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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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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乙二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角钱,要将自己的5万元份额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如何处理?(    ) A 卖给乙 B 卖给丙 C 任择其一 D 每人一半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依民法原理,合伙财产为共有财产...

2014年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司法-民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乙二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角钱,要将自己的5万元份额转让,乙和丙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如何处理?(    ) A 卖给乙 B 卖给丙 C 任择其一 D 每人一半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依民法原理,合伙财产为共有财产,合伙人之间形成共有关系,当合伙人之一转让自己的合伙财产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2题 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    ) A 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李某订立的买卖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B 12岁小学生小芳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8000元电脑的合同 C 刘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材的合同 D 8岁小学生小刘与某公司签订的接受5000元赠与的合同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种类问题。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欠缺行为能力的合同、欠缺处分权的合同、欠缺代理权的合同、欠缺同意权的合同。本题A选项属于可撤销的合同,B选项属于欠缺行为能力的合同,C选项属于可撤销的合同,D选项属于有效合同,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和赠与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第3题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 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 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 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 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自助行为的理解问题。自助行为是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者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毁损的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但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确认了自助行为。一般认为,自助行为应具备四个要件:(1)为保护自己的权利; (2)形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3)采取的手段是正当的;(4)事后及时请求国家机关处理。本题中,住店旅客未付房钱就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该行为完全符合自助行为的要件。本题中,A选项关于侵害人身自由权因存在自助行为而不成立。B选项关于侵害债权属于干扰项,因为不存在侵害债权的事由和理由。关于侵害债权,虽然传统的民法理论不予承认,因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为绝对权,相对权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但当代民法发展已承认债权可成为侵权行为的客体,我国司法实践也开始承认侵害债权。但侵害债权一般只存在于故意行为,而且必须在有偿的合同行为中才能存在。此外,侵害债权必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为前提。C选项亦屑,于干扰项。所说抗辩权,是指阻却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住店旅客未付钱离开旅店,不是行使请求权的行为,因此,就不存在行使抗辩权。故本题选项为D。 第4题 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则:(    ) A 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 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清算法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清算法人仍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民事权利能力受到以清算为目的的范围的限制,不能进行清算范围外的民事活动。法人的主体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办理了注销登记,方为消灭。 第5题 法国人汤姆到中国旅游,租车驾驶过程中将王某撞伤,因此发生纠纷。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    ) A 适用中国法 B 适用法国法 C 由法院决定适用中国法或法国法 D 由王某决定适用中国法或者法国法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问题。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侵权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中国法。 第6题 甲乙结婚后,甲因车祸成为植物人,甲之母疑乙有婚外情,遂代替甲向法院起诉与乙离婚。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鉴于乙可能有婚外情,甲之母可以甲之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甲乙之离婚诉讼 B 鉴于甲已成为植物人,乙虽为其监护人,但不能代替甲提起离婚诉讼,所以,甲之母可以代替甲提起离婚诉讼 C 若甲之母通过变更监护人之诉而成为甲之监护人,可以代理甲提起离婚诉讼 D 若甲之母通过变更监护人之诉而成为甲之监护人,可以代理甲参加乙提起的离婚诉讼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问题。本题中,甲成为植物人后,依《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应由其配偶乙担任其监护人。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代理其从事包括诉讼行为在内的行为。甲之母不为甲的监护人,不能以甲的监护人的身份从事活动,故A选项错误。甲成为植物人后,乙为其监护人,自然不能代理甲提起与自己的离婚之诉,但若乙损害甲的.利益,甲的其他亲属可以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从而维护甲的合法利益。故B选项错误。C选项中,虽然甲之母已经为甲的监护人,但由于离婚行为属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为不得代理的行为,故甲之母仍然不能提起离婚诉讼。故C选项错误。但若乙提起离婚诉讼,为了维护甲的利益,甲之母得代理甲参加诉讼。此时,其参加诉讼并非为了代理甲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是在诉讼中维护甲的利益,属于监护人的职责,故D选项正确。 第7题 甲因农业生产而急需用钱,但又求借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借给甲3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两头耕牛代偿。甲表示同意。甲乙之间的行为:(    ) A 因乙欺诈而可撤销 B 因乙欺诈而无效 C 因乙乘人之危而无效 D 因乙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乘人之危的认定和效力问题。