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告案例: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

广告案例: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

举报
开通vip

广告案例: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广告案例: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 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 涉嫌违规的电视广告 1.减肥食品 “纤丽莱多维代餐”广告 广告中“40天急速瘦身10.20.30斤”毫无科学依据与事实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修改建议: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过的关注身体健康,减肥也成为了一种时尚的追求。但同时人们对于减肥的认识...

广告案例: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
广告案例: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 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 涉嫌违规的电视广告 1.减肥食品 “纤丽莱多维代餐”广告 广告中“40天急速瘦身10.20.30斤”毫无科学依据与事实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修改建议: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过的关注身体健康,减肥也成为了一种时尚的追求。但同时人们对于减肥的认识也越来越多。像改广告中“40天急速瘦身10 20 30斤”此类广告词消费者很容易判断出真假,所以这类词语在吸引了消费者眼球的同时也将自己诚信丢了去,用自己的诚信做赌注未免太过风险了。所以应删除相关为吸引消费者而捏造的虚假信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加强宣传产品的特色功效而赢取消费者的关注,而不是为了吸引消费者或者谋取利益捏造事实欺骗消费者。 2.著名相声演员刘伟主持的药品“百日除障片”短片广告也上黑榜。这则广告宣传该药是眼病的克星,对白内障有效率98%,青光眼97.7%等含有不科学的断言或保证,采用新闻访谈形式和专家、患者现身说法、众多医疗机构证言的方式。 该广告中“对白内障有效率98%,青光眼97.7%等”毫无科学依据的断言或保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口才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修改建议:1.广告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必须实事求是。 2.相关单位应严格根据事实来对此做出证明,而不是为了谋求利益虚假断言,欺瞒消费者。 3.地方电台应加强把关,坚决杜绝虚假广告的传播。 3.张毅主持 “脑心安胶囊”药品广告 该广告经有关部门审查发现,广告中所出现的医生及患者身份并不属实,患者均为虚假患者,且陈述的有关病愈的消息均为捏造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口才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修改建议:如此这类以谋取利益为出发点,捏造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的广告应给予严厉的制裁。拒绝此类广告的传播。 广告主应该注意,如果要再某个领域有所成就就必须从小做大,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而不是通过卑劣手段谋取利益。危害消费者。 涉嫌违规的网络广告 1. 桂林某房地产公司在网易等一些综合性网站上发布了一系列链接广告,其广告中出现了 “最优质的生活配套设施”、“桂林市中心唯一现房销售”等语言。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 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告和职业首先,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广告 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而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 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性用语。 修改建议:广告中应避免涉及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性用语,从加强需宣传产品的特色来吸引消费的关注,从而合法的达到广告目的。 2.陕西诺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瑞特牌巴拿拿胶囊”(广告中名称为“活根草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自从用了活根草胶囊以后,我们是激情回归,每天激情燃烧1个小时,前列腺病也好了,找到了年轻的感觉”等内容。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 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广告主应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再做相关发布,不应违反法律。 修改建议: 3.陕西安泰堂生物医药工程有限公司“多宝牌强力胶囊”(广告中名称为“金虫草双参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补肾3年,不如吃金虫草3天”等不科学地对产品功效断言的内容。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 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修改建议:广告主应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再做相关发布,不应违反法律。 涉嫌违规的报纸广告 1、“苗毅韧牌胰衡片”食品广告(广告主:云南恩红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使用“大约有98.7%的糖尿病人病情得到控制,89%的糖尿病人胰岛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恢复,持续用药6个月后,糖尿病惊现36%恢复正常”等易与药品相混淆的属非药品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用语,下列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2.“双灵固本散”药品广告(广告主:青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广告以印刷品形式发布,广告宣传治愈率,并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口才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3.“战胜牛皮癣 全球震惊”该广告含有大量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宣传治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修改建议:诸如此类药品广告,以非法宣传自己产品的药效及治愈或者治疗率的,都属于违法广告。广告的发布应该在合法的基础上实施。广告主们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发布产品的相关信息。 对于此此类广告的修改,应删除相关违法宣传的虚假数据,广告主可以从产品的特色为出发点进行广告宣传。 涉嫌违规的杂志广告 1.《青年博览》2002年4月号发布增高助长灵药品广告,谎称称“产品由中日矮身材医学专家研制,8至28岁男女青少年及发育迟缓者服用2至4个疗程,均在不同程度上增长7至15厘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条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微型小说选刊》2002年第8期发布“强灵助长片”广告,慌称“产品为中日医学专家、博士共同研制的增高助长的准字号药品,服用者均在不同程度上增高6至14厘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条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 处。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口才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3.《故事家》2002年第4期发布天津市静海康洁保健品销售中心4部邮购广告,称其邮购的产品“立人牌强灵助长晶”具有健脑助长双重效力,服用者可增高5至15厘米,记忆力提高50%;“淦荣牌助长片”经上万名矮小青少年和生长迟缓者临床服用,可增高6至13厘米;“离子助长神贴”由美国医学专家研制,服用者可增高8至13.8厘米;“康晶牌多功能眼睛按摩器”治疗青少年近视等眼疾疗效显著,600度以内一个疗程视力可恢复正常;快速学习助记器,提高记忆9 5%,使用一晚上过目不忘。上述内容经证实均为捏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条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口才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修改建议:很多像此类产品的广告都选择缴纳廉价的广告费在此类大众杂志做广告宣传。这类广告不仅违反法律而且一欺骗消费者为出发点。所以此类产品的制造商们应先端正自己的态度,如果想要在某方面做出成绩就应该通过正规的手段做出自己的品牌,如果单纯是想从中获得点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诚信尊严的,应及早停止自己的行为。杂志出版设也应该加强管理,不能为获取广告费而任意此类危害消费者的广告以自己的杂志为载体而传播。 涉嫌违法的户外广告 1.医院科室吹变成“诊疗中心” 经调查证实该广告将医院科室吹变成“诊疗中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 修改建议:作为医院,是为人民服务的服务机构,应该严格遵守法律,不应该为获取利益而吹嘘自大。应实事求是,不得欺骗消费者而获取利益。该医院应实事求是的宣传自己的的医疗技术,修正自己的宣传手段。 2.诸多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广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绝对化用语、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使用文字不规范等问题的广告。 此类广告严重违反《中华人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三)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3.四川新闻网自贡9月18日讯(记者 袁伟)市民向本网记者反映称,自贡市汇东新区出现一最“牛”户外广告牌,广告牌用砖头搭建而成,毅然矗立在公路上,占据了行车道近三分之二,阻碍车辆正常通行~ 该广告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修改建议:拆除广告牌。设计专业广告架放置于不阻碍市民交通的位置。广告主还可以选择墙体广告,车体广告等广告形式进行宣传。不应影响交通设施,影响市容市貌,不得阻碍人民正常生活。
本文档为【广告案例:违法广告例举及修改建议】,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48501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65KB
软件:Word
页数:13
分类:
上传时间:2017-09-26
浏览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