楼梯。对于阀门、仪表、管口、弹簧支吊架等元件应按照配管设计规定设置操作和维修用的最小通道。 (3) 所设置的平台、直梯和楼梯应符合通行和安全的要求。 7.4.2 平台用楼梯 (1) 楼梯应作为进出建、物内主要操作去和功用场所最基本通道的主要方式。 (2) 对于下列平台,应设置斜梯: a. 框架顶层平台面积为50m2,以及等于或高于8.0m2的平台。 b. 在事故情况下,有设备或仪表需要操作的平台。 c. 高于地面或高于其他平台1.5m的平台、需经常操作的设备平台。 d. 每天要取样一次或一次以上的高于 7.4.3 平台用直梯 (1) 直梯应作为进出容器平台、框架和炉子上辅助设施平台最基本通道的主要方式。 (2) 对于下列平台,应设置直梯: a. 除7.4.2条以外的平台。 b. 被有其他用语疏散方式的平台用直梯(见7.4.4条)。 c. 设备上平台用直梯。 7.4.4 双通道要求 8.1.2 除另有规定外,两相邻设备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8.2 设备净距 8.2.1 明火设备与输送可燃性介质的压缩机的间距最小为22.5m 8.2.2 如可能,明火加热器与空冷器的水平间距最小为20m,以尽量减少热风循环的可能。 2.4 压缩机厂房 2.4.1 压缩机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装置的生产特点确定(见附录A)。 2.4.2 压缩机厂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不止在分成和大气污染叫嚣的地段: 2. 空压站和空分厂房(含空气吸入口),应不止在口气比较气节的地方,且位于烟尘、 水蒸气或有害气体排出的上风侧; 3. 应远离有方针要求的竟么仪表和设备,远离有仿躁声要求的控制市化验室、办公室等。 2.4.3 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与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可燃气体为甲类时,应不小于15m; 2. 当可燃气体为乙类时,应不小于9m。 2.4.4 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与明火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可燃气体为甲类时,应不小于22.5m; 2. 当可燃气体为乙类时,应不小于9m 2.4.5 氯气压缩机和氢气压缩机不得布置在同一厂房内。 2.4.6 当工艺生产要求辅助用房(如控制室、 配电室、 维修间、 办公室等)和压缩机厂房健在一起时,宜集中布置在厂房山墙的一端。当生产要求必须沿厂房纵向布置时,可集中布置在厂房一侧,但毗邻长度,不应超过厂房长度的1/3。 2.4.7 当专用控制室或电压不大于10KV的专用配电室,与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毗邻设置时,其隔墙应采用防火墙,并应通过门斗或走廊与厂房相连接。控制室、 配电室的外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且应有自己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位于爆炸区域内的控制室 配电室 应采取正压机械送风。 2.4.8 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 休息室等,如生产要求必须毗邻本厂房设置时,应采用一、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办公室等房间的外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并设置自己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 2.4.9 压缩机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4.10 压缩机厂房宜采用单曾(含操作平台) 单跨建筑,必要时亦可设计成单曾双跨建筑。 2.4.11 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宜设计成蔽开式建筑。 2.4.12 封闭或蔽开式压缩机厂房各层平面的安全出口均不应少于二个,切其中一个应为封闭楼梯间,蔽开式疏散楼梯净宽不应小于800mm,坡度不应大于45° 。 厂房内最员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距离:甲类厂房不应大于25m,乙类厂房不应大于50m。厂房内最员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距离:甲类厂房不应大于25m ,乙类厂房不应大于50m 。 2.4.13 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当生产、 环境必须采用封闭式建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 m/2m3) a. 甲类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体积的比值不宜小于0.15;当厂房内采取机械通风或设备采取密闭等有效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时,其比值可不消于0.10; b. 乙类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体积的比值不一小于0.10;当厂房内草区机械通风、 正压通风或设备采取蜜蜂等有效措施时,其比值可不小于0.08; c. 当爆炸介质威力叫强或爆炸压力上升速度狡狯的厂房没,应精良家大比值。 2. 泄压面积应采用易于脱落的门窗或易于泄压的轻质墙体 轻质屋顶。