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和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与其非常不利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为无效民事行为,但依合同法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依据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在合同领域,乘人之危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应无疑问,借贷行为属于合同行为,故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8题 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其母记得是8月 27日傍晚出生,邻居家李婆婆说记得清清楚楚是8月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29日,乡医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 A 8月27日 B 8月28日 C 8月29日 D 8月30日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主要是考查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条的理解能力,《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该条只是规定了以什么时间为出生时间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问题,而投有规定在什么时间都有的情况下,出生时间的认定问题,这就涉及各种标准的效力问题。本题中,因未申报户口,应以出生证的证明效力最高。 第9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3个办事处,则此公司的住所为:(    ) A 北京 B 广州 C 上海 D 南京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住所问题。依《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这里所指的主要办事机构是指法人总部或者总公司所在地。办事处属于法人的分支机构。 第10题 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    ) A 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 B 表意人意思表示时,如函件已邮寄 C 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 D 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非对话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问题。依我国现行法律,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 第11题 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的。本案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 A 重大误解 B 民事欺诈 C 违约行为? D 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依照《合同法》第168条、第169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质量标准,如果不符合通常标准的,出卖人应负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是违反合同法定义务的责任,合同的法定义务构成合同义务的部分,因此,违反法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结合本题分析,出卖人交付的纯毛衣料与双方约定的标准不一致,但仅仅是含有8%的涤纶,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影响不大,而且,服装厂已将布料加工成衣服,故对本案的处理,以纺织厂承担违约责任为宜。解除合同或者撤销合同均不符合经济合理原则。 第12题 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 A 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 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 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 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欺诈的理解问题。欺诈系表意人因相对人的欺诈而陷入错误,乙购买红塔山未陷入错误,故不为欺诈,所以,A、B选项均不正确。甲与乙之间虽然是经合意达成的买卖红塔山的协议,但该协议违反我国强行法的规定,该协议不具有效力,故正确选项应为C。 第13题 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甲问乙是否敢拿一块石头砸丙,乙便捡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将丙砸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 A 甲承担 B 乙的监护人承担 C 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D 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因教唆行为而导致的共同侵权问题。依《民通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甲的教唆下,乙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丙的损害,甲乙之间形成共同侵权,但甲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乙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4题 下列为民法上物的是:(   ) A 天上的星星 B 镶在嘴里的金牙 C 商标 D 池塘中的鱼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物的特征的理解问题。天上的星星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和支配,镶在嘴里的金牙已与人体连成一体,成为人体的组成部分,商标不为有体物,因此,本题的选项为池塘中的鱼。 第15题 李飞从商店出售的自行车中,选购了一辆永久牌“26”型红色女式车,这时,这辆自行车是: (    ) A 种类物 B 特定物 C 无主物 D 原物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种类物与特定物、无主物、原物的概念的理解问题。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特征,能以品种、规格、质量、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的特征,或者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无主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原物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其自然性质产生新物的物,是相对于孳息而言的。本题中,李飞从商店出售的自行车中选购了一辆永久牌“26”型女式车,属于经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的特定物。 第16题 作家岳某是岳飞的后裔,其著有《大卖国贼秦桧》一书。秦某是秦桧的后裔,他通过研究认为,秦桧在历史上属于很有才气的宰相,并未做有损国家之事。秦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岳某侵犯秦桧的名誉权,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并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B 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但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C 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不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但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D 法院不支持秦某的请求,不存在侵害秦桧的名誉权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死者的人格利益受保护,不是指历史上的死者,同时,只有近亲属才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秦某非为秦桧近亲属,其向法院起诉,主张恢复秦桧的名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17题 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房共有两间浴室,最大的一间面积为10平方米,现张某拟在该浴室内安装一个特大的浴缸,该浴缸占地面积为8.6平方米,开口面积为9.8平方米,装满水后重量达到4吨左右。经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该浴缸的安装将危及该楼的安全。请问,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中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    ) A 公平原则 B 平等原则 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 自愿原则.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问题。张某对其所购买的商品房享有房屋所有权,但该所有权的行使应当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他人利益,否则即构成权利滥用。