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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培训教材资料员培训教材 1.新老规范的变化 1.1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颁布后,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按照相对应的14个新规范执行。 1.2新的统一准比88标准增加了子单位、子分部、检验批的概念。工程的评定也发生了变化, 由原来的质检站核定等级发展为备案制。 1.3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的划分: 1.3.1单位工程的划分:房屋建筑(构筑)物单位工程和室外单位工程 房屋建筑(构筑)物的单位工程是由建筑与结构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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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培训教材 1.新老规范的变化 1.1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GB50300-2001颁布后,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工程,必须按照相对应的14个新规范执行。 1.2新的统一准比88标准增加了子单位、子分部、检验批的概念。工程的评定也发生了变化, 由原来的质检站核定等级发展为备案制。 1.3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的划分: 1.3.1单位工程的划分:房屋建筑(构筑)物单位工程和室外单位工程 房屋建筑(构筑)物的单位工程是由建筑与结构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的、单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为一个单位工程。 室外单位工程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和室外安装两个室外单位工程, 并又分成附属建筑、室外环境、给排水与采暖和电气子单位工程(为保证分项、分部、单位 工程的划分检查评定和验收,应将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事前给予明确规定。 1.3.2分部工程的划分:建筑与结构按主要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屋面4个分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按专业划分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 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和智能建筑5个工程。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 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1.3.2.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包括?0.00以下的结构及防水分项工程,凡有地下室的工程其首 层地面下的结构(现浇混凝土楼板或预制楼板)以下的项目,均纳入“地基基础”分部工程,没有地下室的工程,墙体以防潮层分界,室内以地面垫层以下分界,灰土、混凝土等垫层应 纳入装饰工程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桩基础以承台上皮分界。分为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 方、地基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子分 部工程。 1.3.2.2主体分部工程与原标准没有大的变化,凡?0.00以上承重构件都为主体 分部,为非承重墙的规定,凡使用板块材料,经砌筑、焊接的隔墙纳入主体分部;凡采用轻 钢、木材等用铁钉、螺丝或胶粘结的均入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分为混凝土结构、劲钢(管)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子分部工程。 1.3.2.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包括地面与楼面工程(包括基层及面层)、门窗工程、幕墙工 程及室内外的装修、装饰项目。另外,对有地下室的工程,除?0.00及其以下结构及防水部 分的分项工程列入“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外,其他地面、装饰、门窗等分项工程仍纳入建筑 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内。分为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 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子分部工程。 1.3.2.4建筑屋面分部工程包括屋顶的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及各种防水层、保护层等。对 地下防水、地面防水、墙面防水应分别列入所在部位的“地基与基础”、“装饰装修”、“主体” 分部工程。分为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子分部工 程。 1.3.2.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管道、采暖、卫生设施等。原来的煤气工程不包括在本分部工程内。分为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卫生 器具安装、室内采暖系统、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室外供热管网、建筑中水系统及 游泳池系统、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子分部工程。 1.3.2.6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为了适应应用范围的变化,主要指强电部分,将弱电部份分离出来。分为室外电气、变配电室 、供电干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安装、备用和不间断电 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子分部工程。 1.3.2.7智能建筑分部工程是新增加的子分部工程即常称弱电部分,划分为通信网络系统、办 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 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1.3.2.8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按系统又划分为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除尘系统、空调风系 统、净化空调系统、制冷系统、空调水系统。 1.3.2.9电梯安装分部工程按其种类又划分为电力驱动的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液压电梯安 装、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等子分部工程。 1.3.3建筑与结构工程分项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但也可按施工程序的先后和使用材料的不 同划分,也有一些分项工程并不限于一个工种,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如装饰工程的护栏 和扶手制作与安装,由于其材料可以是金属的\木质的,不一定由一个工种来完成。主体分部工程对楼房还必须按楼层(段),单层建筑应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对于其他分部工程 的分项工程没有强行统一,一般情况下按楼层(段)划分,以便于质量控制和验收,完成一 层,验收一层,所以在能按楼层划分时,应尽可能按楼层划分,对一些小的项目,或按楼层 划分有困难的项目,也可不按楼层划分;对一个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每一楼层的模板、钢 筋、混凝土一般施工先后,把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的同工种工程各分为一个分项工程。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一般应按工种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同时也可按系统、区段 来划分,如碳素钢管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另外对于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同,质量要求也不同,也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同时,还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系统或区段来划分各自的 分项工程 ,如住宅楼的下水管道,可把每个单元排水系统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 1.3.4检验批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 检验体。检验批的划分与分项工程的划分方法基本一致。 1.4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 检验批――由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评定,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评定,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 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 加验收。勘察单位只参加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设计单位只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 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当一个分部工程中有几个子分部工程时,可以一个子分 部、一个子分部地进行质量验收,然后将各子分部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对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等分部工程中的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 果的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进行评价等。 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 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 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子单位、单位工程的验收评定程序见附图1 基本都归结到检验批的合格判定。检验批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抽样 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4.1主控项目的条文是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 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性项目,是确定该检验批主要性能的。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是保证混凝土结构、砌体工程强度的重要性能,所以必须 全部达到要求。主控项目包括的主要内容有:A、重要材料、构件及配件、成品及半成品、 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B、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检验数据、工程性能的检测。检查测试记录,其数据及项目要 符合设计和本验收规范要求规定。C、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 之内。对一些有龄期的检测项目,在其龄期不到,不能提供数据时,可先将其他评价项目先 评价,并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情况,暂时验收该项目,待检测数据出来后,再填 入数据。 1.4.2一般项目是指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其条文也是应该达到的,只不过对不影响 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文可适当放宽一些。这些项目在验收时,绝大多数抽查的处(件), 其质量指标必须达到要求。一般项目包括的主要内容有:A、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而放在一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的标准,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B、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 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区分。如:砖砌体、预埋拉接筋,其留置间距偏差;混凝土钢 筋露筋,露出一定长度等。C、一些无法定量的而采用定性的项目如:碎拼大理石地面颜色 协调,无明显裂缝和坑洼;油漆工程中中级油漆的光亮和光滑项目,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项目,接口严密,启闭部份灵活;管道接口项目,无外露油麻等这些就要靠监理工程师来掌 握。 2.讲解竣工资料的内容和相关的政策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所提出的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体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 理立卷后归档。建设工程文件主要包含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 和竣工验收文件、声像。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图2 以上是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所订的收集范围,还要根据各地城建档案馆的要求,会有相应的变动。 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还有一些相应的要求: 2.1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的为原件。 2.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2.3立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4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2.5既有文字材料以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2.6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N10609.33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 幅面(297MM*210MM)。 2.7卷内文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8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 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9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 目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目录1类医疗器械目录高值医用耗材参考目录 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 编写页码。 2.10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 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 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 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2.11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 材料。 2.12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2.1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2.14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注:结合以上的要求,我公司工程档案工程档案的份数及原件要求及组卷方式具体有如下要 求:A、交当地档案馆一套(原件),按当地档案馆的要求组卷;B、交建设单位一套(是否原件由建设单位定),按当地档案馆的要求组卷;C、交建筑总公司一套(原件),按建筑公 司的组卷要求;D、交监理公司一套(是否原件由监理公司定),按监理公司的组卷要求。 以上四套是必须满足的,有一些地区的质检站及相应的分公司都要自留一套,具体要求需相 对应的部门来决定。 3.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3.1图纸会审纪要 一般由建设单位或设计院出,应注意参加交底单位的人签字是否齐全。 3.2设计变更通知书 A、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 纸的图号。 B、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C、分包单位的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工程总包单位后办理。 3.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要注意审批、审核手续是否齐全,引用的标准规范是否是现行的规范,施工段划分,施工方 案是否有针对性。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施工部署、施工 准备、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施工管理措施(质量、进度、安全、消防、保卫、环保、降低成 本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施工平面布置等。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上由组织工程实施的单位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 织设计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报上一级总工程师或经总工程师授权的专业 技术负责人审批。 