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110-8
询 证 函
(适用于委托代管存货、发出商品)
公司:
本公司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截至 年 月 日由贵公司持有,代本公司加工、销售或保管的存货的详细资料。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询证事项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处列明不符情况。回函请直接寄至 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截至 年 月 日由贵公司持有,代本公司加工、销售或保管的存货列示如下:
类 别
品 名
数 量
是否有留置权
状 况
备 注
1.代加工存货
2.代销售存货
3.代保管存货
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请及时函复为盼。
(被审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仅供被询证单位使用
结论:
1. 信息证明无误。
(被询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2.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项目及具体内容。
( 被询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