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论文
音乐自律论与他律论关系之我见
音乐06 张品
当今音乐美学界依然存在着两种对立的美学观点:自律论与他律论。从音乐审美认识功能的整体出发,音乐的认识功能具有双重性的特征,向音乐的自然属性发展,侧重表现出自律论的特征,向音乐的社会属性发展,则侧重表现出他律论的特征,自律与他律是音乐审美认识功能统一体中的不同认识方法,自律论与他律论的认识误区是由于只见树木未见森林的认识方法所致,其中,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剖析音乐美学本体的重要理论契机..
所谓 “自律论”,在美学上被称之为“形式美学”。自律论认为:音乐只表现它自身的东西,而不能表现任何它以外的因素,即音乐不能表达人的思想、情感和意志。自律论的创始人奥地利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在他的《论音乐的美》一书中,充分地阐述了这种音乐思想。他认为:“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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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美,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的运动形式”,“表现确定的情感或激情完全不是音乐艺术的职能”,“音乐不可能表现情感”。
所谓“他律论”,在美学上称之为“情感美学”或“内容美学”。他律论认为:音乐是实实在在的一种表现人的思想、情感、意志,表现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受人支配的艺术。音乐的生命就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表达作为音乐创造、表演、欣赏的主体——人的精神世界。音乐的物质材料是声音,声音作为一种只能凭听觉才能感受到的自然物质,其乐调和节奏的组合、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和形式,但这种规律和形式是受人的思想、情感、意志所支配的,是以服务于人和社会为表现目的的。
音乐在表现社会生活、抒发人的思想感情、描绘大自然的景物现象等方面,所表达出的给人以一种高度的精神启示、一种超常的悦心感受的艺术魅力。音乐的美是由它所表现的深刻内容和和谐形式的完美的统一所决定的,其中内容是决定音乐美的第一性因素。“自律论”形式美学完全否认音乐内容的客观存在,否认音乐与人的情感的联系,显然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表现,是根本错误的。我国人
民音乐家冼星海的传世之作《黄河大合唱》,以它那深邃的爱国思想,崇高的抗日斗志,非凡的战斗气势,激发了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人同敌人进行顽强斗争的精神,唤起了亿万人民极大的爱国热情。这正说明音乐作品那深刻的思想内容,无不表现出作曲家的丰富的情感,震撼着人们的心灵,给人以一种高尚的美的享受。如果音乐作品离开了它赖以存在的思想内容,它就失去了作为真实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的价值,从而也就失去了表现“真、善、美”的意义。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两者之间的相互依存与相互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促进音乐艺术发展的内因。音乐的表现内容受社会变革的制约而要服务于它,音乐的表现形式受内容的制约而要适应于它;反之,音乐艺术的发展具有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功能,音乐形式的变革则具有促进音乐的内容继续深化的作用。这就是音乐艺术在表现社会、表现人的思想、表现大自然中,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的美的本质。
音乐美学中对立的两派观点的综合音乐是自律自足的,同时它又与人类生活最最深刻的心理感受紧紧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