分部(项)工程施工方案原则上由项目部负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 (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企业技术部门审批。由专业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案),应由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一定设计能力和施工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 承担,并应通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审核。 施工方案主要包括:编制依据、分部(项)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准备、施工方法、质 量标准和验收、施工安全防护(消防、监时用电、环保)等注意事项。 3.4工程技术交底书 A、技术交底记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 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B、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 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 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C、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 行交底 。 D、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E、“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 F、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 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3.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这个表是对整个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汇总,在检查这个表的同时要检查项目部是否有相应 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检查总监是否签字(签字不能用章代替在汽配城出现这种情况)。 表头部份填写:填写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概况。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工程 名称栏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应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一致。施工许可证填写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的施工许可证编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填写合同文件中的全称应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与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栏、项目技术负责人栏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一致。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此一致。 3.6开工申请报告 开工之前填写的表,表头内容应根据合同填写,要注意开工报告是有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签 字,不是总监。 3.7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场地控制网或建筑控制 网、标准轴线桩等)。测绘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批准的建筑工程 位置及标高依据,测定出建筑物红线桩。 有关测量的规定:A、建筑物位置线:施工测量单位(指专业测量单位)应根据测绘部门提 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 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制轴线及 尺寸、做出平面控制网,绘制成图。B、标准水准点:标准点由规划部门提供,用来为引入 拟建建筑物标高的水准点,一般为2~3点,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测定建筑物?0.00绝对 高程。 定位测量检查内容含:A、校核标准轴线桩点、平面控制网;B、校核 引进现场施工用水准点;C、检查计算资料及成果,填写定位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填写要求: A、工程定位测量必须附加计算成果、依据资料、标准轴线桩平面控制网示意图。请将建筑 物位置线、重要控制轴线、尺寸及指北针方向、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红线桩、周边原 有建筑物、道路等采用适当比例制在“定位测示意图”栏内(可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制)。 B、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填写要求: C、工程名称与图纸标签栏内名称一致。 D、表式中的测量单位是指业主或总承包单位。 E、图纸编号填写施工图纸编号,如总平面、首层建筑平面、基础平面。 F、施测日期、复测日期按实际日期填写。 G、平面坐标依据、高程依据是由测绘院或建设单位提供。在填写时要写明点位编号,且与 交桩资料中的点位编号一致。 H、允许误差:一般应满足三级精度I<1/1000;H??6(N)1/2(N为测站数) I、定位抄测示意图要标注明确,具体要求:?A、示意图要标注指北针;?B、建筑物轮廓要用轴线示意,并标出尺寸;?C、坐标、高程依据要标出位置,并标出它与建筑物的关系。 若坐标、高程依据按比例画超出表格范围,可将其控制点用虚线相连,只标出相对位置即可; ?D、特殊情况下,可不按比例,但要标出主要轴线尺寸,同时须注明?0.000绝对高程。 J、复测结果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数字,各坐标点的具体数值。不能只写“合格”或“不合格”。由施工(测量)单位写,根据监理要求手写或计算机打。如:1/F:1~12边?3MM;F-A边+1MM,角+0.5M=53.00M,三个误差在2MM以内。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测量 规程》(DBJ1-21-95)规定。 K、签字栏中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测量负责人为施测单位主管;施测人是指定位仪器操 作者,复测人是指施测单位的上一级测量人员。 3.8工程垂直度测量记录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要求,在结构工程中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 测。填写要求:1、“观测说明:采用仪器类型,观测点位布置,观测时间的确定等,均应说 明。如:用高精度激光垂准仪配合量距测得全高、垂直度。用计量50M钢尺外加三项改下量得总高偏差。2、“观测部位”栏:应按建筑物各方位确定。“实测偏差”栏填写具体的方向偏差值。3、结论栏:经检查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允许垂直度偏差值以内和标高差值以内。 3.9沉降观测记录 3.9.1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必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 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 3.9.2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或监理单位批准的观测方案,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时间、荷载关系曲 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3.9.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沉降观测: A、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B、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C、造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D、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E、使用灌注桩基础而设计与施工人员经验不足的建筑物; F、单桩承受荷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物; G、因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3.9.4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 3.9.4.1荷载变化期间,沉降观测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A、高层建筑施工期间每增加1~2层,电视塔、烟囱等每增高10~15M应观测1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整个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4次; B、基础混凝土浇筑、回填土及结构安装等增加较大荷载前后应进行观测, C、基础周围大量积水、挖方、降水及暴雨后应观测; D、出现不均匀沉降时,根据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 E、施工期间因故暂停施工超过三个月,应在停工时及复工前进行观测。 3.9.4.2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沉降周期宜符合下列要求: A、均匀沉降两次每三个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1MM,每三个月观测一次; B、连续两次每三个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2MM时,每六个月观测一次; C、外界发生剧烈变化时应及时观测; D、交工前观测一次; E、交工后建设单位每六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基本稳定(1MM/100D)为止。 3.9.4.3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竣工后观测次数 A、第一年4次 B、第二年2次 C、第三年以后每年一次,至下沉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为止。 如果甲方没有指定其他单位测量,项目部可申请地基公司的测量队进行测量。 3.10竣工验收证明书 指我公司承建的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移交时填写,有些工程是在全部项目完工 后验收时填写,有一些工程是在主体项目完工后移交给其他装饰公司时填写。 单位工程开工时间是指桩基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是指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时 间主要注意签字是否齐全。 3.11竣工验收备案表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云建(2000)第1184号)文于2001 年1月1日开工的工程采取备案制。根据规范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 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11.1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A、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 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B、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C、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D、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 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 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1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 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3.11.3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工、验收程序、执 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 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3.11.4工程备案要提供的资料:工程竣工报告;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规划、公安 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施工单位签置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 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注:根据建设厅文件于2006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工程备案时需提交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4.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抽查记录资料 包括:建筑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空调工程、网架工程、幕墙工程的质量 保证、电梯工程。 4.1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抽查记录资料 4.1.1钢材出厂合格证:钢材出厂合格证与试验报告要匹配,每一批进场钢筋按同一牌号、 同一炉(罐)、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钢筋每60t为一验收批。钢筋产品合格证出产厂家质量检验部门提供。内容包括:生产厂、炉种、规格或牌号、数量、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的数据及结论、出厂日期、检验部门印章、合格证的编号。符合标准要求、并由使用单位注明 其代表数量及使用部位。 注意以下几点:A、工程所用钢筋的抽检数量够不够。B、钢筋应与图纸或洽商所需钢筋(材) 品种、规格为依据,按进场验收批,检查各规格是否已做复试。C、钢筋种类、规格牌号应 按设计要求采用,需要代换时。必须有设计单位签认。D、钢材复试报告检查数据是否达到 规范规定标准值。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取双倍样做复试,并将复试报告或处理结论存栏。E、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强屈比、屈标比计算值应符合 GB50204-2002第5.2.2条标准。F、检查各试验单代表数量总和与总需求量相符。 4.1.2钢材焊接试验报告: A、是否按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要求进行取样,300个接头是指同一规格的钢筋,不能采取累计的形式。(注直螺纹钢筋的按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检验批 材料的同等级、同条件、同一规格的接头的钢筋每5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接头的为一验收批) B、在试验报告中要注明接头数量,及焊工证号。 C、要及时检查试验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标准值。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取双倍样做复试,并 将复试合格单或处理结论存栏。 4.1.3焊条、焊剂出厂合格证、焊工证: 焊条、焊剂合格证内容包括: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及抗裂性。焊接母材的钢号与使用焊条必 须一致,否则影响焊接质量,并注明使用部位。 在收集焊工证时要有竖焊及水平焊接钢筋的合格证。 4.1.4红砖出厂合格证: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并在试验报告中注明代表数量,检查各试验单代表数量总和与总需求量相符。 出厂合格证与检验报告的厂家要匹配,每进一批砖要有一份检验报告。砖的质量证明书内容 包括:生产厂、种类、强度等级、批量及抗压强度平均值、抗压强度标准值、试验日期,并 有厂家检验部门印章,项目应齐全,不得漏填或错填,数据真实,结论正确。符合标准要求。 4.1.5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凝或水泥 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水泥按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注意水泥出厂合格证与检验报告要一致,每一批进场的水泥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 注意:A、水泥合格证应注意收集3天及28天的报告单,在合格证中注明使用部位和代表 数量。B、水泥使用前要核实报告单是否齐全,核实报告日期和实际使用日期是否吻合,不 允许先施工后试验。C、水泥强度低于标准相应强度等级规定指标时为不合格品。若降级使 用,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注明使用工程项目及部位。D、水泥复试批量和实际用量要基本一致。E、应与其他施工资料对应一致。以试验编号为线索,将出厂试验报告单、水泥 复试报告、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申请通知单、抗压强度报等资料相互核对,水泥厂别牌号、 品种、强度等级应一致,进场日期应吻合。 4.1.6砂子试验报告及石子试验报告: 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砂子的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20KG)。石子一组试样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 注意、A、用于地下结构时“试验结果”栏应做“碱活性指标”项目内容。B、核对各试验报告单批量总和是否与单位工程总量需求量相符。C、检查报告单种类、产地、公称粒径、筛分 析、含泥量、试验编号等是否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相应项目一致。 