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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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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 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6—2015年) 文 本 目 录 1一 总 则 1二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1(一)自然经济地理概况 3(二)矿产资源特点 6(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9(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五)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17(六)《2003—2010年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 18三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8(一)指导思想 18(二)基本原则 20(三)规划目标 2...

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
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6—2015年) 文 本 目 录 1一 总 则 1二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1(一)自然经济地理概况 3(二)矿产资源特点 6(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9(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五)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17(六)《2003—2010年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 18三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8(一)指导思想 18(二)基本原则 20(三)规划目标 25四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25(一)总体思路 25(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26(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30(四)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31(五)勘查准入条件 32五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32(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35(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38(三)采矿权设置与投放 39(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44(五)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46(六)开采准入条件 47六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47(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48(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 51(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52(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52(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53七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 53(一)资质审核与监督 54(二)矿产勘查活动的调查与监督 54(三)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调查与监测 55(四)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变化的管理与监测 55(五)矿业权市场动态监控 56(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动态监测 56(七)《规划》实施情况调查与效果监测 57八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7(一)法制保障措施 57(二)经济保障措施 58(三)行政保障措施 60(四)社会保障措施 61(五)科技人才保障措施 61(六)加大宣传力度 62九 附 则 附 表 目 录 附表1、武穴市矿产资源储量表…………………………………………………65 附表2、武穴市矿区基本情况表…………………………………………………66 附表3、武穴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77 附表4、武穴市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78 附表5、武穴市探矿权现状表……………………………………………………86 附表6、武穴市采矿权现状表……………………………………………………87 附表7、武穴市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105 附表8、武穴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表………………………………………106 附表9、武穴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规划表………………………………………107 附表10、武穴市矿产资源勘查区块规划表………………………………………111 附表11、武穴市矿业权总数指标规划表…………………………………………115 附表12、武穴市矿业经济区规划表………………………………………………117 附表13、武穴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规划表………………………………………118 附表14、武穴市矿产资源开采区块规划表………………………………………123 附表15、武穴市矿山整改、联合、关闭规划表…………………………………133 附表16、武穴市砖瓦用粘土规划表………………………………………………135 附表17、武穴市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及年限规划表………………………136 附表18、武穴市主要矿产“三率规划指标表……………………………………139 附表19、武穴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一览表…………………………………140 附表20、武穴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一览表……………………………………141 附表21、武穴市矿山环境保护区及预防区一览表………………………………142 附表22、武穴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规划表…………………143 附表23、武穴市风景名胜及文物保护区一览表…………………………………145 附表24、武穴市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一览表……………………………146 编 制 说 明 目 录 一、《规划》编制依据及目的 12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编制组织形式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基本思路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规划》编制过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规划》编制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六、《规划》主要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七、《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错误!未定义书签。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规划图件编制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预审稿修改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报批稿修改说明 附 图 目 录 图号 图 名 比例尺 1、武穴市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现状图 1:50000 2、武穴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 1:50000 3、武穴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50000 4、武穴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1:50000 附 件 目 录 附件1:武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审查《规划》的请示的文件 1份 附件2:武穴市发改局、水利局、林业局《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函 3份 附件3:黄冈市规划评审专班评审武穴市《规划》的修改意见 1份 附件4:黄冈市规划评审专班评审人员名单 1份 附件5: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对武穴市《规划》评审的修改建议 1份 附件6: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对武穴市《规划》审查专家组名单 1份 一 总 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加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速武穴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尽快融入武汉市城市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黄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武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的要求,根据武穴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行政职能,结合武穴市矿产资源实际,特制定《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分析武穴市总体矿产资源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目标,落实了省及黄冈市规划中有关我市的任务,对本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作了统一部署,对矿产资源保护、勘查与开发活动的调查、监测和监督作了统筹安排。 本《规划》是武穴市人民政府对行政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我市“十一五”和今后15年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矿业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05年,近期到2010年,远期到2015年,展望到为2020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武穴市所辖行政区。 二 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自然经济地理概况 武穴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隅,大别山东麓南缘,长江中游北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2′02″—115°49′09″,北纬29°50′30″—30°13′23″之间。东西长约43千米,南北宽约42千米;北西与蕲春县接壤,北东与黄梅县山水相依,南面—南西与江西省瑞昌市、九江县及湖北省阳新县隔江相望,市域总面积1246平方千米。我市北部为低山区,占市域总面积的10.8%,最高峰为一尖山,海拔高程1063.4米;中部为丘陵区,占总面积的65.6%;东南部为沿江滨湖平原,占总面积23.6%。地形总的趋势是北高南低,最低点为我市东南部的太白湖湖底,海拔12米。 武穴市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江淮小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丰富。多年平均气温16.8℃,最高年平均气温17.6℃(1961年),最低年平均气温16.2℃(1969年);最冷月(1月),极端最低气温-13.8℃(1969年2月6日),最热月(七月),极端最高气温39.8℃(1978年7月7日)。多年平均降水量1278.7-1442.6mm,平原地区1363.5-1468.6mm,最大年降水量2407.3mm(1954年),最小降水量895.8mm(1968年),最大日降雨量252.3mm(1983年6月29日),最大日积雪量0.29m(1969年2月4日)。年平均蒸发量1443.2mm,最大年蒸发量1640.6mm,最低年蒸发量1090.4mm。年平均相对湿度79%,最高年平均相对湿度81%。常年主导风向东风和东南风;一般年份,1-8月东风最多,9月西北风渐盛,10-11月以西北风和西风为主,12月西北风和西风减少,东风东南风增多;年平均风速2.6米/秒,定时最大风速20米/秒(1967年8月1日东风)。 全市地表水系呈网格状密布,较大支流有11条,其中20千米以上的大支流四条(最大是梅川河),分别注入武山湖、太白湖,再经华阳水系进入长江,境内长江岸线长47千米;市内中、小型水库102座,最大为荆竹水库,库容16110万立方米;原有大小湖泊33个,现今只剩3个,最大是太白湖(与黄梅县共有),武穴所辖湖水面积为17.88平方千米。 武穴市地理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地处鄂、赣二省交界部,全国三大一级交通干线交汇之地;黄金水道长江自西向东流经本市,沿途有田家镇、盘塘、武穴等深水良港;沪蓉一级公路(即黄石—黄梅高速公路)和(北)京—九(龙)铁路,自西向东斜穿武穴;此外还有武穴—黄梅及黄梅—标云岗等省道、市道及村村通公路纵横交错,交通条件极为便利。 工业已形成医药、磷化工、机械、建材、食品、轻纺等优势产业。农业中优质米、双低油菜、特种畜禽、水产养殖有新的突破,是湖北省唯一“吨粮田”、“双百棉”达标县市及农业综合高产高效试点县市。 全市辖八镇、四办事处,分别为梅川镇、余川镇、四望镇、大金镇、花桥镇、石佛寺镇、大法寺镇、龙坪镇、万丈湖办事处、武穴办事处、田镇办事处、刊江办事处;313个村民委员会、24个居民委员会,2675个村民小组、174个居民小组;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73.36万。 2005年全年完成生产总值为GDP为46.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十五”期间年均递增8.9%,至2010年全市达到生产总值98亿元,人民生活更加富裕。 武穴地灵人杰,各个历史朝代名人辈出,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武装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出许多杰出人物。武穴市物华天宝,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旅游资源较为丰富,主要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横岗山森林公园、郑公塔及“圣母殿”、 “鲍照读书台”和“双善洞”、“灵泉洞”等文物古迹、风景名胜。 (二)矿产资源特点 武穴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已发现矿种有9类48种(含亚种), 占黄冈市已发现矿种总数(71种)的67.61%,目前已发现矿产地175处。其中:大型矿床6处,中型矿床12处,其余均为小型矿床和矿点。 我市现己探明储量的矿产地共25处(附表2、附图1),上省储量表的矿产7类12种,分别为:煤、矿泉水、磷矿、含钾岩石、铜矿、铅矿、锌矿、银矿、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页岩等;其中矿泉水、铜矿、铅矿、锌矿、银矿、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页岩等矿产在我市占有量为黄冈市上表储量的100%;非金属白云岩、石灰岩为我市优势矿种。 1、矿产资源种类较多、部分矿种开发利用前景巨大 武穴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矿产种类很多,截至2005年底,已发现能源矿产3种(煤、地热、天然气),黑色金属矿产4种(磁铁矿、褐铁矿、金红石、矾矿),贵金属矿产6种(金、砂金、金铜、银、银铅及银多金属),有色金属矿产7种(铜、铜金、铜钼、铅、铅锌、铅银、钼),冶金辅助原料矿产4种(萤石、熔剂白云岩、熔剂石灰岩、硅石),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4种(磷矿、含钾岩石、重晶石、黄铁矿),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16种(水泥、建筑、制灰用石灰岩,水泥用配料砂岩、页岩,砖瓦用砂页岩,饰面、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白云岩、大理岩,高岭土,砖瓦粘土矿及石棉、石膏、滑石、绢云母),特种非金属矿产3种(水晶、方解石、绿柱石),水气矿产1种(矿泉水)。 市域内查明(含预测)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75处(矿产种类、资源储量及矿产地详见附表1、2和附图1),已探明资源储量的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有极大的开发利用价值;煤矿、砖瓦用砂页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及饰面用花岗岩、建筑及制灰用石灰岩均有良好的资源潜力,开发利用前景巨大;矿泉水、熔剂用灰岩的开发利用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而高岭土、石英(硅石)等陶瓷原料矿产虽有较好资源潜力,但目前急待探明资源量进行开发利用。 2、矿产资源分布相对较集中,区域特色较明显 我市西南部田镇、刊江及大法寺镇沿江一带,是煤、石灰岩集中分布区;石灰岩具有规模较大、质量较好、多用途、开采技术条件优越等特点;煤矿多为零星分散的小型井田,具煤层薄、发热量低、且开采技术条件差等特点。 金属矿产主要分布我市中部及北部,具有点多分散的特点,从目前已探明储量的赤铜山铜矿、刘元铜矿和陈家垄铅锌矿的情况看:我市中部和北部寻找金属矿产资源潜力巨大。 白云岩及白云石大理岩集中分布在市域北西部罗林—铜鼓—观山一带,具有资源储量较大、用途广泛、易开采等特点。 我市中东部及东北部为大面积花岗岩分布区,除生产优质的铁路道渣和建筑石料外,有望寻找可供开发利用的饰面花岗岩矿产资源。 砖瓦用砂页岩及水泥配料用砂页岩集中分布于我市刊江蔡凹—大法寺镇上伍一带,具有分布面积较广、资源丰富、利用潜力巨大等特点。 除此之外,优质矿泉水分布在我市北部横岗山,资源潜力巨大的硅石矿分布于市域西部四望镇,资源储量丰富的磷矿、含钾岩石、高岭土集中分布于我市西部松阳—陶斯一带,砖瓦用粘土零星分布于全市各地(附图1)。 3、以非金属矿产为主,金属矿产资源较缺乏 目前武穴市境内已发现矿产地175处,其中非金属125处,占总数71.43%,以石灰岩、花岗岩、白云岩、砖瓦用粘土为主;金属矿产地50处,仅占28.57%,有铜矿、金红石、铅锌矿、金矿等。在已探明资源储量的18处大、中型矿产地中,只有一个中型金属矿产地(刘元铜矿),其余均为以非金属矿产。以石灰岩、花岗岩、白云岩、砖瓦用砂页岩等为主的非金属矿产具明显的资源优势;目前金属矿产资源短缺,但区内黑色、有色及贵金属矿产地较多,有极好的找矿前景。 4、市内发现的能源矿产种类较多,但开采技术条件较差 目前武穴市境内已发现能源矿产有三种,即煤、地热、天然气,其中煤产地11处,探明的资源储量8070.35千吨,由于煤层较薄、埋藏较深,开采技术条件较差。地热点只在马口井田勘探中有中-低温热水显示,其具体的水温、出水量有待进一步勘查。天然气产地在武山湖南面新塘口,其成因为水合物气,其产气深度、原始气层压力及产量有待进一步勘查。 5、矿(区)床规模以小型和矿点为主,大中型少 全市已发现矿产地175处,矿床规模以小型和矿点为主,其中:小型矿床、矿点共有157处,占89.14%;中型矿床12处,占6.86%,大型矿床6处,占3.43%,(矿(区)床矿产资源储量情况详见附表2)。 6、发现的矿产地较多,但探明储量的矿产地较少 目前在175处已发现矿产地中,探明储量的矿产地仅有25处,占矿(区)床总数14.28%(普查或详查)。