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验收申请
建设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竣工规划验收
一、许可内容
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国家主席令第74号)第四十五条;
(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1年8月31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九条。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四、许可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五、申请材料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二)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
委托书
手术委托书下载过户委托书下载房屋委托书下载车管所委托书下载收房委托书 下载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表;(四)与实际相符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1:500竣工测量图(建筑物周围30-50米范围内),必须采用全市统一的西安80坐标系和85高程基准;
(五)现状照片(四个方向及周围环境);
(六)消防部门验收意见;
)人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七
(八)其他指定提供的相关的验收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放线、验线、验槽通知单等)。 以上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六、申请表格
《东营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到东营市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索取。
七、申请受理机关
河口区规划局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规划局
九、许可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十、许可时限
部门承诺:1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
十三、审验
无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申 报 表 编号:
东营区建设局制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表
说明:
1、以上内容由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将本表连同项目竣工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并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规划验收。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规划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如实报告工程各项情况,并应提供各项数据计算简式。
申报时所需文件、图纸资料:
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A4纸打印,单位盖章、个人按手印) 2、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
授权委托书
关于授权委托书范本个人授权委托书下载授权委托书个人模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各种授权委托书范本
;(原件)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表;(区建设局提供)
4、与实际相符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章,A3或A4尺寸装订)
5、1:500竣工测量图(建筑物周围30-50米范围内),必须采用全市统一的西安80坐标系和85黄海高程系统;(加盖测量单位印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
6、现状照片;(每栋建筑物四个方向及周围环境,纸制)
7、消防部门验收意见;(核原件、收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0、施工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1、建设项目放线、验线通知单;(核原件、收复印件)
12、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两公顷以上先进行市政工程规划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