本题中,张某所拟安装的浴缸将危及整栋大楼的安全,属于滥用其权利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18题 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一合伙组织,推举甲为负责人,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则:(    ) A 对全体合伙人不发生效力 B 只有经甲认可后方发生效力 C 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 D 须经全体合伙人认可后方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其他合伙人的行为效力问题。依照《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享有执行权。依照民法原理,合伙人之间对合伙事务互为代理人,故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但其他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给合伙组织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9题 某甲出差将6岁儿子某乙托邻居某丙照看。一日,某乙将隔壁小孩打伤,花费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 某丙承担,可责令某甲适当赔偿 B 某甲承担,若某丙有过错,某丙负连带责任 C 某甲承担,若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丙承担 D 某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监护职责的委托问题。依《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盼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将自己的儿子委托给邻居丙照看,双方对监护责任的承担未进行约定,若丙尽到了监护义务,则由甲承担责任,若丙未尽到监护义务,则丙与甲一起负连带责任。 第20题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    ) A 不负责任 B 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 C 负连带责任 D 适当分担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人退伙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人虽然退伙,并已承担了其在合伙期间的应承担的债务部分,但因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故仍应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 第21题 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形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B 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C 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可向乙追偿 D 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问题。无权处分制度是界定行为的效力问题,善意取得制度是确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无权处分中,如果权利人追认,则该行为有效,善意第三人可依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该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乙处分甲的电视机属于无权处分,甲拒绝追认,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取得该电视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能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而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第22题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人独立承担 B 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公司承担 D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分支机构问题。分公司是经过登记设立的,其有营业执照,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具有缔约能力和诉讼能力,因此,四海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实达公司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分公司不是法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责任主体,其所负债务应首先由其自己承担,不足部分由其法人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与法人之间在责任承担上不是连带责任。 第23题 刘某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同时,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刘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务,刘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清偿银行贷款。对该1000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 A 只能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B 只能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 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蓝天有限责任司负连带责任 D 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刘某负连带责,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撕开法人面纱的问题。就宏宇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控股股东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而非刘某。宏宇有限责任公司为逃避债务,由其股东负连带责任。故本题选项为C。 第24题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 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 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D 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如何认定的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在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故本题应选C。 第25题 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无权获得奖金 B 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 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 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获得奖金的效力问题。依据《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26题 周某和吴某于1990年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周甲。1994年,夫妻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周甲随母吴某共同生活。周某离婚后未再婚,吴某与王某再婚后,与周甲一起生活。期间,吴某对周甲的活动控制很严,外出(包括上学和放学)均进行护送和接送,严禁周某接近周甲。由于周某看望周甲遭到吴某的阻止,双方发生纠纷。对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周某因离婚而丧失了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 B 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但因周甲与吴某共同生活,吴某有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C 周某并不因离婚而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吴某也无权拒绝周某对周甲的探望 D 周某是否丧失监护人资格以及是否有权探望周甲,取决于周甲是否同意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父母对于女的监护以及探望教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担枉其监护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飘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题中,周某并未丧失对周甲的监护人资格,离婚不是理由。