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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_windows_system32_inetsrv_-提供各车间参考[1]c__windows_system32_inetsrv_-提供各车间参考[1] 厦门供电段安全风险知识竞赛复习提纲 此次竞赛答题分为三轮个人必答题、四轮小组必答题和两轮抢答题两轮观众答题、一轮风险题。其中: 1、个人必答题:由指定参赛队员答题,其他队员不可以补充,答题正确加10分,答题错误或放弃减10分。 2、小组必答题:每组派一名队员进行答题,其他队员可以补充,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正确加10分,答题错误或放弃减10分。 3、抢答题:在念题的过程中即可抢答,但需要补充没有念完题目,抢上队可由任一队员答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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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_windows_system32_inetsrv_-提供各车间参考[1] 厦门供电段安全风险知识竞赛复习提纲 此次竞赛答题分为三轮个人必答题、四轮小组必答题和两轮抢答题两轮观众答题、一轮风险题。其中: 1、个人必答题:由指定参赛队员答题,其他队员不可以补充,答题正确加10分,答题错误或放弃减10分。 2、小组必答题:每组派一名队员进行答题,其他队员可以补充,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正确加10分,答题错误或放弃减10分。 3、抢答题:在念题的过程中即可抢答,但需要补充没有念完题目,抢上队可由任一队员答题,其他队员不可以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或回答不上来扣10分。 4、风险题:风险题分为20分和30分两种,由参赛队员自由选择题型,指定一名队员答题,其他队员不可以补充,答对加相应分数,答错或放弃扣相应分数 竞赛知识范围 1(《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2(《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01号令);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30号); 4(《工伤保险条例》新修订(2011年1月1日实施); 5(《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铁道部(1979)铁机字654号文); 6(《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职工触电事故安全措施》(南铁安监字[2006]591号文); 7(《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的通知(南铁办发〔2008〕22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8(安全风险管理知识,《铁路安全风险管理普及读本》(魏玉光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 一、个人、小组必答题部分: 1、什么是二次事故, 答:二次事故是由于一次事故对危险因素的第二次激发,造成事故的扩大蔓延。 2、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3、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以什么原则进行处理, 答:“四不放过”。“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根据《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第5条规定,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哪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 答:厂(段)级、车间级、班组级。40学时。 5、“三不伤害”是指什么, 答: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安全生产法》 1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八条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三)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第七条 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2 第十一条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工伤保险条例》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 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第九条 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包括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二米以上的距离。 第十条 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二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要遵照下列规定办理: 1(施工领导人要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指出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间及作业特点。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 2(只有在接到电力调度员许可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接触网工必须在场监护,在有关电气安全方面,施工领导人必须听从接触网工的指导。 3 3(施工结束,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在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已完了。在拆除临时接地线之后严禁再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 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二米到四米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它设施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第二十四条 接触网隔离开关操作规定: 1(隔离开关开闭作业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由车站助理值班员、作业员、站务员、装卸员、机车司机、给水工等担任;监护人员由值班员(助理值班员)担任。 2(隔离开关操作前,操作人必须穿戴好规定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确认开关及其传动装置正常,接地线良好,方准按程序操作。操作要准确迅速,一次开闭到底,中途不得停留和发生冲击。操作过程中人体各部不得与支柱及其构件相接触。当雷电来临和雷电时间,禁止操作隔离开关。 3(当发现隔离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状态不良时,值班员应立即要求电力调度派人检修,如危及人身、行车安全时,在修好之前,不得进行操作,并严禁擅自攀登支柱自行修理。绝缘靴和绝缘手套,要存放于阴凉干燥、不落灰尘的容器内,每六个月由各站、段送供电段检查和试验一次。每次使用前后,用干布擦净,使用前进行简略漏气试验。如发现有裂损等异状时,要及时要求电力调度派人检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或接触网工区值班人员,并遵守下列规定: (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四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1 若使用沙土灭火时,距接触网在二米以上者,可不停电。 2(距接触网超过四米的燃着物体,可以不停电用水浇,但必须特别注意使水流不向接触网的方向喷射,并保持水流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二米以上。 《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职工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4.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范围内进行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停电后要装设可靠的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 施工结束后,作业负责人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通知停电负责人,作业完毕,由 停电申请人办理消令手续。 6.电化区段所有接触网支柱应悬挂或涂有 “高压危险”警告牌。施工人员禁止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搭掛非牵引供电线索。 通过铁路平交道口的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高度(从地面算7.