4.1.7砼预制构件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主要指预制板,合格证中应包括砼28天强度及钢筋抗拉强度。收集合格证时应注意每种规 格、型号均应分别有合格证,并注明使用部位及代表数量。 4.1.8门、窗出厂合格证: 各种型号的合格证应收集齐全。 4.1.9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防水材料主要包括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止水带、膨胀胶条、密封膏、密封胶、水 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等。 A、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 和使用说明书及防伪认证标志。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包括:生产厂、种类、等级、型号、 各项试验指标、编号、出厂日期、厂检验部门印章,以证明其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B、新型及出口防水材料须有相关部门,单位的鉴定文件,并报市建委科技处办理审批手续, 有专门的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有代表性的抽样试验记录。 C、防水材料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送检,并在合格证及试验报告中注明使用部位,检查各试 验单代表数量总和是否与总需求量相符。 D、防水材料的型号、规格、检验时间,应与隐检记录、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检验批质 量验收记录、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洽商等一致。 4.1.10隔热保温材料合格证 应按所使用的材料收集齐全。 4.1.11装饰材料合格证 应注意收集各种构件的装饰材料合格证,对使用的装饰材料应列目录注明名称、规格、用量 等。 A、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复试的取样原则、《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等与之相关配套的规范。 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对以下物资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试。 ?A、抹灰及粘贴板材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B、室内用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C、室内用天然花岗石的放射性。 ?D、外墙陶瓷面砖吸水率,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E、吊顶、轻质隔墙和细部工程使用的安全玻璃的安全性能。 4.1.12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各种标号的砼、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应齐全。 4.1.13外加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 A、检验其内容是否齐全,包括:厂别、品种型号、包装、重量、出厂日期、主要性能及成 分、适用范围及适宜掺量、性能检验合格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适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清 晰、准确、完整。 依据GB50204-2002中7.2.1条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用外加剂的检测报告必须有氯化物总 含量检测项目。 B、核对使用日期,与混凝土(砂浆)试配单比较是否合理,不允许先使用后试验。C、核 对各试验报告单批量总和是否与单位工程总需求量相符。 D、检查混凝土(砂浆)试配单的外加剂与混凝土(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的外加剂名称种类、 产地和使用说明是否一致。 4.1.14商品砼合格证 商品砼的供应商应提供商品砼的合格证,商品砼合格证中应含有水泥、外加剂、砂子、石子、 外加剂、掺合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及相应的配合比。 4.1.15预应力工程 预应力工程应有主要物资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等应 有进场复试报告。涂包层和套管、孔道灌浆用水泥及外加剂应按照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 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的检测报告应有氯化物含量检测内容,严禁使用含氯 化物的外加剂。 4.1.16混凝土标养试块: A、砼的取样要求:?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D、每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E、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 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B、灌注桩单桩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C、防渗混凝土同一标号混凝土每连续浇筑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 要求而定。 D、建筑地面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试件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 不应小于1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 m2时,每增加1000 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 m2按1000 m2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相应地制作试块组 数。 E、检查时应注意?A、检查报告单上各项目是否齐全,所有子项必须填写清楚、具体、不空 项?B、应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检查混凝土配合比及混凝土强度报告中强度等级与使用的原 材料品种、试验编号对应其原材试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强度报告中相应项 目是否吻合,试件成型日期、实际龄期、养护方法、组数、试验结果及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所报内容准确、真实、无未了项,试验室签室盖章是否齐全;检查试验编 号、委托编号是否填写;?C、试验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标准值;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取双 倍样做复试或报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复试合格单或处理结论附于此单后一并存档。 4.1.17混凝土标准试块的统计评定记录 应按CBJ107-87规范进行评定,单位工程试块抗压强度数理统计应按混凝土验收批进行(按 工程施工进度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完成后;如为预拌混凝土应按不同供应单位分开、分 别进行统计评定)。混凝土统计评定验收批的划分:同一验收项目、同强度等级、同龄期(28 天标养)配合比基本相同(是指施工配制强度相同,并能在原材料有变化时,及时调整配合 比使其施工配制强度目标值不变)、生产工艺条件基本相同的混凝土为一验收批。 A、当同一标号的砼组数小于10组时,应采用非统计方法进行评定: fcu.min?0.95fcu.k; mfcu?1.15fcu.k B、砼组数大于等于10组时采用统计方法进行评定: mfcu.-λ1?0.9fcu.k;fcu.min?λ2fcu.k 当Sfcu的计算值小于0.06fcu时,取Sfcu=0.06 fcu.k 混凝土强度的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组数 10~14 15~24 ?25 λ1 1.7 1.65 1.6 λ2 0.9 0.85 4.1.18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取制要符合以下要求: 4.1.18.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 定; B、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C、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 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D、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 相同的养护方法。 4.1.18.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4.1.18.3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 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A、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B、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4.1.18.4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 构件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第二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4.1.19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的统计评定记录 1、评定方法与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的评定方法一致。 2、但要注意评定的数据是在试验数据乘以1.1后进行评定的。 4.1.20砂浆试验报告: A、砌筑砂浆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 m3砌体的各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 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B抹灰砂浆按每一检验批按不同标号取样一组即: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 程每500~1000 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 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 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C、建筑地面用水泥砂浆,以每一层或1000平方米为一检验批,不足1000平方米了按一批计。每批砂浆至少取样一组。当改变配合比时也应相应地留量试块. 4.1.21砂浆试验结果汇总及统计评定 A、单位工程试块抗压强度数理统计应按砌筑砂浆的验收批进行(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 完成后;工程中所用各品种、各强度等级的砂浆强度都应分别进行统计评定。 B、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小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 强度。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A、当同一标号的砂浆组数小于3组时,Mfm?0.75fc.k; ?B、砼组数大于等于3组时行评定: Mfm?fc.k;fc.min?0.75fc.k 4.1.22土壤试验报告: 回填土试验的方法有: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取样方法:A、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B、基坑每50~100平方米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 C、基槽每10~20米应不少1个检验点。 D、每一**基础下至少有1个检验点。 E、对灰土、砂和砂石、土工合成、粉煤灰地基等,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每100平方米至少有1点,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每300平方米至少有1个点。 报告中应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剖面示图,标明重要控制轴线、尺寸;分段、分 层(步)取样。现场取样步数、点数须与试验报告各步、点一一对应,并注明回填土的起止 标高。回填土的试验报告应与地质勘探报告、地基验槽及隐检记录、施工记录、设计变更/洽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相关数据一致。 重要的、大型的或设计有要求的填方工程,在施工以前应对填料作击实试验,求出填料 的干土质量密度即含水量关系图线,并确定其最优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并根据设计压实系 数,计算出控制指标。 4.1.23见证取样记录及委托单 委托试验室填写、每次送样时应填写清楚方量、组数。填写的数据应与试验报告及相关的记 录一致。 4.1.24桩基资料 一般单独附后成册,应注意以下几点: A、原材料的合格证与复检报告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基本与土建一致。 B、对于喷射混凝土的取样按规范要求进行. C、灌注桩的砼取样每浇注50立方米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立方米的桩,每根必须有1组试件,并通过评定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D、桩的承载力检验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静载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试验的抽检数量不应少 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E、用低应变动力检测法对桩身质量进行检验,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有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见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第5.1.5条、5.1.6条) 4.1.25基槽验收记录表 建筑物应进行施工验槽,基槽验线就是根据主控轴线、基底平面图、地基基础施工方案、检 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 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 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位、放坡边线、坡度、基槽断面尺寸等,有桩支 护或桩基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单位共同验收签认。 基槽平面、剖面简图:应标明平面(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位置、重要控制轴线、尺寸、集水 坑、电梯井坑等);剖面(垫层标高、放坡边线、坡度、基槽断面尺寸、重要控制轴线等) 及指北针方向、具体的图名。 检查意见:(应有测量的具体数据差)经检查:基底外轮廓线位置、尺寸准确,基槽开挖断 面尺寸(误差**)、垫层标高(误差**)、放坡边线、坡度、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等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规定,基坑土质符合地质勘探报告。 4.1.26土建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过程控制检查记录,应分专业、分系统(机电工 程)、分段、分部位、分工序、分层进行。隐蔽工程未经检查或验收未通过,不允许进行下 一道工序的施工,对GB50300系列规范未做规定的隐检项目,仍应按照相应规范规定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内容包括: 地基基础:定位抄平放线记录、土方工程(基槽开挖、管沟开挖、土质情况)、地基处理、 桩基施工、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 主体结构:砌体组砌方法、配筋砌体、变形缝构造、梁、板柱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 置、接头、锚固、保护层等)、预埋件数量和位置、牢固情况、焊接检查(强度、焊缝长度、 厚度、外观及内部超声、射线检查)、墙体拉结筋(数量、长度、位置)、墙体拉结筋(数量、 长度、位置) 屋面:保温层、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 装饰装修:各类装饰工程的基层、吊顶埋设件及骨架、防水层及蓄水试验。 4.1.26.1定义: 隐蔽工程: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的工作结果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其自身的质量 无法再进行检查的工程。 隐检的概念:即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并通过表格的形式将工程隐检项目的质量情况、隐检 内容、检查意见、复查结论记录下来,作为以后各项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维护、改造、扩 建的重要技术资料。凡未经过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1.26.2隐验程序和依据: 隐验程序: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专业工长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监理单位旁站,施工单位质检员、专业工长共同参加,验收符合要求后,由监理单位签 署审核意见,并下结论。 依据:施工图纸(图纸号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有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地方标准(DBJ),相关施工方案;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证明、试(检)验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 4.1.26.3主要隐验项目: 4.1.26.3.1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隐验: ?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 度等。