周甲作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同意的意思能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C。 第27题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 100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 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合同问题。本题中,县长与厂长签约,如完成指标,工资晋升两级为行政奖励行为,不为民事法律行为。 第28题 杨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照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时杨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杨购买地毯的行为:(    ) A 是无效行为。因为杨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 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杨对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 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意义不是重大的 D 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重大误解的理解问题。重大误解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但依大陆法的理论,重大误解不包括动机误解。本题中,杨某的误解属于动机误解,不为重大误解,该购买地毯的行为为有效行为。 第29题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撤销的:(    ) A 溯及于行为成立时起无效 B 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C 是否具有溯及力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 D 是否具有溯及力由当事人约定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撤销后的行为效力问题。依照《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故本题选项为A。 第30题 甲公司因业务发展分立成丙公司和丁公司,双方约定原欠乙公司1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负责偿还。后因丙公司无力偿还,发生纠纷。依法该笔债务应如何偿还?(  ) A 由丙公司偿还 B 由丁公司偿还 C 由丙公司和丁公司负连带责任 D 由丙公司和丁公司负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分立后,其债务承担,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约定的,由分立后的法人负连带责任。分立法人之间的协议对债权人不具有效力。 第31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000元,合伙开办一旅馆,甲因急需钱,他有权:(    ) A 将该旅馆出售给丁 B 经乙、丙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C 将旅馆抵押给丁 D 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人对合伙份额所享有的权利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该旅馆为甲、乙、丙合伙经营的财产,故甲无权将该旅馆出售,也尤权将该旅馆抵押。甲对于自己的合伙份额,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抵押和转让。 第32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 A 邀请朋友唱歌 B 去宾馆喝茶 C 签订承揽合同 D 要约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问题。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须他人的同意就能发生法律效力。应予以特别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之一种,不具有法律意义的道义行为或其他行为不属于单方行为。本题中,邀请朋友唱歌、去宾馆喝茶为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不为单方法律行为,签订承揽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要约为单方法律行为,一旦要约人发出要约,就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该效力表现为要约人不得在要约的期限内擅自变更要约,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3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A 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B 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 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D 甲因货物买卖享有对乙的金钱债权200元,乙因劳务而对甲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甲向乙主张给付,乙则称双方债务抵销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A选项属于否认权问题,否认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否认权与此不同,行使否认权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本题 C选项属于形成权问题,撤销权属于形成权之一种。本题D选项属于形成权,因为甲乙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乙对甲所享有的债权可作为主动债权予以抵销,抵销权属于形成权之一种。本题B选项属于抗辩权,该抗辩权为永久性抗辩权。 第34题 公民甲失踪已满15年,其配偶、父母、子女和甲所在单位领导研究一致同意 申请 关于撤销行政处分的申请关于工程延期监理费的申请报告关于减免管理费的申请关于减租申请书的范文关于解除警告处分的申请 宜告其失踪。根据法律规定,谁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该申请? (    ) A 其配偶 B 其父母 C 其子女 D 甲所在单位(无债权债务关系)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资格问题。依照《民通意见》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本题中,配偶、父母、子女为失踪人的近亲属,具备申请人的资格,甲所在单位(无债权债务关系)与甲之间只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故其不具有申请人的资格。 第35题 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 (    ) A 由王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 B 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 C 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 D 由青岛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王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法人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本题中,王某属于法人的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法人承担。同时,办事处虽为法人的分支机构,但该分支机构既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在诉讼上,也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故王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行为应由法人自己承担。 第36题 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数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B 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 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 D 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数额应由其父母和其邻居共同协商后确定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问题。