在电化区段, 起,下同)不超过4.2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严禁在装载高度超过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燃着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距离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可在接触网不停电情况下进行灭火,但水流必须不向接触网方向喷射。若用沙土灭火时,在距接触网2米以上时,可不停电。 5.在接触网上进行停电或带电作业时,除具备规定的工作票外,还必须有值班供电调度员批准的作业命令。雷电天气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 6(在距地面3米以上进行高空接触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好气全带,并根据带电或停电作业的不同情况,设专人监护。用车梯进行作业时,应指定车梯负责人,工作台上的人员不得超过2名,所用的零件、工具等均不得放置在工作台面上。使用梯子作业前作业人员要检查梯子是否牢靠;作业中要有专人扶梯,梯脚要安放稳固,严防滑移;梯子上只准1人作业。 10. 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不经供电调度批准,先行断开断路器或有条件断开的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并立即报告供电调度;但再闭合时必须有供电调度的命令。 11.在接触网事故的抢修中,在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触及故障设备。遇有断线事故时,不得进入断线落点10米范围内。 4 2.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保持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与回流线0.7米以上的距离。 《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驻站的联络员必须携带《派遣证》,佩带臂章,进入车站行车室。《派遣证》一式两份,并经车站值班员(在调车场为调车区长)签认后,各持一份。驻站联络员主要负责办理施工联系、施工登销记手续和施工路用列车进出施工封锁区间的申请,向施工负责人、现场防护员传达施工命令,预、确报列车运行情况等。各参与施工单位应分别派遣驻站联络员,负责与施工主体单位的联络,并及时转达施工命令,预、确报列车运行情况等。 两端防护员负责工地两端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并注意了望,及时向工地防护员通报列车接近情况,并做好防护记录。 工地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之间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接转驻站联络员通报的信息,并及时转达至施工负责人,向驻站联络员和两端防护员转达施工负责人的指示命令,及时将列车运行情况向施工负责人和作业人员通报。在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负责施工地点信号标志的设置与撤除。因施工、水害、便线等临时限速地点,应设专人巡查,列车临近时,在减速地点标处接车,并按防护规定记录。 第9条 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 1(?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铁路安全风险管理普及读本》 企业风险管理的思想在20世纪30年代还处于萌芽状态,在20世纪50年代以学科的形式发展起来,并在美国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 风险的识别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现场调查法,流程图法,因果图法。 风险的评价方法:事故树法,事件树法,矩阵图法,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事故多米诺效应风险分析法。 在2011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铁路工作会议上,铁道部党组作出了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工作部署。其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是,通过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增强安全风险的防范意识,构建安全风险的防控体系,达到强化安全基础、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安全的目的。 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降低损失,即在风险事故发生前防患于未然,预见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或者在风险事故发生后,采取一些消除事故隐患和减少损失的办法。 风险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2、减少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3、转嫁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4、保证风险管理单位的财务稳定。5、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5 二、抢答题、风险题部分: 《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6 (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第八十七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八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2]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7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第六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第六十五条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 (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 (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 (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 (三)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 (四)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 (五)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 8 第十二条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第十六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部位、计长、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 (三)承运旅客人数或者货物品名、装载情况; (四)人员伤亡情况,机车车辆、线路设施、道路车辆的损坏情况,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具体救援请求。 第二十四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证据移交事故调查组。因事故救援、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第二十六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事故调查组对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进行调查。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并在下列调查期限内向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或者铁路管理机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一)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60日; (二)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30日; (三)较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20日; (四)一般事故的调查期限为10日。 事故调查期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需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对铁路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失状况以及中断铁路行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评估。技术鉴定或者评估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报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同意,事故调查组工作即告结束。