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5000吨/年化工中间体及其配 - 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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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09年8月7日受理了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YC-216及配套原料项目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
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
办法
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
》的有
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30000吨/年YC-216及配套原料项目
建设地点 重庆(长寿)化工园区
公示时间 2009.8.7 联系人 陶忠荣
联系电话 89181941 传 真 89181940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编制单位
项目位于重庆(长寿)化工园区。项目总投资122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8.5万元,占总投12%。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0000吨/年亚氨基二乙腈(YC-216)装置、2×5万吨/年甲醛装置、2×8000吨/年HCN合成及其相应的羟基乙腈和硫酸
铵装置、1×20t/h尾气焚烧炉、1×8t/h废液焚烧炉以及公用工程。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硫酸铵浓缩蒸汽、硫酸铵干燥粉尘、亚氨基二乙腈干燥粉尘、羟基乙腈尾气焚烧炉废气、甲醛尾气焚烧炉废气、废液焚烧炉废气。硫酸铵浓缩蒸汽,通过25m排气筒直接排放;硫酸铵干燥粉尘无组织排放;亚氨基二乙腈干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管道送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的粉尘通
过30m的排气筒排放; 羟基乙腈合成尾气经尾气吸收塔吸收氰化氢后,送尾气焚烧
炉作燃料,焚烧炉尾气通过30m排气筒排放;甲醛吸收过程中,吸收塔塔顶有吸收
尾气排出,该尾气送甲醛生产车间内的尾气焚烧炉作燃料,焚烧炉尾气通过30m排气筒排放;亚氨基二乙腈溶液多次浓缩结晶后,产生的浓缩废液,采用废液焚烧炉
焚烧处置,焚烧废气通过32m高排气筒排放。
该项目的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两大类,废水处理利用原有处理设
施。亚氨基二乙腈浓缩冷凝水,化验废水污染物浓度低,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通过
物化、生化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装置区产生的地坪冲洗水为含氰废水,首
-,经沉淀后送厂区生化先收集于各车间的废水收集池,再送碱解釜加药破HCN、CN
处理池生化处理,最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各装置冷凝水送循环水系统做补充水;
生活废水经厂区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工程的噪声源为各种泵、空压机、风机、压缩机、振动干燥机、离心机等设备。
对于噪声拟采取如下治理措施: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在建筑上采
取隔音设计,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在管道
上设置橡胶减震补偿器等措施进行治理。
该项目的固废主要来自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活性炭,运回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铂催化剂、废银催化剂,为危险废
物,由供应厂家再生利用;亚氨基二乙腈溶液浓缩废液为危险废物,具有可燃性,
且高温下易分解,送天然气助燃的废液焚烧炉焚烧;废液焚烧炉炉渣、废水处理站
污泥,为危险废物,送重庆市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建立了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环保组织管理机构和制
度,设置了专职环保员,制定了环境风险
应急预案
办公室装修施工应急预案 下载公司关于消防应急预案火灾的应急预案防汛防洪应急预案施工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该项目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9年4月20~21日、5月18日~5月19日和6月17~18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各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YC-216项目硫酸铵浓缩尾气废气出口D1测点排放的废气中氰化氢最大小时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量均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羟基乙腈尾气焚烧炉废气排放的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小时
排放浓度值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时段标准要求;氰化氢最大小时排放浓度值和最大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氨的最大排放量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标准要求。
亚氨基二乙腈废液焚烧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最大小时排放浓度值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硫酸雾、氰化氢最大小时浓度、最大小时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亚氨基二乙腈干燥尾气中粉尘最大小时排放浓度、最大小时排放量均符合《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甲醛尾气焚烧炉排放的废气中烟尘最大小时排放浓度值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271-2001)?时段标准要求;甲醛、甲醇最大小时浓度、最大小时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
放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紫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YC-216项目无组织排放点B1、B2、B3点甲醛、HCl、颗粒物、氰化氢、甲醇的最大小时浓度均符合《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氨最大小时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YC-216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值、COD、悬浮物、氨氮4.37、AOX0.790、甲醛、甲醇最大日均值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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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三级标准,总氰化物最大日均值浓度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浓度限值。
4、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YC-216项目厂界噪声C1、C2、C3监测点的昼间噪声、夜间噪声最大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符合验收要求。
5、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 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5000吨/年化工中间体及其原料配套(第一阶段)项目和30000吨/年YC-216及配套原料项目排放废水中的COD、
氨氮、总氰化物、甲醛总量符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市)环准
[2008]018号和渝(市)环准[2008]092号(附件)中总量指标的要求。排放废气中
、NO、氰化氢和粉尘总量基本符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的烟尘、SO2X
渝(市)环准[2008]018号(附件)和渝(市)环准[2008]092号(附件)中总量指标的要求。
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00吨/年YC-216项目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设置,监测结果满足要求,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3(1)现场检查发现,事故池不足1500m,经整改后,企业已将事故池扩大到
31500m。
(2)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管路及事故池维护,确保事故状态下的污
染物全部收集进入事故池,避免事故性排放。
(3)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4)定期组织全厂职工和周边居民进行风险防范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有效运行。
(5)企业应加快对在线设备的调试,尽快完成与市局污控中心联网和设备的比
对监测。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
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09 年8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