依据《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本题中,刘小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虽然其短期打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其取得报酬的权利不受影响。 第37题 董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军的亲弟董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董军征得董红口头同意后,将董红的片酬3000元以董红的名义赠与董强。对董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有效。理由是董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刃理其财产 B 有效。理由是董军已征得董红的同意 C 无效。理由是董军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 D 无效。理由是董军处分董红的财产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财产管理问题。监护人负有保管和管理被监护人财产的义务,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监护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题中,董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为其监护人,其父将其财产赠与其弟董强,虽然征得董红的同意,但该同意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因此,其父将董红的财产赠与其弟董强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本题的无效不是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而是该赠与行为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即使征得其母的同意,该行为也是无效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38题 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但双方一直没有见面。1年后,张男通过网络约会李女于2000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李女同意了张男的邀请。李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为了此次约会,专门到美容店进行了美容,并按约定时间到达玫瑰餐厅。但李女从日上中天一直等到日没西天,也未见到张男的影子。李女十分恼怒,便按照地址找到张男,质问此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女怒而诉至法庭,要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问:张男与李女之间的关系为何种关系?(    ) A 侵权关系 B 合同关系 C 道义关系 D 既属道义关系,又属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道义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问题。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的核心内容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规范调整,而且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果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则不为民事法律关系。本案中,张男与李女通过网络认识,继而约会,这种关系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既不具有财产关系的内容,也不具有人身关系的内容,这种关系是受道德规范调整的关系,而不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关系。张男的行为虽然是不道德的,但不具有法律的非难性,李女所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建立在对人格权侵害的基础上,张男的行为未侵害李女的人格权,因此,张男不存在对李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39题 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有:(    ) A 甲的锁和乙的门 B 甲的拖拉机和乙的拖犁 C 甲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 房屋和墙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涉及主物和从物问题。从物是相对于主物而言的,根据两个物在物理上相互独立,而在经济用途上又互相联系的关系,把物划分为主物和从物。从物需具备以下条件:(1)从物之使用目的需具有永久性;(2)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3)从物需具有独立性,不为主物的部分;(4)需交易上被认为是从物。本题中,甲的锁和乙的门、甲的拖拉机和乙的拖犁因不属于同一人,因此,不为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房屋和墙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不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只有甲的电视机和遥控器为主从物关系。 第40题 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是:(    ) A 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 B 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为 C 通过当事人追认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D 通过享有权利的第三人追认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的理解问题。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不同的,它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和确定无效的行为。其含义就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故正确选项应为A。 二、多选题(本大题30小题.每题2.0分,共6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欲加入乙、丙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中,哪些是甲入伙时必须满足的?(    ) A 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B 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C 甲应向乙,丙说明个人负债情况. D 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入伙问题。ABD选项均为人伙时必须满足的要件,C选项不为入伙必须满足的要件。 第2题 张某于1994年失踪,其妻王某于2000年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张某为宣告死亡人的判决。不料,张某并未死亡,而是流落他乡,并于2004年死亡。张某死亡时,留有1996年修建的房屋3间,2003年彩票中奖2万元。王某在张某死亡后,改嫁郑某,郑某于2002年死亡。王某现独身。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张某所修建房屋三间属于张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B 张某所修建房屋三间不属于张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C 张某彩票中奖2万元属于张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D 张某彩票中奖2万元不属于张某、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问题。张某于 2000年被宣告死亡,其与其妻王某的夫妻关系终止,但在2000年之前所取得的财产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张某于1996年修建的房屋三间仍为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改嫁,后虽然发现张某并未死亡,但其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故张某于 2003年所得彩票中奖款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应选AD。 第3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头奶牛,但这头奶牛有病。该项购牛行为的效力应如何确定?(    ) A 若甲明知该奶牛有病而乙不知道的情况,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B 若甲明知该奶牛有病而乙不知道的情况,甲不得撤销 C 在乙明知该奶牛有病而甲不知道时,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D 在甲明知该奶牛有病而指示乙购买时,甲不得撤销该行为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重大误解的认定问题。