作为泄压面积的屋顶和墙体,其面积密度不一超过60Kg/m2,普通玻璃不得作为泄压面积。其建筑构造应利于泄压,泄压屋顶下面宜加保护网。 2.4.14 压缩机基础与厂房的结构及配电室、 控制室承重结构、 操作室平台应脱开布置。 2.4.15 压缩机厂房主要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钢结构时,应做耐火保护层,耐火保护层高度,应至操作平台以上4.5m,耐火层的内货极限不应低于2h。 2.4.16 压缩机厂房屋盖,应采用非燃烧体的轻型结构,顶屋顶承重构件为钢屋架时,应做耐火保护层,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4.17压缩机厂房操作平台的形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1. 检修部位和固定仪表盘部位的平台,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切应用颜色趋奉表明检修平台的荷载重量; 2. 供操作通行用部位平台,宜设计成可拆卸的钢平台或通风良好的刚塑料篦子板平台。 2.4.18 面积大于300m2 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不少于2个楼梯,楼梯间距不宜大雨30m,竟宽不应小于800mm,坡度不宜大于45°。 2.4.19 厂房操作平台、 安装孔的栏杆,应设置踏脚板。 2.4.20 压缩机厂房高位油槽位置,不得布置在厂房屋架部位。 2.4.21 采用桥式吊车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厂房,当其厂房长吨大雨54m,宜设置两个吊车梯。 2.4.22 氯气压缩机厂房应社隔离操作室,操作室应设有直接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观察窗应采用固定的密闭窗,并采用安全玻璃。 2.4.23 压缩机厂房应组织良好的自然通风,坚信好窝风死角。具有下列条件致意的厂房,屋顶应设置笔锋田庄、 风帽或草区其他排风措施: 1. 厂房内可能塞法氯、 氧化氮等有毒气体; 2. 查昂内可能散发有依然易爆危险性气体; 3. 封闭式厂房或操作平台以上为封闭的厂房,且跨度等于或大雨18m时; 4. 炎热地区的封闭式厂房内,机组每小时的发热量超过23w/m3 或其他地区超过时。 2.4.24 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的甲、 乙类压缩机厂房,其无聊官衔和电缆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型屋盖作为泄压措施,厂房上部宜采用天窗、 高侧窗或其他通风措施,顶棚应尽量平整。 2.4.25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的甲、乙类压缩机厂房,其物料管线和电缆宜架空辐射,当设地沟时,沟内应用非燃烧体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填塞密封,沟盖板应固定密闭,地沟应米更至本厂房外出口1m处。 2.4.26 散发较空气中的有还气体的压缩机茶馆放,沿外墙底部宜设置百叶窗。 2.6 泵房 2.6.1 泵房的位置及朝向应根据工艺流程确定,宜为南北向。 2.6.2 生产装置和储运设施泵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甲、乙级的泵房应为单层建筑。 2.6.3 生产过程使用或产生液化烃(含气态)的甲A类泵房,引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当采用封闭式建筑时,应按防报厂房实际,并符合以下要求; 1. 泵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大概采用钢柱时,应覆盖耐火极限不低于1.5h 的防火保护层; 2. 池压面积与泵房体积的比值不一小于0.15m2/m3 ,当工艺设计采取了设备密闭、减少泄露、加强通风等措施时,不一小于0.10; 3. 宜采用轻质屋盖、轻质墙体几猛窗作为泄压面积。 2.6.4 甲、乙A类火灾危险性分类不同的可燃液体泵,应分配布置在不同的房间内,其中间隔应为防火墙,防火墙两侧的门窗距离,不应小于4.5。 2.6.5 甲、乙类泵房与想林的其他房间火灾危险性分类不同时,其中间隔应为防火墙,同一建筑物内,人员集中的房间应不止在火灾危险性叫嚣的异端,不应布置在甲、乙A类泵房之间。 2.6.6 甲、乙A类泵房与变配电室、 控制室或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房间想林时,其门窗之间的距离应按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有关规定执行。 2.6.7 操作室应进靠泵房。甲、乙A类泵房与操作室之间不得设直通门,甲A类泵房与操作室之间不得设观察窗,必须设置时,观察窗应符合隔声、防火、防报要求。 2.6.8 泵房的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类泵房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小于60m2 的乙B、丙类泵房,可设一个门。 2.6.9 甲、乙A类泵房的地面,不应设地沟或地坑,并宜在侧墙下部采取通风措施。 2.6.10 泵房地面应设有不小于0.5% 的坡度,颇向排水口。 2.6.11 泵房内应设有检修场地。地下式、半地下式泵房宜利用出入口平台检修。 2.6.12 设有起重设备的泵房,其室内净高应通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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