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应当自事故调查组工作结束之日起15日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制作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是事故赔偿、事故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人身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以及其他行政机关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9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第二条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 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 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 简称事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列车爆炸。 C4.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 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 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10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 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第十七条 因事故死亡、重伤人数7日内发生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相应改变事 故等级。 第二十三条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 人员。 (二)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 度。 (三)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四)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五)机车车辆脱轨辆数、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六)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七)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八)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 事故报告后,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 补报。 第三十二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 依照《条例》规定由上级机关调查的,原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第四十一条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概况。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六)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七条 《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赔偿、事故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按照铁道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内容包括: 11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责任的认定。 (四)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决定或建议。 第五十三条 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事故,因防范措施不到位,定责任事故。确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事故,定非责任事故。 第六十八条 铁路作业人员在从事与行车相关的作业过程中,不论作业人员是否在其本职岗位,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纪律,或铁路运输生产设备设施、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或安全管理不善等造成伤亡,定责任事故。 第六十九条 作业人员发生伤亡,经二级以上医院、急救中心诊断或经法医检验、解剖,证明系因脑溢血、心肌梗塞、猝死等突发性疾病所致,并按事故处理权限得到事故调查组确认的,不定责任事故。医院等级不够的,须经法医进行尸表检验或尸体解剖鉴定。法医尸检或解剖鉴定报告结论不确定的,定责任事故。 第七十条 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原因不清,或公安机关已立案但尚无明确结论的,定责任事故。暂时不能确定事故性质、责任的,按待定办理。若跨年度仍不能确定或处理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定伤亡人员所在单位责任。在年度统计截止前,该事故已查清并作出与原处理决定相反结论的,可向原处理部门申请更正。 第七十一条 铁路机车车辆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造成事故,按以下规定判定责任。 (一)事故当事人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人身伤亡,定事故当事人责任。 (二)事故当事人逃逸或者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坏证据,定事故当事人责任。 (三)事故当事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显过失的,按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第七十六条 负有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100%;负有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费用的50,以上;负有重要责任的,承担损失费用的30,以上、50,以下;负有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费用的30,以下。 第八十三条 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应按以下规定统计: (一)人员在事故中失踪,至事故结案时仍未找到的,按死亡统计。 (二)事故受伤人员因正常手术治疗而加重伤害程度的,按手术后的伤害程度统计。 (三)事故受伤人员经救治无效,在7日内死亡,按死亡统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医疗事故的,或7日后死亡的,按原伤害程度统计。 (四)事故受伤人员在7日内由轻伤发展成重伤的,按重伤统计。 (五)未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医疗事故的伤亡,按责任事故统计。 (六)相撞事故发生后,经调查确认为自杀、他杀的,不在伤亡人数中统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2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 第三十九条 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3 《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电气化铁路哪些设备部件上带有25KV的高电压, 答:在电气化铁路上,下列设备部件上带有25KV的高电压: (1)接触网及其相连接的部件(包括导线、承力索); (2)电力机车主变压器的一次侧; (3)接触网支柱及其金属结构上,当接触网的绝缘损坏,且未装接地线或接地线损坏时,瞬间会带有高压电。 在带电的接触网下禁止哪些作业, 在带电的接触网,禁止以下各项作业: (1)攀登机车、客车、棚车、保温车及罐车的车顶;在车顶上坐立行走或从事任何作业,检查机车车顶设备,开闭罐车车顶上的灌盖,在保温车顶上开闭冰箱盖检查冰盐情况,在蒸汽机车煤水车上挖煤、喷水等等; (2)站在棚车、保温车等高手闸制动台上拧闸;在敞车、平车装载轻浮货物的上面坐立或装卸货物、捆绑蓬布(以免人体、工具或货件侵入安全距离之内,危及人身安全); (3)使用胶皮软管冲刷机车车辆上部;给客车、牲畜车加水时,水管朝接触网喷射(因为水柱能导电); (4)用非绝缘杆尺检测货物高度;登车整理超高货物、紧固蓬布或绳索等。 通过跨越接触网的天桥、跨线桥时,应注意哪些, 答:天桥、跨线桥跨越接触网的地方,距离带电部分较近,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为了确保人身安全,一般都设有安全栅网,以屏蔽感应电流。为此,行人通过这种天桥或跨线桥时,严禁使用竹竿、捆绑、铁线等非绝缘物件,穿捅安全栅网。因为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带电部分接触,都十分危险。特别要教育电气化铁路附近的儿童,不要在上面玩耍,也不要长时间逗留。 什么叫触电,常见的触电有哪几种, 答:电流通过人体叫触电。人体通过电流时,会产生各种不同的伤害,轻则手脚发麻、发热,皮肤被烧伤,外部组织受到局部损害;重则全身肌肉痉挛,呼吸困难,心脏麻痹,直至死亡,这是最严重的触电事故。 常见的触电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人体碰触带电的导体; (1 (2)人体碰触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3)人站在接地电流通过的地面上; (4)人体与高压带电体之间不足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形成带电体对人体放电; (5)误操作时强烈电弧波及人体等。 