市域内可供开采利用的饰面用花岗岩、绢云母、熔剂用石灰岩、硅石、高岭土、砖瓦用砂页岩等多种非金属矿,以及金、铅锌、铜等金属矿,均具有良好资源潜势,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探明储量。 7、优势矿产和主要矿产储量较大,质量好 武穴市优势矿产是:水泥原料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无论是资源储存量、上表储量,还是上述矿产的矿石质量,均居黄冈市乃至鄂东地区的优势地位,对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华新、亚东)有着坚实的资源保障。 目前我市主要矿产有:建筑用石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铜矿等,上述矿产的资源储存量和上表储量均占黄冈市之首,由于质量较好、开采条件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开发利用效益良好。 除此之外,我市特色矿产有:磷矿、砖瓦用砂页岩等,上述矿产除黄梅有少量分布外,其分布面积、资源储存量均优于黄梅;虽然磷矿品位较低,但其共生含钾岩石储量较大,若突破含钾岩石选冶技术,其开发利用前景极为巨大。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页岩砖将成为替补粘土砖的最佳墙体材料,砂页岩除生产一般砖瓦外,还可生产极品装饰用的墙体材料。砖瓦用砂页岩的开发利用将成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的亮点。 8、矿石采、选、冶技术条件简单,开发利用程度高 我市目前主要开发利用的矿产有:水泥原料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建筑用石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铜矿及矿泉水等,所开采的矿石采、选、冶加工技术条件均较简单,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截止2005年我市已发现175处矿产地中未利用有83处,占47.43%;停采有10处,占5.71%;正在开发利用的有82处,占46.86%。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现状 武穴市矿产调查工作历史悠久。据《广济县志》记载,在清朝光绪元年,朝廷诏准湖北试办“广济兴国煤矿”,其后县内即有6个矿井投入开采。至建国前,主要有野田势次郎、谢家荣、刘季辰、陈旭等人曾作过路线地质调查。 大规模地质矿产调查工作是在建国后进行的。特别是1959年以来,先后有地矿、煤炭、建材、冶金、化工等部门进行了大规模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并取得了大量的成果资料。 ——基础地质:全境内完成了包括蕲春、瑞昌二个图幅的1/20万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调查和区域化探扫面。除武穴市东半幅及孔垄镇幅外,境内先后完成了1/5万梅川、黄梅二个图幅的区域地质调查(梅川幅进行过矿产地预查)、化探和重砂扫面,完成了刘河、蕲州、广济西半幅和富池口东半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化探和重砂扫面;局部还进行了大比例尺矿产普查(附图2)。 ——矿产地质勘查程度:截至2005底已发现矿产地175处,工作程度达到勘探5处,详查11处,普查87处,预查71处(见附表2),市域内达到普查以上勘查程度矿产地占总数的60%,由此看来,我市矿产地质勘查程度相对较高。 通过矿产地质勘查,大致查明了全市矿产资源分布状况。我市各类矿床(点)及产地包括:能源矿产3种(煤、地热、天然气)13处;黑色金属矿产4种(磁铁矿、褐铁矿、金红石、矾矿)18处;贵金属矿产6种(金、砂金、金铜、银、银铅及银多金属)13处;有色金属矿产7种(铜、铜金、铜钼、铅、铅锌、铅银、钼)31处;冶金辅助原料矿产4种(萤石、熔剂白云岩、熔剂石灰岩、硅石)10处;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4种(磷矿、含钾岩石、重晶石、黄铁矿)13处;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16种(水泥、建筑、制灰用石灰岩,水泥用配料砂岩、页岩,砖瓦用砂页岩,饰面、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白云岩、大理岩,高岭土,砖瓦粘土矿及石棉、石膏、滑石、绢云母)73处,特种非金属矿产3种(水晶、方解石、绿柱石)3处;水气矿产1种(矿泉水)1处。(附图1)。 ——成矿区划:全市区域开展了三轮成矿规律研究和成矿预测、新一轮成矿区划和矿床成矿系列研究工作,通过对成矿地质条件分析研究,系统总结了区域成矿规律和成矿标志,通过三轮成矿远景区划,划分出了2个成矿系列,2个Ⅳ级成矿区,5个Ⅴ级成矿远景区(附图2),为今后进一步进行矿产勘查指明了方向。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05年底全市开发利用的矿产共11种,即:铜矿、铅锌矿、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及大理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和砖瓦用粘土;关闭或停采矿产有金、高岭土、煤矿、硅石(脉石英)、滑石以及黄铁矿等(附表3)。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矿山企业107家,其中:铜矿山企业2家,铅锌矿山企业1家,熔剂用灰岩矿山企业1家,水泥用灰岩矿山企业4家,制灰用灰岩矿山企业4家,建筑石料用灰岩38家,建筑用花岗岩矿山企业16家,建筑用白云岩及大理岩矿山企业11家,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山企业4家,砖瓦用粘土企业24家,矿泉水和高岭土各1 家。其中大型矿山5家(停采矿山2家),中型矿山5家,其他均为小型及小矿矿山。 截至2005年底,全市矿山企业从业人数2998人,年采固体矿石量793.33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16061.54万元(附表3、4)。 3、矿业权设置现状 截至2005年底,武穴市境内现设置有探矿权5家(见附表5),分别为“蕲春县清水河—洛庵地区铁矿普查”、“武穴市梅川镇青蒿铜矿点地质普查”、“武穴市后风寨地区铜及多金属矿普查”、“武穴市大法寺镇小李家尖熔剂用灰岩矿地质普查”、“武穴市大塘矿区石灰岩矿勘探”,申请勘查矿种为铁矿、铜矿、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上述探矿权设置地点、登记面积详见附表5。 截至2005年底,采矿权107个,开采矿种铜矿、铅锌矿、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及大理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和砖瓦用粘土等(附表6)。 我市西南部已形成以建材及磷化工为主的田镇矿业经济区,形成了以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为主体的水泥生产基地,以九牛山、猪头角等为开发主体的石灰生产基地。我市西北部形成以罗林、铜鼓、松阳、观山寨等为开发主体的优质白矾石生产基地,以绿林矿泉水为主体的优质矿泉水生产基地。我市的中东部已形成以建筑用花岗岩为主的建筑石料开发区。 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截至2007年底,我市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我市矿山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全市所有甲类矿产和大部分乙类矿产的矿山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共完成了评估矿山43家,占全市总矿山数的40.19%;与此同时,我市还加强了对田镇石灰岩矿区和观山白云岩矿区的陡壁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治理的检查监督工作,矿区绿化和植被恢复达40%以上,全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勘查投入少,后备资源不足 随着找矿难度的增加,加之国家地质勘查投入方式转变,我市基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探的投入严重不足,矿山勘查程度达不到普查要求,部分矿山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尤其是金属矿产资源储量保障程度降低,陈家垅铅锌矿、赤铜山铜矿储采比下降,急需接替资源的勘查;刘元铜矿的浅部资源几乎采完,急待对深部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的同时,加强周边资源的勘查;同时已开采利用的花岗岩、白云岩、石灰岩等矿产,由于资源储量、矿石质量情况不清,现多作普通建筑材料开采,急需进行综合评价。而金、铜、铅、锌、钼等多金属矿产在我市分布的矿产地较多,但地质勘查程度普遍较低,应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寻找新的资源储备。 除此之外,我市极具开发价值的砖瓦用砂页岩、饰面花岗岩、高岭土、石英(硅石)等非金属矿产和金矿(花桥金矿)等贵金属矿产,其资源情况不清;亟待勘查。 2、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不合理 我市关山—马口为优质石灰岩分布区,绝大部分灰岩可作为水泥原料和熔剂使用,目前区内有熔剂用灰岩矿山1家,水泥原料用灰岩矿山4家,而用于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的矿山企业有30家之多。我市德里桥—李垸阁—张百可亦有大面积石灰岩分布,该区石灰岩大多只能作建筑用石料,目前建筑石料矿山只有两家,由此反映出矿山布局严重不合理。我市目前建筑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等矿山共有65家,其开采规模大型矿山只有1家,中型5家,其余均为小型,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较低,矿产资源未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所有矿山年开采量均达不到《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不匹配,形成“点多面广,小而分散,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局面,反映出矿山重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资源浪费较严重 我市石灰岩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除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亚东水泥有限公司两家矿山企业在水泥用灰岩开发利用方面程度较高外,其余大多数矿山企业以出卖原矿或初加工产品为主,矿产品的延伸加工业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终端产品少,缺乏市场竞争力;矿产资源利用程度低,企业经济效益差。 金属矿产如铜矿、铅锌矿的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均较低,对其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程度极低。 目前我市虽有少数矿山企业引进先进的开采设备,但大多数矿山技术设备落后,专业人才缺乏,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不高。特别是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泛,资源的开发利用破坏和占用耕地。同时,市内大多数矿山企业缺乏资源忧患意识,对矿产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观念不强,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发利用过程中,部分矿山企业采富弃贫、重采轻掘、乱采滥挖现象较为普遍;废石废渣压覆矿产,资源浪费和破坏现象较为严重。 4、矿山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矿业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薄弱,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不完善、不系统、不持续;生态环境保护的责、权、利不明确;矿产开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没有健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为严重,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滞后。 全市建筑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等矿山共有65家,形成“点多面广,小而分散”的局面,矿产开发过程中缺乏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意识,矿山植被、景观、土地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三废”达标排放率、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较低,水土流失现象较严重。市内白云岩、铜矿、铅锌矿开采过程中,少数企业存在盲目开采、边采边探、乱采乱挖的现象严重,导致采空区地面塌陷、沉降、山体开裂、露采边坡陡壁危岩、滑坡、崩塌、泥石流、废渣堆积溃决等次生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5、矿山企业机构不健全,技术素质较低 全市矿山企业均没有设立地质测量机构,绝大多数矿山没有配备采矿、选矿工程技术人员,一般性的地质勘查、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估等报告看不懂,矿山开采及选冶无人指导,未能按照技术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矿山企业经济效益低下。 6、矿产资源管理及矿业活动监督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 矿业法规、规划、政策、标准体系尚不完善,管理网络不够健全,宏观调控和监督力度较弱;矿业权市场建立还不成熟,尚不能适应矿业经济发展的需要;矿山“三率”考核、储量动态监测尚未全面展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力度薄弱,基层管理重收费、轻监督、重微观轻宏观、重审批轻审查、重开发轻保护、重资源轻资产、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现象仍较普遍。矿山企业普遍忽视矿山的安全生产与地质环境保护。 (五)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今后5-10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矿产品需求将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矿产资源的消耗将继续以较高速度的增长。由于我市矿产资源赋存状况以及所处地理位置的差异,形成了盐、煤、石油、天然气这种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矿产资源目前还完全依赖于外调解决;除铜矿、铅锌矿之外,我市金属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极其有限,也很难形成开采加工基地,只能维持现有状况。我市非金属矿产除石灰岩、白云岩、花岗岩、砂页岩、高岭土等少数矿种自给有余,并可向外输出外;大多数矿种的矿产资源保证程度低,还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具体预测情况详见附表7。 1.能源矿产 随着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能源矿产的需求量将日益增加,目前我市完全依靠外部供给。预计到2010年需煤炭约45万吨,石油14万吨,天然气0.06亿立方米。 武穴市境内已发现能源矿产有3种,即煤、地热、天然气,矿产地13处,均属小型矿床或矿点,其中 ——煤矿:我市煤炭资源较为丰富,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目前境内已发现煤产地11处,探明的资源量8070.35千吨,由于煤矿规模小、埋藏及开采技术条件较差、地质工作程度较低,需进一步勘查;有望于规划远期选择较理想的井田开展勘查,展望期转入开发利用。 ——地热:矿产地1处,为马口井田地热点;在马口井田煤矿勘查中有一个钻孔出现中低温热水显示,未作深入地质工作,有进一步勘查必要。 ——天然气:新塘口天然气井,是供水钻探过程中出现可燃气体发现的,属浅层水合物气,该点只有在深入开展地质勘查和综合评价后,才能进行开发利用可行性论证。 2、金属矿产 本市已发现金属矿产有3类17种,矿产地61处;中型矿床2处(刘元铜矿、阳城铅锌矿),其余均为小型矿床和矿点;其中已开发利用有刘元铜矿、赤铜山铜矿和陈家垅铅锌矿,其余均未开发利用。 (1)黑色金属矿产 我市有黑色金属矿产4种,分别为磁铁矿、褐铁矿、金红石、矾矿。矿产地18处,其中 ——铁矿:市境内零星分布磁铁矿2处,褐铁矿1处;均为矿点,资源潜力不大;但我市北西四股平林场有较大面积含磁铁矿的岩体出露,有望寻找到一定资源储量的超贫磁铁矿。 ——金红石:较集中分布于我市北部梅川水库-荆竹水库一带,现发现矿产地有14处之多,其矿石的可选性优于红安,仅余川镇邢家园1 个矿区的保有资源储量TiO2 15000.00 吨,由此看来我市境内金红石有极大找矿潜力;因此,规划期内应适当投入勘查。 ——矾矿:仅李堂选发现矿点1处,资源潜力不明;有待进一步勘查。 (2)有色金属矿产 我市有色金属矿产有7种,分别为铜、铜金、铜钼、铅、铅锌、铅银、钼。矿产地31处,其中 ——铜矿:我市铜矿资源较为丰富,铜矿及铜金矿矿产地有15处,尤其是后风寨地区铜矿(化)点星罗棋布,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潜力较大。现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仅有赤铜山、刘元(黄土坎)2处,累计探明铜金属量3629吨,经多年开采目前仅有保有铜金属量866吨。随着国际国内铜需求量的不断增加,铜价还有上扬的空间。今后,应在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勘查工作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综合利用率。 ——钼矿:我市已发现钼矿、铜钼矿产地有5处,其中在探矿权“武穴市梅川镇青蒿铜矿点地质普查”工作过程中,铜钼矿找矿有较大突破。今后,应加大勘查力度,有望寻找到一定资源储量铜钼矿。 ——铅锌矿:铅锌矿资源丰富,已探明资源储量矿床2处,其中中型和小型矿床各1处,矿点11处, 经详查及预查探明资源储量的铅金属量7.45万吨、锌金属量9.70万吨。目前仅有陈家垅铅锌矿一家小规模开采;今后,应加大对阳城铅锌矿水文及地质勘查投入,尽早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3)贵金属矿产 我市有贵金属矿产6种,分别为金、砂金、金铜、银、银铅及银多金属。矿产地10处,其中 ——金矿:主要分布在花桥一带,除花桥金矿外,其余均为矿点或矿化点,区内金矿点地质工作程度低,需进一步勘查;花桥金矿曾进行过普查工作,计估算金金属量310.47千克,资源潜力相对较大,有进一步找矿潜力,可引进社会投资进行勘查开采。 ——砂金矿:现发现矿产地3处,分布于我市包法、王胜祖及太白湖一带,王胜祖—太白湖之间成矿条件较好,今后应适当投入勘查。 ——银矿:本市已发现矿点3处(含陈家垅),分布在余川-陈家垅一带,目前陈家垅保有资源储量银金属量10.34 吨;今后一方面应加强已开采矿床的伴生银矿物的选矿回收,提高利用价值;另一方面,要加大银多金属矿的找矿力度。 3、非金属矿产 我市已发现的非金属矿产有4类26种;大型矿床有6处,中型矿床有10处,其余均为小型矿床和矿点;目前正开发利用有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及大理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建筑用花岗岩及砖瓦用粘土,硅石和高岭土停采,其余均未开发利用。 (1)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 我市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4种,分别为熔剂白云岩、熔剂石灰岩、硅石、萤石,矿产地10处,其中 ——熔剂白云岩:我市已发现矿产地3处,3处矿产地中大型矿床1处,其余为小型,主要分布于松阳-铜鼓一带,目前保有资源储量47576.7 千吨,矿石平均品位MgO为20.82%,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矿石蕴藏较浅,开采技术条件较好,资源潜力大;目前未开发利用。 ——熔剂石灰岩:我市已发现矿产地4处,大型矿床1处,中型矿床1处,其它为小型,主要分布于破头山-小李家尖-马鞍山一带,目前保有资源储量72594.25千吨,矿石平均品位CaO在53.00%以上,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矿石蕴藏量大,开采技术条件较好,产品开发利用空间大,有良好开发前景。 ——硅石(脉石英):我市已发现矿产地2处,分布于四望山、梅川白石山,其中大型矿床1处,目前保有资源储量1174.00 千吨,2处矿产地中只有梅川白石山曾开采过,现已停采;目前硅石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资源潜力大,其用途较广,开发利用前景好。 除此之外,市内所见萤石矿为一矿化点,需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 (2)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我市发现有4种,即磷矿、含钾岩石、重晶石、黄铁矿,矿产地13处,其中 ——磷矿:我市已发现矿产地3处,中型矿床1处,其余为矿点,主要分布于松阳-铜鼓一带,松阳磷矿现保有资源储量21679千吨,矿石平均品位P2O5为9.06%,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虽然矿石品位较低,但低磷选冶技术已经过关,开发前景较好;目前未开发利用,该矿为我市祥云化工集团的接替资源。 ——含钾岩石:已发现矿产地1处,为松阳磷矿共生矿床,现保有资源储量28707 千吨,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目前矿石选冶加工技术处在科研阶段,一旦通过,其开发利用价值极大。 ——黄铁矿:我市已发现矿产地8处,主要分布于我市北部,现保有资源储量硫:8.188 千吨,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低;但资源潜力相对较大,有进一步勘查必要。 重晶石矿(化)点一处,需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 (3)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我市共有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16种,分别为:水泥、建筑、制灰用石灰岩,水泥用配料砂岩、页岩,砖瓦用砂页岩,饰面、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白云岩、大理岩,高岭土,砖瓦粘土矿及石棉、石膏、滑石、绢云母等,发现矿产地111处,其中 ——水泥原料用石灰岩:是我市的优势矿种,已发现矿产地8处,其中大型矿床3处,中型矿床3处,小型矿床2处,集中分布于我市关山-马口一带,现保有资源储量505028.00千吨,现年开采矿石量280.5万吨,预计2010年将增加到800万吨,储采比62.92,储量保证程度高;同时,由于我市石灰岩分布面积广,尚有较大范围有待勘查,资源储量潜力极其巨大。我市水泥用灰岩矿产资源主要为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等水泥生产企业的接替资源。 ——制灰用石灰岩:现有矿产地4处,均在开发利用,现保有资源储量1781.67千吨,其资源较为充足,自给有余;我市资源潜力较大,保证度较高。 ——建筑用石灰岩:集中分布于我市关山-马口、德里桥-李堂选一带,建筑石料用灰岩现保有资源储量61291.43千吨,其资源充足,自给有余;由于我市所处特殊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市场开拓较好;已远销武汉、上海等地。 但现有建筑用石料企业规模小、设备落后及技术能力差,优矿劣用(优质灰岩作碎石开发)、资源浪费和破坏较为严重;必须优矿优用,形成集约化规模生产。根据上述情况,今后我市在保持建筑用石灰岩年生产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将逐步减少建筑用石灰岩矿山数量(详见附表15)的同时,矿山应向德里桥-李堂选一带转移。 ——白云岩及大理岩:现有矿产地7处,集中分布在市域北西部罗林—铜鼓—观山一带,具有资源储量较大、易开采、用途广泛等特点;除做冶金辅助原料外,还可提炼金属镁;今后在加大地勘工作的同时应控制建筑用白云岩矿山数量和规模,鼓励深加工及规模生产。 ——建筑及饰面用花岗岩:现有矿产地13处,集中分布在市域中部,现保有资源储量6780.73千立方米,预计2010年建筑用石料开采量达150万吨,储量保证程度高,可拓展铁路道渣市场。由于区内资源丰富、潜力巨大,急待探明储量;鼓励投资饰面用花岗岩勘查和规模开采,适当控制建筑花岗岩生产规模。 ——水泥用配料砂岩、页岩:现有矿产地6处,其中大型矿床1处,中型矿床2处,集中分布在市域西南部,现保有资源储量48107.73千立方米,储量保证程度高;主要为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等水泥生产企业的原料基地。 ——砖瓦用砂页岩: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精神,禁止使用实心砖, 鼓励生产空心砖、多孔砖、灰砂砖等新型墙体材料,补充市场需求。为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基本农田,2008年底我市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将全部关闭或转产。由此看来砖瓦用砂页岩开发利用的前景极其巨大。 我市有砖瓦用砂页岩矿床二处,分布于大法寺镇刘主和石榴花山(详见附图1和附表2),上述两处矿床工作程度较低;目前经预查计(估)算资源储量150000千吨,为中-大型矿床,矿石质量好,可生产极品墙体装饰材料,资源储量保证程度较高,开采条件较好,资源潜力大。砖瓦用砂页岩开发利用自给有余,外销交通条件便利。 ——高岭土:矿产地2 处,中型矿床1个,分别分布在陶斯、张胜等地,市内所发现的高岭土矿质量较好,矿产资源潜力较大,但地质工作程度均低,由于陶瓷原料市场前景较大,今后应加大陶土勘查、开发利用力度,开拓优质陶瓷产品市场。 ——绢云母:小型矿点1处,主要分布在四望胡家垸一带,含矿层分布面积较广,具一定资源潜力,有待进一步勘查获得可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 ——砖瓦用粘土:我市资源丰富,自给有余。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精神,禁止使用实心砖, 鼓励生产空心砖、多孔砖、灰砂砖,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补充市场需求,从而节约土地资源、保护基本农田。同时依据省、市规划精神,我市现有的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于2008年底将全部关闭或转产。 除此之外,石棉、石膏、滑石、绢云母我市亦有分布,多为矿点,资源情况不清,有待进一步勘查。 (4)特种非金属矿产 我市共有特种非金属矿产3种,分别为:水晶、方解石、绿柱石等,已发现矿产地3处,其中 ——水晶:矿产地1处,分布于梅川镇荞麦岭,曾开采过水晶矿,目前资源情况不清。 ——绿柱石:矿产地1处,分布于余川镇吴家昌,为矿点,目前资源情况不清,有待进一步勘查。 ——方解石:矿产地1处,分布于余川镇陈家垅,为小型矿床,目前用途较广,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资源情况不清,有待进一步勘查。 4.水气矿产 ——矿泉水:市域内目前已发现优质矿泉水水源地1处,分布于梅川镇绿林一带,保有资源储量146.88立方米/日,预计该水源地最大允许开采量在2.92万立方米/年以内,现开采量0.876万吨,资源保证程度较高,尚有较大的开采空间;发展饮用或生活保健用矿泉水的市场前景广阔,现已供不应求,今后应加大矿泉水勘查和开发利用力度。 (六)《2003—2010年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 《2003—2010年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首轮规划)的发布,结束了我市矿产资源管理无规划可依的历史,初步建立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宏观调控机制,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供了重要依据,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003—2010年武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得到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布局趋于合理,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有所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初步制订了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初步建立,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进一步完善。 我市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虽然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矿产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保障矿产资源规划有效实施的制度不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布局不够合理,矿山勘查多处在预查到普查初级阶段,盲目开采和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等现象普遍存在,矿产资源利用率未达到较大提高,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问题依然突出。 三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武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统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在落实《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黄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以提高矿产资源对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制度建设、科技创新和强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循环发展,形成新的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模式,依托我市区位、交通及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落实上级规划精神,并与同级规划相协调     坚持落实和细化湖北省、黄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持与城镇、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利、森林、旅游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2、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 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结合我市矿产资源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突出我市优势、主要及特色矿种,如水泥原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建筑用石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铜矿,磷矿、砖瓦用砂页岩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变我市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充分发挥矿业的基础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3、坚持科学、依法规划,增强其可操作性、严肃性的原则 规划目标量力而行,切合实际,规划成果尽可能做到通俗易懂,删繁就简,具有可操作性。要坚持依法、依规进行矿业权设置和投放,加强宏观调控和矿政管理,维护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的权益,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4、坚持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统一 科学制定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合理调整勘查、开发利用布局,优化矿山企业结构,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5、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和资源效益,也要坚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必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6、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 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导向,充分、灵活运用市场的杠杆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在国内经济市场化、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和挖掘市域内资源市场潜力,改善矿业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加强市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同时,充分利用省内外资源和市场,建立多元、安全、稳定、经济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保障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供给。 8、坚持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相结合 加强并超前进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统一部署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商业性勘查提供依据和信息,鼓励社会投资开展商业性勘查,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力争在我市多金属成矿区带寻找可供开发利用的接替资源。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是:在全面贯彻实施《黄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的基础上,立足本市矿产资源特点,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建立高度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和多元、稳定、安全、经济的矿产品供给体系,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力度。 加强市域内建筑用石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铜矿,铅锌矿等矿产资源管理,重点扶持水泥原料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砖瓦用砂页岩等资源型矿山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共、伴生矿资源综合开发,加强尾矿、矿渣综合利用,实施资源开发和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1、2010年目标 (1)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营造良好的矿业发展环境,加快形成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规划近期探矿权争取达到15家,采矿权不突破81家个,新设矿业权10-15家;除国家重点勘查开发项目和已有采矿权周边的探矿权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可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出让外,所有新设矿业权均应实行招、拍、挂。 (2)配合国家、省完成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项目,使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调查评价和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摸清全市矿产资源潜力,为商业性勘查提供信息服务。 ——配合开展1:25万武汉市幅区调,总面积32101平方千米(我市面积约30平方千米); ——配合开展黄梅小池口铜金煤矿调查评价(深部找矿),面积424平方千米; ——配合开展石柯井-关山石灰岩调查评价,面积122.25平方千米; ——配合开展武穴市龙坪(京九线南)铁铜金矿勘查、武穴市龙坪(京九线北)铁铜金矿勘查二个重点勘查项目的调查评价任务; ——开展武穴市荆竹水库大坝银铅锌多金属矿、武穴市高湾铅锌矿、武穴市居杠铜多金属、十里铺铜多金属矿、武穴松阳铜钼多金属矿、武穴市玉屏山石灰岩矿、武穴市雷家寨石灰岩矿等七个项目的勘查评价工作。 ——完成武穴松阳钾磷矿的勘查任务,面积5.411平方千米; ——完成武穴市花桥金矿的勘查任务,面积8.17平方千米; (3)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 ——保持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产值稳定增长。到2010年矿产开采总量达1472.5万吨,年均增长16.98%;矿石及矿产品总产值达29811.77万元,年均增长17.12%。 ——进一步加大矿山整合力度,使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储量规模基本适应;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状况得到遏制,矿山企业“多、小、散”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到2010年,矿山企业数量减少25%以上,矿山总数控制在81家以内;严格控制建筑用石料等矿产开采总量和矿山数;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 ——稳定我市水泥原料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建筑用石灰岩、制灰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花岗岩、铜矿,铅锌矿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加快砖瓦用砂页岩、熔剂用灰岩、硅石、高岭土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程,加大金矿及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以水泥原料灰岩和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为主的矿产开发基地。 ——高标准、高要求建设2家熔剂用灰岩矿山和10-20家砖瓦用砂页岩矿山。 ——力争发现可开发利用的金矿、陶瓷原料、饰面石材等矿产地2-3个,高标准、高要求建设1家饰面石材矿山。 ——改善采、选、冶、加工结构。引进铜、铅、锌、银等金属矿产的选矿技术,提高金属矿产利用率;引进推广砂页岩制造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尽快使砖瓦用砂页岩得到有效利用,并使之成为砖瓦用粘土的接替资源。同时还要增强非金属矿产深加工能力,提高矿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 ——矿山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在基期水平上提高1-3%;矿山企业综合利用的比例在基期水平上提高5-10%,共伴生矿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目标期内应重点推广水泥原料灰岩开采先进设备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 (5)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网络管理体系,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制度,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及时全面恢复治理,毁损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5%,土地复垦达到25%以上。于2009年底,全市关闭的砖瓦用粘土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达标率100%,矿山开采、选矿用水重复利用率70%,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矿山开采、选矿废水排放达标率100%,重大矿山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成率达50%,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域得到有效控制。 (6)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10年,矿山安全事故率降低8%,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7)矿山开采持证率达100%,消除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重采轻掘、乱采滥挖等破坏性开采现象。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结案率100%,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征收面达100%,优矿劣用(水泥原料作建筑石料开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8)完善矿业权一级市场,实现低风险类矿产矿业权100%有偿取得,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6个。启动矿业权二级市场,依法审批转让矿业权行为。 2、2015年目标 (1)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及运行机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矿业发展环境根本好转,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2)配合国家、省完成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项目,进一步提高基础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工环和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工作程度。 ——配合完成1:25万武汉市幅区调,总面积32101平方千米(我市面积约30平方千米); ——配合完成黄梅小池口铜金煤矿调查评价(深部找矿),面积424平方千米; ——配合完成石柯井-关山石灰岩调查评价,面积122.25平方千米; ——配合完成武穴市龙坪(京九线南)铁铜金矿勘查、武穴市龙坪(京九线北)铁铜金矿勘查二个重点勘查项目的调查评价任务; ——完成武穴市包法金多金属矿的勘查任务,面积3.75平方千米。 ——完成武穴余川镇邢家园金红石矿的勘查任务,面积13.99859平方千米。 ——完成武穴市四望山硅石矿的勘查任务,面积9.715平方千米; ——完成武穴马口地热的勘查任务,面积0.844平方千米; ——完成武穴市通江园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的勘查任务,面积1.112平方千米; ——完成武穴市母狮子山石灰岩的勘查任务,面积4.302平方千米。 ——完成武穴市阳城铅锌矿区水文地质的勘查任务,面积33.754平方千米; (3)进一步有效调控矿产开发利用总量,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全市矿产开采总量控制2074.8万吨;加大矿山整顿联合,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状况进一步改善,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数量明显减少,控制在77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数在2010年水平上提高5%。 ——力争高标准、高要求建设1家金矿矿山、1-2家陶瓷原料(高岭土、硅石)矿山。 (4)矿山“三率”和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矿山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矿山综合利用率比例在2010年水平上再提高1-3%。 ——进一步提高生产加工技术,使水泥原料灰岩矿产资源得到更有效利用。 ——进一步提高铜矿、铅锌矿等矿产的伴生矿物的综合回收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价值。 (5)进一步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网络体系,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考核指标体系,新、扩、改建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100%,选矿水的重复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5%,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及时全面恢复治理,毁损土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30%,土地复垦达到30%以上;重大矿山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成率达80%。 3、2020年目标 (1)进一步加大基础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矿产地质调查工作力度,寻找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矿产资源。 ——完成武穴市黄家山煤矿的勘查任务,面积1.24平方千米; (2) 形成以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为主体、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争取在能源矿产(煤、地热)勘查上有较大突破,至少有1个探矿权可顺利转为采矿权。 ——力争发现可开发利用的铅锌矿、铜及多金属等矿产地1-2个,市域内优势矿产石灰岩可供性进一步提高。 (3) 矿业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以矿产资源为基础的建材支柱产业成为我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以生产水泥、熔剂、矾石、砖瓦等企业为骨干,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4) 推广和创新科学的采矿、选冶技术, 促进难选冶、低品位矿产的采、选、冶生产加工工艺取得更大突破。 (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实现100%矿山走深加工产业链;矿产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 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大中型、骨干矿山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6)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和许可制度、矿山环境监督和检查制度、矿山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制度、严格缴存备用金制度等;全方位地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实现100%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和谐美好的绿色矿山、公园矿山,走可持续发展的矿业开发道路。 四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总体思路 以紧缺矿产资源为重点,以成矿地质条件为基础,以成矿远景区划和近几年地质勘查成果为依据,加强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提高全市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机制,,争取和配合国家、省、市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使商业性矿产勘查与公益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有机衔接,协调发展,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1、勘查矿种 鼓励勘查矿种:国家鼓励勘查矿种有铁、锰、金(岩金)、银(热液型)、铜、铅、锌、镍、石灰岩(熔剂用、电石用)、锆英石、白云岩、脉石英(冶金用、玻璃用)、滑石、透闪石、高岭土、陶瓷土、饰面用花岗岩、砖瓦用砂页岩、大理岩、硅灰石、石榴子石、石墨、地热及矿泉水等。 鼓励勘查的矿种重点落实完成国家和省级勘查基金项目,优先配置探矿权,探矿权的配置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对于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矿业权分类管理规定的商业性预查和普查项目,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设置探矿权。 我市鼓励勘查的矿种有:铁、金(岩金)、银(热液型)、铜、铅、锌、石灰岩(熔剂用、电石用)、白云岩、脉石英(冶金用、玻璃用)、滑石、高岭土、陶瓷土、饰面用花岗岩、砖瓦用砂页岩、大理岩、地热及矿泉水等。 限制勘查矿种:限制勘查国家实行保护和严格控制的矿产:钼、萤石;我省优势矿产:磷矿;选冶困难,尚不能利用的矿产:金红石矿;安全条件要求高的矿产:煤、石煤;勘查开发易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矿产:各类砂矿(含砂金)。 限制勘查矿种必须严格控制探矿权总数,磷原则上由政府或有深加工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出资勘查,难利用的矿产原则上由政府或选矿技术取得突破的深加工企业出资勘查。 我市煤、金红石、磷矿、水泥用灰岩、砂金在限制勘查矿种之列。 2、勘查方向 鼓励在国家重点成矿区带,国家及我省重点调查评价区、勘查规划区及上述鼓励勘查矿种分布区进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鼓励在经济欠发达且具有资源潜力的地区进行适应市场需要的矿产资源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区,尤其是资源耗竭矿区的周边和深部开展接替矿产资源勘查。 限制在上述限制勘查矿种分布区,已有矿山、已勘查矿区、国家规划勘查区、开采区之间地区进行矿产勘查;限制在港口、机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附近,铁路、重要公路、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范围,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省级湿地自然保护的缓冲区、实验区,国家级和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国家级、省级生态功能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及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区域进行矿产资源勘查;限制在地下水采补平衡区进行地下水水源地勘查;限制在国家规划矿区除开采过程中矿山生产勘探外的勘查活动。 禁止在上述禁止勘查矿种分布区,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森林公园、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一定距离(水平直距)或直观可视范围;重要城镇、重要河流、水库、电力设施等重大工程设施的一定范围;重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军事设施的保护范围;文物古迹等宗教圣地;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区域进行勘查活动。各禁止范围、禁止距离之内(见附表24)。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1、区域布局 根据《黄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本市在区域布局上属湖北省地质找矿“四区、十片”的鄂北地质找矿区之鄂东北找矿片东部。该区是桐柏—大别造山带分布区,区内地质构造复杂,岩浆活动频繁,变质作用强烈,成矿地质条件有利,分布有与变质—岩浆热液有关的银、金、铜、铅、锌、萤石,与变基性岩有关的金红石,与沉积变质作用有关的磷及各类建筑石材、饰面石材等矿产。规划期重点开展与变质—岩浆热液有关的银金多金属的找矿,兼顾适销对路的非金属矿产,主攻破碎蚀变岩型银金和饰面石材的找矿。 2、地质矿产重点调查评价 我市地质矿产重点调查评价主要落实省规划的目标、任务,配合国家和省实施安排在我市境内的基础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我市涉及到省规划的调查评价区有3个(附表8、附图2)。 ——1:25万武汉市幅区调,总面积32101平方千米(我市面积约30平方千米),行政区主要在我市梅川镇、四望镇。 —— 武穴市小池口铜、金、煤矿调查评价(深部找矿),面积423.75平方千米,行政区主要为我市龙坪镇。 ——石柯井-关山石灰岩调查评价,面积122.25平方千米;行政区主要为我市大法寺镇、田镇办事处。 3、勘查规划分区 勘查规划分区包括重点、禁止、限制和一般、待规划五类勘查规划区。全市共划定重点、禁止、限制和一般勘查规划区21处(附表9、附图2)。其中:部署落实市级勘查规划分区18处(其中限制勘查规划区2处、一般勘查规划区14处、重点勘查区2处),结合我市矿产资源潜力及勘查程度新增勘查规划区3处。 (1) 禁止勘查规划区 禁止勘查矿种分布区;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京九(北京-九龙)铁路两侧1000米;沪蓉、黄黄(黄石-黄梅)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国道及省道两侧一定距离(200米范围内)或直观可视范围,重要的生态公益林保护区,长江等主要河流、堤坝、水库、重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一定范围(1000米),重大工程设施,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军事设施的保护范围,文物古迹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 禁止勘查规划区内不得新设探矿权,已设置的探矿权予以注销。 (2)限制勘查规划区 限制在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具有地方特色需要保护的矿种分布区,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的矿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 我市具体划分限制勘查规划区2处,主要落实市级限制勘查规划区2处。即:武穴松阳钾磷矿、武穴市黄家山煤矿2处限制勘查规划区。 限制勘查规划区内新设探矿权必须满足相应的限制条件,并严格执行勘查准入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设探矿权应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勘查许可证。 (3)一般勘查规划区 为重点、禁止、限制勘查规划区以外、“地、物、化、遥”信息显示有一定找矿前景的地区。此类地区一般为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找矿前景不明朗或属于乙类矿产的禀赋区。 我市共划分一般勘查规划区17处,落实市级限制勘查规划区14处;具体分区情况详见附表9。 一般勘查规划区以商业性地质勘查为主。 (4)重点勘查规划区 依据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地质工作程度、资源潜力和主要勘查方向, 将国家、省重点勘查规划区在市域内的区域,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前景好、找矿潜力大的大中型危机矿山的深部和外围区域,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及外围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划为重点勘查规划区。 根据省级规划的统一部署,我市具体分布有2处重点勘查规划区,即:武穴市龙坪(京九线南)铁铜金重点勘查规划区、武穴市龙坪(京九线北)铁铜金重点勘查规划区,2处重点勘查规划区均位于我市龙坪镇。 重点勘查规划区内立足于寻找国家和省急需的重要矿产,以中央和地方地质勘查基金投入为主,勘查单位必须具有甲级资质。 (5)待规划区 重点、禁止、限制、一般勘查规划区以外尚未作出具体规划安排的区域。 待规划区内确因地质工作需要,原则上可以安排调查评价和面积性地质工作;若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必须先进行规划空间布局的合理性论证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区域规划后,再部署有关勘查工作。在待规划区内申请采矿权的,参照矿产勘查管理政策执行。 4、勘查规划区块 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根据成矿地质条件、成矿信息、找矿前景,充分考虑区域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资源潜力、探矿权的设置及开发利用现状、矿山生态保护等因素,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划分及编号办法》( 地发[1995]125 号), 本次规划针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6]12 号),我市共划分26个勘查规划区块,落实黄冈市勘查规划区块21个,其中重点勘查规划区块2个、限制勘查规划区块2个、一般勘查规划区块17个(附表10)。结合我市矿产资源特点新增勘查规划区块5个,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及各乡镇分布情况如表4-1。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探矿权,分割规划区块时必须进行规划合理性论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勘查项目最大登记范围内,一个探矿权可以包含多个成矿地质条件相似、连续的勘查规划区块;对布局不合理的现有探矿权,按勘查规划区块进行调整。 表4-1 武穴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一览表 矿种 全市 梅川镇 余川镇 花桥镇 四望镇 大法寺镇 田镇办事处 大金 镇 龙坪镇 铁 1 1 金 1 1 铜 6 5 1 磷 1 1 铜钼 1 1 铁铜金 2 2 银铜钼 1 1 铅锌 2 1 1 硅石 1 1 金红石 1 1 饰面用花岗岩 1 1 地热 1 1 煤 1 1 水文地质 1 1 水泥用灰岩 3 1 2 水泥配料砂页岩 1 1 熔剂用灰岩 1 1 合计 26 9 3 1 1 4 5 1 2 (四)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1、探矿权设置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社会发展需求、找矿潜力、开发技术条件、资源环境承载及勘查开发现状,按照勘查工作适度超前、资源保障逐年提高的基本思路。我市共划分了26个勘查规划区块,其中:重点勘查规划区块2个未设置探矿权,限制勘查规划区块2个也未设置探矿权,22个一般勘查规划区块中有6 处均已设置探矿权,未设置探矿权勘查规划区块共20 个。 本规划对未划分勘查规划区的地区,规划期内若获得新的找矿信息,或根据国家需要、市场需要应先进行规划区块划分,再考虑设置探矿权。 2、探矿权投放 规划期内共投放20个探矿权,具体投放时序和数量详见附表11;其中:规划近期新设置13个,远期新设置6个,展望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重新部署。 探矿权投放时序和数量原则上在不突破规划调控指标的前提下,分年度安排,找矿潜力大的重要成矿区带、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大的重要矿种及国家和省级勘查基金项目优先投放。 3、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1)注销:探矿权转采矿权;位于禁勘区内;非法转让;超过探矿权保留期限;不符合探矿权保留条件,或探矿权人自愿放弃探矿权。 (2)保留或转让:资源储量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及相应的服务年限,又无进一步找矿前景;查明了矿产资源,但不具备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程度不够,又无力进一步开展工作;因规划调控指标限制暂不能转采矿权;暂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投资人申请保留或由政府收购,作为资源储备。 (3)延续:有资源潜力,符合规划要求,需要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 (4)变更:勘查范围部分位于禁勘区或被禁勘区分割;发现的矿体延伸到勘查区外,需要整体勘查;因提高工作程度,需调整勘查区范围;因主勘查矿种发生变化,且符合规划要求。 (五)勘查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出以下勘查准入条件。 