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宽度、深度、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 度等。 ?桩基工程: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行式和 构造。人防出口止水做法。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 接密封处处理等。 ?结构工程(基础、主体):检查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 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换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 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钢筋绑扎隐验内容如下: A、暗柱内容: ?A暗柱根部钢筋上水泥浆已经清理干净。 ?B为保证暗柱主筋位置准确,采用定距框控制。 ?C柱箍筋绑扎: ?D柱箍筋的个数根据图纸要求确定,第一根箍筋距两端50mm开始设置。 ?E在立筋上画箍筋位置线,然后从上往下采用缠扣法绑扎。 ?F箍筋的接头应沿柱子立筋交错布置绑扎,箍筋与主筋要垂直,绑扎丝头应向里。 ?G暗柱箍筋与墙筋绑扎要求:暗柱箍筋与墙水平筋错开20mm以上,不得并在一起。 B、墙体、暗柱、连系梁钢筋: ?A墙根部钢筋上水泥浆已经清理干净。 ?B墙体钢筋已经调整。即位移过大要求按1:6调整,一级钢筋弯钩一律朝里,不垂直的调垂直。 ?C起步筋要求: 暗柱边第一根墙筋距柱边的距离为50mm。 墙第一根水平筋距离混凝土板面50mm.。 暗柱第一根箍筋距离混凝土板面30mm.。 连系梁距暗柱边箍筋起步50mm。 连系梁箍筋入柱一个箍筋50mm。 ?D墙体竖筋搭接处要求: 搭接长度不小于45d,搭接处保证有三根水平筋。绑扎范围不少于三个扣。墙体立筋50%错 开,其错开距离不小于相邻接头中-中1.3倍搭接长度。 墙体水平筋节点要求相邻绑扎接头错开。 ?E保护层要求: 柱、墙、梁均采用塑料垫块,符合保护层厚度,钢筋直径和强度要求。设置间距 600mm*600mm,呈梅花形布置。 梁、柱筋垫块设置在主筋上,墙筋垫块设置在墙水平筋上。 ?F对箍筋的要求: 弯钩必须平行,弯钩角度为 135。。 平直部分为10d,且两根长短一致。 弯心符合主筋直径,即与主筋绑扎到位。 四个角在同一平面上。 绑扎牢固。 柱箍筋开口分别设在四个角。 对柱、过梁箍筋要求直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凡要求箍筋加密的,其间距按5d且10cm 控制。即大于Ф20以10cm控制,小于Ф20以5d控制。 连系梁箍筋要求不倾斜,间距均匀,开口设在上部两边。 单支箍按图纸要求设置,弯钩为135。,平直长度为10d。 ?G洞口加筋要求: 凡是洞口墙筋截断处要加三边开口箍筋。并按图纸要求附加洞口加筋。 ?H连系梁钢筋锚固: 长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I梁主筋必须设在箍筋四角,两排主筋间距为钢筋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 C、顶板钢筋: ?A板筋绑扎前的控制: 对墙筋、连系梁筋及施工缝处板筋水泥浆已清理干净。 ?B网眼尺寸偏差不得超过10mm。 ?C起步筋第一根板筋距墙边尺寸50mm。 ?D绑扎要求: 上筋帮扎朝下,下筋绑扎朝上,与钢筋垂直。 帮扎甩头长短基本一致,长度不超过50mm。 相邻帮扎呈“八”字扣。 ?E混凝土板面钢筋: 不准用电弧点焊。 有出电线管时应采用“Z”字形钢筋帮扎牢固。 ?F双层网片间的钢筋马凳设置。 设置间距不大于1m,且高度满足保护层要求,制作符合要求。 马凳高度=板厚-保护层*2-两排钢筋直径。 ?G保护层顶板15mm,梁主筋25mm,偏差不能超过3mm。 ?H板筋垫块: 采用塑料垫块,厚度和强度符合保护层要求。 垫块间距不大于600mm,梅花形设置。 ?I板面预留洞,周围钢筋预留洞直径大于200mm,小于300mm时,板筋应弯曲绕管通过。 ?J钢筋端头锚固要求:锚固至外侧竖筋边. ?6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 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7钢结构工程:检查地脚螺栓规格、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8外墙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4.1.26.3.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验 ?地面工程: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 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抹灰工程:具有加强措施的抹灰应检查其加强构造的材料规格、铺设、固定、搭接等. ?门窗工程: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 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的粘结等. ?吊顶工程:检查吊顶龙骨及吊件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固定方法、表面防火、防 腐处理、外观情况、接逢和边缝情况、填充和吸声材料的品种、规格、铺设、固定情况等。 ?轻质隔断工程:检查预埋件、连接件、拉结筋的规格位置、数量、连接方式、与周边墙体 及顶棚的连接、龙骨连接、间距、防火、防腐处理、填充材料设置等。 ?饰面板(砖)工程: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连接件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 处理等。有防水构造的部位应检查找平层、防水层的构造做法,同地面工程检查。 ?7细部工程: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和连接件的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 等。 4.1.26.3.3建筑屋面工程隐验 检查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铺贴方式、搭接宽 度、接缝处理、粘结情况;附加层、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细部做法、隔离层设置、密 封处理部位等。 4.1.26.3.4隐蔽验收的填写要求: 隐验记录按实际检查时间填写,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可以作为今后合理使用、维护、 改造、扩建的重要技术资料。要求填写项目齐全,日期必须注明 年 月 日。工程名称与图纸图签中一致。在隐验中一次验收未通过,应注明不合格内容,并在“复查结论”一栏中注明二次检查意见,在复查中仍出现不合格项,则按ISO9001:2000《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置。 “隐验项目”栏:应具体写明(子)分部工程名称和施工工序主要检查内容。隐验项目栏填写 举例:桩基工程钢筋笼安装、支护工程锚杆安装、门窗工程(预埋件、锚固件或螺栓安装)、 吊顶工程(龙骨、吊件、填充材料安装)。 “隐验部位”栏:“ 层”填写地下/地上 层;“ 轴”填写横起止轴/纵起止轴,轴线数字码、英文码标注必须带圆圈;“ 标高”填写墙柱梁板起止标高或顶标高;“部位”填写具体楼层段的墙柱梁板。 “主要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应填写详细具体,与工程实际相符,如钢筋绑扎,填写钢筋、 绑扎丝及具体规格等。 “隐验内容”栏:必须按标准、规范将隐验的项目、具体内容描述清楚,要点突出且展开,条 理清晰,如配筋情况、各类工程做法等并附简图。(严禁照抄条文或填写笼统模糊简单、内 容不全) 4.1.27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 当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分别对?0.00以下的工程和主体工程分别进行综合验收并包括资料的验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并要注意参加验收单位分别签字。 4.1.28结构工程综合检测报告 这是一新的内容,要遵循建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01的 规定: 4.1.28.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 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 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4.1.28.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 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 4.1.28.3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 度为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应符合《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D的规定。 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4.1.28.4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断为合格。 4.1.28.5对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允许偏差和合格条件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E的规定。 4.1.28.6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 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一、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 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1、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 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2、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 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二、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三、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 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 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 适当调整。 四、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 的实际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第二条的规定共同确定。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一、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 共同选定; 2、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二、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 应抽取不少于6根据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 位测量1点。 三、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 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 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四、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五、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 判为合格; 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第四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4.1.29防水工程试水(蓄水)试验报告 4.1.29.1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有防水层及装修后的蓄水检查记录。卫生洁具安装完后做 100%的二次蓄水试验,质检员检查合格签字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蓄水方式、蓄水时间(不 得少于24h)、蓄水深度(最浅处不应小于20mm)、水落口及边缘的封堵情况和有无渗漏现 象等。同时检查有无渗漏或积水、倒返水现象。 4.1.29.2屋面工程完工后,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 伸出屋面管道等)、屋面高低跨、女儿墙根部、出屋面烟(风)道、接缝处和保护层进行雨 期观察或淋水、蓄水检查。按规范规定检查屋面有无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可在 雨后或持续淋水2h以后进行,有可能做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 深度为要淹过屋面最高处一般不要小于20mm。 4.2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抽查记录资料 4.2.1给排水与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在整理时必须要有目录,包含以下内容:(1)、各类给排水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2) 阀门、调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洁具、给水设备、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 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 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 备等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3)、对于国家及北京市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 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 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测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 具环保检测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检定证书等。(4)、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5)、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管材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GB/T5836.1-92)(GB2828-87) 必试:-- 其他:纵向回缩率、扁平试验拉伸屈服强度、断裂伸长、落锤冲击试验、维卡软化温度 (1)每一验收批同一生产厂,同一原材料、配方和工艺的情况下生产的同一规格和管材,每30t也按一批计 (2)在计数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根试件,进行纵向回缩率和扁平试验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T5836.2-92) 必试:-- 其他:烘箱试验、坠落试验、维卡软化温度 每一验收批同一生产厂、同一原料、配方和工 艺情况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件,每5000件为一验收批,不足5000件也按一批计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V)管材(GB/T10002.1-1996) 必试:生活饮用给水管材的卫生 性能 其他:纵向回缩率、二氯甲烷浸渍试验、液压试验 (1)每一验收批同一生产厂、同一批原 料、同一配方和艺情况下生产的同规格的管材每100t为一验收批,不足100t也按一批计。 (2) 抽样方案见下表 (4)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3663-2000)(GB/T17219-98) 必试:生活饮用给水管材的卫生性能 其他:静液压强度(80?)断裂伸长率、氯化诱导时间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150 8 151~280 13 280~500 20 501~1200 32 1201~3200 50 3201~10000 80 卫生陶瓷(GB/T6952-1999) 必试:-- 其他:冲击功能、吸水率、抗龟裂试验、水封试验、污水排放试验 (1)每一验收批同一生产厂、同种产品、同一级别500~3000件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件也按一批计。 (2)每批随机抽取3件用于冲击功能试验,3件用于污水排放试验,其他试验项目各取1件。 合格证的收集整理:同一厂每种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只需一件,并将合格证粘贴在白纸上, 将此合格证代表的同一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部位注明在旁边。产品合格证上应编 号,更便于查找。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存放单位的公章。 4.2.2给排水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包括:给排水管道地下部分、暗装干支立管、保温管道、采暖地沟干管,主要内容包括: 4.2.2.1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于沟槽、管井、不进入吊顶内的给水、排水、雨水、采暖、 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套管: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 安装位置、标高、坡度;防水套管的定位及尺寸;管道连接作法及质量;附件使用,支架固 定,以及是否已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成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4.2.2.2有绝热、防腐要求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喷淋管道和相关设备:检查绝热方式、 绝热材料的材质与规格、绝热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的防结露措施、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等。 4.2.2.3埋地的采暖、热水管道,在保温层、保护层、完成后,所在部位进行回填之前,应进 行隐检:检查安装位置、标高、坡度;支架做法;保温层、保护层设置等。 