什么是跨步电压,如何脱离有跨步电压的危险区, 答: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地电流由接地点作半球状向大地扩散,使大地表面各点的电位不同,且离接地地点越远电位越低,直至20m以外可视为零电位。此时,人站在接地短路回路上,两脚间就受到地面上不同点之间的电位差,称为跨步电压。跨步电压将沿人的两腿产生电流,致使双脚抽筋而跌倒。并因电流流经人体的重要器官而造成危害。 发现有跨步电压危险时,应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亦可沿半径垂直方向迈小步慢慢退出。发生高压(对地电压为250v以上)接地故障时,在切断电源之前,任何人与接地点的距离室内不得小于4米,室外不得小于8米。必须进入上述范围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穿绝缘靴。实践证明,穿着绝缘靴是防护跨步电压的一种有效措施。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该怎么办, 答: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应使触点者迅速脱离电源,为此: (1)如隔离开关距触点者较近,应立即拉开开关,切断电源。 14 (2)如隔离开关距触电者较远,来不及切断电源时,救护人员应穿着绝缘鞋,带上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棒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采用抛线短路法,即用一根金属导线,一端牢固接在钢轨上,另一端抛挂在接触网上,迫使电源开关跳闸。抛线地点应距触电者靠牵引变电所一侧10米以外,并注意防止短路电流伤人。 人工呼吸法是采取人工的方法,促使肺部收缩和膨胀,以达到恢复呼吸的目的。常用的人工呼吸法主要有三种。 (1)口对口(鼻)呼吸法 (2)俯卧压背法 (3)综合人工呼吸法 非供电专业人员在牵引变电所内作业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非牵引供电专业人员,在牵引变电所内作业时,若需设备停电,要按停电的性质和范围填写相应的工作票,办理停电手续,并须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工作票由牵引变电所工长签发,一张发给当班值班员,另一张发给电气安全监护人。 若设备不需停电,由牵引变电所值班员负责作好电气方面的安全措施(如加设防护栅,悬挂标示牌等),向有关作业负责人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并记录在值班日志中,双方签认后,方准开工。必要时,可派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方面的监护。 《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职工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1.接触网实行上下行分段停电作业,要使作业组成员始终处于接地线的保护范围之内,保护接地线与接触网相连,要有足够的接触面积和良好的导电性。 2.在一线停电一线有电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抛线验电法,改用35千伏级的音响验电器。 3.在停电线路上作业时,作业组成员(包括所持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距离要保持在允许范围内,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作业人员(包括工具、器材)不得侵入未停电的邻线界限,接地线人员负责本线和邻线车辆通过的防护。 5.接触网检修时,供电部门必须在车站行车室指派人员,随时监视列车运行状态,注意车站值班员要牌情况,及时通知作业组。 各业务系统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并必6.实行上下行分停作业时,为避免错入工作区, 须分别办理上行和下行停电工作票。一线作业完毕必须清点人数、地线数,无误后方可消令,然后再办理另一线路停电作业命令。 7.各业务系统在施工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线已线封闭,在不执行双线避车和中间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时,要根据本系统施工特点,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不允许电力机车、蒸汽机车通过渡线或间隙,并采取封闭措施。 8.穿越有电线路搬运梯车时,必须放倒移动。 9.在双线桥隧、高堤、深堑等处所施工时,要注意人员、机具避车,做到提前通知,统一行动。 10.对在接触网分段停电的电化区段作业的有关人员,各单位要组织搞好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 第35条(各专业)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的临时封锁要点施工,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1)需临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申请,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后,由调度所安排施工。 15 (2)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含抢修单位)按规定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报告路局列车调度员,经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发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含抢修单位)同时通知配合单位和路局主管业务处。 3(线路施工未按《技规》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设置防护时。 (各专业)第5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停止施工不会影响运输安全的,应立即停止其施工,待采取措施或整改后再作安排: 1(施工中发生事故时; 2(施工超时或扩大施工范围对运输造成严重影响时; 3(违章施工或与设计不符,将造成启用开通的行车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留有安全隐患时。 第五条 高铁区段因设备故障、灾害天气等原因在同一区段多个单位需在天窗点外上道检查检修作业时,各设备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薄》内登记。登记时,必须分别对上道人数、上道检查检修地点、作业内容、封锁范围及限速160km/h的邻线等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二)。列车调度员根据设备管理单位请求上道作业的登记,封锁区间(线路)并对邻线设置限速(最高运行速度160km/h,线路允许速度小于160km/h的线路除外)后,方可同意上道作业。作业完毕各自分别确认人员、机具完全下道撤离后,分别办理销记手续,车站值班员(在调度所登记的为列车调度员)应确认各专业均完成销记后方能放行列车。 第七条 高铁区段在防护栅栏外不进入封闭线路的检修作业时,发现设备病害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驻所(站)联络员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待限速运行或封锁线路的调度命令下达后,检修单位方可进行病害处理。 第八条 因列车晚点等原因导致天窗时刻变化时,列车调度员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或应急值守人员(在调度所登、销记的为通知驻所联络员),车站值班员或应急值守人员应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驻所联络员)负责立即通知各作业点负责人和现场防护人员,及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和天窗时间。 安全风险管理知识,《铁路安全风险管理普及读本》: 促使风险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巨额损失的机会增加。2、损失范围的扩大。3、风险意识的增强。4、利润最大化的追求。5、社会矛盾的突出 一般来说,风险控制技术主要包括风险规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三种。其中,风险转移可以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2、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及环境造成的影响。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从事故发生角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原则是“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风险管理计划的目的是对如何确保安全生产做出明确规划。风险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2、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计划。3、明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4、进行资源分析。5、制定风险管理方案等。 风险管理计划的核心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计划。它们的复杂程度主要取决于安全生产的规模和性质、作业场所的状况、风险的复杂性和大小等因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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