甲作为买方,明知该牛有病而买该牛,不为重大误解,而为知假买假,故该买卖行为不得撤销。乙作为甲的代理人,明知该牛有病而买该牛,该行为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甲,该行为为有效民事行为。甲因此所受损失,可向乙予以追偿。 第4题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    ) A 法人不享有受遗赠权 B 法人从事活动应受到相关法规的限制 C 机关法人如从事营利性事业,则该营利活动均为无效 D 法人应受到其宗旨的限制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问题。法人虽为民事主体,但其民事权利能力受到相应的限制。法人不享有自然人事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法人的民事活动受到相应法规的限制,法人的活动受到其宗旨的限制,如机关法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民事活动。 第5题 甲、乙均为1979年6月30日出生。甲1997年初参加工作,乙在高中读书。1997的5月31日甲、乙与丙发生口角,且将丙打伤。丙住院两个月康复,并于1997年8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5000元。本案中,丙的医药费应由谁承担?(    ) A 甲 B 乙 C 甲的父母 D 乙的父母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侵权行为时不满18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的责任承担问题。本题中,甲,乙在侵权行为时均不满18周岁,但在诉讼时均已满18周岁,由于甲巳参加工作,具有经济能力,乙仍在高中读书,不具有经济能力,故甲致人损害的赔偿费用应由甲本人承担,乙致人损害的赔偿费用应由乙的监护人承担,乙的监护人为乙的父母,故应由乙的父母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第6题 甲、乙毗邻而居,乙得病需钱治疗,甲便给乙送去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乙接收,并表示谢意。3年以后,甲、乙因口角闹翻,甲要求乙返还3000元,乙拒绝。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 甲与乙之间构成不当得利关系 B 甲与乙之间构成赠与关系 C 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 D 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但甲因时效而丧失请示法院强制乙返还借款的权利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解问题。不当得利是指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不当得利关系。赠与关系是因赠与合同而形成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赠与因属无偿行为,要求赠与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视为赠与。借贷关系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因借款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的校心问题是甲给乙送去 3000元,并对乙说:“你先用着,以后再说”,应如何解释的问题,对此,存在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赠与。另一种是借贷。因甲未明确表明该款是赠送给乙的,因此,不能推定甲与乙之间形成赠与关系。既然甲与乙之间不存在赠与关系,根据中国人的语言具有含蓄性特点,则可认定甲与乙之间形成借贷关系。甲与乙之间构成借贷关系是否因过3年而因时效丧失胜诉权,因甲与乙未约定还款期限,该时效期间只要不超过20年即未丧失胜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BD。 第7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 A 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 已成立,但未生效 C 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D 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及效力问题。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是或然性的事实,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性的事实,因为期限是肯定要到来的。本题中,双方约定,甲父死亡,甲将房租与乙居住。甲父死亡应为期限,因为甲父是肯定要死亡的,该事实是必然到来的。甲父死亡作为所附期限,该期限属于始期,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其生效条件就是期限的到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8题 下列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有:(    ) A 张某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而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 B 国家因建设需要征用甲村的土地而形成的土地征用关系 C 小张因与小刘恋爱而向小刘赠送MP3而形成的赠与关系 D 甲父死亡后其子甲取得遗产而形成的财产关系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理解问题。AC选项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D选项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归属关系,B选项不具有平等、自愿性质,故不为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9题 甲、乙,丙、丁为某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乙因吸毒已耗尽家财,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当然退伙 B 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戊可成为合伙人 C 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 戊若成为合伙人,可以和丁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退伙问题。乙因吸毒耗尽家财,当然退伙,故A正确。甲死亡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继承人戊可为合伙人。丙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有严重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故可将其除名。 第10题 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    ) A 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 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 C 动物腹中的胎儿 D 彩票中奖所得奖金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孽息的认定问题。孽息是原物所生的收益。出租柜台的租金和彩票中奖所得奖金均为孽息。孳息必须与原物相分离,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和动物腹中的胎儿,因未与原物相分离,故不为孽息。 第11题 下列民事行为中,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 A 12周岁的张某与他人订立的购买一台价值 2000元随身听的合同 B 刘某以在王某的家里放炸药为要挟,迫使王某同意订立为其走私香烟提供运输服务的合同 C 甲国有企业与乙外企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于甲企业董事长收受1000万元回扣,价值 800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乙企业 D 赌博合同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问题。本题A选项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B选项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D选项均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选项因损害国家利益而无效,D选项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第12题 张某,15周岁,系某重点大学少年科技班学生,少年早熟,平常语言老练,对生活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偶尔在网络周刊上发表文章,赚取一定的稿酬,一次,骑车撞伤了人,就是用自己的稿酬1000元支付的医疗费。