注意:隐蔽验收记录应按竖向和横向分开做,如果工程中有沉降缝的应分开做隐蔽验收记录。 4.2.3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 根据GB50242-2002中第3.3.16条规定: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 道系统和设备做灌水试验。 室外输送各种介质的承压管道、设备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隐蔽之前,应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 并做记录 项次 管道或设备名称 试 验 压 力 检 验 方 法 1 室内给水管道 工作压力的1.5倍,但?0.6MPa 金属及复合管: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0.02 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不渗不漏 塑料管: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0.05 MPa;然后在1.15倍工作压力下稳压2h,压力降?0.03 MPa,不渗不漏。 2 室内热水工业管道 系统顶点工作压力+0.1,但0.3 MPa 钢管及复合管:在试验压力下, 10min压力降?0.02,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塑料管:在试验压力下稳定1h,压力降?0.05 MPa;然后在1.15倍工作压力下稳压2,压力降?0.03 MPa,连接处不渗漏 3 室内热水供应热交换器 工作压力的1.5倍,蒸汽部分不低于蒸汽压力+0.3 MPa;热水部分不低于0.4 MPa 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 室内采暖系统管道 蒸汽,热水系统:系统顶点工作压力+0.1 MPa,但?0.3 MPa 高温热水系统:系统顶点工作压力+0.4 MPa 塑料、复合管热水系统:系统顶点工作压力+0.2 MPa,但?0.4 MPa 钢管复合采暖系统:在 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厚不渗不漏 塑料管采暖系统:在试验压力下1压力降?0.05MPa,热闹后降至1.5倍工作压力、稳压2h,压力降?0.03 MPa,不渗不漏 7 室内给水管道系统 工作压力的1.5倍,但?0.6MPa 钢管: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压力不变、不渗不漏 塑料管: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压力不变,不渗不漏 8 消防给水系统 工作压力大于1.0 MPa,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加上0.4 MPa。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 MPa,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1.4 MPa。 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压力不变,不渗不漏 9 室外供热管道系统 工作压力的1.5倍,但?0.6MPa 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压力不变,不渗不漏 10 锅炉汽水系统 锅炉本体 工作压力 试验压力 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说明:工作压力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P<0.59 1.5P,但?0.2 0.59?P?1.18 P+0.3 P>1.18 1.25p 可分式省煤器 P 1.25+0.5 非承压锅炉 大气压力 0.2 11 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 工作压力的1.5倍,但?0.6MPa 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12 密闭箱(罐) 工作压力的1.5倍,但?0.6MPa 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13 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 系统中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 试验压力下10压力降0.05,然后降至工作压力,不渗不漏 14 换热站热交换器 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蒸汽部分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0.3MPa,热水部分不低于0.4MPa 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1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保持不变 4.2.4给水管道清洗记录 根据规范规定: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 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要求各系统要进行清洗,一般应在先室外、后室内、 先主管后支管的原则,分系统、分区域进行。 清洗方法:由给水入口控制阀的前面接上临时水源向系统供水;关闭其他支管控制阀门,只 开启干管未端最底层阀门,由底层放水并引至排水系统。启动增压水泵向系统加压,由专人 观察出水口的水质情况,冲洗管道流速不应小于1.5m/s。 消毒方法:管道应采用含量不低于20mg/L氯离子浓度的清洁水浸泡24h,再次冲洗,直至水质管理部门取样化验合格为止。 要求试验人员签字齐全。 4.2.5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项次 管道系统和设备 试 验 内 容 检 验 方 法 1 室内给水敞口水箱 满水试验 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 2 室内热水供应敞口水箱 满水试验 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 3 锅炉敞口水箱、罐 满水试验 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 4 室内隐蔽或埋地排水管道 灌水试验 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 高度:满水15min水面下降厚,再罐满观察5min,液面不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5 室内排水立管及水平干管 通球试验 通球球径?排水管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6 室内雨水管道 灌水试验 灌水高度必须到每跟立管上部的雨水斗;持续1h,不渗不漏 7 卫生器具 满水、通水试验 满水后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后给、排水畅通 8 室内排水管道 灌水、通水试验 按排水检查并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 1m,不少于30min,逐段观察;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借口无渗漏 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雨水管道等,在系统和设备安装完毕后,以及暗装、埋地、有绝热 层的室内外排水管道进行隐蔽前,应进行灌水试验,并做记录。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 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灌水试验应分区、分段、分层试验 检查方法:灌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 格。 试验程序:封闭排水出口――向管内灌水――检查渗漏――第二次灌水――做试验记录 4.2.6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室内外(冷、热)、中水及游泳池不系统、卫生洁具、地漏、地面清扫口及室内外排水系统 应系统(区、段)进行通水试验、并做记录。给水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通水试验,要求各出 水点的出水无杂质,流水畅通。 4.2.7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为防止水泥、砂浆、铅丝等异物卡在管内,排水系统做完灌水试验后,必须现做通球试验, 以检查排水至干管过水断面是否减小。室内排水水平干管、主立管应按有规定进行通球试验, 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试验顺序:从上而下进行,球从排水立管顶端投入,注入一定量水,使球能顺利流出。 4.2.8卫生器具盛水试验记录 要求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具体的盛水高度见相应的表格。 4.3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抽查记录资料 4.3.1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 建筑电气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主要包括:设备及仪器有变压器、 电动机、变压设备、配电柜盘、避雷器、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各类继电器、温度针等。 辅材包括:电力电缆、导线、各种灯具、开关、插座、绝缘油、管线等。 (1)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盘、柜)查验: A、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记录、“CCC”认证标志(即“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证标志为“中国强制认证〔CCC〕”)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并在认证有效期内,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安全认证标志。 B、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焊,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 陷。 (2)电力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 台)查验: A、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随机技术文件和试验记录,实行安全计证制度的产品应有安 全认证标志。 B、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焊,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 陷。附件齐全,绝缘件无缺损、裂纹,充油部分无泄漏。 (3)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查验: A、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随机技术文件,实行安 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安全认证标志。 B、外观检查:有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器件无缺损,涂层完整。 (4)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查验: A、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出厂技术文件。 防爆产品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编号,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B、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 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 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 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兆欧,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 小于0.5mm2,橡胶或聚氯乙烯绝缘层厚度应为原段值。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 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规定如下:?A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 3mm;?B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兆欧;?C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动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 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 钉和螺纹无损坏现象;?D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阴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 质的试验室检测。 (5)电线、电缆查验: A、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按批查验合格证,合格 证上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GB5023.1~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B、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抽检的电线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耐 热、阻燃的电线、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 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中表3.2.13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之要求对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 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6)导管、电缆桥架和线槽查验: A、按批查验出厂合格证。 B、外观检查:钢导客无压扁、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按制造标准油 漆出厂的油漆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表面 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电缆桥架和线槽:部件齐全,表面光滑、不变形;钢制桥架涂层完整,无锈蚀;玻璃钢桥架 色泽均匀,无破损碎裂;铝合金桥架涂层完整,无扭曲变形,不压扁,表面不划伤。 (7)型钢和电焊条查验: 1、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2、外观检查:型钢表面无严重锈蚀,无过度扭曲、弯折变形;电焊条包装完整,拆包抽检, 焊条尾部无锈斑。 (8)镀锌制品(支架、横担、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查验: A、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 B、外观检查:镀锌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金具配件齐全,无砂眼;对镀锌层有议时, 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9)封闭母线、插接母线查验: A、出厂合格证、安装技术文件、“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B、外观检查:防潮密封良好,各段编号标志清晰,附件齐全,外壳不变形,母线螺栓搭接 面平整、镀层覆盖完整、无志皮和麻面;插接母线上的静触头无缺损、表面光滑、镀层完整。 (10)裸母线、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和其他混凝土制品 查验: A、出厂合格证。 B、外观检查: ?A裸母线、裸导线,包装完好,裸母线平直,表面无明显划痕,测量厚度和宽度符合制造 标准;裸导线表面无明显损伤,不松股、扭折和断股(线),测量线径符合制造标准。 ?B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部件齐全,表面无裂纹和气孔,随带的袋装涂料或填料不泄漏。 ?C钢制灯柱,涂层完整,根部接线盒盒盖紧固件和内置熔断器、开关等器件齐全,盒盖密 封垫片完整。钢柱内设有专用接地螺栓,地脚螺孔位置按提供的附图尺寸,允许偏差为 ?2mm。 ?D钢筋混凝土电杆和其他混凝土制品,表面平整,无缺角漏筋,每个制品表面有合格印记; 钢筋混凝土电杆表面光滑,无纵向、横向裂纹,杆身平直,弯曲不大于杆长的1/1000。 合格证的收集整理:同一厂每种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只需一件,并将合格证粘贴在白纸上, 将此合格证代表的同一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部位注明在旁边。产品合格证上应编 号,更便于查找。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存放单位的公章。 4.3.2电气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包括:暗配线(线路走向、位置、配管规格等)、暗装接地装置、防雷系统(结构主筋连接、 接地装置、均压环)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如下: A、埋于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 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等。 B、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检查轴线位置、钢筋数量、规格、搭接长度、焊接质量、 与接地极、避雷网、均压环等连接点的焊接情况等。 C、等电位及均压环暗敷:检查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安装位置、连接方法、连接质量、 保护层厚度等。 D、接地装置敷设:检查接地极的位置、间距、数量、材质、埋深、接地极的连接方法、连 接质量、防腐情况等。 E、金属门窗、墙幕与避雷引下线的连接:检查连接材料的品种、规格、连接位置和数量、 连接方法和质量等。 F、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度、弯曲半径、 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固定方法、固定间 距等。 