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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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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管理规程 附件2 &nbsh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附件2 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的规范管理,确保高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根据...

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管理规程
附件2

&nbsh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附件2

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的规范管理,确保高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日照市教育城域网是日照市教育局直接领导下的覆盖全市范围的教育专用计算机网络,是我市教育信息化基础平台,服务对象是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者、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旨在为全市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供先进的网络平台和丰富的信息资源。

教育城域网是由教育信息中心、网络链路和信息终端所构成的硬件和软件集成系统。

教育信息中心由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相关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中心等数据服务系统和数据库、教育应用平台等软件应用系统等组成,是教育城域网数据存储、数据中转、数据运算、网络管理、应用服务的中心和枢纽,为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提供教育管理、教育资源、网络教学、网络教研、信息发布、远程培训、视频会议、网络应用和技术支持等全方位的服务。

网络链路是信息传输通道,以物理光纤为主要传输介质,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市教育信息中心物理光纤(裸光纤)直连到各区(县)教育信息中心、市直学校,各区(县)教育信息中心物理光纤(裸光纤)直连到区(县)直属学校和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物理光纤(裸光纤)直连到乡镇(街道)中小学校。日照市教育城域网采用统一互联网出口,接入互联网和教育科研网。

第三条  全市使用教育城域网的所有用户,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程,严格执行安全保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第四条  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统一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日照市教育局是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的最高决策机构,日照市电教馆负责日照市教育城域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指导、咨询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市教育局制定的网络建设计划和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二)负责市教育信息中心网络设备、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教育城域网的正常运行。

(三)负责市教育信息中心软件平台和教育资源建设的技术支持。

(四)负责全市教育城域网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负责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市级教育城域网用户的管理、教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七)指导监督区(县)教育城城域网、乡镇(街道)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的建设,按要求配备网络设备和软件平台,规范接入日照市教育城域网,保证信息的无缝链接和资源共享。

第六条  各区(县)教育局是本地教育城域网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区(县)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本地教育城域网的建设和管理,配备4-6名专职管理员人员,主要职责是:

(一)按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网络建设计划和方案,搞好本地教育城域网的建设。

(二)负责本地教育信息中心网络设备、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本地教育城域网的正常运行。

(三)负责本地教育信息中心软件平台和教育资源建设的技术支持。

(四)负责本地教育城域网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负责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本地教育城域网用户的管理、教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本地乡镇(街道)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的建设,按要求配备网络设备和软件平台,规范接入日照市教育城域网,保证信息的无缝链接和资源共享。

(八)定期向市电教馆报告本地教育城域网运行情况。

第七条  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教育城域网的管理与维护,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地教育城域网和各中小学校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二)负责本地中小学校网络信息平台和教育资源建设的技术支持。乡镇(街道)中小学校服务器统一配备在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

(三)负责本地教育城域网用户的管理、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

(四)定期向区(县)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报告网络运行情况并收集反映本地各中小学校园网用户的意见。

(五)负责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区(县)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  市、区(县)直属学校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管理与维护,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街道)中小学校配备1名兼职网络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学校规划、建设校园网和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教育资源。

(二)负责校园网和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网络运行安全、稳定。

(三)负责校园网用户的管理、技术咨询及指导。

(四)定期向本地教育城域网管理部门报告网络运行情况并收集反映本单位用户的意见。

(五)负责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并接受本地教育城域网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  各级网络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年终考评管理。网络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网络设备调试、管理维护、网络安全和软件管理的资格认证,学校兼职网络管理人员应达到初级水平,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区(县)直属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达到中级水平,区(县)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市直学校网络管理人员要达到高级水平。

日照市电教馆负责全市网络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认证和管理。

第三章  网络运行

第十条  市教育信息中心和市级教育城域网骨干网的日常运行管理由市电教馆负责。区(县)教育信息中心和区(县)级教育城域网骨干网的日常运行管理由区(县)电教站、教育信息中心负责。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乡镇(街道)教育城域网骨干网和乡镇(街道)初中、小学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管理由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市直学校、区(县)直属学校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

市、区(县)、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机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一条  各级网络管理人员要密切监视教育城域网骨干网及接入学校校园网的运行情况,确保网络运行安全、稳定、畅通,并做好网络运行维护日志。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尽快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  各级各类接入教育城域网的单位,要管理好各自的联网端口和IP地址,并确保计算机正常联网运行。

第十三条  教育城域网的所有接入单位,不得擅自与其他网络(含其他城域网运营商经营的互联网)建立专线连接,不准接入互联网出口。单位、学校的网络,只供单位、学校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使用,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正常教学和生活范围之外的活动,不得有未经授权的经营性接入服务,未经允许不得将网络线路和设备转租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  各接入单位如发现本地计算机不能与城域网主干联网,或连接不畅,或主干节点有异常等故障,应及时与上级教育城域网管理部门联系,并配合上级管理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五条  各接入单位应承担如下责任:

(一)配合市电教馆作好有关网络监控方面的工作;

(二)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

(三)及时将用户网上发生的重大安全和技术问题逐级上报到市电教馆;

(四)建立健全网络用户管理档案,加强管理;

(五)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第十六条  每年由市电教馆对全市各级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的网络配置、管理、应用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七条  若因没有落实管理制度而导致发生网络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遇到实际困难或技术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教育城域网管理部门汇报,上级教育城域网管理部门应尽力提供协助。

第四章  网络安全

第十八条  市电教馆具体负责教育城域网网络安全工作,统一处理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第十九条  各接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协调网络管理人员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条  市教育城域网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本城域网及子网的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有害信息,如发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市电教馆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第二十一条  各级教育城域网管理部门要对用户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教育城域网的所有用户都必须接受网络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教育城域网的所有用户下载使用互联网上的信息、资源、软件等,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使用无合法版权软件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布信息,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二十四条  禁止用黑客软件扫描服务器和端口,禁止非法进入任何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得盗用他人账号或未经允许而使用不正当的手段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对违反规定可能造成的后果由当事者自行负责,市电教馆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管理部门处理。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容易引发病毒传播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

第二十五条  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各单位网站要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必须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从事网络建设、施工,不得影响教育城域网运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

第二十七条  城域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采取保密措施。接入教育城域网的计算机必须与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

第二十八条  市电教馆应及时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即时发布计算机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

各级教育城域网和各校园网网络中心、重要网站的管理部门应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态和潜在的问题,对异常状态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管理规程,由市电教馆向市教育局报告,提请市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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