1、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且提交勘查登记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受到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人5年内不得取得新的探矿权。 2、市、县财政出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必须由当地政府出具资金安排的有效证明。 3、勘查矿种、区域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新设、变更、延续探矿权。 4、保证勘查资金的最低投入。 5、磷矿原则上由政府或大中型采选加工一体化的磷化工企业出资勘查。 6、已突破难利用矿产选冶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在满足其它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取得相应矿产的探矿权。 7、在已知难利用矿产选冶技术未过关前,严格限制勘查上覆矿产,禁止勘查下伏矿产,已设探矿权合理有序退出。 8、在可利用的规模矿床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设其他矿种的探矿权;已有探矿权在不影响规模矿床开发利用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开展工作。 9、地质灾害危险区原则上不新设探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0、在未具体划定核心区的各类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内新设、延续、变更探矿权,必须有相关行业部门出具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的区域内开展勘查工作,应进行规划论证,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须具备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方案。 11、严格限制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人取得新的探矿权。 五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1、开发利用方向 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是:以提高矿产资源对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以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和矿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 鼓励开采矿种:我市鼓励开采的矿种有:铁、金(岩金)、银、铜、铅、锌、石灰岩(熔剂用、水泥用、电石用)、白云岩、脉石英(冶金用、玻璃用)、高岭土、陶瓷土、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砖瓦用及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大理岩及矿泉水等。 鼓励开采的矿种在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 限制开采矿种:煤(含石煤)、磷矿、建筑用灰岩、砂金,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中的各类矿产。 限制开采矿种严格控制采矿权总数和开采总量;国家和省实行总量调控的矿种实行年度计划管理;难利用矿产必须由相应选矿技术取得突破的深加工企业进行开采。 禁止开采矿种:可耕地范围内的砖瓦用粘土等。 2、主要矿产资源总量调控方向 (1)水泥用灰岩 重点调控水泥用灰岩开采规模,逐步关闭影响环境、开采条件差的小矿山,实现规模开采、集约化经营, 保持总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严禁将水泥用灰岩作为普通建筑用石料开采。到2010年,全市水泥用灰岩产量达600万吨,矿山数控制在5家以内;到2015年,产量达到900万吨, 矿山数控制在6家以内。其产品均供于华新、亚东两大水泥生产企业。 (2)熔剂用石灰岩 我市资源条件好,但开发利用程度低,应鼓励开采,扩大生产规模,实现我市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格局。鼓励企业引进多品种深加工的先进技术,拓展销售渠道,保持开采总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到2010年,全市熔剂用石灰岩矿山控制在3家左右,开采总量达到110万吨;到2015年,产量达到150万吨, 矿山数维持3家。 (3)制灰用石灰岩 我市是黄冈市唯一拥有制灰用石灰岩资源县市,资源优势条件好,开发利用程度高,应鼓励企业开发高附加值钙灰产品,引进先进的开采、加工设备,拓展销售渠道,开采总量保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维持现有的生产格局;到2010年,矿山控制在4家,开采总量达到12.0 万吨;到2015年,产量达到15.0万吨, 矿山数减少至3家。 (4)白云岩及大理岩 我市资源极为丰富,矿山企业较多,但规模小,主要开采建筑用白云岩及大理岩,今后应通过整合一批影响环境、开采条件差、优矿劣用、浪费和破坏资源较为严重的小矿山,实现我市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格局。建筑用白云岩及大理岩矿山数到2010年减至8家,年产矿石量控制在102.8万吨;到2015年,产量达到120万吨, 矿山数减少至5家。 (5)花岗岩 我市花岗岩资源潜力巨大。目前境内矿山多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开采企业,规模小、开采设备和技术落后。一方面通过整改联合一批矿山,引导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开采,鼓励企业拓展铁路道渣市场,到2010年,全市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总量力争达到71.4万吨, 矿山数控制在13家左右;到2015年,产量达到135万吨, 矿山数维持13家。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投资饰面用花岗岩勘查,到2010年建设饰面用石材矿山1个,年产矿石量控制在6万吨左右。 (6)建筑用石灰岩 全市建筑用石灰岩矿山企业较多,目前共有38家,其生产规模小,优矿劣用、浪费和破坏资源现象较为严重。今后应加大整改力度,严禁将水泥用灰岩作为建筑用石料开采,必须优矿优用,形成集约化规模生产。建筑用灰岩到2010年矿山数减至30家,年产矿石量控制在480万吨以下;到2015年,产量维持480万吨, 矿山数控制在18家以内。 (7)水泥配料用砂页岩 重点调控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开采规模,实现规模开采、集约化经营, 保持总量与华新、亚东两大水泥生产企业需求量相适应。到2010年,全市水泥配料用砂页岩产量达35万吨,矿山数控制在4家以内;到2015年,产量达到90万吨, 矿山数维持4家。 (8)高岭土 鼓励开发利用高岭土,作为陶瓷原料高岭土我市资源较为丰富,到2010年建设矿山1个,年产矿石量控制在3万吨以上。 (9)铅锌矿 为加大本市铅锌矿的开发力度,鼓励加强矿区深部及周边的矿产勘查,增加矿山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快接替矿山建设,加大伴生矿物回收技术应用和研究力度,促进资源利用率提高。到2010年,全市铅锌矿石总量力争达到3万吨, 维持现有1家矿山生产现状;到2015年,产量达到5万吨, 矿山数维持1家。 (10) 铜矿 稳步发展刘元、赤铜山铜矿的生产,挖掘生产潜力,扩大生产规模。加强矿山接替资源的勘查,扩大可供利用的资源储量。鼓励现有矿山挖潜、技术改造, 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到2010年,全市铜矿石产量力争达到4万吨,维持现有2家矿山生产格局。 (11)磷矿 到2010年,建设磷矿矿山1个,实行保护性开采, 严格控制开采总量,鼓励企业引进低磷选矿技术,开发高浓度磷肥和精细磷化工产品,提高磷矿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年采磷矿石总量控制在18万吨左右。 (12)矿泉水 我市矿泉水资源保证程度较高,尚有较大的开采空间;发展饮用或生活保健用矿泉水的市场前景广阔。鼓励现有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树立优质品牌形象,扩大市场份额,到2010年,矿山数维持现有1家的水平,年产量达到1.2万立方米;到2015年,产量达到2万立方米。 (13)砖瓦用砂页岩 我市大法寺镇砂页岩分布面积广,资源潜力巨大,交通条件优越;应鼓励和支持用砂页岩制作新型的墙体材料,替代砖瓦用粘土,到2010年力争建设节约型、环保型矿山10个,打造出鄂东第一“砖城”,力争年开采矿石总量达到65万吨;到2015年,产量达到150万吨, 矿山数控制在16家以内。 (14)砖瓦用粘土 严禁开挖、占压基本农田,禁止在耕地上取土烧制砖瓦,大力发展替代页岩砖等环保节能型建筑材料,开发新型墙体产品,取代粘土制砖制瓦,达到自行过渡。市内现有砖瓦用粘土企业24家,到2008年底全部关闭。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区域布局 依据我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矿业发展现状,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构筑与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全市工业战略布局相协调的矿业开发利用格局。 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原则是:北部立足于加大对建筑用白云岩及大理岩企业的整顿力度,鼓励企业进行矿产的多品种深加工开发,提高矿产品的附加值;同时鼓励矿泉水生产企业引进资金,树立品牌,开拓市场,扩大矿泉水市场份额。中部主要是在加强金属矿产和以花岗岩为主的非金属矿产的勘查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为我市铜矿、铅锌矿开采提供资源保证的同时,力争为设立一个饰面用花岗岩矿山打下坚实的基础。西南部在深化矿业秩序整顿,优化矿山布局,确保我市石灰岩优势地位的同时,加快砖瓦用砂页岩矿产资源的开拓步伐,完成砖瓦粘土接替资源的快速过渡。从而形成我市北部为矿泉水和白矾石生产基地,中部以开采铜、铅、锌矿金属矿产和饰面及建筑用花岗岩为主,西南部以建材为支柱产业的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北部矿泉水及非金属开发区:维持我市北部绿林矿泉水开发现状;整改联合白云岩矿山,规划近期内,白云岩矿山压减至7家,争取设立1家陶瓷原料矿山和1个磷化工原料矿山,从而形成我市北部磷矿、高岭土、白云岩等非金属和矿泉水开发的新格局。 中部金属及花岗岩开发区:维持我市中部铜、铅、锌矿开发利用现状,规划期内力争使花桥金矿资源得以开发利用;在发展花岗岩建筑石料矿山的同时,建设1家饰面石材矿山,形成我市中部新的金属及花岗岩开采格局。 西南部建材及砖瓦用砂页岩开发区:稳固发展熔剂灰岩、水泥用灰岩产业,维持制灰用灰岩的开发现状,精减建筑用灰岩矿山,进一步巩固我市石灰岩资源开发的优势地位;在关闭全市砖瓦用粘土矿山的同时,以西南部为重点,在全市东范围内高起点建设20家左右砖瓦用砂页岩矿山企业,形成我市西南部以石灰岩和砂页岩资源开发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2、矿业经济区 依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矿业生产力发展形势,突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前景,划分了武穴市田镇建材及化工矿业经济区(详见附表12、附图3)。 武穴市田镇建材及化工矿业经济区(JQ-Ⅰ) 分布我市西南部沿江一带,行政区域分别属大法寺、田镇、刊江一镇二办事处,面积约85平方千米,区内保有资源储量: 水泥用灰岩505028千吨、熔剂用灰岩72594.25千吨、制灰用灰岩1781.67千吨、建筑用灰岩61291.43千立方米,水泥配料用砂页岩48107.73千吨,煤8070.35千吨;区内已建有各类矿山企业49家。目前年产矿石量652.3万吨,产值11046.34万元,从业人数1600余人;到2010年年产矿石量1232万吨,产值22910万元。 3、开采规划分区 开采规划分区包括禁止、限制、重点和一般及待规划开采规划区五类。而我市只划分了重点、限制和一般开采规划区三类共计32处(附表13、附图3)。其中:除部署落实市级开采规划分区14处;结合本市矿产资源特点、地质勘查程度、资源潜力保证情况,划分了开采规划区18处。 (1)重点开采规划区 区内资源储量可靠,分布相对集中,经济市场前景好,有可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矿产开发技术经济条件较好,生态环境可控制的地区。区内严格按照开采规划区块优先设置采矿权,区内已有的采矿权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合理整合,优化矿山布局,实现规模化经营。 (2)禁止开采规划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地质遗址,重要的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域,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广铁路两侧1000米,京珠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107国道、省道两侧一定距离(水平直距200米),重要城镇、重要河流、水库、重大工程设施的一定范围内,城市规划区、泄洪、防洪、输气管道的一定范围内,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军事设施的保护范围,以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矿产资源开发易引发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可能造成较大生态破坏以及严重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等区域。 禁止开采规划区内不得新设采矿权,已建矿山限期予以搬迁或关闭,已关闭矿山必须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3)限制开采规划区 国家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的矿种分布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大型水利工程设施附近、京九铁路、国道、黄黄高速公路、长江沿岸、堤坝两侧一定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活动。 区内新设采矿权必须满足相应的限制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有矿山应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4)一般开采规划区 区内按照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设置采矿权;已有采矿权应根据开采规划区块进行合理整合。 我市共划分一般开采规划区32处,其中落实市级一般开采规划区14处;具体分区详见附表13。 (5)待规划区 为重点、禁止、限制、一般开采规划区及矿产资源储备区外,尚未达到规划分区条件的地区。待规划区内申请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先进行规划必要性论证,参照矿产管理政策执行。 我市部分陶瓷原料、砖瓦用砂页岩、贫铁矿等小矿矿产地均属开采待规划区,有开采必要时,经地质调查和规划必要性论证,且符合矿产管理政策,可申请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4、开采规划区块 依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综合考虑地质构造及地形上的相对独立性、勘查开采现状、开采技术、安全生产技术、交通、行政区划和开采管理制度等因素,全市范围共划分出70个开采规划区块(一般开采规划区块54个、探采规划区块16个),其中:落实市级开采规划区块37个,市级开采规划区块33个(附表14、附图3)。我市不同矿种的开采规划区块数量及分布情况详见表5-1。 开采规划区块是矿业权设置和整合的主要依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确需分割或合并时,必须进行规划必要性论证。 表5-1 武穴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一览表 矿种 全市 梅川镇 余川镇 花桥镇 四望镇 大法寺镇 田镇办事处 大金镇 刊江办事处 铁矿 铜矿 2 1 1 铅锌矿 1 1 建筑用白云岩 8 7 1 高岭土 1 1 磷矿 滑石 1 1 饰面用花岗岩 1 1 建筑用花岗岩 13 2 6 4 1 砖瓦用砂页岩 2 2 熔剂用灰岩 3 1 1 1 水泥用灰岩 4 4 制灰用灰岩 4 4 建筑用灰岩 24 4 5 11 4 水泥配料用砂页岩 4 2 1 1 硅石(脉石英) 1 1 矿泉水 1 1 合计 70 14 9 4 4 14 17 2 6 (三)采矿权设置与投放 1、采矿权设置 全市开采规划区块共划分70个(开采规划区块54个、探采规划区块16个),落实市级开采规划区块37个,市级开采规划区块33个;70个开采规划区块中已设采矿权57个,未设采矿权的13个。 对已设采矿权开采规划区块中符合规划要求的采矿权予以保留,对开发利用布局不合理的采矿权,按开采规划区块进行整合,对未达到规划开采要求的矿山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已近枯竭、位于禁采区中的矿山予以关闭。 规划期对未设采矿权的13个开采规划区块均设置采矿权。 2、采矿权投放 全市采矿权设置及投放:基期107个,规划近期减少至81个,其中新设17家;规划远期减少至77个,展望期根据结构调整和优化方向部署(附表11)。 此外,对主要矿产勘查工作达到可开发利用程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达到规划开采准入条件的探矿权可以转采矿权,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允许矿业权人通过整合,满足采矿权设置要求。相邻地区、勘查相同矿种,同一个区块内的多个探矿权,充分考虑被整合探矿权人的利益,查明资源后整合为一个采矿权。在采矿权总量控制的范围内,主要以“减一增一”的方式投放新设采矿权,适量增设具一定规模的新矿山,并重点向砖瓦用砂页岩、陶瓷原料矿产和我市紧缺的饰面用花岗岩以及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矿产倾斜。 对砖瓦用粘土矿山在2008年12月之后均不再进行采矿延续,要求在2008年12月之前全部关闭。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1、矿产资源结构调整和优化方向 (1)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调整 矿业规模结构调整方向为:矿业开发适度集中,矿业布局不断优化;矿业生产总量适度增长,矿山总数适量压减;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遏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扩大大、中型矿山企业比例,加快小型矿山整改联合,使我市矿业迈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轨道。 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最低服务年限和准入条件。做大做强水泥灰岩、熔剂灰岩、白云岩产业。推进现有矿山结构调整,加快矿山企业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靠大联强,立足上龙头项目和大项目,使之成为本市矿业发展的主体;积极引导小型矿山整改联合,提高采选技术水平,对部分只能小规模开采并能有效利用边角或零星分散资源的小矿,有选择地予以保留,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不适应、无证开采、破坏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扭亏无望及不具备安全办矿条件的矿山企业限期整改,或予以关闭。我市重点调整矿山是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灰岩矿山,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 (2)矿产品、采选冶结构调整 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消费结构变化以及国际市场形势,调整矿产品结构,提高矿产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推进矿业技术高新化,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低档产品向中高档产品、单一产品向配套产品、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高耗能(耗材)产品向低耗能(耗材)产品、出口初级产品为主向加工制品为主转换。  