G、不进人吊顶内的线槽:检查材料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 定间距及与其他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H、不进人吊顶内的线槽:检查材料品种、规程、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 定间距及与其他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I、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 标识情况等。 4.3.3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绝缘电阻测试主要包括电气设备设备和动力、照明线路及其他必须测绝缘电阻的测试,配管 及管内穿线分项质量验收前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应分别按系统回路进行测试,不得遗 漏。电气绝缘电阻的检测仪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注意各层、各路径、各系统应分别进行测 试各系统应分别进行测试,测试的值是否在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范围内。测试记录要有资质单 位的印章。 4.3.4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接地电阻测试主要包括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以及设计 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并应附示意图。电气接地电阻的检测仪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测试 记录要有资质单位的印章。 4.3.5避雷针(带)、接地装置安装、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要求引下线的规格种类、型号、接地种类填写清楚,并要在测试结论栏内画出测试简图。测 试记录要有资质单位的印章。 4.3.6电气设备、动力运行记录 A、电气器具安装完成后,按层、按部位(户)进行通电检查,并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接线 情况、电气器具开关情况等。电气器具应全数进行通电安全检查。 B、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小时,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间 为8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C、电动机应试通电,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有无异常情况;可空载试运行的电动机,时间一 般为2小时,记录空载电流,且检查机身和轴承的温升。 D、交流电动机空载可启动次数及间隔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再次启动应在电动机冷却至常温下。空载状态运行,应记录电流、电压、温度、运行时间等有关数据,且应符合建筑设备 或工艺装置的空载状态运行的要求。 E、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应与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保持一致。 注:电气调试记录应有测试单位的章。 4.3.7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 大型灯具(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的)在预埋螺栓、吊钩、钓杆或吊顶嵌入式安装专用骨架等 物件上安装时,应全数按2倍灯具的重量做承载试验 4.3.8高压部分试验记录 应由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试验并记录,表格自行设计。 4.3.9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 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全数做模拟动作试验,并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值。 4.3.10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 大容量(630安培及以上)导线、母线连接处或开关,在设计计负荷运行情况下应做温度抽 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4.3.11避雷带支架拉力测试记录 避雷带的每个支持件应垂直拉力试验,支持件的承受垂直拉力大于49N(5Kg) 4.3.12电度表检定记录 电度表在安装前应送有相应检定资格的单位全数检定,应有记录(表格由检定单位提供)。 注意要收集高压配电室资料 4.4智能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抽查记录资料 4.4.1智能工程合格证 智能建筑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产品明书同电气相同。合格证的收 集整理:同一厂每种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只需一件,并将合格证粘贴在白纸上,将此合格证 代表的同一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部位注明在旁边。产品合格证上应编号,更便于 查找。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存放单位的公章。 4.4.2智能工程隐蔽验收 智能分部的隐蔽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实施隐蔽作业。 智能分部有专门的隐验表格,要根据表下备注要求填写齐全、详细,竖向与横向分开,预埋 与穿线分开。同一时间段的各系统的隐验可以填一张表。 A、埋设在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 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情况、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 层等。 B、不能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 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C、不能进人吊顶内的线槽:检查其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 定间距等。 D、直埋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埋设方法、埋深、弯曲半径、标桩埋设情况等。 E、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 标识情况等。 注:智能分部的的隐蔽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实施隐 蔽作业。智能分部有专门的隐验表格,要根据表下备注要求填写齐全、详细,竖向与横向分 开,预埋与穿线分开。同一时间段的各系统的隐验可以填一张表。 4.4.3相应的测试记录,应按相应的规范进行验收,并有测试单位的印章。 4.5空调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抽查记录资料 4.5.1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5.1.1制冷机组、空调机组、风机、水泵、冰蓄冷设备、热交换设备、冷却塔、除尘设备, 风机盘管、诱导管、水处理设备、加热器、空气幕、空气净化设备、蒸汽调压设备、热泵机 组、去(加)湿机(器)、装配式洁净室、变风量端装置、过滤器、消声器、软接头、风扣、 风阀、风罩等,以及防爆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等与人防有关的物资,应有产品合格 证和其他质量合格证明。 4.5.1.2阀门、疏水器、水箱、分(集)水器、减震器、储冷罐、集气罐、仪表、绝热材料等 应用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及检验报告。 4.5.1.3压力表、温度计、湿度计、流量计、水位计等应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4.5.1.4各类板材、管材等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4.5.1.5主要设备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4.5.1.6设备进场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开箱检验并做记录,填写《设备开箱检验 记录》。 4.5.2隐蔽验收记录 4.5.2.1敷设于竖井内、进入吊顶内的风道(包括各类附件、部件、设备等):检查风道的标 高、材质、接头、接口严密性,附件、部位安装位置,支、吊、托架安装固定,活动部件是 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风道分支、变径处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按照设计要 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成风管的漏光、漏风检测、空调水管道的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4.5.2.2有绝热、防腐要求的风管、空调水管道及设备:检查绝热形式与做法、绝热的材质和 规格、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绝热管道与支吊架间应垫以绝热衬或防腐处理的木衬垫,其厚 度应与绝热层厚度相同,表面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 4.5.3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各类水泵、风机、冷水机组、冷却塔、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等设备在安装 完毕后,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并做记录。 4.5.4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通风系统、制冷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做系统调试记录。 4.5.5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 室外输送的种介质的承压管道、设备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隐蔽之前,应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 并做记录。 4.5.6吹(冲)洗(脱脂)试验记录 应按规范要求做冲洗试验:介质为气体的管道系统应按有关设计要求及规定做吹污试验。设 计有要求时还应做脱脂处理。 4.5.7补偿器安装记录 各类补偿器安装时应按要求进行补偿器安装记录。 4.5.8风管漏光检测记录 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风管漏风测试,并做记录。 4.5.9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进行风管漏风检测,并做记录。 4.5.10现场组装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现场组装的除尘器壳体、组合式空调机组应做漏风量的检测,并做记录。 4.5.11各房间室内风量温度测量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时,应分系统的,将同一系统内的各房间内的风量、 室内房间温度进行测量调整,并做记录。 4.5.12管网风量平衡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时,应分系统、将同一系统内的各测压点的风压、风 速、风量进行测试和调整,并做记录。 4.5.13空调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进行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时,应对空调系统总风量进行测量调整, 并做好记录。 4.5.14空调水系统试运转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进行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时,应对空调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供回水温度进行测量、调整、并做记录。 4.5.15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应对制冷系统的性能进行试验,并做记录。 4.5.16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 洁净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试运转时,应对系统中的高效过滤器进行泄漏测试,并对室内洁净 进行测定,并做记录。 4.5.17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过程中,应对测试楼层及其上下二层的排烟系统中的排烟风 口,正压送风系统的送风口进行联动调试,并对各风口的风速、风量进行测量调整,对正压 送风口的风压进行测理调整,并做记录。 4.6幕墙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抽查记录资料 4.6.1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玻璃幕墙施工工程一般为专业承包工程,承包单位应具有持续、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总所单位应严格评价、选择分供方,按“建筑幕墙工 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验证其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生产能力、工程业绩、服务质 量等。 4.6.2幕墙设计计算书:幕墙的设计应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工程档案中应有设计计算 书。计算书封面应有相应单位的章,并有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字。 4.6.3幕墙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6.4相应物资的合格证:主要包括玻璃、石材、金属板、铝合金型材、钢材、粘结剂及密 封材料、五金件及配件、连接件和涂料等。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 检测报告(需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进口商品需商检证等。按规定应复试的幕墙 物资必须有复试报告。上述幕墙工程物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4.6.5玻璃幕墙采用铝合多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中规定的高精级和《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8013)的规定。幕墙采用铝合金的阳极氧化膜厚度不应低于GB8013中规定的AA15级,铝合金型材截面大小应经计算确定,铝合金杆 件型材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不应小于3mm。 4.6.6玻璃幕墙宜采用岩棉、矿棉、玻璃棉、防火等不燃烧性或难燃烧性材料作隔热保温材 料,同时应采用铝箔或塑料薄膜包装的复合材料,作为防水和防潮材料。硅酮结构胶、密封 胶采用高模数中性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应进行性能检验及其与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试验报告应由结构胶制造厂进行。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 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 性试验报告。 4.6.7幕墙工程应对以下物资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试: A、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B、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C、玻璃幕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 ;石材用结构胶的污染性。 4.6.8玻璃幕墙的性能试验包括下列项目: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平 面内变形性能、保温性能、耐撞击性能。所反映的幕墙类型、等级、材料等应与幕墙设计要 求和实际进场物资相符。 4.6.9幕墙工程隐验:检查构件之间以及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及防腐处理;幕 墙四周、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处理、封口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 及墙面转角节点、防火节点的安装;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和 连接件的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等。 4.6.10幕墙注胶记录:幕墙注胶应做施工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宽度、厚度、连续性、均 匀性、密实性和饱满度等。 4.6.11幕墙淋水检查记录:幕墙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并做淋水 检查记录。 4.6.12幕墙施工完毕后应有验收记录 4.7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抽查记录资料 4.7.1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一般为专业承包工程,承包单位应具有持续、有效 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总包单位应严格评价、选择分供方,按“建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验证其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生产能力、工程业绩、服务质量 等。 4.7.2钢结构的设计计算书:钢结构的设计应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工程档案中应有设 计计算书。计算书封面应有相应单位的章,并有编制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字。 