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举报
开通vip

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27号 颁布时间:2009-6-2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

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财税[2009]27号 颁布时间:2009-6-2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六月二日
本文档为【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0519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0KB
软件:Word
页数:1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9-01-17
浏览量: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