下列关于张某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 张某已经具有了意思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张某已经具有了责任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张某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稿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张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识别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本题中,张某为15周岁,虽然少年老成,但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13题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利用乙交其保管的卡车出资 B 甲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出资 C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甲以自己的劳务出资 D 甲用乙托其保管的私房钱出资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企业的出资财产问题。合伙人作为出资的财产不限于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其他财产权利也可出资。对于劳务出资的,应经全体合伙入一致同意。对于财产权利出资的,出资入必须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利。受托保管的卡车,保管人不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故不得作为出资。受托保管的私房钱,因货币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同一,故可作为出资财产。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 第14题 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 2万元钱。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后丙因生产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甲诉至法院。本案中哪些法律关系有效?(    ) A 甲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B 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 C 乙与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 D 丁与乙、丙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法律关系的理解问题。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其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显成立。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钱存入银行,银行与存钱人之间的合同形式为存折,存折上的名义为甲,故甲为合同当事人,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成立。乙将钱借给丙,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按银行的关系是认存折不认人,谁拥有存折并知其密码,银行就将存折上的钱交付给谁。丙从乙手中取得存折,其完全有理由认为乙对该存折享有处分权,故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关系应为有效。因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丁为其进行担保,故该担保合同有效。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选项为 ABCD。 第15题 下列为天然孳息的有:(    ) A 宰牛而获得的牛肉 B 母鸡产下的鸡蛋 C 母牛产下的小牛 D 羊身上的羊毛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天然孳息的认定问题。天然孽息应具备以下特征:(1)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无原物则无孽息;(2)是原物所生的新物;(3)在物理上与原物彼此分离。宰牛而获得的牛肉是转化物的问题,不是天然孽息,羊身上的羊毛未与原物分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是原物与孽息的关系。母鸡所下的蛋和母牛产下的小牛属于天然孳息。 第16题 村民甲因外出打工,将自己的一头水牛委托乙照料。乙因儿子结婚急需用钱,遂将该水牛以自己的名义卖给邻村的丙。因丙未带够钱,双方约定, 3日后付款取牛。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乙卖牛的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 B 乙卖牛的行为为无权代理行为 C 乙丙所订合同为无效合同 D 乙丙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无权处分行为的认定及效力问题。乙以自己的名义将甲的牛卖给丙为无权处分行为,而不是无权代理行为,对于无权处分行为,其行为效力依《合同法》规定为效力未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故本题选项为AD。 第17题 下列为财团法人的是:(    ) A 某公司 B 某基金会 C 某寺院 D 某合作社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财团法人的理解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尚无财团法人规定,但根据民法理论,财团法人是相对于社团法人而言的。社团法人是以社员权为基础人的集合体,公司,合作社,各种协会、学会都属典型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是指为一定的目的而设立的,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照规定的目的进行使用的财产。各种基金会组织、寺院,慈善组织都是典型的财团法人。 第18题 依据我国现行法,下列物中,应归国家所有的有:(    ) A 甲从垃圾堆里捡回一件旧棉衣 B 乙在田伺劳作,捡回一只撞树而亡的野兔 C 丙在耕作土地时,发现一坛所有人不明的银元 D 丁在游泳时捡到一只手表,上缴公共机关公告招领,期满而无人认领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无主物归国家所有的问题。甲从垃圾堆里捡回一件旧棉衣,乙在田间劳作,捡回一只撞树而亡的野兔,甲乙均可依据先占取得所有权。所有人不明的银元、招领期已过的拾得物均为无主物归国家所有。 第19题 下列属于不动产的有:(    ) A 水井 B 人才招聘会中临时搭建的展棚 C 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D 北京市在公路上搭建的过街天桥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问题。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和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本题中,水井已具有独立的价值,不为土地的组成部分,应为独立的不动产。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公路上搭建的过街天桥属不动产是明显的。人才招聘会上临时搭建的展棚因不具有不动产的永久性特征,故不为不动产。 第20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对于下列哪些费用,可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A 失踪人失踪前所应缴纳的税款 B 失踪人失踪前所欠下的赡养费 C 失踪人在失踪期间所欠下的抚养费 D 失踪人被宣告失踪后因代管财产而产生的管理费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法通则》第21条第2款所规定的其他费用的理解问题。依《民法通则》第 21条第2款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依《民通意见》第31条规定,《民法通则》第21条第2款中的“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 第21题 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行为的真实意思。选项所列行为哪些属于默示形式?(    ) A 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 B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 C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也予以接受 D 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否认表示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默示形式问题。本题中A选项属于推定的意思表示IB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默示方式;C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的意思表示, D选项不具有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意义。 