加强矿山开采能力,依托大矿,挖掘中、小型矿山潜能,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开发低品位、难利用的矿产资源,形成持续、稳定的供矿能力,加大冶金辅助原料矿产、建材和优质高效非金属矿产后续加工能力,优化矿业采选加工结构,保持矿产加工能力与采选能力的适当比例。 有色金属矿产:搞好我市铜矿、铅锌矿的资源接替工作,提高开采能力,实施规模开采,集中选冶;淘汰关闭小矿、小选厂等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加快采选冶加工技术创新,提高伴生矿物组份回收能力。“十一五”期间,提高选矿能力和回收率水平;实施难采矿体、贫矿体高效采选矿方法,采用“无废开采技术”进行选矿系统优化,加速大型高效设备的消化吸收和技术创新,整体推进矿山技术和装备的优化升级。 水泥原、配料矿产:支持华新和亚东两大水泥生产企业建材系列产品的开发,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发展壮大水泥生产业,提高低品位矿石的综合利用水平,优化矿业采选加工结构,矿产品加工能力与采选能力有较大提高。 非金属矿产:加快采选加工配套,重点提高采选矿加工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推进非金属矿深加工高科技化、产业化,延长非金属矿加工产业链和产品链。“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大力推广先进开采设备和技术进行建筑石料的资源开发;重点发展高附加值深加工系列产品。 建成初具规模的页岩砖瓦制造业,以销售砖瓦为主,兼顾装饰用极品墙体材料。 (3)技术结构优化 依靠科技进步,突出技术创新,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加矿业开发科技含量。大力发展金属矿产生产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选矿方法,引进伴生矿物选矿回收技术,加强尾矿、贫矿回收技术研究。引进深加工工艺和设备,引进饰面用石材生产、加工技术,提高饰面用石材开发可行度;引进高质量砂页岩砖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墙体材料产品的档次;引进水泥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矿山开发中环保、安全、灾害防治和复垦技术的开发,保证矿业可持续发展。 2、矿产资源整合 (1) 整合范围 ——整合的重点矿种。根据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程度、矿山布局、矿产的重要程度及市场需求形势,确定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灰岩及砖瓦用粘土等为我市整合的重点矿种。2007年重点整合矿种是石灰岩,2008年重点整合矿种是白云岩、砖瓦用粘土。 ——整合重点矿区。矿山布局不合理,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矿区;开发秩序混乱,矛盾突出,纠纷不断的矿区;国有大矿周边矿区;小矿密集区;开采主体众多,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是本次整合的重点矿区。我市重点整合的矿区是观山、十里辅、松阳桥白云岩矿区,以及田镇石灰岩矿区。 ——其他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2)整合方案 ——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采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 ——国有矿山企业之间的整合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下,采用资产整体划拨的方式进行;整合矿山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 ——整合前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矿山,整合时要按规定进行处置,整合期间整合区域及其毗邻地区暂停新探矿权、采矿权设置。 ——被列为整合对象但不愿参加整合的矿山,其有关证照到期后,不再办理证照延续、变更手续,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纳入整合范围。 ——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应予关闭的矿山企业不参与整合,其资源需要重新开发利用的,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按规定的权限审批矿业权。 按省政府部署,2008年底前完成现有矿山的整合工作。根据《黄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武穴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及本规划设立的整合条件,通过整改、联合、重组、关闭等方式,2008年将我市107个矿山调整到81个。其中本次规划的主要矿产矿山数在规划近期末由81家调整到77家左右(表5—2)。矿山整改、联合、关闭规划详见附表15。 表5—2 武穴市主要矿山整合规划表 序号 矿种 矿山数(个) 2005年 2010年 2015年 1 铁矿 2 铜矿 2 2 3 铅锌矿 1 1 1 4 建筑用白云岩 11 8 5 5 高岭土 1 1 1 6 磷矿 1 1 7 饰面用花岗岩 1 1 8 建筑用花岗岩 16 13 12 9 砖瓦用砂页岩 10 10 10 熔剂用灰岩 1 3 3 11 水泥用灰岩 4 5 6 12 制灰用灰岩 4 4 3 13 建筑用灰岩 38 27 20 14 水泥配料用砂页岩 4 4 4 15 硅石(脉石英) 0 0 1 16 矿泉水 1 1 1 17 砖瓦用粘土 24  合 计  107 81 77 (3) 矿山的保留、整改和关闭 ——整合的矿山 凡是影响大矿统一开采的小矿山;同一矿体多家开采的矿山;采选加工脱节、以销售磷矿石、水泥用灰岩等原矿为主的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较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最低标准的矿山;存在安全隐患、环境影响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差的矿山;以及责令限期整改、但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矿山;必须依法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整合。 ——保留矿山 各项证照齐全;矿山布局符合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勘查程度达到开发利用要求;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开采规模在最低开采规模以上,且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相适应;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开采磷、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必须具备采选加工能力配套或者与后续加工企业形成了采选加工联合体;遵守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管理规定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环保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履行了采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有保留的矿山,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 ——整改矿山 在矿山布局、采选加工衔接、资源利用与保护、矿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具备保留矿山条件,但不完备且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开采规模偏低(建筑用碎石低于1万立方米/年),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不相适应的;批小建大,超能力、超计划生产的;勘查程度偏低,基础储量不足的;回采率未达到要求的;矿山安全存在隐患的;环保措施尚未完全到位的矿山。存在以上问题的矿山必须按保留矿山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凡列为整改的矿山,必须拟订整改方案,重新制定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产设计。在停产整改期间,可暂时保留采矿权。通过整改并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收合格后,予以延续采矿权。 ——关闭矿山 位于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和重要基础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规模矿区内布局不合理、资源储量已近枯竭的;采富弃贫且不具备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实力和条件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以及证照不齐的,优矿劣用(优质灰岩和优质白云岩作为碎石开采的)、破坏浪费资源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而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以及以开采其它矿种为名盗采重要矿种的矿山。存在有上述问题之一的矿山,都应在整合期内予以关闭。 对依法予以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到期的,一律不予延续、变更,并依法办理采矿权等证照注销手续。 ——取缔的矿山 凡是无证开采的、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的,以及以采代探的非法采矿点,必须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严肃查处,其非法主体无资格参与整合。 3、主要矿区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1)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遵循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原则,为提高矿业准入门槛,从源头竭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保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根据当前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我市资源特点及开发利用现状,依据矿区资源储量及矿山最低开采年限,并考虑矿区工作程度、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开采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状况等,参照国土资发[2004]208号文制定相应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附表17)。小矿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原则上按小型矿床上限1/5-1/10界定,零星分散矿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原则上按小矿上限1/5-1/10界定,小矿、零星分散矿最低开采规模原则上分别按小型矿床及小矿上限1/5界定,并与同级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确定的指标一致。 (2)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第241号令发布),大型矿山不小于20年、中型矿山不小于10年、小型矿山不小于5年,各主要矿山最低服务年限详见附表17。 (五)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切实贯彻《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按《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要求;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程度,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积极推行共、伴生矿产与主矿产同时评价、同时开采、同时回收利用,变一矿为多矿、一矿多厂。对于共、伴生矿床没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和批准建设矿山。 重点加强铜矿、铅锌矿等国家大宗短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性开采技术研究。对我市铅锌矿中伴生银、铜矿中伴生金等伴生矿物开展选冶回收技术的攻关研究;推进中低品位磷矿利用,严格实行磷矿贫富兼采及全层开采。大力支持水泥生产企业提高低品位矿石的综合利用水平,使水泥原料用灰岩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 ——有色金属矿产: 重点是对我市铅锌矿中伴生银和铜矿中伴生金等伴生矿物开展选冶回收技术的攻关研究; 进一步提高我市已探明储量的铜矿、铅锌矿资源利用率。 ——化工矿产: 重点推广低品位磷矿选矿技术,提高低品位磷矿利用水平;严格要求磷矿企业实行贫富兼采及全层开采,为充分利用我市的磷矿资源打下坚实的基础。 ——非金属矿产: 我市石灰岩等非金属矿产的开采、加工要加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提高低品位矿石的综合利用水平,使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 全市共、伴生矿产矿山综合利用率详见附表18。 2、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水平 继续贯彻“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方针,树立矿产资源忧患意识,增强市民珍惜和节约矿产资源的自觉性,增进矿山企业提高“三率”水平的积极性。规划期将通过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的监督管理,引导和促进矿山企业在采矿、选矿、冶炼等各个环节上切实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建立健全矿山企业“三率”考核体系,完善矿山企业“三率”考核检查机制,继续清理整顿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的企业,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使矿山企业“三率”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开采准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科学有效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 对新建、延续、变更及扩建矿山除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矿权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且申请人提交采矿登记申请之前2年内没有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中开采矿种、矿山总数、开采总量、开发布局,即一个项目区块设置一个采矿权,实行“一矿一主一权”等要求。 3、矿山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开采区不在《规划》设立的禁采区范围之内,且不存在“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情况。 4、申请限制开采的矿种,不得突破年度开采计划指标和规划总量调控指标。 5、申请磷矿采矿权的矿业权人必须是采、选、加工一体化的大中型磷化工企业或同类型企业联合体。 6、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源,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 7、采矿企业应有与矿山开采规模相适应的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有与矿山开采相适应的机械设备和安全生产设施。 8、采矿权人应具有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条件,自有资金不少于开办矿山所需投资的40%,并具有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能力,以及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 9、矿山企业必须具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地质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开发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安全生产预评估报告、矿山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及合法的矿山用地手续等。 10、突破难利用矿产选冶技术的单位或企业法人,在满足其它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取得相应矿种的采矿权;在已知难利用规模矿床选冶技术未过关前,在其分布矿区不新设采矿权,现有采矿权合理有序退出。 11、能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必须制定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以及含有益组分的尾矿必须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指标应达到规划要求。 12、地质灾害危险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确需设置的,必须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3、面积较大、地质情况较复杂的勘查规划区块,探矿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规划论证或编制矿区规划,再考虑设置采矿权。 14、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必须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矿山开采建设设计的依据后,探矿权方可转采矿权。 15、凡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采矿权。 16、所有采矿权必须有偿取得。 六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矿业活动的开展,使我市境内的矿山地质环境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其影响范围、程度受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的不同而不同,现状条件下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具体有: 铜矿及铅锌矿地下开采主要表现:采空区诱发产生地面开裂、塌陷,山体滑坡、崩塌,水资源破坏;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植被,诱发泥石流、水土污染及水土流失。 白云岩、石灰岩露天开采主要表现有:露采场破坏山地和植被,诱发山体开裂、滑坡、崩塌;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植被,诱发泥石流,加剧水土流失;以及矿石开采、运输、加工过程中的较较严重的粉尘污染。 铅锌矿露天开采主要表现有:露采场破坏山地和植被,诱发山体开裂、滑坡、崩塌;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植被,诱发泥石流,水土污染并加剧水土流失。 建筑用石料露天开采主要表现有:露采场破坏山地和植被,诱发山体开裂、滑坡、崩塌;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植被,诱发泥石流,粉尘污染并加剧水土流失。 砖瓦用粘土露天开采主要表现有:露采场破坏农田,砖场占压破坏耕地,以及大气污染。 (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 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我市除少数矿山存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外,大部分矿山均划分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和较轻区;由于我市部分地区矿山分布密度大,矿业活动的相互作用,致使上述地区的区域地质环境功能下降,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突出,为此,根据我市境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程度,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及较轻区的划分(附表19、附图4)。 (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 全市共划分为6个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总面积约19.62平方千米,分别为陈家垅银多金属矿区、赤铜山铜矿区、梅川镇观山白云岩矿区、白虎脑制灰用石灰岩矿区、园椅山石灰岩矿区和关山石灰岩矿区六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前两者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主要表现为:采空区地面开裂、塌陷,山体滑坡、崩塌,水资源破坏;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植被,诱发泥石流、水土污染及水土流失。后四者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主要表现为:露采场破坏山地和植被,诱发山体开裂、滑坡、崩塌;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植被,诱发泥石流,矿业活动导致严重粉尘污染并加剧水土流失。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全市亦划分了5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总面积约2.65平方千米,分别为松柏桥白云岩矿、十里铺白云石矿区、刘元(黄土坎)铜矿、刊江团山石灰岩矿区、刊江泉塘石灰岩矿区五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主要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为露采场破坏山地和植被,诱发山体开裂、滑坡、崩塌;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植被,诱发泥石流,粉尘污染加剧水土流失。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 我市除上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及较严重区以外的所有矿山的矿业活动区,均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该区同样存在有露采场破坏土地和植被,诱发山体开裂、滑坡、崩塌、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和植被、诱发泥石流,加剧水土流失等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但其影响程度、范围较小,危险性、危害性均较小。 2、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和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详见附表20、21及附图4)。 (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保护区 该区主要包括省、市及县三级自然保护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危害程度大的矿山地质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地质遗址、基本农田区,重要的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域,以及铁路、重要输气管道、一、二级河流两侧、重要湖泊周围1000米范围,高速公路两侧500米,国道、省道两侧200米范围内区域。 我市划分了两个重点保护区,即:武穴市绿林国源矿泉水水源地重点保护区、武穴市双善洞溶洞群及标准地质剖面重点保护区,面积约18.7平方千米。 重点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采矿、采石、取土、挖砂及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堆积、废水废液的不达标排放等。重点保护区缓冲区实施采矿、采石作业,应事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证重点保护对象及设施不受破坏。 (2)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 全市境内共划分4个重点预防区(附表21),总面积约26.5平方千米,分别为武穴松阳钾磷矿及高岭土矿区、武穴花桥金矿及建筑用花岗岩矿区、武穴大法寺镇刘主-北山砂页岩矿区、武穴小李家尖-朱家垴熔剂、水泥用灰岩矿区。上述地区主要为矿业活动可能导致山地和植被破坏,诱发山体开裂、滑坡、崩塌、泥石流,加剧水土流失等次生地质灾害易发区。 重点预防区内进行矿产开采活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论证矿山环境对矿山建设及生产活动的适宜程度,并对矿山开采可能产生的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分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和一般治理区(附表20)。 ①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全市境内划分5个重点治理区,总面积约19.62平方千米。分别为陈家垅银多金属矿区、赤铜山铜矿区、梅川镇观山白云岩矿区、白虎脑制灰用石灰岩矿区、园椅山石灰岩矿区和关山石灰岩矿区,主要环境地质问题有:采空区地面开裂、塌陷,露采场破坏山地和植被,山体滑坡、崩塌,水资源破坏,诱发泥石流、水土污染及水土流失。 重点治理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做好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评估的同时,编制详细的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对已产生的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和可能诱发新的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方案,使矿山的生态影响和破坏降到最低程度。 ②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全市境内共划分出5个一般治理区,面积约2.65平方千米,分别为松柏桥白云岩矿、十里铺白云石矿区、刘元(黄土坎)铜矿、刊江团山石灰岩矿区、刊江泉塘石灰岩矿区。主要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为:露采场破坏山地和植被,诱发山体开裂、滑坡、崩塌;废渣场占压破坏坡地、植被,诱发泥石流,水土污染及加剧水土流失。 该区进行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进行矿山环境地质影响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对现状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和可能诱发新矿山环境问题的防治方案,避免和降低矿业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指标的确定 (1)矿山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指标 实行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等控制,其中: 废气排放:至2010年矿山废气排放总量比基期下降20%,2015年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5-10%,2020年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废水排放:至2010年矿山废水年排放总量较基期下降10%,并不断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2015年废水排放达标率应达到100%。2020年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固体废弃物:至2010年矿业固体废弃物,其排放总量较基期减少10%,综合利用率提高至80%,处置率提高至10%;2015年排放总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5%,综合利用率提高至90%,年处置率提高至20%;2020年综合利用率提高至90%。 (2)水环境指标 至2010年,水均衡破坏的面积总体上基本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2015-2020年水污染程度和范围明显降低和减少,各矿区地表水水体质量应达到各地区地表水功能区类别标准。 (3)矿山土地复垦指标 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2010年达到25%以上,2015年达到30%以上;生产矿山、新建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复垦;2020年在2015年基础上有明显的提高。 (4)矿山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指标 至2010年,对影响矿山和周围地区生产与生活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成率达50%,治理率达到30%以上。2015年监测预警工程建成率达80%,治理率达50%以上。2020年在2015年基础上有明显的提高。 (5)矿山噪声控制及粉尘污染治理指标 矿山白天噪声控制在60Db以下,夜晚噪声控制在50Db以下。至2010年矿山粉尘污染源治理达标率应达到50%,至2015年矿山粉尘污染源治理达标率应达到75%以上,2020年在2015年基础上有明显的提高。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根据黄冈市、武穴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原则和目标任务,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现状,我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重点是:分别为陈家垅银多金属矿区、赤铜山铜矿区、梅川镇观山白云岩矿区、白虎脑制灰用石灰岩矿区、园椅山石灰岩矿区和关山石灰岩矿区六个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详见附表22),治理面积19.62平方千米。主要任务是:地面塌陷及滑坡治理、边坡整治、尾砂坝加固、废矿渣综合回收利用、废渣废水达标排放;土地复垦、环境监测;规划完成时间2008-2010年。 我市土地复垦的重点是全部关闭的砖瓦用粘土矿山,治理面积详见附表22,主要任务是: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规划完成时间2008-2009年。 (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我市对现有矿山的地质环境影响情况均未实施监督管理。矿业活动对水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地面沉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环境问题及次生地质灾害动态缺乏必要的监测。为此,必须建立和健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监测及预测、预报体系,掌控矿山地质环境的动态变化,预防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可能产生的危害。 根据《黄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年)》的要求,目标期内积极配合完成黄冈市在我市武穴市田镇石灰岩矿区设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的任务;规划远期规划建立以武穴市田镇石灰岩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为基础,设立观山白云岩矿区、陈家垅铅锌矿区等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站,组建我市自已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1、新、改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1)加强新、改建矿山审批管理,严格矿山准入条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2)新、改建矿山企业,必须严格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规避区”制度,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和文物保护区,因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和地质灾害易发而设立的禁采区等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4)严格执行矿山建设用地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5)依法进行新建矿山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6)实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7)矿山废弃物排放、选矿水重复利用率、土地复垦率等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8)加大矿山的建设与生产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矿山环境问题实行动态监测。 2、现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1)切实做好现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的规划; (2)完善现有矿山开发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推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4)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废渣综合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废气治理必须符合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 (5)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地质灾害发生; (6)积极推进和大力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以及矿区植被恢复。 3、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1)严格矿山闭坑工作的审查与管理,矿山企业提交闭坑报告的同时,必须提交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否则不予审批; (2)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采取备用金或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及矿山植被恢复,提高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七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 (一)资质审核与监督 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核与监督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及本《规划》确定的勘查准入条件、开采准入条件;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评估、矿山安全评估报告提交单位及报告评审组专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按权限由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或备案。 (二)矿产勘查活动的调查与监督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调查、监督探矿权人是否按照勘查准入条件登记的勘查范围、时间、矿种进行勘查活动,是否按照勘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勘查期内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资金投入等。 依据有关法规负责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无证勘查、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擅自转让、承包探矿权和擅自边探边采等违法勘查行为,保护探矿权不受侵犯,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秩序。 (三)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调查与监测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调查、监督采矿权人是否按批准的范围和时限从事开采活动,是否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采矿,并重点调查、监督矿山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规划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指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矿山安全措施;调查、监督采矿权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或采矿权价款。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年报统计全面掌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形成年度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违法案件的查处,重点对矿业活动热点、难点地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实地调查,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非法开采、非法出让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坚决制止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现象,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采矿权人,在采取经济、行政措施无效的前提下,可以采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使违法、非法采矿活动得到有力遏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国家规定开采资质条件和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最低开采规模和技术工艺要求的矿山,要限期进行整改、扩能,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四)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变化的管理与监测 对矿产资源储量的新增、变动、注销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勘查探明的资源储量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认定的勘查报告或省国土资源厅委托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审查认定的勘查报告为依据。探矿权人勘查工作结束后,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应提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方能注销勘查许可证并获准转入采矿权申请。 矿山开采活动中,每年矿山生产勘探形成的累计探明储量和开采消耗储量的估算应该以地质资料为依据,并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证的地勘单位进行矿山资源储量年度地质测量。 