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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确认之诉研究消极确认之诉研究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长 治 学 院 2014届学士学位毕业论文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之研究 学 号: 10402421 姓 名: 李 仕 强 指导教师: 李 丽 专 业: 法 学 系 别: 法律与经济学系 完成时间:2014年5月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之研究 专业:法学 姓名:李仕强 学号:10402421 指导教师,李丽 摘 要:随着中国法治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制观念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人们善于诉诸于司法程序来捍卫自己...

消极确认之诉研究
消极确认之诉研究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设计) 长 治 学 院 2014届学士学位毕业论文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之研究 学 号: 10402421 姓 名: 李 仕 强 指导教师: 李 丽 专 业: 法 学 系 别: 法律与经济学系 完成时间:2014年5月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之研究 专业:法学 姓名:李仕强 学号:10402421 指导教师,李丽 摘 要:随着中国法治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制观念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人们善于诉诸于司法程序来捍卫自己的私人权利,除了一般的受害人、债权人外,债务人(侵权人)作为原告主动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损害赔偿的债务不存在或者是一定数额以上债务不存在的诉讼频繁发生,这种新型的诉讼一改以往权利人作为原告的传统。但是,鉴于我国目前的立法不是很全面,并没有相关方面的法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这就给实务界和理论界造成了一定的困惑。本文是立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双方诉讼权利平等这一出发点,对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诉的利益等一系列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作了简单初步的研究。债务不存在的诉讼有其独立的诉的利益,但对其诉的利益的既要承认也要做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关键词: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 ;诉的利益 ;程序正义 1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Studies confirm that there is no debt litigation Name:Li Shiqiang Tutor:Li Li Abstract: With the pa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Chinese steadily, gradually raise the people's legal awareness, more and more people are resorting to judicial proceedings to protect their personal rights, in addition to the general victim, creditors, the debtor (tort) as the active filed a lawsuit to request the court to confirm compensation for damage of debt does not exist or is above a certain amount debt does not exist frequent proceedings, this new procedure changed the right people as the traditional. However, in view of the present legislation of our country is not very comprehensive, and have no legal norms related, this will give practical and theoretical circles caused some confusion.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civil proceedings the parties of equal litigious rights of this starting point, studied preliminary to a series of problems that do not exist for debt in the action of the benefit of litigation. There is no debt lawsuit has its independent litigation interest, but the interest of action is to admit or to achieve a certain degree of limitation. Key Words: Confirm that there is no debt litigation; The benefit of litigation; Procedural justice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目 录 一、问题的产生 .................................................... 1 二、消极确认之诉与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 ............................. 1 (一)消极确认之诉 ................................................ 1 (二)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 ........................................ 2 三、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现状与功能 ............................... 3 3 (一)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现状 .................................. (二)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功能 .................................. 3 四、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诉的利益 ................................. 4 (一)诉的利益的概念与判断 ........................................ 4 (二)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要件与诉的利益 ........................ 4 五、把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纳入中国司法程序之设置 .................... 5 (一)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受理条件 .............................. 5 (二)证明责任 .................................................... 