第22题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登记并进行公告的是:(    ) A 分立 B 合并 C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 D 变更名称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变更登记问题。法人在存续期内组织上的分立、合并以及活动宗旨,业务活动范围上的重大变化,称为法人变更。法人的变更应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题中,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变更名称均属重大事项变更,均应进行登记。 第23题 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哪些因素确定?(    ) A 身体健康状况 B 经济条件 C 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 D 文化程度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监护人监护能力的认定因素问题。依《民通意见》第11条规定,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文化程度一般不作为确定监护能力的因素。 第24题 甲为某股份公司董事长,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甲公司董事长的职务,选举乙为公司董事长,在进行变更登记之前,甲仍要求主持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并以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主持公司董事会会议 B 甲无权主持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C 甲以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D 甲以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未办理变更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的问题。但对抗效力是针对第三人而言的,在公司内部不存在对抗效力问题。明确了这一点,上述问题就容易解决,即甲无权主持公司董事会会议,但甲以公司名义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 第25题 下列事实中,能够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有: (    ) A 太阳从东边升起 B 月圆月缺 C 洪灾导致房屋倒塌 D 张三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事法律事实的理解问题。太阳从东边升起、月圆月缺是一种自然现象,不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问题,而洪灾导致房屋倒塌导致所有权关系的消灭,张三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导致债权关系的发生。 第26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一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对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 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 王某只需返还房屋给刘某,无需返还房屋租金 C 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 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需返还所得收入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包括原物和孽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孽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应选AD。 第27题 下列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为:(    ) A 债务免除 B 遗嘱行为 C 授予代理权 D 抛弃动产的行为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问题。意思表示根据有无相对人可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有表示对象的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没有表示对象的意思表示。债务免除虽为单方行为,但有表示对象,授予代理权为单方行为,但有表示对象。抛弃动产的行为为单方行为,但无表示对象,遗嘱行为为单方行为,无表示对象。 第28题 甲1991年离家出走,杳无音讯。1995年其妻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1996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三间被其妻乙和其子丙继承。1997年,妻乙带产改嫁,同年,乙又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出走后,南下深圳,1998年因福利彩票中奖20万元。甲用该款购买股票,同年获利200万元。1998年12月甲因饮酒过量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甲于1997年与丁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婚姻登记),并生子戊。现问甲的200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谁?(    ) A 乙 B 丙 C 丁 D 戊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后的财产继承问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带产改嫁,后又离婚,乙与甲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故不能作为甲的200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丙为甲之子,对甲的遗产当然享有法定继承权。丁虽然与甲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婚姻登记,不能视为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甲与丁之间存在共同生活事实,但依《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他们的关系也只能视为同居关系,不能视为事实婚姻关系,故丁不为甲的法定继承人。戊为甲的非婚生子女,其对甲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29题 甲年满19周岁,为在校大学生,由其父母抚养,其向银行申请贷款,贷得款项1万元,到期甲无力偿还,该款应如何处理?(    ) A 由甲承担偿还责任 B 由甲之父母承担偿还责任 C 甲之父母负有先行垫付义务 D 甲之父母不负先行垫付义务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责任承担问题。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责任能力,该责任应由甲承担,父母既不负偿还责任,也不负先行垫付义务。 第30题 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丙知道甲出售名画后,愿出比乙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将该画卖给丙,并当场交付该画,但丙未付款。在此种情况下,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 乙有权要求丙将该画交付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 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C 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 D 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与债权的关系问题。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存在一个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甲在将画交付乙之前,对该画仍享有所有权,作为所有权人,其有权处分该画,故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亦为有效合同。甲将该画交付丙,丙取得该画的所有权。甲将该画交付丙后,因履行不能而不能向乙交付该画,故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本题正确选项为CD。 跟多试卷请访问《做题室》www.zuoti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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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教师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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