矿山闭坑注销的开采消耗量应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认定的或省国土资源厅委托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审查认定的闭坑地质报告为依据。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进行年度矿产资源动态核查,编制矿产资源储量年报,并对各矿山报告的累计探明资源储量和开采消耗资源储量进行平衡,对于不平衡的资源储量进行检查核实。 (五)矿业权市场动态监控 对辖区内矿业市场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监督矿业权招标、拍卖活动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监督矿业权评估机构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招标拍卖管理暂行办法》,是否坚持评估过程的独立、客观、公正性,对于不符合条件、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议上级主管单位注销其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监控采矿权的非法转让活动,对以承包方式擅自将小型国有矿山改制、将乡、村、组集体采矿权以包代管、将一个采矿权化整为零转让给个体开采者等非法转让行为进行查处。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业权市场动态监督,在各镇乡设立矿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待群众来访,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矿业权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矿业权的非法交易,保障矿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动态监测 调查矿山从勘查开始到矿山闭坑为止,各个时期发生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情况、次生地质灾害及危害程度和环境恢复治理程度,通过调查对矿山各个阶段的环境作出评价。 监督采矿权人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做到“三废”达标排放,按时如实地填报矿山地质环境报表,接受生态环境问题监测、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审查,实行“一票否决”;针对矿山环境问题不定期地组织专家深入矿山进行检查。检查“三废”排放监测点、次生地质灾害监测点、土地复垦监测点等,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责令采矿权人限期治理,制定矿山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组织现场营救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规划》实施情况调查与效果监测 对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调查、监督矿产资源规划约束性指标、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结构优化矿业权设置及勘查、开采准入条件的执行情况,各类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查处情况,检查核实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问题,建立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类符合规划的开发活动情况实施动态监测。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定期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本行政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阶段总结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与效果,并将结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八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措施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明确《规划》的法律地位,加大规划的宏观调控力度,全市范围内的一切矿业活动都必须服从《规划》,将矿产资源规划纳入同级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把经常性的监督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管矿,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 (二)经济保障措施 1、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1)制定激励政策,积极拓展资金筹措途径 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广泛吸纳各种投资机构和民间社会资本的投资。 按《规划》制定的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资质单位认真做好立项论证与项目实施计划,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申报,争取国家财政支持,使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2)制定和完善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 规范中介评估机构,构建矿业权有形市场,加强政府对矿业权出让市场控制和监管,推进矿业权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其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骨干,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2、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税收调节体系 遵循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方式和矿业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执行矿产资源税收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与矿产资源消耗量挂钩的征收制度,有效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合理使用地方矿业权收益分配,重点支持规划确定的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循环经济发展等重大工程。 对限制和禁止开采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加强矿山资源和环境保护。 3、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执行国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激励政策,支持和鼓励矿山企业控制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研究和利用、鼓励替代资源和资源的二次开发利用,对利用尾矿、贫矿、难回收矿的,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 对于没有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不予评审认定,对于共、伴生矿床没有综合开发利用方案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和批准建设矿山,对开采过程中未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应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延续、变更。 4、贯彻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 严格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缴存制度。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对恢复治理不力、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政府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启用备用金进行治理。 (三)行政保障措施 1、实施规划预审和许可制度 矿业权申请要严格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进行规划预审、会审,对于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发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项目用地。对单位和个人新建、变更、延续矿业权的申请,须经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规划预审、会审通过后,方可按照发证权限颁(换)发采矿许可证,预审、会审发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采矿权申请,一律不得授予采矿权,对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不符合《规划》规定的资质条件,应限期进行整改,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可以重新换发采矿许可证,否则,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县(市)级发证权限的采矿权申请,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划预审通过后,由所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换)发采矿许可证;市级发证权限的采矿权申请,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划预审、会审通过后,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换)发采矿许可证,省、部级发证权限的矿业权申请,经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会审通过后,依照管理权限的规定,逐级上报,由上级国土资源行政机关决定是否颁(换)发探矿、采矿许可证。 计划拍卖、招标、挂牌的采矿权,先进行规划预审、会审通过后,方可公开拍卖、招标、挂牌。 对未按要求编制矿产资源规划或实施方案的县(市),不得出让矿业权,不予安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保护项目。 2、实施规划领导责任制 完善并实施规划领导责任制管理,对主要领导实行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纳入管理目标考核体系,把年度目标和规划期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加强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协调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规划》要求的矿业申请项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的规定,依法审核、划定矿区范围,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拟建矿山依法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和注册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的矿山,依法提请市、市政府予以关闭;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为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整改或关闭;水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批准前审批水土保持方案,预防水土流失;公安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爆炸物品的管理,依法核定矿山企业爆炸物品用量,及时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会同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矿业管理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实施规划评估制度 (1)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纠正查处制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开采总量控制、矿业权设置、矿山布局结构调整、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以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实施规划评估是调整或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通过年度、中期、期末评估,总结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分析规划实施面临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剖析完成规划任务和实现规划目标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5、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确定的目标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将总量控制的矿种及开采总量的年度调控意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量化要求、规划分区具体的调整目标和时限、矿业权市场建设年度意见、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年度具体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年度和镇(办事处)。 (四)社会保障措施 1、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广泛征求同我市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专家的意见,在规划编制与实施前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征询公众意见,为公众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和遵守规划创造有利条件,真正使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2、规划公示制度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履行《规划》编制、实施和监察等行政职能过程中,实施《规划》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规划》,提高全社会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决策的参与意识。 3、社会公众监督制度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中,完善《规划》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实行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提高政府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规划目标。 (五)科技人才保障措施 1、加大科技投入,建立规划实施激励机制 加大科技投入,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矿业权设置的动态变化,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更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规划管理效率,使《规划》的管理和实施监督检查信息化、网络化,以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2、完善规划实施的科技手段 应用先进的规划理念,采用现代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技术,服务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等领域,对必要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方案,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开发利用水平 利用成矿新理论开展深部找矿和勘查重大问题科技攻关。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扶持和引导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现代的采选冶技术,加强中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及尾矿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加快新技术开发和工业试验,强化先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相关技术、工艺、装备的更新,促进潜在资源和新产品开发应用。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促进绿色矿业发展。 4、完善规划实施的人才手段 提高矿产资源规划人才队伍能力和素质,积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掌握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等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以及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与技术应用能力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水平。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划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规划意识、资源与环境忧患意识、保护和节约意识,树立正确的资源观、环境观和发展观,自觉珍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重点加强矿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矿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九 附 则 《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组成,三者具有同等效力。 《规划》经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黄冈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武穴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由武穴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2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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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舟红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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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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