6 (三)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不存在反诉的理论分析 .................. 6 六、结语 .......................................................... 7 注释: ............................................................ 8 参考文献: ........................................................ 8 致谢: ............................................................ 9 1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一、问题的产生 在通常的纠纷解决机制下,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通常会主动或经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和解或调解,若达成和解诉讼就不会产生,但是在和解无法达成的情况下,通常是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会对侵权人提起相应的诉讼。但是侵权人在明知自己确实给对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侵害,但是侵权人又想主动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因侵权导致的债务不存在或一定数额以上的债务不存在,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呢,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一定意义上既然受害人有提起诉讼主张自己权益的权利,那么侵权人在理论上也应该享有这样一项权利。举个典型又详细的例证,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和解,侵权人已经遵照双方达成的和解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履行了金钱赔偿义务,但是事后权利人仍不肯罢休,又要求侵权人再行支付,于是侵权人以权利人为被告,提起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那么对这样的诉讼法院该如何处理,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内容。 二、消极确认之诉与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 (一)消极确认之诉 1、消极确认之诉的含义 确认之诉根据当时人诉请目的不同划分为积极确认之诉和消极确认之诉 。消极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讼。它与积极确认之诉一样,原告的权利陷入了一种不安定状态,它需要确认,而且确认作为一种手段也可以救济原告的某种利益。在司法实践中,消极确认之诉也往往作为请求给付的前提,比如无效婚姻赔偿制度的适用应以婚姻被确认无效为前提条件。 2、消极确认之诉的特征 消极确认之诉是确认之诉的一种,因此有着与确认之诉相同的特征:(1)以当事人之间对某一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有争议为基础。只有当事人双方对他们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法律关系产生争执,才有确认之诉的必要,才能提起消极确认之诉。(2)消极确认之诉的目的只是请求法院确认有争议的关系是否存在,并不以权利的实现为目的。(3)法院对消极确认之诉的判决不伴有执行效力。与给付之诉不同法院对给付之诉作出的判决具有执行性当义务人不主动履行判决所确 1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之研究 定的权利时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确认之诉专门通过对法律关系司法认定来解决纠纷,并不要求当事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3、提起消极确认之诉的条件 当事人提起消极确认之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不明状态。当事人双方对于是否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发生争执,这种关系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尚处于不明状态,而且,这种法律关系应是现在的法律关系,将来的法律关系一般不允许确认。(2)存在消除法律关系不明状态的必要性。因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明确,被告方的行为会导致原告合法权益的不安定,即有使原告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危险. (二)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 1、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界定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只是消极确认之诉的一种,二者有着本质上的一致,都是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讼,有着性质相同的诉讼请求。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是指在侵权案件当中侵权人虽然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自己不应当进行物质赔偿或者认为自己的物质赔偿应该在一定限额以内,从而主动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也是广义上的消极确认之诉,只是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一般不作为请求给付的前提,而是以不给付或者少给付为诉讼请求,当实现诉讼请求后诉讼也就终止。 2、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地位和意义 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是程序公正的要义之一,是为了裁判主体发现真实作出公正裁决;是民事诉讼对抗式结构的必然要求;是当事人平等的民事实体法律地位在诉讼中的体现。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一般特征是,债务人(侵权人)因受害方的不当行为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受害方的不当行为主要表现在不通过法律手段和途径解决双方的纠纷,而是采取非暴力且不合作的行为,诸如纠结亲朋好友对债务人围追堵截、公开场合哭闹、赖在债务人家吃喝等等这些非正常手段都给债务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莫大的负面影响。现实生活中,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双方当事人通常会进行一定的谈判和解,如果和解未获成功,主张拥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就会提起诉讼。但有些情况下,权利人一方就会采取如上无理纠缠行为主张权利,这就会给义务人的生产、生活带来诸 2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多不便,甚至造成严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如果不赋予义务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那么对义务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有其法律市场。此种意义上,债务人(侵权人)完全具有与权利人等同的诉讼权利,在债务人主动提起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时应该有相应的诉讼程序法给予保障。 