4.7.3钢结构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7.4钢结构工程的合格证:主要包括钢材、钢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件及配件、防 火防腐涂料、焊接(螺栓)球、封板、锥头、套筒和金属板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检测报告和中文标志) 4.7.5按规定应复试的钢材必须有复试报告,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7.6重要钢结构采用焊接材料应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7.7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 检验报告,应按规定做进场复试,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7.8防火涂料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7.9隐蔽验收记录:检查地脚螺栓规格、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4.7.10构件吊装记录:钢结构吊装应有《构件吊装记录》,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名称、安 装位置、搁置与搭接长度、接头处理、固定方法、标高。 4.7.11烘焙记录 钢结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注意检查焊工合格证 的有效期。钢结构焊接材料是指焊条、焊丝、焊剂和瓷环等,在使用前,应按规范规定和产 品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有烘焙记录。 4.7.12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 A、钢结构主要构件指钢屋(托)架、桁架、钢梁、钢柱等,应按规定做安装施工记录。依 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的安装偏差检查涉及的项目和内容很多,可以说钢结构工程的重要构件、单元均应做安装偏差的检查,且允许偏差检查应 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钢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安装允许偏差为强制性条文 (GB50205-2001)客户10.3.4及11.3.5,必须严格执行;钢网架的挠度值检查为强制性条文 (GB20205-2001)中12.3.4,必须严格执行。 B、钢结构主要受力构件安装应检查垂直度、侧向弯曲等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 C、钢结构主体结构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应检查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 度的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 D、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检查挠度值和其他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 录。 注:网架(索膜)结构的施工记录可参考钢结构的施工记录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5.1单位工程 5.1.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功能的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验收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填写: 共4种表: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G.0.1-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G.0.1-2);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 功能抽查记录表 (G.0.1-3);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G.0.1-4)。 签字(盖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是综合性的汇总表,应由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单位盖公章。其它三个表则由施工单 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表名及表头的填写:1、将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名称(项目批准的工程名称)填写在表名 的前边,并将子单位或单位工程的名称划掉;2、表头其它部分,按分部(子分部)表的表 头要求填写。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G.0.1-1)的填写:第1栏首先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逐个分部工程检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记录”栏,注明共验收几个分部,经验收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几个分部,经审查验收的全部分部符合要求后, 由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写上“同意验收”的结论。第2栏将各子分部工程审查的资料逐 项进行统计,填入验收记录栏内,通常共有多少项资料,经审查也都符合要求。第3栏按G.0.1-3表的内容逐个进行分部核查和单位工程抽查验收(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 果栏,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分部、子分部工程抽查过的项目检查检测报告的结论;另一 方面是单位工程抽查的项目要检查其全部的检查方法、程序和结论)。将统计的项数,分别 填入验收记录栏相应的空档内,通常两个数是一致的,如果个别项目的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 要求,则可以进行返工处理达到符合要求,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 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第4栏按核查的项目数及符合要求的项目数填写在验收 记录栏内,如果没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负责人为 主导意见,评价好、一般、差,则不论评价为好、一般、差的项目,都可作为符合要求的项 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第5栏 经各项目审查符合要求时,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意见。各栏均同意验收且经各参加检验方共同同意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可填写为“通过验收”。 B、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G.0.1-2)的填写:对质量控制资料 核查,应按表中项目分别进行,这样方便,施工单位应先将资料分项目整理成册,项目顺序 按本表顺序。每个项目按层次核查,并判断其能否满足规定要求。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具体资料项目按专业 验收规范的项目进行核查。 C、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G.0.1-3)填写:按项目分别进行核查和检查(抽检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对在分部、子分部已抽查 的项目,核查其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抽查的项目,应进行 全面检查,并核实其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核查、检查, 有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D、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G.0.1-4)的填写: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有关监理工程师,汇同参加验收的人员共同进行,通过现场全面检查,在听取有关人员的意 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以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质量评价;评价分为好、一般、差。只要 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都可通过验收;由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5.2分部工程 5.2.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 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D、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内容、程序都是一样的、在一个分部工程中只 有一个子分部工程时,子分部就是分部工程。当不是一个分部工程时,可以一个子分部、一 个子分部地进行质量验收,然后,应将各子分部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对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 的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价等,其各项内容的具体验收。 5.2.2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表填写(附表F.0.1)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将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表填写好后,由项 目经理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A、表名及表头部分: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填写要具体,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 前边,并分别划掉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与项目批准的名称一致;结构 类型填写按设计文件提供的结构类型 。层数应分别注明地下和地上的层数。施工单位填写 单位全称;技术部门负责人及质量部门负责人多数情况下填写项目的技术及质量负责人,只 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应填写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负责人 签字。 B、第1栏按分项工程第一个检验批施工先后的顺序,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上,在第二格栏 内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实际的检验批数量,即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验批数量,并将各分项 工程评定表按顺序附在表后。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填写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结果。核 查一下各分项工程是否都通过验收,有关龄期试件的合格评定是否达到要求,有全高垂直度 或总的标高检验项目的检查验收。自检符合要求的可打“?”标注。否则打“×”标注。有“×”的 项目不能交给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应进行返修达到合格后再提交验收。监理单位(或 建设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 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C、第2栏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中的有关内容来确定所验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 质量控制项目,按资料核查的要求,逐项进行核查。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即可通过验收,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标注检查合格。并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 意见。 D、第3栏逐一检查每个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核查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程 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规范的要求;检测报告的审批程序签字是否完 整。每个检测项目都通过审查,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标注检查合格。由项目 经理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 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E、第4栏观感质量验收,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验收, 在听取参加检查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主导共同确定 质量评价,好、一般、差。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 人共同签认。如评价观感质量差的项目,能修理的尽量修理,如果难修理时,只要不影响结 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采用协商解决的方法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表上注明,然后将验收评 价结论填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意见栏格内。 F、签字人员:勘察单位可只签认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 设计单位可只签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 认;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认,由项目经理亲自签认,有分包单位的分部工程分包单位 也必须签认其分包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分包项目经理亲自签认。监理单位作为验收方, 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认验收。如果按规定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 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 5.3分项工程 5.3.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C、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一个统计过程 ,没有时也有 一些直接的验收内容,所以验收分项工程时应注意:a、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有没有缺漏的部位没有验收到;b、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 在分项工程中直接验收,如砖砌体工程中的全高垂直度、砂浆强度的评定等 c、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齐全。 5.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填写(表E.0.1) 分项工程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通常起一个归纳整理的作用, 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验收内容。主要注意以下三点:1、检查验验批是否将整个工程覆盖,有无漏掉的部位;2、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龄期后能否达到规 范规定;3、将检验批的资料统一,依次进行登记整理。 5.3.2.1表的填写:表名填上所验收分项工程的名称,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具体和检验批表的名称 一致。检验批逐项填写,并注明部位、区段,以便检查是否有没有检查到的部位;由施工单 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5.3.2.2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应逐项审查,同意项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注明验收和不验收的 意见,如同意验收并签字确认,不同意验收请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 5.3.2.3说明栏应填写的内容: A、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各项工程应相应填写: ?A、回填土各土层试样的压实系数试验值及评定结果; ?B、地基处理各层试样的压实系数试验值、地基强度试验值、地苦承载力试验值及试验值 及计值的比较结果; ?C、桩基工程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值及评定结果; ?D、砌体基础用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值及评定结果; B、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相应填写: ?A、主体结构全高垂直度检验值及平均值及最大值; ?B、混凝土及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值及评定结果; ?C、钢结构工程焊缝检验结果; ?D、网架、索膜结构工程挠度检验值及最水、最大值; C、其余各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有检验、验测项目的相应填写检验、检测数值及评定结果。 如水压试验记录、防雷测试记录、导线绝缘测试记录、风量测试记录情况。 5.4检 验 批 检验批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 体。检验批的划分与分项工程的划分方法基本一致。 5.4.1检验批质量验收要求: 检验批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抽样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 质量检查记录 A、主控项目的条文是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是对 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性项目,是确定该检验批主要性能的。 