三、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现状与功能 (一)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现状 1、日本法院受理该种诉讼的现状 在日本,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占确认之诉的比例很大。按照日本学者谷口安平教授的观点此种诉讼存在并且增加的原因大致有三点:(1)受害人存在一定问题,即受害人为了获得更多的损害赔偿,没完没了地持续治疗,而且强硬地向侵权人提出超越法律的请求;(2)医疗机构存在一定问题的情形,医疗机构对受害方的恳求不加分别地接受,并持续施行不必要的治疗;(3)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存在问题的情形,保险公司有时既未对事故本身做充分的调查又没有与受害人进行交涉,仅仅根据事故的一般状态或在经过一定时间之后就机械而轻率地提起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 2、中国目前人民法院对待此类确认之诉的现状 有别于日本法院和法律制度,在中国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有其非常大的诉讼市场,但是,苦于法院并不接受如此诉讼请求,债务人找不到自己占理的诉讼地位,只能以被告的诉讼地位自居,因此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有无诉的利益就显得非常关键,在下文中我将进一步研究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诉的利益。 (二)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功能 按照诉讼惯例,在发生债务存在与否或数额多少这样的争议时,债权人会主动提起诉讼,债权人能够决定是否行使自己的权利或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行使。假如债务人故意不起诉,或拖延起诉而采用其他的方式削减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这将债务人至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而若赋予债务人主动提起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 3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之研究 诉的权利,债权人就会被强制到庭应诉,从而会一定程度保障债务人的权益。因此,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功能便非常明了——强制起诉功能。而被视为现今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前身的是德国各邦制定法上的一种被称为“起诉催告程序(Provokationsprozess)”的制度,这是一种让义务人人出面催告本应作为原 ,告的权利人尽快起诉而设置的程序 。债务人的这一权利虽是对债权人权利的限制,但并非无它存在的道理,程序法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对等的,这也是诉讼法对等原则的精神所在。 四、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诉的利益 (一)诉的利益的概念与判断 诉的利益是指当事人提起的诉应当具有的法院对诉讼请求进行审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所谓必要性回答的是法院有无必要通过判决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实效性是指法院能否通过判决实际解决纠纷。对诉的利益判断要从多方面考量。第一,是否能够足够保障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第二,是否能够通过诉讼彻底解决纠纷从而不是在浪费司法资源。第三,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免被告无端卷入一场诉讼而造成司法资源和被告利益的巨大浪费。因此,案件受理阶段是至关重要的,法院要着重权衡一起案件的原告、国家、被告三者的利益是否达到最大程度的平衡,才能判断这起案件是否有诉的利益。 (二)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要件与诉的利益 相对普通诉讼案件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诉的利益需要新的判断标准。首先,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必须满足以下要件:(1)当事人尽管有诚意消除争议并尽力进行了协议仍然无法达成和解;(2)因被害方当事人的缘由,侵权人无法以诚意来进行协议。其次,债务人在有足够证据证明以上两个要件存在时就可以提起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而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诉的利益只以传统的诉的利益的判断标准来判断是不足以的。审理法院会以没有必要性或实效性来不予受理,根本的原因还是在我国这样的司法制度大环境下,节约司法成本保障国家利益才是最高 准则 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下载 。因此,我们应该对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诉的利益用新的视角来探讨。日本著名学者谷口安平教授认为债务不存在确认之诉的诉的利益应 4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该被理解为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必须发展到已经使被告人(债权人)完全负有应诉义务的程度。至于应诉义务这一抽象的概念应该如何具体化,谷口安平教授没有详细论证。本人认为还需要结合传统诉讼的诉的利益来考量:首先,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是债务人在迫不得已情况下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而履行自己的诉权的一种体现,满足作为原告的条件,有其必要性;其次,既然是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权利人有没有主动提起诉讼,债务人通过主动诉讼来强制权利人参加诉讼并不是浪费司法资源,恰恰是债务人在履行诉权,推进司法进程的表现。最后,通过债务人的强制起诉来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通过法院裁定解决,有其必要性和实效性。 五、把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纳入中国司法程序之设置 (一)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受理条件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受理条件需符合民事诉讼法受理条件的基本要求。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侵权诉讼尤其是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债务人是为排除权利人滥用权力所造成的不正当干扰,当债务人与权利人协商无果且权利人仍旧不依法定程序解决纠纷时,具有诉的利益,是适格的当事人,享有作为原告提起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诉权。 2、有明确的被告 被告理论上必须是与原告发生直接争议的权利人 3、有具体的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原理,确认之诉作为诉的一种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成为其他诉的前提和基础。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原告可以单独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或一定数额以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如果原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被告(债权人)极端的纠缠从而造成一定的侵害,原告还可以一并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 4、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纳入民事诉讼司法程序后,其在符合受理条件后理应 5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之研究 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管辖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管辖条款来办理。 (二)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又叫举证责任,是指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法院在裁判案件争议时,首先确定作为裁判基础的事实关系是否存在,然后才能适用相应的法律作出裁判。然而应当证明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所导致的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后果就是证明责任。而在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律上规定由谁承担由此带来的的不利后果就是所谓证明责任的分配。 在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债务人提起诉讼后请求法院确认债务已经因清偿而消灭或者请求法院判定债务在一定数额以下,对此,都不会导致举证责任的倒置,仍应该由主张债务存在的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而债务人提出的债务已经消灭的事实只是进行抗辩,债务人在提起诉讼时只需要提交初步证据证明自己因清偿而消灭债务即可。 法院在审查受理案件过程中应该着重审查债务人提起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确认之诉的必要性。对此债务人应该提交一定的证据:1、债务人已经和债权人达成最初的协议,而债权人并未遵守此项约定;或者2、债权人没有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愿望与诚意;或者3、债权人的行为已经给债务人的生活造成了必要的困扰。 (三)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不存在反诉的理论分析 把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纳入中国司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诉讼程序的正义的进步,但是如果当债务人提起该种诉讼后债权人对同一诉讼标的在同一管辖法院也随即提起诉讼,此时管辖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显得非常关键。 1、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在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是否具备债权人提起反诉的条件,法院应该考虑债权人提起反诉时受理案件的消极条件,除《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外,应该具备其他消极条件,即需要考虑债权人提起诉讼是否属于“一事不再理”的范畴。 6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一事不再理”的情形 “一事不再理”大体有两类情形:(1)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已经为前诉法院所判决,且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对此又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2)同一诉讼标的案件,前诉法院已经受理且正在诉讼程序中,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其中第二种情形符合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中债权人起诉的情形,此时法院如果予以受理,将会是“一事再理”,对同一标的作出两次受理与两次裁判,其一会容易导致裁判的矛盾,其二也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 六、结语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并不承认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的状况下,诸如交通事故案中的侵权人会遭受非常大的损失,有的甚至负债累累、倾家荡产仍旧摆脱不了债权人的纠缠,为此给侵权人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民事诉讼的作用就在于解决纠纷,实现个人权利从而维护实体法体系,把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纳入中国司法程序一定意义是保障了义务人的权利,是民事诉讼法上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是对当事人双方参加诉讼程序的保障,更是程序正义观念的积极渗透。 7 债务不存在的确认之诉之研究 注释: ,【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增补本[M]. 王亚新,刘荣军 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05 ,【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增补本[M]. 王亚新,刘荣军 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10。日本的强制起诉表现的不是很浓烈,而在同样是大陆法系的德国却非常注重对债权人强制起诉。 参考文献: [1]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 陈荣宗,林庆苗.民事诉讼法学[M].台湾:三民书局 ,1996 [3] 常怡.比较民事诉讼法 [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 冯勋胜.民事预防性之诉若干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2 [5] 熊亮.论确认不侵权诉讼的诉的利益——知识产权领域为例[D].云南:云南民族大学,2007 [6]【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增补本[M]. 王亚新,刘荣军 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8 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致谢: 在做学问最重要的四年里,自以为过得很充实,但是,当看到李丽老师给我论文初稿的评语“毕业论文是你大学四年的总结,要认真对待”时,我顿时发现其实我没有善待我的大学四年时光,并没有抓紧时间的每分每秒,这让我在毕业季对人生的态度有了新的认识。大学给了我最美好的人文环境,让我足以陶冶我的情操,也给我迈入社会搭建了足够结实的桥梁。感谢教育我、养育我的母校,是您把我培养成为一个思想成熟的大学毕业生;感谢所有教育我的任课老师,是你们把点滴知识传授于我;感谢所有论文评阅组和答辩组的老师,是你们让我的大学生涯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最重要的是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李丽老师,感谢老师一路来的指导,“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老师您做到了,非常感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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