如: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是保证混凝土结构、砌体工程强度的重要性能,所以必须全部 达到要求。主控项目包括的主要内容有:?A、重要材料、构件及配件、成品及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B、 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检验数据、工程性能的检测。检查测试记录,其数据及项目要 符合设计和本验收规范要求规定。?C、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 值之内。对一些有龄期的检测项目,在其龄期不到,不能提供数据时,可先将其他评价项目 先评价,并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情况,暂时验收该项目,待检测数据出来后,再 填入数据。 B、一般项目是指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其条文也是应该达到的,只不过对不影响工 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文可适当放宽一些。这些项目在验收时,绝大多数抽查的处(件), 其质量指标必须达到要求。一般项目包括的主要内容有:?A、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而放在一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的标准,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 以超过允许偏差值,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B、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区分。如:砖砌体、预埋拉接筋,其留置间距偏差;混凝土 钢筋露筋,露出一定长度等。?C、一些无法定量的而采用定性的项目如:碎拼大理石地面 颜色协调,无明显裂缝和坑洼;油漆工程中中级油漆的光亮和光滑项目,卫生器具给水配件 安装项目,接口严密,启闭部份灵活;管道接口项目,无外露油麻等这些就要靠监理工程师 来掌握。 5.4.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表D.0.1) 5.4.2.1表的名称及编号: 表的名称在制定专用表格时就印好,前边印上分项工程的名称,表的名称下边注上质量验收 规范的编号。检验批表的编号按全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统一为 九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六位数字均印在表上,后留三个框,检查验收时填 写检验批的顺序号。编号规则为前边两个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01~09。地基与基础为 01,主体结构为02,建筑装饰装修为03,建筑屋面为0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为05,建筑电气为06,智能建筑为07,通风与空调为08,电梯为09。第三、第四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 的代码。第五、第六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第七、第八位数字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顺序号。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无支护土方子分 部工程,土方开挖分项工程,其检验批表的编号为010101口口,第一个检验批编号为0101010 1。须注意有些子分部工程中,有些项目可能在两个分部工程中出现,这就要在同一个表上 编两个分部工程及相应子分部工程的编号。有些规范的分项工程,在验收时也将其划分为几 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材料和配合比 设计、混凝土施工2个检验批来验收。又如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中基 层分项工程,其中有几种不同的检验批。故在其表名下加标罗马数字(?)、(?)、(?)……。 5.4.2.2表头部分的填写: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按合同文件上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验收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 中的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如二层?~?轴线砖砌体。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填写 施工单位的全称,与合同上公章名称相一致。项目经理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有分 包单位时,也应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应该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这些人员由填表人填写不要本人签字,只是标明他是项目负责人。施工执行标准的名称及编 号的填写具体的操作工艺标准号,该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 5.4.2.3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填写具体的质量要求,在制表时就已填写好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一般 项目的全部内容。验收规范的主控、一般项目的内容全摘录在表的背面,以便查看。 5.4.2.4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A、对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 B、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 的方法标注;当不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 打“×”的方法标注。 C、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可填写试件编号,待试件试验报 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D、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各个子项目质量均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否则采用打“×”来标注,无此项内容的的打“/”来标注。 E、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必须基本达 到。定量项目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砼保护层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 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0%,钢结构为120%,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0%。 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格内,超企 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〇”将其圈注;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圈住。 5.4.2.5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由监理人员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的项目, 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 5.4.2.6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应注明“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专业工长(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由本人签字,以示承担责任。专业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逐 项检查评定合格,将表填写并写清楚结果签字后交监 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 责人验收。 5.4.2.7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合格,砼、砂浆试件强度待试验报告出来后判定,其余项目已全部 验收合格。注明“同意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5.5智能分部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 智能分部的检验批批、分项、子分部表应遵循《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填写要求。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智 能建筑分部工程应包括通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 联动系统、安全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 智能化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又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子系统)。分项工程(子系统) 又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 成”的顺序进行。 6.0施工合同 一般施工合同与及相关协议、分包合同应向生产经营部及相关单位索取,在提交档案馆时应 移交原件。如果几个处同在一个项目部时可以相互协商后由某个处管理。 7.0竣工图 竣工图的整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进行整理,各专业必须齐全,特别提醒智能、市政、幕墙 、钢网架等专业及二次装修的图纸不得遗漏。 注意:竣工图应是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0竣工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8.1竣工资料中施工单位的名称、项目经理的名称应与合同一致,各专业单位如有**承包合同的可以填该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的名称,如没有分包合同的需按总包合同的名称填写。单 位工程的名称应与规划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 8.2在工程资料中配套资料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要以土建一致,土建单位在开工时要 告知相关专业单位,以免在汇总资料时造成不便。 8.3项目在进场前应与建设、监理、当地档馆、当地质检站联系,了解竣工资料的份数及相 要求。 8.4检验批填写时要注意以下内容: A、不是允许偏差的项目的应尽量用文字描述,不要用单一的打“?”的方法标注。 B、检验批是否将整个单位工程覆盖,有没有漏掉的部位,特别注意是工程中有沉降缝的单 位工程时,应将同一分项内容汇总起来。 C、检验批部位、区段一栏应填写清楚,每一检验批逐一列清。 8.5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评定结果及监理的验收结论要求如下: A、检验批中,施工单位评定结果应填“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监理单位验收结论:“同意验收”。 B、分项表中、施工单位填写“合格”,监理单位填写“合格”、“符合要求”、“同意验收”。 C、分部、子分部表中,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三项中施工单位结 论一栏用打“?”的方法标注,监理单位结论用“同意验收”表示。观感质量验收一栏施工及监 理单位结论都填“好”或“一般”、“差”。 D、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监理验收结论为“同意验收”。表G.0.1-2、G.0.1-3验收结论为“齐全有效”;表G.0.1-4验收结论为“好”、“一般”、“差”。 8.6分部、子分部验收时施工单位的质量部门、技术部门负责人是指企业的而不是项目部的。 8.7按规范要求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每一楼层的模板、钢筋、混凝土一般应按施工先 后,把竖向构件和水平构件的同工种工程各分为一个检验批,砼标准养护试块试块的取样也 应分开取。 8.8隐蔽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过程控制检查记录,应分专业、分系统、分区段、 分部位、分工序、分层进行。 8.9填写竣工资料日期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施工顺序填写,不要颠倒施工顺序。配套 单位的施工日期应与土建的施工顺序不矛盾,在填写日期时最好与土建单位取得联系。如工 程中经常出现基础砌体与基础柱的时间颠倒的情况,同一部位电气的隐验滞后土建隐验一个 月的情况。桩基的承载力试验结果未出来之前,就在检验批、分项表、隐蔽验收表中填出试 验结果。 8.10工程焊接报告时间应在混凝土施工隐蔽前。 8.11桩基隐验应跟着天数走,不能整个单位工程才做一份。并按规范要求填写基桩施工记录。 8.12在检验批中出现有检测和试验要求的项目时,对于当时不能出具的试验报告的项目,要 求在检验批中填写检验报告的编号,在分项中填写检测数据及评定结果。 8.13材料合格证的数量和实际用量要吻合,并且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检,各项材料的具体抽 检要求见附表。特别外加剂除了产家提交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外,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检。 8.14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总工进行审批,并填写编制人、编制日期,填写引用标准、规范,工 程中具体的施工难点、重点要突出。 8.15水电的各项检测要按规范要求,分系统、分区段、分日期进行填写,如:灌水试验记录 按规范要求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包括开式水箱、卫生洁具、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等, 在系统和设备安装完毕后,以及暗装、埋地、有绝热层的室内外排水管道进行隐蔽前,应进 行灌(满)水试验,并做记录。 8.16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验收内容应填写相关分部内容,签字签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盖施工单位公章。 8.17混凝土同条件统计评定,应按规范要求对试验报告结果乘以1.1系数后再进行评定。在统计评定表中审核人一栏签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人。 8.18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必须按要求对各标号的砼应填写混凝土开盘鉴定。 8.19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要规范。 8.20地基槽记录要填写清楚,并附图:建筑物应进行施工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 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有桩支护或桩基 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 验认。如地基验槽未通过,需要进行地基处理,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地 基处理记录。 检查意见栏:可填如经检查: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树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基坑土质符合地质勘察报告(编号**)。 8.21钢结构、钢网架、玻璃幕墙、空调等工程,要按规范要求对原材进行取样复检,对必须 检测的项目要进行检测。 8.22对于钢结构、钢网架、玻璃幕墙资料要有相应的安装资质证书、计算书、施工组织计。 8.23资料表头部份的名字只需填写就行,表尾部份的名字必须本人亲自签,签字的笔迹需一 致。试验报告中的见证一栏,必须要由该项目的总监签字,不能代签。 8.24灌注桩、人工挖孔桩芯砼的取样,应严格按照每个承台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也必须有1组试件。 8.25智能建筑工程严格按照《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要求填写。 8.26在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时,工程开工时间应以桩基开工时间为准。 8.27在检验批执行标准一栏,不能填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应填相应的施工标准,即公司的企 业标准。相应的检验批中允许偏差的值要参照企标。 8.28竣工资料中的报验表要求盖相应项目部的公章。 8.29现工程档案云南版的软件已出台,有能力用电脑打印的应尽量用电脑填写,在一个单位 工程中应尽量一致。各项目部如果没有软件的可以到质量处索取表格的样式。打印的表格可 以采取套打的形式,或者采用白纸打印的形式,但不能用复印的形式。 8.30竣工资料汇总由土建项目部完成,竣工资料的整体移交由土建项目部完成。配套单位移 交资料给土建项目部应有移交手续。单位工程资料无论移交任何单位时,应索取收条,并将 收条的复印件交质量处保管。 9.0有关评奖知识 各项目开工时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目标,资料员应根据质量目标明确竣工资料应做到什么程 度。 现我公司参评的质量奖项为州奖质工程奖、市优质工程奖、云南省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奖。其参评条件见相应的附件。州优、市优、省优的竣工资料按公司相关要求进 行准备即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资料要从以下七类资料准备:1、工程前期准备阶段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施工管理资料;4、质量管理资料;5、质量保证资料;6、质量验评资料;7、竣工验收资料;各资料中的相关数据要一致。在资料中要体现施工中采 用的四新技术,质量体系如何贯穿施工过中的,如何保证施工质量的。竣工资料要求比一般 的工程更严,还需有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具体的要求可以到质量处索取相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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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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